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4-01-13 20:34:45 好文 我要投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汇总[14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汇总[14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介绍了海伦·凯勒同厄运抗争的顽强一生。以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告诫身体健康的我们应该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赐予我们的一切。向我们展示了人类的精神之美。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一本自传小说,它的作者是海伦·凯勒。文章讲道,年仅一岁零九月的小海伦被一场大病无情地夺去了听力与视力,使原本健康活泼的她永远与黑暗和寂静相伴。那个无声无影的世界带给她太多的无助与彷徨,但萨利文老师的到来改变了这个苦难女孩的命运。从此,小海伦在老师的引导下,亲人的关心下,朋友的鼓励下,更在她自己的努力下,一步步走向了成功的顶峰。

  "我的身体虽然不自由。但我的心是自由的。就让我的心超脱我的躯体——走向人群,沉浸在喜悦中,追求美好的人生吧!”海伦这样说,也的确这样做了。她的身体虽不自由,但她的思想却长了翅膀,引领她走向一个光明的世界。天使失去了翅膀,心却不会放弃飞翔。心灵自由才是最高程度的自由,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出了两个杰出的.人物,一个是拿破仑,另一个是海伦·凯勒。”如果说拿破仑是战场上的胜利者,是叱咤于法国大革命时期的乱世英雄,那么,海伦则是生活中的勇士,是拒绝向命运低头,立志驱除人生黑暗的光明使者。海伦学会了英.法.拉丁.希腊等多种语言,共创作了十四部文学作品创造了一个又一个正常人都很难取得的辉煌成就;在绚丽的彩虹背后曾有过多少艰辛的努力?多少汗水?在巨大的不幸面前,海伦总以一颗不屈不挠的心灵接受着命运的考验,用超越常人的坚强意志战胜了自身的缺陷,靠着坚韧不拔的意志和对幸福的执著追求,与命运抗争,最终冲破了人生的黑暗与孤独,谱写了辉煌的人生之歌。

  人生没有平坦的大路直通成功,自己的路永远都只能自己走,跌倒了,爬起来接着走。无论是失聪的贝多芬还是轮椅上的霍金,都有着海伦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的勇气。他们一样谱写了灿烂的人生乐章,残疾人都能做到这样,那我们这些四肢健全的人有怎样的理由做不到呢?

  "我只看我拥有的,不看我没有的。”海伦在87年无声无光的岁月中,把别人眼中的光明当做自己的太阳;把别人唇边的微笑当做自己的欢乐……面对命运的不公,她回报给世界的是无私。所以,海伦的一生是快乐的,她总是以一颗感恩的心笑对生活,而拥有美妙乐曲的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埋怨生活呢?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虽没有激昂的话语,但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语气却震撼人心。我们每个人都要向海伦那样珍惜时间,试着踏碎一切困难,放飞自己的理想,用奋斗的彩笔勾勒出自己独具匠心的人生画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你要问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那一定非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莫属了。

  这本书是爸爸前年双十一期间在淘宝上买的,它已经跟随我两年多了,说是“跟随”,此话说来话长,每次爸爸妈妈带我出去旅游时,都会让我带上一两本书,好让我在外出游玩无聊的时候,把书拿出来翻阅,其中一本是经常变换的,而另外一本十有八九都是这本《西游记》了。

  我特别喜欢这本书里的主人公——孙悟空。孙悟空本来只是一只吸收了天地灵气,日月精华后从石缝里蹦出来的机智猴子,很快便在花果山当上了美猴王,但后因和菩提祖师学了长生不老之术,拜师学艺之后,机缘巧合地被请到天上当了“弼马温”,得知自己被欺骗之后大闹天宫,最后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多年,后由奉东土大唐皇帝——唐太宗之命到西天拜佛求真经的金蝉子转世的唐僧救了出来,并受观音菩萨点化被唐僧收入师门,随后师傅唐僧又收了同样受菩萨点化,性格迥异的猪八戒和沙和尚两位徒弟,师徒四人一路上降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在如来佛祖和观音菩萨的指引下取回了真经,师徒四人皆修成正果。整个艰难的取经路上,他充分展示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有勇有谋。他不仅会七十二变,还拥有那双火眼金睛,敢于同各路妖魔鬼怪做斗争。

  这本书我已经翻阅好多遍了,而且百看不厌。不仅是因为小说里面有很多好词、佳句,鲜明地人物性格描述,还有精彩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每次阅读总会有不一样的收获。刚开始读的时候,就发现好多好多有趣的问题,比如为什么吃了唐僧肉就可以长生不老呢?真的有女儿国吗?喝了子母河的水,男人也会生孩子吗?当我带着这些问题再次来读的`时候,又发现了更多有趣的问题,比如齐天大圣正要收拾某一个妖怪或者请来天上神仙相助来降妖除魔的时候,总会有天庭的神仙下来说“大圣,请手下留情,它是我门下的什么孽畜偷吃了什么或者乘我不注意的时候拿了我的宝物私自下凡,胡作非为,为虎作伥……”。带着这些问题,我向大人们询问,又弄懂了一些更深层次的问题,这和当今社会上媒体曝光的一些社会弊病,比如经常听到的“我爸是李刚”、“我老公是局长”,仗着家里的某个亲属是某某局长、厅长,违法乱纪后没有人敢把他怎么样,这些社会问题与我们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公正民主法治精神背道而驰。

  通过阅读这本名著,不仅让我学到了很多宝贵的文化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每当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我们不能畏惧、退缩,相反,我们要像齐天大圣一样,善恶分明,不畏艰险,敢于担当,克服困难,勇往直前地去实现我们的人生价值。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天使雕像》这本书的作者是E。L。柯尼斯柏格,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是一本国际获奖小说。

  《天使雕像》的内容非常精彩,带点冒险、带点推理还带着一个人应有的努力和自信:一个名叫克劳迪娅女孩子厌倦了家里千篇一律的生活,她每天都要洗碗、清理垃圾筒于是,她想做些出人意料的事情,就精心策划了一场离家出走。她选择的是纽约的大都会博物馆,她的同伴则是她富有又小气的弟弟杰米。在戒备森严的大都会博物馆里,他们俩竟神奇地度过了一个星期!在这期间,一座被疑为是米开朗琪罗雕刻的小天使雕像正在博物馆里展出。克劳迪娅立刻被这座雕像吸引住了,她决意要弄清这座雕像到底出自谁人之手。但是,他们没有丝毫线索,而且钱也快用光了克劳迪娅不甘心这样平庸地回家去,她和弟弟利用最后的一点钱,终于找到了雕像原来的主人福兰克威尔夫人

  在读了《天使雕像》这本书后,我找到了埋藏在心底那一份渴望探险、活动的精神。我认为,虽然克劳迪娅和杰米的出走使他们的爸爸妈妈非常担忧。但是,他们也在出走中得到了锻炼,学会了精打细算地过日子。他们在博物馆里的生活可以说是非常艰苦的。每天洗澡只能在喷泉里用冰水洗,但也因此收获了不少钱在喷泉的底部有许多人为实现愿望撒下硬币。每天在工作人员检查博物馆时,他们必须蹲在厕所的马桶上诸如此类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但是克劳迪娅和杰米都挺过来了。

  在发现小天使雕像后,克劳迪娅和杰米找到了小天使雕像的主人福兰克威尔夫人,虽然到达时他们像两个小乞丐似的,其实他们能够到达就已经非常令人难以置信了,任何困难都没有阻挡住他们的步伐。最后,他们和福兰克威尔夫人达成了共识,一起保守了一个秘密,一个他们要是说出去一定会出人头地的秘密。但是他们并没有说,虽然克劳迪娅想要出名,但她想要的一定不是这种出人头地。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喜欢里面的人物、以及故事情节,他们都令我感动。让我感动最深的`当然是克劳迪娅。首先是因为她在家里虽然是姐姐,但处处让着弟弟,而且她还要每天去打扫卫生,就算是弟弟故意将一些脏东西拿来恶心她,她也不会有一句怨言。其次,则是在保守秘密时,她令我感动,虽然她离家出走就是为了出人头地,但她并没有利用别人的秘密来造福自己,她想要的,一定是靠她的劳动争取过来的。我认为,她能够为别人守住惊天动地的秘密,已经相当厉害了,她并没有被自己的贪婪心征服,而是将它彻底打败了。

  我希望,我也能像克劳迪娅一样,有一次冒险,还有更多收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

  有人说,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而我是因为一段话而爱上了一本书。今天我读完了《云边有个小卖部》,书很温柔,也很治愈。

  作者的文笔是那种令人舒适的清淡,却又特别有画面感,仿佛真的能看到,云雾缭绕的山上开着一间小卖部,货架上堆积着零食和岁月,老人躺在摇椅上小憩,孩童们推搡着要吃冰棍。书中主线描写了一个普普通通的镇上男孩,磕磕绊绊的成长经历,他平凡,很努力地前进,但生活却不善待,爱情和事业双双失意。

  我很喜欢他的勇敢,也很喜欢他的平凡。他就像是我们普通人的缩影一样。纵使平凡,但也怀揣着一个大大的,不平凡的梦想,拼了命地去折腾生活,捯饬时光,希望自己是那个在芸芸众生中脱颖而出的人。

  小时候,我也像书中的男孩一样,有一个别样的梦想。“做一个大科学家,厉害的让所有人都知道的那样!”每次别人问我你长大想做什么呀,我都会那么答。后来我慢慢长大,不断有人告诉我不要那么异想天开,人啊,考一个好大学,找一份好工作,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就够了。我总是在这些话中迷惘,曾经的梦想逐渐趋向骨感的现实。看到小镇男孩一次次为梦想的拼搏,心中是触动的。

  但仔细想想,一路长大,其实也会听到鼓励的声音。或许,安稳过一辈子是人对生活最基本的一种期待,但它绝对不是“梦想”的代名词,如果可以,谁不想许自己的生活万丈光芒?但看到他失意时,心中也会不自觉地为他心疼,可即使他一事无成,故乡仍然有牵挂他,爱着他的人。而这些爱着他的人,点亮了他的生命,温暖了他的人生。印象深刻的.是,男孩的外婆开着拖拉机一路从小镇走向城市,佝偻着身子,爬上七八层,扛着喝得烂醉的孙子,把他带回了家。那是外婆对孙子的爱,简单,朴实。

  对于书的作者张嘉佳,很多人说他是最会写故事的人,他细腻的文笔下写出了最通俗的感情,没有童话般美好,却很贴近生活,让人感同身受。这也许就是张爱玲所谓的,低落尘埃,开出花来。文章前面让我捧腹大笑,读到中间我开始沉思,到了最后泪眼婆娑。我也开始想象刘十三生活的云边镇的模样,还有王莺莺的模样,她给予十三那份最美好的爱。

  我还想起了儿时的夏天,蝉鸣和蛙叫,坐在梧桐树下听外婆讲故事。我的外婆和书中的王莺莺一样没有太多的文化,她从来不会讲那些大道理。我只知道我难过的时候,她会安慰我;我开心的时候,她也跟着我一起享受着快乐。她从来没有给我什么贵重的礼物,但却一直带着一份朴实无华的爱,呵护我成长。

  书中说“每个梦想都是出彩的。”我会带着我的梦想一路前行,可能等待它的是坎坷,是失败,是绝望,但我想我是不会害怕的。前方有梦想,身后有力量。我不曾要我的人生完美,就像万物皆有裂痕,但那是光照进来的地方。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在日常生活中,人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喜欢的书就是《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它的作家是杨红樱。

  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一户人家,那户人家养着一只腊肠狗,腊肠狗在那个家里非常受宠。那家里的腊肠狗具有纯种德国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比如忠诚、机智、刻苦、坚韧,它几乎就是这家人的骄傲。后来,刚出生不久的牧羊犬帅仔来到了这个家,腊肠狗就成了帅仔的保姆狗。他全心全意的照顾帅仔,几乎寸步不离,帅仔对腊肠狗(老头儿)也是百般依恋。帅仔一天天长大了,越长越漂亮,真是人见人爱。主人们渐渐把对老头儿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身上,腊肠狗老头儿失宠了。老头儿认为是帅仔抢走了人们对他的爱,所以他嫉妒帅仔,他要除掉帅仔。

  后来,保姆狗为了除掉帅仔,在翠湖公园里制造了几起十分可怕的.凶案,后来被笑猫和马小跳几个孩子依次救活。最后保姆狗死于一场奇怪的车祸。嫉妒是心灵上的一个毒瘤,它不仅使人,也会使狗,使猫丧失理智,做出一些疯狂的蠢事来。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灵仿佛受到了神圣的洗礼。其实,每个人、每只狗、每只猫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美丽天空,谁都可以在这美丽的天空下,好好活着。保姆狗老头儿也一样,但是他为什么一定要去争夺帅仔头上的那片天空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我喜欢的书很多,像潺潺溪水流也流不完;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数也数不清。读书让我明理,读书令我智慧。在众多的书中,我最喜欢《快乐精灵》。是她给我力量,是她给我快乐,是她给我勇气,是她改变了我的人生。

  从这本书中,我感受最多的就是快乐的力量。它虽然不能吃也不能喝,却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之一。它拥有无穷的魔力,可以净化人们的心灵,还能化解一切的烦恼……失去快乐的人,整天沉浸在痛苦中,只知道不停地埋怨、发牢骚,不仅得不到他人的喜爱,而且会给你别人带去烦恼。

  《快乐精灵》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罗小卜的男孩,把自己的快乐卖给了忧愁国的毛毛虫,换来了100分、新玩具和冰淇淋。将近一年过去了,罗小卜成为了一个拥有一切但不会快乐的人。他决定要重新找回快乐,在找回快乐的过程中,罗小卜得到了蚯蚓大娘、蜻蜓、蜜蜂、精灵等的帮助,从寻找快乐精灵谷,到学会手指快乐密码,再到去帮助精灵国打败忧愁国的一系列奇异的事情,最终找回了自己的快乐。

  “创造、发现、享受、给予和珍藏”这五个快乐密码,告诉了我们很多的快乐秘诀。是对快乐的诠释,她犹如黑暗中的灯塔,指明了我前进的方向;犹如悬崖上的青松,给了我们顽强生活的力量。

  在生活中,我们要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去创造快乐;用智慧的眼睛去发现大自然中一切美丽的风景;用纯洁的心灵去享受身边所有美好的事物。最关键的是当我们拥有快乐时,应该与亲朋好友一起分享,这样你就会获得双倍的快乐,让快乐在我们身边蔓延。快乐不是一阵风,不是一场雨。她是美酒,珍藏越久,香味越浓!

  《快乐精灵》让我爱不释手,看得我们如痴如醉。看了一遍又一遍,我喜欢书中的小主人公罗小卜,他实在很勇敢,也很坚强!他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精神令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失去的快乐,历经千辛万苦也要找回来,这种永不放弃的执著追求,深深打动着我的心灵,让我震撼,也叫我惭愧!生活中,只要遇到一点点困难,我都会知难而退;总是想自己的多,总是觉得自己就该享受生活,而不知道要回报父母回报社会。是《快乐精灵》让我明白了:不仅要享受,更要分享!

  书中有趣幽默的语言时时在我耳旁响起:“罗小卜翻来覆去地足足想了三天三夜,为此还掉了12根头发呢。”“罗小卜高兴地跳起来,这才想起,除了自己,旁边没一个人。”“其实,世界上的事情往往挺简单的,你越想把它搞明白你就越糊涂。”……我更喜欢这本书妙趣横生、奇遇叠出的故事……读这本书的过程就让我觉得很快乐。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明白了:要珍惜自己的快乐,快乐对我们很重要,快乐无处不在,只要你细心观察,一定会发现快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

  漫漫取经道路上,师徒四人不止为求真经,而是为了品味一种人生苦乐,以升华自己的生命。每每翻开《西游记》并非只带有一份单纯浅薄的好奇,亦或是倾慕某个人或某项本领,而是一种对人生真理的求知。

  孙悟空,永葆童年的纯真。取经路上,总以金箍棒、凤翅紫金冠、锁子黄金甲、藕丝步云履的形态出现在我的面前。他总充当主角,每当师傅或师弟身处险境,他总能灵活使用七十二般本领救出他们。他总无所畏惧,即使有再多妖怪围绕他,他也会竖起大拇指对准自己,自信地说;“俺老孙当年大闹天宫时,你还没出生哩,孙子,吃俺老孙一棒!”说完,便纵身一跃,竖起棒子向那厮敲去,用尽十分的力气,毫不留情,以解绑‘至亲’之气。阅读此处,我总会大喊一声:“打得好!”他也自由自在不受约束,见玉帝不跪,见众天神不拜,总爱以恶作剧逗引八戒和众小妖。他也是虔诚的,纵使自认为自己似乎凌驾于玉帝之上,见到佛祖却一脸恭敬与崇拜。做事、讲话恭恭敬敬,丝毫不敢懈怠。看见他,就犹如看到了小时候的自己,在外无法无天,见到长辈确实恭敬无比。

  看着他,我似乎乘载七彩祥云回到我似彩棒棒糖的童年,总勾起几分甜蜜回忆。

  猪八戒,稍带几分青春的萌动。八戒,便是佛家八戒的隐喻,即戒杀生、戒淫、戒妄语、戒饮酒等。纵使八戒剃了度,皈依佛门,他内心仍然什么也不想戒,什么也戒不了。师傅几次被抓走后,他便动了回高老庄的邪念。他想思绪不定的青年,梦想已有却不明晰,一旦有挫折便赶紧退缩。他也有青年独有的浪漫,爱情的幼芽已开始萌动,有了对异性的追求。

  看着他,纵使好吃懒做,但也是常事,毕竟一个少年。恍惚间,发现这就是我们整个青年时代,雄心万丈却总是出错。

  沙悟净,携着中年的几分麻木。他,总是一个人挑着担子走到了最后,一副任劳任怨的样子。他总在二师兄和师傅被抓走后大喊:“大师兄,师傅和二师兄被抓走了。”看似一副极其担心的模样,实际是心底深深的无奈。已到暮年,脱去童年的稚嫩,也走过了青春的`激情,有的只是麻木,这也是众多中年人的真实写照。经历过人生的种种挫折,心已黯淡,只求余生平安。对未完成的梦想已不再计较,只是扎扎实实的前行,随遇而安,这也是佛家淡心求安的本心所在。

  唐僧,充斥人生的种种顿悟。他的眼中充满了智慧,映现直通西天的光明路,气质脱俗。他是取经团队的核心,知因他执着的求经心念,才促就了这支团队的成功。他心中装有芸芸众生,即大善,即使被妖怪抓走,也规劝其皈依佛门。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宣扬佛法,削磨徒弟们的邪骨。再艰难处境,他也面不改色,不迷茫,全心满是一种淡然,一种生命从容,他明白人生不过在挫折后才能获得成功。

  沧桑在他眼中偶现,即使泰山崩于前也面不改色、、、、、

  《西游记》演绎的不只是九九八十一难,而是人生境界的升华,人生经历的感悟。

  心有西游,风雨兼程,保持理性,无惧未来。前进!前进!前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好朋友,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一本好书可以增长我们的知识,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草房子》是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

  《草房子》这本小说的故事发生在油麻地,故事中通过对主人公男孩桑桑刻骨铭心而又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的描写,讲述了五个孩子:桑桑、秃鹤、杜小康、细马、纸月和油麻地的老师蒋一轮、白雀关系的纠缠和孩子们苦痛的成长历程。六年中,桑桑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我喜欢《草房子》这本书的原因是:作家曹文轩写的这本《草房子》获得了国家图书奖、冰心儿童图书大奖、宋庆龄儿童文学奖、小说类大奖……等等四十多种大奖。这本书文字描写朴实、字字如金。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桑桑,他算得上是个幸福的孩子。他有一个可爱的妹妹,父亲是校长,母亲是普通农民,一家四口就住在学校。物质生活上,“桑桑不缺橡皮,不缺砚台,也有钱买糖块和小芝麻饼吃”成绩也不错,作文常常被老师拿来读。桑桑和大多数孩子一样顽皮,用碗柜做“高级鸽笼”;用蚊帐打鱼虾;夏天看到捂在棉套里的冰棍,自己也穿大棉袄……桑桑的这些举动让人忍俊不禁,这恰恰是他的可爱之处。桑桑勇敢,讲义气:当他看到刘一水等人欺负纸月时,他非常勇敢地去解救纸月。桑桑还是个心地善良的孩子:杜小康家落败后,桑桑仍然把它当作好朋友;没人敢靠近细马,桑桑却愿意与他为伴;人们抵触秦大奶奶,他却和秦大奶奶相处的很好,秦大奶奶去世了,他会非常伤心。从这些方面我们可以看出桑桑的小英雄形象。

  读了《草房子》这本书,我收获很多:每个孩子的童年都像五彩缤纷的调色板,有开心、有伤心、有悲伤、有快乐……当感到伤心或悲伤时,不要大失所望;当感到快乐或开心时,也不要大喜过望。从今以后,我一定会学习杜小康爱读书的好精神,发奋读书;一定学习“秃鹤”有一颗自信的心,相信自己就会成功。我一定会学习纸月尊敬长辈……总之,这本书中的每个人身上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闪光点,我一定会努力地向它们靠近的,争做一个优秀的四好少年。

  《草房子》这本书不但故事情节曲折生动,而且语言优美。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青春,是生生不息绽放的彼岸花,是不期而遇的小惊喜,愿我们都是如此。

  ——题记

  张嘉佳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笔尖勾勒的青春像极了你我。很多人说:张嘉佳,写的不是文字而是大多数人的青春与人生。书中写道:

  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

  如山间清爽的风,

  如古城温暖的光,

  从清晨到夜晚,

  由山野到书房

  只要最后是你,就好。

  张嘉佳评价自己的作品“这是一本纷乱的书,随便打开一篇就好”。的确,他的书信手捻开一页读来都不会觉得枯燥乏味,而是篇篇有亮点,皆有独特的存在意义,很是引人入胜。书中夹杂的那几张彩页,绘满了画,递进着故事,也将其中的深意娓娓道来。

  在作者笔下,“情”与“青春”跃然、飞奔,我记起书中茅十八与恋人之间的小碎片故事。是一个可爱的姑娘将只言片语的茅十八改造成了废话流,妙趣横生,惹得读者捧腹大笑不止;记起了“嘴强王者”胡言与他的青春,胡言妈妈的幽默,认真;记起张嘉佳对十二星座的人物设定、分析,每一篇每一句,字里行间都仿佛都倒映着我们的影子;记起管春毛毛,和自己一起犯二,在一起疯、闹的情景,像极了自己的青春年少;记起一群人到处找酒吧,只为最后的获胜;记起猪头的爱情卑微又伟大……一篇篇故事无比动人心弦,是沸腾的热血青春,是不羁的成长之旅。

  像朋友在深夜跟你叙述,叙述他走过的那万水千山。那么多的篇章,有温暖的,有明亮的,有落单的,有疯狂的,有无聊的,也有胡说八道的。当你辗转难眠时,当你需要安慰时,当你等候列车时,当你赖床不起时,当你饭后困顿时,都能找到那么一篇合适的来读。正如张嘉佳说,希望写一本书,让我们可以放进书架里,留在枕边,或者送给最重要的那个人,而《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恰是。

  有一些章节,些许言语,戳中了个人的痛点,仿佛某个阶段的那个自己,像极了。

  张嘉佳的文字,温暖,柔软,直抵人心;他的文字,深刻,幽默,妙趣横生;他的文字,浪漫,不失婉约,令人动容;他的文字触动我的心弦。

  “我同一些人的世界路过,一些人从我的世界路过”,他这样说。仿佛一双慧眼看透了很多很多。他说,“世事如书我偏爱你这一句,愿做个逗号,待在你脚边,但你有自己的朗读者,而我只是个摆渡人。”“难过的时候,去哪里天空都挂着泪水,后来发现,因为这样,所以天空格外明亮,明亮到可以看到自己”,像极了伤心难过时的我,只想刻意隐瞒,不愿对外公开;关于记忆的那一座沙城,他这样勾勒,“把关于我们之间的所有影子埋葬,如果你不往前走就会被沙子掩埋,所以我们泪流满面,步步回头,可是只能往前走,哪怕往前走,是和你擦肩而过”,像极了你我执拗的青春年少,不甘心、不屈服、不计后果。

  《从你的世界路过》,随便打开一篇就行。

  因为,那里有着你的青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在我众多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汤姆索历险记》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我从中学到了很多。

  从这本书的封面、目录、前言来看,此书显得完美无缺,封面设计绘声绘色,图案和文字融为一体,书中内容也是如此。生动的故事情节和滑稽的人物形象激发了读者浓厚的阅读兴趣。每一个故事结束后,都会留下一个悬念,令人深思。

  《汤姆索亚历险记》以其浓厚的深具地方特色的幽默和对人物的敏锐观察,成为深受广大群众欢迎的小说。

  幽默就好像音乐,它有着超越国界和语言的感染力量。马克吐温是美国最著名的幽默大师,在这本书中,他以亲切随和的'口吻,细腻传神地塑造出一个诡计百出又活泼贪玩的小男孩和属于他的全部世界。在汤姆身上集中体现了智慧、计谋、正义勇敢乃至领导等诸多才能,他是一个多重角色的集合,也是映射出当时美国村庄生活的一面镜子。

  阅读这本小说,能让那些长大了的汤姆和哈克费恩们想起当年的自己,那时的情感、思想、天马行空的言谈、一些难以忘怀的友情,以及无数个逐渐模糊的碎片。作者以其脍炙人口的幽默与讽刺的写作手法以及对儿童心理世界的粗细刻画,使汤姆索亚和哈克费恩这两个可爱的“顽童”文学形象,饮誉世界。

  这本书让我领略了文学经典的魅力。它以其深刻的思想内容和独特的艺术风格在世界文学史上放射着耀眼的光芒!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昨天,我去书店看书,一进门我就被一本书吸引了,这本书名是《木偶奇遇记》。

  我翻开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匹诺曹,他是一个神奇的木偶,他家很贫穷,但他爸爸为了让他上学把衣服都卖了,可是匹诺曹不但没上学,反而逃学,为了得到马戏团门票,把书都给卖了,他还不知道他父亲在门口挨饿挨冻呢!后来他把她的'故事告诉了马戏团团长,团长同情他,就给他4个金币,结果被一只狐狸和猫看见了,他们用花言巧语骗走了那4个金币!匹诺曹伤心极了,他为了躲避爸爸的批评,他去了:“无忧国”和“玩儿国”。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在“玩儿国”的奇遇!因为人在那里玩上几个月后会变成驴子。然后被马戏团的人买过去,因为匹诺曹的腿摔断了,又卖给了一个渔夫,渔夫把他推到海里,正要捞上来的时候,发现他又变成了木偶。

  从此以后,匹诺曹认真学习,尊敬师长,变成一个听话的木偶。仙女看到匹诺曹折磨听话,仙女就把木偶变成了小我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不能骗人要认真学习,踏实做人,好人会有好报的,所以我要做个好孩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古今中外的文学名著浩如烟海,就像黑暗的夜空中耀眼的明星,指引着我们前进的方向。我读了许许多多的书籍它们就像一幅幅美丽的画卷,在我面前展现出一个个奇妙的世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邱少云》,一个英雄的名字,一个动人的故事,陪伴着我的童年,它让我难忘,让我热泪盈眶,又让我无比崇敬。

  邱少云的故事家喻户晓,故事发生在抗美援朝时期,在一次战斗中,邱少云所在的连奉命潜伏在敌人的碉堡附近,等待黄昏时分发动突然袭击,夺下“391”高地。敌人用铁丝网严密的封锁着,岗哨上的哨兵不停地来回巡逻,并用探照灯不停的观察战士们隐蔽的地方。尽管潜伏的战士全身伪装,但敌人居高临下,很容易发现他们。只要咳嗽一下,或者胳膊摆动一下,都会暴露目标,使部队受到严重的损失。正当同志们咬牙坚持的'时候,忽然,敌人的一颗燃烧弹落在邱少云的附近,顿时燃起熊熊大火,烧着了邱少云的衣服,这时,只要他趴掉身上的衣服,或者滚到身后的水沟里都可以救活自己,但是,这样会暴露目标,整个战斗的计划就不能实现。邱少云咬紧牙关,爬在草丛中一动不动,就这样坚持到最后一刻钟,他被大火活活的烧死了。黄昏时,战士们满含热泪,发起攻击,夺下了“391”高地,胜利的完成了这次战斗的任务。

  英雄的壮举深深的感染着我,它使我懂得了铁的纪律是一个人成功的基本条件,它让我明白一个人只有服从集体利益,为国家和人民做出牺牲,才能羸得人们的尊敬,人生才会有意义。

  有一次,上体育课,老师让我们做深蹲起、蛙跳等剧烈运动,我平时娇生惯养,怕苦怕累,不想做这些活动,怎么办?坚持还是放弃,在做思想斗争的时候,我想起了邱少云,想起了他为了战斗的胜利,英勇地流尽了最后一滴血,想起他无条件服从命令的故事,我就勇敢的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了,整整坚持了一节课,进行了刻苦的训练。因为训练强度大,下课后,我不能走路,只好拄上了双拐。但是我仍然很开心,因为我战胜了自己,做出了正确的选择,敢于和困难做斗争了,表现出一个小小男子汉的精神。后来,我常常有意识的锻炼自己的身体,克服了怕苦怕累,懒懒散散的坏习惯,经过几个月的锻炼,原本瘦弱不堪的我,身体逐渐强壮起来了。

  好多年过去了,但《邱少云》这本书摆在我书房的最中央,邱少云在烈火中纹丝不动,燃烧自己的情景仍然在我眼前闪现,记忆犹新。鼓励着我在人生的征途中奋勇前进。当我私心膨胀,为个人利益斤斤计较的时候,当我遇到困难,犹豫不前的时候,都会想起邱少云他那伟大的壮举,它时刻激励着,要做一个为集体谋利益,为国家做贡献,为人民谋幸福,遵守纪律,勇于献身,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像生活中没有阳光;智慧中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歌德也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

  爸爸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有漫画书、作文书、童话书、古诗集、《十万个为什么》等等,花花花绿绿地装满了我的书柜。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百科全书》。

  有一次,我和同学们在课间时讨论世界上有没有彩色羊。除了我,其他同学都说:“根本就没听说过这世上还有什么彩色羊!哈哈,真可笑!”我据理力争,偏说世界上有彩色羊,哪成想,她们不但不赞成我,反而还嘲笑我说:“你真笨,你也不想想,世界上哪有什么彩色羊呀?恐怕连一根彩色的羊毛也没有!”接着又引来一阵哄笑声,我很生气,又不敢说出来,只好低下头,憋红了脸,在心里偷偷地掉眼泪,不再跟她们争论。但我已下定决心:我一定要找出答案,一定要证明给你们看,我说的是对的!中午放学刚一进家门,我就迫不及待地取出《百科全书》快速地翻了起来。我很快便在书中找到了答案:专家们培育出一批叫“神奇花”的新绵羊品种,身上长着雪青色的毛。现在,在哈萨克斯坦已经有几十种罕见的彩色羊,它们的毛色有天蓝色,金色和琥珀色等。书中的答案让我的`心里有了底,让我一扫先前所遭遇的不快,心情高兴了起来。下午我早早地来到学校,见到同学们,我便拿出了这本书让她们看。同学们争着抢着看我手里的书,她们边看边啧啧称奇:“呀,原来世上还真有彩色羊!人家艾未说得没错﹗”“还是艾未了不起,知道的知识真多!”这本书用它图文并茂的形式,强力地证明了我的话是对的,并让我赢得了同学们的尊重与喜爱。强烈的自豪感在我心里油然而生,使得我更加喜爱它了。

  几天后在自然科学课上,老师问我们:鸡为什么吃小石子?这句话把同学们问住了。看着同学们尴尬的表情,我暗暗得意:哈哈,还是看我的吧,这问题难住了你们,可难不倒我,因为我刚在《百科全书》上看到了这个问题。我勇敢地举起了手,不慌不忙地站起来,用轻松但坚定的语气,回答了这个问题:小鸡吃谷粒时,也爱吃小石子,这和鸵鸟吃沙粒的原因一样。小石头到了鸡的胃中,也就是鸡囤中,能帮助磨碎稻谷,可以提高消化和吸收能力…课堂安静极了,同学们边静静地听着我的回答,边向我投来羡慕的眼神。我的话声刚落,就听见同学们在悄声议论:艾未怎么知道得这么多呀!

  通过看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动物、植物、人体、天空、地球、社会等等诸多的知识,帮我打开了想象的空间,开阔了我的视野,同时也带给了我更多的自信与智慧。

  是啊,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书是人类前进的罗盘,书是知识的宝库。读书能给我们带来渊博的知识,能启迪我们的智慧,能增长我们的才干,给我们带来无穷的乐趣。总之,读书是非常重要的。同学们快来加入读书的行列吧!让我们这些小树苗不停地吸收知识的营养,长成一棵参天大树,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4

  读书可以增强学识、读书可以提高作文水平、读书可以提高修养、读书可以开阔视野、读书可以改变人生、改变命运等等。 我最喜爱的书叫做[冒险小王子],是从新华书店借了的,在成千上万的书里毫不容易找到的。 我很喜欢它,因为这本书内容很精彩,也有点搞笑。这本书分很多集,我借的是。隐形船和玻璃小精灵,作者是周艺文,是一部科幻小说。

  这本书主要讲了包小龙做了错事家人都不喜欢它他了,包小虎成了最喜欢的'人,要什么吃的,玩的,家人都给他买。包小龙晚上睡觉就听见包小虎打键盘的声音怎么也睡不着,突然包小龙进了一个葡萄味的梦境,见到了笨笨、冰茶茶和毛毛,贾德老师说;‘我们中间有内鬼,许多小精灵被什么东西抓走了,而且回来的小精灵都失去了记忆,回来的小精灵都说看见了隐形船。包小龙他们就查找姿料。在一天,笨笨也被抓走了,包小龙他们就兵分两路,一边查找姿料,一边营救笨笨。包小龙在博物馆里认识了一位叫茉莉的小女孩,茉莉给包小龙介绍许多小精灵。

  包小龙在博物馆里东张西望,找到了玻璃小精灵,书上写着最后一个玻璃小精灵是在空之海那里。贾德老师就又变成了一个梦境是葡萄味的梦境,包小龙把发现告诉了贾德老师。他们就去空之海那里,把 笨笨救了出来,内鬼就是茉莉。

  读完这篇小说,感觉精彩,又刺激,让我增多了一些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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