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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我与书作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与书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与书作文1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出自宋皇帝赵恒之言。也不知道是哪一句话吸引了我,反正我打小爱上了书。
记得上小学那会,80年代的农村子弟,哪有闲钱买书?哪个小伙伴家中有哥哥姐姐的,就会有些连环画册。如:《葫芦兄弟》、《西游记》、《红楼梦》、《水浒传》等。我总爱到他们家去串门,一待就是几个小时,家人不叫绝不回来。托书的福,我的作文总被老师当作范文在班上诵读。后来上了初中,父母每个星期给的五块钱伙食费我总能抠下一两块钱来,因为学校外面那个书店出租的书比食堂的饭菜更有吸引力。还是托书的福,学校墙报上总有我的文章。再后来考取了师范,当时最令我兴奋的不是今后可以拥有一个铁饭碗,而是学校里那栋三层楼的图书馆。于是三年的师范生活,除了回家拿生活费,其余的空闲时间我都泡在图书馆里。记得当时若有人找廖思华,同学都会说:“在图书馆!”。是的,在图书馆那个窗外垂满了绿萝的'位子上,你准能找到我。更是托书的福,我的作品被刊登在校内外的小刊物上,还成了当地报刊的特约投稿员。
与书相伴,走过了30多个春秋。我已记不清读过了多少本书,也道不明书到底给了我什么好处。我只知道某个故事让我懂得了感恩;某篇文章让我学会了聆听;冰心教会我用心生活;三毛赋予我坚强洒脱;西方文学带我领略人生真谛;传统文化令我优雅脱俗……
读书会传染!在书香中长大的女儿不知何时也捧起了书。别的小朋友往超市跑,她们却往书店钻。我们最享受的时光就是在某个周末,母女仨安静地坐在书店的雅座上,如痴如醉地啃书!也不知何时起,忙碌的先生竟也愿意陪我看书!当两个人相依在沙发上看着同一本书,时而争论不休,时而心照不宣的时候,双方的心灵在不知不觉中已被洗涤,并完成了一次有效的沟通。更意外的是,我的学生也被传染了!在他们的书包里随便都可以翻出一两本课外书,课间时总能看见三五成群的孩子在看书!
若要问我为何如此的爱书?我想是因为书让我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还因为书赋予了我影响他人的力量!
我与书作文2
第一次正式和书约会是在一个夏天,“媒人”是爸爸。于是我爱上了书。
当然,我也不是没有书,只是从来没有喜欢过。除了参考书、参考书、课本,家里的书大部分都是我爸的,我爸很喜欢看书,也很爱惜书,还保存的很好。
那年夏天,我刚上学前班。和其他孩子不一样,我很少看带拼音的故事书和童话,但是喜欢听。但是,因为父母忙,连听故事的爱好也渐渐淡了。于是乎,跟书的缘分似乎越来越少了。直到有一天,因为修电路停电了。就这样,宝宝电视休息了,我却不肯休息,在家里晃来晃去等电话,早上却没有电的`痕迹,孩子的耐心也到此为止,我开始另找工作。当我找到目标的时候,父亲静静地坐在沙发上看书,不时笑着皱着眉头。重复了几次之后,我觉得很有意思,就对他盯着的那个方方正正的东西产生了兴趣。我悄悄走到父亲身边坐下。他根本没找到我。他仍然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像一座雕塑。我很生气,不理我。我抓起爸爸手里的书翻了半天,没看到什么有趣的东西。父亲很生气,喊道:“孩子在家干什么?走开!”我从我手里抓起书,回到我的房间。我父亲很少生气。他一直很温柔。我很奇怪会这么生气。我开始怀疑我是否冒犯了他。没门!我一定是抢了他最喜欢的东西。我记得别人抢我娃娃的时候,我也很生气的对她(他)喊。一定是这样,也不可能错。看来这本书一定很有趣,比我的书更有趣.
想了想,终于有机会了。父亲想出去应酬,而我则不停地“读”父亲的书。上面的字密密麻麻,我只知道一部分,但我还是很喜欢看,因为我玩过爸爸的“玩具”。等第二遍的时候发现桌子上有几本书,都是有图案和拼音的,比那本有趣多了。我拿起来看了——就睡着了,但是那本书在我手里,陪我到梦里。
后来我才知道,我妈跟我爸说了读书的事,我爸就买了几本适合我的书放在桌子上等我去看看。结果我开始一次又一次的和书约会,到目前为止都喜欢上了。
这不是我第一次接触书,而是我第一次亲密接触书。这不是我第一次和这本书约会,而是我第一次正式和这本书约会。而我的父亲,那个“媒人”,成功地完成了第一次婚姻,我和我的书就要结婚终身
同伴,走过你的人生。因为它带给我的不仅仅是知识和视野,还有成长和乐趣.
我与书作文3
船,对于一些人来说可能是一个十分遥远的东西。但我却幸运的在很小的时候就登上了“船”。当然这艘“船”或许同别的船比要不太一样,但它绝对是我的生命中,甚至于是人类历史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正如高尔基所言:“书是思想之船,它小心翼翼地把珍贵的货物运送给一代又一代。”没错这就是我所登上的船——书。
我第一次更书打交道是在五岁的时候。那一天天气十分晴朗,路边碧绿的小草挺起了胸膛;花坛中色彩斑斓的花朵展开了笑脸;树上可爱的小鸟也放开了歌喉唱起了动人婉转的曲子。我和妈妈正在林荫小道上漫步着。忽然,路旁书店贴在玻璃门上的五颜六色的宣传单吸引了我。“妈妈,我们去那里看看吧。”我一边晃着妈妈的手一边说道。妈妈蹲下来顺着我的目光看去,映入她眼帘的`是一张“孙悟空大闹天宫”的宣传广告。她顿时就明白了我的意思,拉着我的手走进了那家书店。
书店的服务员一见有人来了,连忙满脸笑容的问道:“这位客人,请问您想要什么书?”“把你们店门口广告上的那本西游记拿来吧。”妈妈说道。“我儿子想看看。”“好的,那里有椅子,您可以去那儿坐着等一下。”我们才刚坐下,服务员就拿着书小跑了过来,“这是您要的书。”妈妈接过书,微笑着对服务员说了声谢谢,然后把书递给了我。我接过书开始翻看起来,而服务员也招待其他客人去了。我看着看着就忘了时间,直到妈妈喊我时,我才从书中的世界里出来。“妈妈,把这本书卖了吧。”我撒娇道。“行,只要你喜欢,我就买。”妈妈答道。“谢谢妈妈。”我开心的答道。“服务员这书多少钱啊?我买了”“20元,请您跟我到前台结账”服务员答道。“给,这是20元,麻烦给我包一下。谢谢。”妈妈对前台的服务员说道。“给,这是您要的书。谢谢惠顾,欢迎下次光临。”“给,儿子,这是你要的书。”
从此,我也便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升上小学之后,由于认识了更多字,我也变得更加喜欢看书了。在小学六年的时间里,只要一下课,我就会从书包或课桌里掏出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仔细的翻阅,对在教室里和走廊上玩闹的同学略无慕艳意。因此,我在这六年时间里读完了整整十二本《十万个为什么》所以,我的知识面也比别的同龄人要广得多。这也导致我上初中时对知识的理解也更加透彻。学习起来也方便多了。
书既是我的良师,更是我的益友。当我失败时,他能鼓起我前进的风帆;当我犯错时,他能拨正我前进的航向;当我骄傲时,他能使我迅速的清醒过来。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
我与书作文4
书,如同一片汪洋大海,蕴含着无穷无尽的知识。读书,使人明理;读书,使人聪慧。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一本好书,就犹如在享受一顿丰盛可口的精神食粮。我喜爱读书,书是我的老师,更是我心灵的朋友。我感谢书,因为有了书,我的生活才会更加地绚丽多彩。
《一》书与我的童年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蓦然回首起我那金色的童年,我不禁觉得,我的童年因为有书的伴随才会那么的快乐,那么的充实。儿时的我,并不了解“书”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只是每次看到书店里那一本本带着各种图案和颜色的书,我便欣喜地嚷着让妈妈买给我。那时,我会在妈妈的帮助下将那些图案编成一个又一个精彩的小故事。然后,我再像一位小老师一样,把故事讲给比我小的孩子听,当他们高兴地手舞足蹈……
从那以后,书成了我形影不离的朋友。
《二》书与我的作文
学无止境,书中无穷无尽的知识是我们历史和文学的载体。读书,丰富了我们的生活,陶冶我们的情操,更重要的是我们能学到更多的知识。读书,更能提高我们的写作能力和完善自我的修养。刚入初中的我,每次听到写作文就害怕,为了写一篇作文我绞尽脑汁,用上了所有能想到的,能用上的语句,可作文的内容还是平平淡淡,枯燥无味,这令我很苦恼。一位老师建议我可以多读一些文学作品,或许可以提高我的写作能力。于是,我开始大量的阅读一些作文书,文学名著等。渐渐地,我从书中获得知识越来越多,作文中偶尔也会出现一些闪亮点。不久,我的写作水平就真的提高了很多。
《三》书与我的人生
人生在世,坎坎坷坷,每个人的.人生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面对困难、挫折,我们又该何去何从呢?曾有一段时间,我因身边环境的改变,事物的变迁,面对生活、学习失去了自信和热情,每浑浑噩噩地过日子。突然有一天,妈妈拿了几本书悄悄地放在我房间里,我随意地看了一下,这几本书分别是《海伦·凯勒》、《名人传》、《鲁滨逊飘流记》等。我无精打采地翻阅着,突然,书中的简介吸引了我:海伦·凯勒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她凭着对生命的执著与追求,学会了多国的语言,并创作了大量文学作品;贝多芬是一位音乐家,但不幸失去了听觉能力,这是何等的可悲?但他没有放弃,凭着不懈的努力弹奏出了世上最美的乐曲;鲁滨逊一个人身处荒岛,凭着顽强不屈的精神在荒岛上独立生活了18年。我不禁觉得,我现在所遇到的困难、挫折与他们的相比起来是多么微不足道。于是,我重拾了生活的自信,扬起生命的风帆向前驶去!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里没有书,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就好像鸟儿没有了翅膀。”漫漫人生,我很庆幸,成长的路上有书伴随着我,使我更加自信,更加勇敢地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我与书作文5
我与书,书与我,从相识到相知,几近形影不离。
像一阵阵使人心旷神怡的和煦春风,像一群群蜂蝶飞过芳香四溢的花丛。每当我回忆起读书时的画面,心中就不禁涌起愉悦之情。
记得我第一次读书的时候大概是两三岁吧,有一次妈妈领着我来到图书馆,给我挑选了一本绘本。妈妈一页一页的教我读,我结结巴巴的跟着读了起来。温暖的阳光照在我的`脸上,暖暖的,我觉得幸福极了。我看着那一行行的文字和五彩缤纷的配图,我变得越来越自信、读得越来越连贯了。这一次的阅读过程,解锁了我对书的美好的认知。此后,我与书就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读的书很多,也很杂,从最初的图画绘本《神奇校车》,到简单的拼音读本《安徒生童话》、儿童文学《淘气包马小跳》,再到长篇小说《西游记》……我读过很多书,如今,我喜欢读的书是科幻类小说。
前几天,我同爸爸又去了书店,一眼扫去,立马被了一本名为《金牌小特工》的书吸引了。我本想着再看看别的书,可是那本书仿佛散发出了耀眼的光芒,它像一块磁石一般吸引着我,使我不得不去买下它。到家后,我便开始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我读得如痴如醉,时间一分一秒的奔跑,十分钟后,半小时,一小时,两小时……我还是没有读完,妈妈一而再、再而三的崔我上床睡觉,可书中的故事太迷人了,我好似忘掉了身边的一切,仿佛沉浸在了我的世界里。最后,在时间的催促下,我“伤心”的上了床,我把书规整的放在枕旁,希望它能伴我进入香甜的梦乡。
《金牌小特工》这本书,让我学到了许多的枪械知识,了解了特工的一些本领,有了这些课本上学不到的东西,我可以在同学们面前好好的“炫耀”啦。
书籍是知识的源泉,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一定要多读书,这样才能丰富我们的知识,还可以给我们增加“营养”。
我与书作文6
我与书,走过了十二年的路程,经历过了数不胜数的风风雨雨,她是我忠实的伙伴,心灵的寄托。她曾经给我过被人不能给我的快乐和幸福,她总是那么勤恳,孜孜不倦地赋予我知识。
我看过的书,几乎每一本书都轻轻地发出声音,扣人心弦,使人激动,把人吸引到奇妙的地方去。让我身临其境,时而甜美,时而深沉;时而婉转,时而慷慨激昂,飘渺而奇异的声音,深深地把我吸引到浩瀚而广阔的世界,永远美丽,春暖花开的地方——书的世界。它的奇妙,它的绚烂,它的深邃,它的多彩,让我在天真幼稚的童年里,与它结下了不结之缘。
不识字的时候,总是喜欢听妈妈讲故事,喜欢看着她微笑着讲述着千千万万有趣而美丽的童话,看着她手拿色彩鲜艳的薄或厚的漂亮的童话书,我总会无比开心。然而,在我学会了认字的那一天起,书就了我生命中格外的东西,与我的肉体,和二为一。那些方方正正的字体在我的眼中荡漾起美丽的涟漪,像是天使的羽翼,轻轻地抖动,白色羽毛的飞扬在深蓝色的夜空,带来无限的幻想和思绪,那么奇妙,那么美丽。
识字的时候,我看着满眼五彩缤纷的拼音和文字,心中肯是开心,我用幼稚的小手翻着一页又一页,不知疲倦不知烦恼,那是的我就像是掉进了快乐国,身旁是用快乐做成的五彩泡泡,在光芒的'照射下闪闪发光,我的笑容如流水般泛开。当妈妈催促着我吃饭时,我才擦擦嘴角的口水,应着一声,对我心爱的书说;”再见,待会我还和你玩。”于是,便飞快的跑向餐桌。小时候的语言就是那么可爱,小时候的趣事就是那么好玩。
《悲惨世界》、《飘》、《巴黎圣母院》、《小妇人》……数不清的书带给我数不清的情感和乐趣。我真正理解文字中流露出的的人生哲理和的思想感情,我能感受到那些欢快亦或是委婉的节奏,美妙而奇异。
书的世界如同汹涌的海浪,在我的生命里一浪一浪地打来,如此澎湃,让我知道了,懂了,遭遇挫折,长大了的爱丽丝是应该蹲在地上无奈的哭泣,还是勇敢的站起来勇敢地前进。
我在明净而透明的蓝色天空下一天天的成长,徘徊在那虚幻但又的世界里面,我喜欢那些漂亮而优雅的中国文字,在白色的书页上绽放花朵,充满神奇,充满幻想。
我与书作文7
如果你独自驾舟环绕世界旅游,这时你只能带一样东西供自己娱乐,那你会选择带什么呢?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我会选择一本书。这是尤安。艾肯在《走遍天下书为侣》中的回答。在如今的青春岁月中,唯有与书相约,才是最好的陪伴。
20xx年看国庆阅兵,我妈就喜欢看各种的“方阵”,我和老爸却更喜欢后面的那些先进武器。随着实况的播出,我都给妈妈详细介绍。播完后,我妈表达了钦佩之意,说我居然把这些她不感兴趣的“东西”介绍得使她明白了个大概,我妈问:儿子,为什么你知道这么多武器知识勒?当时我脱口而出:看书。
妈妈也爱看书,但是对军事书籍并不感兴趣,这时我才明白,如果只读自己感兴趣的书,会导致自己收获不多。所以要告诫那些只读自己感兴趣书的人,趁着青春,要多读好书,读经典的书,看多了读多了自然就明白了。所以才会有“人从书中乖”的说法。
在学习学朱熹的'《观书有感》时,顿悟多读书太重要了。记得当时老师说:《观书有感》其实说的是怎样学习的方法;接着老师又说:“半亩方糖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这两句诗有点像“腹有诗书气自华”的那种状态,是一种读书的境界。有个调皮的同学问:这些高深的道理哲理是不是太难理解啦?老师回答说:不太难,只要你们多多读书,坚持读书,日积月累要不了几年大致能读懂。上周我们刚学朱熹的《春日》,印象深刻的是第一句“胜日寻芳泗水边”,从字面上看是朱夫子春游观感,知道“泗水滨”在山东,问题是当时南宋的山东方已被金人占领,朱夫子怎么可能在泗水边游春?没人能回答,沉默了一会儿老师解释道:其实朱夫子写的不是他游春时眼中的春天,是他心中的春天,是向学之心,是求学之志。朱夫子虽然没去过,但是他的思想一直在追随孔圣人,仿佛自己在聆听孔圣人泗水滨的讲学传道。最后老师语重心长地说:要多读好书,多多读书,好书不厌百回读,这样才会有收获。
学习,是人生最快乐的事;成长,是人生最重要的事;读书,是人生最美的姿态、最重要的生活习惯。
愿青春岁月,都能与好书相约。
我与书作文8
书,是我的最爱,每日我都会挤出零碎的时间与它相伴。多年来,它如我的朋友,更是我的知己,因为它,懂我。
说起与它发生的`故事,有的感人至深,有的让人啼笑皆非。曾经有段时间,我疯狂地迷恋上了《哈利·波特》,这套书如磁石般深深吸引着我,让我无法自拔。
“小Q,该休息了,不早了,别再看了,对眼睛不好……”哎,真是的,妈妈的高音喇叭又准时地响起来了。“太吵了,让我多看一会儿不行啊!”我一边手捧着《哈利·波特》一边扯着嗓门回应着,眼睛依旧死死地盯着书本不放。哈哈!J·K罗琳这位女作家简直太神了,书里面的内容真精彩,情节跌宕起伏。她笔下的每个人物都写得那么有血有肉,深入人心。我越看越起劲,仿佛自己也走进了故事中,与哈利一起抗战伏地魔,好过瘾啊!
时间仿佛像沙漏中的沙子,无声无息地流着。我好似忘了时间,忘了世界,深深地陶醉其中……“吱”门开了,坏了,老妈进来了!还没等我反应过来,那双“魔爪”已经悄然无息地伸向了我,“啪”的一声,一丝凉凉的风从我眼前拂过,就这样我和书被硬生生拆散了……我怔在那里,活像一尊佛。“洗刷,睡觉!”一声令下,把我拉回来了。“好吧,先听你的。不过,我还是有办法的。”我暗自窃喜。
于是我故作镇定,假装去洗手间,其实是偷偷地跟在老妈后面试探究竟。我从门缝里望去,只见狡猾的老妈把书塞在了枕头里面,并拉上拉链,好家伙!还真会藏啊!她见周围没有动静若无其事地走进了书房忙去了,哈哈,开始行动!我脱下鞋子赤着脚,屏住呼吸,蹑手蹑脚地走进房间,找到藏书的枕头,轻轻拉开拉链,哇,摸到了我的《哈利·波特》,我赶紧拿出,拉上拉链,前后两秒,搞定!
我把书搂在怀中,一溜烟进了厕所,锁上门,又疯狂地啃起书来。没过多久,门外又响起了大喇叭声:“还在磨蹭什么啊,睡觉去!”“哎哟哟,老妈,我肚子疼,再蹲会哈!”可是,没等我说完,妈妈已经用钥匙打开了门,两只眼睛瞪得滴溜圆,仿佛一只即将发怒的狮子。好吧!我投降,乖乖钻进被窝,与哈利只能在梦中相会了。
后来,我依旧藏书、找书,不知不觉中,书已经不离不弃地陪伴着我走过了好几个春夏秋冬。有你,真好!
我与书作文9
书是一生中最好的老师。--题记
顾炎武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朱熹说:“读书之法,在循环渐进,熟读而精思。”我爱读书,也是在不知不觉中让书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草房子》是我人生中读到的第一本有意义的书。书中的精彩内容马上就吸引了我,“桑桑”’纸月“等人物更是使文章富有幽默感。以后,我每天晚上都会挤出时间去看几页书,有时还会写几篇读后感。这书虽平凡,但却深深的震撼了我幼小的心灵,直到现在我都回味无穷。也正是因为这次读书的经历,让我更热爱读书了。
有时,我也会沉醉在书的精彩内容中而忘记了吃饭睡觉。随后制定了一个“每天阅读三小时”的计划。尽管读书量小了,但我还是很开心。随后又相继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童年》《三国演义》等,从书中我看到了永不停息的战乱,悲惨黑暗的人生,获取成功的渴望,顽强拼搏的意志……
在生活中,书对我来说有很大的益处。有时有些不懂的词句,反复读就理解了它的意思。课本上的知识知识对于我们来说是完全不够的,这时书就成为了我们的`知识宝库。书可以解决我们我们不懂的问题,给予我们正确的答案,引导我们走上成功之路。书不仅增长了我的知识,也开拓了我的视野。
每当我因外界的干扰而忍受不了时,书便成为了我最好的伙伴。每当读书,我才能放下手头的一切事物,宁静下来,放松下来,深深地融入书中,感受书中的无穷魅力。这种感觉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只有你真心去用心,融入书中,你才能让自己彻底遨游在书海中。
书如阳光围绕着我们;如朋友陪伴着我们;如亲人关爱着我们。在我们伤心绝望之时,他是安慰我们的最好心灵。
爱上读书吧!这会使你终生受益!
我与书作文10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开启智慧的按钮;读书,是进一步的获取新知识,回忆旧知识。每一个人读一本书就会有一种不同的感悟,一百五十个人读同一本书会有一百五十种答案。书就像一股香气,浸润了我的心灵。
小时候记住了一句话“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以至于现在,我还对读书情有独钟。读书是一件美好而每个人都乐在其中的事。近几年来我读的书虽不多,可是悟出的道理却很多。就像《查理九世》,虽然它是一本科幻书但富有真情实感,从中我体会到了每一个人都怀有冒险心,在幼年时对世界充满了好奇,可因安全等一系列的问题拦住了去路,在人们渐渐长大时却又忘记了此事,只能枯燥的上班。所以,长大后有能力的,我们可不能忘记儿时的梦想,那时的每一个想法都很珍贵。
《绿野仙踪》是一本大家都爱不释手的世界名著。文中讲述了没头脑的稻草人,铁皮人、胆小狮他们为了各自的愿望,互相帮助、携手合作、历尽艰辛又都如愿以偿的实现了各自的愿望。是啊,连没有心脏没有大脑的铁皮人与稻草人都能合作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与愿望,而像我们双者尽有的完人,却不能像他们一样团结友爱、携手合作?为什么呢?因为每个人各怀心思,总为一件事而争的一刀两断,最终梦被打破。同时,读完这本书我也很羞愧。多萝西落到那里不仅没有慌张反而很冷静,换作是我的.话十一岁的人了,经常遇到事情还会掉眼泪。以后遇到事,我一定把眼泪藏起来,让自己像多萝西一样冷静而坚强。
读书给以人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书就像天使送入凡间的一把钥匙,而这把钥匙恰恰是打开我们智慧之门、解锁我们人生之路的根本。春夏秋冬,每一个季节都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而且都在我心中长留。在不同的季节里阅读不同的书,而不同的书会让人悟出许许多多的道理。让我们在每个人都开心阅读、徜徉书海吧!
我与书作文11
书,就像是春天花儿绽放时散发的清香;书,就像是夏天大树撑起的阴凉;书,就像秋天落叶翩翩起舞时的美轮美奂;书,就像冬天雪花为世界披上的银装。我和书发生的故事很多很多
我是个男孩,无论是身高还是体重都比同龄伙伴高大,于是在一群朋友中喜欢称自己为老大,因为《西游记》里的孙悟空也是凭借本领样成为众猴之首,好不威风啊!
所以自大的我经常吩咐别人干这干那:有时让朋友为我灌水杯,有时烦朋友为我拿衣服,有时又……渐渐地,伙伴们都不怎么喜欢跟我做朋友。一开始,我还想:无所谓,反正他们还会来的,但是这只是个幻想,他们一个都没有来陪我玩。
一天,我实在觉得孤单,就主动找他们,可是一看见我,他们就跑,直到看不见我才出来。
我垂头丧气地回家了,偶然看到桌上的一本书《女巫》,书中讲了,有一个小女巫,她没有爸爸妈妈,没有哥哥姐姐,也没有朋友,只有她自己一人孤零零。为了想让大家和自己做朋友,她就一直在搞破坏,让大家能关注她,谁知她更没有朋友了!
小女巫的老师告诉了她:做人要有高尚的品德,想让别人做你的.朋友,就必须以诚相见,学会关心别人帮助别人。不会付出的人,永远不会赢得友谊……
看到这里,我的心“咯噔”一下,这,不就是说的我吗?我忽然反思自己的言行,跟朋友交往,我很难得帮助他人,我内疚后悔,该如何挽回我的友情呢?我在沉思……
从此以后,我决心重新做人。我不再那么霸道,我每天下课都会帮助老师发家庭作业本,把本子轻轻放在同学的桌子上;同学的东西落在地上,我也会主动捡起来;哪个有困难时,我会帮助他;教室里的饮水喝完,我会主动跟同学合作换新的……渐渐地,我身边有了朋友的身影,好朋友从零变成五,再从五加成十……
我重新获得友情,内心无比幸福,这一切都要感谢《女巫》这本书,她让我懂得了友情的真谛,明白了做人的道理!
朋友们,让书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伙伴吧!拥抱书就拥有了全世界!
我与书作文12
吟起一首《蝶恋花》,细品起词中的佳句,轻声默起:庭院深深深几许,杨柳堆烟,帘幕无重数。闭上双眼,浮现起,一座深深庭院,一束翻过青砖灰瓦的阳光……也就像现在,暖暖阳光透过层层的枝叶,残光斑驳的打在那本已读完的书本上。忽的,清风缓缓徐来,把书页翻起,一股淡淡的的书香顿时缭绕鼻尖,袅袅在脑间盘旋,书的气息穿越历史长河,古人的风韵好似还在眼前游荡……
“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林徽因的这句话,爱意多浓啊,曾几度勾起了人们对爱的追忆和渴求?;触摸书上的纸页,清而厚重,好像触摸起康桥丝滑苍老的`桥身,想象起曾在这愁情望水的诗人——徐志摩,对即将离别的不舍和对康桥的依恋之浓;深秋了,银杏树橙黄的叶子也已缓缓落下,本是悲愁的情绪,却因泰戈尔的“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而乐观起来。
有人曾说,生命的价值在于创造,其实不然,生命的价值也有可能在于流浪。
流浪,漂泊不定。形容生活不固定的人。一提到这个词语,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三毛,想到的场景便是撒哈拉沙漠。成片的沙土,一望无际。有风,有人,有情。零零散散的生活,逍遥自在的方式,竟一度令我所向往。单峰的骆驼,铁皮制得小屋,成群的山羊……新奇的事物让我也好似钻进了兔子洞,想象着与三毛一起度过沙漠风光,做着关于撒哈拉的梦。我的心灵也是漂泊不定的,就像她说“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流浪。”
我很想去流浪,去到《爱丽丝漫游奇迹》,与爱丽丝一起去探险。去到古时,同李白、杜甫一起赏月对诗,感受古人的风流雅韵。去到19世纪,与法布尔,一起观察昆虫,研究自然生物的奇特奥秘。去到傅雷家中做客,与傅雷夫妇一起谈论心得,与傅聪一起分享音乐,去感受文学,感受美好家风的氛围……
在生命的旅途中,在喧嚣的城市里,有一颗流浪的心,有一杯清茶,有一本书,也许就够了。
我与书作文13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是知识的海洋,对我而言,生活如果没有书,就会像一大片没有花的草地一样枯燥。我一向喜欢读书,从童话寓言、小古文、小说到一部部经典名著,科普书?
在那么多书当中,我最喜欢的书是《闪亮的五二班》。因为,在我9岁的生日我收到了这本书,对我来说它有非凡的意义。书的作者伍美珍,也是我最喜欢的作者之一。闪亮的五二班讲述了一个女孩若思在五二班里度过的每一天。朋友之间的矛盾,大队委竞选,投稿获奖?一件件事被详细的描绘了下来。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大队委竞选的故事,若思在竞选大队委的时候靠着大家的努力,当上了大队委。读了这个故事我看到了友谊的可贵,以后,我也会珍惜友谊,在阳光下快快乐乐的成长。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若思,她是一个阳光向上的女孩,很乐观,她有勇气去挑战别人,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我和她不同,虽然我也是个阳光,乐观的女孩。但我却胆小,很少发表自己的意见,害怕因为说错被别人笑,就把自己想说的话放在心里偷偷的说。我有一个缺点,就是不像若思一样宽容,有点会嫉妒别人。
以前我很努力学习,却不能参加大队委竞选,看到另一个同学当上了大队委,心里就有点生气:还不是老师对她好,把大队委的宝座给了她。如果老师对每个人都公平那肯定轮得到我!于是,我就到处说她是因为老师对她好,跟别的老师说她的好,她才不会当上大队委哩!但后来,我看到了她真的很优秀,对人好,乐于帮助他人,管理的很有序,也文才多艺,会画画、跳舞、唱歌、弹琵琶……我忽然觉得老师的选择是对的,我们也成了很好的闺蜜。自从我读了这本书,我对朋友也宽容起来,但我觉得,我可以更好,所以,我还会继续读书,让自己变得更好!
书,是我们扬帆起航的起点,是为我们引导未来的标。让我从此以后懂得了许多道理,让我们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书多读。
我与书作文14
静悄悄读书时间,田合发神神秘秘的把他那本儿《马小跳》在我眼前一晃,我顿时精神抖擞。啊,要知道《马小跳》这本书可是我的最爱呀,于是我软磨硬泡加物质贿赂,终于把《马小跳》借到手了。
回到家里,我就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看着看着,妹妹为了刷她的存在感,屁颠屁颠的给我送来了一杯茶,也好,老姐我这会儿恰好口渴了,就勉为其难的喝了吧。谁知道我刚打开杯盖,原来杯盖里面还存有水,水一下子洒在《马小跳》身上了,我大惊失色,妹妹也吓得六神无主,随手拿起桌面一个脏毛巾就擦书上的水,结果呢,水系擦掉了,不过顺带把书页也给我擦烂了。
“这可怎么办呀,这书是我借同学家的!”我声嘶力竭地朝妹妹吼道。妹妹低着头,两手不自觉地搓着衣角,可怜兮兮的说道:“姐姐,我不是故意的。”是呀,她确实不是故意的,事已至此,再埋怨她也没用。我小心翼翼地抚摸着书本,看能不能想办法给它修复好,但是有一行字已经被毛巾揉碎了,尸骨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了。看来修是修不好了,现在办法只有两个:要么就是不动声色地还给田合法,等他发现了,我死不认账就说不是自己弄烂的;要么就是重新给他买一本新的。
想来想去,我到底该用哪种方法呢?第一种方法是最省事不过,但也许从此我在同学们之间的信用全失去了。这样肯定不行呀,老师常给我们讲,一个人的诚信是最重要的,如果我这样不讲信用的话,下次同学们再也不会借给我东西了。想到这里,我决定用我的零花钱再去给他买一本新的《马小跳》。
第二天,当我把崭新的《马小跳》还给田合法时,他满腹疑惑,“我昨天借给你的书根本不是这本啊?”他惊奇的'看着我说道,我面带微笑地说:“你的那本书我给你弄烂了,所以陪了你一本新的。”田合发大大咧咧地说道:“其实不用了,那本书本来也就旧了,烂了就算了,没必要再陪我一本新的。”“收下吧,做人是要讲信用的,我给你弄坏了,就该负责任。”我坚持地顺道。田合法一边接过书本,一边说着:“你真是个讲信用的好同学。”
我与书的故事,让我懂得了做人要讲诚信。
我与书作文15
如果说我是一棵小树,那么书就是灿烂的阳光,让我进行光合作用制造养料;如果说我是一条小鱼,那么书就是给我生命的大海;如果说我是一只健壮的猛虎,那么书就是我捕食的天地。
虽然现在的我是一名小学生,但是书已是我人生必不可少的精神食粮。在书中,我知道了白雪公主、灰姑娘和其他童话。书使我懂得了“雨后为什么会有彩虹”、“天空为什么是蓝色的”、“雨是怎么形成的”、“为什么会有地震”等问题的答案。
书给了我快乐,那么书的海洋也就是快乐的`海洋。以前,一直是爸爸买书给我看。可是,总是看了这一本,却没有下一本。对于我这么爱看书的人来说,没有书就等于没有米饭,所以我经常“挨饿”。但自从第一次去了路桥图书馆后,我和爸爸几乎每个星期都会去一次,不然心里痒痒。
记得那是我第一次去图书馆。那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许许多多崭新的图书整齐地摆在书架上,每一本都散发着浓浓的墨香。我忙在一排排书架间徘徊。我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轻轻翻开,嘿,还真有趣!就这样,不一会儿我就捧回了一摞。急忙翻开,一页、两页、三页……我如饥似渴地读着,完全忘记了自己,忘记了周围的一切。
图书馆即将闭馆的时候,我正沮丧地把一本本书放回书架。这时,爸爸突然过来了,他拿着一张“借书证”对我说:“有了这张借书证,我们就可以把书借回家看了。”听了这个好消息,我简直欣喜若狂,连忙挑几本书借回家。
从那以后,去图书馆几乎成了我的一种习惯,只要一没有书看了,我就会和爸爸去图书馆搬回几本。读着这些书,我仿佛快乐地畅游在海洋中。
假如我们要长成一棵参天大树,就必须要有书当作肥料;假如我们要长成一条大鱼,就要有书当作海洋;假如我们要长成一只雄鹰,就必须有书当作广阔的天空。
啊!书,我的最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