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自述作文

时间:2024-01-08 08:04:48 好文 我要投稿

我的自述作文15篇(荐)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的自述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的自述作文15篇(荐)

我的自述作文1

  大家好,“我”是一只美丽的孔雀。从小就在动物园长大,小时候的生活无忧无虑,可几年前,“我”迎来了“孔生”的转折点——我成年了,要繁殖了!

  从东方升起的第一缕阳光开始,拉开了繁殖季节的日子。大清早吃完早饭,我就迫不及待地开屏,展示我那漂亮多姿的羽毛。早起的孔雀有媳妇娶。可不,没过多久,一只雌孔雀就立马看上了我,可早晨,园里的第一波游客们打破了“我们”之间的感情。他们看到“我”,马上把长枪短炮式样的东西对准“我”,上面的灯不停发出刺眼的亮光,还伴随着“咔擦咔擦”的声音。“我”的.媳妇见状早被吓得无影无踪了。“我”实在受不了这种骚扰,也想跑,可还没跑十步,就被管理员拦住了,只好在那小小的院子里活活受罪。

  很快繁殖季节过了,“我”的屏也收了起来。可游客们似乎不是这么想的,他们一会喊“开个屏呀!”,一会喊“来来来,摆个pose!”……然而,最让“孔”生气的是,一个小孩的爸爸对“我”指手画脚,他拿了根树枝,这拍拍,那拍拍,还让“我”不要动,对儿子说:“这就叫骄傲的孔雀,看看明白了么。”小男孩点点头后就离开了。身后是“我”受惊的脸。

  你们人类难道不能对动物们友好一点?让“我们”能安安静静、自由自在的生活吗?

我的自述作文2

  我是一只鱼卵,一只大马哈鱼的鱼卵,人们通常叫我们"鲑鱼".

  出生一百天后,我们孵化了。我有一双黑亮的眼睛,两片桔红色的鳍和一条小尾巴。我们吸收着父母死后留下的养分,一点点长大。等到来年春天,我跟着兄弟姐妹们一路游出了黑龙江,来到了远在千里之外的日本海。

  在那里,我们一边捕食小鱼,一边欢快地游玩。我们和身体逐渐强壮,体色慢慢变灰。一眨眼,四年过去了……

  等到秋高气爽的八九月份来临时,我们个个身强体壮,已经长大成人的我们千里迢迢,日夜兼程,每天游40多千米,凭着儿时的记忆,向着我们的出生地游去。

  一次,河流穿过一片森林,有几只长着长长的嘴的怪物站在水中!我定睛一看,它们是我们的天敌——熊!已经有好几个兄弟姐妹死在它们的爪下了。怎么办呢?我沉思起来。不一会儿,有了!我们一起从它们脚边快速地钻过去,这样它们就抓不住我们了。我们一涌而上,鱼群里大部分的`鱼就这样逃出了死神的魔爪。

  还有一次,我们要跳过一个瀑布才能继续前进。大家一个个都拼尽了全力,在水里铆足了劲,拍打着尾巴跳上两米多的高空。有些跳不高的朋友,则永远留在了瀑布的下面。

  终于,我回到了那条熟悉的小溪,为我的下一代付出了一切……

  这就是我——一条为了达到目的宁可受尽千辛万苦的鱼,一条永远不向困难低头的鱼!

我的自述作文3

  我,林思池,一个与众不同的小女孩。我的身材又矮又瘦,妈妈总是叫我“皮包骨”,而弟弟却叫我“猴姐”,那是因为我很挑食。我还很顽皮,所以经常摔得鼻子又红又肿,嘴巴可以挂上一个油瓶子。

  我是一个“板栗狂”。每次吃饭前我都要问一问有没有板栗。如果有,我就像“渔夫撒网”一样用勺子把它“打捞”上来。妈妈说我是从板栗里蹦出来的,我也是这么认为。

  我是一个有暴力倾向的女孩子。我身边的一个男同学整天捉弄我,我的心就痒痒的',想揍他。可是妈妈经常对我说:“做事情要冷静,不要动粗。”听妈妈的话,我几次都忍了下来。可是有一次,我终于忍不住了,一气之下对他拳打脚踢,还把他的凳子给踢翻了,吓得他不顾“男儿漆下有黄金”的古训,倒地求饶,还不是地说:“女侠饶命,女侠饶命,您大人不记小人过,放了我吧!”我看他这么有诚意,就放了他。

  我还是一条“蛀书虫”呢!找到书就“啃”。有一次,妈妈说她有事要办,叫我煮饭给弟弟吃。我正津津有味地“啃”着《格林童话》呢,看到老妈那啰嗦样,我就烦了,我就继续“啃”我的书了。过了很久,我才想起来老妈的叮嘱,怕妈妈回来“藤条焖猪肉”,就边看书边做饭。谁知,我忘了关火,把饭给煮焦了。妈妈刚回来,发现我把饭煮焦了,就只能认命地亲自下厨了。

  我,林思池,一个与众不同的小女孩。你觉得呢?

我的自述作文4

  我是一只白色的塑料袋,人们总是把我称作“白色的污染”,我不知为什么仍然无忧无虑地生活着,可有一天,我终于知道了。。。。。

  有一次,小主人带我去春游,把吃的、喝的包装纸丢在我的口袋里,等我的口袋满了,就随手将我丢弃在一个大水塘里,在那里,我看见了许多同伴,它们聊得正劲。同伴一见到我,就连忙打招呼:“嗨!你好,你是新来的吧!快来跟我们一起聊个快活吧!”我听了,放开胆子与它们攀谈起来。从交谈中,我了解到它们的遭遇同我一样,我怪同情它们的。这时,一阵大风把我一下子吹上了半空,又慢慢飘下来,结果我的衣服被钩挂在了树叉上,我吓得大叫:“救命啊!救命啊!”可是没有人肯搭理我,这时,我发现这根本没有一个人,叫也是白费力气,想到这儿,我哇哇大哭,不停地抽抽噎噎。这时候,太阳照射在我身上,我的身体立刻发出难闻的`、刺鼻的怪气味,并且还变了形,周围的同伴也成了我这个样子。怪气味把周围的新鲜的空气污染了,我恍然大悟:原来人类一直把我和同伴称为“白色污染”,就是为了这个原因,可是这又怎么能怪我们呢,我只是供人类丢垃圾,装东西的呀,是人类自己不保护环境,把我随手乱丢,才让我当上了个“白色污染”的罪名的。

  请你们人类可怜可怜我们,保护好环境,不要再让我们蒙冤受屈了。

我的自述作文5

  我是一个长得很普通的小女孩,一头短短的、乌黑的头发,一双明亮的眼睛,一口洁白的'牙齿和一张小巧的嘴。结实的身体,行走如飞。这样的我,被熟悉我的人称之为“小饭桶”。他们甚至开玩笑说:“你的饭量可以挑战吉尼斯了。”读到这里你是不是很好奇呢?好吧,还是让我来告诉你吧!

  在我六岁那年,跟着妈妈去姥姥家,姥姥看到我那结实的小体格,就问妈妈:“你是怎么把我外孙女养得这么憨实的?”妈妈叹了口气说:“唉,别提了,她每顿都吃三四碗饭,都快把我吃穷了。”姥姥吃惊地看着我说:“她才六岁,怎么可能吃那么多饭?”妈妈说:“别看她才六岁,每天吃完饭,过不了一小会儿,她就又嚷饿了。每次听她这样说,我就哭笑不得,没办法,我就又得给她做饭。”听到这里,姥姥用怀疑的目光看着我,那样子好像在说:“这怎么可能呢?”

  第二天早上,一起床,就闻到饭菜的香味,跑出卧室就看到姥姥早已做好了丰盛的早饭在等着我们。我忽然觉得自己早就饥肠辘辘了,赶紧坐了下来。五分钟不到,一大碗蒸米饭就到了我的肚子里。我把碗递给姥姥,让姥姥再给我盛一碗。很快,它又被我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姥姥用吃惊的眼神看着我:“这孩子难道是饿死鬼转世吗?”我不好意思的,看着姥姥说:“我还想吃。”姥姥大吃一惊说:“宝贝,你是不是撑坏胃了?”妈妈说:“没事,让她吃吧。”姥姥疑惑地看着我,但还是给我盛了一大碗。

  这碗饭吃完以后,我才满意地摸了摸我的肚子,开心地哼着小曲走开了。

  从此我就被称为“小饭桶”了。你们说,这个称号给错了吗?

我的自述作文6

  我是一匹石雕的战马,一千多年的漫长时光里,守护在霍去病将军的陵前,偶尔会回忆起跟随主人征战漠北的戎马岁月……

  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匈奴侵犯边境,我和主人整装准备出征,保家卫国,建功立业,面对整齐的士兵,主人宝剑出鞘,耳旁响彻着他流传千年的壮志豪言——匈奴未灭,何以家为?

  我们跟随着卫青大将军出征了,我的心情异常兴奋,大军走过了草地、爬过了雪山、跨越了沙漠,披星戴月,栉风沐雨。塞外的寒风格外凛冽,塞外的阳光格外刺眼,塞外的战斗格外惨烈……从居延海,到祁连山,再到漠北龙城,终于一战定乾坤,我们胜利了。我的主人将一坛坛美酒倒入泉中,与士兵庆祝,至今这个地方仍叫做酒泉。

  然后,我们向北,再向北,横穿大漠,击溃残敌,在狼居胥山祭天,在姑衍山祭地,饮马瀚海而还!我的主人用事实告诉敌人——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我们终于凯旋了,在长安城,我和主人接受百姓的鲜花和欢呼,接受帝王的封赐和褒奖,我的.主人成为帝国最年轻的“冠军候”,无比的荣耀中,我却看到主人的泪光,我知道,他想念那些长眠在漠北的战友和兄弟……

  常年的征战侵袭了主人的健康,主人累了,突然倒下,长眠在这里。这里有高大的石碑记载他年轻的一生,有马踏匈奴彰显他显赫的军功,更有我这匹忠实的老战马陪伴他左右,在青山翠柏间接受后世的敬仰。

我的自述作文7

  他有一双弯弯的眉毛,活像两撇黑黑的“墨汁”,“墨汁”下面长着一对小小的眼睛,小小的眼睛像是两颗“黑宝石”,但是因为得了散光,所以“黑宝石”上还挂着一副眼镜,肉乎乎的脸蛋像个“棉花糖”,让人看见就想摸一摸,捏一捏。

  她的性格有点内向,不过大部分是偏外,非常爱笑,不过生气的时候,会踢踢桌子或椅子,打打娃娃或打打床,记得有一次,就为一点小事,而斤斤计较,是因为这只有两瓶饮料了,正好她的`表姐和表弟来了,她的妈妈把那两瓶饮料给她的表姐和表弟,她非常不高兴,嘟着嘴巴,说:“我也要!”她的妈妈说:“没有啦,反正你这么胖,而且也没关系”,它哇的一下就哭了起来,说:“妈妈偏心,”说着,跑向房间里,她的妈妈只好去超市里再买一瓶,给了她,他才高兴起来。

  她的爱好是做手工,不过折纸只要难度高一些些,她就怎么也学不会,她还有个特别的爱好,就是吃,只要是他喜欢吃的,他一定要吃个饱才罢休,她还有一个爱好,是游泳,暑假的时候,她几乎每天都要去《云上游泳公园》游泳,每次,都可以进步一些些,有一次,她妈妈有事,可她还是闹着说要去,妈妈无可奈何的只好让她一个人去游泳。

  它的优点是非常爱笑,他的缺点是偏爱玩、吃、穿一些,但是不是全部,有一部分还是想着学习的。

  你们猜对了吗?,没错,这个人就是我!

我的自述作文8

  我,是一部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东西——手机。你可别看我只有俩个块橡皮地大,其实,我的功能可多啦!我虽然不能飞天遁地,可是,我能够跟你相隔很远的人通话,能发短信,还能照相……

  我出生于21世纪,掐指一算,我也有12岁啦!说到这,我不由得想起我的祖宗——电报。想当年,要不是我祖宗把重要信息及时发给了那在战场上拼命的战士们,我们就不会打胜仗。现如今,电报已被人们改进成了手机,电报早已在人类的'记忆里抹掉了。而现在的我,被一户人家在、买走了,我有了小主人,当时,我高兴不已,本以为能够受到小主人的爱惜,可谁知,他一点也不爱惜我,简直把我当球扔,这还不算过分,更过分的是,把我从楼上往楼下扔,这下摔得可惨了,整个头都掉了,此时的我,已被送到了我的老家,“手机专卖店。”医生(售货员)对小主人说,我的功能全部都不能用了,可以说我已经是个垃圾了,小主人听了,也没什么反应,这时,他爸爸说“再买一部吧!”小主人连忙叫:“好!好!”小主人又买了一部功能比我多、价钱比我贵的手机,而我,则被扔进了垃圾堆里,从此,我就生活在那里了,才刚过没几天,只见那只被主人买的手机也被扔到了垃圾堆里。问过之后,我才知道,她跟我的下场一样,最后,我们被垃圾车运送到了垃圾处理场里被处理了。

  才过了短短几年时光,手机变得更先进了,不管从哪个角度去看,都比我还要崭新,功能也比我多得多,比如现在的手机能玩游戏,视频聊天……彻底的取代了我们。

  我相信,再过几年,手机的变化一定超出了人们的想象。

我的自述作文9

  hello,大家好,我是一个漂亮的大书包,我的主人是一位五年级的学生。

  我清楚的记得,那是XX年主人举行散学典礼的那天,主人领着写着三个鲜红的高分成绩单走进了人山人海的批发部。原来她妈妈要给她四个奖励,其中一个就是要买一个新的书包。她在茫茫书包中选中了我,给我放上了新学期的文具。

  现在,我已经陪伴主人度过了半个学期了。主人十分爱护我,我是粉红色的,已经用了三个月,我的身上依然是干干净净的。主人的副科书也都放在了学校的柜桶里,我的包里也不会太重,主人还买了一个精致的布袋把作业本都放在一起,为我分担重量。

  听说主人班上的同学对它们的书包兄弟都不好,中午大家放学休息的时候,就是我们书包们的开会时间咯:

  “唉,我的主人是个很不干净的男生,经常说脏话,一回家就把我狠狠的摔到冰凉的地板上,去和几个他的同学打游戏去了!”一个满身都写满了字的书包抱怨着。

  “嘿,我的主人对我好!”主人的'一个女同学的书包听了后开心的说:“我身上是滑皮布料,防水很难脏。主人每天都很爱惜我,饭盒都是自己拿着不放在书包里呢!”

  “啊,你真好!我的主人把饭盒放在我的肚子里,害得我的衣服都脏死了,占满了菜汁,又不洗洗!”一个同学的书包听了后很失望地说......

  我真是个幸福的书包,我的主人对我真好!

我的自述作文10

  一个性格开朗的男生,从不畏惧困难的男子汗,我的个子中等,大约一米五,六的身高,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一个高耸的鼻子,一张口若悬河的小嘴,组装成一张帅气的脸。我的手如风一般,快速敏捷,做作业,玩游戏,打篮球都是靠我这双如风一样快的手完成的'。

  我很坚强,记得有一次我又蹦又跳地走在路上,突然前面有一块石头把我绊了一下,我一没站稳就摔到在一堆玻璃上。我的右脚膝盖被一块玻璃插了进去,我的右脚像刀搅一般的疼痛,这时候妈妈来了,她立刻开车载着我“飞”向医院。当时我是坐摩托车,我的膝盖被风吹得更痛,可我并没有哭,强忍着剧痛,终于来到医院。我坚强的走向外科诊室让医生帮我拔出玻璃,就在拔的时候我忍住一切疼痛,一会儿的功夫,玻璃终于被拔出来。医生一边给我上药,一边夸我是个坚强的男子。我会心的笑了笑,告别医生回家去了。

  我十分外向。记得有一次我报名参加作文课外培训班。一到那儿我一个人都不认识。于是我先向各位同学做了自我介绍,然后又主动和同学攀谈起来。我不因为来到新的环境而不敢表现自己;我每节课都积极发言,“出风头”了好几次,逐渐地我和同学们混熟了。大家友好相处,其乐融融。第二天作文老师还向我新同学都认识了没有,我回答道:“全都认识了”。因为我有非常的交友能力。

  而今的我升入初中,又来到一个新的班集体,又要开始结识新伙伴,塑造新的自己。取长补短,互相学习,让这个新的班集体更加和谐,更加美丽,更加辉煌。

  哦,说了半天我还没有道出我的姓名呢!我呀,就是“远近闻名”的廖隽恺,敬请各位同学多加关照。

我的自述作文11

  钱的演变从贝壳到现在的纸币,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一些非法分子耍小聪明发明了纸币,殊不知,纸币可作假,我就是这些非法分子手中几经转折的一张假币。

  我全身泛黄,身上印有毛主席的画像,还有一个闪闪发亮的数字——50,与真钱相比几乎没有什么区别。

  我的第一个主人是一个个子不高,长得胖胖的商人。我居住在他的钱包里,与5元、10元、100元、50元的朋友们生活在一起。有一天,我去超市购买东西,结账时,他将钱包打开,霎时,光照射进来,照得我们眼睛都睁不开了,这时,他将手伸过来,抓住了我的一个好朋友,我期盼着,不要抓我出去,最终我还是离开了他的钱包。

  我的第二个主人是一个打扮漂亮,浑身散发香水气味的一个售货员,有一天,她将我们摆在桌上进行清查,查出了我的身份,将我摆在了一边,这时,一个赤脚,穿着破烂的小女孩要买巧克力,售票员说:“5元。”小女孩掏遍了口袋,掏出了皱巴巴的.100元钱,那个售票员从箱子里拿钱补给小女孩,余光瞄到了我,眼睛一转,将我递给了小女孩,小女孩太天真了,蹦着跳着离开了。

  我的第三个主人便是这个小女孩了,她抓住我向家跑去,我猜对了,她家家境并不好,穿得也很普通,回到家后,她说:“妈妈,我回来了,我买了巧克力,售货员补的钱在这里,给您拿着。”她的妈妈走了过来,拿着小女孩递给她的那张50元钱,左看右看,最后叹了一口气说:“这钱是假的。”小女孩的眼睛湿润了,愤恨地说:“要不我们去买个西瓜,把这钱花出去。”她的妈妈慈祥地说:“做人要清白,我们不能将自己不想得到的东西转嫁到别人身上,把它烧了吧!”

  于是,主人毫不犹豫地把我烧掉了,在火焰中,我看到了美丽与真诚。

我的自述作文12

  那是你吗?梦乡中萦绕我心,不断徘徊彷徨,从未走远。

  ——题记

  日日在题海中纸醉金迷,抬起头,头脑一片混乱;日日在高楼之间流连忘返,睁开眼,思绪一片迷惘。此时,我便想起你,那片圣洁的净土,你是否走远?

  踏在那座古桥上,河底是碧波粼粼,河面是青莲轻居,河岸是杨柳漫天。微风轻扰,絮苇轻荡。刹那间,春风化暖,阳春白雪。河里鱼儿旧如往常,与世隔绝。只有落水的猫儿,才有可能打破这份静寂。桥旁,鸡鸭成群,互嬉互戏,鹅猪喧叫,另显生机。在那成群的柳树上,有着鸟儿在上面小憩。停靠枝头,搭窝造棚,树上的巢更添生气。牛羊饮马溪边,农民止步补水,这一切,都让这里成了我心中的圣地。

  哦,故乡这澎湃却难以迸发的活力生机,原来你从未走远,一直停在我的身边。

  忘怀不了的,还有屋前的那些树,桂花、桑槐和杨梅树。她们的清香伴着这乡村中的生机,更显活力。可我时常忍不住伴着身后的呵斥声去爬树。我想看看,树洞里是否住着松鼠;树梢上,是否有着鸟巢;树干上,是否有只啄木鸟还在当大夫。抱着树干,树干上波棱起伏的线条,让我又想起了老家的凉席。靠在树上,我想起小时候同他比过身高;我想起了大妈们围在树旁吴侬软语,抑扬顿挫;我想起了情侣们,曾靠在树上你侬我侬,传递爱意。树上飘落的`叶子,总是代替着时间,告诉我们春夏秋冬。忘不了,幼时在树旁嬉戏。

  哦,故乡的香气四溢,原来你从未走远。

  纵使题海淹没我,纵使高楼阻挡我的视野。可我心中,总有那澎湃动力,指引我继续前行。哦,故乡,因为你,我心中的圣地,是你给了我川流不息的动力!

我的自述作文13

  我,是一部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东西手机。你可别看我只有俩个块橡皮地大,其实,我的功能可多啦!

  我虽然不能飞天遁地,可是,我能够跟你相隔很远的人通话,能发短信,还能照相&& 我出生于21世纪,掐指一算,我也有12岁啦!说到这,我不由得想起我的祖宗电报。想当年,要不是我祖宗把重要信息及时发给了那在战场上拼命的战士们,我们就不会打胜仗。现如今,电报已被人们改进成了手机,电报早已在人类的记忆里抹掉了。而现在的我,被一户人家在、买走了,我有了小主人,当时,我高兴不已,本以为能够受到小主人的爱惜,可谁知,他一点也不爱惜我,简直把我当球扔,这还不算过分,更过分的是,把我从楼上往楼下扔,这下摔得可惨了,整个头都掉了,此时的我,已被送到了我的老家,手机专卖店。医生(售货员)对小主人说,我的功能全部都不能用了,可以说我已经是个垃圾了,小主人听了,也没什么反应,这时,他爸爸说再买一部吧!小主人连忙叫:好!好!小主人又买了一部功能比我多、价钱比我贵的.手机,而我,则被扔进了垃圾堆里,从此,我就生活在那里了,才刚过没几天,只见那只被主人买的手机也被扔到了垃圾堆里。问过之后,我才知道,她跟我的下场一样,最后,我们被垃圾车运送到了垃圾处理场里被处理了。 才过了短短几年时光,手机变得更先进了,不管从哪个角度去看,都比我还要崭新,功能也比我多得多,比如现在的手机能玩游戏,视频聊天&&彻底的取代了我们。

  我相信,再过几年,手机的变化一定超出了人们的想象。

我的自述作文14

  我是一只可爱的书包,我有很多兄弟姐妹,他们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有着千奇百怪的身材,下面隆重介绍一下我自己。我穿着绿色的衣服,上面画着超人奥特曼,两边分别长着一条长长的手臂,用来牢牢地趴在小主人的肩膀上,我还有一个圆鼓鼓的大肚子。

  我可贪吃了,因为我的肚子分三层,上层放跳绳等玩具,中间放学习用品,下边放课本。现在我一肚子墨水,什么语文、数学、科学,全都在我肚子里面熟睡呢?我是不是满腹经纶呢?

  我每天都陪着小主人一起开开心心来到学校。当小主人上课的时候,他就会从我肚子里拿出他上课需要的书本,然后就认真的上课。放学后又会把书本重新塞到我肚子里去,他每天都让我吃的.饱饱的。每天回家的时候小主人会说:“谢谢你!”我心里像吃了蜂蜜一样甜。

  我也有不高兴的时候,那就是小主人不小心把我弄脏以后,他的妈妈会把我用洗衣液重新洗干净,清洗中我怕全身被打湿的感觉。并且小主人的妈妈还会把我放到太阳下晾干,火辣辣的太阳炙烤着我的皮肤,我会非常的难受!我被彻底晾干后会放入一个漆黑的柜子里。我浑身发抖的在里面等着我可爱的小主人。当我的哥哥被弄脏的时候,我才会重新回到小主人的怀抱,我又可以开心地陪伴着我的小主人一起上学、放学。

  这就是“我”--一只可爱的小书包!

我的自述作文15

  我是一个20xx年世界杯的时候使用的一个足球,静静地座在售货架上,有一天,一个小朋友-我未来的小主人把我买走了,我便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

  小主人是一个热爱运动的孩子,对足球当然也不例外,每逢节假日,他总是带着我来到操场上训练。久而久之,小主人练就了一身好球技,在班上的同学中间独占鳌头。

  全区体育运动会就要召开了,小主人立刻到校足球队报了名,经过层层筛选,他终于如愿以偿的参加了校足球队。

  眼看运动会渐渐临近,校足球队所有的队员都在努力训练,小主人更是毫不松懈,积极备战,每次下课后都能在操场上看到他汗流浃背的身影

  区运动会的足球比赛开始了!小主人带领着队伍过关斩将,高歌猛进,一路杀进了最后的'决赛,他们的对手是卫冕冠军六一小学队。赛前小主人和队友们一起冷静的分析了对手的特点,针对对方的强力前锋布置了防守办法,确定了比赛433的战术阵型。

  比赛开始了,双方均有出色发挥,杀的难分难解,这边刚打中横梁,那边又击中立柱,把观众吓出了一身冷汗。小主人边组织进攻,边寻找机会,准备随时给对手当头一棒。对手自称固若金汤的防线露出了一次破绽,小主人立刻带球晃过对方的防守队员,面对门将推射建功,将比分改写为1比0,!对方丢球后士气低落,溃不成军,被小主人上演了帽子戏法,0比3溃败。小主人出色的表现不仅帮助球队赢得了冠军奖杯,自己也获得了最佳球员奖。

  看着小主人捧着奖杯,兴高采烈的样子,我由衷的替他感到高兴。我想:我一定要好好的配合小主人训练,帮他赢得更多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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