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集锦(15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我看了很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我的哥哥送给我的一本漫画书。他的名字是《小学生自我管理教育,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作者是杨立朋,图:燕北北。我最喜欢里面的是:做作业不拖拉的片段。他们都是以漫画的形式表现的,内容是:“作业,作业,每天都是作业,每天都是做不完的作业,我要去玩,我不想再做作业啦,大功告成,你们4个的作业呢?昨天的作业每人抄写五遍,明天交给我,作业本,你快回来!”。我还喜欢:马虎,走开片段,内容是:“小马虎,我是个大马虎,为什么呢?为什么呢?为什么呢?到底是为什么呢?我有个办法让你们改掉这个毛病,不要让家长对你们的.作业大包大揽。别走啊,我还没说完呢,下面要说的绝对是个好办法,什么好办法?搞错题本,错题抄写10遍以后在遇到类似的题就不容易错了,我抄我抄我抄抄。这下以后再也不会马虎了,怎么还是错那么多呀?你这个骗子,分析出错误的具体原因并改正。除了抄题,我还有一个好办法。主要是因为没有审清题意。我有一个好办法能帮你。我知道了,我和你爸爸,你天天就知道玩手机,过来我给你讲道题,是谁出的馊主意?”
从这个书里面,我学到了,做作业不要拖拉,还有不能依赖家长和橡皮。还有不能马虎,上课走神怎么办?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你知道黑鹤吗?”“你读过他写的动物小说吗”?我读过,并且被里面的动物深深吸引,其中最吸引我的是《鬼狗》和那条叫“鬼”的银白色的长毛巨犬。
《鬼狗》的作者是格日勒其木格。黑鹤,蒙古族人。从小与两条乳白色的蒙古牧羊犬相伴,在草原与乡村的结合部度过童年时代。虽然我也读过很多动物小说,例如:《西顿动物笔记》、《沈石溪动物小说》、《惊鸠十动物小说》……,但我最喜爱的还是黑鹤的小说。小说中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是作者对动物的喜爱,从中我知道了作文或小说中要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才能把故事写得生动。
阅读了黑鹤的小说,我发现最关键的是要把动物的外貌和气质描写的十分细致和生动。在《鬼狗》文章里,作者用“它具有帝王的气质和野兽的残暴”来描写“鬼”。“鬼的父亲是一头纯黑色的蒙古牧羊犬,那是一种奇迹般彻底的黑色,全身上下无论是爪尖还是胸口竟然没有一点杂色的毛,它的肩高达八十厘米,是少见的巨型种犬”。“近七十厘米的身高,五十公斤的体重”,这些描写都非常具体,用了列数字等说明方法,让人一看就有种身临其境、栩栩如生的感觉。
阅读《鬼狗》,不但让我对动物有所了解,也从中学到了很多写作的方法,让我对写作文越来越自信,还让我爱上阅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今天我要跟大家分享的是美国作家怀特的童话《夏洛的网》。
先介绍一下这本书的作者怀特,怀特在美国有多重要呢?1985年,86岁的怀特逝世,《纽约时报》发表讣告,其中有这样的句子,称“如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一样,怀特的风范与世长存”,而且,美国知名文化类刊物《纽约客》对怀特做出了一个最为世人认可的评价,说他是全世界最适合做朋友的作家。
这本书讲的故事非常新奇,是一只蜘蛛和一只猪之间发生的故事。具体地说,就是一只蜘蛛织出的字救了一只猪的故事。怎么样,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像绕口令呢?那你恐怕就会很好奇了吧,什么样的蜘蛛不但能织网还能织字?织了字为什么又能救了猪?蜘蛛和猪,到底是什么关系?
故事里面的这只小猪威尔伯,在和蜘蛛夏洛交朋友以前,他一直是长期自卑的,因为他生下来是一只落脚猪。什么叫落脚猪呢?猪妈妈生下一窝小猪,最后出生那只一般体型比较弱小,吃奶的时候抢不到前面去,总是抢不过比他强壮的哥哥姐姐,最后的命运一般就是被淘汰掉了。威尔伯就是这样一只可怜的落脚猪,所以他一直有心理阴影,很自卑,多亏后来幸运地碰到了夏洛这样一个好朋友,有了她的'帮助,这才逐渐自信起来的,成为一只谦卑的明星猪。小猪经历了一个这样从自卑到谦卑的成长过程。
读完这本书我对“谦卑”一词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谦卑不是自卑,自卑是一种不健康的心理状态。谦卑呢,前提是自信,就算取得了某种成功也永远不骄傲,永远接地气,不摆架子,不高高在上。把这本书分享给大家,希望我们都能从中受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每个人对时间的看法是不同的,时间能节省,但不能节省一些有意义的时间,也不能轻易浪费它。这是我读完《毛毛》后的感想。
《毛毛》又名《时间窃贼和一个小女孩的不可思议的故事》。看完这个题目,我就非常想知道这个时间窃贼是谁,所以勾起了我认真阅读这本书的欲望。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孤儿——毛毛和她伙伴的一些事情,以及她和时间窃贼——灰绅士的一些事情。灰绅士盗取了很多人的时间,让别人不去做有意义的事情,比如:不陪自己的母亲,而将她送进养老院,将所节省的时间给盗走。可当灰绅士遇到毛毛,却无法盗取毛毛的时间,说明毛毛是个珍惜时间的小女孩。
读完了这本书,我认为灰绅士代表着城市快节奏的.生活,毛毛和朋友则代表着城市慢节奏的生活。
毛毛是一个善于倾听的小女孩,所以她的好伙伴们只要有事就会找毛毛倾诉。虽然毛毛的方法不多,但是让倾诉者感受到自己的存在感,能够获得成功。我以后也要认真倾听,这样对方就会有存在感,对方也会觉得自己说过的话并没有白说出口,还是有作用的。
我明白了做有意义的事并不是在浪费自己的时间,但做没意义的事就是在浪费时间,所以要多做有意义的事,少做甚至不做没意义的事情。
《毛毛》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永记在心中把所悟到的道理,运用在实际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20世纪,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以其勇敢的方式震撼了世界,她——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的一个女性,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的弱女子。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这正是因为他有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精神。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不禁想到我自己:我的英语成绩开始不太理想,成绩总是上不去,就因为我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不能每天坚持学习英语。英语老师要求我们每天都要听录音20分钟,还要记三个单词,周末复习一小时。可我开始一段时间很好,每天听读、记忆单词。但一段时间后,尤其是作业多了一点时,我就偷懒,不再听录音,还存在侥辛心理,老师反正不知道。但是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每天都按照老师的要求勤奋学习英语,日积月累,我的英语成绩提高很快,最终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在人生的道路上,不会一帆风顺,我们会遇到许多的困难,但只要我们有像海伦.凯勒一样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精神。就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今天,我想给大家说一说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的名字叫《草房子》,作者是我国的著名作家曹文轩。
书中的一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一次,秃头的陆鹤戴了一顶雪白的凉帽,因为他已经请了很长时间的.假了,同学们都想看看陆鹤的秃头怎么样了,所以,陆鹤的同桌再也忍不住了,便把他的帽子摘了下来,这时全班同学都看到了,都惊讶地叫了起来,原来陆鹤的头还是光秃秃的。陆鹤急忙问同学们要帽子,但同学们却仍然互相扔着帽子,最后竟然把陆鹤的帽子挂在了旗杆上……
故事中同学们捉弄秃陆鹤的画面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因为在我的班级里,也有这样的同学,他们喜欢捉弄别人,比如别人要坐凳子时,他们悄悄把别人的凳子移走;发作业时,有同学故意把别人的作业随便乱扔……
我觉得同学们的这种做法是十分不应该的!同学们相处时一定要互相尊重,不捉弄别人,更不能伤害别人的自尊。故事中陆鹤因为秃头而被大家捉弄,这样实际上对陆鹤来说,是一种很严重的心理伤害。如果当时我在场,我一定会阻止这群捉弄同学的伙伴们,告诉他们:
作为同学,我们一定要真诚对待别人,偶尔开个小小的玩笑还可以,但千万不要戏弄别人!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曹文轩的《草房子》!你喜欢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前阵子爸爸给了我一本书,他说让我好好读,我会受益匪浅,于是没事我就看看,这一看,从此我便被这本书深深吸引住了,这本书就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保尔·柯察金,是以他的生活经历为线索,展现了从1915年到1930年前后苏俄广阔的历史画面和人民的艰苦卓绝的斗争,塑造了保尔·柯察金这一无产阶级英雄形象。他当过童工,从小就在社会最底层饱受折磨和侮辱。后来在朱赫来的影响下,逐步走上革命道路。其后他经历了一系列的人生挑战,半无论是战场上的搏杀、感情上的波折、还是疾病的折磨,都没能使他倒下,反而是他更坚强,从不向命运屈服,而是克服困难。
他的这些精神都让我佩服,但更让我为之震撼的.是他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时从没想过放弃生命,而是用它那顽强的毅志开始了文学创作,最后获得了成功。
我遨游在保尔的精神世界里,不觉受到一种激励。保尔以自己热爱生活、坚韧不拔的人格魅力,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人生哲理:人是要有精神的。
人作为灵魂与肉体的合体,固然离不开物质这一基础。如果一个人连生存的可能都没有,别的一切也就无从谈起。物质可以让你的衣食住行得到满足,但不能满足精神上的愉悦。在现在,有些人在穷时拼命地追求金钱,而满足后却又觉得“真没意思”,除了钱什么也没有。但精神对于人的作用却与物质完全不同,他不是让你吃饱穿暖,而是指引人生前进的方向;它能使人们在紧张中不知疲倦,在逆境中有奋起的勇气,在绝望中产生新的希望。
这本书真切的让我感受到今天的好日子来的是多麽不容易,作为年轻的一代我们一定要把握现在,用坚强面对未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真好!我有一本英国笛福与崔钟雷编写的《鲁宾逊漂流记》,它在我不计其数的书籍中,最受钟爱的。
初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让我知道了书的大概内容,本文讲述一个英国人,从小有着航海梦。长大后遇到了机会,多次出海没有一次没遇到风暴,其中一次风暴把他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就在这个岛上生存了下来,他盖了“房子”,养了牲畜,有了佣人……他就这样在这里住了二十八余年,背井离乡三十五余年,最终返回故乡的故事。
为什么我那么喜欢《鲁滨逊漂流记》呢?因为鲁滨逊在无人岛上生活了近三十年,三十年啊!足以挫败一个人求生的意志,而鲁滨逊却生存了下来,而且在岛上拥有了无尽的“财富”,他的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吗?
为什么我对鲁滨逊那么敬佩呢?因为读到了“谁的脚印”这一章节时,鲁滨逊不畏强敌,救下了一个白人,给他起名“星期五”,他那勇敢、有爱心和极强的正义感,难道不值得我对他敬佩吗?
为什么我那么赞扬他的精神呢?因为他很坚强。如果他在求生的过程中,没有半途而废、轻言放弃,否则,他还会得到求生的机会吗?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去赞扬吗?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和启迪也是极大的。
读书前,我的意志极其薄弱,会轻易放弃,会轻易说“不”。读书后,我的意志变得开始坚定,别人与我争论时,我会坚持自己的见解观点,遇到困难不会轻易放弃。只要有一丝希望,我都会紧紧抓住。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正是吗?一本好书可以使一个人受益终生。“书”让我懂得了太多深刻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小时候,我总是缠着爷爷问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为什么海水是咸的?为什么萤火虫会发光?为什么太阳总是东边升西边落?为什么天空会有白天、黑夜交替?为什么月亮有时圆圆像玉盘,有时弯弯像镰刀?应对我这些千奇百怪的为什么,知识丰富的爷爷有时也无应对答,我的好奇心总是得不到满足。后来,爷爷买了一套《十万个为什么》送给我,每当我遇到好奇的问题,就从中寻找答案。
《十万个为什么》帮我解决了许许多多的难题。这套科普知识丛书,内容数不胜数,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琐事,每一篇短文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道理。它将我带入神秘的科学世界,让我学到了不少科普知识,解开了我心中不少的迷团。太阳东边升西边落,分白天和黑夜,是因为地球围绕太阳转的同时地球本身也在自转,当我们应对太阳的时候就是白天,背对太阳的时候就是黑夜。地球在自转的时候是从西向东转,所以我们看到太阳东边升起西边落。
《为什么导弹能飞的很远》这篇短文,我一连看了好几遍,终于弄懂了导弹飞行的原理。因为导弹上装有产生推力的发动机,发动机使用的液体或固体推进剂,在燃烧后能产生出高温气体,经过喷管高速排出,产生很强的反作用力,推动导弹高速前进。所以,只要装有足够的推进剂,导弹就能飞行得很远很远,能打中千里之外的目标。
《十万个为什么》集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它就像一位无声的老师,给了我无穷的知识与启迪,它让我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的.丰富多彩。它让我深深地体会到科学的博大精深、知识的无穷奥妙、学习的快乐收获。在知识的海洋中,自己如同沧海一粟,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我家里有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阿凡提的故事》,阿凡提,这个家户喻晓的人物,长着黑黑的山羊胡子,大大的脑袋上缠着头巾,瘦瘦的身上穿着大布褂,骑着一匹瘦瘦的毛驴。他是个勇敢、聪明机智的`好人。
其中有个故事我印象特别深刻。巴依和他老婆特别贪心,他们想要很多金子。于是他们就想到一个办法——在树荫底下收费。正好,他们家门口有一棵大树,夏天的时候总有许多人在树荫底下乘凉。
第二太阳火辣辣地挂在天上,热得人喘不过气来一大早。赶集的村民在树荫底下歇脚。巴依迫不及待地冲出来跟大家要钱,大家都很气愤跟他争论起来。这时,阿凡提骑着毛驴来了,他悄悄地站在众人背后观看。巴依抬头看到了阿凡提,把手一伸说:“阿凡提,你来得真好,赶紧交钱。”阿凡提奇怪地问:“干嘛要交钱。”巴依就把交钱的理由告诉他。阿凡提听到后提议把树荫卖给他,巴依一听他肯买他的树荫,心里乐开了花。他们把价钱从十元加到二十元,最后加到一袋钱,阿凡提二话不说就把钱交给巴依。
之后,阿凡提叫巴依立下字据永不反悔,巴依老爷笑嘻嘻地签下了。慢慢地树荫投到了,巴依老爷家里,阿凡提跟村民们就坐到他家里,还要巴依夫妻两交钱。巴依夫妇气得直跳脚,只好乖乖交钱。
阿凡提真聪明啊!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随地想去的故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每个人都渴求知识,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我也拥有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
我的书架上摆着许多有趣的书。有《西游记》、《岳飞传》,还有《水浒传》、《中华上下五千年》等内容精彩的书。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三国演义》。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是这本书的卷首语,也总领了全文。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在一个天下大乱的'时代,涌现出了这样一批英雄人物:有阴险狡诈、善用用人的曹操;有武艺高强、人称“美髯公”的“义绝”关羽;还有足智多谋、九伐中原的“智绝”诸葛亮——不管是什么人,都深受我的尊敬。
在这本书中,我觉的最值得一说的还是关羽了,他被后人称为“武圣”,是忠义的化身,他一生从未失败过,不过他有一些傲气,最后还是被吕蒙白衣渡江所俘虏了,为此我深深地对关羽感到惋惜。历史上有很多关于他的事迹,有千里走单骑、华容道义释曹操、过五关斩六将、水淹七军等千古佳话,他的这些事迹被我们时代相传。
我认为最遗憾的就是张飞了,他英勇善战,一生杀敌无数、豪放不羁。但因为对将士们脾气不好,不是惩罚就是打骂,因而让这一代豪杰竞死在两个无名小卒的手中!
“得民心者得天下”。曹操和孙权靠天时和地利成就霸业,只有刘备是靠民心雄霸一方的,但他由于一次错误的决定,让陆逊火烧连营七百里,失去了复兴汉室的良机,让晋国成了笑到最后的胜利者。
《三国演义》让我领略到了三国鼎立时期的豪情壮志和黯然离别,也让我明白了和平的必要性。
三国啊,我为之赞叹的三国!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三国演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我爱看的书很多,有《爱的教育》、《智慧公主马小岚》、《淘气包马小跳》……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杨歌和他拇指一样的爸爸。杨歌的爸爸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人?你一定会感到奇怪,其实,杨歌的爸爸原来和别人的爸爸一样,是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儿,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每骂他一次,他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爸爸变成拇指小人儿后,整天待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监视杨歌的一举一动。在这本书里,杨歌的`爸爸是个发明家,他发明的每一样东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个普普通通的机器可以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一个小小的飞碟可以载人回到过去,去到未来……每一个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当我读这本书时,总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欢上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杨歌的爸爸又有了新的发明,那就是身体调换机,杨歌可以随便和别人调换身体,比如,和吴奶奶家的小猪调换身体,和数学老师调换身体,和尖子生陈雪虎调换身体。……这些,都让我感到惊讶,心里总想:这么厉害的发明,如果把它借给我多好啊!我首先要和妹妹调换身体,再享受一下婴儿时期的美好,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哭哭闹闹,让大人们整天围绕着我,想方设法哄我……因为有了身体调换机,杨歌还保住了准备大战的A国和B国,你说有趣不?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着丰富动人的内容;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有趣好玩的发明;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带给了我许多快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要说起来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要从谢谢老师开始。
因为学校为了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开放了图书馆,让我们可以借书读。我读了图书馆的书之后,就喜欢上了,就让妈妈给我买书,说来也奇怪,你只要看一本书,厂家就会再给你推荐一些,妈妈买完书,厂家就推荐了一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如果历史是一群喵》。
你们可能觉得这个名字非常好笑,历史是喵?怎么表达?但从我开启书的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并没有那么简单。知道我翻开书我才知道,这本书是用了漫画的形式来创作这本书的。以前什么《三国演义》、《水浒传》什么的,里面的人物长得也分不清,而它呢,却是用了猫咪来当人物,乱指一个就知道叫什么名字。猫咪让死板无聊的历史充满了乐趣,主编用了可爱又流行的`动作、表情、语言,让我不得不对主编五体投地。
别以为这点东西就没有了,他还有一个别的书里没有的东西—魅力无限。像《狼王梦》、《混血豺王》等一些书看完就不想看了,因为读过一遍就知道在讲什么,没有什么必要再看,最多看看精彩句段就行了。但是那本书不一样,它讲的历史看一遍可能会理解知道一些的,而不知道的就一扫而过,但是看完之后还会在想看,难免就想多读几遍。
别以为这本书就是几句话,几副图片,就没有了,NO,NO,NO,其实这还是从原古文那里解释出来的意思改编的,故事有趣、新颖,有的还把古文都给附在一边了。
《如果历史是一群喵》的主编,我猜您一定是位博学多才、聪明伶俐的人,不然,怎么可能把死板无聊的历史编的这么有趣、好玩儿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这本书给我们讲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即“八德”故事汇编。这些故事篇篇发人深省[注: 发:启发;省:醒悟。启发人深刻思考,有所醒悟。],读后令人难以忘怀。比如书中的《说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令的时候,因为父亲得病就弃官不做了,天天向北斗星乞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专门侍候父亲,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在尝过父亲的粪便后,他知道父亲病得很严重,心里非常痛苦……再如《董永卖身》:“董永家贫,卖身葬亲,天谴仙女,织缣完缗。”,董永家很穷,用卖自己的钱葬双亲,感动上天安排仙女嫁给他为他织布。这些故事在今天读来仍然具有很深刻的教育意义……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注: 本指身躯、四肢、须发、皮肤,后亦泛指自己身体的全部,自身。],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我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书,是每个人生命中不可少的东西,她能够让我们打开心灵,看得更远,收获更多。
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莫过于“维克多·雨果”的《悲惨世界》了,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苦役犯“冉阿让”, 他因为偷一条面包救济外甥而坐牢十九年的囚犯。 冉阿让出狱后,因身无分文便从米礼爱主教那里偷走了一个银烛台,然而米礼爱主教发现后没有报警,而是让他拿走烛台换钱生活。正是因为米礼爱主教的善良举动感化了冉阿让那冰冷无情的心,浇灭了他复仇的火苗,并继续把这种爱传递下去。冉阿让从一个负罪的恶魔蜕变成了一个高尚的.天使,这本书完美的诠释了人性的光辉与伟大,体现出冉阿让与米礼爱主教那伟大的爱。而正是伟大的爱,使得冉阿让心中的银烛台被点亮。
冉阿让的一系列蜕变过程让人黯然泪下,主教身上人性的光辉亦令人感动。他让我明白了:这世间能战胜一切的,不过是一颗充满爱的心罢了。
当冉阿让重新生活时,一个男子却被误认为是他,而被抓进监狱,冉阿让为了不让这个无辜的人受牵连,舍弃了他的一切,重新回到监狱。当他弥留之际却依然为了一个和自己毫无关联的人所着想,当他的灵魂远去时,却已变成了天使。他用自己所做的善事来赎罪,拯救了他的灵魂。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它教会了我:只有去“爱”,去“帮助”,才能收获一个完整的灵魂,收获一份美好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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