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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培根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如同一个高尚的人在谈话。所以,只要有时间,我都会到书海里细心品味一番。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笛福。书里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热爱航海的航海家,在一次暴雨中翻船,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后来他被海水冲到了一个孤岛上,不过他靠着坚强的意志和超强的生存能力在这里很快生存下来,也渐渐适应了岛上的生活,从最初的身无分文到盖了一座城堡,而且他的'羊圈里还有了不计其数的羊。
星期五——是鲁滨逊在这里收的奴仆,有次鲁滨逊看见一群野人在欺负另一个野人,于是上去帮忙打跑那一群野人,结果他们两个变成了好朋友。
鲁滨逊给他起了个名字叫星期五,还把他教化了成了一个正常人。有一次,他们两个在探查孤岛地形的时候,星期五看到了野人的船停在边上,他马上报告给了鲁滨逊,他们一起找到野人,成功打败了野人,解救了两个受伤的人,他们一个是星期五的爸爸,一个是西班牙的大叔。
后来,在他们一起努力下,鲁滨逊回到了英国,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鲁滨逊漂流记》就是这样一本情节跌宕起伏,充满神秘色彩的文学名著,你难道不想读一读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爸爸。可是没有一个人的爸爸是只有手指头那么大的。而《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中的爸爸就是只有手指头那么大。这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其实,杨歌的爸爸一开始并不是这样的。他原本也是一个身高一米八、高大威武的壮汉。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经常骂他。杨歌的妈妈每骂杨歌的`爸爸一次,杨歌的爸爸就会缩小一厘米,骂了一百八十次后,杨歌的爸爸就只有1.8厘米高了。变小后的爸爸什么也干不了,他只能整天呆在杨歌的口袋里。
一天,杨歌捡到了一把金钥匙,就把它挂在了脖子上。因为这把金钥匙能使人永远正确,所以杨歌就成了无师自通的天才。后来,杨歌的金钥匙被他的死敌——猴子给偷走了。猴子利用金钥匙把上千枚核弹给盗走了。这些核弹足以将整个世界毁灭十几次。为了阻止猴子的阴谋,拯救世界,杨歌的爸爸又复制了一把金钥匙,调换了猴子手中的金钥匙,从而阻止了猴子称霸世界的阴谋。
读了这本小说,让我明白了:不能贪图小利,不能相信天上会掉馅饼,只要自己努力去做,就会获得成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我叫王一鹏,我最喜欢和好朋友们去图书馆看书了。有时会在上完兴趣课之后,楼下刚好是汉唐书城,我就拉着妈妈的手一起去看书;周末也会邀上同学汪佳琪、刘忠珉一起去安康图书馆去看书。我们会围坐在一桌拿着自己喜欢的书聚精会神认真的看着。
我最喜欢的书是《晴朗的一天》和《恐龙对战》。《晴朗的一天》作者是诺尼。霍格罗金,《恐龙对战》这本书我是在图书馆看的忘记名字了。我最着迷的是恐龙比高矮,比如说美甲龙和甲龙,前者要矮,后者要高,样子很可爱;我感觉狐狸很勤劳,虽然偷喝了老婆婆的牛奶,但是勇于承担错误,并且为了要回自己的'尾巴,努力的完成任务,最终成功。
读书能让我认识很多字,比如绘本里的故事非常好听,让我入迷;也可以提高写作水平;还有如果我生气了,我就会读书能让我变得安静下来。
高尔基先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要读更多的好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有《军中兽王》、《金银岛》、《斗罗大陆》、《鲁滨逊漂流记》……但是我最喜欢看的还是那本《金银岛》。
这本书是英国作家史蒂文森写的,听了我的`推荐,相信你一定会迫不及待地想要读一读这本书。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书中那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讲述的是少年吉姆从海盗比尔的遗物中找到了一份藏宝图,得知海盗头子,费林特在一个荒岛埋藏了一大笔财宝。乡绅特里劳尼买下一艘帆船,带上吉姆和医生里弗西等人一起寻宝。在航海途中,吉姆偶然得知26名船员中,竟有19名是海盗,而且大部分是费林特的手下,他们正在密谋叛乱,企图抢夺财富。不料被躲在苹果桶里的吉姆听到,并告诉了医生等人。于是,船上暗自形成了代表“恶”的费林特一派和代表“善”的医生一派。医生里费西足治多谋,吉姆机智勇敢,几经较量,医生一派终于战胜了人数上占绝对优势的费宁特一伙儿,载宝而归。
我喜欢看这本书的理由是吉姆这个孩子机智勇敢,有胆量。用自己的力量加上运气还有智慧把船夺了回来。
书中像这样精彩的故事情节还有很多,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被吸引了呢?那就赶快行动起来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我家的书已把书柜摆满了,在这许许多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书还是《母豺火烧云》。
在一个叫大肚佛窟的洞里,生活着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里面住着母豺火烧云和它的两个孩子。
有一天,一只母狼带着两只小狼来到了这里,狼和豺是水火不容的`天敌,但狼力量比豺大,那只母狼凶狠地咬死了火烧云的孩子,还逼着火烧云离开那里。就在火烧云垂头丧气要离开时,它看见了被捕兽夹夹住的那只母狼,它兴高采烈地咬死了一只小狼,把另一只小狼带回了大肚佛窟的洞里,准备在自己饿的时候吃。但在夏季,食物很多,它的肚子一直不饿,到了冬季,肚子饿的时候,就想吃了小狼。但每当准备吃的时候,一股母爱涌上心头,就一直没有吃它。而且火烧云为了它,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去偷鸡吃,还放弃了自己十全十美的男友。那只小狼渐渐长大,但还是不忘母恩,一直给火烧云送吃的。有一次小狼去偷食物时,被一只猪发现了,就被那只猪追着,最后它咬死了那只追它的猪,它也渐渐虚弱了。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知道这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母女,如果你想知道它们的故事吗?那就快买一本读一读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谁搬走了我的乳酪》,这本书的类型是励志类,因为它带给我心灵上很大的启发,让我懂得成功过后才能享受到那可口的乳酪!
这本书的主角有好鼻鼠、飞腿鼠、奇奇、糟糟,它们在一个地底下的洞穴里找寻着美味可口的乳酪,有一天早晨,好鼻鼠、飞腿鼠就马上通往迷宫里准备挖掘乳酪,而奇奇和糟糟则是好吃懒做,随着地上的脚印来找到乳酪的所在处。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慢慢的乳酪只剩一丁点了,但是好鼻鼠和飞腿鼠则是努力不懈的寻找乳酪的所在处,只有奇奇和糟糟还在原地打转,希望有人能把乳酪放回来。这样过了几天后,奇奇觉得事情越来越奇怪,所以它决定独自去寻找乳酪,也在墙上贴上了许多纸条,希望能让糟糟找到好吃的乳酪,最后,奇奇和糟糟先后到达,看到好鼻鼠和飞腿鼠已经在享用那美味的乳酪,不禁感到羞愧,不过它们也非常欢迎奇奇和糟糟来一起品尝这得来不易的.乳酪!
这本书带给我的启发是:“人生不是一条笔直的路,我们不可能会一路顺畅,在探索迷宫的旅程中,为了找到正确的道路,难免会有失落及困惑”,只要我们提起勇气,一定能突破许多难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我读过很多书,其中《怪老头儿》这本书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刻,书里的故事也使我最难忘。
为什么要说是怪老头呢?因为老头儿总是会做出一些怪事,比如:房子可以像纸一样叠起来,鸟可以放进入的肚子里捉虫吃,在普通的大河里能钓到带鱼,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鸟可以在人的肚子里捉虫。
那是一个早晨,赵新新的肚子又开始疼起来,他无可奈何只能请求怪老头儿帮忙,接着怪老头儿把鸟笼里的.一只鸟一下子塞进了赵新新的肚子里,赵新新吓得想赶紧逃跑,可怪老头儿却一把拽住他,说:“先别着急跑呀!小鸟可是要每天喂食的,每天吃下去一两颗生米粒喂它。”老头儿还没说完,赵新新就吓得赶紧挣脱了他的手,头也不回的逃走了。过了几天,他发现肚子真的不疼了,他跑到怪老头住的地方,可不知道老头去哪里了。没办法,他只得这样上小学去了,不知道是不是小鸟吃饱了高兴,竟然在课堂上溜溜的唱歌,让他脸丢尽了。
你们说怪老头儿怪不怪?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怪事还有很多呢!我喜欢这本书,你们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我读过很多书,可我最喜欢的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狂风暴雨中生下了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疏忽冻死在了暴风雨中。紫岚自从丈夫黑桑死后始终有一个希望,就是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但残酷的事实让它大失所望,长子黑仔被金雕叼走吃掉;次紫蓝魂儿,勇猛无比,一次被捕兽夹夹住,紫岚求救未果把它咬死,三子双毛,从小懦弱,后经紫岚和紫岚女儿媚媚一起侮辱它,它狼的本性终于爆发,但在狼王争夺战中再次懦弱,被狼群咬死。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孙夺得王位,与原先吃掉黑仔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我最喜欢主人公紫岚,它为了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它付出了很多,培养双毛时,一条腿被摔折,身上也伤痕累累,使它提前步入老年。被女儿媚媚逐出家门。还和准备吃掉媚媚孩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是蓝魂儿被捕兽夹住,紫岚把牙齿咬掉了几颗,都没有把蓝魂儿救出,最后为了不让猎人抓住,它狠心把蓝魂儿咬死,拖出来将他埋了。
以后我要阅读更多的名著,让自己汲取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神秘岛》,它的内容一波三折,总是让我爱不释手。
书里的.人物都各有自己的特长,自以为很厉害,不团结一致,还经常为一些小事而打架斗嘴,谁也不肯让步。俗话说的好:“退一步,海阔天空。”到最后才知道要团结,这样才能生存下去。
这本书让我知道要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不与同学斤斤计较,要有一种先人后己的宽大胸襟。
阅读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正如《训学斋规》中说:“读书,始读,未知有疑;其次则渐渐有疑;中则节节有疑。”让我越读越有趣,让我不禁微微一笑,满心的喜悦,越看越起劲。
阅读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原来一、二年级的我一点也不爱看有字的书,整天就喜欢看有趣的漫画书,一边看一边嘻嘻哈哈笑个不停,到现在经过两年多的改变,我已经喜欢上了看书,特别是一些历史书和冒险小说,让我喜欢得不得了。
阅读是快乐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让我们都爱上看书这件美好的事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呀,书是人类最需要的东西。当我们有不认识的字可以去字典中查找;有不懂的词语可以到词典里查找;无聊的时候,可以看小说,作文……书的作用多得很!
书是我们的好朋友。我有一个“好朋友”,我没事的时候就和它在一起,它告诉我很多,我从它那儿也学到了许多。它的名字叫《童年》。
《童年》是前苏联作家高尔基的作品,它是我十分喜欢的一本书。在我十岁声生日的时候,爸爸帮我找到了这个好朋友。当我才看了两三页时,就离不开它了。
《童年》里的主要人物有阿廖沙、可怜的母亲、慈祥的外祖母、凶狠却有慈悲心灵的外祖父。
《童年》反映了小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去世后,在外祖父家度过的岁月。小主人公每天看到的是令人作呕的.丑事,但他又受到了外祖母的疼爱。
阿廖沙的经历和高尔基的经历相似,就是高尔基以自己为原形写的一本书,这本书也是广大小读者的最爱。
看,我的朋友很好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书籍是我们的精神食粮,给我们力量,而《山海经》这本书却让我懂得许多知识。因此我更欣赏它。
《山海经》分为《山经》和《海经》,记载了许多我们耳熟能详的神话,有《盘古开天辟地》,有《女娲造人》,有《精卫填海》……这其中,最令我着迷的莫过于《大禹治水》了。人间洪水泛滥,天上却没有神仙同情,只有一位善良的神——鲧,想要帮助人类,不幸被天帝发现便处死。这时,禹诞生了,他接替了父亲的任务,继续治水。他总结了父亲的经验,不再用堵的方法,而是用疏通的方法来治,在治的过程中,他曾经三过家门而不入,儿子长大了都不知道爸爸是谁,禹最后终于治水成功。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坚持不懈,我们在学习中也是一样,遇到困难不退缩,只要持之以恒,就一定能够成功。
通过读《山海经》,我们要学习盘古那种无私奉献精神;我们要学习刑天那种反抗的`精神;我们要学习精卫那种积极的精神。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古人有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也喜欢看书,我喜欢看的书有:《童年》、《呐喊》、《欧亨利短篇小说精选》等等。但是,经过我百里挑一的选择之后,最终脱颖而出的就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
在《平凡的世界》这本书中,我最感动的片段就是孙少平忍受着房子中潮湿黑暗的环境,点燃蜡烛,坚持读书。每次读了这篇我的眼泪都不禁流了下来,如果他能够来到现在这个时代就好了,我们现在的很多人都不懂得珍惜去上学的时光,以为学习是父母逼的,是爸妈自己未完成的梦想,是爸妈自己的尊严。但是,你不知道的'是学习全是为了自己的未来,虽然学习苦了这几年,但是换来的就是后面60年乃至70年的幸福快乐。
《平凡的世界》中,不仅有我最喜欢的片段,还有我最喜欢的人物——那就是孙少平了。他好胜心强,以看书作为他一生中最快乐的事情。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里面还有着许多感人的故事,如果你也想看,就去购买《平凡的世界》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整本书中,我彷佛看到“大我”和“小我”不停的在拔河,“大我”没错,“小我”也没错,就错在“大我”和“小我”同时存在时,就可能会造成利益冲突。
“野犬姐妹”之间长年来培养的手足之情,在患难中见真情,没因冲突同而消失,在生死之际,没有选择大难临头各自飞;两姐妹表现的是一种至爱,族群生存的难关依旧在,就是因为有情有爱,而找到生存的平衡点,看完这本书,凡是住在太平富裕地区的我们,真该庆幸现在的我没有求生存的压力,可以丰衣足食,追求学问,没有烦恼。
妈妈常说,人世间凡事都要以爱为出发点,有爱才能体谅别人,宽恕别人,凡事都不能强求,是自己的要争取,不属于你的`,千万不可以争夺,要做到凡是尽力而为,但求无愧于心”,虽然我还不是很明白其中的道理,但我都是一直用真心去对待我周围的人、事、物,我不犯人,人不犯我,做好自己的本份,努力用功,学好学问,将来才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在所有的书籍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法国作家安东尼德圣埃克絮佩里写的《小王子》。这个故事通过一颗小星球上的一个小王子旅行中的经历,表达了人类对童年消失的感叹。
我每次读《小王子》都会有被其中的童真所感动,即天真又纯洁。在现实的生活中我们忙忙碌碌不能感受到童年中的快乐。时光流逝的飞快,童年中的我们也渐渐长大了,岁月带走了许许多多回忆,带走了幼稚的时光。原本的我们吵吵闹闹,现在却不能再毫无顾虑的潇潇洒洒。
后来我才发现,同学中也有许多人把一本最喜欢的书选为童话故事。有爱徒生的,有格林的,有安东尼德圣埃克絮佩里......童话是虚幻的也是美丽的,时间带着童年一去不返,但是童话故事里依旧有着熟悉的童年遗忘的回忆。没人永远像一个7岁的小孩,我们都会长大,可我们能保留着一颗纯洁的.心。没人永远幼稚,但我们对童年的渴望永远不变。因为童话带给我们的感动远比道理带给我们的感悟更深。
每读一遍《小王子》,心里就犹如被清水洗过一样清澈透明。我爱《小王子》,永远的童话。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我最喜欢的书是陆军中尉八路叔叔写的,一本关于特种兵学校的书。这本书就是——《机械战士》。
《机械战士》是从霹雳虎的一个梦开始的,他梦见穿着一身机械骨头的梅花雀轻而易举地用一只手把自花提起来了。过了一天,教官张小幅、关悦让他们去捣山田六的老巢。特种兵学校让猛虎和飞禽小队去执行这个任务。结果,执行任务时东北虎被抓走了,其他队员就去救他,从而又一次打败了山田六……
这本书因为是借的,所以就大概看了一遍,但是却让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为了借到这本书,我花费了好长时间才从别人手里拿到。这本书里面的10个人物,每个人都才十多岁,但是遇到问题时候,就能这么勇敢,还很有智慧、有担当,这就是我很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书里面有一个搭帐篷的情节,我就照着里面自己做了一个。我先自己去找几根一次性筷子,用胶枪把它们粘成一根根两倍长的小棒。然后,用塑料袋铺在上面,再粘到一起。最后,把小帐篷插入土里,做上一个小门,涂上颜色,别说还真像是一个军用的呢。
读书,带给我们无限的.思考;读书,教会我们要做一个勇敢聪明的人。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告诉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