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精华)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4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最崇拜的人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
有人崇拜歌唱家,因为他的歌声优美;有人崇拜运动员,因为他们能为自己的国家争光;还有人崇拜舞蹈家,因为她们舞姿优美。而我,却崇拜那平平凡凡的清洁工。
以前,我看不起那清洁工,他们整天都脏兮兮的,看着就让人恶心。现在我突然改变了对他们的看法。
那还得从夏天的一个周末说起。那天,我满心欢喜地走在大街上,突然,一阵刺耳的“刷刷”声传入我的耳中,我好奇地转过头一看,原来是清洁工。她正手拿一把大扫帚,埋着头,专心致志地扫着马路上的垃圾。汗水像断了线的珍珠,在她那布满皱纹脸上不停的流着,而她还穿着厚厚的橙色工作服。我想:这炎炎烈日下还来扫地,热不热呀!我轻蔑地走上去问:“阿姨,你傻不傻呀!现在这么热,不能等太阳落山了再来扫吗?”阿姨似乎没注意到我的表情,低着头,一边扫地,一边和颜悦色地说:“小姑娘,不行啊,要是等到那个时候垃圾不是就更多了吗?你们走在遍地垃圾的.路上舒服吗?”我一下子怔住了,望着阿姨,热泪盈眶,没想到,连一位普普通通的清洁工人也有兢兢业业、默默无闻、为他人着想的贡献精神!想到我以前对他们那么轻视,脸一下就通红起来,连忙说:“阿姨,再见!”飞快地跑开了。心里好象明白了什么······
在以后的日子里,每当我想要乱扔垃圾的时候,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那位朴实无华的清洁工阿姨,就会不由自主地把垃圾往垃圾桶里扔,而每当看见地上有垃圾时,也会不自觉地捡起来扔进垃圾桶里。
是啊,当你看到大地妈妈穿着干干净净的衣裳时,难道你不会想到这些都是清洁工人们辛勤劳动的结果吗?我们难道不应该崇拜他们吗?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2
我崇拜的这个人不是个伟大人物,也不是出色人物,而是我亲爱的爸爸。
我崇拜爸爸的理由有三条。
第一个理由:勤奋好学、刻苦钻研。
爸爸的老家在一个小村庄里,爸爸凭着他的勤奋考上了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了禹城工作,要不现在正在家里种田呢!听爸爸说,他考初中时数学试卷满分,一题也没错,每次小考爸爸几乎没有出错的时候,不知他的背后隐藏着多少汗水啊!一个题不会就继续思考,有时会在吃饭时猛地想起来。当时老师水平也不高,竟把“免”读成“兔”,所以不能问老师,只能靠自己。当时学校离家很远,奶奶家买不起自行车,只能步行,真是太辛苦了。就凭这一点就令90后的我佩服万分了。
第二个理由:耐心指导、循循善诱。
我唯一不遗传爸爸的优点就是数学能力,反而对爸爸的弱势课门——语文很入门。每次遇到数学难题想不出来,就去问爸爸,在爸爸那里总能得到正确的答案,并给我耐心讲解。诱导我弄明白为止。有次数学作业,我用方程做了出来,到了学校,数学老师讲算术法,可讲错了,让我们自己回家再想想还有别的方法吗?回到家后,我给爸爸说了一遍题,别看他记性不好,但对数学题却记得清清楚楚。当时爸爸想了一下午也没想出来,我以为算了呢,可爸爸吃晚饭时,魂不守舍的,当我和妈妈往厨房送碗时,爸爸猛地一拍桌子,把我和妈妈吓了一跳,碗差点掉到地上,爸爸叫了一声:“我终于想出来了!”然后直奔书房。原来那个题被老爸想出来了。我真怀疑老爸是爱因斯坦转世,只要我不会的题,一般都是难题,就连老师也想不出的.题,爸爸都能想出来,真神了!
三年级时我的英语成绩非常不好,经常考“第一”,爸爸比我还差,可爸爸又从一年级的学起,每天熬夜到12点。把我的英语成绩提高了一大截,现在我掌握了好的学习方法,还成了年级的英语特长生呢!
第三个理由:仔细、认真
老爸是出了名的认真,无论他干什么事都很认真。每当签字检查作业时,他都会指着每个字说:“这个横不直,重写;这个竖成弯的了,重写。真是的,要不是爸爸认真,我还取得不了现在这个成绩呢!
凭这三条,我已经佩服的老爸五体投地了。
我最崇拜、最崇拜的人就是我亲爱的老爸!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3
我最崇拜的人是吴雅雯。也许你会惊讶地问我:“怎么会是她?”我会肯定地告诉你:“是的,就是她!”因为她有一种令我崇拜的精神——爱护环境,保护卫生!”
在运动会结束后,同学们将垃圾扔的满地都是,在老师一声令下:“回教室!”同学们便若无其事地走开了,留下的只是一大片垃圾,我也随着大部队回到教室。我一回头,只见吴雅雯放下凳子,拿着一个大大的购物袋,用那双手将垃圾袋一个个捡了进去。可在这时,一位女生跑了过来,用鄙视的目光,对着吴雅雯小声地说:“真脏!”可吴雅雯却仍然低着头在卖力地捡着那些脏脏的垃圾。一些垃圾竟被风吹到草丛中了,她弯下腰,拨开那些刺人的矮树丛,看到已经沾满潮湿泥土的垃圾袋,并毫不犹豫地将那些垃圾捡了起来。不知不觉,那个大大的购物袋,已经被塞得鼓鼓的,而那一条“垃圾”大道已经又变回了原来一尘不染的林阴大道,可吴雅雯头上已经挂满了晶莹的汗珠,她直起腰,提着一袋垃圾,皱紧的眉毛顿时舒展了,紧闭的嘴巴笑了,露出她那的洁白的.牙齿。
是的,吴雅雯就是这样,她爱护环境,保护卫生,努力为班级做一份奉献。
在大扫除的时候,有的同学边说话,边扫地;有的同学心不在焉地用报纸擦着窗户;有的同学则干也不想干,呆在一旁发呆。我正用着报纸擦着窗户,无意间,竟然看到吴雅雯蹲在地上,手握着一块湿抹布,在擦地!她见地上有一大块黑色的,脏脏的东西,已经紧紧地沾在了地上。她跑过去,用抹布擦了好一阵,不见干净,便索性用自己的指甲去一点点地抠下来。渐渐地,渐渐地,她的手指已经被磨掉了一层皮,但她仍然坚定地看着地面,从她的眼神中,我感觉到,她如果不将这块地弄干净些,她不是会善罢甘休的。终于,在她坚持不懈的努力下,那块瓷砖已经变得雪白雪白的了。吴雅雯,你又为班级出了一份力,你那种不怕脏,保护环境的精神,真了不起。
以前,吴雅雯在我心目是经常拖拉作业,默写经常不及极,在老师眼里也是一个差生;可现在,她在我心目中是一位热爱班级,保护环境的同学了!
吴雅雯,我崇拜你,我崇拜你那热爱班级的精神,但更崇拜你那爱护环境,保护卫生的高尚品德!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4
我最崇拜的人是我的爸爸,他今年三十多岁,高高的个子,壮硕的身材,一头乌黑的短发看起来很有精神。长方脸,浓浓的`眉毛下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高挺的鼻梁下,一张不大不小的嘴经常抿成一条线,整个人看起来很威严。
我崇拜爸爸,是因为他乐于助人。有一次,我和爸爸坐公交车去商场。车上的人很多,挤得像沙丁鱼一样,背靠背,腿贴腿。车行驶了大约两站地,我们才好不容易坐下来。就在这时,车停住了,两个满面皱纹的老人,拄着拐杖,驼着背,从后门慢慢走上了车。“请给需要帮助的乘客让个座,谢谢……”虽然车上的广播都这么叫了,可那些人们玩的玩,吃的吃,根本无动于衷。两个老人扶着栏杆,在一路上摇晃得很厉害,随时都可能摔倒的样子。“老人家,您过来坐吧。”爸爸站起来,扶着其中一位老人到自己的位置坐下。老奶奶欣慰地笑了,脸上的皱纹更明显了,拍着他的肩说:“诶,好,好,谢谢!”爸爸说:“这是我应该做的!”看着爸爸,我再也坐不住了,我立马起身,把另一位老爷爷也扶到座位上,老爷爷笑得很开心,称赞我是好孩子。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爸爸把我拉进怀里护住,我抬头对上爸爸赞许的目光,比买了新衣服还高兴。
我崇拜爸爸,还因为他永不言弃。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还有哥哥去爬泰山。在山底下,我看到泰山是如此高大,好象在云彩上面,再看看石阶边上的铁链似乎是从天上悬挂下来的,真叫人内心发颤。开始爬了,我们奋力向峰顶爬去,爬了一大会儿,我腿像灌了铅,一步都迈不动了。内心还以为马上到了,抬头望去,竟然才爬了五分之一。我想放弃,爸爸却让我再坚持一下。爬到半山腰,我和哥哥都爬不动了,爸爸就让我们在半山腰的休息处休息,老妈照看我俩,他一个人继续坚持,终于爬到了顶峰。看着爸爸在峰顶给我们传回的照片,让我们明白了只有永不言弃的人,才能看到最美的风景。
在成长的过程中,爸爸用言传身教激励着我前进,促使我变得越来越优秀,他是我最崇拜的人。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5
她,虽然,生活在无声无色的世界中,但她坚强的活了下来;虽然,上帝给她开了个不小的玩笑,但她却以超乎常人的毅力战胜了命运!她就是——海伦·凯勒。
海伦·凯勒出生在美国,而且从小就有着极高的天赋。但是,小海伦在一岁半时被猩红热夺去了视力和听力,成了一个又聋又哑的人,而且,脾气越来越坏。就在这时,良师益友安妮·沙利文小姐出现了。她帮助海伦克服重重困难,让海伦学会了阅读、算术、书写和说话。让海伦走出了生活的阴影,并且成为了一个有用的人,最终为社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读了这篇文章,我十分感动:海伦·凯勒她坚强地面对挫折,并且有勇气去战胜它们,但我更多的.是对她深深地崇拜和敬佩。海伦面对她苦难的一生,但她没有向命运低头屈服,并且顽强地与命运作斗争,最终她战胜了命运,成为了生活的强者!海伦身为一个残疾人她没有自暴自弃,而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活得比正常人更有价值,有意义。最后,海伦有着超乎常人的毅力,学会了许多技能,还学会了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说话。
比起海伦·凯勒,我羞愧地低下了头。我有着优越的学习条件和健康的身体。但为什么我不如她呢?因为,我没有珍惜舒适的条件,更没有她持之以恒的决心和态度!和她比起来我真是太幸福了。我是一个正常人,看得见,听得着,可以说话唱歌,可以正常的和别人交流。但是我没有努力,没有向着自己的目标奋力前进,没有勇敢的面对挫折,没有足够强大的自信心。所以,我要向她学习,学习她的一切优点,努力,努力,再努力!为了理想我要勇敢前进!
用“依米”(一种花名)来形容海伦·凯勒再贴切不过了。“依米”通过四年的积累开出了美丽的四色花,但花期很短。海伦·凯勒也是通过十几年的努力学习,开出了最美的人生之花。但唯一不同的是:这朵人生之花永垂不朽!它开在了漫漫的历史长河,越开越灿烂,经久不败,开遍了古今中外,它是人类的巨大财富。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6
纵观中华上下五千年,有多少文人墨客留下了许多不朽的诗篇,我虽不知道他们那时的背景、心情,但读来也是脍炙人口,心舒情畅的。
我最喜欢的诗人是被称为“诗仙”的李白,喜欢他诗的豪情奔放,喜欢他诗的浪漫瑰丽,喜欢他诗的清新俊逸……当然,我也不是不喜欢“诗圣”杜甫的诗,可还是认为李白的诗更让人心神荡漾,也许是因为李白的一种豪情杜甫缺乏吧!
下面介绍一下李白: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隋朝末年其先祖因罪住在中亚细亚,所以李白的家世和出生地至今还是个谜,学术界说法不一,多说李白诞生在安西都护府所辖的碎叶城,五岁时随父迁到青莲乡。
喜欢李白的诗,是因为李白的诗具有“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的艺术魅力,这也是他的诗歌最鲜明的艺术特色。作为一个浪漫主义诗人,李白调动了一切浪漫主义手法,使诗歌的内容和形式达到了完美的统一。李白诗富于自我表现的主观抒情色彩十分浓烈,感情的表达具有排山倒海,一泻千里的`气势。比如,他入宫求官时“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想念长安时,“狂风吹我心,西挂咸阳树”,这样一些诗句都是极富感染力的。
喜欢李白的诗还因为李白的诗运用了大胆的夸张,贴切的比喻和惊人的幻想,让人感到的却是高度的真实。在读到“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销愁愁更愁”,“白发三千丈,缘愁似千长”这些诗句时,我不能不被诗人绵长的忧思和不断的愁绪所感染。李白的这一艺术表现手法在《梦游天姥吟留别》《蜀道难》等诗中表现的尤为突出。
总之,李白的诗常将想象、夸张、比喻、拟人等手法综合运用,从而造成神奇异彩、瑰丽动人的意境,这就是李白的浪漫主义诗作给人以豪迈奔放、飘逸若仙的韵致的原因所在,他的语言正如他所说:“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明朗、活泼、隽永。
李白,你是多么的洒脱,多么豪放啊!
李白,你这诗仙,这青莲居士,用豪情巨笔,写下了锦绣大唐。
李白,我最崇拜的人!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7
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崇拜的人。有的人崇拜赫赫有名的大明星;有的人崇拜那高尚的教师;有的人崇拜自己的家人……当然,我也不例外。想知道我崇拜的人是何许人也吗?告诉你吧!我崇拜的人是在城市里毫不惹人注意的职业,但是他们是城市的化妆师,他们就是清洁工。
冬季的一天,我依依不舍地离开了温暖的被窝。穿上厚厚的棉袄,背着书包高高兴兴的上学去了。寒风呼呼的.吹着,让人直哆嗦。到了楼下,我便看见一位清洁工阿姨穿着薄薄的工作服,在又臭又脏的垃圾旁边清理着。她那被冻得像红苹果一般的双手直发抖。她的手在垃圾里来回穿梭,看得我心都寒了。突然,一个瓶子从垃圾桶里溜了出来,他转过身来,脸上露出了天使般的笑容。她那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闪闪发亮,大大的嘴巴,让人感到无比亲切。我心想:在生活中,我并不具备像她那样不怕吃苦的精神,可她却有,我要向她学习。
夏姑娘轻盈的向我们走来,太阳公公仿佛喝醉酒了一般,大摇大摆的从山底下慢悠悠地爬了上来,把大地烤的火辣辣的。妈妈在房间里大叫:“热死我啦!语嫣,你去买根冰棒给我吃吧!”我爽快的答应了。到楼下,我飞快的冲向小卖部,身边掠过一个相似熟悉,但又陌生的背影。走近一看,原来是上次见到过的那个清洁工阿姨。她那一颗颗豆大的汗水淌满了整个脸颊,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一颗晶莹的汗珠跟其他几颗汇成一大滴,沿着额头,“啪嗒”一声,汗珠掉到了地面上。过了一会儿,天气更热了,汗珠不停的掉下来,像一颗颗断了线的珍珠。我想:这位阿姨是多么热爱她的工作,我一定要向她学习 ,把这股劲儿放在学习上。这样,我的成绩一定会名列前茅!
瞧,这就是我崇拜的人,虽然很平凡,但她的精神却不一般!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8
静静地望着马路上的街道,干净整洁,人来人往的车辆似乎是那样的空虚。此刻,心中却留有一道绚丽的风景,大叔,橙色的阳光是属于您的。
每天等公交车时,几乎都会看见他,手中拿着笤埽,在车站旁扫着,太阳的余晖照射出了他脸颊上那晶莹的汗珠,浸透了他的衬衫,我不由得像所有人一样从他身边躲过去。他浑身的汗气如同他旁边的那辆三轮垃圾车一样让我感到厌恶。或与是因为上学心急,当我跑上公交车时,才发现月票没有带,再回去拿已经来不及了。一瞬间-焦急的.汗珠不时的顺着着脸颊“啪咑”“啪咑”的落下。似乎淹没了车厢里的嘈杂,身上一无分文的我向司机解释着,车里的乘客似乎都用目光射向我,却没有一个人来帮我,我有点不知所措。
这时,他似乎看到了我的困境,从马夹蹭了蹭他那满是污渍的大手,从衣袋里掏出了一张皱皱巴巴的一元纸币。从门外示意递给我:“弄,上学要紧,给”尚未等我回应,他便身离开了,一如既往的拿起手中的笤埽在街面上扫着太阳的一丝光芒照射在了他那买是灰尘的马夹上,泛着点点橙光,是那样的美丽、那样的鲜明、汽车发动了,那一束橙色的光芒渐渐的在我的眼中淡去……
第二天,我将手中的一元纸币递给他,他一边放下笤埽、一边开心的挤出一道道幽深的皱纹“哈!不用还了,当年俺进城的时候,不知道坐公交还要投钱,还以为是免费的哩!呵呵!也是一位好心人给俺投了一块钱,俺谢谢你们城里人还来不及哩!你看车来了,快上学去吧”
此时此刻,这位清洁工那颗朴实善良的心强烈的触动着我,像天边的的阳光,散发着永恒的光芒。
远处的山、近处的水,苍茫的心,家家户户的晨曦在那室内中闪耀,而那份真诚,也在渐渐升华……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9
人在一生当中,有值得你尊敬的,有值得你保护的,有值得你崇拜的。今天我就和大家讲一讲我最崇拜的人——妈妈。
妈妈很孝顺,记得去年奶奶生病住院了,妈妈便在家和医院之间来回奔波,风雨无阻。由于奶奶生病,妈妈就把洗衣服、做饭等家务事全包揽下来。奶奶因生病心情不好,常常会发一些无名之火,妈妈总是默默忍受,从不和奶奶顶嘴。为了能让奶奶的心情尽快好转,还时不时到街上转转,买一些平日里奶奶爱看的戏剧dvd,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奶奶心情也好多了。
妈妈不仅对奶奶好,对隔壁张奶奶也很好。隔壁张奶奶的三个儿子常年在外打工,无法照料张奶奶。虽然张奶奶身体还好,能自己照顾自己,但是一遇到雨雪天气,她可就一筹莫展了。记得去年冬天,一场大雪后,妈妈对张奶奶的`照顾真是达到了极点。早餐妈妈总是替张奶奶买好,午餐的时候妈妈常把我家烧好的菜呀、烫呀等送到张奶奶家,还时不时的给她买些水果送去。张奶奶很受感动,逢人便夸我妈妈:凡子妈真比我闺女还孝顺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句话大概就是为妈妈而写的!
妈妈不光孝顺老人,对我的学习要求也很严格。妈妈每天要上班,做家务,孝顺老人,帮我学习,她简直就像一台永不疲倦的机器在全速运转着。每当晚上家务做完,就会习惯似的坐下来,陪我一起做完家庭作业,帮我检查作业、复习功课、预习……记得有一次,母亲身体不舒服,早早睡了。我一做完作业,就打开电视看动画片,刚到精彩之处,妈妈醒了,她让我把作业给她查查,我不情愿地拿出家庭作业本递给她。当她查到“听写词语”这项时便问我:“词语你是怎么听写的?”“我,我……”我一时回答不上来。妈妈和蔼地对我说,“孩子,在学习上一定要严格要求,要养成好的学习习惯!来妈妈帮你听写。”我脸红了,我以为妈妈生病了,今晚可以放松一下,谁知妈妈在病中还对我如此严格要求,我对妈妈的敬意油然而生。我暗下决心:今后在学习上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力争用优秀的成绩向我亲爱的妈妈汇报!
妈妈,你是我最崇拜的人。你虽然外表不算很美,但是在我眼里,妈妈是最美丽、最耀眼的!妈妈,我爱你!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0
我最崇拜的人就是李白。他是著名诗人,后人把他称为诗仙,因为他写了很多有名的诗,有《静夜思》、《望庐山瀑布》、《早发白帝城》、《赠汪伦》大家觉得李白厉害吧!其实,李白还有一个特别的爱好喝酒。
关于他爱喝酒还有一个有趣的故事呢!以前有一个叫汪伦的人,他特别崇拜大诗人李白,就想邀请李白到家里做客,可是怕李白不认识他不肯来,于是他想到了一个办法写信。他写道:您喜欢千里桃花吗?您喜欢万家酒店吗?写完了便把信邮给了李白。李白打开信看了一遍心想:千里桃花,多美呀!万家酒店,多过瘾呀!便爽快地答应了汪伦。他乘着船五天就到了汪伦的家乡。可上岸后并没有看到汪伦信里所说的千里桃花和万家酒店。李白迷惑地问汪伦,汪伦答道:我们这里有一个湖叫做千里桃花谭,有一个酒店叫万家酒店。听完了汪伦的回答,李白并没有生气反而哈哈大笑起来。他便和汪伦做起了朋友。接下来的时间里,汪伦还带他去了别的景点,请他喝了当地最有名的酒。李白回家的这一天,在岸上正准备上船,忽然听到远方有人打着拍子走过来,原来是汪伦带着乡亲们来和李白告别了,李白非常的感动,于是就写下了这首诗《赠汪伦》。
花间一壶喝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这是李白的'《月下独酌》。他爱喝酒,爱写诗,同时他也很孤独。这样就喝更多的酒,喝完就写更多的诗句,这些优秀的诗便一一的流传了下来。让人们更加深入的了解这位伟大的诗人。
所以说李白他不仅是诗仙,也是酒仙!他的诗在当时征服了朝野上下,赢得了崇高的声誉和地位,对后世的影响就更为巨大了,这样一个名扬古今中外的中国文学伟人,值得我们崇拜和敬佩。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1
我的叔叔善良,朴实,见义勇为,所以最崇拜他。
很久以前,叔叔还住在发展落后的乡下,我假期总要去他家闲住个几天。有一次,他邻居家的胖侄子来叔叔家串门,拿着一只麻袋,我以为那人给叔叔带了见面礼,也没多起疑心,便朝二楼走去。突然听到一声鸡叫,我没有作出反应。可那鸡叫的越来越急,我心生烦厌,便走到窗口,想吼一声那鸡,没想到,看到邻居家的胖侄子,正在院里偷鸡。我迅速走下楼想要制止他,却看到我叔叔躲在大门后面,看着那胖侄子,偷了鸡便离开。我上前询问叔叔,为什么眼睁睁看着他偷走鸡。叔叔只是回答我说,也许他只是好久没尝到鲜了……
叔叔真是一个善良的人!
记得那一次,叔叔家的鸡还剩一半没有卖出去,赚的钱很少,很难养活他一家三口。我去到他家,看到他的头发白了几根,面容很憔悴。虽然赚的钱很少,但叔叔却卖水果、买衣服给我,我才发现他身上穿的衣服已经很老旧了。我要回家的那一天,我妈来接我,我跟妈妈说,给叔叔他们一点钱,他们给我买了很多东西,妈妈看到院子里还有那么多鸡没卖出去,就明白了事情。妈妈给叔叔一笔钱,说市场不景气,这笔钱让他拿着,叔叔不肯收,我以为是他死要面子,没想到叔叔这样对妈妈说:“嫂子,我不能收你的.钱,鸡卖不出去是我没能力,既然这样我就要更加努力!”
叔叔真是个朴实的人!
还有一次,我跟着叔叔和堂妹一起去他们村的小市场买菜。路上经过一个池塘旁,我看见池塘中插着一块“水深危险”的牌子。叔叔看到几个小孩在那玩耍,便提醒他们,叫他们离那个池塘远一点,然后就带着我和她女儿去市场。买完菜回来,那几个小孩离池塘远了一点,叔叔这才放心的走。突然,一阵水声和啼哭声让我一惊,发现一个孩子落到了水中。叔叔二话没说,扔下菜篮子,跳到池中。可我知道叔叔并不会游泳,清醒过来的我,让妹妹守在这,我去找村中的人救他们。我回来时,看到叔叔抱着一个小孩硬抓着壁上的藤蔓,村中的人赶紧将他们就起来。
叔叔真是一个见义勇为的人!
叔叔身上的优点让我数不过来,他是最值得我学习的人,也是我最崇拜的人!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2
说起我最崇拜的人,那就是《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里的主角马小跳,他圆圆的脸显得天真无邪,一双充满好奇心的眼睛镶嵌在他的脸上。马小跳可有着许多优点,他坚持不懈的精神令我感动。
有一次,他在街上玩。远处传来一阵“汪!汪!汪!”的叫声,那叫声十分凄凉,如同一把刀子深深的刺在了人们的心理,马小跳听到后,便直奔叫声传来的地方,想去看一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原来是一只狗迷路了,找不到家了,他那股强烈的同情心顿时油然而生,他一定要找到狗主人!终于,在他的不懈努力下,狗的主人终于找到了,而狗的主人却嫌弃那条狗的眼睛失明,坚决不要了,马小跳顿时恍然大悟,但是马小跳并没有放弃,他不但每天去狗主人那儿请求他留下狗,而且还带狗去宠物医院治疗。功夫不负有心人,狗主人终于答应收留那条狗了。跟他比起来,我十分惭愧,低下了头,脸渐渐地红了。
马小跳不仅有坚持不懈的精神,还有乐于助人的良好品质。
他依然是在街上,看到了一个小女孩在卖花,她神情紧张,他走上去问他:“你怎么在这里卖花?你没有父母吗?”小女孩没有回答,他一遍又一遍地问,小女孩哭着说:“我不卖完花会挨打受骂的!”听了后,他找了好友一起买花,还动员好友一起买花。第二天,马小跳看见一个男人一上午都在桥上,监视着卖花女孩,马小跳觉得这事很蹊跷,边上去跟那个男人吵了起来,人们被吸引到了桥上,马小跳便指着那个男人说:“那人强行女孩卖花!”人们听后十分愤怒,把那个男人送到了警察局,终于那个女孩被安全的.送回了家,那个男人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故事中的马小跳多么伟大,想到这儿,我感到自己多么渺小。
这就是我崇拜的人——马小跳。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3
我的外婆六十多岁,满头白发,那双眼睛发出的总是慈祥的目光,他身上有许多的品质。
记得又一次,我们的邻居要用架子车,可在这几户人家里只有外婆家里有架子车,邻居来借时,外婆正在全神贯注地拖地,邻居来借架子车,她头都没抬就和气地说:“我们的架子车放那儿都生锈了,拿去用吧!”我当场就感动了,因为在邻居来之前,外婆告诉我:等拖完地就用架子车去田里的。
还有一次,我们吃饭时要盐,可偏偏只有一点盐了,这是王爷爷来借盐。我想:孙子在这儿,不能让孙子没盐吃吧!可人算不如天算,外婆面带笑容和蔼地说:“那你用,我们菜里放盐放得重。”王爷爷谢过外婆,提着只剩一点儿盐的盐袋子迈着沉重的脚步走了。我尝了一口菜,淡淡的',连白开水的味儿都不如!我的眼睛湿润了,外婆不惜让我们少吃点儿盐也要把盐借给王爷爷。这种为人大方的品质太令我感动了。
外婆不仅为人大方而且生活节俭。
我记得外婆有一双棉鞋,我从四岁记着,一直到今年,外婆的那双棉鞋始终没换过。我问妈妈,妈妈说那是外婆四十多岁时买的,一直穿到现在了,那双棉鞋缝了又缝,补了又补,外婆已经六十多岁了,穿的还是十几年前买的棉鞋,太节俭了。不仅如此,妈妈还给我讲了一个故事:有一次树枝把妈妈那件带有补丁的衣服给划破了。妈妈让外婆给她买一件新衣服,可外婆说什么也不给买,还说:“补补还能穿,家里的钱是用来买衣服的吗?”妈妈沉默了一会儿,让外婆把衣服补了补。后来真的穿了两三年。
啊!我的外婆,你的言行使我终身难忘,您的品质更令我获益匪浅,我一定要学习!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4
他,有着椭圆的脸,一双明亮的眼睛闪着慈祥的目光,额前留着一簇翘起的头发,这三根“毛”如果不小心被理发师剪了,他会“气”不成声。
他总是用他那扎人的胡子蹭我的手和脸,逗我痒痒。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的那只大手,很厚很温暖,每次走路,我总是牵着他的小手指。相信大家都猜出来了吧,他,就是我深爱的爸爸!
爸爸是我的好奶爸。他不但工作认真仔细,家务可也绝对不含糊,是个名副其实的“家庭主夫”。妈妈不会烧饭,爸爸就成了我家的御用厨师。爸爸的拿手菜有很多,比如“凉拌海带”“红烧带鱼”“蒜香西葫芦” ……其中,最能让我这个资深吃货念念不忘的就是“啤酒鸡”。瞧,他正在热火朝天地做着呢!只见他先在锅里放入一些油,待油热后,迅速把鸡块倒入锅里。随着“滋”的一声,锅里“腾”一声起火了!我心急如焚:哎呀,怎么办?着火啦!爸爸却不慌不忙地拿起锅柄甩锅,想让锅里的每一块鸡都能均匀受热,同时也能消灭火焰。鸡块们在锅里欢快地做空翻三百六十度,随即又准确地落在锅里。可是火焰却气势嚣张,来了个强势反攻,把爸爸心爱的“三根毛”给燎了,他这时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帅锅”。为了保证菜品的口感,爸爸顾不上“三根毛”了,他迅速地往锅里加入盐、糖,葱、姜等调料,最后将一整瓶啤酒倒入锅中,然后盖上锅盖,闷煮二十分钟。不一会,啤酒鸡出锅了,装盘!爸爸把香喷喷、色泽红亮的啤酒鸡端到我鼻子前,再放到餐桌上。早已垂涎三千尺的我怎经得起这般诱惑,迫不及待地夹起一块鸡吞入口中。“啊!这鸡鲜嫩可口,代替水的整瓶啤酒完全美妙地融入鸡中,使鸡没有腥味,也没有啤酒的苦味,却散发着芬芳的麦芽香,同时也使得鸡色泽诱人!”我的这番评论引起了妈妈和我的“抢鸡大战”,我俩风卷残云般地一扫而空。“给我留点!”爸爸在厨房里喊道。我和妈妈看了看桌上,异口同声地说:“就剩鸡骨头和鸡皮了!”我看到了爸爸张成“0”型的嘴巴和瞪得圆圆大大的眼睛。
能干又体贴的爸爸做饭时最帅,他用爱撑起了我们温暖幸福的家。我不崇拜大明星,不崇拜大英雄,不崇拜大名人,我最崇拜,我的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