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我的好朋友
我的好朋友1
“汪汪!汪!”
“好好好!抱一下!”
"汪汪!”
……
每当我跨进姥姥家的大门,那只叫“点点”的小黑狗便兴冲冲地奔来迎接我,让我抱抱它,摸摸它的头。
它之所以叫“点点”,因为它才一点点,很小,只有28厘米长。而它似乎也很喜欢这个昵称,只要听到“点点”两个字,它都会摇头摆尾地跑来。
点点是一只短毛犬。它的耳朵特别灵巧,短短的,下垂着;在细细的眉毛下,一双葡萄似的大眼睛警惕地看着周围,以防有“不速之客”——其他小动物抢走它的食物;一个三角形的鼻子下方,有一张长长的嘴,好像让它一下子变成了狼相;它腹部的毛是雪白色的,而背部与四肢的毛是黑的,好像是一个穿白衬衣,黑西服的绅士;在身体最后面,有一个蓬松的,上翘的小尾巴,要不是它,点点就成狼了。
点点很机灵聪明。那是在去年冬天,点点很无聊,无意中发现在我的课桌上有一个毛线团。它努力地往上爬,试图爬上去,可一次又一次地摔下来。怎么办?它灵机一动,先把我找到,然后在我面前狂叫。我以为发生了什么事,就让它带路。它把我带到书桌前,我以为它的目的是让我好好学习,便摸摸它的头,坐下来,准备打开本下写作业。没想到刚坐稳,它一个箭步冲上来,从我脚上跳到膝盖上,又爬到我身后,揪着我后面的衣服往上爬,踏着我的头,跳到了书桌上,叼起了小毛线团,又按“原路”返回地面,转过身来朝我叫了两声,好像在说:“谢谢!”便叼着线团跑了。好聪明的点点!
点点母性十足。去年初秋,随着四句稚嫩的“汪汪”声,点点生下了四只小狗崽——它做母亲了!做了母亲的点点,不像我的朋友了,反倒似我的敌人,不准许我靠近它的宝宝半步。这天,我回来时,发现小狗崽与点点都不见了!我找遍了每个屋子,连根狗毛都没看见,不禁有些伤感,心里空洞极了:多年的好朋友离奇失踪了。
我低下头,出了门,漫无目的地走着,想着点点的可爱模样,又想着小狗崽们娇滴滴的声音,仿佛这声音就在耳边,我已经听到……我抱着说不出的'惊喜猛地抬起头来,却什么也没看见。头一次又一次地抬起又低下,表情一次又一次地由喜悦化成沮丧,失落甚至茫然……
这时,从远处隐隐约约又传来了一阵混乱的“汪汪”声。我没寄托太大希望,认为这又是一场泡影。我无任何表情地又抬起头——还是什么都没有!我正准备低头,一想:这声音好像是真的!我仔细一听:有雄浑的声音,像是只大狗;有一片轻柔的声音,好像是一群小狗……难道是……点点与小狗崽?我立即循声追去,一口气跑到河岸边。我一瞧:哇!真是点点他们……我兴奋极了,连忙招呼它回家吃肉骨头。它一看,就带着它们那一队回家了。好棒的母亲!
点点它不仅是一个称职的好母亲,也是我的好伙伴,更是我生活的小帮手。每当我无聊时,它都陪我玩;每当我写作业时,它都安安静静地呆在一旁;每当我出去有事时,它都认认真真地看着门……
总之,他是我最要好的,最忠实的朋友。
我的好朋友2
我的好朋友实在太多了,有欣欣、毛毛、婷婷……但是我最喜欢、最崇拜、最心服口服的是我的好朋友——欣欣。瞧,她那白玉般皎洁的面庞显出一副从容的态度和大方的气派,黑亮的眼睛不可捉摸地灼灼闪烁,溜溜的弯眉毛挂在额下,一只俊俏的鼻子显出文静、温柔的神态。薄薄的小嘴唇因为忍住笑而紧闭着。可她的性格却与长相完全不同,很有一种男子的气概。我和她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也是同班同学。一起做算术,一起温习功课,一起读课文,一起玩耍。虽然我们关系非常好,,在一个英语班上课,还是同班同学。但有一次我和欣欣因为一件小事搞得不愉快,发生了矛盾。事情就发生在那天上英语课。我们的英语班和其它英语班有着不同。只要答对一个问题就可以加一分,画成一个三角,就可以得到一颗星星,七颗星星换一个头饰。一节课谁的星星最多谁就是班长或者组长,同学们为了当班长、组长、得到老师的奖品。上课积极踊跃的发言。我和欣欣也不例外,因为我们是同桌竞争力就个更大了。有一次英语课。我正在听讲,无意中发现欣欣用左手捂着书,右手在书上画呀画,我就感觉有点不对劲。心想:欣欣在多加分?在写家庭作业?我带着一大堆问题问欣欣,“欣欣,你在干什么呀?”欣欣摇了摇头说:“没干什么!”可我仔细一看欣欣的书,欣欣的.分数由四个三角一下子变成了五个三角。“怎么回事?欣欣多加分了?不会呀,欣欣不是那种弄虚作假的人。”可我又想起别人给我说的一句话:再好的人遇见自己想要的东西,都会不惜一切代价去得到它。“对,欣欣就是多加分了。”生气的我大声说:“欣欣你为什么多加分了?”“我没有!”“有,你就是多加了,我明明看见你从四个三角变成五个三角的!看你还怎么抵赖!”“我根本就没有多加!”欣欣为自己辩解。┈┈就这样我们争吵不休,下半节课都没有好好听讲而就是为一个小小的分数。下课了,我们都没有理对方。回到家,我冷静的想了一想。感到自己确实也有不对的地方。万一是自己记错了欣欣的分数了呢。再一个,别人的分数别人会很清楚,我怎么能比别人还清楚呢!想到这里,我感到错怪了欣欣,就打算给欣欣写一封信,请求原谅。我在信中提到:欣欣,如果一个小小的分数能冲断友谊,那我情愿不要那小小的一分。我觉的同学、朋友之间不应该因为一些小事斤斤计较,我今天确实有点失态,因为一个小小的分数纠缠不清,确实不该我对你说声对不起!望今后不在因小事再计较。欣欣回信中说:不管时间如何流失,它带不走我们的记忆在我们记忆深处,有一方净土,那里放着比此的怀念与信任。其实纠纷并不是一个人的错,两个人都有错,没关系!就这样我们的纠纷解决了,我们俩以后再也不会因为一点小事斤斤计较了。会友谊长存的!我和欣欣是永远的好朋友!
我的好朋友3
书是我童年的伙伴,我很爱读书,因为书让我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书是我生活中的“精神食粮”,我每天都要去“品尝”它。
小时候,妈妈总是在睡觉前给我读故事,为的是给我那白纸般单纯的大脑涂上绚丽的色彩,从而变得更加丰富和充满智慧。《诚实的孩子》让我懂得为人要诚实守信;《渔夫和他的妻子》让我懂得做人不能贪得无厌,不能企盼不劳而获。
上了小学,我渐渐学会了查字典,一口气读完了好多绘本和童话书。记得有一次,我早早地起了床就呆在书房看书,我看的是《爱的教育》,我沉浸在书的海洋中,被故事情节深深吸引。吃午饭的时间到了,妈妈大声呼唤我,可我都没听见。当我读到主人公因踩到垃圾而摔倒在地时,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突然的笑声吓得妈妈一下子没拿住手上的苹果,掉在了地上直接滚到我身边,这下我笑得更起劲了。妈妈见我看得那么着迷,无奈地摇摇头,给我端来饭菜放在书桌上。一阵美味的饭菜香味飘过,我不动,第二阵香味又扑鼻而来,好像诚心要跟我赛毅力。我的肚子开始不争气了,咕咕直叫,我实在抵挡不住美食的诱惑了,可又舍不得放下书,便用左手拿起勺子想吃点东西,眼睛还紧盯着书本,刚把饭菜递到嘴边,看到书中主人公没做作业被老师发现了,一紧张,饭菜就掉在了地上。生怕妈妈发现要责骂,手忙脚乱捡起来扔进垃圾桶。想想喝汤不用勺子不会影响看书,就直接端起碗喝了起来。这时我又看到了主人公因玩火把谷仓给点着了,一激动汤碗就滑出了手“噗通”掉在了地上,奇怪,汤怎么没洒呢?一看,原来不知不觉我已经把汤喝干了。哎!那时候,这种将饭菜掉地上,把汤喂进鼻子的事我可真没少干。
到了三四年级,我认识的字更多了,读书的范围就更广了。记得有一次,我正在看《窗边的小豆豆》,我突然就对“开卷有益”这个词特别好奇,就跑去问爸爸对这个词是怎么理解的。记得爸爸当时是这样对我说的:任何书,只要抱着一个正确的态度去读,都是有益的。好的书,用积极的'态度去读,吸收精华;不好的书,用批判的眼光去读,吸取教训。这一点,始终让我铭记在心。
最近,我又喜欢上了散文,比如朱自清的《匆匆》,书中美景常让我浮想联翩。其中《白水漈》是我最喜欢的,记得书中有一段是这样写的:“水到哪里,无可凭依,凌虚飞下,便扯得又薄又细了。当那空处,最是奇迹。白光嬗为飞烟,已是影子,有时却连影子也不见。”这一刻,我仿佛身临其境。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人类的营养品。”是呀!书能带给我快乐,书能带给我知识。所以,我爱读书,我以书为友。
我的好朋友4
我有一位最亲的好朋友。他对人和蔼可亲、又有礼貌。所以我们俩成为了朋友。
自从有了他,我的心情才从黑暗走向光明。每当我哀声叹气时候,是他在安慰我;每当我有不会的问题的时候,他总是耐心的教我;每当我犯了错误的时候,是他在教导我、教育我;每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他总是伸手帮助我。在生活上他是我的老师。
我交过许许多多的朋友,但是都没有一个像他这样的帮助我、教导我。他们在表面上像是我的朋友,可实际却做了许多对不起我的事,没有一个人像他这样心胸宽广、和蔼可亲、乐于助人。学习上我有许多不会的,他都耐心的教我。要是别人绝不会帮助我,只会撒手不管。根本没有什么帮助同学、帮助朋友的观念。
开始我以为,他也像其他的朋友一样,只不过是有名无实的朋友,但是通过一件事我彻底改变了对他的看法:那天数学老师布置了一项课堂作业,要求做完才放学。大家像往常一样,从抽屉拿出本子和笔,只有我还没有拿出来,为什么呢?因为我的笔不翼而飞了。大家都开始写了,而我却还没有写。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急又有什么办法呢?借,这是唯一的办法,我左借右借都是一句话:“不借。”怎么办呢?没办法只好向班长江亿华借了。可惜他只有一杆笔。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向他借了,我本以为他不会借的,但事实出乎我的意料,他借给我了。假如他不解那么我就不能回家了。所以我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但是我还是有一点遗憾,不能早点教他这个朋友。
他在我的眼中简直就是良师益友。一但我有一题不会做他就会教我。
他不仅会帮助人,还会分享。
他有好玩的他都给我玩,他有好看的都给我看……总之我交他这个朋友是交对了。
我们在生活上是朋友,但是在学习上是对手。
每到我们学习的`时候,我们总是你追我赶。考试不是他好就是我好。
他十分聪明机智、乐于助人。
说他聪明机智是因为在试卷上我看不出的漏洞,他看得出。我不知道的他知道。尤其是英语,他知道翻译,我不知道。说他乐于助人嘛!就是那天我们大扫除,我和江亿华去一号微机室打扫卫生,在打扫完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我随身带的笔记本不见了。我急得跳了起来,在机房里找来找去都找不见。我急得快哭了,只好去求助他,他听了后,安慰道:“别着急,我会找到的。”说着,他丢下手中的活。去帮我找。过了一会他找到了,他说:“以后,注意点。”我感激的点点头。
和你一同笑过的人,你可能把他忘掉;但是和你一同哭过的人,你却永远不忘。
他叫蒋泽鑫,是我无话不谈的朋友,是我最亲的朋友。
我的好朋友5
我有一个好朋友!我们是在五年级的时候认识的,她那是刚刚才转到我们学校来。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她那短短的头发,圆圆脸。给人一种很可爱的样子,她笑起来的时候脸上就会出现两个可爱的小酒窝。一见她我就觉得她一定很活泼。她被来势安排在我的做为边上。
我很主动的过去问她叫什么名字?她对我笑了笑,说:"我叫王雯倩,你呢?""周瑜春晓""很高兴认识你!说着她伸出手。我也伸出手,说:"我也很高兴认识你!我对她来了一个笑容。从此以后,我和她的关系很好,每次上课的时候我们都认真听讲。从来不说话。到了下课,她总是拉着我到外面去玩。他的学习很好,有时我遇到不会的题目她总是会细心的教我。每次放学,我们都一起走。每次有同学找她玩,她都会问我去不去有一次,我不想去,她就对要她去的.人说:"不去了,不去了,走!我们回家吧!"后来有些人邀她出来玩,都要问我去不去。后来有一次事情使我非常感动,如果想知道就继续往下看吧!
有一次,我打电话去邀她出来玩,她不在家,去她弟弟家了,我就只好一个人来到了公园。才玩了十分钟,突然就下起雨来了。好多人看到都纷纷回家了,因为我家离这比较远,这又是南区。我就冒着雨,跑到了附近的亭子里面避雨。一边擦着衣服,一边自我安慰的说:"不要紧的,这雨一会儿就会停的。我就坐在亭子里望着周围,希望雨快点停下来。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雨还是没有停下了。而是越下越大,这下我可急坏了。在这直蹦乱跳的。突然,在远方朦朦胧胧的地方。出现了一个身影,她越来越近,一看,原来就是王倩雯呀!!她走过来,说:"春晓,我送你回家吧!"我点了点头。她撑起伞,我们慢慢地走着。应为伞比较小,打不下我们两个人,我想:她应还是往自己那边打,应为她身体不好,很容易生病。可是她却没有,反而往我这打。我看这他的肩膀都被雨淋湿了,我就把伞往那边推,说:"没关系的,你身体不好。往你那边多打点吧!"她笑了笑说:"没关系的,我身体好着呢!来你打。!听来这话我好感动哦!快到中区地时候,我对她说:"你回去吧!我自己跑回去就可以了""不用了,我把伞给你,我跑回去。"我正要说话地时候,她已经把伞推给了我,跑向了她家地方向。当时,我真的被她感动地要哭了。
现在她虽然转学了,但是我还是把她当最好地朋友!!
我的好朋友6
书本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泛黄,信件会因为岁月的脚步而走散,只有珍藏于心的记忆会像美酒,愈久愈醇。每一份记忆都是一份值得珍藏于心的宝贵财富,我将携着这份财富,走过漫漫人生路。
在学校,我有两个如同影子般的好友。我们每天一起疯、一起闹、一起哭、一起笑,一起八卦、一起分享自己的小秘密。是的,她们就是我的死党,芋头和周珣!
芋头是个十足的开心果,只要有她的地方就一定会有笑声,她那可爱的脸上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将她的一双眼睛轮廓描绘的很漂亮,微微上翘的.嘴角,让人觉得她始终是笑着的。芋头高高瘦瘦的,却时常有着一个让人难以捉摸的心和稀奇古怪的性格,不过要猜她的心情很容易,因为她的所有心情都会表现在表情上呀!周珣和我一样是胖胖的,一戳一个肉窝窝,可爱极了。周珣圆圆的脸上有一双灵活的大眼睛,有各种奇怪的眼神,不过生气起来那冷冰冰的眼神可足以把人可杀死的!周珣是个幽默搞笑的女孩,有许多搞怪机灵的鬼点子,常常把我们逗得哈哈大笑,做过的“坏事”也不少!上次拔我裤子的深仇大恨我现在还记得哩!我们三个几乎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大的到明星八卦,小的到老妈老爸。上次的“卧龙湾之旅”更是加深了我们的友情。
那是前几天的周六上午,我们三个相约好去卧龙湾骑自行车。我们骑着车左跑又逛,来到了一个有大秋千的地方,我们停放好车子,到秋千那玩起来。她们两个开心的玩着,我则是拿着相机在一旁帮她们拍照,录下她们一个个开心真诚的笑脸。待我们想走之时,却下起了大雨,我们只好冒雨而行咯,一边骑还一边用手机播放着“淋雨一直走”,那感觉,真的好美妙啊!我们边骑边听,跨过一个个上坡路滑过一个个下坡道,如迎风飘扬的蝴蝶,感觉美轮美奂。我们到站时因为贪玩导致错过了两辆车,可天似乎和我们对着干,天上乌云密布,空气稀薄,仿佛下一秒就会没有大气层,仿佛下一秒就会下起狂风暴雨。我们赶紧找了个大棚子躲了起来,果然,顿时下起了倾盆大雨,我们这儿躲躲那儿闪闪,雨仿佛在和我们做游戏,跟着我们一下左一下右,还没一会儿我们就成了落汤鸡……等半天车倒没来雨倒是来的更欢了,豆大的雨点打在地上发出“啪啪”的声响,还没一会儿地上就已经有厚厚的一层积水了,一辆辆汽车飞驰而过,划过那厚厚的积水时溅起水花,毫不留情的泼在我们的身上,我们看着彼此的模样不禁哈哈大笑起来,这一次的悲催遭遇又被我们成功转换成一次见证友情的美好足迹!
时光冲洗去了一切,除了我们永恒不变的友情。朋友,当我们挥手告别时,请带上我最美好的祝福!
我的好朋友7
说起来真的很有意思,我认识很多“忧伤”的年轻人。翻开同学们的qq空间,能见到的除了那些搞笑和时下热门话题,就是一些颓废忧伤的主题。但是我想,现在的我们有什么可以忧伤的呢?
我们每天都朝九晚五的上课放学,不断地汲取新知识,不断地面对挑战,不断地提升自己。如今的我们,没有杜甫的“感时花溅泪”和“恨别鸟惊心”,没有范仲淹忧国忧民的情怀。也没有辛弃疾肝胆相照的气概。我们有的,更像是纳兰性德的“人生若只如初见”。所谓感伤,多为情伤。我们可能忘了“城春草木深”,但我们都知道“雨纷纷,旧故里草木深”。其实,我和她,就真是因书中的“情”而结缘。
她就是我的好朋友、发小、闺蜜,古丽娜。
从小我们就一起玩耍,能有一个和自己志趣相投的朋友是最开心的事,一本书,我们中的一个读完,再借给对方,我俩都读完之后再交流读书心得。
结起我俩情缘的第一个人是海明威,海明威我们都了解,中学课本说的明白得不能再明白了,虽为落魄写手,却是硬汉一个,最经典的那句“你可以杀死我,但你无法打败我。”可谓风靡一时。乃至于他最后吞枪自杀,我们亲爱的语文老师也认为他并没有败在残酷的生活脚下。我俩都被海明威的硬汉精神所感动,这才是真“男神”。
海明威有个好朋友,菲茨杰拉德,他的作品《了不起的盖茨比》,曾被评为20世纪最应该读的一本书,甚至排在了海明威的所有作品之前。在当时的年代,海明威比菲茨更受认可,这从当时的诺贝尔文学奖花落谁家就可见得。因为海明威的作品带着民族的色彩,充斥着民族的痛苦以及奋斗拼搏的精神,其结局更是让人甚感悲怆。
反观菲茨,作品中满满的儿女情长,似乎菲茨的眼中只有骄奢淫逸的生活以及悲欢离合的伤感。就像纳兰性德的作品并没有资格成为中学课本的.重点,一个大男人,却如此凄凄惨惨戚戚,难登大雅之堂。同为美国“迷惘的一代”,二人却风格迥异。说来你可能不信,但他们是好朋友。有多好呢,虽不及管鲍之交,也算是流水知音。
读书就是会让人产生灵魂的共鸣。
古丽娜和我,也是如此,一个是封冻千年的寒冰;另一个是狂躁燎原的热火。我总是蹦蹦跳跳,她却永远淡定。当遇到困难时,我会迷失方向,没有目标,镇定的她总会给我建议,就像黑暗风暴海面上的指示灯,给我希望。
她也有受伤的时候,那次期中考试她意外失误,被老师和父母认为是把精力全用在“看闲书”上才耽误学习的。平日里山崩也不变色的她,嘴角也流出一丝悲哀与绝望,而我,就像暖暖的太阳,给她疗伤。
我们俩,永远是好朋友。
我的好朋友8
人世间最可贵的感情无疑是亲情,但除亲情之外,那就是友情:“世界上没有比友谊更美好、更令人愉快的东西了,没有友谊,世界仿佛失去了太阳”所谓的友谊可以是人与人之间的,也可以是人和动物之间的友谊!
我的好朋友是一条田园犬,它叫大黄,不难理解,因为它的毛从小就是土黄色的,所以给它去了这个名字,那它为什么会来我家呢?
是因为当初去我外婆家的路上,在马路边的水沟里我听到了一个微弱的狗叫声在那里叫着,然后我就顺着声源去找,不一会儿我就看到了一条小尾巴,因为那个时候还不确定它的情况是怎么样,所以我也不敢去捉它,不过它很聪明的,当我在呼唤它的时候,它知道顺着沟边边往地势低的地方爬,可是当我把它捞上来的时候我发现它的脚好像受伤了,血淋淋的。我拿出我身上仅剩的纸巾给它包扎,但是它的伤口太大了,所以我必须把它带回家,然后让老妈帮我处理。
慢慢的它的伤也恢复的差不多了,它也理所当然的成了我家里的一员,同时随着它个头的增大,它的模样越来越讨喜,它的头像一只狐狸的头;焦黄的毛盖在额头上。它的眼睛大大的鼓鼓的,而且还会不停地转动。两只耳朵常常耷拉着。可是,它的听觉,却非常敏锐。即使门外,只要有一点点动静,它都会迅速发觉,蹦出大门到外面“汪汪”大叫。每次半夜睡觉的时候都会被它的声音给振醒,所以他就像我家的保安一样保护着我们一大家子,现在算下来它来我家的时间也有三年了 ,期间也生过几胎,但是由于我爸爸觉得家里有一只狗就够了,所以就将大黄的孩子们都送人了。所以自始至终我家里就只有大黄,但是大黄它又是一条很贪吃的狗。
每当我拿着香肠还没吃一口,它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过来,我就知道大事不好。它向人讨食吃很讲究原则,绝不鲁莽,它会先仰头闻闻,确定我拿的是香肠,才会使出它的大招,第一招:冲着我不停地摇尾巴,时不时还用舌头舔舔嘴,好乖巧的样子。如果我不理它,它就会使出第二招:大声吠叫,一副恶狠狠的'架势。如果我还是不理它,它就会下了决心似的使出它的看家本领:六亲不认。它不管你是谁,一定会趁你不注意,张开“血盆大口”一口咬下去。但它还算“口下留情”,不会咬得你哇哇乱叫,但足以让你的腿麻木一阵。通常,我为了避免惨遭毒口,都会把整个香肠扔给它,如果为了小小的香肠而执迷不悟,那下场真的将会不堪设想。所以有的时候正因为它这样,经常被我妈骂的很惨。哈哈哈哈哈看着它被骂的那么惨,我真的是觉得特别好笑,但同时又特别同情他。
不管它是怎样的,每次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就把它叫到我身边,让他陪着我,尽管他不能说话,只要它陪着,我都觉得心里会好过很多,它是我的亲人,也是我的好朋友。
我的好朋友9
在我小学生涯中,有许许多多令我难忘的好朋友。他们有的滑稽搞笑,有的活泼可爱,有的……但在那么多的好朋友中,最令我难忘的则是有“笑话大王”之称的“酷哥”了。
其实叫他“酷哥”,并不是因为他长的真的很酷,只不过是因为他经常自称“酷哥”,我们便也习惯这样叫他了。
他——其貌不扬,小鼻子,小眼睛,普通人一个。可他却很受同学们的欢迎,为什么呢?请听我娓娓道来
一天,我们准备上课,因为开着空调,所以要关门。可老师刚刚关上门要上课时,却又听“吱呀”的一声开门声,大家凭经验就知道。来者就是“酷哥”。只见“酷哥”耷拉着脑袋,一声不吭,活像个哑巴似的一动不动站在门口,看起来可怜巴巴的。可老师公正严明,绝不吃他这套。“韦仁”(酷哥的名字)你说你怎么老迟到呢?早来一分钟不行吗?”老师连连呵斥,连在一旁的我们都为“酷哥”捏了把汗。等老师骂够了,“酷哥”才得以解脱,(回座位)。只见他如释重负,潇潇洒洒地走回座位,可就在这时,他仍不忘开玩笑。他大声叫道:“噢!我的忠实‘FANS’们对不起,让你们久等了,请不要着急,天王巨星的演唱会就要开始了……”听完他的话,我们早已笑的'肚子都痛了。当然,“酷哥”又被老师劈头盖脸地骂了一顿。
自从认识到“酷哥”以后,我们就发现他有个极大的特点——自以为是。例如说:有一次我们写作文时,老师有事情离开教室,便叫班长上来代她管班。老师前脚刚迈出教室门,“酷哥”后脚就跳上了讲台,他可不管班长理不理他,便开始大讲特讲:嘿,我的忠实‘FANS’们,让你们久等了,本帅哥的演唱会正式开始,请各位给点掌声好吗。”说着自己就鼓起掌来了。可是我们谁也没兴趣,大家都只是不约而同地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就又低下头来写作文了。平时要是别人遇到这样尴尬的情况,可能都恨不得地上有个洞让他钻进去。但是“酷哥”没有,他不仅没有一点尴尬的表情,反而大声指责起我们了:“哎哎,本帅哥和你们说话你们怎么不理呀?像我这种天下少见、人见人爱、英俊帅气的帅哥和你们说话都不理了呀?我免费唱歌给你们听,都没收钱。你们还那么不知好歹,哼……他话还没说完,我们早已笑得肚子都痛了,看见我们都被他征服,“酷哥”脸上露出了得意洋洋的笑容,可没等他得意几秒钟,他就发现背后又一个阴影。他回头一看,不看还好,一看他的魂都要吓掉了,原来竟是女班长。“酷哥”一看见女班长满脸怒容的样子,赶紧陪着笑脸,装出一副恭恭敬敬的样子,说道:“哎,大姐,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原谅我吧……边说边向他的座位退去,可当他就要坐下时,女班长一个飞腿,把他的椅子踢倒在地上,“酷哥”反应不快,一下子坐在了地上,摔了个四脚朝天。这一搞笑的动作,使刚刚平静下来的我们又笑开了,整个教室都弥漫着我们的笑声。
瞧!这就是“酷哥”——我们的GOOD FRIEND。
我的好朋友10
我和他相处大约有八年之久了,也称得算是兄弟了吧。
记得小时候第一次来北京时,当时我住在地下室,并且没有朋友,我很想交一个朋友,于是我经常蹲在邻居家门口(因为有门帘),希望碰到一个和我同龄的孩子成为朋友,偶然一次,在回家的路上发现有一户人家门开着,于是我又习惯性的蹲下去,:房间里有和我同龄的孩子吗?假如有他会和我成为朋友吗?这一次我看到了他,于是我就一直蹲着,不知过了多久,他的'母亲发现了我,并且叫我进来,我走到他面前时,我们俩都不知道说什么好,过了一阵子后,我开口了:“你好我叫陶瑞祥,很想和你成为朋友。”“我也是”。就这样我们俩才算成为真正的朋友。每当我和他谈到这段时,他说他当时也想开口,但就是没有勇气,幸好我开口了。“哈哈”我们总是笑上一阵。
从那天起,我经常跑到他家去玩,虽然也闹过一些矛盾,但快就解决了,我们俩上学后竟成了同班同学,这也算是缘分吧。大约上三年级的时候,她的奶奶来照顾他了,王帅的父母于是就很少回家,由于我经常到他家去玩,所以他的奶奶熟悉了我,像对待王帅那样对待我。有一次,我和王帅在一起制作简易降落伞,王帅拿着纸条让我从中间剪过去,意外发生了,“啊”!当他喊出来后,我才发现我没剪到纸条,却剪到了他的手,顿时鲜血直流,我立马拿来手纸给他包上,“你干嘛呢,眼花了吧。”“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你也太粗心马虎了吧。”“我要有什么事你赔呀!”“我说了我不是故意的,你还要我说多少遍呀!”你还有理了是不是呀,怪我奶奶对你那么好,我有时还妒忌你呢。”“又不是我要你奶奶对我那么好”。“你……。你”。我一气之下跑回了家。一天了、两天了、一个星期了……我们谁也不理谁,渐渐地我又想他了,恨我自己当时不应该那么冲动说出那么难听的话,“哎”现在都晚了,想去想他承认错误,怕他不同意,那
样事情会闹得更僵,就这样半个月过去了。有一天,放学回家,推开门,我欣喜若狂,原来我在门缝中发现了王帅给我的信:
亲爱的陶瑞祥:
对不起!
陶瑞祥,还记得半个月前的事吗?我认为那件事是我不对,当时,是我的一时气话,请你别放在心上,事后,我很后悔,想和你和好,你说哪对朋友没有矛盾的,当时,你承认错误我还逼你,我没有勇气对你亲口承认错误,只好用这种方法了。
爱你的王帅
我飞奔到他家,“王帅你别想我道歉,其实,错都在我这。”“别说了”“咱么俩还是朋友?”“那当然”我们拥抱在了一起。于是,我们又向往日那样形影不离……
我的好朋友11
一身洁白无瑕的体毛,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对可爱的大耳朵,加上肥嘟嘟的身体,这就是天真快乐的小狗,我的小伙伴――乐乐。
三月的空气清爽极了,柳树姑娘梳着她轻柔的长发,小蜜蜂勤劳地忙碌着,花朵绽开了它美丽的笑脸,小狗乐乐在花丛中嬉戏打闹,无忧无虑,为春景增加了一些别致的风味。看着它神清气爽的脸,我的心里比吃了蜜还甜。
乐乐最大的特点就是好吃,有一次,我买了十串羊肉串,边走边吃,乐乐瞧见了,她一边跟着我跑,一边眼巴巴地望着我,看着它可怜巴巴的样子,我只好忍痛割爱,和它同享了,他吃的那叫一个香啊,连竹签都要仔细的“啃”一遍,生怕漏了一丁点肉。
乐乐有一只机灵的鼻子,微不足道的气味它也能瞬间捕捉到,记得有一次,我的东西落在了路上,我心急如焚,找了无数次,依然没找到,它一溜烟跑开了,没过多久,只见它踏着“庄重”的步伐,摆出一副胜利者的姿态,优雅地把东西“拿”到了我的面前,对着我摇摇尾巴,仿佛对我说:“怎么样,我厉害吧!”从那时起,我就对它刮目相看,对它的.灵敏嗅觉相当佩服。
乐乐睡觉的姿态千奇百怪,什么样的姿势都有。天气暖和时,乐乐很爱趴在地上,眯着眼睛,一副舒服的表情;冬天来了,它会把头紧紧地埋在腿间,蜷缩着身子呼呼大睡,如果开心的话,还会四脚朝天睡,肚子一鼓一鼓的,让人一看就觉得可爱无比。
乐乐玩累了的话就到狗窝里休息,在微风的映衬下,狗狗欢快的叫声仿佛是一只优美的钢琴协奏曲。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小伙伴,你喜欢吗?
我的好朋友12
“猴哥”是我的好朋友,他这个绰号真的是实至名归呢。
“猴哥”一米七的个子,却只有四十六公斤,别看他的胳膊、腿像细棍儿一样,可身手矫捷,灵活的很,平日里最喜欢在操场窜来跳去,一刻也不停,跟那个孙猴子一样,闲不住。他眉毛细长,颧骨突出,下巴尖细,皮肤棕红,真要是在脸上贴点猴毛,说不定能以假乱真呢。
“猴哥”不但外表像大师兄,连爱吃的食物都一样。去年班级的元旦晚会,老师吩咐大家带自己最喜欢吃的水果来。有的同学带了苹果;有的同学带了梨;有的同学带了橘子。只有他带了一袋桃子,已经洗干净了。到了吃水果时,他飞快地拿出桃,一个箭步冲上讲台,恭恭敬敬地递给老师一个,才回去。哈哈,就像孙悟空化斋回来总是先给师傅一样。“猴哥”吃起桃来也很特别,只见他一手一个,这个咬一口,那个咬一口,还吸溜吸溜的,很快就吃完了两个,他二话不说,又拿了两个啃起来。他这幅吃相,活脱脱就是孙悟空吃蟠桃的情景。
“猴哥”的那张嘴也很了得,特别善于化解同学们之间的冲突。有一次,甲(代指一位同学)同学听到上课铃声,刚从后门回来,就突然推门,撞到了门那边的.乙(代指另一位同学)同学,乙同学大为不满,就紧紧地靠在门上,甲同学急了,使劲儿一推,乙同学就往前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
“你干什么啊!”
“我怎么了?”
“你撞到了我啊!”
“上课了知不知道啊!”
……
眼看着两个同学要因此事打起,大家劝也劝不住。这时“猴哥”站出来,把两个同学拨开,说:“你们啊!先别吵,有什么事儿下课好好说嘛!”
两个同学谁也不服谁,听猴哥说的有理,都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下课后,他们两一起找到“猴哥”,争着抢着说自己委屈。“猴哥”笑眯眯的听完,开始分析:“甲,你为了上课急急忙忙的赶到教室,你这种求学的态度是值得我们大家共同学习的。乙你被撞了都没有吭声,你这种心平气和的态度也是值得我们大家一起学习的。但是,甲,你想一想,如果是你被撞了,你会不理吗?乙,你也思考思考,如果你要急着回来上课被堵在门外,你能不着急吗?大家都是同学,何必为了这么一件小事而闹得大家都不愉快呢?你们都不舒服,难道旁观者就舒服了吗?换句话说,甲,我要是让你再把以推一遍,还不让乙反抗,你高兴吗?乙,如果假不上课了,你会安心吗……”这绕口令似的一番话,让原本生气的两个同学都觉得不好意思了:干嘛为了这么件事伤了大家的和气呢?两人最终决定和平共处,“猴哥”也受到了大家的认同,不愧为“大师兄”啊。
“猴哥”乐观,善良,单纯,阳光,虽然有时也像“大师兄”一样调皮,不过我很喜欢他。
我的好朋友13
七夕到了,似乎该随波逐流地写一篇文章来应应景了,可是刚提起笔,准备长篇大论一番时,笔尖却戛然而止。七夕......在这个浪漫的节日,我是应该来感叹一番的。可是能感叹什么呢?情人?早已随着风儿伴着时间渐渐散去。诉说身为单身狗的烦恼?其实是不在乎的,以往的玩闹也只是幼稚的配合罢了。不对——是了,到了,来了!那颗沉寂已久的心又强烈地跳动起来,笔尖终于按耐不住...... 七夕,应当要献给她们的——我爱的她们。
Hui,你总说我像个姐姐一样照顾着你,可你也何尝不是照顾我呢。虽然我们不玩在一个小团体,但那又何妨呢?虽然我们之间没有太多话语,但却丝毫不显尴尬,和你聊天我总是放松的,心也在那一刻安稳下来。你的笑点很低,而且总是get到别人无法理解的笑点,这点是可爱的。你也比较内向,可是笑起来却很温暖,我相信再冷的心都会被捂暖。你的脾气也很好,从未和朋友生过气,别人也一定不愿意生你气,毕竟你这么好,不是吗?
Yao,我们之间发生过挺多趣事,虽然我们从未是对方最好最好的朋友,但我却莫名的和你合拍,很喜欢与你聊天,跟你聊天总是笑的很开怀,以至于上课都一直玩闹。以前我们也有吵过架,我为以前幼稚的'我道歉,虽然那些事已经过去了,但其实我心里还是愧疚的。我们总是爱互损,互称对方是损友,却也不会因此吵架。记得你也对我们很大方,你这样做是不对的,毕竟对比下来我就很抠了!哼哼。对了,我给你的同学录你还没写给我呢,等初中结束后一定要记得啊,不然我要记一辈子的。
Jing,你是我初中新交的好朋友,其实一开始的时候我真的没想到我们会这么好,毕竟一开始我对你无感,你也有点讨厌我。你总是自称自己是“小仙女”,哈哈,是了,你是“黑魔仙”。你一受委屈就忍不住哭,一学期过去就哭了好几次啦,真是得让人疼呢。我也因为你哭了两次,真是不好意思说出来。说是你需要让人疼,其实你也是宠我的,我不喜欢听的言语你也尽量不讲,虽然有时候会忘了,哼哼!你也有一定程度的自恋,虽然我们总是损你,但是这是可爱的。我对于网络上的聊天总是不在行,从来都无法与一个人持续聊天很多天,可是你的话题却很多,总是感觉聊不完呢!
我其实不是个抒情的人,从来都不会表达爱意,所以就只能把那些未说的、想说的通过纸笔抒发出来,不知道你们会不会恰好看见呢?还是别看见了啦,毕竟我会害羞的。最后要记住,我永远是爱着你们的,即使以后可能不会在同一所高中或者大学,但你们只要一个电话,只要我有能力,就一定会来到你们身边。
我的好朋友14
那是一个率真任性的女生,顶着一个蘑菇头,柔顺的短发上有时会调皮地打着卷儿。她是个超级近视眼,二十四小时都是眼镜不离身,在那“几千米”厚的凹透镜后面是一双水灵的眼镜,扑闪着调皮的光。都说戴眼镜的是文艺青年,但她却是个特例!说到这,你应该猜到她的大名了吧?没错!这就是江湖上鼎鼎大名,人称“张大树”的——张皓皓!
一
初识张皓皓的那天中午,吃午饭时见她可怜巴巴地望着我碗里的肉,出于礼貌地我将肉让给了她。可之后我才知道什么叫“一步错步步错”,什么叫“一失足成千古恨”呐!
每天中午,我好不容易盼到放学开饭,一路“打着小鼓”去到饭堂,刚坐下,她便鼓起腮,“含情脉脉”地巴眨起她那双小眼睛,撒起娇来:“菜包(我的绰号)——我要吃肉——”我赶紧抱起碗躲到一边,坚决地回复道她却丝毫不顾我的“狮吼功”,一手挽着我,一手抓起勺子叮叮当当地在我碗中进行“地毯式搜索”。
同桌的同学不是逃之夭夭,就是被张皓皓那如饥似渴的眼神所迷惑,将矛头指向我,我倒成了“千古罪人”了!为了不让我“一世英名”就这么“毁于一饭”,我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了……
如今这“让肉”的习惯已成了我两的潜规则,看到她挂着口水的舌头色眯眯地舔着我碗里的肉时,反而溢出一种莫名其妙的温馨。
二
记得那天傍晚,天空下起了蒙蒙细雨,我站在门卫室,望穿秋水也望不到爸爸的到来。我望了望墙上的挂钟,都六点多了,深秋的傍晚里,天空像水墨画似的黑一块灰一块,雨声和着秒针走动的声音在我耳边滴答滴答地走,我心中更慌了。突然,我偶然瞥见教室里仍灯火通明,于是便二话不说地冲了回去。
一进门,灯光下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忙着收拾教室中散落的扫把,几个男同学在一边踢毽子正欢。我眯起近视眼想看清那背影的庐山真面目,“菜包——你怎么回来了?”她扶了扶最后一把扫把后过头来问我。“张皓皓!你?”我拍拍身上的`水珠,这才反应过来,“哦,我爸还没来……你呢?怎么也不走?”她拍拍手上的灰,回到座位上:“我是生活委员啊,等他们走了我还要关门呢!”我望了望窗外灰蒙蒙的雨天,也为张皓皓抱不平,正要讲那群男生“扫地出门”,张皓皓却泰然自若地扶了扶眼镜,一副英勇牺牲的烈士模样,摆摆手说:“让他们在这等家长吧,我没关系。”我仿佛见到了她头顶上亮起了天使的光环!天呐,这……这是我认识的张皓皓吗?
直到我离开,教室里的灯火仍亮着,很亮很亮很亮……
张皓皓也许并不完美,像一颗未经加工的水晶,仍有瑕疵,但她可爱、无私,是我生命中最璀璨的之一。愿她能像真正的蘑菇一样,即使在阴冷的逆境中也能顽强生长。也希望我们之间的友谊像不落的太阳一样光芒万丈!
我的好朋友15
我有一个知己,也是我最好的朋友。她就是我的堂姐————熊思琪
堂姐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儿,今年12岁,和我年龄相仿。一双水灵灵的眼睛既美丽又可爱,清澈如水。能猜透我内心的点点滴滴。一只微微往上翘的鼻子,为她的脸又增添了几分生动。
她曾经帮助过我许多许多,但是那一次,却在我的脑海里久久不能忘却。
记得那是一个秋风萧萧的傍晚,我和堂姐手挽着手走进书店,开始奔向自己梦寐以求的心爱的书。只见堂姐一拿到书,便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而我呢?我一拿到书便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贪婪地吸收着书的营养。不知不觉的,上天便耷拉着脑袋,脸渐渐的黑了下来。也不知道这上天爷爷发了什么脾气,霎时间,乌云密布,大雨倾盆而下。外面稀里哗啦的雨点声把我从书的海洋里拉了出来,我吓了一跳,心想;“刚才还是秋高气爽,万里无云呢!怎么天气会变得这么糟?可怜的我们呀,竟然没有带上伞。”我招呼了一声堂姐,她也正愁眉苦脸的呢。“唉!”一声短短的叹气声不约而同的从我俩的口中传出。“怎么办呐?”我向她投出了无奈的目光。“只好冒雨而行了!”她向我苦笑了一下。
我们走到书店门口,突然,堂姐把她的那件外套脱了下来,我疑惑不解的问她:“你把外套脱下来干嘛呀?那样不冷吗?”“我的天哪!你还真是傻的可以呀!当然是把外套脱下来挡雨呀!”她无奈的苦笑了一声。“哦!原来是这样呀!”我恍然大悟,“可是我没有穿外套呀,怎么办呢?”“我借你。”堂姐毫不犹豫的说道。我正发愣呢,唐梦柠一把抓过我,把外套套了一大半套在我的头上,自己却只套住了一小半。
我俩就这样在雨中狂奔起来,可老天偏偏不开眼,雨下得越来越大,肆虐的在地上打滚。幸好我们的家离书店不是很远。我们一路狂跑回家。
终于回到家了,我和她把外套一扔,便软软地躺在沙发上。我发现,她的头上全是晶莹的`雨珠。她浑身上下都湿透了。可她醒来之后的第一句话还是问我;“你没事吧?”我听了之后,一股暖流涌上我的心头,眼泪在我的眼眶里打转:这就是两个知心朋友之间的友谊吗?这就是宁愿为了朋友,甚至可以用生命的代价来交换的友谊吗?这就是那如彩虹般美丽却又稍纵即逝的友谊吗?这就是我与她之间来之不易的友谊吗?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眼泪止不住的往外流,我知道,这是感动的眼泪,这是我们友谊的眼泪!!
她只是淡淡地一笑。拿起外套,往她的家中走去。望着她那慢慢远去的背影,我思绪万千。
经过这件事后,我感觉我们的友谊已经深深地扎进了对方的心里。永不磨灭!因为这份友谊已经在我的心中留下了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