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一刻开始作文

时间:2024-01-23 20:17:43 好文 我要投稿

从那一刻开始作文必备(4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从那一刻开始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从那一刻开始作文必备(4篇)

从那一刻开始作文1

  看见他,是在一个电视节目上。

  那天是清明节,压抑的空气和即将到来的中考一模考试的压力,不断挑拨着我的心,欲渐烦躁。作业实在做不下去了,我懊恼的将笔丢到一边,躺在沙发上开始看电视,手指机械地按动着遥控器。就这样,他出现了。

  手指仿佛不受控制,迟迟没有再按下去。因为那一刻,我被深深地震撼了。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我想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双眼睛是那么清澈、纯净、深邃。凝视着他的眼睛,仿佛被吸进去了一般,在那里面,我看到了坚定、执著、勇敢......画面切到了评委席上,评委中有几个在那里抹眼泪,还有的红着眼,似乎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一般。我不禁纳闷:这个男人究竟拥有什么样的力量,能让苛刻冷酷严肃的评委们如此的为他动容?

  我倏地直起身子,开始静静地听着他与评委们的对话。

  对话环节已经快结束了,但从评委们口中得知,他只是个拾荒的。我开始想象着他的生活,脑海中不自觉的浮现起这些画面:从小孤苦伶仃,过着食不果腹的艰苦生活。没有人同情,没有人关心,甚至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寒冷、饥饿、孤独、无助、疾病......我不知道他是如何在绝望的.泥泽里一次又一次的爬起,更不知道他是如何在这样的环境下,乐观地活下去。我想知道答案。

  镜头慢慢地拉远了,我开始上下打量着这个令我产生许多疑惑的男人:衣服很旧,但不破,也很干净。一双帆布鞋,过肩的长发很自然的倚在他身上,胡子也剃的很干净。不知道为什么,这种如此老土的装扮在他身上竟然会有一种和谐感。我越来越搞不懂他了。

  当我听到他自学英文时,我再次被震撼了。评委们也不相信,让他随便说一句英语给大家听。然后,他用标准的伦敦音对大家说:“你不能改变你的过去,但你可以改变你的未来。”顿时,全场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我也开始越来越敬佩他了。

  他说,他喜爱音乐,梦想学习更多声乐方面的知识。评委们说,那你唱一首吧。然后他唱了一首《朋友别哭》,结果所有的人都忍不住地哭了。不知道是因为他悲惨的遭遇,还是因为他纯净的嗓音?评委们问他为什么要唱这首歌,他说:“我想要告诉大家,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不要哭,要乐观一点。我这样都活下来了,你们一定会更幸福。”那一刻,所有的人都默默的站起来,然后为他鼓掌,目送着他下场。

  我呆呆的站在那儿——我也想不起来我是什么时候站起来的了。许久,我关上电视,走到阳台上,打开窗户,呼吸着也许并不多新鲜的空气,望着也许并不多么蔚蓝的天空,听着也许并不多么悦耳的鸟鸣,那波涛般浮躁的心绪逐渐平静。我在想:他什么也没有,却没有抱怨过一句,而我呢?拥有这么多他所没有的东西的我,应该没有抱怨的资格吧。

  片刻,我坐回到书桌前,开始认真地做作业。因为,从那一刻开始,我已经知道自己真正该做些什么了。

从那一刻开始作文2

  世博之旅刚刚踏上旅程,就被一件平凡的小事打破了那原本欢乐愉快的氛围。从那一刻起,我再也不会让座了。

  昨天早上。我们早早的在第一站进了车。车里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我和妈妈、两个姨妈和姨夫很顺利地占领到了座位。我、妈妈、三姨妈依次坐在一边,二姨妈和二姨夫坐在另一边。我的左手靠在扶手上,看着人来人往的大人、小孩、老人、妇女拥挤的上了车,还来不及找到一个可以依靠的地方就已经被突然加速的车给搞的摇头晃脑。“人民广场”到了。这里是市中心,也是上车、下车人最多的一站。

  这时,一个衣衫褴褛的人带着两个大编织袋上来了,眼睛一直四处溜达,寻找剩余的座位。可是这太不现实了,车厢里已经挤得不行,4个座位已经挤了7个人,哪里还有座位?于是,他便在我旁边扎下了营。虽然他人在车门旁边,但起码有个栏杆让他的两个大编织袋有点依靠。我细细的打量他:浓浓的眉毛,大大的嘴巴,黄黄的牙齿,大大的手,大大的体魄。全身上下脏兮兮的,找不到一块干净的地方。手上也都是灰蒙蒙的。虽然地铁里有空调,但汗还是顺着发鬓往下滴。他两脚扶住大大的编织袋,也不知道里面有什么宝贝,但是很重,时不时还由于地铁的晃动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我仔细端详那里面装的'是什么,不像锅碗瓢盆,倒像捡来卖的废铜烂铁。这时,我想到了让座。没怎么犹豫一让座就要站半个小时,只是一心想着如果他能赶快坐下来歇歇就好了。

  “姨夫,把袋子里的折叠椅拿给我吧!”我急切的叫道,心里想着如果再不让座他下了车可就不好了。姨夫显然也明白了我的用意,摇着头,偷偷的眨着眼睛。我知道他不愿意让我站半个多小时,但我已经做出了决定。只好用再提高八分贝的嗓音喊道:“帮忙把椅子拿出来给我!!”

  姨夫犹豫了一下,还是嘟嘟囔囔的说:“有这个必要吗!”但还是拿出来了。

  我把椅子摆到姨妈脚下,打开。站起身对那位叔叔说:“您坐吧!”便坐到了小板凳上。

  那位叔叔什么都没说,一屁股坐了上去。虽然连声谢谢都没听到,但我还是从内心深处感受到了快乐。

  “你看,他连句谢谢都没有。你觉得让三姨妈旁边坐上这样一个蓬头垢面的好吗!!”姨夫嗔怪道。算了吧。我也很无奈。但是想想我让他座并不是为了他和感激的握着我的手说一声谢谢。但看到他现在一个劲往姨妈那边挤得样子,我不禁觉得难堪,心里想到姨妈可能在怪我为什么要让座。半个小时的时光很快让我在发呆中度过了,妈妈要我下车了。姨妈艰难的在很多人面前开辟一条下车的道路,而那位叔叔看着姨妈在急着想如何跨过他的这两个巨大的编织袋,都不知道上前把它们挪挪开,看上去就像是在看笑话一样。这一刻,我很难过。我不是因为为这个人让座而难过!而是为这个人不知道感恩,不知道做自己应该做的事而难过!我不再同情他要靠捡废铁度日,而是觉得这是他一辈子谋生的道路。他这样无礼,这样没有教养,所以也只能停留在这种岗位上。

  此时此刻,不再让座的心理也被一番思考而打住。确实,我让座不是为了求得他的一句谢谢。而是做了我觉得自己应该做的事。我也没有必要为了一个这样的人而停止为社会做善事。毕竟,他不代表所有我让座的对象。他只是他们中渺小的一部分。

  从此,我依旧让座,且让得更多。

从那一刻开始作文3

  从那一刻开始,我读懂了母亲的爱。

  母亲是一个很固执的女人,说一不二。小时候,一岁半就把我送进幼儿园,那正是一个需要母亲的年龄。她把我送到幼儿园的大门,放开我的小手。转身离去。我哭着喊着跑过去抱住她的大腿,用手紧紧的抓住她的裤脚,不让她走,但她活生生把我的手掰开,把我留在幼儿园门门前的榕树下。她独自走开,留给我残酷的背影。我拾来一块块砖头与石子,筑起一道厚厚的心墙,把她放在左心房的小角落。从那一刻开始,我讨厌她。,

  转眼,六岁。她毅然我送进舞蹈班。我不愿意学,于是和朋友们逃掉一节课。母亲知道后,罚我跪在地上,她拿出那条很粗很粗的绳子,习惯性地在手上绕几个圈,把绳子夹在拇指与食指之间,开始抽打我。雨点般的疼痛铺天盖地席卷而来,我不逃开,知道她打的累了坐在沙发上大口大口地喘气,看着身上那一条条互相交错,长短不一的伤痕深深地嵌进肉里,流出斑斑血迹,像一条条干枯的河。我想:打吧,我不欠你了。我在冰冷的地上跪了一夜,当她执起绳子的那一刻,心里的墙已高的看不见了。那一刻开始,我们毫无瓜葛。

  时间飞逝,初中。我被她推进各式各样的补习班,每个周末,她带我绕过大半个城市去上课。每天早早起床去去上补习班,路过的邻居都说:“你母亲用心良苦啊!”但我恨她,恨她剥夺了我的童年,恨她那点点虚假的爱。我与她之间的那堵墙高不见顶,把我与她分隔在两个世界。从那一刻开始,我恨她。

  一次暑假,我对她说:“妈,我要学吉他。”她很高兴,第二天就买来一把,很漂亮上面有一个蝴蝶,六根弦整齐的排列着。每个周日,她带着我穿过人民大道,无数个红绿灯去学吉他。

  每次上课回来,手都是针刺般的疼。弹到起了茧的手指,再用力一点就会起水泡,用之差点流出来的脓液与腥腥的血。痛得我用手抓住我的大腿,她把我的手放在她的大腿上,说:“痛就抓吧。她帮我把手上的茧轻轻钳掉路出粉嫩的肉,在加上一个个水泡,像极了陨石表面。最后还涂上厚厚的药。

  晚上,我依旧回家,她依旧帮我涂药。我说:“我不想学了”。她叹了口气:“你既然学了这么久了,就不要放弃。”我大喊:“我就是不要学了”她不语,只是轻轻放下我的手,把吉他拿到角落里,轻轻的擦。背后传来一阵阵淡淡的抽噎声。天已经黑了,月亮静静的挂在上面,天空黑的`没有一颗星,夜里出奇的静。很多人家已经熄灯睡觉,外面一片漆黑只有家里还开着淡淡的日光灯。借着灯光,我看清了母亲丝丝白发已布满了脑后,虽然染了发,但他们还是调皮的钻出来。母亲已不再年轻,挺直的背已不复从前,经岁月摧残也已经弯了下去,微微驼着,坚定的骨头深深地刻出来,身体微微向左斜过去,肩膀向后缩紧,极用力的挺着。他用右手轻轻地拭着我的吉他。绷紧的肉,暴露的青筋,手因过瘦,骨头已经蹦了出来。看着母亲倒映在光滑的地板上的影子,眼里有一股热流流出。那一刻。心中的墙崩倒而下,不复存在,在一间简朴的小屋里,我读懂母亲的爱。

  那一刻开始,是爱。

从那一刻开始作文4

  两年的韶光悄悄滑过,没有重量,似微醺的晚风,拂过岁月了无痕,但那荒芜的记忆中,却依旧清晰地保留着那刻骨铭心的时刻……

  偌大的厅堂,布满青纱白幔,灵堂前青烟弥漫,外公的照片就挂在最醒目的地方,笑着。外公今年九十多了,那爬满皱纹的脸上,见证着岁月的沧桑。外公的前半生很是劳苦,家里有一群孩子要拉扯,从十几岁开始,凡是他那个年代的人所可以干的,能干的,他都干,上山入海,无所不做。后来,几个儿女长大,嫁的嫁,娶的娶,他劳碌了大半辈子,直到六七十岁,走不动了,才得以安享晚年……

  这就是外公在我脑海里的全部印象,是平时偶尔从妈妈的唠叨里听来的。外公,对我来说,近乎只是一个概念,因为我拥有着一个完整的家庭,从小玩着长大,在我的生活里,外公的角色基本上是缺失的。

  慢慢地,孩子们个个都长大了,外公也逐渐衰弱,老去。他的晚年没得什么老人病、富贵病,感冒咳嗽也少,最后的几年时光,还是过得轻松自在的'。简单的人生中,没有太多的波折,历史的变迁,在这个平凡的老人身上,几乎找不到痕迹。他就这么睡着,睡着,躺在床上,睡过去了,没有痛苦,也没有未了的夙愿,走了。

  这,应该就是大家所说的寿终正寝吧。是他的福气。也是晚辈的福气。

  因此,外公的去世,在我看来,好象并不是太大的悲伤……

  音乐起,妈妈说要起身了,儿孙子女们要绕外公的棺材转圈,送他最后一程。于是,在一个比较空旷的地方,一圈披麻带孝的,开始绕着转……

  鞭炮声,吹打声,哭声,围观的议论声,齐响……

  好熟悉的场面……

  记得五六年前,是我大二那年,我赶来参加奶奶的葬礼。当晚,来到灵堂,看着奶奶表情安详地躺在冰柜里,我没有恐惧,伫立许久,那一刻,心里出奇得平静。

  生与死,一直是困扰每个活着的人的精神枷锁,一辈子该怎么过?生或死,到底该怎么对待?史铁生,那个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的作家,在满目苍凉的地坛,终日思索:人为何要承担苦难?而他为何偏是上帝选中的一个?死到底是怎样的一件事?

  “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一个失魂落魄的人,用一生,阐释,终得解脱。

  从那一刻开始,我似乎明白:或许,死也应该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庄子之妻亡,他击缶而歌。死生契阔,人间常事,所以,生者不必悲伤,死者已无牵绊……

  “妞妞,阿太走了,你知道去哪里了吗?”

  “天上。”三岁的小侄女用胖乎乎的小手指着天空。

  “天上?”我迷惑不解。

  “天上,那里,‘多美丽’。”

  “多美丽”是小侄女平常最喜欢去也最想去的地方。在小侄女纯粹的小脑瓜里,人没了,就是到一个好吃好玩的地方去了。

  无语。

  我凝固在那里,双耳仿佛间歇性失聪,全世界的喧嚣,瞬间,静若尘埃,了无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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