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作文

时间:2023-12-27 09:43:52 好文 我要投稿

我喜欢作文[汇编14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喜欢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喜欢作文[汇编14篇]

  我喜欢作文 篇1

  同学家的波斯猫与邻居土猫私通,生下一窝小猫。朋友嫌品种不纯不好卖,送了我一只。我欢天喜地收下,带回家才半天,小猫就和家里的狗打得满室狼藉,于是我只好把猫寄养在朋友家。

  这只黄色的小猫,实在漂亮。蓝眼睛,黄毛,棕色斑纹,波斯猫的漂亮脸蛋,土猫的矫健身姿。它的爪子尤其漂亮,四个雪白的小爪子,像四个小雪球,黑暗中,只看到四个小雪球和两只发亮的猫眼在跳跃。

  它刚刚断奶离开猫妈妈,幼小得让人怜爱。我们把鸭肝切得细细的拌饭给它吃,它不管多饿,仍然吃得慢条斯理,悄无声息。我常常趴在地上看它贵族般地进餐,直到它吃完饭,喝了水,跳到朋友身上翻筋斗。

  有一天下班,朋友给我打来电话,让我过去一下。我匆匆赶过去,朋友像变戏法似地从被窝里拎出两只小猫,天啊,什么时候又多出一只更小的黑猫来了?

  朋友说,这只黑猫从楼下一直跟在他身后上楼,赶也赶不去,可能是只走丢的猫,就把它捡了回来,跟黄猫作个伴。

  两只猫正挤在枕头上睡得香。黄猫是公的,黑猫是母的,我们哈哈大笑,等它们青梅竹马长大,该是怎样的一对猫伴侣?

  于是朋友家里有了两只猫。睡午觉起来,发现黄猫坐在我脸上舔毛,黑猫蜷在我的膝盖上呼呼大睡。我把黄猫挥下床去,转眼间它就用尖尖细细的小爪子勾着床单上了床,跑到我耳边来蹭。我被蹭得痒痒的',伸手把它推开,没想到它下意识地伸爪子想抓住什么,差点抓在我脸上。

  猫是很爱净的动物。有时候,蹲在一旁看它们拉屎也很有意思。如果是人的话,有人在旁边盯着自己看的话是无论如何拉不出屎来的,而上个星期把猫猫接到学校了,用枕头给它做了个窝,那家伙居然不睡那个枕头,晚上就和我挤一个被窝。猫是夜游性动物,睡个觉也不安生,它一会儿进一会儿出的,拖着条毛茸茸的尾巴每进出一次就在我脖子边蹭一次,痒死了。 出去拣回来几块烧过的蜂窝煤,装纸盒里捶细,就成了它的卫生间。有时候我觉得猫咪讲卫生的天性真是神奇,满屋里转一圈就知道哪儿是卫生间,跳进去蹲下就开拉。

  我喜欢作文 篇2

  有人喜欢苍翠挺拔的松树,有人喜欢粗壮高大的白杨,有人喜欢亭亭玉立的荷花,有人喜欢雍容华贵的牡丹,而我独爱平凡的吊兰。

  吊兰的叶子又细又长,中间是浅渌色,边缘是翠绿色,这两种颜色衬在细长的叶子上。好像无数条绿丝带,从上面垂下来,使人眼前一亮,犹如看到一幅美丽的风景画。

  吊兰的`茎从密密的叶子中长出,垂在花盆外,茎上会长出一簇簇的叶子。一阵微风吹过,细长的叶子和茎在风中轻轻摇摆,好像一位姑娘甩着长长的头发,让人忍不住驻足欣赏。

  春天到了,茎上的嫩叶中开出了洁白无瑕的小花,这些小花清新、朴素,一簇簇藏在枝叶间,星星点点的不大起眼,但当你走近,那阵阵香气扑面而来,会使你醉倒。

  吊兰的生命力很强,从茎上摘下一簇嫩叶,插在土中,它可以迅速生长。

  我喜欢吊兰,喜欢它的清新、朴素,喜欢它的平凡。

  我喜欢作文 篇3

  我有许多兴趣、爱好,比如骑自行车、看书、画画……其中我最喜欢写作文。

  我喜欢写作文,是因为一年级时我写的作文总是得甲+A,老师经常表扬我。在班上读我的作文时,同学们羡慕的眼神,让我心里美滋滋的。于是我爱上了写作文,说白了就是想让老师表扬我,同学羡慕我。

  既然“读书破万卷”才能“下笔如有神”。我想要写好作文就必须多读书,于是妈妈给我买了很多书,帮我增加阅读量。老师为了打好我们写作基础,要求我们读完书一定要进行好词、好句的积累,这让我养成了一个好的读书习惯。不仅这样,我还在外面报了一个作文培优班,学习写作文。平时写作文时外公、妈妈不时还会帮我整理思路、修改语句,让我的作文越写越好。

  但是,有时我也很讨厌写作文,因为在找素材和列提纲时,常常不知从哪里下手,心里很烦躁。但是写好作文又会有一种成就感,就是这种从模糊到清晰的思考过程给我成就感,让我喜欢上了写作文。

  上个星期,老师要求我们写一篇想象作文,我从星期一一直想到星期四,硬是不知道怎么写,妈妈说:“你们小朋友想象力不是最丰富的吗?想象作文,就是先做个‘白日梦’,再把梦写出来。”妈妈为了引导我“做梦”又举了许多例子,比如梦见秦始皇的兵马俑和我们现代化武装的军队打仗……可是我还是想不出来。星期五了,妈妈说:“今晚一定要写完,明天就要上课了!”我只好硬着头皮想,突然,我心里冒出了一个点子:“今天《小学生天地》里不就有一篇想象作文吗?我可以运用他的写作手法呀!”于是我飞快的写起来,还不让妈妈看,怕她打断了我的'思路,一鼓作气,很快写完了。拿给妈妈看的时候,我的心里很紧张,不敢听妈妈读,也不敢看妈妈的表情,把头埋在被子里,等妈妈读完才把头伸出来。我以为妈妈会说我写的不怎么样,可妈妈却说:“你写的蛮好嘛!没想到你会写的这么好!”听了妈妈的话,我高兴极了。到学校,果然不出所料,老师也表扬了我,我更是心里乐开了花。看来,我想要得到写作的快乐,就必须克服写作的困难,多读好书,多记妙句佳词,写起作文来就得心应手了。

  我喜欢写作文,写作文给我带来了快乐!

  我喜欢作文 篇4

  常记得妈妈说:我们的祖国地大物博,历史悠久;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方块字字正腔圆,落地有声。我真自豪!

  当我一笔一画练习写方块字时,我的自豪感就不由自主地流露出来,心想:我一定要写好,记住。当妈妈问我最喜欢哪个汉字时?我脱口而出——超。一提到“超”字,我就想起了那英勇无比的超人,他力大无穷,行走天地间,帮助人类惩恶扬善,是我的偶像。当我参加跑步比赛时,“超”字像给了我一对会飞的翅膀,让我一下子跑到了比赛队伍的最前面,第一个冲向了终点。“超”字在汉字王国挤呀挤,一会儿挤到了“市”伯伯的左边,变成了琳琅满目的超市;一会儿又挤到了“赶”弟弟的'右边,掀起了我班学习上后进赶先进的热潮;一会儿又挤上了宽阔的马路,超过了一辆辆三轮车,飞驰着,奔向远方。“超”字真厉害,我特别喜欢它。

  我喜欢作文 篇5

  昨天,我和妈妈去逛超市,我们在超市里走着走着,一股酸甜的香味扑鼻而来,我顺着这香味儿走去,哇,原来是水果区呀!这里的水果真是丰富多彩,它们的品种、颜色、形状、大小各不相同,有好多我都叫不上名字。

  我的`眼睛围着这些水果转了一圈又一圈,最终停留在那又大又圆的石榴上。看着这些大石榴,让我想起在学校的一次活动,金秋的收获,想起我分到的石榴又甜又好吃,想到这些,我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妈妈看出我的心思,问我想吃不?我点了点头,妈妈给我挑了几个最大最红的。付完钱,我们就回家了。

  回到家里,我迫不及待的打开包,把石榴洗干净,让妈妈帮我掰开,哇!真漂亮,多整齐的队伍啊!有红的、有白的,它们都透明、发亮,白的像美丽的珍珠,红得像玛瑙。我忍不住吃了一粒,感觉有一点酸甜,都说石榴酸,可酸里面透着甜,甜里面又带着酸,这就是酸酸甜甜的水果,我喜欢。

  我吃了一粒又一粒,吃的真过瘾,真解馋,不一会儿,一个大石榴就被我吃完了。这些石榴真好吃!

  我喜欢作文 篇6

  有人说:“蓝色是忧郁。”不过我不这么认为,我喜欢蓝色,我觉得蓝色是纯洁、是宁静、是浪漫……

  看!那一望无际的大海就是蓝色的,大海里生活着许许多多的生物和植物,也许它们也像我这样喜欢蓝色吧!传说中,海里生活着一种叫鲲的鱼,它化做了一种叫鹏的鸟,飞到了九霄云外,它看到的依然是满眼的蓝。鸟儿每天都翱翔在蓝天中,也许它们也像我这样喜欢蓝色吧!从宇宙看地球,地球也是蓝色的,地球也是唯一一个有生命的星球,也许这所有的生命的也像我这样喜欢蓝色吧!

  我国最早发现的一种颜色叫蓝靛。我国也有一种古老的'染布方法,就是蜡染,它也是以蓝色为主的染布方法,由此可见我国人民在很早以前就像我这样喜欢蓝色吧!

  早在1886年,小约汉。施特劳斯因为维也纳郊外多瑙河的宁静、美丽,而编写了一首著名的乐曲“蓝色多瑙河”这首曲子被称为奥地利“第二国歌。”也许这位音乐家也像我这样喜欢蓝色吧!

  现在玫瑰花中,最为名贵的是一种叫“蓝色妖姬”的品种,它寓意着最浪漫的情怀。

  这就是我所喜欢的蓝色,纯洁、宁静、浪漫……

  我喜欢作文 篇7

  云是天与地的交界,天上与人间的使者。不管是地上的水和冰,还是天上的云,她都能吃得开。那便是包容性极强的好处了,但我读书几年,大家都盛赞水包容万物之恩德,倒没见几篇称赞云的。

  我喜欢云,并非无道理。极重要即一点自由,这与风是近似的'。飘来飘去而无拘束,怪不得有诗人写过“我愿作一朵自由的云。”云把泥土的清香,花朵的芬芳,与人间的喜怒哀乐都送到天上去了。

  想要了解云,除却参与到其中去,最好的方式就是买一支绵花糖。丝丝软软,叫你想把头深深地陷进去,掉进甜的陷阱,自知而不想出。

  云好像是双子座的人,性格古怪多变,想要真正摸清她的脾气秉性?难哪!一会儿变小狗,“汪汪”直朝你叫,一会儿变成娇滴滴的小姑娘,还拿了个苹果给你呢!有时白云星星点点,有时“黑云翻墨”,阴云密布,有时金光闪闪,照得你心中通亮,不敢藏垢。

  看来云出自一位大画家之手了。这雄厚的笔力:丝缕如烟,厚重似山,试问哪位画家敢挑战?

  我的心里有些偏爱火烧云的。最后的几抹残红余辉,仍在挣扎,留下这这凄美的光景,供人赏评。又像喝醉酒的天使,绯红使她更美,这多奇异的颜色!每每读《火烧云》,即愿勾勒一图:老人家手握蒲扇,在院中高声谈笑,小孩子们蹲在门外玩游戏,映着云,更令人沉醉了。也像晚霞的眼睛,明亮而柔和。

  但是,此云非彼“云”也。“古人云”中的云不是那天空中的云。我却想,古人还是很有浪漫情结的,一定是因为喜欢云,才把它放到这里的。

  云是蓝色草原上圈养那羊,悠闲,自在,不知其悠哉悠哉的生活,让多少人羡慕不已。也是天空中散了不要的绵,就那么呆在那边,看着舒心。

  小时候得知,天上的那些神仙们都是腾云驾雾,飞来飞去的,孙悟空自打会了筋斗云的本事后,一个筋斗就能翻十万八千里。天真地想,如果我也会孙悟空那一身本领该多好,就能一下去别人家了,再也不用坐车,这该多好。所以,自己一个人发呆时,常抬头望天,看云,痴痴地梦呓。可以说,云承载了我小时太多美好的回忆。

  云是顽皮,美丽、可爱,令人叹服的集大成者。

  我喜欢作文 篇8

  我非常喜欢吃荔枝。

  没熟透的荔枝浅绿色的,摘一颗放进嘴里,一咬酸极了,再吃别的东西舌头就没有感觉了。熟透的荔枝红通通的,像一个个小灯笼。不过,它的身上长满了小刺。剥开它的皮,里面有一层薄薄的白色的.皮,再看里面的肉,晶莹透明,咬一口,甜津津的,让人越吃越爱吃。里面包着一颗极小极小的荔枝种子,像赤褐色的小石卵。

  我总是吃起荔枝来就停不了口。可是有人说:“一颗荔枝三把火。”我才不信它呢。

  可是后来有一次,我一口气吃了差不多两斤荔枝,连中午饭也没有吃,就觉得肚子胀胀的。到了晚上差不多要睡觉的时候,突然,我的鼻子流出了血,而且止也止不住。妈妈很担心,就立刻带我到诊所里看病。来到了诊所,医生看了看,对我说:“你燥热过度,才会这样流鼻血的。你吃了什么东西,这么燥热呢?”

  “我吃了太多荔枝了……”我低下头,小声说。经过这次教训,我终于相信了“一颗荔枝三把火”这句警言。但是,我也没有因为这而对荔枝产生害怕的感觉,还是很爱吃荔枝!

  我喜欢作文 篇9

  回到家,扔下书包,爬上屋顶,展开双臂,拥抱我的家乡的味道。

  我是在农村长大的孩子,一出门,便是一块绿油油的麦田,一座不高的山,一片粗犷的土地。

  春天,风儿吹过我的脸庞,也顺便带来了柳树叶儿的味道。我们几个跑到柳树下面,一边哼着小调,一边折着柳树枝。然后,几个人便凑在一起编帽子,把帽子上插满野花,在小溪旁照个影儿,那时呀,要多美就有多美!

  这柳叶的味道,不就是我喜欢的家乡的味道吗?

  夏天,烈日炎炎,天与地之间都快成了一个巨大的“蒸笼”。我们几个人在一起商量着爬山,山上要比山下要凉快得多。而且,山上有两户人家,都是小老头儿,整天在树下下棋,他们有时还很对不上眼,可当真正有困难的时候,他们两个团结起来,任谁来了也分不开他们俩。他们两个每天都下棋,说要分出胜负。我们每次爬上山,一看他俩那棋局,哎呦,烂死了。

  “他的炮快吃到你了!还不快跑。”我提示他说。

  “用你提示?”

  “哎,人家提示你怎么了!我这么聪明,你连这个都看不出来。”

  “哎,你再这么说我可就打你了。”

  ……

  这不,又吵起来了。

  这有趣的斗嘴,不正是我喜欢的家乡的`味道么?

  秋天,看着院里一堆堆金黄色的玉米棒子,唉,得剥皮啊。我埋下头,无精打采地剥着,忽然听见门口有几个男孩子的声音:“老段,走哦,去野外捉蚂蚱去喽——”我顿时满脸喜气,刚想迈出第一步,就听老妈喊道:“宇航去她姥姥家去了。”我一下子黯然失色,我知道,妈妈是为了让我帮她干活,也为了安全起见,才不让我去的,一个女孩家家的,整天和一帮混小子玩在一起的,那还行,就差上树捉鸟上屋揭瓦了,还有个女孩样吗?

  妈妈这可恶的谎言,不正是我家乡的味道么?

  冬天,寒风刺骨,我与表哥到大姑家去玩,大姑家的墙后面就是一大片的地瓜地。可大姑不让挖,因为那不是大姑家的。我和表哥商量好办法,表哥缠住大姑,我就拿铲子到后面挖,挖出来之后,我就和表哥拿着地瓜到公路旁的沙上烤着吃。那时的地瓜,比平常买的都好吃。

  这辛苦得来的地瓜,不正是我家乡的味道么?

  ……

  呀!我都上初二了,家乡都已经陪了我整整十三年了。

  在这十三年里,我家乡的味道,真的有滋有味,真的好浓好浓……

  我喜欢作文 篇10

  我喜欢仰望星空,看着一颗颗星星在神秘的夜空中闪烁﹑跳跃﹑嬉戏,我心里感到无比的愉快舒畅,似乎全世界只剩下了我一个人在观赏啊!

  我喜欢秋风,喜欢清凉却又不刺骨的秋风吹过脸庞,钻出心窝。这风,仿佛带着一丝忧伤,几丝苦涩,里面渗着淡淡的寒气,待风过后,我的心似乎也变甜了。

  我喜欢清澈幽凉的溪水,伸手抚摸,一缕缕凉气穿过,可又调皮的回来,萦绕在指间。掬一捧,浸在脸上,清凉无比呀!平时一有时间,我便用溪水沐浴自己,似乎把心也洗刷了一番,心里的尴尬与烦恼将被它彻底洗尽,整个人似乎都变了样儿,只剩下惬意与浪漫,神清气爽。

  我喜欢新生的小芽儿,小草枝丫上的,田野花朵上的,一派嫩黄与青涩。摘一颗揉碎,一股清新的味道扑鼻而来,一直冲到了五脏六腑,又渗入了“心田”。这是独属于植物与自然的味道,什么香水、薰香草都是比不上的。

  我喜欢花草树木,喜欢让一个个幼小脆弱的生命在我手中变得强大有力。记得有一次,一株花朵快要开了,可妈妈却生生连根拔起,只是为了给另一株花卉松土,呵护和“破坏”在同步进行啊!我非常生气,却又很委屈呀,几天没跟妈妈说话。

  我喜欢吃新鲜的水果,尤其是含有丰富的汁液的那种。红彤彤的.苹果,黄澄澄的雪梨,清凉的西瓜,还有橙子、柚子、草莓、杨梅等。家中如有水果,哪怕是一个很大的西瓜,也会被我以光速去“消灭”。

  我喜欢读书,我既喜欢古老泛黄的线装书,又喜欢洁白干净的现代书。古老的线装书使我感到威严,它的字里行间暗藏玄机,而在现代书中我又非常喜欢长篇小说,一个玄幻故事,又可能是一个爱情故事,还可能是一个令人热血沸腾的青春故事。读到开心的章节,我会开怀大笑,读到伤感的章节,哪怕是虚幻的,我也会泪流满面。

  我喜欢幽静的地方,小时候我最喜欢热闹了,而随着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过去,我又变得安静沉稳了。每当我到了一个喧闹的地方,莫名的气氛,心头有一团无名之火,非常烦躁。而到了安静之地,我就感觉非常舒服,无比的开心,心旷神怡啊!

  ……我喜欢生活,阳光,自然……我喜欢亲人,朋友,老师......

  我更喜欢阳光活泼的自己!

  我喜欢作文 篇11

  我喜欢打篮球,它是我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可别小看这个小小的篮球,它可以说是解决疲劳的绝妙办法。我喜欢上篮球还得益于一部名叫《灌篮高手》的日本动画片,就是这部动画片燃起了我对篮球的欲望之火,我曾经梦见自己和主帅流川枫在同一个场上竞赛呢!

  俗话说“曲不离口,拳不离手”,要想打好篮球可真不是件容易的`事。为了提高投球技术,我总是一个人到操场上练习投篮。到球场上我就像进入自己的天下一样,东跑一下西跑一下,一会儿停住脚跳起来投篮,一会儿练习运球,就这样练着练着我居然忘记了回家时间,不知不觉夜幕降临,我却浑然不知。

  我练球时有一个很好的方法,那就是循序渐进的练习,我先在近区内投篮,直到百发百中的地步为止,再慢慢地外移,这样很快提高了投篮技术。为这个自创的练球方法我兴奋了好几天呢!我还收集了很多关于篮球的信息。我深深感到时打篮球的好处可多呢!

  它不仅可以锻炼我们的毅力,而且特别针对那些挑食的小朋友打了球后可以增加他们的食欲,增强体质,我建议你们的父母都要支持你们打篮球哟!

  我喜欢作文 篇12

  我有一个好朋友,它就是一只非常可爱的小白兔——皮皮。

  皮皮长的很可爱,他有两个像红灯笼一样的眼睛,一个非常小的鼻子,一个三瓣的嘴巴,圆溜溜的脑袋上长着长长的耳朵。它的耳朵总是竖着,好像在听什么东西似的。它洁白的身体毛茸茸的,它的尾巴很短,好像它很冷,把尾巴缩起来了似的`。

  皮皮是个贪吃鬼,每当我拿着红罗卜或白菜去喂它的时侯,它都会用它的眼睛看着我,好像在说:“快点!快点!”它吃起东西非常可爱,发出“噌、噌、噌”的声音。如果你在它用餐的时侯去动它的话,它就会毫不犹豫的攻击你。

  皮皮还是一个调皮鬼,有一次它故意把我的玻璃小人弄坏了,我正要去打它,它就“嗞溜”一下跑到了沙发底下,我动动这儿,挪挪那儿,它就是不出来。直等到我走开,才偷偷出来。因为这件事,所以我给它起名叫皮皮。

  秋天到了,天冷了,爸爸说不能在养了,就把皮皮给了别人。我放学回家,发现皮皮不见了,我就哭了。

  我现在真想念我可爱的皮皮啊!

  我喜欢作文 篇13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就是小白兔。它浑身雪白雪白的,好像穿了一家白毛衣。长着一对长长的耳朵,眼睛又红又圆,就像两颗闪闪发亮的红宝石。鼻子很小,鼻子下面是一张三瓣嘴。它的前腿短,后腿长,走起路来一蹦一跳的',短短的尾巴毛茸茸的,就像是一团棉花。

  没人在时,小白兔会在屋里跑来跑去。它的胆子很小,只要长长的耳朵听见一丝声响,就会躲起来。小白兔有时候也会很黏人,跟着我爸爸妈妈走来走去。看到我放学回家后,就会一直望着我,好像在说:“我的小主人,你终于回来了。”

  小白兔最喜欢吃青菜和红萝卜了。每次我一把青菜和胡萝卜放到它眼前,它都会用鼻子闻一闻,再用嘴巴拨一拨,然后用舌头舔一舔,最后再津津有味地吃起来,还不断地抬起头看我,好像在感谢我似的。小白兔除了吃青菜、胡萝卜外,它还会吃由盲肠富集的大量维生素和蛋白质,由胶膜裹着的软粪便,这是必须且正常的行为喔!

  小白兔睡觉时喜欢趴在我给它做的小窝里,两只“红宝石”的眼睛安稳的闭上了,好像进入了甜甜的梦乡里。

  啊,可爱的小白兔,我是多么喜欢你呀!

  我喜欢作文 篇14

  我喜欢鹰,鹰是一种卵生动物,我最喜欢鹰在天空上盘旋的雄姿。

  鹰的身子和翅膀非常庞大,而且呈黑色。在天空上飞翔时,翅膀和身子闪闪发光。雪白雪白的头上长着一只锋利无比的喙。喙的形状是圆弧状的,一看就知道能把猎物死死叼住。鹰的`两只眼睛深深的凹在眼里,凶相毕露。它还长着锐利的爪子,爪子又尖又细,只要是它盯上的猎物,都逃不出他的手心。

  鹰的寿命可长哩,比人的寿命还要长一些,它可以活到一百多岁呢!当鹰活到五十岁时,就像我们九十多岁的人一样了。可它没有等死而是把翅膀上的羽毛叼掉,把爪子啄掉,把喙磨掉,躲在山洞里等着新的喙、爪子和翅膀重新长出。

  鹰的视力非常好,在几百米的高空上,地面上只要有动物,鹰总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刷”的冲向地面,用锐利的爪子抓住猎物,再飞向空中享受美餐。

  啊!鹰真是太厉害了,它是我最喜欢的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