我喜欢作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喜欢作文1
我的故乡是在农村,那有着一望无际的田野,犹如一张绿色的地毯,风儿从上面吹过,又使它变成了波荡起伏的绿色的海洋,我时常站在海洋中,呼吸。感受着那一份属于我的静谧。绿色充斥着我的眼球,却丝毫不令人觉得单调,更多的,是活力,一颗颗舒展开来的小草,睁开了他惺忪的睡眼,感受着这春风的吹拂,安详出现在它们的脸上,好不叫人沉浸其中。
夏天,却不是这番景象了,抬眼望去,是蓊蓊郁郁的树木,毫无新意可言,但是,千万不要就这样下定论,闭上眼睛,聆听。“哗哗……”那是小河流淌而过,带着他们的欢声笑语,奔向远方。“呼……”那是微风拂面,很柔,很轻,像纱似的披挂在脸上。“知了,知了……”那是知了在轻声的歌唱,欢唱着我们的童年。到了晚上,声音就要更加丰富了,蝈蝈蟋蟀互相合鸣,活像一支现代乐队,时不时地,还有青蛙为他们打着节拍。
渐渐地,这声音变的微弱了,最后,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金黄色的落叶。村子另一边,有一片小树林,走在其中,身边伴随着飘零的叶子,没有声音,很静,很静。用心,去感受,似乎周围的一切都变了,没有尽兴,一条由落叶铺就的道路,不断延伸,消失在两条平行线的交点。那是一种深远、一种悠长、一种枯寂的感觉。世界就只剩下路和我。恍惚间,嗅到一股香气,淡淡的`,徘徊在空气中。稻香,对,就是稻香,猛地睁开眼睛,景色依旧,心却变了……
要说到家乡最美丽的时候,不能说是秋天的话,大概要属冬季了吧。故乡的雪不是白色的,而是泛着点点银光,树木的叶子已经安睡在土里,而雪又为她披上了一件银装。田野已不再是绿色的了,雪给它盖了一层层厚厚的的棉被,而小草则在棉被下安然睡去。突然,一道人影闪过,我在雪中奔跑,抑制不住心中的喜悦。故乡的雪,是能够净化人心灵的,它让人永远保持着那一份儿时的纯真。这雪,也永远留在了我的心底。
故乡。我爱那繁星满天,我爱那花开花落,云卷云舒,我爱那故乡的雪,净化我的心灵。故乡,我爱我的故乡。
我喜欢作文2
我喜欢呆在家里,两天不吃饭,饿着肚子在家里走,那样天昏地转的感觉真的很爽,让我觉得整个人都飘飘忽忽的,生命好象就此了解。
我想说,如果可以,我宁愿一辈子都不要清醒,都不要去面对现实。
我喜欢独自一个人逛书店,在书店里,我搂着厚厚的书,悠闲的走着,不用怕是否有人在等你,不用怕是否有人在催促你,不用怕自己是否成为别人的负担。喜欢看就看,不喜欢看就走,喜欢买就买,不喜欢就不买,不用再迎合别人的口味,经过他的允许,一切都变的这么透明,一切都如此简单。
我想说如果可以,我宁原一生都这样,让自己的心变的恬静,让自己变的轻松。
我喜欢在上课的时候对着窗外发呆,我喜欢看蓝蓝的`天,也喜欢看阴阴的天,我喜欢万里无云,也喜欢乌云密布。因为它让我觉得生活不是总有阳光,人生也许是公平的,或许有所得就有所失,或许失去的可能我们一生都难以找回,因为那根本不是我们所应得到的。
我想说如果可以,我宁愿一生都这样,看着天空,想着生活。或许哲人之所以成为哲人,是因为他会看到一个事物想到更多的事物。虽然我不是哲人,但我有脑子,还有思想,这让我欣慰,让我觉得我还会思考,我还是个人。
我喜欢给别人让座,倒不是因为我有很好的品德,多高的教养,我只是觉得这样做表示我还年轻。我喜欢给别人让座后的心情,很快乐,我喜欢看到大家的目光,很幸福,虽然这是个很平常的事,但我觉得至少我和别人不同,至少我这样做了,而别人没有,至少在车上坐着的很多人都没有做到。不要说我虚荣,不要说让座是为别人,不是为自己。不要找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说我,因为没有必要。我们在做很多事的同时难道不是为了自己么?活着首先是为了自己,我一直都这样认为,不关心自己的人,怎么会关心别人?首先都不把自己当人看,怎么会以更高的水平看别人。虐待自己,可不是明知的做法。不要和我讲什么舍生取义,我只是在说生活,在说最最普通的生活,不包括意外。
当然你可以说,因为这只是我的想法,只是我的喜好。
我想说如果可以,我宁愿无时无刻都这样。至少这证明,我还年轻。
……
如果生命能象自己想的那样生活,那真的很完美。但,不能。我们有太多的无可奈何,太多的身不由己。我只想说,不要忘记自己喜欢的就可以了。因为想那么多,有的时候也很痛苦。毕竟我们不是万能的。
就象那句话,其实神也是人。
我喜欢作文3
身边的好友都喜欢下雨的感觉。但我不喜欢雨了。大概是初二开始的吧。
有人说,春雨是天上王母渗漏的琼浆,香甜可口;有人说,春雨是天上天使抹下的眼泪,纯洁无瑕;还有人说春雨贵如油,它将世间万物洗净,赋予世间万物顽强生命力……但是,在我看它就像“噪音生产器”,沙沙的,吵得人无法入眠,吵得人心绪大乱。
夏天的雨匆匆的来又匆匆的去,不给人任何防备的余地。每当我们在外办事或玩耍时,常常就有一场大雨从天而降,即使我努力奔向家门,但常不免全身被雨淋湿。这种情况特别是在下午最容易发生,为此,在夏天,下午我都不敢出门。甚至,更可怕的事就是当我们深夜熟睡时,一场暴风骤雨携随轰轰雷声叱咤而来,使我们一下从睡梦中惊醒过来,所有的睡意都没了,唯独恐惧伴我们四周。
秋天的雨还算有点儿“良心”,平时很少打扰我的正常生活。但是它也好不到哪儿去,它好像专和我作对,每当我有什么出行计划的时候,它总像一只“拦路虎”,阻挠我的计划,它让我多次气得捶胸跺脚。
冬天的雨就更别提了,一想起它我就不禁全身哆嗦。冬天的天气本就十分寒冷,虽然我们这儿不是北方,但是冬天的温度也只有几度,我身体的抵抗力低,要是下一场雨,气温就更低了,我也更受不了,加衣服也不能让我感到温暖,反而常会因受冷而患重感冒,就这样,我对冬天的雨极厌恶、极愤恨。
面对世间一场场雨的来临,我习惯了逃跑、躲避,闪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咒骂它,向上帝祈祷,让它赶快消失。
虽然人人都夸雨,夸它给万物带来了声命,夸它给大地带来了新貌……可是,我仍旧那么讨厌它!讨厌它!
自从我进我跨进初二的日子,慢慢地发现了好多我与众不同的思绪。前些日子,我有些担心。上个星期,我终于在在师生交流簿,写下了我的困惑:老师,请你帮帮我,和妈妈斗嘴一个星期了,还没缓和;这些天,脑子中老是出现邻班那个靓丽女孩的身影;星期一的数学课和老师发生争执......我怀着忐忑的心情等着交流簿的回来,终于看到了班主任老师的批语:有自己的思想,对未知的'渴望,对自由的向往,总觉得自己长大了......说明你正在长大,青春的叛逆是走向成熟的一道风景,一道白茫茫的雾景,只要你用一颗纯洁的心灵、用人性的真善美为自己人生导航,都是美的!
呵呵,雨是否美丽,我是否喜欢,重要么?青春的我,我有我的个性,不追随,做个逆的少年,也好!
我喜欢作文4
冬天是一个美丽的季节,我喜欢冬天,因为冬天可以堆雪人、打雪仗,还可以滑冰呢!
堆雪人的时候,先滚一个大雪球,堆成一个雪娃娃,再用扣子当眼睛,用萝卜当鼻子,用扫把当手就可以了。堆完雪人,我们就躲在雪人后面打雪仗,把雪团成一个球,投向对方,常常弄得满身都是雪。
我最喜欢的是滑冰了,在滑冰器上飞快地滑着,有趣极了!可是如果不小心摔倒了,容易磕破腿,所以一定要注意安全。
冬天里的孩子是幸福快乐的。我们在雪地上做游戏,高兴地跑着、笑着,这情景像是在白缎上绣出的移动着的鲜花。欢快的笑声,给这银色的世界,增添了无限生机。尤其是放寒假时,到乡下过冬天,别有一番情趣。落了叶的柿子树上,几个剩下的柿子红彤彤的,可爱极了。
冬天真是个寒冷而又美丽的季节,我喜欢冬天。 冬天像插上翅膀的小鸟一样飞来。虽然她没有春天那样生机勃勃,鸟语花香;也没有夏天那样热情奔放;更没有秋天那样果实累累,但是,冬天却默默无闻地给人们带来了许多美好的事物和阵阵欢笑。
刺骨的寒风呼啸着,雪花纷纷扬扬地飘落下来。他们淘气地掉落在大地各处。有的喜欢落在房顶上,有的喜欢落在地上,还有的喜欢落在窗台上。有些更大胆的小雪花便落在了同学们的花衣裳上,变成了一颗颗晶莹的小水珠,真是美丽极了!
那一片片雪花像一朵朵白色绒毛扎成的小花,像飘飘悠悠的鹅毛,像翩翩起舞的银蝶,像晶莹透亮的六角星。它们在一起缝织了一件美丽的衣服,这件衣服悄悄地披在了大树的`身上。太阳出来了,大树不再感到寒冷,于是,它潇洒地抖了抖手臂,那件衣裳变成了无数的白蝴蝶在天空中飞舞着,然后又变成雪末飘落下来。
田野里,呈现出的是一床一望无际的大被子。她覆盖在麦苗的生上, 原来是小雪花们好心,怕麦苗儿受冷风伯伯的影响受凉呀!看哪,他们正安静的躺在温暖的被卧里盼望着,期待着明年??一个令人憧憬的,充满希望的20xx年……
一眼望去,天地间出现了一幅白芒芒的景象。这时的孩子们再也控制不住了,纷纷跑出暖和的家,冻手冻脚的玩耍起来.
哦!多么令人向往的冬天啊,它不时的提醒我们要对未来充满想象.
我喜欢作文5
说到《西游记》,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吧!我也是一名“西游迷”。今天,我就和大家一起聊“西游”。
《西游记》丰富奇特的艺术想象、生动曲折的故事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幽默诙谐的语言,让多少人手不释卷。我第一次接触到《西游记》时就深深地为它的魅力而折服。那时我才5岁,和妈妈路过一家书店,封面上活泼的“毛猴儿”吸取引了我的眼球,本以为这是一本有趣的连环画,心里痒痒的,“死皮赖脸”地央求妈妈买下来,没买,就赖在那不走了。当时妈妈赶时间,只好“忍痛割爱”,“牺牲”了15元钱。从此,我“西游记梦幻之旅”开始了。说人物,我最喜欢“毛毛石猴”孙悟空了,说情节,我最喜欢“双猴记”,这部分中真假言谈举止一模一样,就连法力无边的南海观音也无法辨出真假,两个孙悟空你一言我一语,你一拳我一脚,从花果山争到南涨,从南海争到西天。
仍是真假难辨,不叫人眼花缭乱才怪哩!一次,我又捧着《西游记》津津有味地阅读起来,夜深人静时,我仍在“挑灯夜读”,因为人家都说:“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或许是太累了吧!不知什么时候,我便带着西游记进入梦乡。梦中怪事常常有,今天怪事特别多。我来到了一间洁白宽敞的教室,里面坐着许多与我年龄相仿的小孩。这时,老师走了进来,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双眼,那竟然是孙悟空。“孙悟空来了!”同学们不约而同地欢呼雀跃。仔细一看,他没了从前泼猴样:笔挺的西装,油光锃的皮鞋,炯炯有神的火眼金睛。他开始给我们上数学课,没有枯燥无味的.讲解,没有接二连三的练习。他在黑板写了两道一步的应用题。我一看,似曾相识,再仔细一看,原来是书中的例题,只不过被一分为二罢了。待我们做完,他言简意赅地讲评,接着他给我们讲了个由《西游记》改编的智力小故事,正当我们沉醉于惊险离奇的故事情节时,他话锋一转,又回到了刚学的知识中来了,这是我才明白,他是在用这种方式帮我们掌握刚学的知识。真好,听故事,学知识两不误。
此后,孙悟空老师每一节课都有不同的花样,有时是脑筋急转弯,有时是智力闯关。自从他给我们上课以后,我们是笑声不断,教室成了欢乐的海洋。“哈欠!”忽然,一声“惊天动地”的喷涕声把我赶出梦来。我睁开眼,已经是日上三竿了,这时我才发现自己上演了一场“书桌喷涕睡梦图”
我喜欢作文6
我喜欢春天,春天来啦!万物复苏,百花齐放,到处充满了春天的气息;到处一片欣欣向荣;到处一派鸟语花香;到处洋溢着浓浓的春意。那还略带寒意的春风,唤醒了沉睡的万物,使无数的小生灵睁开了朦胧的睡眼。瞧!地上的小草睁开了眼睛,偷偷地从泥土里钻出小脑袋,好奇地打量着这光彩夺目的春天。
我喜欢夏天,夏天是个充满激情与活力的季节,虽然炎热,但每当你在太阳底下玩得不亦乐乎,满头大汗时,这时一阵清风拂过,顿时感到丝丝凉意。我喜欢这个季节坐在大树底下乘凉,碧绿的大树伸开他有力的双臂,给予我们浓浓的阴凉,让人坐下就舍不得离开。
我也喜欢秋天,秋天是个丰收的季节。清晨,站在田埂上,放眼望去,金黄色的稻穗一浪接着一浪,跟着风的`节奏摆动着,并发出“沙沙沙”的声音,而扑面而来的阵阵浓郁的稻香,令人心旷神怡,垂涎欲滴。看!那一大片金黄色的稻穗,在灿烂的阳光下耀眼夺目。
我还喜欢冬天,冬天是一个美丽的季节,在南方,冬天下雪几乎成了一件稀奇事。所以,我对雪更是情有独钟。一到冬天,我总在脑海里想象着下雪情景。雪花像玲珑剔透的小精灵,调皮地飘落下来。它们落在树枝上,屋顶上麦田里。很快整个大地都银妆素裹起来。太阳出来后,万物都闪烁着光芒。
我喜欢站在高高的山顶上看风景,那时候,蓝色的天空离我很近,一朵朵白云慢悠悠的从我头顶上飘过,好像伸手就能触摸得到它们。往下鸟瞰,千山万物尽收眼底,高楼林立,一条条大道像一条条彩色的丝带,纵横交错,整个泉州到处一片繁荣昌盛。
我喜欢旅游,古人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旅游不仅能让我饱览祖国的大好河山,而且能学到许多书上没有的知识,能够放松心情,同时锻炼体魄。
我喜欢读书,书是知识的海洋,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通过读书,我了解了许多历史、地理知识,它就像是一个包罗万象,见多识广的好朋友,陪我一步步攀登知识的高峰。
我喜欢生活,喜欢生活中的美妙;喜欢生活中的乐趣;喜欢生活中的多姿多彩;喜欢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喜欢我想做的一切,喜欢心里装满无数个喜欢。
我喜欢作文7
“强者生存弱者亡”。“人生就像一场马拉松,坚持下来,就会成功”一句句话仿佛还萦绕在耳边,给予我无限的力量与信心,而这些话也使那堂最为普遍的课成为我最喜爱的一堂课。
还记得那是升入初中的第一堂课……
“同学们,我是你们的班主任L,今天是你们升入初中,成为初中生的第一天,希望你们……”望着讲台上那个激情洋溢的年轻小伙子,我不禁捏了一把汗,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孩会怎么管理、带动一群处于早期叛逆期的学生呢?第一堂课,他会怎么上呢?
“同学们,我来念一篇文章吧!大家知道新东方吗?”哦,原来是搞讲道理的老一套啊!想着,明明知道的我大声喊到:“不知道!”可谁知人家不管这一套,“下面我要念的是新东方创始人俞敏洪的一篇文章……”既然念了,我就听吧,我倒要看看这堂课他会怎么撑下去。
“……人生就像一场马拉松……”我入迷地听着,忘了刚开始的不屑。
“同学们,是的,人生就像一场马拉松,只要坚持下来,就是成功!”讲台上的L激情洋溢,竟连我也带动了起来,坚持,这个熟悉的词语再次被人提起,使我不得不去反思自己;如果坚持复习,期末就不会那么烂;如果坚持练字,就不会一直被人嘲笑……
“同学们,在这个面面发达的社会里,强者生存弱者亡,如果不想被淘汰就要从现在起奋发向上,成为一个强者!”L的手努力向上伸着,一副激情澎湃的样子,似乎在为他的说辞配画面,而我的心也随之高昂起来。可是,“强者。”我喃喃道,容易吗?
L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强者,什么是强者?怎样成为强者?大家都有这样的.疑问。环境是经常变化的,如果你一直慢慢地适应它,那你就是个弱者!强者是改变环境的!”改变环境,真是个麻烦事,我这样想。
“就像现在,刚开学,大家互不相识,如果你能迅速结交朋友,那你就是改变了环境!你就是强者!”我似乎懂了许多……
那只是一堂普通的教育课,但从那儿以后,我的思想发生了巨大变化,更加成熟了,不再把事情一天天向后推,得过且过,最后不知何时遗忘,而是从每时每刻起改变环境展示自己;不再常常三天钟热度,事情半途而废,并慢慢忘却,而是坚持到底,为实现理想、愿望而奋力拼搏……哦,这真是我最喜欢的,也是最受益匪浅的一堂课。
我喜欢作文8
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是《三国演义》,其中关羽、张飞等人我很喜欢,但是,有时候三国演义中有些故事情节描写得很奇怪,让我有了想看看真实的三国史书的想法来弄明白。
关羽在三国演义里走麦城,最后被孙权砍了脑袋,可以说是个失败的武将。可是后世人们却把他尊为武圣,就是因为他为人忠义无双,欺强而不凌弱,就因为这点,曹操才在华容道逃生。他一生温酒斩华雄、战吕布、过五关斩六将、诛颜良斩文丑、水淹七军,威震华夏。张飞从黄巾起义开始就一直跟随刘备,当阳桥前喝退曹操大军、义释严颜、大战马超,可见他很厉害,可是他为人性急、好喝酒、打骂军士,就因为这个原因,他才被范疆、张达杀害。赵云怀抱阿斗于长坂坡,视83万曹军如草芥,杀了个七进七出,汉水之战中他又以少胜多,曹军都不敢向前,刘备很赏识他的武艺和胆量,称他一身都是胆。
曹操很奸诈,一生经历大小数十次战役,统一了北方,他挟天子以令诸侯,为大魏王朝打下了雄厚的基础,可是因为他的多疑而把华佗杀死,头风发作无人可医而死。小说《三国演义》是一部经典的文学艺术作品,它在很多地方运用虚构、对比的手法来对人物进行描写。为了说明曹操厉害,就把他的对手袁绍描写成一个草包型的人物,为了烘托诸葛亮这个人物的重要性,作者罗贯中先花了大量笔墨来铺垫,从刘备马跳檀溪巧遇水镜先生引出了“卧龙”、到刘备三顾茅庐关张不满;后再帮初出茅庐的诸葛亮虚构火烧博望坡、火烧新野、草船借箭。
使诸葛亮这个人物足智多谋的形象活灵活现地跃然于纸上。小说《三国演义》是“七分真实,三分虚构”所以不能被它迷惑。华容道关羽放了曹操,不是书上诸葛亮所说的“我夜观天象,曹操命不该绝”而是因为:正是北方曹操的强大,才有了孙刘联盟的.基础,如果曹操在华容道死了,北方一定大乱,孙刘就没有了联盟的基础,孙权就变成最强大的诸侯,孙刘军队相离太近了,他第一个就要灭掉刘备,所以曹操才不能被刘备的军队杀掉。当然真实的三国中刘备没那么仁,曹操也没那么奸,鲁肃也不是“呆子”。这就是我喜欢的经典作品——《三国演义》。
我喜欢作文9
大千世界,有许多我喜欢的东西,它们是那样的迷人,特别之处吸引着我。
我喜欢朴素无华的古桥,石阶叠叠层层,灰色却散布着华丽,古城中最多常见的是红墙绿瓦灰砖,组成那别具一格的风景,水乡古城中,古桥横垮在两河之间,桥上样式各异,狮子、老虎、都形态各异,从头到尾绝不重样,桥下渔翁划船而过,载着乘客唱起山歌,一切都显得惬意而又悠闲自在,古香古色的一幅画卷正展示在我的眼前。
我喜欢余晖四射的落日时分,太阳为人们奉献了一天的力量,他也要回归家园休闲娱乐了。太阳向西方缓慢的落下去,云霞的`色彩变化多端,一会变成火焰般的大红,一会变成桃花般的桃红,我被那美丽的云彩迷住了,竟忘了太阳正缓缓西沉而下,太阳照向天空自己却已一步一步走了下去,一个半圆渐渐向海平面落下,半圆,一边,尽了,太阳只剩下一条火红的边缘,但他却像一位母亲一般将自己最后的一丝温暖和光明洒下大地各处,照亮每一处黑暗,太阳落下海平面了,夜幕降临了。
我喜欢听音乐,难得有闲暇时光能到我的“秘密基地”天台去插上耳机,打开音乐好好享受音乐中的快乐。我同歌中的人物一起欢笑,一起流泪,一起谈心,听到那柔和的音乐,我会闭上眼睛好好感受,我仿佛正抬头仰望辽阔的星空,看着星星眨巴眨巴眼睛;听到快乐愉快的音乐,我会好好想想每年过年时热闹的场面,一家人坐在一起谈家常,聊天,欢笑,吃团圆饭快乐极了;我听到豪放,激烈的歌声时我心胸宽广,不由得跳起舞来,我的心情也激动随着高涨起来;音乐让我快乐让我愉悦。
我喜欢外婆家门前的小溪,小溪时而平静如一面镜子,岸边的柳树,小花,一一映在水中,仿佛欣赏着美丽的姿态,时而向前奔跑,小溪如同一个小孩子,鱼儿在水里玩耍,捉迷藏嬉戏,谈话,鱼儿跑得更快了,小溪流过石岸,溅起小水花,仿佛是小溪亲手剪裁的一般精致,他们日复一日,永不停歇的向前奔流而去,为了早日投入大海母亲温暖的怀抱。
我喜欢生活,喜欢我们生活的美好时代,喜欢这个世界的每一处景物。
我喜欢作文10
每个人的成长道路中,都有温暖而明亮、并且让我们受益最大的灯。第一盏是我们的父母;第二盏是我们的启蒙老师;则第三盏就是我们从小到大所阅读的书。
————题记
鱼儿离不开水,鸟儿离不开蓝天,马儿离不开草原,花儿离不开土,而我离不开书。“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这是我们在一年级下学期时学的《明日歌》的.中的诗句。
虽然说到现在已隔了六年,可我到现在还是那么的记忆犹新。这短短的一首《明日歌》就包含了先辈智慧的结晶。古人有“悬梁刺股”“囊萤映雪”“凿壁偷光”的勤学佳话,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优越了,不是更应该珍惜明天,抓紧今天的分分秒秒努力学习吗?在《明日歌》中,我最喜欢的句子就是“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和“世人若被明日累,春去秋来老将至。”是啊!人的一生如果在等待明日中度过,那么,他将会虚度光阴,一事无成。世上的人们如果被明天所羁绊,则年复一年,光阴流逝,暮年将会在不知不觉中到来!“今天,不就是短短的一天吗?我从明天开始勤奋学习!”有时我会这样想,有时我也是这样做的。当我读过《明日歌》之后,我非常惭愧,我发现我错了。为什么把今天本能做完的事情都堆积在明天呢?日月匆匆,到了明天,明天又变成了今天,而每个今天之后都有无穷无尽的明天。大好的光阴就白白浪费了,到时候,只有“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感叹了。聪明、勤奋、有志气、有理想的人,深深地懂得:时间就是生命。有的把时间看得比生命更加宝贵。他们决不把今天的大好时光虚度给明天。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从小就知道珍惜时间,利用在车上卖报的工夫搞实验。渴了,喝口凉水;饿了,啃块面包;困了,趴在桌上打个盹儿。看看他们那些诺贝尔的获奖者:牛顿、居里夫人、爱因斯坦……一切有志气,有成就的人莫不如此。
他们觉得停留在昨天之中,更不会空空等待明天,他们永远都是从今天开始,他们是我们学习的好模范,好榜样。短短的《明日歌》是一则座右铭,时时刻刻都在提醒着我不要虚度光阴,要抓紧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一切从现在开始,努力就从今日开始吧!
我喜欢作文11
我喜欢冬天,看着那飞扬的鹅毛大雪,就知道孩子们期盼的欢乐时光就要到了。我喜欢腊梅,当所有的娇嫩的花儿都凋谢之后,它却与松树结伴,一起抵御这严寒的来临,看着那外柔内刚的腊梅,我脑海里浮现出了两个字“坚强”。
我喜欢春天。春天,地上的小草萌发出了可爱的小芽,地面上就倏忽成了一张天然纯美的地毯,即柔软又舒适。我也喜欢小河,喜欢看着它在柔和的春风的“抚摸”下复苏,它欢快的'流淌着,像是在说“美好的春天即将来临了!”
我喜欢夏天,在郊外的晚上,小虫们都迫不及待地蹦了出来,用它们那悠扬的歌声来欢迎我。这别致的歌声,使我有余音绕梁之感。我喜欢游泳,在酷热的太阳下,被清凉的水浣洗着,好像把所有的烦恼立刻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一样。
我喜欢秋天,在金黄的稻田中,看着农民伯伯们抱着那一摞摞沉甸甸的稻谷,他们笑得是那么开心,那样美好,仿佛稻谷不再那么重,而是像空气一样轻。我喜欢在树林中看那一片片枯叶飘落,就像一场细雨,它们堆积在地面上,给大地铺上了一层黄红相间的地毯。我知道,这是事物即将更迭的样子。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奇异的享受。我常常梦见那些扣人心弦的情节。有一次,我梦见自己在一次车祸中,受了重伤,医护人员把我日夜抢救,每次梦到这里,我都会被惊醒。我梦见自己变成了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旅游家,到各地去观赏那些世界奇景。我梦见自己在云中穿梭,和小鸟结伴去迎接那轮初升的红日。最不能忘记那次的梦,我和朋友坐在那高山上的小亭子里,望着那被朝阳渲染得金黄色的天幕,心中有种说不出的喜悦。
我还喜欢动物,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胖嘟嘟的熊猫、称为“世界之最”的蓝鲸,凶猛的老虎,以及强壮魁梧的大象。我也喜欢那些温顺的小动物,我喜欢像毛团一样的小兔子,机灵的松鼠,忠实的小狗,还有乖巧的猫咪。我知道动物的先辈
我知道动物的先辈们自力更生,这当然少不了那些搏斗的环节,也少不了那些血腥的场面。
我喜欢听歌,我喜欢听各种各样好听的歌曲。那一首首代表心情的歌曲,总能在我伤心的时候,把那些烦恼统统赶跑。
我还喜欢大自然,在大自然中,有许多的职务,它们始终把自己那婀娜的身躯展现在人们眼前。
我喜欢玩耍,特别是和好朋友在一起的时候。那些欢乐的时刻,在我的心中久久不能忘却。那和朋友们相聚时的兴奋,让我记忆犹新。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中产生这样多的喜欢!
我喜欢作文12
我喜欢细细的雨。在蔚蓝色的天空中缓缓落下,还在空中调皮地打了个滚儿,如同一颗颗晶管剔透的珍珠,圆润可爱,洒向清澈的湖面,还在湖面上溅起轻轻的波纹,好似水姑娘在轻盈地跳舞。放眼远眺,如诗如画,蒙蒙细雨给大地披上了一层薄薄的白纱,美丽极了!
我喜欢秋晨中的雾。雾,若隐若现,给人神秘的感觉;雾,宁静而优雅,给人清新自然的感受。一条玉带般的云雾,绕着壮丽的高山,露出顶的山峰,如同围上了白纱巾的姑娘,还有些妩媚动人!
我喜欢清景的阳光,每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细小的叶缝,象征着黑夜的孤独已经过去,光明的世界已经到来。花儿们努力地绽开,一朵又一朵的花儿散发出清清的香味,绽放出己自己独一无二的光彩,不再是只有单调的黑色,而是贪婪地吸收着阳光,享受着阳光带给它们的生机。阳光也照到了人们的脸上,人们的脸上都露出了开心的笑脸,使那孤独的心灵不再悲伤,连空气里似乎都充满了和善。是那一缕缕阳光,让人间充满生机与光明。
我喜欢千姿百态的云。湛蓝的天空中飘浮着几朵白云,在天空中飘来飘去,每朵云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造型,都有属于自己的.方向。有的云好似一朵雪白的百合,有的云好似一座小桥,有的云好似一叶小舟,又有的好似一架宇宙飞船……,每一朵云都有自己的形象,都有自己独特的亮点。尽管有些云的亮点很难发现,但依旧保持最初的恒心,只要坚持努力自前,是金子总会发光!
我也喜欢看书,特别是父母与亲人送的书。读书,能使我们增长见识,能培养我们的语感,还能牢记妙词佳句,还能使我们提高作文水平……。翻开书,一幅又一幅的画面,生动形象地展现在我的眼前,让我书的海洋里畅游。如果是父母送的书,既能增长知识,又能感受到父母对我们的爱和一份温暖的情意。
我也喜欢坐火车,特别是通往家乡的火车。火车轮子滚动的声音,如同一首欢迎我回到家乡的乐曲,让人身心放松,火车经过的每一个地方,如同记载着我童年美好记忆的照片,让人无比怀念……。火车“况且、况且”地飞驰着,承载着我滚厚的乡情与思念。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我喜欢作文13
我喜欢春。春来临,树木总会笨拙地动动身子,欢快地抽出新芽。春风掠过世间万物。春风轻拂人们的脸颊,让他们感受春天的气息。我喜欢春天的气息。喜欢这清新又透过一丝妩媚。
我喜欢夏。夏天的雨,总是来得快去得也快。夏天总像个孩子,大哭大闹,雨水砸到地面,弹出水花。当遇到糖时总是又笑了。也不错,能看到彩虹。我喜欢这天气变化莫测。喜欢夏天调皮又幼稚的性格。
我喜欢秋。秋总是透着丰收的喜悦。麦子像浩瀚的海洋,一路愉悦地“流动”着,层层叠叠煞美丽。秋天的果实像一个个精致的灯笼,欢欢喜喜地张结着。我喜欢秋中的'叶,像一只折翼的蝴蝶,打几个旋,缓缓落入尘土。威风轻荡,落叶如万只彩蝶飞舞,在朝霞的映照下,红如玛瑙,黄如玉片,艳丽极了。透过阳光,落叶的叶脉清晰地呈现在我眼前,树上的枝丫沙沙作响,像在深情地为离去的叶子吟唱着一支送别的歌。落叶做完了它该走的路,该做的事。我总会拾起这些落叶,小心地夹在厚厚的书本里。这些日子,他们便成了很好很美丽的标本。我喜欢这生命奇妙的轮回!
我喜欢冬。冬天的阳光丝丝缕缕穿透薄薄的云层,给天空镀上了耀眼的金黄。我站在阳光下,感受着它的抚慰,在寒冷的冬天里,不禁闭上了眼睛,张开双臂,想尽情拥抱着阳光。我喜欢它带给我的温暖。
我喜欢花。我喜欢浓郁的玫瑰,妩媚地扭动着身姿。孤洁的百合,高傲地仰着头。我也喜欢不起眼的桂花,散发出阵阵幽香。
我喜欢画。我喜欢故事里有趣的插画,我喜欢逼真的素描,也喜欢抽象的动漫。
我喜欢书。当我阅读着这一本本书,就会想起一脉脉智慧的香火将永远传承下去。
我喜欢光着脚丫走在田野上。嗅着田野的芬芳,看着劳作的人们,你会发现世界原来这么纯粹。
我喜欢朋友。喜欢和她们讨论着话题;喜欢她们在我不高兴的时候来安慰我,原本阴郁的心情一下子变得晴朗起来;喜欢她们一本正经地策划着活动;喜欢她们小小的恶作剧;喜欢她们在我出其不意的时候来找我。
我喜欢汉字。喜欢方正的笔画,每一笔都透着刚劲,每一个字都透着悠久的历史和文化。每个汉字都有着各式各样的表情。
……
我喜欢所有,也深深地喜欢着我心里这么多的喜欢!
我喜欢作文14
那嫣然一笑,我着实喜欢。
尽管上海仍是寒冬,然而赤道附近却是酷暑,阳光直射得厉害,天空中无力地漂着几多白云,布满尘土的树枝被烤得滚热,土黄色的田野裂开一道道细微的缝隙。就是这个季节,我跟妈妈一起去柬埔寨旅游。
吴哥王朝的名胜古迹,风靡世界的水果奶昔,舒适安逸的柬式按摩,独具特色的酒吧街,这些依然遮掩不了这片土地上的贫穷。在大街小巷和景点的各个角落,总会看到这样的儿童,或追赶着热气球,争抢游客从空中抛撒的糖果,或在草地嘻哈打闹,玩得不亦乐乎,以此让自己忘却身体的饥饿。
来到吴哥第四天,游过崩密列的我们正要急匆匆赶向下一站,这时有一个小女孩拦住了我们。她约八九岁,面色泛黄,双眼漆黑,却黯淡无光,身着了一件打了好几个补丁的红色连衣裙,拉着一个小弟弟,光着头,赤着脚,大约才三五岁。她用不太流利的中文说着:“要买明信片吗?一套一块钱!”说完用沾满泥巴的手举起一套崭新的明信片,一张一张地让给我们看。因为已买过纪念品,所以我们摆摆手示意不要,继续赶路。哪知没一会儿,她又追了上来,一脸哭相地抽噎着说:“我和弟弟都没有东西吃,你就买一套行不行?只要一块钱!”我十分震惊。仍是儿童的他们便开始上街做生意,而我们却是在舒适的教室中听课,真无法想象同一个地球上我们的同龄人过的另一种生活。一块钱对我们来说简直不足挂齿,而对他们来说,却是生活的'依靠。我对妈妈说:“我们买一套吧!”妈妈欣然同意。那个小女孩拿到了一块钱便立刻小心翼翼地把它收好,连说了几遍谢谢后嫣然一笑,便带着弟弟离我们远去了。
那一笑,笑出的是自己又成功做了一笔生意的喜悦;笑出的是她和弟弟当日伙食有了着落的踏实;笑出的是对于我们付出的一元钱的感激。那一笑,让我深刻感受到了柬埔寨儿童的满足,原来是难么简单。高棉的微笑不应只存在于古老残破的石窟中那一尊尊佛塔斑驳的脸上,而是应该穿过千载时空,反射到每一个普普通通儿童的脸上。我相信,所有的苦难和险阻都挡不住那从林深处每天清晨的旭日,洒在儿童和百姓的身上,温暖着他们的心灵,赋予这伤痕累累的土地一种宁静而恒远的力量,直达心扉。
我喜欢那嫣然一笑,美丽纯净,动人心魄。那微笑,就是在地狱,也是一朵盛开的莲花!
我喜欢作文15
我喜欢德芙巧克力,香草味八喜,可可布朗尼,榴莲菠萝蜜,芝士玉米粒,鸡汁土豆泥,黑椒牛里脊,黄焖辣子鸡,红烧排骨酱醋鱼。
我喜欢熬夜奋斗很累但很有成就感的感觉,我喜欢夜深人静的时候的音乐,我喜欢唯美句子,喜欢漂亮本子。当我拥有这些时,只想把它们装进口袋,安渡余生。
我喜欢小说里不羁的带有光环的女主,喜欢桀骜不驯的男主,对了,我还喜欢不甘平庸的自己,那个心存梦想,每天不后悔,不愁眉苦脸,会很灿烂的自己。我喜欢那个每天激励自己一百遍的自己,我喜欢那个笑里有坦荡,眼里长太阳的自己。我喜欢的自己,没有让山河失色,天地动容的魔力,但我就是喜欢。
我喜欢的自己,有些俏皮,有些懂事,但毕竟在鲜衣怒马的年纪,还尚存稚气,有些焦躁却也不缺乏安静。我喜欢的自己,希望生存规则简单一点,但从不自暴自弃,愿意为了心中的梦想而奋斗。我喜欢的自己,哪怕摔过,痛过,也强忍着不让眼泪夺眶。我喜欢的自己,像才华横溢的诗歌,自由生长,边缘耀眼。
我喜欢的自己,即便做了噩梦,也仍旧像淋湿了裤脚管一样,跟着心继续远行。我喜欢的自己,能融入欢闹,在无人时,也不惧怕形单影只,空空荡荡。我喜欢的`自己,有时会莽撞打翻手里的所有时间,任它们零散在某个角落。我喜欢的自己,从不轻而易举地绝望,再举步维艰的路也终会一步一步走完。我喜欢的自己,不埋怨谁不嘲笑谁不羡慕谁,不想规规矩矩走一辈子。我喜欢的自己,和其他女生一样,有一丢丢花痴,再青春最美的时光,也追星,想见证自己和他们的成长。我喜欢的自己,不会疯狂,只希望能以他们为坐标,就算跌跌撞撞,也想杀出一条血路让自己更棒。我喜欢的自己,总是期盼我爱的,和爱我的能一切都好,盼望所有向往的小美好都会如期而至。我喜欢的自己,还喜欢着萤火虫,其实弱小,也不吝啬光芒。
我喜欢的自己,能管好自己的小脾气,耐心读一本书,在十一点前睡觉。我喜欢的自己,有时温柔地像星星,有时冷漠地只愿给你一个骄傲的后脑勺。
这个宇宙太大,还是要以自己为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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