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

时间:2023-11-27 18:58:49 好文 我要投稿

我的朋友[经典]

我的朋友1

  人常说,狗是人类最好的、最忠诚的朋友,但是我不这么认为,比如说奶奶家的狗。

我的朋友[经典]

  奶奶家的狗全身金黄金黄,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像颗颗明亮的星星,一张标致的小嘴微微一笑美极了,可以说是倾国倾城。天啊!一只狗怎么能比人还漂亮!但它有一个很俗气的名字——老黄。当然我不管从哪个方面或哪个角度看它,都感觉无比的`厌恶。

  怎么说呢,最大的厌恶就是它和我们争宠!老黄和奶奶感情很好。每次老黄见了我们都不理不睬,还时不时对我们翻白眼,但是一见到奶奶,它就立刻换了表情,露出一副开心激动的表情,抖着金毛,咬着尾巴围着奶奶转来转去,亲昵的贴着奶奶的腿,当奶奶将它抱起时,它马上露出伤心的表情,"呜呜"地哭着并望着我们。这时奶奶就会一脸生气:"你们是不是欺负老黄了,我告诉你们再欺负老黄……"说完抱着老黄走了,老黄向我们露出轻蔑的眼神表示着"我赢了"。我当时又气又恨。

  但是后来我改变了对它的看法。一次我和老黄去庄稼地里玩儿,想趁机报复它,于是我一会儿左跑,一会儿右跑想把它甩了。果然我把它给甩了,正当我窃喜时身后传来“嘶嘶"的声音,一条长长的东西在地上扭动着,带着杀气慢慢地向我爬来。哦,不!是蛇!我惊呆了,瘫坐在地上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脑子里一片空白。心想这次死定了,我不知所措,想捡石头砸它,但周围什么也没有,只有泥土。这时一个身影唰的出现在我面前,它一口咬住蛇的身体,不管蛇怎样甩,它都不松口。突然蛇在老黄的背上咬了一口,老黄不知怎的将蛇使劲抛开,蛇逃走了,老黄疼得在地上打滚,我将它抱住,它微笑的看着我……

  我喜欢这只狗,尽管它之前……过去就过去了,我将重新认识这条狗,了解关于它的更多更多,因为我喜欢它一一老黄。

  渐渐的我还发现这是一只奇葩狗,它是一个大胃王,什么都吃,还会嗑瓜子,真是厉害!

我的朋友2

  大拇指的样子在五指中不是十分漂亮,但它的作用却十分大,可它在五指中是最特殊的,别的手指都有两个关节,而它只有一个关节。可是在五个手指之中,他却十分勤劳,总是那么的任劳任怨,也是最能吃苦的。例如:在用一直手端碗时,其它四个手指都只是在底下端着,但是如果没有大拇指在旁边扶着,这只碗无时不刻就会掉落下来,变得五马分尸

  经常与大拇指合作的是食指。她不是窈窕淑女,而是年轻的`小伙子,可他的工作却十分危险、辛苦。例如:当我们在写作业时,食指总会无时不刻、不离不弃的帮助着他。可遇到困难时每次都是他先去探险,也有很多东西都是他经常接触的;在刀伤、烫伤、轧伤、咬伤之中,基本上他都会受伤,他也是消受机会最多的。

  五指之中最吸引人的手指是中指。他居住于手指的中央,左右都有屏障,她的身材比其他的手指都好,而且身体也是最高的,无名指、食指贴身左右,仿佛就是左右邻居似的。每一次做事,名义上她都会参加,其实事实上他一点力也没有用。她因为身体最长,虽然他先接触到事物,可是她碰了之后就马上缩了回去,而不是一起干活。是让大拇指和食指去出力,他只是在一旁略为扶衬而已。

  无名指和小指,体形虽然不是很高大,但样子很可爱,小巧。可是,他们的能力很单薄。无名指总是那么的秀丽或英俊,因为有很多人们都把戒指戴在无名指上,而不是戴在别的手指上。小手指的用处则更飘渺,只是用来掏掏耳朵,抹抹鼻涕而已。但有很多舞蹈队员跳某些舞时,都不是使用兰花指吗?而这两只手指正是这朵花中最秀丽,舞姿最美的手指吗?他们除了这些风光事外,就没什么可干了。

  我们手上的五只手指,我觉得姿态与性格,没什么很大的差异,无爱憎在其中。手指团结一致,就如一群人团结一体一样,五只手指要是能够团结起来,变成一个结实无比的拳头,那每一根手指没有一只是没有用的,每一根手指都有巨大的力量,再也没有美丑、高矮,什么强弱之分,就可以打败更多的困难。

我的朋友3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第一次学到这句诗句时,我就不禁感慨,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友情,是一生偶逢一知己那样的吗?面对别人的好友成群,我也时常羡慕,不知道何时我才能遇到如此的知己,与他一起共话青春,因此我时常在等待着;如果你的出现是一道曙光,那么你出现之前的每一天都可以说是浑浑噩噩的。

  初见你时我初二。那是一个异常炎热的夏季,我随父亲来到我出生的家乡,见到的是满眼的翠绿,小溪、花草树木、飞鸟、天空、人群似乎都和我生活的地方不太一样,这里的小溪更清澈、树更绿、天空更懒、家乡的人们也更加的淳朴,映衬着蓝天白云,你坐在小溪边的树下乘凉,当时的你意气风发,正值年少,手中拿着蒲扇的你显得格外惬意。由于第一次见面,我显得有些胆怯,于是你主动和我打招呼,并介绍说你是我家乡的邻居,由于从小离开家乡,我竟忘记了你的.存在,一阵尴尬之后,你率先打破气氛邀请我一起去小溪边钓鱼,没有钓过鱼的我当时就被吸引到了,交谈中得知你也是一名初二的学生,有时我们有了更多的话题,在家乡的半个多月,我们朝夕相处,他早出晚归的带我了解家乡的各种很新奇的事情,渐渐地我们从陌生变得无话不说,当时我就觉得这个暑假不虚此行。

  从那以后,每到节假日我都会回到来家,互相倾诉新鲜事,交流学习进步。直到现在我们都会是常联系,我们的相遇出于偶然,但成为一生挚友似乎是不会改变的事了,生边的人来来往往,但始终不会改变我们之间的感情,无论相隔多远,多长时间见面都不会改变的友谊,一生得一知己当足以。

  夏天的风吹得走燥热,吹不散真情,希望多年后的我们再次相见,你仍是意气风发,我们依旧无话不谈,在我们共同的毕业之际,祝我们前程似锦,未来可期。

我的朋友4

  人们说:“读一本书,写一本书,就有了神。”我小时候很爱看书。每当我走进书籍的王国,我都会感到非常快乐。每当我在书的海洋里游泳,我都会感到极度兴奋…

  说到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很多:《海底两万里》,《稻草人》,《格林童话》……但是我最喜欢的书是厚厚的《绿山墙的安妮》,因为它有来之不易的体验。

  那是我第一次自己买书。炎炎烈日下,我冲到以前去过的书店。到了之后,我眼巴巴地在书架上找《绿山墙的安妮》。“找到了!”我欢呼一声,然后迅速拿了下来,靠着书架坐在地上,刚打开来看。一个阿姨慢慢走过来对我说:“小朋友,这本书我已经订好了,你去别的地方找找吧!”之后,她从我手里接过书,走向收银台。

  我不得不走到另一所房子。在烈日下,我看起来很瘦。

  走进另一所房子,我的目光像雷达一样扫过一排排书架。“啊!只有一个多!”我一踮着脚伸手去拿书,一只大手滑过我的眼睛,然后那只大手把书离我越来越远。我心烦意乱,伤心欲绝,沮丧地走出书店。

  挫败感在我心中滋长。我挨家挨户。最后,我在街尾的书店买了这本书。我紧紧抱着回家,迅速翻开第一页,立刻陷入了故事。我贪婪地读着,就像“一个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

  这本书来之不易,也让我感触良多。“安妮工作非常努力,每天都要挤出一小部分学习时间来帮助养母玛丽拉。她学习也很勤奋。她几乎一整天都在看书,成绩突飞猛进。最后,她以优异的成绩被女王学院录取,并获得了阿贝尔奖学金。”“安妮放弃了在女王学院学习的机会,因为她必须照顾她年迈的养母……”故事的每一点我都记得清清楚楚,有些故事会让我哭,有些故事会让我笑。安妮和我分享快乐和悲伤,幻想,努力和成长。

  "书籍是整个世界的养料。""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喜欢我朋友的书——!

我的朋友5

  她,经常扎着高马尾。她,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笑起来的时候眯成了两条线。像两轮细细的、弯弯的月亮。她,双手十分灵巧,很喜欢做手工和画画,平时经常和我一起折纸。她,个子不高,有时却像一个假小子一样,喜欢运动,尤其是跳绳。她,是我很要好的一个朋友。

  没事的时候,她会在院子里跳绳,这时,会有一些人围在一起,看着她跳绳。她的神情十分专注,目视着前方,绳子从她的脚下一闪而过,像彩环般上下翻飞,生意打在地上,发出“啪啪啪”的响声,很有节奏,随着速度慢慢加快,她的脸慢慢变得通红,额头上也冒出了汗珠,她有时还会变换着跳,一会儿单脚跳,一会儿交叉跳,只要变换一次,一旁的人就会为她喝彩,我也不禁为她鼓掌。

  除了运动,她也很爱学习,老师给她布置的作业,她总能很好地完成。如果她遇到不会做的.题目,会很谦虚的去请教其他的同学,或者和她的同学们一起讨论。如果其他同学遇到难题了,她也会毫不犹豫地担当起“小老师”的责任,耐心的为他们讲解题目,知道他们学会为。

  她不仅学习好,还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小伙伴,在与她相处的时候,总能从一些小事中看出她的乐于助人:一天,我和她一起出门去玩,公交车上的人很少,座椅也还有几把是空着的,我们坐了下来,可谁知,过了几站,人越来越多,车上十分拥挤,又过了一两站,车上来了一位老奶奶,老奶奶一头银发,腿脚不便,走路一瘸一拐的,看上去已经年过六旬了,她见老奶奶没有位置坐,站了起来,把位置让给了老奶奶;过马路时,她看见一位阿姨提了很多东西,便上前帮忙。

  这就是我的朋友,一个体育好、学习好,并且乐于助人的小女孩。

我的朋友6

  我的学校在郑州郊区,所以我住在城市里,但我没有城市里的美丽和浮华。走进我们学校的大门。你看到的是一条笔直的水泥路,左边是一排生机勃勃的小树。树冠像一个厚厚的绿色蘑菇头,很可爱!

  透过左边的小树,我们可以看到我们最喜欢的操场——。我们的操场虽然没有塑胶跑道,但是有一种我们喜欢的球场氛围,因为地上有草坪,周围有小树。课间,同学们在操场上开心的玩游戏,有的玩叉跨步,捉迷藏,跳绳…

  操场中间有一棵结实的梧桐树,一直陪我们玩。天气太热时,我们可以在它下面乘凉。这棵梧桐树不怕风,不怕雨,不怕太阳,不怕寒冷,就像一个高大的士兵,它永远保护着我们的校园。

  操场右上角有门卫叔叔种的玫瑰和蔬菜。操场的右边是我们的教学楼。教学楼前有两个花坛,一左一右。教学楼的门在两个花坛之间。花坛里的`花是月季花、月季花,五彩斑斓,美不胜收,给校园带来了芬芳的花香。

  走进教学楼,就是我们学习知识的世界。教室宽敞明亮,老师不厌其烦的给我们讲解知识,为我们每个梦想插上翅膀;学校图书馆是知识的海洋。在这里,我可以让自己平静下来,看着书中的故事,被吸引,甚至忘记时间;电脑教室大概有50多台电脑。老师让我们了解计算机的世界,教我们学习编程,引导我们探索计算机的奥秘;音乐教室也很有趣。老师为我们演奏优美的音乐。我们坐在座位上,听着歌曲中的每一个音符…

  学校还为我们组织了各种社团:有女同体操社团、音乐社团、电脑社团、五子棋社团……我参加了一个语言社团,在那里我学到了很多绕口令、童话、寓言、背诵,拓展了我用语言表达和回答的能力。我的学校虽然没有一些学校那么华丽,但是历史悠久,知识渊博,承载着几代人的梦想。我的梦想也诞生在这里。我很爱这个地方——我的智慧校园!

我的朋友7

  暑假到了,我的老朋友妞妞又要从上海来看我了。他们家每年暑假都要回郑州一次,而且妞妞每次也要在我家住一晚上。

  当我听到妞妞要来的消息时,我非常激动,也很开心。我在想妞妞现在是变胖了还是变瘦了?会不会一进门会比我还瘦呀?

  这一天终于来到了,她一下车,我就看到她还是老样子,胖乎乎的,还是那么可爱。一进屋,我们就跑到我的房间,妞妞说:“她终于如愿以偿了,我们两个又能在一起玩了。”

  我们到小区湖边的沙滩上玩沙土、堆沙堡、做沙土鸡蛋,玩的可真开心!玩的真是满身大汗,占得是一身沙土,回家后,每人冲了一个香喷喷的澡,好舒服!

  我们两个还玩购物游戏,电脑放在我的腿上,妞妞就把头伸过来,我买漂亮的蛋糕,她买香甜的水果,我买华丽的.衣服,她买可爱的皮包。她榨一杯可乐,我榨一杯桃汁,她又榨一杯酸酸的芒果汁,我又榨一杯甜甜的西瓜汁,好过瘾哦!

  到了晚上,妈妈说:“你是姐姐,应该照顾妹妹,而且妞妞还是我们家可爱的小客人,你才更应该照顾她。”我说:“当然了,我是姐姐,就应该照顾妹妹。”然后我先洗澡,洗完以后,我又给妞妞洗。因为妞妞不会洗头,所以我帮她洗。洗完以后,我把妞妞和我的衣服都洗了,并且晾好。妈妈说:“干的真不错,真像个大姐姐了。”

  妞妞睡在我的房间,我给妞妞安排位置,我们睡一张床,她睡右边,我睡左边。而且我也像妈妈给我读睡前故事一样,给她读故事,每当读到最精彩的部分的时候,妞妞总是被逗的哈哈大笑。故事读完后,已经十一点多了,我们两个打个哈欠,闭上眼睛进入了甜甜的梦乡。

  第二天下午,妞妞就要走了,我们两个都恋恋不舍,感觉时间过得真是太快了。我们还互送礼物,妞妞送给了我一个水晶球和两版小贴画,非常漂亮。我送了妞妞两本好看的书,一本是妞妞喜欢的英文版的立体图画书,一本是王一梅老师的《兔子的胡萝卜》作为纪念。临走的时候我们俩还依依不舍的拥抱告别,而且,我们约好明年的暑假再见。

我的朋友8

  每个人都不一样。

  歌德曾经说过,要成长,必须有独创性。原创是创新的一种,也可以称之为制造者。独自创造一个创造者需要原始的信念和勇气。

  我以前有很多朋友。他们性格不同,长相不同。他们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当然,他们也给我带来了一丝悲伤。他们让我难忘,难忘。但是我的一个朋友自称“Maker”,我一直相信他是我最难忘的朋友,因为这个“Maker”朋友教会了我,只有独自创新,才能更好的成长。他教会了我一些课本上学不到的东西。“创造者”给了我一些人生的灵感,就像我的老师一样,给了我智慧,他教会了我如何创新,如何独立思考。".

  他还做了很多有趣的发明,比如“小喇叭”,就是用超市发的宣传页做的。首先,他被切成长方形的纸,长边被对折,然后对折,这样纸被分成四部分。使中间的两个部分凸起,并使外部的两个部分凸起

  成九十度的夹角,将外侧的那两部分拼成一个平面,在凸起的部分靠下的地方剪出一个不大不小的小三角形,用食指和中指将折好的宣传页夹起来,注意,一定要加紧,然后用嘴对着小三角形用力吹,就能发出巨大的响声,真的像喇叭一样。

  还有一次,我们小区停电了,到处一片漆黑。我正在楼下到处闲逛,一抬头,突然发现他的家里有一点一点的亮光,不用说,肯定又是他的小发明。我赶紧跑到他家里看个明白。一进他家,哇!真神奇呀,看到了一盏又一盏的小灯,而且不是用电池的,而是在西红柿上连接着的。我很好奇的`问怎么回事,他笑着告诉我,小发明的过程,准备好西红柿,铁勺,钥匙,小灯泡,先把西红柿捏软,将勺子和钥匙插进西红柿里,等待大约十分钟,把钥匙和勺子露出的部分分别接到小灯泡的侧面和底部,这样小灯泡就可以亮了!

  我觉得,人人都是一个创客。只要我们发挥想象,多了解一些科学知识,我们也是可以做出一些实用的小发明的,让我们的生活有更多的乐趣。

我的朋友9

  我有两个朋友,他们是皮埃尔和爱尔兰。

  过生日的时候,爸爸送给我两只鹦鹉。一只羽毛是绿黄相间的,个头很大,眼睛小得像一条线,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他有眼睛呢。他胖乎乎的,是个男生,我给他起名叫“皮埃尔”。另一只的羽毛白中带灰,个头娇小可爱,眼睛大得像忽闪忽闪的黑宝石,非常漂亮的女生,我叫她“爱尔兰”。

  空闲时,我喜欢拿着小木棍逗他们玩,喂他们食物和水,我还会把他们放出来,让他们呼吸自由清新的空气。爱尔兰喜欢乖乖站在我手上,充满友爱的眼神望着我,仿佛有许多话要对我说似的。皮埃尔则满屋子飞,看到哪里有吃的就停下来,难怪这么胖,原来是吃货一枚。

  听爸爸说鹦鹉会说话,于是我每天努力教他们说话,和他们聊天,讲故事。终于有一天,爱尔兰突然说:“你好”!我兴奋得跳了起来。没过多久皮埃尔也不停地说:“再见”!“再见”!我高兴极了。自从有了他们俩,我的生活充满了乐趣。

  放寒假了,我们一家人要去远在浙江的.小姨家玩,我想把他俩带给我的表哥表姐认识认识,于是把他们放在车子的后备箱。一路颠簸到了小姨家,打开后备箱时我们惊呆了,皮埃尔软绵绵地躺在那,我以为他晕车,过会儿就好了,可是不管我们怎么叫他都没反应,爸爸告诉我他死了。我难过地哭了,是我的任性害死皮埃尔的。我们把他带回去,埋在了家门口的草丛里。

  没过多久,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爱尔兰一直用自己的爪子抓眼睛,眼睛流了很多血,爪子和羽毛都是血,样子非常吓人,之前可爱的模样再也看不到了。我和爸爸准备明天带她去看医生,可是第二天早上起来发现她已经倒在血泊之中了,我伤心欲绝。她可能是太想皮埃尔了吧?后来我把她埋在皮埃尔的旁边,这样他们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一天放学回家,我发现家门口草丛中有两朵花,一朵是黄色的,一朵是白色的……

我的朋友10

  我有一个好朋友,她叫王红,绰号叫“肉包子”。她虽然长得胖,但她曾是我们的榜样!

  那要从四年级的运动会说起了,当时,学校宣布将要举行运动会,班主任在班上开始挑选运动员,50米,100米,200米,400米,跳高,跳远……都很快报齐了,只有1500米,居然没有一位同学举手,班主任静静地站在讲桌旁看着我们,生怕老师选上自己,大家个个都低着头,空气好像突然凝固了一样。这时只见一只胖乎乎的手举起来,大家的眼睛不约而同的`被吸引了,个个目瞪口呆,竟然是“肉包子”!老师既惊讶,又疑惑地问:“你确定要参加1500米长跑吗?”“肉包子”点了点头,大家议论纷纷,”肉包子”却坚定地坐直了腰,注视着老师,老师最后点了点头,写上了她的名字。

  运动会马上就开始了。到了1500米长跑的时候,“肉包子”以及其他选手都站在了起跑线上,只听“啪”的一声枪响,比赛开始了,其他选手都如剑一般飞了出去,“肉包子”却慢条斯理地跑着,那一身阔滚滚的肉有节奏地上下跳动着。操场上,加油声,呐喊声,响彻云霄,但似乎都听不清为了谁。我们班的同学望着“肉包子”那稳稳的重重的步子,心急如焚,恨不得替他跑几步不可。1500米,共7圈半,在第四圈的时候,她开始一手扶着腰,一手捂着肚子,面色苍白,小碎步前进着。这时,其他选手都陆陆续续冲过了终点线。广播里又换了一支激昂的进行曲,这时场上所有的人都将目光投向了她。大家有的在高声喊着:“加油,加油!”有的在心底默默的祈祷着,或希望她能平安跑完,或希望她干脆别跑了,那样太遭罪了……进行曲换了一曲又一曲,有的同学已经情不自禁地进入跑道旁陪着小跑起来,加油声,呐喊声越来越响亮……

  终于,她跑完了全程。终点线上,老师,同学们早已伸着手等着她,当她被大家团团拥抱着,准备离开时,耳边突然响起:“王红,你是最棒的,你令我们骄傲!”

我的朋友11

  中等个头,皮肤白晰,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又弯又浓的眉毛,再配上樱桃般的小嘴和小巧灵敏的耳朵,这个小美女就是我的朋友孙思忻。

  孙思忻乐于助人,在舞蹈班里不管哪位同学遇到困难,第一个站出来帮助的就是她。就拿上一次的舞蹈考级训练说吧,老师要求每位同学必须熟练掌握自己在每个组合中的位置和动作,要做到准确得当,万无一失,不允许有任何的错误出现。老师再三叮嘱,训练的时候也要认真,严格要求,才能在考级的时候不出错误。老师交待完我们就分组去练习了。

  我们组在练习中,忽然忘记了一个复杂组合的队形了,我们绞尽脑汁,怎么都想不起来。组员们一个劲地问我:“你是组长,怎么能想不起来呢?”“是啊,这回老师要批评我们了!”有几个同学随声附和着。我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满头大汗。这时候,孙思忻来了,她看到我很为难,便小声问道:“你怎么了?”“我忘记了这一段下来该做什么了,位置和动作全忘了,咋办呀!急死我了。”我着急地答道。“我告诉你们吧,正好我记得这一段的'队形和动作。”孙思忻小声说道:“打柴舞穿插小放牛的舞蹈你应该在第一排的第四个,她在第二排的第三个,她在……”经过孙思忻的帮助,我们很快掌握了队形和动作,并且训练的很顺利。老师检查过以后,还表扬了我们组做的又准确又到位。我们组逃脱了挨老师批评的可能,我心里充满了对孙思忻的感激。

  下课后我连忙向她道谢,而孙思忻却真诚地说道:“我们是朋友,互相帮助是应该的,在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中,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我认为帮助别人的同时也快乐了自己,不是吗?”我若有所悟地点头说道:“是的。”从此以后,我和孙思忻就结下了不解之缘,成了最好的朋友。

  生活中每个人都有很多的朋友,而我非常庆幸能有孙思忻这样的好朋友。

我的朋友12

  在我学习累的时候,是我的好朋友为我送来了一个苹果。在我生病的时候,是我的好朋友为我送来一杯热乎乎的白开水。在我哭泣的时候,是我的好朋友为我送来了一句安慰的话语。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他长着乌黑乌黑的短发。他有一双眉毛,他笑起来就像两弯新月。他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像两个又大又黑的.葡萄。他有一个小小的鼻子,但对蚂蚁来说就像两个大大的山洞。他有洁白的牙齿。他很喜欢跑步,他跑起来就像一支飞翔的箭在飞奔。

  一次考试的时候,我忘带橡皮了。我急的惊慌失措,我说:我早知道就写完作业就把橡皮放在书包里了!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是我的朋友伸出了援助之手,他一看我没有橡皮就说:你怎么不把橡皮拿出来呢?我说:我忘带橡皮了。说完他就把他的橡皮分成两半,我一半,他一半。我十分感激。他说:不用谢,我们是朋友呀!

  我们的感情永远不分开的!

我的朋友13

  在六年级时,我转到了一所新的小学。在那里度过了小学最后一段时光。就在那一年里,我认识了我的朋友—杨。我们一起升入同一所中学。

  杨长得胖乎乎的,个子很矮,大圆脑袋,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嵌在那对浓黑的眉毛下面。她为人和善,性情温和,乐观大方。虽大大咧咧但粗中有细,也极为宽容。所以来中学的时间不长,她就结识了好多新伙伴,但依然维系着与我的好友关系。

  中学考试特别多,而且考完还要排名次。杨入学考试成绩不佳,仅为十七名,而我则为第七名。然而在十月考试中,杨已冲到了班里排名第三名,而我则为二十二名。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如同打翻了五味瓶。从小争强好胜的我从未受过这样的打击,好几天一直闷闷不乐。杨似乎察觉到了我的变化,千方百计地来安慰我,而我把她的安慰当成是一种炫耀,所以置之不理。

  期末考试将要来到,功课相继结束,在三次数学考试中,杨两次不及格,而我则稳居班级前十,我心里有一种从未有过的快感。又一次排名出来了,我冲到了她的前面,心里不禁洋洋得意。杨看到了我的成绩后,也赶过来给我道喜,称赞我、鼓励我,我有些惊讶,她怎么会这么宽容大度?

  后来我在无意中听到了她和娇的对话,从杨的话里我听出了一份珍贵的友情—“我确实是真心祝贺雪的`进步,她身上或许有缺点,但优点毕竟多于缺点。”听完后,我再次打翻了五味瓶,与上次不同的是,这次是因为歉疚,也为有这样一位朋友而感到自豪。

  从她身上,我看到了友谊的力量,她教会了我做人首先要会宽容。这件事似乎在无形中增进了我们之间的感情,我们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时常在一起开怀大笑,在她的带动下,我又交上了一些朋友,同学们羡慕我们这对形影不离的好姐妹。

  愿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

我的朋友14

  我有一个好朋友,叫唐晓霜。她有着一双明亮的眼睛,就像一泓清澈的泉水。平时总爱穿一身雪白的衣服。她不仅漂亮,而且其拾金不昧的好品质更让我敬!,就说上周星期天发生的事吧。

  那天,天气晴朗,万里碧空飘着朵朵白云。我和唐晓霜乘着这好天气,相约一起去通州商场玩耍。当我们走到商场的第二楼,在卖皮包的地方我发现地上有一个东西,便好奇地拾起来一看,是一个钱包。打开钱包一看,“啊,里面有七百多元钱。”我和唐晓霜异口同声地说。我忙把唐晓霜拉到了一个安静的地方,对她说“唐晓霜,乘现在没有人,我们把这些钱分了吧。有了钱,我们就可以去吃德克士,还可以买好多的东西呢。”唐晓霜没有回答,她用生气的脸神看着我,好像在对我说:“张嘉,你不能贪小便宜。”

  过了一会儿,唐晓霜好像想出了好的办法,带我找到了楼层执勤的保安。唐晓霜对那保安叔叔说:“叔叔,我们捡到了一个钱包,你知道是谁丢的吗?”保安叔叔接过钱包,把钱包打开,翻来翻去,好像在里面寻找什么东西。过了一会儿,保安叔叔在钱包里找到了一张身份证,上面有失主的'名字,地址。我们便跟着保安来到了失主的家门口。“咚、咚……有人在吗?”“谁呀!”失主一边说一边走过来开门。唐晓霜对失主说:“阿姨,您是不是丢失了一个钱包?”失主马上说:“是的,是的,我丢失了一个钱包,钱包里有我才发的工资七百多元钱呢!”保安叔叔把手里的钱包还给了失主,失主高兴极了,她问保安叔叔:“是谁拾到钱包的?”保安叔叔指了指唐晓霜。失主用感激的目光望着唐晓霜,对唐晓霜说:“谢谢你,小朋友,你真是一位拾金不昧的人呀!”这时,站在一旁的我脸不由得感到阵阵发烫。

  我相信你读到这里,一定会觉得我的好朋友……唐晓霜很可爱吧!我也为自己有这样的一个拾金不昧的朋友而感到自豪。

我的朋友15

  坐在快餐店的落地窗边,下午渐暗的日光温柔地影在左脸上。我用力吸着杯子里冰冷的碳酸饮料,狂躁的气泡刺得舌头微痛,恍惚间,我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记忆被莫名拉扯回许久以前。

  对面是你,孤意在眉,深情在睫,丹凤眼带着几分锐气,而那样的笑却是温柔的。皓齿若开,定是真言。但我是怕你的,在你这里找不到任何台阶可下,仅有让人猝不及防的电梯,直转急下,让我一头撞在南墙上。我叫你外号“迅哥”,你便眉毛一拧,似乎要怒骂我,但那表情凝在脸上,又像在说“懒得理你”。我很怕她的性格,不是怕她脾气大,而是因为直来直往,不懂与人处世之道,怕她受伤害。但是反倒她来教训我:“你看你,胆小怕事,总怕得罪人,但是你要知道,对就是对,错就是错,真理不能为之移动。”我们深谙对方的习性,看似两个永不相交的人,却能一直平行下去。

  你是我的后桌,那天测试,我愣是想不出最后一句古诗,眼看时间快要到了,我一时头脑发热,就这一次!于是拉开了语文书。你的手不轻不重的捏了捏我的胳膊,咳嗽两声,我随即脸红了,午后的阳光也变得灼人,火辣辣的。待到下课,你凑过来,眨动着长睫毛,淡淡地只说了“下不为例”,此事在你我心中便石沉大海,再也没有提起。

  你和我去吃饭,我点了一杯加冰的可乐,你突然瞪住我,随后要了一杯热奶。我大惑不解为何突然变脸,你就一把抢过我手中的可乐,留下风吹过的冰凉,又递上温热的.牛奶,道:“感冒还不安分,喝凉的,有什么好?”我有些尴尬,但又觉得挺开心,在外面也有人关心我。从窗户窜进来的熏风吹得我们心情很好,似乎又捡回了什么遗失的美好。

  当过往又浮现在眼前,我觉得空落落的,剩下的可乐,也苦涩难咽。是的,人与人之间竟会淡得十年不见,十年既见又淡得无一事可相谈,可对答如流又能淡得没有一件事可以称得上是事情,但即使是这样,仍然可以是不离不弃,生死相依的挚友。如今你还好吗,我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