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4-01-11 13:38:42 好文 我要投稿

(荐)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荐)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世界上的书何其多,或让人催泪而下,或让人捧腹大笑,或是让人回味无穷。不同的书,不同的人,不同的感受,所得亦不同。我读过的书数以百计,多不胜数。其中的一本书让我无法淡忘,这本书是《七天》。

  《七天》是一本关乎“团结、信任、善良”的教育书籍。讲述了一群年龄不同的孩子,因意外车祸掉到洞穴里,七天之后全部顺利救出的故事。在那空无一人的洞穴里,四个孩子经历过绝望、悲伤、痛苦和希望,也有过纷争。从开始的惧怕再到后来的勇敢尝试,他们的.成长让我惊讶不已。

  在这本书中,作者从性格特征、生长环境、家庭背景,以及老一辈的恩恩怨怨等方面描述这四个孩子。在作者的笔下,我看到了善良、正义、勇敢和坚强,但也看到了人性的弱点——自私自利、嫉妒、怀疑他人。作者以七天中四个孩子的成长经历为背景,向我们展示了一副以信任、善良、正义为主的图画。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其中三个孩子误入一个水晶洞穴,洞中的水晶石价值连城,可他们却抵住金钱的诱惑,决定对这个秘密守口如瓶。因为一旦有人发现水晶的存在,这个美丽的水晶花园就会遭到破坏。我惊讶于他们的做法,同时也敬佩他们有一颗善良纯净的心。他们以行动向我们证明了自身的正义。

  “人之初,性本善。”古往今来有多少人权欲熏心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他们已然忘记善良,忘记了正义,忘记了人活于世的意义,也忘记了自己肩上担负的责任。但是,正义永远都会战胜邪恶!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到团结的强大,感受到信任他人的重要性,见证了四个孩子成长的过程,让我再一次明白善良是人必不可少的品质。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法国作家维克托。雨果的《悲惨世界》。

  这本书的故事内容十分丰富、精彩,它讲了一个囚犯冉阿让出狱后的故事:冉阿让因为在狱中没能安分守纪,多次试图越狱,最后只拿到了黄色护照,街上的旅馆都不敢接受他。饥寒交迫的冉阿让在无奈之下投奔了神父。没想到神父帮助了他,冉阿让决定做一个好人,以报答神父的救命之恩。没想到巴黎警察署仍念念不忘冉阿让,决定将冉阿让再次返回大牢,冉阿让只好开始了他的流亡生涯……

  在这本书中,冉阿让遇到神父后开始行善,摇身一变,变成了令人尊敬的'市长,开始救济贫民,却因巴黎警察署的一位警探而再次踏上流亡生涯。在一次革命战争时,他救了一心深爱自己养女的一位资产阶级贵族,感动了那位一直追踪他的警探,使那位警探开始怀疑自己的世界观。冉阿让因为一时的疏忽而让他跳河自杀。在良心的谴责和失去养女的痛楚下,冉阿让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在这本书中,有许多情节令我感动,当冉阿让救了贵族时,我看到了希望,一种仿佛将他的任务和祖国的未来全部托付的希望;当冉阿让的养女要和贵族结婚时,我感到了放心,一种将自己最珍贵的东西依托给自己最信任的人时的放心……

  《悲惨世界》也生动形象地还原了法国在封建时代的黑暗:人贩子与杀人者在马路上大摇大摆的晃荡,革命力量在政府军的镇压下死伤无数,但冉阿让并没有被社会的黑暗吓倒,他看见了曙光,他获得了新生!

  《悲惨世界》令我难忘,我难忘冉阿让的善良,难忘冉阿让的见义勇为,难忘冉阿让的不灭希望!

  我喜欢《悲惨世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终生的伴侣,最诚挚的朋友”。一本本书就像一颗颗种子,撒播在希望的田野上,带给我们满满的收获。在浩如烟海的书籍中,我对《数学西游记》情有独钟。

  打开这本书,就如同进入了一个神奇的数学森林王国,而我就如同一只小鸟,在森林王国中自由的翱翔。书中,我最佩服的是孙悟空的勇敢与智慧,每次唐僧遇到困难的时候,他总是沉着冷静,运用自己的智慧,一次又一次战胜了妖魔鬼怪,把唐僧和弟兄们成功解救出来。而在唐僧一次次充满惊险而又有趣的经历背后,都隐藏着许多深奥的数学知识。因此,在不知不觉中,我感受到了数学无穷的力量。书中灵活多变的数学题训练了我的逻辑思维,拓展了我的解题思路,提升了我的解题能力,增强了我的自信心。回想之前做数学题时,我内心总是感到莫名的紧张,但自从读了《数学西游记》后,我常常将自己联想成那只聪明的数学猴,不管遇到多难的题目,都能迎刃而解,同时,我也从中体会到了解题的乐趣。

  通过这本书的学习,我不仅学到了许多的'数学知识,还明白了在困难面前,不能退缩,要沉着冷静,用智慧战胜困难的道理。

  同学们,书籍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知识的真谛,让我们在书的王国中遨游,让我们遇见多彩的世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今天我要跟大家分享一本书,它让我真正体会了什么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本书用眼睛告诉我祖国江山如此多娇,用脚步丈量祖国的山河如此波澜壮阔,用心灵带我飞跃祖国山河的上下五千年历史。

  这本书用了大量的诗词、史记、故事等描述了我国西域喀什、都江堰、莫高窟、江南等祖国的文化山河,看了这本书你会觉得书中的地方就跟你就置身在当地一样,感觉山河的鬼斧神工,悠悠异域风情文化,也让我徜徉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愿出来。同时书里面还用了大量的拟人、排比、比喻的修辞手法,甚至是几种一起用,对于我作文、造句实在是太实用了。

  最重要的一点要跟大家分享的就是这本书的作者,他是一位很有名的文学家,但是却辞去原有舒适的工作,孤身一人去考察中华文明诸多被埋没的重要遗址。他冒着生命危险贴地穿越数万公里考察人类重要的文明故地。这种探索勇气,这种冒险精神,这种文化传播决心,也深深震撼着我的内心。当看到这本书那细腻的文字,我仿佛听到一位长者在给我娓娓道来,我感受到了他内心的忧思,他内心的无奈,他内心的勇气,他不放弃,他想去挽救,他想传承的决心。

  是的,这就是余秋雨先生和他写的《山河之书》。从人到书的内容都让我非常震撼,通过他笔下的文字,让我不只是读一本书,而是让我了解了祖国的历史、文化、地理,也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余秋雨先生对于祖国江河赤诚的热爱。这也深深影响着我。我想将来有一天,我也要去走余秋雨先生走过的路,去感受当时先生的心境,那颗深深热爱着祖国的赤子之心。

  大家和我一起来阅读和感受吧,余秋雨《山河之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在打开《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第一页后,突然感觉它是异常沉重的。密密麻麻、星星点点的细小字体一个挨着一个;密的像是蚂蚁家族侵占了每一页、每一行、每一个空白的地方,密的.让我怀疑自己有没有密集恐惧症;害的我都将近一个小时了,才读了五页,讨厌!不仅有很多字不会读,还经常掺杂着一些英文单词;总感觉每个字足有千斤万两之重。

  书上经常会有名字出现,并且都很长。比如约翰·H·华生、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哥哥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再比如作者阿瑟·柯南·道尔,许多长的名字记也记不住,相似的名字还常常傻傻分不清既不想读,又不会读。

  这本书似乎有一股魔力;文字尽管有多难读,但好奇心可不听使唤,受故事情节牵引非要看完不可。看书看得时间长了,自然就适应了;在书中,在我与福尔摩斯的对话中,他改变我的思维方式。就譬如在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就写了他的洞察力:福尔摩斯和华生刚见第一面,他通过握手就知道了华生的职业、身体状况、和他刚从前线战场归来等等。以前,我不善于观察;看完书后,逐渐懂得了遇事冷静思考,对身边的点点滴滴进行生活细节的观察

  我原来有多讨厌《福尔摩斯》,现在就有多对它爱不释手。因为它给我了另外一种生活体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今天,我想给大家说一说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的名字叫《草房子》,作者是我国的著名作家曹文轩。

  书中的一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一次,秃头的陆鹤戴了一顶雪白的凉帽,因为他已经请了很长时间的假了,同学们都想看看陆鹤的秃头怎么样了,所以,陆鹤的同桌再也忍不住了,便把他的帽子摘了下来,这时全班同学都看到了,都惊讶地叫了起来,原来陆鹤的头还是光秃秃的。陆鹤急忙问同学们要帽子,但同学们却仍然互相扔着帽子,最后竟然把陆鹤的'帽子挂在了旗杆上……

  故事中同学们捉弄秃陆鹤的画面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因为在我的班级里,也有这样的同学,他们喜欢捉弄别人,比如别人要坐凳子时,他们悄悄把别人的凳子移走;发作业时,有同学故意把别人的作业随便乱扔……

  我觉得同学们的这种做法是十分不应该的!同学们相处时一定要互相尊重,不捉弄别人,更不能伤害别人的自尊。故事中陆鹤因为秃头而被大家捉弄,这样实际上对陆鹤来说,是一种很严重的心理伤害。如果当时我在场,我一定会阻止这群捉弄同学的伙伴们,告诉他们:

  作为同学,我们一定要真诚对待别人,偶尔开个小小的玩笑还可以,但千万不要戏弄别人!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曹文轩的《草房子》!你喜欢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捧起一本好书阅读,就是一种享受。书就像一把钥匙,打开智慧之门;就像一盏明灯,照亮前方的道路,引领我们走向成功;书就像一搜航船,带我们到达成功的彼岸。

  在我们的书店柜里,装满了不计其数的书籍。但在这众多的书籍中,我最喜爱的`还是《鲁滨逊漂流记》。

  一六五九年九月一日,一个水手在一次航行中,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挖了一个山洞供自己居住,并储存了一些食物,就这样,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最终他有了一大群羊和充足的食物以及一些工具,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鲁滨逊。克罗索。

  鲁滨逊之所以能在这荒岛上居住二十八年之久,是因为他有着不畏艰险、积极乐观、顽强生存、吃苦耐劳的精神。鲁滨逊的历险激励了我们这一代的少年,我们的学习道路不正是这样的吗?面对着挫折与挑战,我们不能轻易放弃,摔倒了,重新爬起来,受伤了,不要哭泣,要取得成功,哪能不努力呢?

  我们现在都是些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都是温室里的花杂,经不起一丝风吹雨打,严寒酷暑,而且一遇到困难就退缩,这样我们怎么取得成功呢?我们只有扬起自己行的风帆、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鲁滨逊漂流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对我们影响非常大。今天,我要为大家推荐一本书,它名字叫:《将来的你一定会感谢现在努力的自己》。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为梦想而奋斗的名人故事。在这本书中,我有两个故事感悟非常深。第一个讲述的是在美国的一位商人因为自己家里的事情而担心,但是这位商人不想让员工知道,于是,就把这件事瞒着。终于有一天,员工知道了这件事,就不用心干活了。这一个月销售业绩一直往下滑,经理看不下去了,才召开了会议。在会议上经理请了一位鞋匠给经理擦鞋,员工们个个目瞪口呆,经理边擦边说:“你们干好了自己的工作,就会得到相等的'报酬,那如果你什么都不做,你们只会是没有用的人。”说完就拿出2美元给了鞋匠。员工听了这番话,又恢复到原来的态度,认真工作了。通过了这件事我感悟出:我们应当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要在乎别人的话语。

  这第二篇事情呢,是说一个妇女在晾衣服,她的宝宝在阳台玩着玩着就掉下去了,妈妈看见了疯一般地从楼梯上跑了下来,只用了零点几秒就接住了宝宝。当一位记者采访她的时候,她就说:“我也不知为什么有这么快的速度,我只想用我最大的努力来接住我的宝宝。”我想,只有母爱才会创造这样伟大的奇迹吧!。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常常给我带来鼓励和勇气。

  这本书让我知道,我们应该用最大的努力来完成我们认为的不可能。现在干什么活人们都抱怨不容易,其实只是没有努力而已,只有吃了苦,我们才懂什么是甜。

  这些好书会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灵,像朋友一样陪伴我们的人生,你们想看这本书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你要是想知道的话,就不妨告诉你,我最喜欢的书就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狼王梦》!

  这本书大致内容是:一只母狼紫岚失去伴侣黑桑后,为了实现黑桑当狼王的梦想,训练他的幼崽当狼王,然而,厄运不断降临这个家庭,它生下的狼崽无一成为狼王,三头小公狼也都过早夭折了。到了老年,还被唯一的亲人媚媚赶出了石洞,饱受孤独之苦。

  通过这本书,我看到了紫岚身上的'伟大母爱。在为了不让蓝魂儿落在猎人的手里,不惜一口把它咬死;在双毛从树洞里把狗熊鼻子咬破,跳出来时,紫岚第一个冲过去,直到确认双毛浑身上下没有受伤的情况下,才安心下来;在黑仔进洞捕食草兔时,紫岚都确保好安全才让他进去;在为了媚媚不和吊吊在一起,勇敢和吊吊搏斗,等等,这些都体现出了紫岚伟大的母爱的表现。现实生活中,我们的母亲也是这么爱我们,我们也要去珍惜母爱。

  我不仅敬佩紫岚母爱的伟大,更敬佩它遇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

  紫岚被双毛打断腿后,它不是放弃了,而是更加努力的培养双毛。紫岚的狼崽快饿死了,它不是消极等待,而是勇敢地去鹿场偷鹿。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他学习。

  记得有一次,那是个美术课,老师教我们用彩墨画鱼。老师教完我们,便让我们自己练习,我不一会就画完了。我一看,什么呀:扁扁的鱼又细又小。于是,我不准备学了。可是我忽然想起了紫岚,于是,我又坚持下去,终于,我成功了!我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

  自从读了《狼王梦》这本书,紫岚的精神便时刻鞭策着我,鼓励着我。我,也要成为一个强者。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是这样的。每当我看到书时,就像饥饿的人遇到了面包,情不自禁地阅读起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非《狼王梦》莫属。

  《狼王梦》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是我最喜欢的作家。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母狼紫岚,为完成丈夫的愿望,付出了很多。她想让三个儿子当上狼王,但每一次都以儿子的惨死而告终。最后,紫岚为后代铲除危险,在和金雕搏杀时,同归于尽。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肃然起敬,为母狼紫岚这种母爱而赞叹。同时,我也对狼这种动物改变了以往的看法。

  翻一翻词典,几乎找不到一个褒奖狼的词语,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狼子野心”……从这些词语,我们看出的是狼的凶残。

  但是,在《狼王梦》这本书中,狼的形象得到了重塑。这本书中的狼忠诚、坚强,畏惧人类。紫岚,不仅是一个忠贞的妻子,更是一位坚强的母亲。即使最终她失败了,但她的一生却是伟大的,无悔的。

  以前,我只要听到“狼”这个名字,就会想起张着大嘴,龇着尖牙的狼的丑恶形象。但现在,就不会了。狼的'形象是那样忠诚、坚强。

  这本书中,作家沈石溪运用了大量的细节描写和动作描写,把狼的成长描写得十分精彩,引人入胜。文言文在书中恰当的运用,使这本书增加了几分情趣。读了这本书,我的写作水平也得到了提高。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狼王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姐姐经常告诉我,看书可以变聪明,读书的乐趣就像登山一样,山登得越高越是快乐。因为有爱看书的爸爸和姐姐,所以每次返台,爸妈都会带我们去书店,偶然看到《波丽士馅饼》这本书,觉得馅饼就是馅饼,为何要叫“波丽士馅饼”,当下决定买回家研究研究,现在的它成为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故事的主角——亚苹是一个小五的学生。她的父亲因为金融风暴被裁员,在找不到工作的情形下,心情低落,常和太太恶言相向,而亚苹的母亲因为经济重担的压力和先生的颓废不知振作,产生了轻生的念头,一个没有未来和希望的家庭,竟因亚苹的机灵求助,警察林伯伯救了自杀的母亲,使得悲剧没有上演,危机化成转机。林伯伯热心地传授祖传的馅饼制作方法给这家人,帮助他们重新站起来,给他们生活带来一线曙光。

  原来“波丽士”就是警察的意思(用英文的.谐音)!我终于懂了,亚苹一家人为感谢林警察,才会想出这样有趣的名字——警察馅饼。看到这里,原本热泪盈眶的我不禁发出会心的一笑,感谢老天给了亚苹一家这么一位热心助人的贵人,否则这世界又要多一个破碎的家庭。

  读完这本书,让我觉得我是一个很幸福的小孩,不愁吃穿的我更要懂得知福惜福,还应该尽一己之力造福人群。它也让我学习到面对事情时,应抱持正面积极的态度,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更对警察先生有所改观,原来铁汉也有温柔的一面。我推荐《波丽士馅饼》,它是一本好书,值得大家细细品味珍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我读过很多书,其中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

  《安徒生童话》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渔夫与魔鬼》,它把我带到了一望无际的大海,海边儿住着一对勤劳的夫妇,他们靠捕鱼为生,渔夫每天的运气都很好。一天,他的运气非常不好,他撒了几次网,捞上来的都是水草、死鱼等等,他火冒三丈地说:“今天怎么了,几次撒网捞上来的都是一些没用的东西。”他又把船划到深海区,用力一撒,过了一会儿收网时发现捞到了一只精致的瓶子,他把瓶上的盖子拔掉,忽然一团浓浓的烟雾飘了出来,他的'面前出现了一个魔鬼。魔鬼说:“你今年救了我,但我还是要杀你的。”渔夫说:“我救了你,你为何还要杀我?”魔鬼说:“我因犯下了错,天神把我关进这瓶子里,我当时发誓说,这个世纪内如果有人来救我,我就满足他三个愿望,可是没人来。第二个世纪我说有人救我的话,我就给他用不完的金子,可还是没人来。这个世纪到了,我说谁来救我,我就杀了他,而你来了,所以要死了!”渔夫听罢,默默思考了一会儿,忽然他眼前一亮,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渔夫说:“你身子那么大,瓶子那么小,你怎么进去?”魔鬼得意洋洋地说:“看看我是怎么进去的吧!”他化为烟雾钻进瓶子,渔夫急忙把盖子盖上,魔鬼苦求他,可渔夫哪会信他?于是他运足力气把瓶子扔得远远的。

  读完后我明白了:我们遇到困难时,要努力克服,并且要用智力来解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主人公简·爱有一颗普通人所没有的坚强而高贵的心。她顽强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让我迫不及待地想一口气读完。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如下:可怜的简·爱的父母在她年轻的时候就去世了,她被人欺负。后来,她去了孤儿院,但院长也很坏,让简·爱做这个和那个,总是打简·爱,但海伦和简·爱成为朋友,他们很高兴。但不幸的是,海伦得了不治之症,离开了简·爱。现在简·爱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可怜的简·爱在不幸中长大,但她成为了一名有着坚强意志的'家庭教师。幸运的是,这个家庭对简·爱非常好,家里的男人很快就爱上了简·爱。但就在那时,简发现这个男人有一个妻子,所以她离开了这个男人。当这个人得到消息后,他在庄园里放火烧死了他的妻子。然而,这个人也是盲人。当这个人需要帮助时,简·爱回到了他身边,两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没有风雨,怎么见彩虹?”这是对简·爱经历的完美描述。她用自己的劳动换取了上帝的一切。上帝为她关上了一扇门,同时也为她打开了一扇窗。不幸的是,简·爱经历了生活的磨难,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完这个故事,我意识到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美好!与简·爱所遭受的苦难相比,我们的生活可以说是一帆风顺的。为什么我们不爱生活?即使面对挫折,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颗坚强的心,像简·爱一样勇敢地面对!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其实我最喜欢的这本书能被我发现就是一个意外。

  记得那天中午,我正在外边玩,突然觉得肚子有点饿,我就在家里东找西找,东翻西翻,结果,别的没找到却找到一本厚厚的小说。

  我就在看找到的这本书,读了一下午,虽然我平时不爱看小说,但是我读了这本书后,我发现,我真的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林奇雨的男孩,因为自己的调皮捣蛋踏上了一次神奇历险,更确切的说是冒险。

  在这次冒险中,他遇到了许多神奇的人物,有可以瞬间消失,瞬间移动的人物。还到了训练队去训练,看到了朋友经过努力而换来来之不易的进化力量,而林奇雨他经过了一次与死神博斗的经历。他的奶奶是一位科学家,把林奇雨救了过来而且还让他成为三色天旦(进化的一种,非常厉害)。他还买了一个奴隶,这个奴隶把他也把我吓了一跳。买这个奴隶的时候是个男的,林奇雨对他很好,让他去洗澡,因为他觉得人应该有自己的'自由。这个人叫安娜,他没有告诉林奇雨一切,不过,她见他对自己这么好,就把自己的一切都告诉了林奇雨。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看到了未来的景象。嗅到了未来的气息。哦,对了,说了半天,还没告诉大家书名叫什么呢!书名叫《超级进化》是对未来的描写,应该说是一部科幻小说吧!

  这本书我真的很喜欢,很遗憾的是我没有看完。可我还是很喜欢。要是问我理由,可能是因为这句话吧——喜欢是不需要理由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来自于知名小说作家墨香铜臭的其中一部作品《魔道祖师》。

  之所以在漫漫的书海中喜欢上这本书,是因为在读故事的第一篇章中便给我了一种饱满充足的感受,一种渴望继续读下去的感觉。我认为,每一章都好像是一个故事,一个独具风味、简练精炼的故事,每一个人物都在她的笔下变得灵动鲜明,各有特色而不重叠。

  在其中,最让我深刻的就是“魏婴”和“蓝湛”这两个书中的角色,在墨香铜臭的手中,两人的性格特点明显突出,对照鲜明。魏婴,字无羡。无羡无羡,无所羡慕又是一种怎样的精神心理境界?而婴,指婴儿的意思,婴儿般纯净无所羡慕,就是名字的含义,而他的'性格就一种开朗乐观、爱自由、重情义、不喜欢被一些成方成块的规矩家训束缚。

  蓝湛,字忘机。湛,是清澈之意,与忘机合起来则是远离凡尘俗世,清身养性。他的性格颇为淡冷、不喜多话、严格遵从自家三千多条家训的一个人,在其叔父蓝启仁眼中可是个不可多得的好料子。

  在全本书,也隆重的体现出了一种古风诗文的气息,这也是我喜欢《魔道祖师》的另一个原因。举几个例子,就比如:

  姑苏蓝氏的“姑苏”出自-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张继《枫桥夜泊》

  姑苏蓝氏府邸的名字“云深不知处”就出自-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贾岛《寻隐者不遇》

  而兰陵金氏的“兰陵”出自-兰陵美酒郁金香,玉椀盛来琥珀光。——李白《客中行》

  等等,满满的古风诗墨气息流转全书,情不自禁间就敬佩墨香铜臭的博学知识的广大和古往今来古诗的奥妙和耐人寻味的特性让我不由得向她学习那渊博。

  这,便是我喜欢的一本书,让我有意想不到的知识和认知的一本书,一本特别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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