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作文精华【15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喜欢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喜欢作文1
秋季,是我最喜欢的季节。
虽然那片片落叶多少有些让人伤感,但落入尘泥的枯叶,也意味着来年的再生。
正如唐朝诗人刘禹锡《秋词》中的“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所言,秋的婉约凄美并不亚于暖意阑珊的春季。
无论是春天的绚丽多姿,夏天的阳光明媚,还是冬季的白雪皑皑,皆没有秋天的金色映天更能从心底唤起思绪的畅想。那斑驳陆离的斜阳,秋雨绵绵的黄昏,总能将无序的萦思梳理到极致,让人怀想,让人沉醉!
每当这个时候,总想无羁地尽情咏颂,印染群山的红枫,落叶铺就的黄金大道,麦穗衬托的田园风光,还有那粮满陈仓的农舍与硕果盈枝的园林,无不叫人愉悦与酣畅。
无论如何的高歌与渲染,呈现在眼前的都是一种绝美的丰收景象,是如诗如画的秋意与爽朗。
一幅幅的美景,或许携拥着清愁飘摇,或许释放着秋高气爽,或许凝重着新陈代谢,或许……
无论是什么样的景致,如果用心去体味,用心去感悟,都会发现隐含在秋风扫落叶中的不止是萧飒的冷意,更是一种生的气息。
尘埃中的落叶,正用自己最后的生命亲吻与抚慰着浩瀚的大地,并在这种亲吻与抚慰中将未来与希望悄悄地播撒,冥冥中祈盼着来年的相聚与灿烂!
回眸那万卉由翠绿变成的金黄,便会领悟这本质的轮回,又何尝不是上苍的馈赠?
喧嚣浮躁的尘世,万家灯火的`闪烁,都无法让人享受到一份安宁与惬意,唯有秋雨中的那份缠绵,才让我领略到了那一份久违的清凉与宁静。
置身于绵绵深秋夜色中,一杯香茗入手,心灯一盏,倚窗远眺,颜面掠过一缕清风,顿觉心旷神怡。不由想起了王维的《秋夜曲》:“桂魄初生秋露微,轻罗已薄未更衣。银筝夜久殷勤弄,心怯空房不忍归。”思绪犹如秋水,丝丝牵挂萦绕,一草一木焉能触景生情,寄托那红尘不舍的情缘。何况是血肉之躯的人,无疑会更加滋生对秋的喜爱和眷恋。
“烛至萤光灭,荷枯雨滴闻”。凝望着飘隐在浮萍之间被揉碎的一池秋月,一池残荷,让人浮想联翩,脑海中的思绪便赋予了无尽的遐想与期盼……
夜已沉睡,唯有小区远处的几盏路灯与弯月还在与我交流。
盏盏路灯眯着谜语般的眼睛,在树影中忽明忽暗地闪烁着,似乎在向我讲述着一天来尽收眼中的动人故事。无论是车水马龙,还是喃喃细语;也无论是冷漠无情,还是温暖相助,都在朦胧的树影下娓娓道来。
举头凝望苍穹,皓月依然高悬,洒落的月光,似乎在涤荡着世间的尘埃,充满着哲理般的神韵。星月呢喃,遐想联翩。就着枫香弥漫的月光,十指轻敲,字里行间沁透着温情脉脉的诗句,向心倾诉,独自沉醉。
静静的秋夜,蛰音四起,几声虫鸣入耳,几声寒蝉梦呓,伴着微微的心跳,亦如一丝洗涤灵魂的梵音,穿透沉睡的黑幕,袅袅飘浮在这氤氲的夜色里,让我感受到了一种天地合一的唯美与神秘……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禅定无烦恼,心如莲花开。”或许正是这种坐亦禅,行亦禅的心境更能让人舒展与惬意,更能体悟到一种禅定打坐于秋的空灵。
此时的我,已是心静如水,胸无杂念,一切浮躁的思绪皆渐趋明净与淡定,遁于无形。
喜欢这种与佛陀如此贴近的感觉,渴望在佛陀的普度众生中得以大彻大悟,洗尽铅华,超越自我。
我喜欢作文2
四年的学习生活以来,一共有四位班主任栽培过我。四位班主任都各有千秋,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现在的叶老师。
“宰相肚里能撑船”这句话用来说叶老师,真是千真万确啊。就是因为叶老师大度,班上的调皮蛋都得寸进尺啦。同学们犯了小小的错误,叶老师总是不计较。把那个同学请过来好好指导,让他反省自己错在哪儿,然后放回去。哎,照我说,应该臭骂一顿再写500字检讨。张老师太菩萨心肠啦·····
叶老师是个领头做榜样的班主任。这不,才刚几天不在,班里就乱了套。排队扣一分、卫生扣一分,刚回来得叶老师忙的焦头烂额。唉,接受了我们这个顽皮猴子组成的班!“怎么又有废纸啊?”刚进班的叶老师见到一张飘飘悠悠的白纸,心里十分不爽。“捡起来,扔垃圾桶。”“最近我们班的那个队怎么就排不齐啊?”叶老师问我们。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真是一群皮猴子。“好。从现在开始。凡是并排行走的人,排在后面的那个人抄课文。”叶老师宣布。“那如果是前面的人和后面的人并排的呢?”某同学问。“前面的人抄课文。后面的人往前走,不要和那个人并排,明白了吗?”老师问。“明白了!”大家异口同声的回答道。
叶老师也是一个公平公正的班主任。快六一儿童节了,六张奖状。老师根据奖章的内容即意思,在班上寻找合适的人选。并没有因为谁成绩好而把奖状给谁,就就是公平。记得好像有一张强身健体的奖状,叶老师把人选定在了参加校运会的八个人身上,谁拿的名次多,谁拿奖状,公平竞争。就连选班干的时候,老师也是给足了我们机会,想当的就举手。因此我还当上语文课代表。叶老师喜欢征求别人的意见,这一点是我以前的.班主任所没有的哦。开学的时候,学习委员还空缺着。叶老师找人喊我,我走到了讲台前。叶老师问我“想当学习委员吗?”我想了想,答道:“想的。”“那就要看你的成绩了哦。语文期末考试多少?”“优。”“数学?”“优。”“英语?”“优。”“好,你就当学习委员了。”叶老师不假思索的说道。呵呵,就这么简单?我笑~~~~
叶老师更是一个平易近人的好班主任。每周二、四我们班都会到后面的乒乓桌打乒乓球。每次叶老师都会和男生们一起打乒乓球,羡慕死啦!平时课间的时候,老师也会上班转转。看看哪些人题目不会做,然后一一教会他们。我有时碰上拦路虎,眉头皱的老高,老师就会出现。微笑的帮我理解题意,找线索,把题目一一理顺。老师就这样不厌其烦的讲给我们听,一直等我们理解后,才走开。叶老师一遍一遍的讲着那令人头痛的短文,直到我们能够透彻理解。
辛勤的园丁哺育着含苞待放的花蕾,用自己毕生所学的知识浇灌这渴求知识的我们。您的精心培育,让我们的人生开出来灿烂的花。“叶老师,谢谢您!”
这,就是我尊敬、爱戴,最喜欢的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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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3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已经有5000多年的历史。在这个有着56个民族的大家庭里,有许多节日,比如: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七夕节等等和现代性的节日。但我觉得,最能代表我国繁荣昌盛的节日,就是“国庆节”。
1949年10月1日,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了盛大的开国大典。毛泽东主席站在天安门上,庄严地向全世界人民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以于本日成立了!”但是,在这个开国大典的背后,凝聚了多少中华儿女辛勤的汗血!
从1840年至1949年,在这百年沧桑的岁月中,无数中华儿女,为了抵御日本鬼子的进攻,为了推翻腐朽的封建帝制,为了解放沉睡在黑暗中的中华民族,为了让人民能够过上真正的好日子,更为了老百姓能够真正地当家作主拥有自己的国家,他们矢志不渝、前仆后继、抛头颅、洒热血,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换来了新中国的成立,先烈们的血染红了南京雨花台的雨花石,映红了井冈山的每一寸的土地,更鲜艳了我们胸前的红领巾!这让我深刻地体会到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来之不易的。
国庆节的那一天,举国上下一片欢腾,庆祝祖国妈妈的生日。我国领导人在天安门前阅兵,视察我国国防、科技进步了没有。卫星转播到各地,让全世界的人民都能看到、知道中国强大了、昌盛了,无愧于“东方的雄狮”这个称号,同时,也摆脱了“东亚病夫”这个令中华儿女感到耻辱的称号。
有一次,我随父母去乡下吃饭。在回来的路上,看见两个骑自行车的男青年相向而行,突然,两辆自行车撞了一下,只见一个男青年走下车子,崴起衣袖子,准备和另一个青年大打一场,而另外一个青年和气地走下车来,连忙给那个男青年赔礼道歉,那个崴起衣袖子的男青年见了,气消了一大半,便骑着车子走了。我想,这个赔礼道歉的男青年一定是个品质很高的人,不像那个要打架的男青年一样,就知道动粗。我感到很欣慰,因为我碰到了一个赔礼道歉的男青年,他知道我们中华儿女要齐心协力,使我们的祖国更加团结、更加富强!
1949年新中国的诞生,标志着我国全面进入社会主义革命阶段。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的革命事业和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建国50多年以来的辉煌业绩表明,我们中国有现在这巨大的优越性和旺盛的生命力,证明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个理论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我们全中国人都应该和那个赔礼道歉的年轻人一样团结,只有这样,才能够使祖国从发展性国家变成发达性国家,只有这样,老百姓们才会过 上好日子。现在,由领导的正一步步地把宝岛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想独立成为一个国家。但每一个中国人都不会允许这么做的,我们一定要齐心协力,坚决反,让台湾重新回到祖国妈妈的怀抱里,一起建设我们的和谐家园!使我们的祖国更加繁荣昌盛!
我喜欢作文4
我喜欢我的眼睛。它让我的生活每一天都充满意义,充满神秘感!
我喜欢风,它推着我前进,令我轻松多了,它阻挡我前进,提醒我不要迷失方向。风一吹,衣服上就沾满了树叶。(当然是秋天,春天是不可能发生这些事的)。我喜欢站在风中,感受风在我的身上流动。那时,我浑身都被一种叫做“凉爽”的东西填得满满的。
我喜欢废弃的修正带,把它的零件拆得七零八落,然后再重新组装,这样我就可以体验到事情的简单与难。把它的空壳用来做小玩意儿的收纳盒,是不是听起来很新奇,(其实也没那么新奇)。把它的齿轮用来当飞镖,把它们反着放,只需轻轻一滑,一下子就可以飞数米远,(有些太夸张)。我喜欢废弃的修正带,在我的智慧的大脑下,修正带也可以变废为宝。哈哈!我真是太聪明了。
我喜欢闪电。每当雷雨天时,我总是爱将头探出窗外,但每一次都会被妈妈无情地揪回来。我只能隔着窗纱看在天空中闪过一道道亮光,还有那雄壮的声音,让人有一种无法形容的感觉。我总爱将闪电当成流星,许下我那可爱,天真的'愿望,但我知道那是不会实现的。
又一个雷雨天气,我这一次换了场地,来到了一片空地上,天空中的闪电不断向我袭来,我立下志向,一定要跟闪电一样,一样勇敢,坚强,不退缩。
我喜欢旧的儿时物品,它们每一个都饱含着我许多珍贵的回忆。母亲为我擦泪水的手帕上满是爱和鼓励。参加志愿者活动,得到一张小小的奖。它早已破烂不堪,却还是令我充满了荣誉感……把这些破旧的儿时物品全部翻出来。静静地沉浸在那些有欢笑,有泪水的回忆,也是一种享受。
我喜欢笔。它帮助我记录下一天发生的事,把我一天的烦恼通通赶走。当它一人独自站在偌大的笔筒中时,像一位美丽的少女一样。那时,我便会忍不住多买几支来与它作伴。它们五颜六色,让我的课堂笔记受到老师的表扬,让同学们投来羡慕的目光。
它帮助我完成所有作业,它的外观可能十分普通,但它却也是我生命中不可失去的东西。如果我在读书时,不用笔去勾一勾,画一画,就感觉很不舒服,所以在我的身边随时都有一支笔。我很珍爱每一支笔,他们就像人的心脏是非常重要的。
我喜欢听音乐。音乐那优美的旋律,总是使我陶醉其中,无法自拔。我有一个梦想,长大去考音乐学院,唱自己的歌。我在写作业时都将耳机插在耳朵上,听那些潮流歌曲,它们可以使我写作业,速度增加,心平气和放松下来去写作业,使我的思维开阔起来,不那样死板。听音乐能让我在紧张中平静下来。如果你边听音乐边工作或边做家务,你会惊奇地发现这些事情很轻松,很快就可以完成。
其实。并不是这件事情很简单,而是你的更多精力都停留在了优美的音乐上,音乐对于我来说是一种享受。只需一听音乐,我浑身的细胞都在音乐的浇灌下变得精神饱满,让我整个人一整天都神采奕奕,听音乐真是一件令人愉悦的事!
我喜欢生活中一切事物,我喜欢我每天愉悦的生活。
我喜欢作文5
当闹钟响起,睁开眼睛。铃声响起:会永远/插入心的滴/在另一个世界/晴空布幔拉起……吴青峰清澈的声音弥漫在空气中,阳光是金色黄色的。有15分钟,是开始一天前的难得的空闲的几分钟。闭上眼睛,想象一幅暖风拂柳的美景,让自己陷入优雅的沉思。
15分钟,是人体苏醒的最佳时间。然后,我起床穿上最舒服的纱裙,用纳爱斯橘子味牙膏激起食欲。再用深层洁净洗面奶洗把脸,用冰凉的洗净——带走昨的污浊,开始新的一天。
我愿意我的早餐有果沙拉——人道“早上吃水果是金色”,而香甜的沙拉又最适合我的口味。全麦面包比较健康,巧克力花生酱又为我的最爱,再一碗麦片牛奶,我的早餐便是如此愉悦和欣喜!
然后呢,我去锻炼身体:不知顺序有无颠倒?慢跑时也离不开音乐,而这时我便选择一些纯音乐了,运动时想象身体在发热,这种拼搏、努力的感觉真让我愉快!我的'身体逐渐变轻,好似飞起来一样……
回到家中,沏一杯普洱茶给自己,打开电脑,浏览新闻,和聊天,好不悠闲自在。透过落地窗,可见这繁忙上午的运转,而乱中取逸,闹中取静,我又自有一阵感慨。茶挺苦,我也不时把茶叶当香草嚼一嚼。
不待早高峰结束,我背上我的照相机,《文化苦旅》、MP4、随笔本和一支笔(当然必备手帕纸),骑上单车,出发了。目的地是哪里,我也不知道,我把感觉作为方向标,哪里都是站,走哪里都是路。真真切切地,风拂在我脸上,我惊诧于远山的倩影——于是,驻足欣赏。八点钟的阳光刺目地洒下,笼罩着红墙的紫禁城,我用相机记录下五百年定格的这一幕……
我在北海里采集人们的歌声,人醉鸟啼,鸟恋荫,怎耐这飞鸟蜂蝶争芳华?早晨,如翡翠的绿加着30度的阳光,是混合自然的杰作。我坐在树荫处的长椅上,悉心地用几行诗描写那一滴露水,用几条线勾勒那一道水波。缓缓呼吸,感受大自然的恩赐。
我登上了景山,极目远眺,看到城墙,看到公路,看到远山。我喜欢这种俯看的视角,胸中激起几方豪情!我把红亭柱当作画框,以画师赏名画的心态,鸟瞰紫禁城,不禁更加热爱我的北京!
坐在后海岸某一安静的茶馆,我津津有味地读着《文化苦旅》:莫高窟大门外,有一条河,过河有一溜空地,高高低低建着几座僧人圆寂塔……在颇显沧桑的文字中,仿佛有一股力量把我置于历史的长流之畔,远方余饱含智慧与理性的声音绵绵吐诉出文化灵魂和人生秘谛。而我,心中也早己难耐住想象的步伐……
夕阳渐下,天空有彩虹的颜色。我在什刹海的小码头租一支小舟,不必太大,敞篷的就好,这样便能嗅到晚风的味道。幕降临,我摇桨碧波上,歌声中;再或干脆坐到船头,把脚伸进水中,不去掌舵,任船漂荡。我用写有祝福的纸折一支船,把点燃的蜡烛,载在上边,船随水漂远,只剩一点星光,我在心中许愿:过诗意的生活。
我喜欢作文6
我最喜欢的内容,只要是关于红军的故事,课文作文,因为我喜欢红军那种舍己为人,舍生忘死宁愿自己被敌人的子弹打通自己的胸膛,也不让敌人把自己的同胞,战士们杀死掉的这种不自私的精神。 这个学期,五年级学习的两篇课文就是关于红军打仗的时候走过的路程多么的难,而红军们却是一点不怕当时的经历过,走过的艰难险阻,他们永远勇往直前,停地奔跑着,就像强壮的马儿一样飞快的奔跑着,永不停下来。这两篇关于红军的课文的课题是:一个的课题题目是二十一课,《七律 长律》,另一个课文的课题题是二十二课《彭德怀和他的'大骡子》这两篇课文的题目。
第一篇课文是一首诗歌,这篇课文的意思是以下为解释:红军不怕远征难,不管长征的困难是多么的困难。红军都是不会害怕的。他们长征的时候,翻过五岭山就像一条条小小的细浪,翻过的马蒙山就像一团团,一个个小泥丸从脚下走过去。当我们要是走在上面的话,我敢肯定我们一定会吓个半死。可是当红军走在上面的时候却一点也不害怕,反而红军的脸上还洋溢着开心的笑容。大渡桥上没有象我们现在人这样象轻松的走过去,就像走在地上。不会害怕掉下去。而在这篇课文中大渡桥上不像我们现在的桥,那样的好,让人们有安全感,这个桥上不是现在这样的桥,而是只有几十根铁索横竖在两边的岸上边,让人觉得不舒服,没有一点儿安全感觉。而红军却一点也不退缩,逃跑和害怕,这种不怕长征的艰难险阻的精神不仅值得我们学习而且还值得我们佩服。红军还翻过了被雪盖住的岷山,岷山的血厚的要命,三军竟然过去了,过去之后,红军们开心极了。第二十二是讲红军长征时最为艰苦的历程是过草地。走在前面的部队断粮了可以挖野菜吃,走在后面的什么也吃不到,彭德怀不忍心看到士兵们饿死,彭德怀想杀死自己的坐骑和其它的牲口,来解决燃眉之急,可是彭德怀不忍心下手,但是又不得不这么做,于是他让警卫员过来问:“现在带上我的坐骑,一共还有多少只?警卫员回答:“一共还有六头牲口。好全部集中起来杀掉。饲养员着急了。几个警卫员听了后也围拢过来大声说:"军团长大黑骡子可不能杀呀!"彭德怀平静的对警卫员们说:“部队现在连野菜也吃不上了,就只有杀牲口来解决吃的,或许能让多一些人走出草地”。老饲养员对彭德怀说:“大黑骡子一定要留下它为革命立过功。”
彭德怀拍着老饲养员的肩膀说:“大黑骡子是为革命立过功的,就让他在立最后一次功吧。"
但是大家都不舍得大黑骡子,都没有开枪,十分钟过去了,二十分钟过了,还是没有人开枪。彭德怀生气的说:"副官长,快开枪!你不向它们开枪,我就要向你开枪!”
手提机枪的方副官对准它们,大家闭上了眼睛。枪声响了。
这天晚上,警卫员给彭德怀端来的一碗肉汤,发火道:“我吃不下,端开!”
漫漫征途,再也看不到大黑骡子的身影了。它融进了北上的滚滚铁流融进了宣传鼓动员的竹板里:“身无御寒衣,肚内饥晕倒了爬起来,跟上去,走到宿营地。”
我喜欢作文7
喜欢飘雪,喜欢飘雪的随意和潇洒;喜欢飘雪的生动和浪漫。看到雪,好像回到故乡,回到童年,好像丢掉繁琐,回到简单。又是一年,飘雪依旧。时光似箭催人老,岁月无情青春逝。午后的时候,常常一个人坐在窗下,望窗外风舞竹影,鸟雀低飞,闲云悠悠,远山朦胧;想人生美好,爱情甜美,亲情浓浓,朋友情重;想文学之魅力,品书之恬静;想孤帆远影之乡愁,想往事如烟之伤感;想网络方便快捷,想书香传阅久远。一本书,一杯茶,就这样悠闲地享受闲暇的时光,惬意与美好。
这时,早把身患疾病忘在脑后,把病假当作年假去享受。年纪渐大,经常爱闹些小毛病,虽然有一些痛苦,但淡然看待也以苦为乐,并没有感觉病中有多少烦恼。病床上写写构思好的诗文,校对将要出版付印的书稿,也就忘了输液难熬的时光,反而觉得时间过得很快。同时,又有爱人的陪伴和照顾,医护人员如亲人般的`医治和关照,疾病只是一个时间的概念,屈指可算康复时间,盼望早些痊愈。上班,忙碌成为一种期盼的奢望;遛弯,锻炼成为一种急切的盼望。终于,可以脱掉医院的病服,像重新飞回天空的小鸟一样自由飞翔。一切都过去了,我又恢复了健康。雪又飘来了,我又要飞翔。
读书,写作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思考,探索是我寻觅的精神家园。爱人有时不解地问我:“你为什么喜欢写作?每天思考多累呀,为什么不学学写字画画呢?”我一时回答不上来。然后,自己一遍一遍地反复问自己:我为什么喜欢写作呢?确切地说,是喜欢读与写,应该说,读的多,写的少。写作给我带来多少快乐呢?说不太清楚。但是,读书确确实实给我带来了许多的快乐。最主要的是读书使我修身,使我明理,使我认识真理,认识人生,认识世界,使我成熟。同时,书籍是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在这里我可以与千年前的哲人和诗人沟通,可以与古罗马及近现代哲学家沟通,可以在西方文学大师的文学世界荡漾。古今中外,我可以任意去品读欣赏,流连忘返,乐此不疲。
有了书籍,我的生活有了充实。人生有书相伴,感觉丰富和幸福。关于自己,简直太渺小了。写了点东西,自己满意的少。总想写出贴近生活,关注现实,风格独特高雅,语言如诗,意境深远的作品,但往往是眼高手低,废稿如山,成功之作每天都在构思。深深感到,文学创作如十月怀胎,千辛万苦,一朝分娩,难以预料婴儿的将来。但是,一代一代就这样走了下来,虽然不能保证每一个十月怀胎分娩的婴儿都是优秀,但每个时代各领域都产生许多精英。文学不也是这样吗?能说我们现在文学没有精品吗?这就是文学的魅力吧?也是让我“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真正原因。
岁末,望窗外飘雪,回首盘点一年的风风雨雨,忙碌奔波,有苦有乐。卯兔辞岁,辰龙迎春,新的一年就要来了,每到辞旧迎新的时候,我都有些感动,旧的岁月随风飘散,新的期盼向我们走来,憧憬未来,希望、向往和期盼都在等待,生活一天比一天美好,一天比一天幸福。岁末雪花飘,幸福快乐飘满天。
我喜欢作文8
有时,在街上看见一个有着乌黑的头发,扎一个马尾巴,乌黑的眼睛,白哲的脸庞,玫瑰色的双颊的小朋友时,就会想起那个仿佛是一个俏皮的白雪公主,一露出微笑,总给人一种亲和力的她,就是我的张老师。
那次,是在暑假里我认识了张老师,我去上英语补习班。又换老师了。我心里七上八下的,不知道是那个老师又来教我们,心里想着事,走路也慢了。报完名后,上课铃早就响了。我找到我的教室,慢慢的推门一看,一个年轻活泼的“大姐姐”正站在讲台上,微笑的看着大家,一看到我,马上跑到我面前说:“你是在这个班吗?”我点了点头。“大姐姐”连忙把我拉了进来,一边拉还一边说:“你可真可爱。”一句话说得我美滋滋的,立刻对这个“大姐姐”充满了好感。
“大姐姐”把位置给我安排好后,就开始自我介绍了。“大家好,我是你们的张老师,以后,你们可以叫我张姐姐,也可以叫我张老师,当然,叫我张老师,我会很高兴的,那样我就像跟年轻了几岁。”大家都开心地笑了起来,然后拍着桌子一齐喊:“张姐姐,张姐姐……”这时,张老师脸上明显有几片红晕了。张老师并没有立刻制止我们,而是站在讲台上,任笑着看着大家,等没有声音时又说:“你们尽然已经了解了我,那该我了解你们了。”本以为说完这句话,张老师就会让我们学习,谁知张老师不知从那里拿来一叠纸说:“我现在给大家每人发一张志,在纸上写上你们的名字,年龄,各方面情况,还要写你们喜欢什么样的老师哦!”同学们一接纸,便“唰唰唰”写了起来。这时,我发现张老师又露出那种有亲和力的微笑。
张老师经常说:“现在教学太古板了,我们来边玩边学怎么样?”从此,每次上课都会从一间教室里发出阵阵开朗的笑声和整齐的读书声。有时,我会想,“张老师会不会就是杨红樱阿姨所写的蜜儿呢?”
我不禁喜欢张老师的这些,还有一个最最让我敬佩的。你别看张老师年纪小小,可英语特棒。只要张老师想说英语,一开口,一串串好听流利的'英语穿进你的耳朵,不经让你想学英语,还让你对这一位年纪小的老师刮目相看。如果你让张老师解释他说的是什么时,张老师就会顽皮的一笑说:“不告诉你,你只要把英语学好,就知道我再说什么了。”张老师不仅英语棒,法语、日语都会,现在还在学德语,你也许不信,我以前也不信,可张老师却用这些语言说了一大串这些话,在课余时间,还会教我们写和说。有一次,我问张老师:“张老师,你学这么多语言干什么呢?”这时,张老师用手撑着脑袋说:“因为张老师小时候有一个梦想,就是出国旅行,可是你连那里的语言都不会,又怎样去呢?所以我就努力的学,为了实现这个梦想。”
就在我们对张老师的感情越来越深厚的时候。张老师突然说他要走了,要去重庆教书了,暑假只是在这里是实习的,舍不得我们……说着说着,老师和我们眼里都有泪花了。当时,我瞪大了眼睛看着张老师,仿佛她是骗我的,可是,张老师真的去重庆了。
有时,我正无聊的听老师讲课,脑海里想着,要是张老师教的话,那这堂课会是什么样子呢?
我喜欢作文9
谁的青春里都会遇到这样的一个人吧,一想到他,学校就变得那样可爱,繁重的学业也不再那么让人烦恼,我想和你上同一所大学是我听过的最青春最浪漫的情话。
我的青春里也遇到了这样的一个人,他并不帅性格也很小孩子气,可是可是第一次见他我就移不开自己的眼,就这样莫名其妙的开始了暗恋的道路,我开始明白了有些人的出现是为了让你知道这个世界多么可爱这句话,我高中的班主任非常严格,而且他还是教的数学,我最最讨厌的学科,每次一想到下节课是数学我整个脑仁都要炸了,可是因为我喜欢的他偶尔也会在黑板上去讲题,我又很期待,只要数学课上有他讲题我就会觉得数学课也不再那么难熬了。我最喜欢的是他的字,那么清秀一如其人,有一次我帮老师发作业,他的作业本忘了写名字,可是我依旧一眼就看出来了,待我把作业本给他的时候,他还开玩笑的说:我没写名字你都知道是我啊,看来我的字还是很好分辨的嘛,哈哈我笑笑没有说话,他不知道的是我早已将他的字烂熟于心,因为他的字写得挺好看的所以有不少人让他帮忙写字,我也很想去,可是我又不敢去就让我的朋友帮忙让他写了字就八个大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将它们贴在我的常用笔记本上,每天都会看着它很久很久。
我是一个很胆小的人,我从来不敢明目张胆的和他搭话,但是我们平时又没有什么交集所以我们一学期下来也说不了几句话,可是我却能将我们每次说话的情景,内容谨记于心,我知道我不漂亮,个子也不高,成绩也一般,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们会有更多的交集,我从来不曾将我的心意展露,谁也不曾看出我的'一颦一笑全是为了这个他们看来那么普通的一个同学。
后来我们分班了,索性我和他还是同学,我很高兴,我觉得这是缘分,是上天给我的机会,我在分班的前一天去了理发店留了刘海,放下了头发,看着镜子里那么乖巧的自己,我甚至觉得自己也许拥有了和他说话的资格。就这样我满怀着希望走进了我的新班级,我觉得这个新教室是那么的可爱,大家都自我介绍完了之后我们都坐到了自己的位子上,熟悉自己的新同桌,我的新同桌是一个很好看的姑娘,性格也很随和,我很喜欢她,在聊天的时候我不经意的回头竟然撞上了他的眼光,我的心里像是小鹿在乱撞,我以为我所做的改变是正确得到。后来我发现他经常往这边望,我心里暖暖的,直到后来我们组的另一个女生告诉我:哎,你知道吗?CX喜欢WT啊!不是吧?真的吗?当然了,我骗你干什么,他亲口承认的我喘着粗气才遏制住自己的眼泪不涌出来,我还是不敢相信,我以为他终于开始注意到我了,我以为我们也许可以不只是同学,可是这一切都是我自己自作多情,结果到头来他喜欢的是我同桌,而我只是他眼里一个过得去的背景板,我眼里的世界就那么大点,一疼就是全世界啊,我觉得我眼前的世界再也不可爱,我的心意在我的心里沉淀着沉淀着,终于消磨尽了我所有的勇气与自尊。
直到毕业都没有人知道我的那场无疾而终的暗恋,青春里我 总以为有美好的未来,和喜欢的人周游全世界,后来我才明白这个并不是未来,这是我青春里最荒唐的念想,青春的我们单纯的像一张白纸,而在青春里受过的伤就像白纸上的一条黑线,即便我的青春是以这种方式留下它来过的痕迹,我依旧庆幸自己有过那么无知的岁月。
我喜欢作文10
上古的洪钟敲响,万物的诞辰时刻。创世者给予了每一种事物独特的美与淋漓隽永的艺术感,苍穹的圣明一一勾画出些许令人深思的意义,越出外表那本质的理性,耐人寻味与思索。我深深喜欢着那些意味深长而表面又涩黯普通的事物啊……
我喜爱落叶。每当秋来时,一片片黄叶,和着清瘦的日光,缓缓地飘落下来,他们枯槁的双手,早已抓不住母亲的枝条了,只能无奈地打着旋儿坠于地上。母树也微微地颤着,哭得凄怆。瑟秋残忍地毁坏了最后一丝生机,还不知足,又扯坏了落叶。落叶痛苦地惨叫着,心里,却一味惦念着母亲——那可敬的母亲啊,我们这些不孝子孙能为其做些什么,为其效些忠心……他们毅然叶落归根,为母亲增添些许肥料,嘴角浮起坦然的笑。那么开心,有又那么伤感……
我喜爱迎春。春姑娘还没有到来,迎春就殷勤地张结着了,开出几朵淡黄,在寒冬腊月里构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她顶着寒风,冒着“飞絮”,勉强睁大眼睛,睫毛上就又结出了霜。刚努力挺起腰,一阵风吹过后又被掀翻了,只能别扭地曲着腰蜷成一团。突然,风停止了怒吼,雪也停了。迎春直起了腰板——果然,妩媚的春来了。她的同伴一个个正揉着惺忪的双眼站了起来。霎时,三月的春醒了。桃花绚丽的舞姿,杏花含羞的骨朵,牡丹热烈的绽放……迎春一看,百花齐放,自己俨然成了“透明花”,于是,她快步躲入丛中,柔情淡雅地望着春淡淡的笑……、
我喜欢着大树。我喜欢傲然屹立的松柏,喜欢婀娜柔美的柳树。我总是不能自抑地去喜爱那些古老的不知名的大树。摸着那粗糙的树皮,总会莫名地涌起创始者的沧桑与庄严,总会浮出那具有威慑力的声音,教诲着人类的`愚昧和无知,怂恿着我们的心灵吐出荒谬与虚假,并注入新的好的自然的气息,帮助我们去更好的面对生活。它们,是自然,是灵魂最忠实的庇护所与归宿,自然,所培养出的,是芳馨与净土的味道,是滚滚春雷交织着三月春雨,在自然的拥抱中碰撞,飞溅,是最好的重拾人性,洗涤人心的地方。来吧,亲近自然吧,那一刻,你的心,一定没有杂念,被最纯正的气息塞满了。
我还喜欢着海市。海——市?!很多人都会厌恶地摇摇头。没错,海市是虚假的,蛊惑人心的地方。曾经,有无数患难的人,怀着最后一丝希望,揣着一颗虔诚的心,喝尽了最后一滴水,淌尽了最后一滴汗,终于倒在了沙子上,离开了人世。临死前,还捧着一丝可笑的愿望,做着一个虚假的梦,渴望去那个不可即的地方。很多人都憎恶这那海市。可海市是无辜的,是清白的,只有人的无知加速了自己的死亡。天边那海市,露着虚假的微笑,拉拢着人们向死神的镰刀靠近。在死亡面前,人们愚昧的大胆与求生的本能麻痹了思想,掩住了双眼,使其丧命。在死亡与重生之间,我们要冷静下来,认真思考并推敲,不要被“糖衣炸弹”所击倒,要揭开事物的真面目,不要只看外表,要追求本质与真实。
我喜欢生活中一切能带给我启发的事物,而且深深地喜欢着那些事物带给我的启发!这些启发能减少我的幼稚与愚昧,增长我对社会的见解与认识,使我的生命之花开得更艳丽芬芳!
我喜欢作文11
林俊杰是我心中的“歌坛天王”,我十分喜欢林俊杰唱的歌曲,在河边散步,嘴里都会哼着他的歌。其实开始只是单纯地喜欢他的嗓音,喜欢他的音乐,喜欢他的舞步,后来不知不觉中却喜欢上了这个有着浅浅酒窝,阳光笑容可爱又帅气的人。朋友们说JJ不帅,但很可爱。可是我觉得他就是很帅,他的才气,他的音乐,他,都是最帅,最优秀的。
喜欢JJ,他的声音不是过于温柔的声线,也不是那么沙哑的感觉,总感觉那轻微的颤抖。细微的颤抖是心灵的瓦解,绝对有别于轰轰烈烈的破坏,让你沉不下去也飘不起来,只想随着他轻轻哼唱??林俊杰的许多歌都以稍慢为主,带给人们一种忧郁、悲伤,在尾声又加快了速度,给人们带来了一种希望,让大家在听完后回味长久,意味深长,情不自禁地想再听,体会这似乎如同人生一般的歌,可能这就是林俊杰成功的秘诀之一喜欢听jj的音乐,干净,透明,清澈,不惨有一点杂质。不论是曲调清新的《江南》,还是旋律优美的 一千年以后。不论是具有霸王气势的曹操,还是韵味十足的醉赤壁。这个降落人间人间的音乐天使,用自己对音乐的执着及热爱,为我们谱写了一曲又一曲的动人旋律。他的音乐像一块磁铁,深深吸引着我。他的音乐,让我聆听他的快乐与悲伤,幸福与忧愁。他的音乐中每一个跳动的音符,都让我感到美享受,幸福的体验,快乐的心情,忧伤的滋味,青春的疼痛。喜欢静静坐着,一首接一首地听着他的歌,让内心无比的宁静和平和。因为他的音乐,用旋律为我们唱出青春里那些唯美而零碎的断章。
有人说,JJ像一杯冬日里的暖茶,给人最心动的温暖。是的,他的干净的嗓音,动人的旋律都深深温暖过我们的.心。但是,它带给我们的温暖不仅只在歌声中。我清楚的记得,在一次签售会上,一位歌迷的母亲拿着盗版的CD来找JJ签名,母亲知道孩子喜欢JJ的歌,可是因为家里经济不好,只能买便宜的盗版CD。JJ了解情况之后,不仅未他签了名,还把自己随身携带的钱都给这位母亲。告诉这位母亲,要让他的孩子努力学习。JJ这位音乐天使,也有着天使一样善良的心。我也知道,当汶川大地震发生后,JJ创作了爱与希望 这首歌曲。当爱与希望投射炙热的太阳,昨日泪光会随时间都蒸发,别轻易放弃明天,要许更多愿望,装满了勇气,就更有力量。JJ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在鼓励着灾区的人民,用音乐表达了对灾区人民的祝福和希望。我还知道,他,为歌迷们写歌准备了5年;他,在演唱会上用最真诚的泪水来答谢自己的歌迷;他,在签唱会上每签一张cd都会说一身谢谢;他,会不及报酬去帮助一个莫不相识的人。他,在娱乐圈这个纷繁的世界,依然保持着对歌迷的感恩和自己内心最纯洁的善良与热情。
JJ,这个单眼皮有着可爱酒窝,练笑容都弥漫着沁人心脾的清爽的男生。这个对音乐始终有着简简单单执着和热情,用心做音乐的男生,这个善良,感恩的男生,用自己的独特魅力在梦想的道路上创出自己的一片天空。
我喜欢作文12
在我身边有那样一双眼,虽然平淡无奇,却给了我阳光般的温暖。虽然严肃认真,却给了我无尽的关爱。虽然严谨冷酷,却给了我前进的方向。让我懂得了许多人生真谛。这就是爸爸的那双眼睛。
我喜欢爸爸的那双眼!爸爸的眼睛特别有神,一双黑汪汪的大眼睛。那双眼睛又明亮又深邃!
有一次,学校放五一长假。三天我都玩疯了!可是呢,谁能想到开学第一天我就睡过了头。我这人最怕迟到了啊!心里很是纠结,我现在走路去学校肯定来不及了,怎么办啊?哦!对了,没事没事还有老爸呢。我老爸一个顶三没事不怕的。心里暗自自喜,可以让老爸开车送我上学啊!我悬着的心稍稍落了地。我快跑到爸爸房门前,像打鼓一般使劲的敲门,门终于开了,希望也向我开来。可是……老爸揉了揉睡意还在的眼睛对我眨了又眨,我能看的出来他好累好困。我小声又急切的说:“老爸快,快送我去学校,我快迟到了啊!”老爸很不情愿的看看我,我都快急哭了啊。对我说:“你自己打车吧,爸爸给你钱,爸爸可累啊,快点拿书包走啊!”我一听,脑子一片空白。顿时气不打一出来,大声说道:“老爸我来不及了啊”妈妈迷迷糊糊的小声说道:“可欣,你爸爸今天早上才回来的,他昨天公司有事忙得很啊”。我什么都没再说,气呼呼的拿起书包就跑。我边跑边心里嘀咕:“为啥啊,哼,老爸不帮我,一点都不担心我会被老师吵啊……”
中午我气呼呼地回到家,心里又喜又气。庆幸自己没有迟到。可是心里可不爽,老爸不帮我!老爸好像还是很疲惫的样子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好像早上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淡定”的滴流着电视机,我回到房间换好衣服,出来习惯的坐在老爸身边休息。老爸一本正经的问道:“可欣,今天早上没迟到吧?”我爱理不理的点了点头,心里却嘀咕:“托你的洪福没有”。心里真是不爽啊,爸爸不帮我。
两分钟后老爸问我:“可欣,今天晚上想吃什么菜啊?爸爸今天在家陪你,说吧”我随口一说:“随便!”可是我好没有出息的看看爸爸,爸爸满眼都闪烁着慈祥的目光。我,我,我心软了。我顿时愣了一下,哎,算了,爸爸每天起早贪黑的,好辛苦的,我心里一酸,对爸爸开心一笑,调皮地说:“我不要好的,就要吃酸辣土豆丝!呵呵,要求不高吧老爸?”老爸大笑说:“哈哈,你就这点出息啊,你也太好养了吧,啊?”哈哈,我们父女俩顿时笑声一片啊!我隐约看见爸爸的`眼里泪花在一直忍着,心里对爸爸说:“爸爸,我爱你!”
晚上回家,一桌子的好菜好饭等着我。我们一家子和睦融融的吃着说着笑着,原来爸爸今天早上不送我是故意的,是想锻炼我考验我。还对我说今天早上他用眼睛告诉我了,叫我自己想办法。呵呵,好狡猾啊!
我喜欢这样的爸爸,我喜欢一本正经的爸爸,我喜欢“狡猾”的爸爸,我喜欢爸爸会用眼睛教我东西的聪明才智。我喜欢爸爸的眼。一双充满智慧,充满阳光的眼,充满关爱的眼!这就是爸爸的眼,我喜欢爸爸的眼!
我喜欢作文13
我真的很幸运。这一学期刚开学就遇到了一位既关心我们,又很有耐心,讲课水平高,却从不生气的好老师。我非常喜欢她。
她总是微笑着,微笑里透出对我们的友好。她丰满而隆起的苹果肌泛着红润的光泽,舒心的眉下一副眼镜,给温润雅致的她添上博学的符号。她的头发总是被校园的微风吹乱,但掩不住她细心编过的痕迹。她的衣着很朴素,从没见过她穿裙子的样子,但这也挡不住她那婀娜身姿带给我的美好。这个美丽的女人,是我最敬爱的英语老师苏项层老师。
我那亲切的英语老师总是十分关心我们。刚刚开学,各班英语都组织测试。放松了两个月的我们紧张万分,担心自己的成绩会一落千丈。测完试,发放完试卷,我们看着自己的错题,试卷虽没有打分,但还是让我们紧张至极地看着。担心之情要溢出胸口:她会怎么批评我们呢?我们该怎么办呢?我好慌啊!她会不会很凶?在我们慌乱的目光下,只见她缓步走上讲台,对我们说:“同学们,今天我们不讲卷子,我们定目标。”心中紧绷着一根弦的我们仿佛吃了一颗定心丸,马上就放松了许多。她紧接着说:“但是,同学们,我让你们定目标可不是让你们放松,而是需要我们一起分析问题,制定计划。”就这样,在别的班还在为卷子分数苦恼的时候,我们班同学已经开始定计划了。下课前两分钟,老师突然严肃起来,对我们神秘兮兮的说:“其实,我给你们的卷子打了分数了,就在卷子的最下面。”我立刻翻出卷子,在下方找啊,终于发现了好小的字,卷子正下方几个小如针尖的数字被小心翼翼地写在纸上,生怕被别人发现似的。“我为了顾及你们的面子,才写得这么小。可别告诉别人啊。”她笑了,我们也笑了。
多么不一样的老师啊!第一次遇到会主动关心同学情面的老师,我真是很喜欢她。
我们的英语老师讲课十分讲求方法,让知识变得清晰易懂。她有一次讲present其中的三个含义(礼物、现在、呈现),她随口一个句子Ipresentyouapresentatpresent。(现在我送你一件礼物)让我们豁然开朗。她也很有耐心,有一次我问她lielay的相关问题,她不仅细心地为我讲解,甚至还直接在桌子上用粉笔写下来,又告诉了我记忆的方法。
这是多么令人愉快的事儿啊!这是多么尽职尽责、有耐心的老师啊!我真是很喜欢她!
我的英语老师对我们特别温柔,却又激励着我们不断努力。一周学习过去,又一次考试,我们考得不好,最高分与别班差了七分。我感觉无颜面对她的良苦用心与辛勤付出,她却笑着说:“我们考得不好。而这正好暴露咱们英语学习的'问题,及早发现问题,比晚发现好。这份题其实很难,我觉得同学们已经很不简单了,我来把问题分析一下,咱们一起发现问题一起解决,我相信你们一定可以做到。”我们沉默了,我的眼睛甚至起雾了,她真温柔,像一泓水一样平静而无波澜,可是,为什么这泓水能留住人心,让人暗暗的感动,让人努力呢?
她的身上有股奋而向上向前的劲儿,看似柔软却坚毅。让我为之感到振奋,我真的很喜欢她。
我喜欢我的英语老师,喜欢她的爱与体贴,喜欢她的教学有方与耐心,喜欢她温柔中给人奋进力量的教诲。
我喜欢我的英语老师,我真的很喜欢她!
我喜欢作文14
我喜欢去的地方就是我们家楼下的大院。虽然我们的大院不像世纪花园、时代名都等高档小区那么大、那么精致、华丽,我们的房子不像高档小区的房子那么时尚和新颖,但是在我心目中,我们的大院是最美的,她的美,胜过我见过的所有的高档小区。
大院最大的特点就是树多。有高耸挺拔的杨树,有一道秋天树叶火红火红的五角枫,有在春天被花压弯树枝的樱花树,还有在秋天硕果累累的苹果树大院里的树,真是数也数不清。只要你在夏天一跨进大院的门,就会发现一大片绿色,那都是树叶。在大院里要比其他地方凉快得多。尽管气温比较高,但是还是有人在锻炼身体,在打篮球,在做运动。雨后,地里会钻出很多蚯蚓,有些小伙伴就会趁着这个时候来抓几只蚯蚓玩玩。今年的一次雨后,大院的土地里长出了许多小树苗,看起来还要和身边比五层楼还高的杨树比比高矮,比比粗细。看起来有点不自量力,但是勇气可嘉!
大院里的鸟也很多,有麻雀、灰喜鹊、啄木鸟、还有两只叫不上名字来的鸟儿,住在一个小树洞里,以前有一位伯伯经常在大院里架起相机,专门拍那两只鸟。在大院里灰喜鹊开大会的时候,一大群灰喜鹊停在树上,叽叽喳喳,声音很响。差不多两个地方相距一百米都能听得很清楚。大会结束后,灰喜鹊们散去。你会发现在地面上有白花花的一大片,啊,这是
大院是我和同伴嬉戏的乐园。大院里有棵丁香树,它有很多的枝丫很适合我们爬,所以它经常被我和大院里的小伙伴们当做瞭望塔,我们经常爬上去看看远处的情况,那棵树也是我们小孩们最喜欢的树。大院还是一个玩游戏的好地方,如果玩捉迷藏,那么找人的那个小伙伴就要麻烦一点了,我们当中有些可能躲在树上,有些藏在楼道里,还有些躲在灌木后面;厉害的就跟在找人的'那位仁兄后面真是太有意思了。
在大院里骑自行车是一种最好玩的活动,我们有可能是举办一场自行车赛,有可能就是围着大院骑自行车绕几圈,你在大院里的速度想多快就多快,前提是不要撞到人,不然这快乐就会结束了。我们经常是三五个成群,在大院里利用发达的交通路线来互相追赶,这都是很安全的,因为追一个人也不会追太长时间。
大院的房子虽然看起来非常老旧,但是这个大院存放着我童年美好的回忆:当我拥有狗狗的时候,我们带着狗狗出去散步,狗狗一会儿跑前一会儿又溜到后面去,仿佛对这一切都很好奇;雨刚停的时候我和妈妈下去散步,我用雨伞打被雨水压弯的树枝,妈妈就被落下来的水淋成了落汤鸡。我在前面笑着跑,妈妈在后面追;晚上,我和大院里的小伙伴们骑着自行车一圈又一圈围着大院绕这些回忆是我童年里最美好的时刻,也给我留下了对大院永远不可抹去的记忆。
每天早晨,在我从大院出去上学的路上,总是能看到在路上散步的老人们,在篮球场健身的上班族,在健身器材处打太极拳、练太极剑的奶奶,在树下唱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歌的奶奶们这个大院是非常和谐的。到了晚上,一大帮奶奶戴上草帽,拿起扇子跟着音乐跳起了舞,只要天气不错,每天晚上都会有一大帮奶奶在篮球场上跟着节拍跳舞。每到这个时候,大院里的小伙伴们就都出来了,我们又能在一块玩了。
我喜欢去大院,在那里我能感受到童年的快乐,能感受到生活的美好。我认为大院就是一个世外桃源。
我喜欢作文15
——仁元
屋外杨柳呈现一派青翠欲滴的色彩,柳枝迎风飘舞。两只黄鹂在柳枝间相互追逐,唱出了悦耳的歌声。唐代诗人杜甫给逗乐了,于是他在成都浣花溪草堂闲居时,描写了草堂门前浣花溪边的春景,就有了“两只黄鹂鸣翠柳”这一有声有色的诗句。在这样的心情中,看到了如此美景,体现诗人海阔天空的心情,向往美好生活的感情!孩子触景生情,吟诵古典绝句间,展开了联想的翅膀,又能返璞归真贴近生活。
——题记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栖息在我家阳台一角晾衣杆上的小鸟儿——“黄鹂”。它从头到脚一身黄色的羽毛着实令人惊奇!毛绒绒的羽毛下面,缩着两个小灰爪子,一双小眼睛炯炯有神的东望西望,好像在说:我非常乐意生存环境呢!
黄鹂身体颜色金黄色,自眼部至头后黑色,嘴呈淡红色。你看,一双小眼睛像两粒黑色的珍珠镶嵌在那小小的头里,一眨一眨的,似乎诉说:“不要伤害鸟类了!”吃食的时候,黄鹂鸟轻轻跳到食物旁边,啄一次食物,扬一次脖子据大人们讲,这黄鹂鸟人工是不容易饲养的。
黄鹂鸟儿玩耍时,小灰爪子从那黄色的羽毛里伸了出来,上下翻腾,边跳边叫,好像在领着大家做体操呢!“我是黄鹂鸟歌声多美妙,唤醒大森林一起做早操。一二三四,二二三四……”灰色的爪子在黄色羽毛的衬托下更加突出了黄鹂的美丽。呵呵,真是太可爱了!
每当夜幕到来时,黄鹂鸟儿就飞到阳台上晾衣杆上,休息时,它把金黄色的毛绒绒的身子卷成一个圆球,静静的站在一个地方一动不动,只有脑袋不时的在那里转来转去。这个时候,你就会看到一个“小毛球”立在杆子上,要不告诉你,真不知道那是小鸟儿在睡觉呢!
黄鹂鸟伴着宿露啼叫,声音月儿动听,每天凌晨天一亮,就“叽叽喳喳”的把我们也叫起来,好像在说“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呢!其实,只要我们细心观察,就会发现每一个动物都有它的特点和可爱之处,它们都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我们可要保护动物和它们和谐相处呀!
妈妈后记:这是孩子老师布置的.半命题作文,孩子们动笔之前已选好了自己最熟悉、最喜欢的小动物的名称填写在我最喜欢的小动物——破折号后的横线上,然后,在仔细观察的基础上,抓住要描写的小动物的外形、活动以及生活习性等不同的特点,有选择、有重点、有条理地加以描摹,采用生动活泼的语言把这种动物介绍给读者。
从老师在课堂创设情境、发散思维、不厌其烦地引导,孩子基本上把握住了具体应注意的以下两个方面:
一、孩子在描摹小动物外形时,已经能够侧重于静态描写,在对活动情况描写时,侧重于动态描写。按照从静态到动态的顺序,有条理、有层次地观察和描写,能把小动物写得清楚、细致、生动。
二、要把喜欢之情写进作文里。形象生动活泼地、比较具体地描写了小动物的样子、外形,并且能够把自己的情感融入其间;也能够用简洁的语句直抒感情,表达自己与小动物之间的喜怒哀乐;有的时候,孩子还能够根据情节或写作需要把这两种方法交替使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