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4-01-02 09:12:55 好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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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经典)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经典)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不知道你是否看到过这句话,或许也会有些眼熟吧?它就来自《老人与海》。

  我还是蛮喜欢《老人与海》这部书的。

  这部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最杰出的一部作品,也是一部荣获诺贝尔奖的优秀之作。乜向读者们讲述了一个在湾流中打渔的老人,在八十四天出海未果后,又一次独自远航的惊险故事。老人以自身的经历,充分塑造了一个不向命运屈服,顽强战斗、永不言败的形象,歌颂了“硬汉精神”。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老人,是一位真正的硬汉,即使连续八十四天一无所获,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在他和大马林鱼和鲨鱼的较量中,可以看出他是那样的坚忍。即使最后他只得到了一具马林鱼的骨架,但他取得了精神上的胜利。

  与老人相依为命的`那个小孩,他是老人生活中最好的帮手。即使老人一条鱼都没有捕到,但他仍是小孩心中最好的渔人。小孩细心照顾着老人,可以说小孩是老人另一种生存状态的象征。

  而马林鱼就象征着美好的理想和光荣。老人对于大马林鱼没有丝毫敌意,却时时表现出喜爱和崇尚,仿佛把马林鱼当成了朋友。所以在老人和马林鱼搏斗的过程中,老人始终心怀敬意。即使在他最终战胜大马林鱼时,也不禁为对手叹息。

  鲨鱼这个角色,可能读者都不喜欢的吧,包括我。在这部小说中,它们是各种邪恶势力的化身。它们一次又一次阻挠着老人和马林鱼,用各种方法阻挠着人们的理想。更深一层说,鲨鱼也是殖民主义者的化身。

  《老人与海》真的值得一读。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由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所著的《飘》,《飘》是她短暂的一生中惟一一部小说作品。《飘》以南北战争的南方社会为背景,以郝思嘉的三次婚姻为主线,谱写了一部壮美动人的爱情史诗。 全书最让我感动的是面对塔拉困苦的境况,郝思嘉倔强的精神。这是战后美国精神的象征。在面对被战火烧毁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亲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馁,重头再来。她爱土地,并像塔拉的那块红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全书中郝思嘉是一名美女。她是任性而又自私的,她的骨子里流淌着爱尔兰人爱冒险,勇敢的精神品格,当塔拉被烧毁时,那些奴隶都逃走时,郝思嘉不再是从前的那个大小姐,她发动了全家人摘棉花,她原本纤纤的玉手如今长满了又红又大的水泡和茧。在亲人去世时,全家人挨饿时她没有气馁,跑遍了全村去找吃的。她放下了从前的架子,重新去看待战后的社会。

  全书中另一位值得我敬佩的人是媚兰。这样的人即使在现在的社会也并不多见,她有着宽广的胸怀和一颗金子般仁慈的心。正因为这样,卫希礼才对她钟情,白瑞德才对她尊敬,连郝思嘉对她也是像母亲一样爱的。她对每一个人都是那样的和蔼,外表柔弱,内心却如钻石般坚强和美好。她就如同一个善良的天使对每个人微笑,那样的闪闪发光。

  我喜欢《飘》这本书,不仅因为它是一部壮美的爱情小说,同时也是一部反映人民自立自强的小说。它刻画诸多不同品格的人物,教会我如何面对生活,应对生活,征服生活。《飘》伴我们成长,随我们走向成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昆虫记》了。这本书是世界名著,图画精彩,文字优美,最重要的是故事有趣。

  那是在去年寒假,我在老师推荐的书目中看见了这本书。作为一个昆虫爱好者,我最喜欢昆虫了,所以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它。等买回来之后,我发现这真是一本好书。

  书中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如《丁香小教堂》中的:在这美妙的日子里,昆虫朝圣者们都跑来参加这“聚餐会”,品一口春天的佳肴,饮一口自然的纯酿;一只长着黑色眼圈的单眼粉蝶在空中翩翩起舞,它们忽上忽下,忽左忽右,跳着好看的芭蕾舞。读到这一句后,仿佛真的有一只单眼粉蝶在我的眼前舞蹈。瞧,这两句话是不是充分的把昆虫比喻成人类,它们的生活多么的自由自在啊!它们彼此间亲密地接触,倾听大自然那属于它们的美妙的声音。

  现在,我更喜欢昆虫了!

  接着,我轻轻地翻动着书页,不知不觉,我翻到了《优雅的杀手——螳螂》。书上把它们比喻成凶残的老虎和狡猾的巨妖。但是,我发现螳螂也没有那么坏。雄性螳螂甚至为了繁殖而牺牲生命,这是一般动物所做不到的。原来,雌性螳螂要繁殖后代,可是营养不够,所以要吃掉雄性来补充营养。看到这,我希望自己长大后能够成为一名科学家,帮助它们解决这一残酷的.事情。

  最后,我又知道了黑腹舞蛛有剧毒。它的毒足以杀死坚硬的圣甲虫,就连一只小仓鼠都性命难保。最令我震惊的是,它竟然能杀死强壮的大黄蜂和胡蜂,而且是百发百中。胡蜂可是速度专家,就连跳蛛也拿它没办法,黑腹舞蛛竟然能手到擒来,真是不可思议。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懂得了昆虫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可怕。最重要的是,我知道了哪些昆虫要注意,千万不要被它们的外表所迷惑。

  《昆虫记》真的是一部好书,它能够陪伴我一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读到一本好书,就如交到一位良师益友。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总让我很感兴趣,其中我最喜欢《狼王梦》,这是沈石溪动物小说中的经典之作,由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

  《狼王梦》是一部很吸引人的动物小说,它除了述说故事,还我们了解到狼的本性、繁衍、习性。读过之后,我不仅增长了许多知识,还体会到了一些道理。

  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那跌宕起伏的情节。书中主要讲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为了让狼崽当上狼王付出许多努力的故事。虽然希望一次次破灭,公狼崽们一个个死去,它也不悔心,直到最后,当那只曾经夺取了儿子黑仔性命的金雕又一次盘旋于空中时,紫岚为了赶走威胁,保护要出世的小狼孙,也为了让狼王梦延续下去,它和金雕搏斗,最后同归于尽。故事的过程与结局都不顺利、圆满,却很精彩,也引人深思。

  沈石溪先生对动物有着浓厚的兴趣,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他的情感,同时也展现了许多狼独一无二的个性。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紫岚这只狼。紫岚很爱自己的孩子,但却表现得无奈又残忍,紫岚精心培育狼崽,却又因自己的一些疏忽导致公狼崽相继死去。一次,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母亲紫岚为了让儿子不再痛苦,一口咬死了蓝魂儿,这是多么无奈的母爱!紫岚令人喜爱,喜爱它那伟大的母爱和勇气,紫岚又令人讨厌,讨厌它固执的追求狼王梦而导致狼崽相继付出生命的代价。在这本书中,平时只代表着恶毒的狼也有了鲜明的性格。难怪沈石溪先生被称为“动物小说大王”。

  《狼王梦》是一部不朽之作,它以狼的视角向我们讲述了狼的生存之道和感情。听了我的介绍,你是否也被激发起了阅读《狼王梦》的兴趣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必须养成好读书,读好书的习惯。在我读的众多书之中,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

  一开始,我并不爱读这本书,总觉得枯燥无味,十分无聊。但在家长与老师的要求下,我拿起《三国演义》看了起来,瞧着瞧着,便身临其境,越来越沉迷其中,无法自拔。

  一个星期六的中午,我写完作业,拿起《三国演义》正好看到“关云长千里走单骑”这一章。关羽当时暂留曹营,当他得知刘备的消息后,激动万分,便与曹操告别,但曹操却不想让关羽离开,迟迟不愿见他,看到这里时,我忽然想起下午还有英语课,只好放下书去上课,一路上我都在想:关羽最后会如何选择?他会不会遇到敌人?会不会突出重围?这些问题一直萦绕在我脑海中。回到家拿起书一看,我才知道关羽还是去了刘备身边,他过五关斩六将,十分英勇,得到了答案,我将书放下,才去吃了晚饭。

  《三国演义》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刘备三顾茅庐,让我知道了求人办事一定要拿出诚恳的`态度,因为态度决定一切。袁绍曹操一战,让我知道了“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愚人千虑,必有一得”。小到一份试卷,大到一个国家,对每一件事都必须认真对待。诸葛亮三气周瑜,让我明白了做人一定不能小肚鸡肠,“宰相肚里能撑船”,要心胸广大,不要斤斤计较。刘备、关羽、张飞三人为天下百姓操心,深受他们喜爱,让我明白了要乐于帮助他人,帮助别人也是帮助自己。“酒逢知己饮,诗向会人吟”,人的一生又能碰到几个真正懂自己的知己呢?所以一定要好好珍惜与他们在一起的时光。《三国演义》使我终生受益,在我看来,它不仅是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更是我的“老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五年级的寒假,我从春秋书店买回了一本《重返狼群》,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一个人和一只狼的母子缘。

  去草原的作者就回了,面临死亡的小狼被小狼认做了妈妈,作者带小狼回到了城市,不过三个月,混凝土的森林已容不下这只来自荒野的狼,作者几经考虑,毅然带小狼去到草原,在朋友的狗场中,安了生,而当小狼逐渐长成大狼时,作者更是不顾一切,随着小狼走进荒野,过上了野人的生活,经历多次生命危险之后,狼找到了家人,作者却再也舍不得这相伴两年的狼子,但是作者依旧把小狼放了回去……

  这本书我早已读过许多遍,可当我再一次去细细品读,作者与小狼的感情,解放小狼天性,努力让小狼拥有和野狼一样能力的时候,眼泪依然像第一次读一样,源源不断的滚落,作者不顾生命危险獒口救小狼,小狼在作者重病时,在那个粮食极度缺少的时间里,把自己唯一的野兔存粮给了作者,那时的小狼也有四五天没吃肉了,那感人的'描述多次让我心中也泛出朵朵感动的浪花,这样难能可贵的感情,又有谁能不为所动?作者生病的时候,小狼再也不与别的同伴玩耍,整日趴在窗口,不论风吹雨打,就算有一次一天都是狂风暴雨也是依旧,像他这样做的原因,却只为每天可以在作者吃药时见她一面,狼一直是对敌人,对自己更狠,多少人说狼的无情,却不知他们把所有最真挚的感情,给予了爱自己的亲人。

  作者更是为了小狼在藏獒口中把小狼解救出来,藏獒那巨大的爪子,锋利的牙齿划破了作者的手臂,那可怕的浑身是武器的藏獒有多少人害怕着,作者也曾是其中一员,可为了狼,却什么也不顾了。这样深深的母子情,这样令人感动的人狼缘,这样饱含感情的书,有谁能不喜欢呢?

  我一向是粗心的人,但这本书,却是完好无损,如同刚买回来一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书,在我小时候不经意间迈着轻盈的脚步款款而来,走进了我的心中。每一次读书,读到高兴时,我会随着它手舞足蹈;而读到伤心处,我也会潸然泪下。这些瑰丽的艺术珍品——书,使我如醉如痴,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曹文轩的《草房子》。

  金色的草房子,苦香味的艾地,无边的芦苇丛......这便是曹文轩笔下的《草房子》,这便是《草房子》中的油麻地。顽皮又善良、坚强的桑桑,倔强而又有着自尊的陆鹤,文静秀气的`纸月,自立顽强、不言放弃的杜小康这便是油麻地中的孩子们。这是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也是一本让我刻骨铭心、不断被感动的一本书。

  文中让我最为难忘那是杜小康。他本是一个衣食无忧的孩子,可是却经历了重大的变故,家境一落千丈,还欠了许多债,他只能放下心爱的书本,担起了家庭的重担,年少的他承载了太多太多。这,便是生活中对他的一大考验,正是因为这考验,他才学会了成长,才有了桑乔校长的那一句“:日后,油麻地最有出息的孩子,也许就是杜小康!”的确,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小到一个个人都要经历大大小小的考验,但最重要的就是要学会坚强,因为生活的考验是残酷的,是不能回避的。只有坚强,去坚持,去超越今天的自己,去攀爬明天的巅峰!人只要战胜了自己,即使乘风破浪之后也没有成功,但是却可以一心向着目标,那整个世界都会为你让路,你才能成为一名人生旅途上合格的“应试者”。

  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草房子》,这本书让我时时刻地问自己:“今天,你坚强了吗?今天,你努力了吗?今天,你战胜昨日的你了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自然万象》,这是一套科普类的百科全书,书中图文结合,不但可以通过文字去了解,还有精美的图片让我欣赏自然奇观,让我感到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懂得了更多的知识。

  打开这套书,我就像踏上了惊奇的旅程,去探索自然界的奥秘,书中的内容都是我从未听说的科学知识和道理,比如:天文现象、奇特地理、气象变化与奥秘、自然灾害等都是我最喜欢读的。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知道了我们所在的星系叫做太阳系,太阳位于太阳系的中央,是离我们最近的恒星,还包含八颗行星,一百多颗卫星以及数不过来的彗星、小行星,太阳的引力使其他的星体都围绕着它运行,大家一定认为我们生活的地球非常大,有着广阔的海洋与陆地,我们想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做飞机都要很长时间,但是地球在八大行星中才排第五,既然这样,那同学们肯定认为太阳系一定很大,那是你不知道还有更大的,上面还有个银河系,还有宇宙,和无边无际的宇宙相比,银河系简直是微乎其微,就像宇宙中的一粒尘埃,图片中的一个小黑点,这真的是太不可想象了,我们岂不是显得更加渺小,吓得我赶紧合上书本,望着天空陷入了沉思,我的大脑已经不敢想象了。

  宇宙太大,我怕迷路回不来,我又看了一些奇特的天文现象,知道了日食、月食、流星发生的原因,看到了世界各地奇特的地理面貌和人类利用现代科技怎样改变天气及地貌,这些新奇的知识,一下子解开之前的.很多疑惑,让我对它更加爱不释手。

  这本书现在已经阅读完了,没看到它的时候,我就像那个坐井观天的小青蛙一样,只知道头顶上那片天就是整个天,不知道外面的世界那么大,现在,通过阅读这本我最喜欢的书,也已经跳出了井口,看到了更精彩的世界,学到了更多的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我最喜欢这本书里的其中一篇作文,题目叫《说出来不怕你笑话》这篇小作文里我知道了主人公是张涛,他的事迹是: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被送到了全封闭的寄宿学校,由于张涛平常在家与妈妈睡惯了,到了寄宿学校睡不惯没有妈妈陪伴的日子,故事就从这里展开了。第一天张涛在睡觉时翻来翻去,一点儿也睡不着,可听着同学们均匀的呼吸声,就不知不觉的睡着了。睡到半夜生活老师来了,见到张涛连忙把他叫醒,张涛迷迷糊糊的说:“生活老师怎么了?”“你睡在地上了。”张涛这才睁开朦胧的`双眼,一看,自己真的在地上躺着呼呼大睡,手里还抱着枕头,原来是张涛把枕头当成妈妈了。这个晚上生活老师来看了张涛三次呢!

  第二天,赵涛晚上喝水时不小心洒在被子上了,生活老师让他跟上铺的王磊一起睡,在这天晚上,张涛做了一个美梦:自己回家了,恳求妈妈不要再送他去寄宿学校,妈妈答应了,张涛非常高兴,便不停地亲妈妈。

  今天早上叠被子的时候王磊用慕名奇妙的眼神看着他,张涛迷惑不解的问:“你怎么用这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张涛,你昨天是不是做了一个梦,梦见你回家见到妈妈了,然后你恳求妈妈不再送你去寄宿学校,妈妈答应了,你非常高兴,一个劲的亲妈妈,对么?”“你怎么知道我的梦?”“好你个不害臊的张涛,昨晚你可把我害惨了。你昨晚一个劲的亲我,我越推你你搂得越紧,还一个劲的亲我。”“一听到这我的脸羞得全红了。”

  没想到,晚上给同学叫妈,还能引来这么多同学的喜欢。就这样,是我轻轻松松的打破了这个习惯。

  我推荐的这本书怎么样怎么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自长大以来,我读过许多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还是当《红楼梦》莫属。它是由曹雪芹编写的四大名著之一。

  我认为,一本书,久传于世,盛而不衰,且在我国文学上占有一席之地,这无疑肯定了《红楼梦》这本书。这本书讲了一个大家族由盛到衰的演变历程,但最令我着迷的,却不是这点。而是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贾宝玉和林黛玉两人情投意合,最后却碍于种种原因没有在一起,以悲剧的方式收尾。

  当时的封建社会,有这样一句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家中的长辈并不支持贾宝玉娶体弱多病的林黛玉,而更倾向于条件更好的'薛宝钗。贾母虽对贾宝玉的婚姻有绝对的话语权,但她对林黛玉的喜爱只是对外孙女的喜爱,而不是对待孙媳妇的喜爱。于是他们的爱情就如埋在巨石下的嫩芽,见不得光。

  贾府是要靠男子维持富贵的,所以贾宝玉一定会进京赶考,入仕为官,而这都需要她的妻子来操劳大大小小的事务。而林黛玉在后面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更何谈去操劳整个贾府了。而薛宝钗却不一样,她非常健康,也有精力去打理。

  林黛玉是性情中人,直来直去,敢爱敢恨,敢作敢当,透着一股人人平等的信念。而薛宝钗就像那个时代的大家闺秀的典型,她为人圆滑,更懂人情世故,她似乎更适合当那个时代封建大家族的媳妇。

  种种原因,导致二人相爱不能相守。这边锣鼓喧天,热闹非凡,另一边却是肝肠寸断,苟延残喘。可怜的是,林黛玉到死也以为是贾宝玉负了她。贾宝玉在成亲的时候,一直以为将与他厮守一生的是他最爱的黛玉,不敢在拜堂的时候掀盖头,怕黛玉会生气,眼里满满的期待,却都在掀起盖头的一刹那支离破碎。如果他早些掀开盖头,结局会不会不一样?答案是,世上没有如果。

  林黛玉和贾宝玉是我最喜欢的书《红楼梦》的主线人物,亦是我心中的意难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人没有了书籍就像鸟儿没有了翅膀,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从幼儿园到现在书一直是我们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是我们随身携带的老师,不知不觉地给我们知识,带领我们成长。

  随着我们年龄的增长我们读的书也会越来越多,最近看过的书能打动我,让我爱不释手的一本书要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了。

  积极乐观的海伦。主人公海伦是一个盲人,但她并没有因为自身的缺陷而自暴自弃,在老师的鼓励和引导下努力学习开心的生活,正是她的自信、拼搏考上了心意的大学,开启了美好的生活……

  勤奋好学的海伦。由于她不能记录老师课堂讲的笔记,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快速轻松的学习,当别的孩子下课玩耍的时候,当别的孩子放学回家的时候,她却在用心地听老师一点一滴的讲给她听,她觉得时间很珍贵,每一分没一秒都要珍惜。所以她取得的优异成绩要比普通孩子付出几倍的努力!

  热爱书籍的海伦。不知不觉的学习中海伦越来越爱看书了,尽管这需要莎莉文老师唇读帮助,仿佛只有书能给她源源不断的能量,给她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温柔善良的老师。海伦是不幸的但同时海伦又是幸运的,因为他遇到了她人生的贵人——莎莉文老师。是莎莉文老师及时的给了海伦一双温暖的'手,给了她生活和学习上无微不至的照顾,宁愿牺牲自己的时间无怨无悔地帮助海伦。

  这是一本非常好看的励志书,我由衷地敬佩无私奉献的莎莉文老师,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个老师至高无上的精神,教会我们学会去爱。盲人海伦锲而不舍、勇于拼搏的画面时常闪现在我眼前,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作为现在有着优越条件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冰心奶奶歌颂的是“母爱?童心?自然”,一生信奉'爱的哲学',而爱,大多源于母爱,母爱能包容一切,能温暖人心,哪怕是最凶悍最恶毒的人,在孩子面前也会流露出母爱。所以,我喜欢看《我可以抱你吗,宝贝》。

  这本书主要讲一位四十几岁的女性在孤儿院里领养了一位斜视、兔唇的名叫点点的小姑娘,这位妈妈很喜欢她,并带她做了矫正手术,妈妈更加喜欢她了。直到后来,妈妈怀上了弟弟————保保,可是他有自闭症。这位妈妈不惜一切代价,把所有的方法试过了,并一直守护在保保身边,把爱的精力全放在保保身上,保保爸爸受不了,他和妈妈离婚了。可是妈妈依然不离不弃,寻求方法。点点虽然有点嫉妒保保,可是点点也是爱保保的。最后在妈妈的坚持和姐姐点点的关怀下,保保终于说出了最激动人心的语言————妈妈!

  “每一段妈妈和孩子的爱,都是神赐的幸福。”在书中的那位母亲是那么的有耐心和“固执”的爱有病的儿子和养女,我之所以会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里所包含的爱把我这个书外人深深俘虏了,让我深深地知道,每位母亲内心最深处的爱都是一股强大而固执的爱。平时对孩子要求苛刻,可是当孩子有危险时,母性会使母亲奋不顾身地去保护孩子,守护在孩子身边。

  “妈妈”这两个字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名字,如果要我找一个温暖又安全的地方躲避风雨,没有比她那里更完美的地方了。但是,我们却常常忘记有这样一个好地方,而我们却常常抱怨为什么上帝没有给我一个完美的妈妈,而书中的点点从不抱怨,哪怕妈妈最最疼爱的不是自己,她都认为自己的'妈妈是天底下最好的妈妈。这种乐观、爱妈妈的情感,使我更加欣赏这位孤儿院长大的小姑娘,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

  这本书让我学会爱和珍惜被爱,爱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父母,但父母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我们!而我们享受爱的方式,就是努力学会爱别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就像黑暗中的指明灯,让你在迷茫中找到方向;书就像沙漠中一缕清凉的泉水,让你在干渴中获取营养。我喜欢看书,我看的书有很多,可是我最喜欢看的是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们可以在这本书里知道为人处世的方法,吸取更多优美的词句……

  《红楼梦》是清代曹雪芹的名著,此书又名《石头记》。里面的主人公有两位,以为是阆苑仙葩林黛玉,一位是宝玉无瑕贾宝玉,这本书说了林黛玉到了贾府后,因为无依无靠,孤身一人,所以非常的多愁善感,喜怒无常,她和其他的姐妹们还有贾宝玉天天在一起玩耍,赋词,她和贾宝玉本就是一对,可是世事难料,最后贾宝玉却娶了薛宝钗,林黛玉由于悲伤过度,临终前就说了一句:“宝玉,你好……”话未说完就悄悄地走了,她走时,居然贾府无一人知晓,大家都在普天同庆,因为贾宝玉和薛宝钗成亲了,热闹的场面更衬的林黛玉的无助与孤单。一段凄凉、悲惨的爱情故事就结束了,人们无不为贾宝玉和林黛玉遗憾和叹息。

  读完了整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林黛玉和刘姥姥了,我们先来说林黛玉吧。她留给后人的更多的是小家子气。大家却不知道她是为了贾宝玉,林黛玉的诗书情怀尤其令我敬佩,她作的诗有时像牡丹一样雍容华贵,让人啧啧赞叹,有时又想茉莉一样清新淡雅,让人怜惜,她长长因为一件小事而哭泣,可是我们为何不为她想想呢?自己孤身一人在偌大的贾府里,自己是多么渺小,多么微不足道,再一想到自己的身世就更伤心了,就像茉莉能比得了牡丹吗?所以我想她爱哭、多愁善感、喜怒无常也是正常的'。再来说刘姥姥,一个懂得讨好人的人,经常被贾府的人当做笑料,但她毫不在乎。但她却是一个懂得“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人,还记得贾府被抄家后,她将巧姐救了下来吗?正说明了她懂得报恩的特点。

  我才《红楼梦》中懂得了许多,所以它是我最喜欢的书,多读些好书吧,读书会使你明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兔子坡》,是纽伯瑞儿童金奖的作品,作者叫罗伯特·罗素。

  这本书的由来,是我在上二年级时候的一个星期天,爸爸、妈妈带我和弟弟一起逛鸿泰购物商场,选购家里日常生活用品。逛到了书柜旁,我突然发现了《兔子坡》感到十分的好奇,叫到:爸爸你看兔子坡!有意思。于是,就从书柜上帮我取下来。爸爸取下书,看了看说道:“堾业!你瞧金奖的标志,这本书不错,爸爸给你买下,回家去好好读读。”我听了很高兴,于是爸爸就帮我买了下来。

  我回家后,仔细的读了读,才知道这本书讲的是一个童话故事。故事说的是在一个山坡上住着许多许多的小动物,它们过着很艰苦的生活。山坡虽大,但尽是光秃秃的石头,只有一块大不太大的田地,却也排不上用场,因为那片地,是一座房子院落,可那房子已经三年没有人住了,一直荒废……

  有一天,一个好消息来了,大家听说一个新居民要搬到房子里来住,动物们的心情一下了激动起来。不过它们还十分的担心,不知道新居民是不是庄稼人?于是,它们议论纷纷……

  让我最深刻的地方,是小乔吉自己独自去找阿那达斯叔叔的一段情节,一条凶狠的猎狗发现了他,穷追不舍,小乔吉拼命地往前跑,丝毫没有怯懦。小乔吉被猎狗追赶到山顶时的时候,山顶上没了去路,眼看猎狗就要扑过来,小乔吉二话不说,不顾一切,奋勇、坚强的跳下去……

  这本书有很多精彩的地方,也有很多令人感慨的场面,不过让我敬佩的是那些小动物们生活环境虽然恶劣,但他们却不畏生活艰苦,虽有猛兽侵犯,但他们从不怯懦,依然勇敢、坚强、的'拼搏,他们有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他们有大胆尝试的勇敢精神;他们有不畏强权的坚强意志。

  这本书还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不管是做什么时,都要大胆、勇敢、坚强的去尝试,只有这样,才会成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我十分喜欢看书,特别是喜欢看”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书。在看了她写的书后,我发现自己对《你是我的哥》,这本书情有独钟,百看不厌。

  《你是我的哥》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家庭中的亲情纠纷。

  从小丧父的少女可小如,在和妈妈、小哥一起相依为命度过了四年时光后,又不得不接纳两位新成员;继父和继父带来的儿子。对于表面大大咧咧而内心十分敏感的小如来说,家里突然多出了两位男性,内心是非常不舒服的。尤其是大哥鲁奇,他虽然外表又酷又帅,但是性格十分桀骜不驯。每天和大哥相处一室,忍受他的种种毛病和坏脾气,令小如心生烦恼。多少有些自私和偏心的妈妈,不善于调节儿女间的矛盾,因此,对鲁奇的讨厌,憎恶,构成了少女可小如日复一日的生活内容,直到鲁奇被迫离家去闯荡社会······

  鲁奇的离去,终于使这个家有了一家人间的温馨。但是,小如的心情却没能平静下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她逐渐理解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离别,什么是怀念,还有什么叫做珍惜。

  看这本书,总能让我想起舅舅一家。20xx年11月时,我舅妈的娘去世了,或许是因为妈妈的`离世,让我舅妈知道了珍惜,珍惜身边在世的人,不要等他们走了,再来后悔,世上可没有后悔药。以前舅妈和我外婆——她婆婆间的关系不是很好,现在,他们间有了融洽的婆媳关系。舅妈还会为了让外婆和她们一起出去吃饭,不在家吃那些热了一遍又一遍的冷菜而用激将法,说:”如果你不去,那我也不去,陪你们一起吃冷菜。”

  我们也是一样,多去关心身边的人,不要等他们去世了再来是我不对,我该对你们好一些,这种话。在此,我呼吁大家:”多多关心身边的人,关注长辈们的身体健康,把你的爱无私的献给身边的每一个人,做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高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