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岗位不愿意去怎么办

时间:2023-12-18 15:51:44 好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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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岗位不愿意去怎么办

  调岗位不愿意去怎么办,很多企业会出现调换岗位的事情,不是所以调换的岗位都可以令人满意的,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调岗位不愿意去怎么办的相关信息吧,一起来看看。

调岗位不愿意去怎么办

  一、合法调动岗位,劳动者不去的,用人单位可以开除劳动者

  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如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亦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应不予支持。

  用人单位依法调整岗位,劳动者拒绝到岗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不遵守岗位调整约定的,可以开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愿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用人单位可以征得劳动者同意或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应依约履行。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保持原待遇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属于用人单位管理自主权的体现且符合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者应当服从。

  如果劳动者不同意调整岗位,劳动者在接到调岗通知后,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异议或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应当遵守约定;若劳动者拒不到岗的,用人单位可以开除该劳动者。

  三、用人单位虽单方面调岗,但调岗行为合法且工作内容具有关联性,劳动者拒不到岗的,用人单位可以开除劳动者。

  用人单位因自身生产经营的需要,将劳动者从原部门调整到新设部门,并与劳动者进行协商。虽然两个部门的业务范围不同,但对于劳动者来说,实质性的工作内容是一致的,工作性质并未改变。用人单位也没有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以及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的调整并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调整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合理范围内的调整。

  若劳动者不回用人单位上班,并以不同意用人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可视为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其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大可开除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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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调整岗位的理由要有合理性,且不具侮辱性和惩罚性,调整前后工资待遇没有明显差别。岗位调整后如员工不到岗位,用人单位要多次书面催告,以证明员工拒绝及单位充分沟通及已风险告知之事实。最好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可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劳动合同的工作内容、工作岗位作适当的调整。

  如果岗位调整涉及劳动合同实质内容的变更,则属于劳动争议范畴。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后,人民法院应予依法受理。但如果是对调整岗位不服而是要求恢复原岗位,并未发生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辞退事件,司法机构在受理此类案件时则要考虑,是否有司法干预企业内部自主经营权限的问题。

  目前许多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并未明确具体的工作岗位,而是笼统的约定为管理岗位或工人岗位,在此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在上述岗位范围内进行调整且调整后并不实质影响员工待遇,则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不应受理,因为上述调整并不违反劳资双方的`初始约定。

  在此,用人单位在对劳动者岗位进行调整时,应当对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资报酬等方面综合考虑,不得超出一般人可以接受的合理限度,造成劳动者收入、地位明显降低或无视劳动者本身专业知识。如果双方为此发生争议,应由用人单位对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其调整岗位具有合理性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