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作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喜欢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喜欢作文1
斟一杯香茗,翻开一本诗集,在那些美妙诗句中与古人漫步,交谈,我便顿觉,古人与我们不远。当我走进诗歌的海洋,我便喜欢上了他,一个生性豪放的他——苏轼!他伫立在江畔,对着滔滔江水,他感叹着“大江东去浪淘尽”的无奈;他带着千骑卷平冈,高唱“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在妻子死亡十年时,他叹到: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那是我见过最凄凉的他,他流着泪,对着妻子的灵位倾诉自己思念,以往豪迈的姿态全无,汉子也有情。
我喜欢苏轼,喜欢这样豪放而又重情义的他。当我走进诗歌的海洋,我便喜欢上了他,一个在政坛上失意,在生活上又放荡不羁的他——李白!他明明因失意而“举杯消愁”,却说“明朝散发弄扁舟”;他满腹才华,却郁郁不得志,他安慰自己“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他对自己的遭遇并不灰心;因生性豪放浪漫,他充满想象: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他爱喝酒,因此人们叫他“诗仙太白”,酒后的他,面对星空,他说“威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他重情义,看到汪伦为他送行,感慨: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我喜欢这样豪放不羁却又对朋友重感情,对生活充满浪漫的李白。当我走进了诗歌的海洋,我便喜欢上了他,一个著名女词人,一个也幸福过而孤独的她——李清照!在宋朝南移时,一向柔情的她也豪言: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她一生凄凉,连朋友的女儿都对她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她一怔,想到:真是“才”害了我吗?她多愁善感: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又上心头。这样一个身世较好,知书达理的`女子,本应该有人好好爱她,可她的一生,却无比凄凉,让人不免产生同情。我喜欢这样多愁善感,孤独而倔强的李清照。
与古人同游给了我很多启迪。岳飞用“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来激发我珍惜时间;孔子则用“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来教导我要谦虚好学。在与古人的交谈中我也感受到了自然的美丽,岑参的“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让我感受到了雪景的美妙;王维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让我体会到西北大漠的风情。
在诗歌的海洋中,我与古人同游,学习,与他们一同品味诗词,我才发现,古人不远。
我喜欢作文2
随着年龄增长,渐渐有了自己的想法,想依询自己的想法做自己想做的事,享受自由的美好,在世界中闯荡。但是有时自由过了头,大家便以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作为一个借口。但是,自由真的只是自己高兴就好吗?
基本上,这句话在上会中完全不适用。在上社会课时,老师曾提到:自有的定义,是在不影响他人的条件下所建立,并不只是按照自己的意思就好。那么,其实有很多是违反了此道理。在新闻中我们可以看到只因为看别人一眼就遭到殴打的报导。或许当下内心感到舒畅,但是,别人拥有身体自主权,别人也没有管教的.权利。如果大家都保持着唯吾独尊的心态,不顾虑他人,那就失去自由民主的意义。在法律之前,任何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都禁止!
我自己认为,自己年龄增长许多,经验也聚沙成塔。对于许多事可以拥有自主权并自律,争取更多的权利,例如自己和同学出游、买自己想要的东西、电脑使用权、对某些事的处理方式等等。父母往往希望我们做到他们的期许,但是自己也希望照自己想的路走,有时还引发争吵。我也认为只要我喜欢,为什么不可以?
有时按照自己的意思去做会引来失败,有时却可以证明自己是正确的。经过许多事情,经验累积后,我才渐渐明白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的范畴。我认为大小事都可以自行决定,但要先通过第一关-不触犯法律。再者,为自己和别人着想,事情结束后会得什么果?
如果是自己高兴,别人不受影响,那么自己怎么做,只要先顾好自己就行了。比方说要装饰自己的房间,想贴张海报、把墙壁漆成喜欢的颜色、大型物品要如何摆设。自己的空间,自己随心所欲掌握。如果做出来的事会使自己开心,别人也愉快,达到双赢,是最好的情形。例如和朋友出游,既可增广见闻、放松心情,又可增进人际关系,一石二鸟。还有一项最重要的事-不让父母操心。父母的指示常成为一盏明灯,且顾及多面。如果能再加上自己的想法行动,那么不但不使父母担心,自己也很快乐、面面俱到。
我们在生命中能做许多美好的事,也享有无限的自由。我认为不触犯规定,再以自由定义为基准的前提下,挥洒个人的色彩,展现自我的魅力,别人其实无权利干涉。自己享受美好的果实时,不忘转身看看别人的反应。那么,只要我喜欢,哪有什么不可以?
我喜欢作文3
我喜欢春天的小草,在白雪中钻出头来。我喜欢那份生机勃勃,我喜欢那充满朝气的感觉。
我喜欢在夏天中踏走在鸣声不停的小路,知了像个朴实的音乐家,一路上唱着美妙的歌。我喜欢低头看那路边上的小野花,半闭半开的脸颊向着我,淡紫的花瓣里透着一派调皮的粉红。
我喜欢看秋天里飞舞的蝴蝶。在河边,在芦苇上,多得数不胜数,五彩斑斓。我喜欢冬天的银装素裹,我喜欢在小区里捧一把雪。树上的雪花被震落于地,笑声此起彼伏。慢慢地,天上和地上都变成了白色王国,美丽的雪花随风飘动。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奇妙的世界。我总是梦见自己能跳得很高、远。跳过山脉与大海。我梦见七色的彩虹,美丽的色彩在云雾中展现。我梦见优雅的天鹅在池塘中捕食。我梦见光芒四射,完全没有止境,远远在炫耀着刺眼的光芒。最难忘记那次梦见在霍格沃茨里与哈利·波特一起交谈。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国色天香的牡丹,坚强的木兰,美丽的太阳花,以及有着香气的百合。我也喜欢开在路边的小野花。粉色的、紫色的、白色的、红色的,我认为它们享有美丽的生命力。
我喜欢另一种花,是绽开在人们脸上的笑容。当清晨寒冷的风吹过,晨练的老爷爷给了我一个微笑,我就感到了世界的美好,世界变得充满温馨。小草们一起摇摆。
到了学校开始读书,我喜欢听到同学们朗朗的'读书声。我喜欢那有节奏的朗读,以及同学们专心致志的样子。
我喜欢画画。我喜欢画古代美女,那些古典的服装,总是让我久久回味。最不能忘记我的第一幅画,一个笑容可掬的小女孩,上面写满了我辛苦的汗水。在那样炎热的气候里,我忽然感到了一丝清凉与甜蜜。
我还喜欢唱歌,特别是在家里。在歌曲里,我不能自抑地要喜爱周杰伦的歌,唱着它就好似身临其境,那美妙的歌词与曲调蕴涵着古代与现代结合的美。我很自然地想到,有几万个人唱过它,迷过它,可他们都过去了。只有歌曲的韵味永远不会消散。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假期的时候去拜访他们,尤其喜欢在初春的清晨去扣木制的大门。当她们跑过来迎接我时,今天的太阳就变得明媚又温暖。
……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所有我内心喜欢的一切!
我喜欢作文4
大家都知道,我个小,人瘦,以为我只会唱歌,弹琴。NO,NO,NO!我还有一项大家意想不到的兴趣爱好。极限运动——攀岩。
记得,我第一次来到攀岩馆,我站在岩壁下抬头望,好高啊,足足有十几米高!顿时,我有些胆战心惊了。随后想了想,反正有装备,掉不下来。我先选择了最简单的入门级的那条道,岩壁上许多凹凹凸凸的攀爬点,有贝壳型的,手掌型的,云朵型的。形态不一,颜色各异。因为是入门级的',所以攀爬点比较密,我三下五除二地爬到了顶端。
Oh!My God!只顾往上爬,竟然忘了问教练怎么下来。是爬下去吗?我望了望身后,好象不可行。趴在高高的壁岩顶端,我孤立无助,内心象热锅上的蚂蚁,呯呯直跳。这时教练喊道:“松手,快松手!”我担心松手后会。不管了,我闭上眼,松开了手。只听耳边“呼”的一声,瞬间,我竟然已安全着陆了。原来我是“飞”下来的。
“快看,快看,有人正在走钢丝!”一个小女孩大声叫道。我抬头,只见头顶有一根窄窄的钢丝,一个男孩子站在上面抖啊抖。经过刚才的那一“飞”我已不再那么害怕。走上钢丝,才知道这有多抖,一只脚踩上去,钢丝就左右摇晃,我的身体也跟着左摇右摆。迈出几步后,钢丝晃得更厉害了。我心里似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我在心里默默地宽慰自己:快到了,快到了。轻一点,慢一点。我深呼了一口气,把手中的绳子抓的更紧了。牙齿紧紧咬住,小腿发软,一步一步慢慢往前挪。就这样,胆战心惊地走到了终点。手放开,满手通红,都是冷汗。
我要休息时,看到一个大人在爬稍难些的岩壁。它不是平面的,岩壁凹凸不平,抓手点相互之间离得更远了,这需要更强的臂力。我看了两个大人都半途而废。我便有点不敢了。妈妈鼓励我说:“试试看,别人不行不代表你也不行。”我鼓起勇气,挑战新的赛道。当爬到一半时,我有些吃不消了,感觉手无力,腿发软。听见妈妈和教练在下面不停地为我加油,鼓舞。我的脚再次踩稳,右手抓牢,左手向后抖了抖,身体向后仰了仰,做了个深呼吸。休息片刻,我又开始攀登。这次,我一气呵声,直到终点。下面掌声响起。等我“飞”下来,一位大人竖起大拇指说:“小朋友真厉害!”听完,我心里美滋滋的。可见,大人不一定比小孩强哟!
每次攀岩都让我懂得了:遇到困难时不能在心里先否定自己,要敢于挑战,用行动来证明——我行!
我喜欢作文5
家的后面生长着一片茂密的小树林,推开卧室的窗,柔和的风穿过树林,吹了进来,我尽情享受着……
这片树林似乎从我记事起就是现在这样茂密,伴着我成长,它们由嫩绿到深绿到深褐周而复始,四季趣味无穷,我特别喜欢的还是那片嫩绿,那片深绿。
春天,万物萌芽,充满活力,似乎一夜之间树枝上就出现了嫩芽,我抚摸着它们,带着万分的小心,生怕弄疼了那些悄悄生长的“小精灵”,小燕子灵巧的跃上枝头,小树带着满身的嫩芽轻轻的颤动着,似乎在欢迎燕子的归来,地上的白霜变得灰暗了,渐渐地,树叶上的积霜也掉落下来,孩子们总是十分喜欢这一场景,冷不防碰两下树枝,那些白霜或是雾水便纷纷落下,落进你的衣领,落进我的衣领,凉凉的,可是孩子们却乐此不疲。不多时,小树林的主色调由白到绿了,眼前的一切也特别清晰起来了,我喜欢这里的一切。
如果说春天的小树林绿的嫩,绿的浅,绿的可爱,那么,夏天的小树林就绿得深,绿的沉,绿的成熟。
夏天的小树林简直就是一个奇幻的世界,小鸟早早的从树上的巢中飞了出来,似乎它也懂得“早起的鸟儿有虫吃”的道理,不停的在树林间叽叽喳喳的叫着;鸟儿的叫声不时传来,使我也不得不放下谁懒觉的打算,推开玻璃窗向外看去,蓊蓊郁郁的树木阻挡了阳光的进入,只有部分阳光费力的避开了树叶,洒在地面的草丛上,草上的露珠消失了,不知名的小昆虫也从草丛中懒洋洋地爬出来,开始了一天的捕食游玩之旅;那泛出光芒的'绿叶,绿的深,绿的透,让你无法形容,总觉得那才是世界上最美丽、最纯正的绿色。看到这一切我不由得心情舒畅起来,披衣走出家门向小树林走去。
走进小树林,欣赏着鸟儿欢快、清脆的叫声,心中似乎除去了所有的杂念,静静地站在那儿,任凭阳光洒在身上,感受着大自然的恩赐,微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连同射入的光线也一起摇动起来,这时,似乎整个世界也轻轻摇动起来,人似乎在摇篮中,那份惬意不是身临其境是无法体会的。向远处望去,可以清晰的看到每一束光线,它们费力的穿过茂密的树叶间的缝隙,照射在树林间,如同金发垂肩一般,令人产生无限遐想;而那些无法穿过树叶的光,竟使得地上散发出一阵阵浓浓的绿,草丛中无数的的不知名的野花,衬着那浓浓的绿,使整个小树林简直就是一幅大写意,美极了。我喜欢这里的一切。
夜晚,窗外的蝉声和隐约的月光,更显出小树林的神秘和幽静,我喜欢这一切。我推开窗,柔和的风穿过树林,吹了进来,我享受着……
我喜欢作文6
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项羽是秦末的一位是项燕的孙子,楚国的贵族,因被封于项地,所以以地为氏。他从小胸怀大志。他小时候是楚国贵族,姓项明羽,在八岁时看到秦始皇就有一种取而代之的想法。后来他的祖父被车裂而死五马分尸,家中人去避难身份一落千丈因此他从小就立志推翻暴秦。
年少时项梁曾请人教他书法诗歌,籍学了没多久便厌倦了;后梁又请人教他武艺,没多久又不学了;梁大怒!籍曰:“学文不过能记住姓名,学武不过能以一抵百,籍要学便学万人敌!”于是梁便教授他兵法。但其学了一段时间后又不愿意学了,梁只好顺着他不再管他。力能扛鼎,气压万夫,年青时志向便极为远大。
一次秦始皇出巡在渡浙江(今钱塘江)时,项羽见其车马仪仗威风凛凛,便对项梁说:“彼可取而代也。”秦二世元年,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振臂一呼,揭竿而起,项羽随叔父项梁在吴中刺杀太守殷通举兵响应,此役项羽独自斩杀殷通的卫兵近百人,第一次展现了他无双的武艺!二十四岁的项羽,就这样带领八千吴中男儿反秦起义军,登上了历史舞台。
前207年12月,项羽做出了他一生中最辉煌的事,项羽率楚军到达巨鹿县南的漳水,立刻派遣英布和蒲将军率2万义军渡过漳水,援救巨鹿,初战告捷。接着,项羽率领全军渡过漳水,命令全军破釜沉舟,只带三日粮,以示不胜则死的决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奔巨鹿,断绝秦军粮道,包围了王离军队。项羽的决心和勇气,对将士起了很大的'鼓舞作用。楚军把王离的军队包围起来,个个士气振奋,越战越勇。一个人抵得上十个秦兵,十个就可以抵上一百。
经过九次激烈战斗,活捉了王离,杀死了秦将苏角,其他的秦军将士有被杀的,也有逃走的,围钜鹿的秦军就这样瓦解了。项羽虽然英勇但也敌不过刘邦。项羽敌不过刘邦是因为他太过于自信,小看了刘邦,如果他能正确的看清刘邦就不会失败,最中只有他能统一中国。可是他失败了。最后兵败垓下,自刎乌江。
项羽虽然失败了,但他依然是人们心中的英勇的勇猛的化身,所以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项羽江苏省太仓市市一中初二{2}班周金星
我喜欢作文7
我喜欢冬天的雪花,从空中慢慢飘落。我喜欢在雪地里与好朋友堆雪人、打雪仗,在这雪花飞舞的季节里,充满着我们的欢声笑语。
我喜欢在春风中与蝴蝶跳舞,鸟儿为我歌唱,风儿为我鼓掌,花儿、草儿为我引来更多的观众。我喜欢静静地等待着,看着,那一只只蝉破茧而出,化身为美丽的蝴蝶。
我喜欢夏天,因为在夏天我可以在游泳池里欢快地游泳,还可以吃可口的冰淇淋。我还喜欢夏天的暴风雨,那低沉的怒雷,那漫天雨网,那滴答滴答的水滴声,这一切就是一个惊心动魄的大舞台。
我喜欢在秋风里,走在金色的地毯上,走在金光大道上,伴随着一丝丝凉风,漫步在这金色的季节里。
我也喜欢翻旧相片,喜欢那个长头发大眼睛的小女孩。我特别喜欢坐在摇篮里的那一张,那么甜美无忧的时代!我常常想起妈妈对我说的话:“不管你将来遭遇什么,总是回忆起来,还是有一段快活的日子。”
我喜欢把旧作品一一检视,如果看出有什么缺点,我就高兴得不能自抑――我在进步!我不是在停顿!这是我最快乐的事,我喜欢进步!
我还喜欢美丽的小装饰品,像手链、项链和胸针。那样晶晶闪闪的、细细微微的、奇奇巧巧的。它们都躺在一个漂亮的小盒子里,炫耀着不同的'美丽,我喜欢不时地看看它们,把它们戴在我身上。
我喜欢在黄昏时来到小溪旁。看四周没人时,我便悄悄把脚伸进水中――那被夕阳照得极其艳丽的溪水,那细沙从我趾间流过,某种白花的花瓣儿随波飘去,一会儿就幻灭了――这才发现那其实不是什么白花瓣,只是一些被石块激起来的浪花罢了。坐着,坐着,好象天地间流动着暖和的细流。低头沉吟,满溪红霞映得人眼花,简直觉得双足浸在一盆花汁里呢!
我极喜欢,而又带着几分崇敬去喜欢的,便是大海了。那辽阔、那淡远,都令我心折。而那雄壮的气象,那平静的风范,以及那不可猜测的深沉,一直向人类作着无言的挑战。
我也喜欢各种颜色。浪漫的紫色,可爱的粉红,纯结的蓝色,以及淡雅的黄色。我还喜欢简洁的白色,我认为它一样能够吸引人们的眼球。
……
我喜欢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我更喜欢世间美好的事物是这样的多!
我喜欢作文8
那嫣然一笑,我着实喜欢。
尽管上海仍是寒冬,然而赤道附近却是酷暑,阳光直射得厉害,天空中无力地漂着几多白云,布满尘土的树枝被烤得滚热,土黄色的田野裂开一道道细微的缝隙。就是这个季节,我跟妈妈一起去柬埔寨旅游。
吴哥王朝的名胜古迹,风靡世界的水果奶昔,舒适安逸的柬式按摩,独具特色的酒吧街,这些依然遮掩不了这片土地上的贫穷。在大街小巷和景点的各个角落,总会看到这样的儿童,或追赶着热气球,争抢游客从空中抛撒的糖果,或在草地嘻哈打闹,玩得不亦乐乎,以此让自己忘却身体的饥饿。
来到吴哥第四天,游过崩密列的我们正要急匆匆赶向下一站,这时有一个小女孩拦住了我们。她约八九岁,面色泛黄,双眼漆黑,却黯淡无光,身着了一件打了好几个补丁的红色连衣裙,拉着一个小弟弟,光着头,赤着脚,大约才三五岁。她用不太流利的.中文说着:“要买明信片吗?一套一块钱!”说完用沾满泥巴的手举起一套崭新的明信片,一张一张地让给我们看。因为已买过纪念品,所以我们摆摆手示意不要,继续赶路。哪知没一会儿,她又追了上来,一脸哭相地抽噎着说:“我和弟弟都没有东西吃,你就买一套行不行?只要一块钱!”我十分震惊。仍是儿童的他们便开始上街做生意,而我们却是在舒适的教室中听课,真无法想象同一个地球上我们的同龄人过的另一种生活。一块钱对我们来说简直不足挂齿,而对他们来说,却是生活的依靠。我对妈妈说:“我们买一套吧!”妈妈欣然同意。那个小女孩拿到了一块钱便立刻小心翼翼地把它收好,连说了几遍谢谢后嫣然一笑,便带着弟弟离我们远去了。
那一笑,笑出的是自己又成功做了一笔生意的喜悦;笑出的是她和弟弟当日伙食有了着落的踏实;笑出的是对于我们付出的一元钱的感激。那一笑,让我深刻感受到了柬埔寨儿童的满足,原来是难么简单。高棉的微笑不应只存在于古老残破的石窟中那一尊尊佛塔斑驳的脸上,而是应该穿过千载时空,反射到每一个普普通通儿童的脸上。我相信,所有的苦难和险阻都挡不住那从林深处每天清晨的旭日,洒在儿童和百姓的身上,温暖着他们的心灵,赋予这伤痕累累的土地一种宁静而恒远的力量,直达心扉。
我喜欢那嫣然一笑,美丽纯净,动人心魄。那微笑,就是在地狱,也是一朵盛开的莲花!
我喜欢作文9
犹记得那条小石路,灰黑的小石子上放着夺目的色彩,周围的花儿如太阳般绚烂……
这条小路就是我家门前的那条小石路。
一年四季,我每天都在这里走过,今天我站在这里,看着枯黄的树叶漫天飞舞,原来这条小石路是这般亲切,这般美好。
春来“路”必知,的确如此。每到初春季节,小路两旁酣睡了一季的的小草长出了嫩嫩的小叶片在微风下摇曳着,树上出新芽了,但是还没有长叶子,那芽儿便显得更加的珍贵而娇气,如绿宝石般嵌在枝头,不忍碰触,唯有那小鸟叽叽喳喳的叫着在树上乱跳,也许他们又想在那里安新家了。原来这条小石路是这般亲切,这般美好。
夏天,这小路就别有一番风情了。强烈的阳光透过浓密的树叶温柔的照在这小石路上,风吹来,树叶摇动,那影子如金子般散开,碎了一地,不久就又会原状。树下,老爷爷老奶奶们正在乘凉,手中的芭蕉扇“呜啦呜拉”的.慢慢的摇着,似乎总有说不完的悄悄话。原来这条小石路是这般亲切,这般美好。
秋至,叶子枯黄了,树叶慢慢落下,如蝴蝶般在天空中飞舞,楼上孩子的笛声穿过树叶,时远时近飘在空中。那飞舞的树叶,那飘渺的歌声,总让人遐想。而树叶似乎也舍不得那长期居住的枝头,不停地向大树挥舞致敬,是啊,长大了,终究要离开妈妈,离开那个温暖的家,去寻找自己的人生,将来以一身成就来报答她。低头看去,树下聚满了落叶,漫步其上,如踩在一幔金黄的地毯上,轻轻地,柔柔的……原来这条小石路是这般亲切,这般美好。
冬,美得安谧,美得宁静,偶值一场雪,枝头,草地上都盖满了雪花,好一幅不加渲染的水墨画。伸出双手,去接那雪,还未数清有几瓣,刹那间,只留下手中那水珠,也永远留在我的心里,我将用一生去珍藏它。原来这条小石路是这般亲切,这般美好。
我站在这树下:隔壁家的小弟弟昨天还在咿呀学走路,现在已经带着红领巾回家;迎面走来的叔叔原先还不认识,现在已经迎面把话答;仿佛在昨天才出生的小兔子,现在已经做了妈妈。
我站在这树下,仿佛已经成了我的第二个家,这里有自然的和谐,有家的温暖。此刻,小路上的石子正在闪烁着奇异的光彩,周围已经枯黄的树叶上开满了牡丹花……
记忆深处,犹记得那条小路:很亲切,很美丽……
我喜欢作文10
我喜欢雪,喜欢那洁白无瑕的雪。我会很经常一个人坐在一帘雪雾的背后,听雪落的声音。
它是大自然可爱的小精灵,它们落在人们的身上、发间,有时候还会跳上你的鼻尖。
它是一位舞者,身姿如柳絮般轻盈,灵活地在寒冷腊月的高空中跳舞。大自然就是它的舞台,雨是它的伙伴,风是它的向导,风吹到哪个方向雪就向哪个方向飞舞。
它还是一位魔术师。下雪前有褐色的树,青色的松,红色的房顶,灰色的马路……而在那片片雪花降落到大地时,世界就像变了一个颜色。雪花们扑向了大地,为大地铺上银色的毯子,它们又舞向大树,为大树镀上了一层白银。白松也被这白雪所覆盖,青色和白色搭配得完美无瑕,远看像一个巨型的奶油大蛋糕。
看着这些纷飞的大雪,我想用手接住一片。一朵小雪花仿佛听见了我的呼喊声,轻盈地落在我的指尖上,它是多么晶莹剔透。我伸出另一只手去抚摸它,但是它刹那间化为水消失了。是风在呼喊它吗,也许是雪花留恋着我吧,把它的魂魄化为了水留给我。
我真的感谢冬天,是它用寒冷孕育了一份特别的礼物,让冬天的世界不再孤单,寂寞。
“瑞雪兆丰年。”它不仅给我们送来了美丽的雪,也送来了来年的丰收。
窗外,寒风仍呼啸,大雪仍纷飞。它们仍然一片接着一片,一朵挨着一朵,飘向每一个角落。
啊!窗外的雪真是太美,我喜欢雪,喜欢这个冬天的'精灵。
我的家乡几乎每年冬天都下雪。每到下雪的时,都会觉得心旷神怡。我喜欢所有和雪有关的景物。
我喜欢家乡的雪花。漫天飞雪,如同精灵一般,在天空中飞舞,有的旋转而下,有的飘飘悠悠,有的被风一吹又回到天上去了,多美的集体舞呀!闪亮的雪花,落在地上汇集起来,变成了一块块亮晶晶的雪毯,铺在路上,盖在树上、麦苗上,又被勤快的清扫工堆在路边,叠在容器里。一切,都被雪占领了。天连着地,地连着天,到处都被雪花染成了白色,放眼望去,分不清东南西北。每当此时,我就会被一种很单纯的清新感觉包围,使我从日常生活中解脱出来,给我一种全新的体验。
我喜欢作文11
我喜欢冬天的雪花,南方的雪花不像北方的鹅毛大雪,它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不留下一丝痕迹。它是那么的温婉、从容、优雅。
我喜欢潺潺春水,它刚从寒冬中苏醒,热情的向前奔腾着,滋养了大地,开启了一年美妙的旅程。
我喜欢夏季的日出。缓缓攀爬上了山头,射出第一缕阳光,照到大地上,万物苏醒,拉开了一天的帷幕。待到完全跃出山顶,射出一阵强烈的光芒,让人精神抖擞,充满了活力。
我喜欢秋天金黄的银杏树。站在道路两旁,就像一位位身披“黄金甲”的士兵,日夜守护着我们的家园。一阵风吹过,银杏叶缓缓飘落,铺满道路,人们就像走在黄金大道上似的。
我喜欢梦,喜欢梦里的奇妙百出。我总是梦见有一匹白龙马,它带我到世界各地去游览。我梦见自己身处在美妙的仙境里,到处都是连绵起伏的山峰。我梦见两只美丽的彩蝶在我身旁欢快地飞来飞去,几只可爱的小兔子在柔软的草坪上嬉戏。
我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我都喜欢。玉兰花高洁骄傲,栀子花香气四溢,荷花出淤泥而不染。我也喜欢开在深山里不知名的漂亮的小野花。即使无名无姓它依然努力绽放自己的美丽,为这广袤的天地增添一份光采。
我也喜欢另一种花,当我没考好时,妈妈依旧绽开她那和蔼的笑脸,好像在对我说:“孩子,你只要尽力了,妈妈不会怪你,下次再努力点就好了。”当我为忙碌了一天回家的爸爸递上拖鞋,他绽开那亲切的笑脸,倦意全消,好像在对我说:“谢谢你,儿子,爸爸有你真幸福。”当我作文被作为范文在全班读的时候,老师绽开那鼓励的笑脸,仿佛在对我说:“悦来,你真棒!”
我喜欢游泳,特别是在心情很烦躁的时候,游一会泳就会让我感觉心情倍儿爽。
我也喜欢读书,在宁静的.夜晚,开着一盏台灯,读上一本书,心情也会变得愉悦。我喜欢读插图精致的绘本、情节惊险的历险记,还有蕴含着深刻道理的寓言故事,读着它们就觉得握着一脉优美的传统。
我还喜欢朋友,喜欢和他们一起在树阴下吃冰淇淋、聊天,一起在游泳池里打闹。
我喜欢自然,喜欢它的神奇瑰丽;我喜欢生活,因为生活可以给我带来许许多多的乐趣。我喜欢我生命中的一切。
我喜欢作文12
我喜欢冬天,蔼蔼的白雪覆盖了地面,鹅毛般的大雪,纷纷扬扬的从半空降落。万里江山变成了一个粉妆玉砌的世界,给予人一种清静的美。
我喜欢迎着春风走在小路上,听小鸟婉转动听的歌喉,花儿像五彩的蝴蝶,翩翩起舞。我喜欢春天的阳光,明媚而温暖,它仿佛是生命的火种,给予万物再生的力量。
我喜欢夏日的夜晚,我喜欢在院子里观赏夏日的星空。皎洁的'月亮和金灿灿的星星点缀着天空,构成了一个星空。月亮斜挂在天空,笑盈盈的,星星挤满了银河,眨巴着眼睛。这些行星使我在在黑暗中看到了光亮和希望,它们指引着我人生的道路。
我喜欢看秋风中落叶的枫树。在马路边,在野外里,那样的凄凉,美而孤独。
我也喜欢梦,虽然它们不真实,但是我喜欢那种自由自在的奇妙感觉。我梦见自己成为了一个科学家,专门搞化学研究。我梦见了会飞的天马,与它一同遨游世界。我梦见我穿越到了未来,了解了未来一切不可思议的事物。最令我难忘的要数那一次了,我梦见我登上了珠穆朗玛峰顶端,插上了中国的第一面红旗,高声呼喊:“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这样的梦可真令人向往。
我还喜欢花,不分颜色种类,不分贵贱。我喜欢国色天香的牡丹,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清新飘逸的兰花,以及幽香阵阵的橘子花。我也喜欢长在路边妩媚可爱的野花,三叶形的、十字形的、圆形的、椭圆形的。虽然它们是那样的不起眼,但我认为,我们应该尊重它们。
我喜欢笑容,就像花朵绽开在人们脸颊上似的。当我上了一天的课,回家之后。奶奶帮我接过书包,笑着说:“回来了!”一刹那,一股亲切的感觉,我麻痹的双手不再疲劳。顿时,我感觉充满了力量。以前写作文时,总是写不好,过了不久就丧失了斗志。爸爸微笑着安慰我:“失败乃成功之母,只要你努力,就一定会成功!”爸爸的微笑使我找到了方向,重燃起希望的火苗,我更加努力地写作文。最后,终于写出能让我满意的作文了。微笑给予人力量,微笑给予人斗志。
我还喜欢看书,我喜欢在书的海洋里遨游。不论黄昏黎明,不论白天黑夜。我喜欢充满童话色彩的童话书;内容精彩的小说;充满科幻的科幻书;我喜欢……历史的兴亡是那样的虚幻,唯有书中的智慧永存。
我喜欢音乐,那优美、起伏不平的旋律和绘声绘色的演奏深深地吸引了我。每当我心情不愉快的时候,就哼起那些音乐,这样我的心情就能舒畅许多。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我喜欢作文13
正在人生路途上奔跑的我,充满着喜悦、激情、感激、期盼的心情。同时,也拥有着许多的智慧、爱,那是从出生就拥有的智慧,从出生就拥有了爱。
那是父亲出差回来从外地带回来的鸟。父亲看我在家都很无聊,就决定买一个小玩意儿,让它来逗我开心。
我还记得,那是在七年前的一天,从父亲把鸟带回来的.那一刻开始,那只鸟便在我家栖息。直至我多年后回去看它,我才知道它已经飞走了。在那期间,那鸟变成了我的玩偶,变成了我的好朋友。
我把它关在笼里,挂在大院里的大树上,生怕它飞走了。每天早上醒来,我第一个要做的事情就是帮它换水,喂它吃饭,然后再去忙别的事。
有一次,应为做错事被妈妈责骂而不开心,就一个人坐在大树下,对着那只鸟儿诉说,我把我心里的难处,不愉快、不开心的事都跟它分享,顿时,我听见它说着:“不开心不开心,真不开心。”我愣了一下,啊,原来它会说话。它的声音如潺潺的流水声,尖尖的,不一会儿,我便开心了起来,我帮它取了个名字,叫:“收气鸟”,因为只要我有不开心、伤心的事,我都会跟它说,它会认真地把话听完,然后就会说各种各样好笑的话逗我笑。
因为我与妈妈闹不开心,我们已经好几天没说话了,妈妈等着我给她道歉认错,而我却等着妈妈来挽回我,最后,我把我想说的那句话告诉了收气鸟,让他帮我复述给妈妈听。妈妈知道那只鸟会说话,感到很惊讶,连连夸赞爸爸会买鸟,是个行家。
我与收气鸟的美好时光很快就过去了,再过几天,我就要转学去外地上学了,我依依不舍地与收气鸟道了别,就离开了,我把收气鸟放在了外婆家,让她帮我养着,看着,照顾着。
几年后,我决定回来看看它,可到了外婆家,,外婆说它自己把笼子的门啄开,飞走了。我一个人清静地坐在门口哭泣,妈妈过来安慰我说:“它可能想要自由,想要找它的妈妈,所以才飞走了。听了妈妈的话,我知道妈妈说得有道理,就不再哭泣了。
人生的路途上有爸妈、亲人、同学、朋友的爱,有老师教授的我们的智慧,有收气鸟那样的朋友陪伴过我,真好,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那只收气鸟。
从那以后,我便无时无刻地不在寻找,那种与收气鸟长得相似的鸟,想让它们帮我跟收气鸟问好。
我喜欢作文14
我喜欢花子狗。在早上,在我还沉醉在美丽的梦中时,花子狗却会从它的狗窝里跑出来,一阵风似的推开门,再跳到床上,“汪汪” 叫,见我不醒,它还用它那热呼呼的长舌头把我舔醒,这个行动,每天是绝对准时的。在院子里玩时,我把它抱起来,摔下去,它却不哭不咬,继续让我摔。每次上学,当我坐着爷爷的自行车上学时,花子狗也奔跑着护送我,爷爷扔一两块冰糖想把它赶走,可花子狗只是咬着冰糖继续跑,上放学亦是如此,风雨不间断。
我喜欢后山。每天早晨,太阳在后山的怀抱中升起,每次的`日出,太阳一走出后山,你就会顿觉它亮堂了许多,因为后山里的大树帮它穿上了耀眼的工作服。后山里有许多小鸟,整天叫着;后山上有许多大树,那里不仅是纳凉的好地方,还可以在那采一点蘑菇,不要介意,这是大树给你的礼物,你可以尽情享用。在雨雾天,朦胧的后山显得更加神秘。
我喜欢田地。当爷爷婆婆正在忙着整地时,田地已经在盘算着怎样报答爷爷婆婆了。爷爷给它施肥,它就用这些肥料来召聘蚯蚓;婆婆给它撒种,它把这些种子养大后作为爷爷婆婆的工资回馈给爷爷婆婆,同时还回报给爷爷婆婆一年四季的淡香。
我喜欢河。我总是要到河里游泳,水很清,连细小的沙粒都看的清清楚楚;水很柔,在我的拍水声中刻出一圈圈的涟漪。天上的苍鹰总是瞧着小河,像是用锐利的目光瞧着我,使我毛骨悚然。河里有小鱼、小虾,它们不时地来啃我的脚丫和手指,使我感到痒痒的。水里还有一大片水草,附近总是有小鱼。在水流中,我好像就是水,我好像看见了螃蟹
我还喜欢老牛。老牛总是披着满身的晨霞开始犁地,它从不埋怨,总是慢慢的拉犁。每当我用手去摸他,它都用明亮的眼睛看着我,一眨一眨的,大大的耳朵一扇一扇的,并且还轻轻地甩着尾巴高兴地在我身边走来走去,我就是不牵牛绳也可以使唤自如,他没有听到我的声音也知道我想的什么。我也把糖果给牛吃,它还是很乐意的吃了。老牛总是早出晚归,它的形象至今保留在我的脑海里,我不愿意相信它死了。
我喜欢留在儿时记忆中的一切的一切
我喜欢作文15
嵩山位于河南省的登封县,也是著名的“中岳”。
到了嵩山,我就已经被眼前的景观震撼到了。高大的山峰,耸入云端的参天大树,五颜六色的花朵,就像一幅千万平方米的巨幅国画。
再看看山腰处,那更叫一个美。每一棵树,每一朵花,每一只鸟,每一处景,都为这座山做了精美的装点。那一群群鸟,在一起组成的队形,就像精美的花环;那绿叶,就像嵩山的绿色的大衣;那花,就像大衣上漂亮的花纹。
这时,山脚处的雾气已经蔓延到了半山腰。我就已经感觉到雾气脚边追着我了。一路上的奇异景观数不胜数:有像刀削过一样整齐的悬崖峭壁,有像龟壳纹一样的大岩石,有顺着山涧飞流而下的溪水…..
终于爬到了山顶,从高处看地处比从低处看高处大不相同。登山的时候,正赶上下着蒙蒙细雨。雾气被那山间的风冲散一半,可他就像受了伤的士兵一样奋勇前进,已经漫道了山腰。整座嵩山浸在这白蒙蒙的雾气里,如同仙境一般。
到了山顶,我们休息了片刻,观了会儿景,便准备下山了。下山时,又要走那吊桥。那吊桥,距离地面得有几百米高。如果掉下去,那要定要摔个粉身碎骨啊!不过那桥坚固无比,我这样想可真是有点儿杞人忧天啊!
可即使是下山,看过一遍的景依然那么新奇。那涓涓细流,从高处缓慢地流下来,发出有节奏的哗哗声。我仔细听起来,感觉那声音就如同“高山流水”一般优美!那么悦耳动听。嘿,眼看前面就是雾气触及的地方了。山谷中还时不时传来两声乌鸦叫声。我往下看去,不远处的山石上蹲着两三只乌鸦。那黑黑的羽衣就好像尊贵女王的`黑色大衣。
我进入了雾气中,眼前的画面就像加了一层滤镜,与上山大不相同。在雾中,那并不引人注意的小花小草突然变得格外美丽动人,每朵花就像小仙女一样,在阵阵微风中翩翩起舞;再加上早晨并未滴落的露珠,水灵灵的,让人忍不住停下来好好观赏一下。
终于回到了山脚,再次回想起山上那些奇异的景色,仿佛我还置身其中,真是让人流连忘返!
我喜欢嵩山!喜欢它的雄伟壮丽、奇特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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