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通用28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
黑夜中,长街空无一人。两边的霓虹灯交相辉映,黑暗中好像星辰点点。突然,一个身影一袭长板,动作娴熟。那是我,我深深地痴迷着长板。
滑板一年多了,不管风吹日晒,都甘之如饴。
精神集中、重心降低、腰部发力,肩膀带动身体,双手摆动完成180度转体。即使我小心小心再小心,可还是和大地来了个亲密接触。
月光下,长板因为冲力太大,飞出去四五米远,我的手腕处传来一阵阵刺痛,胳膊上也多处挂彩。这狠狠地一摔,让我眼冒金星。在地上坐了很久,才缓缓起身,木木地追回了板。
浑身已经酸痛无力,胳膊上的伤也疼的眼泪夺眶而出,可是“痴迷”却不曾被这些困难与痛苦打败。我揉了揉手腕,又再次轻轻上板,今晚,不成功决不罢休!
上了八年级,作业日益增多,每天都在九点多完成作业,能自由安排的时间少之又少,我滑板的`时间更是像海绵里的水,挤啊挤却还是只有一点点。可作为一天不碰板就浑身难受的我,当然不能就此罢休啊!于是,我利用课间时间去完成作业。当别人谈天说地时,我正奋笔疾书默古诗;当别人畅游篮球赛时,我正心无旁骛地背单词;当别人三五成群讨论新见闻时,我正用全身解数计算一道数学题………终于,我挤出了滑板时间。又迎着风穿梭于长街,心情也随着风飘向快乐的远方……。
滑板,成了我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深深地痴迷其中!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2
几季花开花落,几度云卷云舒。在斑驳错杂的记忆中,不变的是我对书的痴迷。
幼时好动,整个世界对我而言都是好奇的事物。好奇心极强的我喜欢四处翻箱倒柜,把家里弄得一团糟。母亲无奈,买了几本故事书,为还不识字的我讲起了故事。书中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我出奇地安静了下来。躺在母亲身边,任由故事情节流入我的心底,眼中闪烁出了光芒。
从此,我对书的痴迷便一发不可收拾。
待识字后,我的小房间的书架上就多了许多书。随着我的长大,书架上的书呈几何倍地增长。每天的业余爱好,除了与小伙伴们疯闹,就是自己捧一本书,静静地阅读。只要书够厚,我就可以自己待一个下午。不仅如此,我还愿意给小伙伴儿“絮叨”在书中所看过的故事,像那位忠诚的老苏丹,那只狡诈的狐,还有为了狗而报仇的麻雀……
再长大后,我的书就已不再局限于童话,我开始痴迷上了推理小说,最爱的是柯南道尔和东野圭吾。那段时间,我翻遍了图书馆二楼的推理小说和各种版本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还死缠烂打,让母亲为我买下了东野圭吾的七本小说。每天晚上翻阅十几页,然后在母亲的催促声中心满意足地上床睡觉。
进入中学以后,学业挤占了我的空余时间,图书馆也不常去了,摆在书架搁板上的借阅证也被一层灰尘覆盖。但我对书的那份痴迷仍然还在,即使读书的频率慢了许多,但书还是要读的,我开始把目光转向了《傲慢与偏见》、《呼啸山庄》、《悲惨世界》……那些经典我一读再读,细细品味。
光阴荏苒,这十几年我与书结下的不解之缘,十几年的读书之旅,都让我信心满满,精神充足。
岁月交替,时代变迁,可我内心不变的坚守,仍是那份对书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3
我不是思想家,也不是教育家;不是哲学家,更不是军事家。我只是一个痴迷家。我深深地痴迷于一人,痴迷他的一切,他是一位伟大的诗人、词人,我痴迷于他的诗词歌赋。
曾梦回北宋。途中遇雨,信步檐下,但见一人,眸眼深邃,丰神俊朗,竹杖芒鞋,不觉风雨,谈笑自若。恍然间大悟,他就是苏轼,那位令我深深痴迷的苏轼啊!
我痴迷,痴迷于他的文采飞扬,豪放不羁。初入仕途,锋芒毕露,因其政见与朝廷重臣王安石相悖,先后被迫流放各地知州。虽遭贬,却从未忘记过自己的远大抱负,他不甘于自己的济世之才用于小小的.知州,在一次醉酒后,挥毫泄愤,却因此卷入“乌台诗案”。死里逃生却又被贬往黄州。这时的他开始反思,他抛开世俗,放下名利,将自己放逐于山水之间,而因此留下众多不朽诗篇,他面对困难也依旧乐观豁达,从容潇洒。拿得起,放得下,即使颠沛流离,也吟“大江东去”。
我痴迷,痴迷于他的重情重义。忧民——在杭州做官时,借粮,亲自前往一线,修堤筑坝,在所不辞,因此衍生苏堤之称。念妻——其妻王弗早逝,但他对她的爱却始终不渝,在王弗亡十年后,又作词《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料到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读罢,只觉痴情悲凉。
记得,我与他初次相遇于“婵娟”之下,听他高吟“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忘忽于他的“把酒问青天”,自那时,我便已沉醉于他的大千世界,不能自已。
“一曲新词酒一杯,去年天气旧亭台”,光阴荏苒,世事变迁,在岁月的长河中,亘古不变的是我对这位豪迈豁达之伟人那丝丝缕缕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4
爷爷总有些让我意想不到的收藏。
叮叮噹。干什么?爷爷又在院子里摆弄他的工具箱了。我只好自己去找乐子。一个大厨字静悄悄地依靠在墙上,看它个头不小,跑过去,在一阵吱吜声中它打开了。迎面扑来的是那清新的木香,只有几堆衣服,别无它物。
有些失落,随手抓起几件衣服翻了翻,那块蓝,来了。抱着它,像抱着传家宝贝一样。小心翼翼打开它,几根银白色的金属条在阳光的打磨下亮起来了。用力从海棉中抠出一根,有些尖,像是插了根针。这个别乱动啊!我发现金属条的反光有些黯淡了,这个东西精密得很,乱玩它可就不准了。我这在看见爷爷已经站在门口了。他一笑,走过来,从我的手上将它拈在手心,仔细转动了几个螺丝后将其还原。这个东西是干什么的`啊?长得这么好看?爷爷没有说什么,只是告诉我这个东西你以后自然会用到的。我并不理解。
后来,从奶奶嘴里得知:那个金属条是圆规,爷爷年轻时用它们设计图纸用到的。
文具袋中新添了一样文具圆规。总是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拿在指尖来回摆弄。老师要教我们新的图形圆。一个圆,用圆规画出来的才算是标准的,差一毫一厘都称不上是圆。握住圆规末端,用针尖固定好,再一旋转就好了。看着眼前铺满圆的纸,想起了爷爷的圆规,总算是对它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圆是所有图形中最美丽的图形初中的数学有涉及到了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条定理,一个个公式和一群难背的定义。图形千百条线纵横交错令人眩晕。
夜又深了,右手握着铅笔,左手拿着直尺,还有一个问题没有解决。苦恼之际目光又落在了那只圆规上,爷爷的那只圆规竟再一次出现在脑海中。爷爷对圆规竟那么痴迷!我喃喃道。再看一眼这题,竟有了些新的想法,它迎刃而解。
老师上课讲圆是最美丽的图形。果不其然。爷爷不变的是对圆规的那份痴迷,而爷爷用圆规画出的圆也让我对圆规充满敬意!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5
徜徉书海,醉心音乐,欣赏比赛,学习技能……痴迷其中的那份快乐无法割舍,痴迷其中那份执著不易改变。因为这份痴迷,生活才有了色彩;因为这份痴迷,世界多了进步的动力。
年少无知无畏无惧,懵懵懂懂,就这样碌碌无为的过了这么些年。
直到现在,也不知自己的追求到底是什么,脑子一片空白。“急吗?这种年纪不懂自己的追求,没有自己的梦想,也没有自己想要守护的人或事物,你难道不急吗?”
“急,当然急,怎么会不急呢?时常恐慌,自己一生是否只能毫无意义,毫无激情的过完?时常恐慌,自己成绩这样,以后是否只有被选择的命运?时常恐慌,自己难道真只能这样普通?没有追求?没有梦想?”
终于,我碰到了想让我守护的人,也因为他,我有了自己的梦想,自己的追求!我想当一名设计师。可能你们会觉得很可笑吧。设计师?每个女孩都有当设计师的梦想,成功的又有几个?你觉得就你那样能成为设计师……
也不知道是因为突然而来的兴趣,还是别的什么,我迷上了画画,怎奈没有那个天分,画什么不像什么,这让我非常苦恼,又不想去学,生怕兴趣变成任务。
不过,我并没有因此放弃,我有很努力的.在学,虽然见效甚微,但,简单的物体也是画的有模有样。我觉得这是我的梦想,梦想就是要努力去实现,不管多难,都不能轻言放弃,要知难而上!
常言道,失败乃成功之母!虽然经历了千千万万次的失败,可是每一次失败你都会有收获,或大或小!
梦想嘛,有梦才有想。夜有所思,日有所梦,你不去真心的爱它,它又怎么会想你?
不,又或者说,这不是梦想,而是一种痴迷,深深的痴迷!
时光荏苒,我们都变了。从年幼的只会哭闹的小孩,变成了一个懂得尊敬老师的小学生,又从一个小学生变成叛逆,又不爱学习,天天无所事事的中学生……唯一不变的就是那份痴迷,那份为了他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6
几年前的那朵浪花犹如一滴水彩,滴进我心中的大海,泛起了五彩斑斓的涟漪。现在,那涟漪层层加深,只因我内心没有变的是那份痴迷……
六岁时,妈妈去外地出差,因为没有人照顾我,只好跟妈妈踏上了去威海的路途。司机开得很慢,没有走高速,我们一路跌跌撞撞了两个小时才到了会场。妈妈脸色发黄,双眼无神,嘴唇也因两个小时没有喝水而干裂,唇纹也略加深厚。
我们走进会场,踏进门槛的那一刻,一阵悦耳的声音侵袭过来。我环顾四周,不放过每一组人群。突然……一个温文儒雅的阿姨映在我的视线里,她身穿一袭淡蓝色的长裙,长长的头发披在肩上,画着中国风的彩妆,静静地坐在一张方形但不方,颜色略深,纹路丝滑的石凳上。只见她纤细的手指在琴弦上灵活地跳动,与那不同颜色的琴弦交相辉映。那是一双怎样的手啊!如二月春风对碧水的温柔;如秋日月光对嫩柳的辉映;如夏天小草对荷花的细语。我简直看呆了,禁不住地拽着妈妈往人群里挤。
三天后,那印象仍在我脑海里回荡。回家,妈妈给我报了古筝班,我迫不及待地期待着第一节课。
我满怀期待地来到教室,乖巧地坐在椅子上等待着老师的到来,我好奇地看看四周,发现身后有一把竖在地上的.琴,我俯下身子,细细的打量这把琴。共有21根弦,两种颜色,每根琴弦都有不同的音调。不一会,老师进来,看见我的动作,忍俊不禁。
我学古筝学了八年,直到现在。在小学的五年级时就已经考完了十级,老师也换了好几届。我喜欢的是古筝,从见到的那一刻。
我喜欢古筝,一直都喜欢,虽然中途想要放弃,但是我还是坚持下来学完了十级,只是因为当初的那朵浪花泛起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7
岁月如歌,传唱人生百态;岁月如涛,卷起滚滚红尘;岁月是一双铁手,却带不走镌在心底的那份痴迷……
我从小就不是个闲得住的人。
一旦家里没了大人,一只笨拙的猴子就蹦出来了,或是在沙发上来一曲迪斯科,或是在床上来秀段街舞,又或是跳跃,穿梭在餐桌、茶几、冰箱之间。尽管最后往往是困在衣柜上独自忧郁,只能等待母亲回家后的拯救,我还是乐此不疲。
“你就不能改改这臭毛病吗?”母亲每次都是满脸无奈,只能笑着拍拍我的脑袋慨叹。
时间流逝,我渐渐长大了,家里经不住我的兴风作浪了。但冒险的浪漫依然扎在我的脑海里。像个男子汉一样来场说走就走的冒险成了绷在我心里怎样也松不下的一根弦。
于是,一天,我出发了。为了浪漫,为了成为男子汉,为了心中的`痴迷。出发!锁好家门,踏上单车,穿过人流,踏上山路,怀着少年的憧憬与叛逆,直奔目的地——碣石峰顶。
迎着夕阳,拖着疲惫的身子,我挣扎着爬上了山顶,强挺着腰板,立在峰边。俯瞰仿佛被收入囊中的城市风光,只觉心中顿时涌出一股浩然之气,对着天空放肆大笑。天边,那片赤红色的朦胧,晕染着我的痴迷。
当我带着满脸快意转过身,猛的瞥见一个肥胖,颤抖的身影。她就是那样站在那里,漆黑的胖子静静地注视着我,带着欣慰的笑,和满脸晶莹的汗。
她慢慢走到我跟前,拍拍我的头,笑里带上了一丝温柔:“累了吧,跟妈回家。用不用妈背你?”——她的声音都在颤抖,战栗。
我的笑僵住了,只觉她的笑如尖刀,刺穿了我的心脏。我从她那平静而慈祥的眼神中看见了——看见了我所谓的浪漫,情节究竟多么可笑。
她轻轻挽起我的手,一如小时候那样。突然,阵风吹起了她的一缕银发,此刻,我憣然醒悟,不变的不仅是我这份痴迷,更是她那份痴迷,在夕阳下,折出万丈光芒。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8
文人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是交了一个益友。我赞同这句话。只因我痴迷于书中的乐趣,那里的乐趣远比我看电影、打篮球来的还要多。
翻开厚重的书皮,从上到下浏览,一行、两行、三行……我闯进了书的世界。万籁俱寂的夜,终使在昏昏的黑暗中,也能看见站在岸边孑然一身的白衣少年,李太白,此时此刻你又在想什么呢﹖是“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豪情壮志?还是“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胸有成竹?或许都不是?只是想感受那远离朝廷腐败气息的一丝安宁?李白啊李白,终其一生,要那正义蹉跎一生,毕竟还有好酒相伴。
有青莲居士的豪情,必有少陵野老的忧愁,书海把我带到了腐败的晚唐。曾经犹如人间天堂的大唐,今因一场安史之乱而家破人亡,你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国家一步一步走向衰亡,虽有报国兼济天下的心,但屡遭小人排挤,你是何等伤心?何等义愤填膺?何等无奈啊!最后只能收拾自己的一生求学生涯,打道回乡,临别前作了一首《春望》,便成了永恒。“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杜甫啊杜甫啊,一生赤胆保家国,没落无能挥袖去。
书里的人物不能出现,但是塑造得非常形象,仿佛人就在眼前,仅有那点知识是不够的,因为人就是一本书,还需慢慢品味,像是浓郁的茶,那味道钩住了我的魂。
书,是你把我一步一步领向成功,是拯救了我的灵魂,我深深地痴迷于你。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9
“妈妈,快来看我的仙人掌开花了!”一个满脸惊喜的小孩儿兴奋地向母亲招手,急切的要她欣赏她的“杰作”——一珠开着淡黄色花的典雅的仙人掌。那个小孩就是我,一个对花非常痴迷的我。
是呀,我从小就喜欢花草。你看我家园子宛如一座唯美的花园:玉树、绣球、水仙、百合、玉兰……一年四季,花开不断,香气袭人。为了拥有更多的花,我常在赶集时缠着妈妈去后街看花。还记得,我在盛夏,一连几周没买雪糕,硬是省下几十元,捧回一盆粉嫩的蝴蝶兰。
有一次到大姨家,我看见几盆含羞草,半垂的茎上排列着两排椭圆形的小叶片,像张开的手掌,手指在中间浅浅一划,它便害羞地收拢起来,十分可爱!我越看越喜欢,忍不住问大姨:“这花怎么养?谁送的`……”就是不好意思开口要。要知道大姨也是一个花痴,我怎么能夺人所爱呢?没想到临走前,他居然送了我一盆。喜得我又是敬礼,又是鞠躬,开心极了。
回家的班车很挤,我不敢把含羞草放在车厢里,只好硬着头皮捧着,一捧就是几十分钟。手臂酸疼我咬紧牙关不放手,默默鼓励自己要坚持,一想到含羞草那可爱的模样,手臂就充满了力量,终于回到家里,一放下花盆,胳膊都似乎伸不直了。
每逢风雨来临,我都要将心爱的花一盆一盆地搬进屋里,雨过天晴后在一盆一盆的搬出去,搬进搬出,弄得一身泥水。爱整洁的妈妈总会生气的说:“花儿草儿就那么珍贵?”
回过神来,我已经成了“花痴”了。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春去秋来,我亲手打理的“阳光花园”可谓是一年四季,色彩缤纷,常常引得行人驻足观赏。你说作为“护花使者”的我,怎能不为此自豪呢?闲暇时,看着五彩斑斓的花儿,享受着微风送来阵阵馥郁的花香,眼角眉梢都是喜悦;学习疲倦了,修枝,施肥,赏花,那便是最幸福的事了。
人们常说生活不能没有花,就像维也纳人们的窗台一样,到处都开满了姹紫嫣红的花,爱花的人最爱生活。是的,我愿与花常相伴,花痴伴花到永远。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0
三十二块木棋,二十九年的痴迷。
还记得儿时在家中玩耍翻柜,一副象棋就这样被我在无意中发现了。傍晚,父亲回家,看到摆在桌子上的象棋,会心的讲起了他小时候的故事
这是我拥有的第一副象棋。十岁的时候,村上的伙伴都出去玩,就只有我挤在人群里,靠在那张棋桌旁看大人们下棋,没有人教,时间长了,就在他人的一言一行中学会了下棋。记得那一年村里举行一次比赛,我的第一笔钱就是第一名得的,还有这副象棋,没想到这么多年了,他还在
从前,听奶奶说,爸爸没啥别的`爱好,就喜欢下棋,饭还没吃完,去奔去村头的楚河汉界大杀四方。据说他赢得象棋都够当一年的干柴了
只是,父亲近十年来,一直忙于工作,为家庭的生计而拼命工作。我发现渐渐的,象棋似乎走出了他的世界,他不在有时间去下棋了,渐渐的也没有人与他下棋了。
今年我十四岁,第一次提出想回老家看一看。40多分钟的车程,又回到了这片故土。我拉着他来到了这里,一个他爱好启蒙的地方,石桌旁坐着两位年过花甲的老人,亲切地与父亲打着招呼,好像已经约定好似的。这时,我已经从包中拿出了这幅象棋,规矩地排好,楚河汉界之中,仿佛有了硝烟。我们排做好,棋局便这样开始了
渐渐地,我的额头上不断的沁出了豆大的汗滴,对峙的父亲却在静寂中将了我的将,直至置于死地一直无声的父亲开口了:人生其实就是一局棋,做事之前多想想下一步会发生什么,这三十二块木头,伴我已经29年了,现在我送给你,说罢将我必输无疑的棋牌全部打散。人生无法重来,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时常在网上看别人下棋,只是一直没有机会,也没有人陪我下,谢谢你重新带回来!
傍晚的灯光,照在父亲的脸上,无言的棋局,载着父亲变不变的痴迷。
这三十二块木棋,我愿与它们共老。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1
夜已经拉近,月光铺在那个墙角,隐约间一丝闪光,让我痴迷其中。
那是一个瓦罐,可里面的东西仿佛挣扎着要逃出那个罐,于是透过一点缺口,反射夺目的光。一罐琉璃碎片,老东西,少见了,蹲下拿起一块,便痴迷于那其中的艺术,仿佛时光跃迁,手上的琉璃重铸,回到了它的时代。
百年以前,情况还大为不同,他越过那座山,便能看到那冲天的浓烟,这座小城,就是一个熔炉,一件件艺术品输出,同样,这里也不缺意气风发的小伙子。他有胆子,一下就到这花球大家的铺子里,可别人来这小城不过是避兵荒马乱,他的痴迷感动了这一世不得志而孤芳自赏的大师,便收了他为徒。
师傅与他如拼合了的双壁,这四手之间却使花球名满京华,可师傅在一瞬间仿佛放弃了富贵,在默默无闻中,师傅残烛将熄,最后一句是对他说的:“莫用这花球换富贵。”他听下了,转身继续投入这花球中。
不疯魔,不成活。小铺子不免越办越大,他痴迷于小小的花球中,从不在乎这身外之事。可他的三个儿子渐渐长大,没有一个能像当年的他一样吃苦,眼看花球就要绝后了,他心中一绞,为了孩子,第二天满城人都惊了,花球铺子如他的痴迷,锁上了大锁。
手里的钱,买下了地,便当起地主。看孙辈们都长大了,他才又从脑中翻出陈年往事。只有她,像她的爷爷一样痴迷于花球。老爷子走前望着她,心里仿佛有一丝抚慰。家道中落,她不得不用老爷子的花球还债,她透过花球看到了琉璃的美,于是决定一生守着这花球。几年几十年,她放弃过,可她一次次拾起这花球生意,已不止是生意,是祖业,更是一份痴迷。孙子的`牺牲,老伴的离去,死神给她莫大的痛苦,可她那份痴迷从未改变。
他是我的太爷爷,她是我的老姑,百年来一切都变了,可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望着这残破花球,那沾满泥土的花仿佛在开放,在我心里栽下那不变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2
我,是个外来者,从幽静的密林远迁至这嚣闹的都市。
当然,这也是有代价的,我的身躯被分割、改造,化为一道道苍白的纤影重新聚合在一起。我,曾经的树,此刻的书。
我的新生活比预期中要来得快了些。一个身着朴素,容样消瘦的小男孩来到我面前,视线的火热灼烧着我的心。他轻轻将我捧起,手竟有些发颤。他急步走到售货员面前,从衣兜掏出几卷毛糙的纸币,微微一笑,离开了。
穿过横七竖八的街道后,他钻入一个阴暗的小巷,阴冷、潮湿的气息令我为未来担忧。他,停下了。打开了一道沾着苔痕的木门。一个小院,两间土屋,普通至极,甚至有些贫寒,我微微感慨,今生是注定要在平凡中度过了。
他用毛巾擦拭着手心的汗,不知是因为路途遥远的疲惫,还是内心的激动难耐。他没有急着阅读,先用牛皮纸给我制了件“新衣”。什么感觉呢?合身、舒适。
他轻轻将我翻开,一双稚嫩中隐着丝丝粗糙的小手轻抚着我,奇怪的是我这冷木之躯竟感到了丝丝温暖。他的神情已然定格——沉浸于书中了。我细细打量着他,那脸庞散发出的分明是坚毅!他的双眸灵动,我注视着他,他亦如此……他眼神似贪狼,手指紧捏着我的`身躯,恨不得将我嵌入他的脑海,痴迷可见一般。
许久,他轻轻将我合起,长舒一口气,露出满足的笑容。我有些异样,他阅读的欲望侵蚀了我内心的枷锁,我渴望进入他的心灵,痴迷他专注、渴望的神情。
几年后,他穿着整洁的校服将我翻看,几年后,他身着工装将我翻看,几年后,他身穿西装将我翻看,又几年后……
我也老了,身体也泛黄了,他年纪亦高,皮肤也有些松弛了。阳光斜照,花甲老人捧着本黄面旧书,有种说不出的和谐……
我发现,当时我错了,与“痴人”相遇,本就是种不凡。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3
翻开一本书,让阳光洒在纸面上;捧一杯香茗,品世界百态。我对书的热爱,仍是不减;我对书的执著,不变的仍是那份痴迷。
还记得,五岁那年,我得到的生日礼物是一本故事书,里面讲的大多是公主和王子的故事。翻开书的扉页,我立即被里面美丽的画面吸引住了。我缠着妈妈马上给我讲书里的故事。自从听了妈妈声情并茂讲的故事后,我对那本书更加爱不释手了。每晚睡觉前,我都要抱着它,把它放在床边才能安稳地入睡。就连走路,我手里也要捧着那本书。
我热爱读书,就是这样开始的。
当我又长大了一些,我就按照妈妈教我的拼音读法,把书上的字一个一个地连成词语,再把词语连成一句话,最后又连成一篇文章,连成一本书。那几年,这样的读书方式成了我最喜欢的习惯。
上了小学,我对书的痴迷与日俱增。就连新发的`课本儿我都不放过,在开学前我都要读上几遍。小学阶段,我读过《悲惨世界》,曾为珂赛特的遭遇悲伤难过;我读过《雾都孤儿》,为主人公的身世感到可怜。这样,我读的书越来越多,无奈之下,妈妈只好又给我换了一个大书架。
直到初中,即使学业繁忙,我也要抽出几十分钟的时间,读我喜欢的书。每当我重读,我就会读出新的感受。当现在的我重读《悲惨世界》时,我读出了法国旧时期的不公,即使只是偷一块面包也要付出入狱的代价。正所谓“读书百遍,其义自现”。
如今,书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读书,他让我懂得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人生道理。
我已经长大了,但对书不变的仍是那份痴迷。书,我最好的朋友,你会伴我一生。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4
沏一壶香茗,捧一卷书简,一阵清香随风徜徉。从唐诗,到宋词;从《红楼》,到《西厢》;从《围城》,归于《简爱》。我始终漫步在书的海洋,踱步几载,蓦然回首,唯有那份对书的痴迷不改。
儿时,只会吟“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或许那时我根本不知它的含义,不知谪仙对故乡的情感,只是觉得朗朗上口罢了。但当我如今颂到“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时,心中又别有一番滋味,仿佛是看到了客居他乡,漂泊四海的游子,听到了他们对于故乡的执念。狐死尚首丘,又何况是有血有肉的人呢?
这份情,我在画中看不见,只有一缕墨香,能带给对家乡的思念。
从前,每每看到“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时,浮现在我脑海中的,不过是追名逐利的愚忠之人谄媚之作,哪里有什么豪情壮志?可现在,我一看见“铁马冰河入梦来”,恍若敌军来犯,我心有余而力不足啊!那份孤老之人的创作,不仅是成就个人之志,更是了却天下之乱啊!老骥尚志千里,吾辈青年,又怎可顾后而不前行,入黑暗而弃光明呢?
以前,《红楼》于我而言,不过是男女间的情爱,卿卿我我,何谈千古佳作?可如今我翻阅《西厢》,文质彬彬的张生,秀丽脱俗的'莺莺,似天作之合,神仙眷侣,如牛郎织女,万世留名。
这份情,我在梦里看不见,只有泛黄书页,留我一份忠与爱。
琴弦勒断,方宏渐与晓芙也走到了终点。与此同时,简爱也离开了庄园。书快翻完了,但属于他们的色彩将永不褪色。
撑一叶扁舟,游遍书海,绕舟的寒江上映着明月,我从这里走过。
你是呼唤雷电的屈原?江水已帮你洗冤,愿你的国殇安眠!
你是抚琴的周瑜?江畔潇潇暮雨,东吴大地蒙你才智安宁。我要向你,道一声珍重!
你是容若?我听见了雪落下的声音!那是你对我的呐喊吗?我听见了!
你又是谁?莫非是培根?我已领悟到读书方法之真谛,谢谢您!
我自楚国来,又随东吴去。遇见了大雪,遇见了你,我的身心皆因你而变,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5
书,在我的世界里不是一件物品,而是一个知心朋友,我不能没有它。有一次,我看见书店新推出了一本我魂牵梦绕的书,《格林童话》,标价十五元。于是我决定自己省钱买书。
我往细的方面想了想,做了些打算。我还没开始行动,就为可以买书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开始行动了,第一天,我被饿得前胸贴后背,但为了书,我还是暗自鼓励。一连三天过去,买书的钱凑齐了。下午,下课铃都没响完,我就胡乱收拾了书包,向书店奔去。不太了解我的'人吃惊地望着我跑去的方向,还以为我疯了呢,因为我平时都是把书包收拾的得整整齐齐的,才慢悠悠地走回家;了解我的人,一看就知道我的心又被课外书带走了,不由得摇头苦笑。
我直奔书店,买了我梦寐以求的《格林童话》。我边走边看,不想撞到了何老师,她教育着我,我却心不在焉,一直盯着书。直到老师生气了,我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包。向家飞奔而去。我边跑边想,白雪公主真可怜,她吃了毒苹果,会不会醒不过来了,小矮人应该能救她吧,应该能。
我回了家,连鞋也没换,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直到八点,我才换了鞋,做作业。就连做作业时,我也满脑子都是《格林童话》。
我因书痴迷,我为书疯狂。我想,我这一生交得最正确的朋友就是书,这个最可靠的朋友。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6
我喜欢跑步,尤其是那种有风作伴的跑,无论是顺风还是迎风,无论短跑长跑,那份热爱和痴迷从未改变。
小学校运会,100米跑道在眼中似乎望不到边。但终点线一拉起来,就有了目标,有了一往无前的信心。一声令下,我开始冲刺,双腿迈开的幅度逐渐张大,感受着每次脚掌点地后脚跟往前拱带来的力量感,手掌立成刀形,手臂弯曲90度,随着双腿的动作而摆动。这时,起风了。脑后一股风与身旁因奔跑而带起的风形成反差,我隐约感觉双腿离地时那滞空感的延长,像是在帮助我向终点前进。心头一股热血向上涌,我全力加速,打破了校记录,并一年一年地刷新自己的成绩。
初中的1000米长跑,对刚入学的我来说,是新征途,新挑战。前三圈我紧跟队伍,不让自己掉队。第四圈时,体力的消耗让我忍不住放慢脚步。此时,迎面吹来一阵风,如水般轻柔,凉爽。心弦突然被拨动,熟悉的热血从脚底沸腾至全身。我迈开脚步,双手握拳,往腰部靠拢,渐渐有了大口呼吸的力量,开始最后的匀加速。火热的太阳点燃了红色塑胶跑道,耳边飞驰的风点燃了我必胜的信心。那天,我刚好满分,心中充斥着成就感与长跑后的'酣畅淋漓。
在风中奔跑,享受着一往无前的力量,享受着绝地逢生的酣畅。我相信,跑起来,才能在时间的长河中乘风破浪。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7
这十三年来一直迷惑我的就是音乐,并且我也很喜欢音乐。
音乐就像以为了解我心情的朋友,当我伤心时,只要听到它对我的安慰,我的情绪就稳定下来,每次都是它带我走进美妙声音的世界,享受最美好的一切,音乐有欢快的,悲伤的,纯真的,经典的等等,可以随时以自己的心情来选择,而音乐也是一个魅力很大的朋友,只要它一出声,就能被它带动。
每次我一听到它的声音,我的手脚就不知不觉地动起来,这也许是我和它的缘分,三四岁的时候我就喜欢听歌,并且在小学的时候我就很喜欢音乐课,直到六年级,我每次成绩都很优秀,现在我就像”吸毒”一样,对歌很以来,每天我都要与它相伴才行,不然我就觉得浑身不自在,这几天发生的一件事就可以看出:
背景:电脑声卡坏了。
平时我最经常使用电脑来听歌,今天电脑声卡出问题了,那我的歌就听不了了,我有点担心,要是听不着歌了,面对无声的'电脑,我就只能沉默。
第二天:
我已经开始浑身不自在了,于是我上网查寻,说只要下载声卡驱动就行了,于是我下载了许多的驱动可都不行,我变得更焦躁了。
姐姐给我带了mp3,我急忙拿了过来,开始听,听到它的声音,我瞬间觉得心旷神怡……
我的脸也绽开了笑容,听到几天不见的朋友的声音这会儿也开心多了。
音乐就这样让我着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8
莫笑痴人语,更有痴似其人者。光阴如梭逝,更有不变是痴迷。
——题记
我坐在一块儿大石上,捧着书,细茗诗芳。与山水对诗的日常,皆是我六七岁时的过往。
小小读书郎,捧着诗书上学堂,数学课上,我将新抄的诗句压在课文的扉页上。可惜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苦“邪不压正”。每每被老师发现。我在与老师暗中较量的过程中,不变的是对诗词的迷恋和向往。
城里上学时,城市中一片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景象。在这高速旋转、光怪陆离的世界里,我偏爱那方故土——诗词。我紧怀着那捧最熟悉的土壤,向宁静的世界展翅翱翔。我在这沉浮不定的凡尘中,不变的是我在诗书中的徜徉。
一个个密密麻麻的小字儿,满载着我无限大的快乐。闭了眼,翻开书,神游的思绪也会于阴暗中投奔诗的光暖。我好似一滴墨水,融于砚台之上,凝成焦黑,又于水中挥射出墨色的光茫。而诗巧妙就是那水啊!是我的归宿,是我安居乐业的.地方。在枯黄的书页中肆意狂舞是我的诗意;在时光与激情的考验中,我不变的,是对诗的痴迷。
我常在幻想:这天地之大,岁月之长,可是有多少人同我这般倾心于诗?苏轼言:此心安处是吾乡。我道:故乡诗土话方长。
他日一别书苑后,提携榜首醉诗乡!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19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记录祖先思想的最好工具。你可以在书海中徜徉,体验伟人的情怀,就像和他们面对面交流一样。读书也是一种享受。当你累的时候,一本书可以带给你无尽的快乐。
我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接触书籍,上幼儿园之前我妈教我读诗。我忍不住读了那些充满魅力的诗句。这是我第一次接触书籍。后来开始自学。我妈妈给我买了很多儿童读物,上面有很多故事。我读了那些生动有趣的书,学到了越来越多做人的道理,为我的成长提供了很多帮助。这让我对书如痴如醉,让我沉浸在书的海洋中,于是一有时间就开始看书。
长大后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书,最重要的是课本,是有用的书。他们给了我更多的知识,提高了我的'文化水平。小学时,我最喜欢冒险小说,因为我痴迷于那些血腥的情节和主人公的勇气和智慧。虽然有时候会觉得害怕,但这些书告诉我遇到困难永不放弃的精神,从此我对书越来越痴迷。
后来受星球大战电影的影响,喜欢上了科幻小说,也喜欢上了一些自己从未接触过的新名词,于是渴望阅读,想在知识上提升自己。科幻小说告诉我人类未来发展的方向,为我塑造了一个未来的世界。科幻书籍在我的理想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让我充分了解了未来的技术和当前技术的不足,让我对书籍更加痴迷。
书将是我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我对书的痴迷永远不会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20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记录先人思想的最好工具,徜徉书海你能体会到伟人的情思,就好像和他面对面的交流,读书也是一种享受,在你劳累时,一本书能带给你无尽的快乐。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接触书了,上幼儿园前妈妈就开始教我读诗。我听着那些富有韵味的诗句,不由的念起来,这是我刚开始接触书,后来我开始自己念书,妈妈给我买了许多儿童书,上面有许多许多的'故事,我读着那些生动有趣的书,学会了越来越多做人的道理,为我的成长提供了许多帮助,这使我对书产生了一种迷恋,让我沉浸在书海中不能自拔,于是我一有时间就开始阅读。
长大后我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书,最主要的是课本,课本是有用的书,他们让我获得了更多的知识,让我充分提高了自己的文化水平,小学时期我最喜欢看的是冒险类小说,因为那些热血的情节,主人公的勇气和智慧让我痴迷。虽然有时我会感到害怕,但是这些书告诉了我遇到困难永不放弃的精神,从此我对书更加痴迷了。
后来受到星球大战电影的影响,我迷恋上了科幻书,有些新鲜的名词是我从未接触到的,于是我如饥似渴的阅读,想要在知识中提升自己,科幻书告诉我人类未来发展的方向,为我塑造了一个未来世界,科幻书为我的理想起到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使我充分的了解到未来科技,以及现在科技的不足,这使我对书更加痴迷了。
书将是我一生最宝贵的财富,我对书的那份痴迷永不会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21
我痴迷于大海,因为我是鱼儿:痴迷于天空,因为我是鸟儿:痴迷于山,因为我是树:痴迷于你,因为我是爱。
痴迷于给予,因为是希望。
细心观察,侧耳倾听,寻找着那些焦急的面孔,烦躁的话语,堕落的生活,唉声的叹息。救赎你,给予你,哪怕是一丝,总会感到心里非常安慰,经常把你错当成自己。你就像曾经的我,绝望,像一只折断了翅膀即将掉落的鸟儿,愿用自己一份力去托住你,因为自己摔下来过,那份痛,青春年少,不希望你拥有这份心碎的历史,就算是用橡皮擦出去我脑海中的记忆般,你脸上振奋的笑容总能让这份回忆渐渐淡去。
痴迷于给予,因为是温暖。
尽量去做生活里的太阳,本来黑暗的.日子已经够多,不想再去冰冷到别人,于是,就想到了给予,也许,作为陌生人的我,能够给你一些温暖,让生活也享受一下阳光的沐浴,那被光抚摸的感受。
我痴迷于给予,给予希望,给予温暖,是因为曾经被给予过,被温柔对待过,所以也想这样对待别人。像夏目那样,对世界有着美好的期待,即使在经历过伤害与沧桑之后,仍然能保持内心的柔软,对朋友尽所能的体贴与关心。希望自己也能成为夏目那样的人呢。
花开过,悄然无息。
蝉声在,夏末静谧。
大海也痴迷于鱼儿,因为鱼儿让它不再孤寂:天空也痴迷于鸟儿,因为鸟儿让它不再单调:山也痴迷于树,因为树给了山生机:爱也痴迷于你,因为你制造了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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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十岁的她转眼就变成了十二岁,十岁时的痴迷却总是在脑海里回放。
她当时很痴迷于读书,一有时间她就拿出书来读了,随时随地,每时每刻她都只有一个姿势——坐着看书。
五年级时,许多同学为了小升初能上个好学校,在课外培训班提前学习课内知识,所以学校的课既重复又无味。许多同学都是想听就听,不想听就做自己的事,老师也不管。这么好一个机会她当然不会放过。她拿出书来了,开始了忘我的读书。她就像一块海绵,坠入了书的海洋,放肆的吮吸着知识的养分,越吸越多,渐渐地沉入了水中,无法自拔。
放学后,她又独自一人在家,匆忙写完作业,又拿出了书本。双眼痴痴地望着书,书里的阳光是暗淡的,窗外也是一片灰蒙蒙的。现实与书中的虚幻浑然为一,她早已分不清真假了。
她抬起头,怔怔地望向窗外。黄昏了,时间在她不知不觉中走过,在字里行间浮过,在虚幻现实中飘过,可她却仍旧痴迷于读书……
老师见她如此沉迷于读书,便问她是不是有什么理想,可她的回答却是:“没有啊,我只是喜欢而已……”
那时的她只是纯粹的爱读书,她也从没有想过老师与父母的看法。但是两年后的她再回头去看,却一点儿也不悔恨,因为她那时的书不是白读的,书中的'知识已在她的脑海里生根发芽了。
“啊!我真的好喜欢十岁那年的自己,好喜欢十岁那年的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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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一盏明灯,照亮我心中的黑暗;书是一缕阳光,温暖我心底的寒冷;书是一位知己,伴我一路成长……岁月悠悠,书香依旧,不变的是那份深深的痴迷。
初遇,它令我深深着迷,像一抹光射进我的胸膛,点燃了我的梦想。幼时,《一千零一夜》《安徒生童话》让我仿佛置身于一个童话世界里。小红帽让我懂得了善恶,三只小猪使我明白了团结力量大,我慢慢从从这些文字中懂了什么。
上了小学,识字渐多,读的书也更多,《西游记》中的九九八十一难、孙悟空的七十二变让我眼花缭乱;《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海伦的坚强不屈让我佩服,我似乎在书中窥见一个神奇的世界。
上初中了,即使学业很重,但从未放下过读书,《红楼梦》林黛玉贾宝玉的`爱恨纠葛牵动我的心,《撒哈拉的故事》中三毛用深情的笔触让我对撒哈拉充满了向往,渐渐长大,心境也变化,但对文字的喜爱,也从未变过。
微醺的清晨,搬了一把吱呀作响的藤椅,轻轻做上去,一侧是满目的翠色,碧绿深深浅浅的流溢开来。和煦的阳光经婆娑树影的过滤,拓印在泛黄的书页上,幻化成忽隐忽现的小精灵,跟随我阅读的视线跃动。这些光晕静谧的旋转,却不会混淆视线,连僵硬的文字也跟着流动起来,透露出一抹灵动。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执一本喜爱的书,寻一处僻静的地方,浅酌一口清茶,唇齿留香,腹有诗书,何不快乐?时光弹指过,我慢慢长大,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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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叫做:“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作为爱好读书和吹竹笛的我,看到这句话,点头默叹,以为妙绝。
镜头一:窗外,风乍起,雨打梧桐叶,几多凄楚。我伏案读书,黛玉葬花的故事,深深打动了我。黛玉原是弱小的女子,儿时,不幸失去了母亲,性格孤僻,不爱和他人交流。一天早晨。露水打落下来的花瓣,形成了一个一场花雨,就如一支花仙子不停地飘落下来。黛玉触景生情,不仅想起了自己的'母亲,看到这时我不仅被这些情节所吸引。正在这时,妈妈叫我赶快睡觉,我只是应和了一声。又痴迷于红楼梦的故事,同贾宝玉、宝钗一起去安慰黛玉。
直至黛玉不再自怜,痴迷读书的我才酣然入梦,嘴角上扬流露出甜蜜的微笑。
镜头二:晴空如洗,蓝天如碧绿,朵朵白云在嬉戏。我步伐敏捷,拽着妈妈往超市里钻,准备买我爱吃的零食。进入超市,广播里播放的曲子《步步高》,一下子就让我体会到一个个意境出现了。感受着即将过年了,人们忙着准备年货,回家团圆的情景。还有寒假过后,收获竹笛考级证书的情景。
由于痴迷于自己喜欢的竹笛,连不经意间入耳的音乐带都能给我莫大的欣慰。
因为那份痴迷,我们感受到了快乐;因为那份痴迷,我们体会到了欣慰;因为那份痴迷,我们才成就了最好的自己。痴迷的味道,是甜蜜的,是美味的,为何不品尝一下呢?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25
假如你对我说:“咱们去游泳吧?”,我肯定高兴的回答:“好呀”!因为我最喜欢游泳了。
有一次在游泳馆,我看到许多人都会游泳,他们在水里有的像青蛙,有的像小狗,还有的像翱翔在水面的小鸟,看到他们这样我羡慕极了,所以我决定开始学习游泳。
第一次下水,我首先带上游泳圈,然后慢慢滑入水中,一下子脚挨不住水底,我心里紧张极了,手不停的在水里拍打,一不小心还喝了一口水,“啊!真难喝呀,”我愁眉苦脸的感慨道。但是困难打不败我,我不服输,失败乃成功之母,我一定要学会游泳。所以接下来的几天,我试着像小青蛙一样,双腿双手有规律的在水里慢慢的拨动,有感觉后,我脱掉了游泳圈,虽然一下子呛了好几口水,但是我没有退缩,慢慢的我终于学会了游泳,不但学会了蛙泳,还在蛙泳的'过程中,学会好几种本领,比如水中旋转、潜水和自由泳等等。
我太喜欢游泳了,在水中自由自在的感觉好极了,我一会儿蛙泳,一会儿仰泳,一会儿狗刨,一会儿潜入水底,啊,太好玩了。
知道我为什么喜欢游泳吗?因为在烈日炎炎的夏日,当你快要中暑的时候,只要你往水里一跳,热燥立马就消失了。游泳不但能解暑,还能强身健体呢,比如你看我虽然很瘦小,但是你仔细观察会发现我身上的肌肉是一块一块的,这都是从游泳中锻炼出来的。
怎么样,游泳是不是很好玩呀?游泳不但是一种技能还能强身健体呢,所以我喜欢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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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提高文化的捷径,读书,是使人精心的良药。读书能使人看见么见过的东西,能使人去没去过的地方,就因如此,读书让我痴迷。
小的时候,对读书并没有多大兴趣,只对一些鬼故事,童话,小说中的情节痴迷不已。种种有趣的经历融入书中,读书的神奇之处就在于,让人越读越上瘾,好像自己就是童话中的主人公一样,幻想着未来发生的有趣故事。
现在,学校里也要求阅读一些名著,不要以为名著就很枯燥乏味,比如《昆虫记》中就把许多枯燥难听的生物知识论述的活灵活现,让人就像看故事一样,之所以能称为名著,正是因为里面含有极高的文化成就。
名著和故事有极大的不同,故事以生动的人物形象使人投入兴趣,发挥想象力,生动的故事环节调动读者们的心,再加上书页中有一些美丽的质感插图,也会让故事书上新增色彩。而名著讲述的则是一些名人自述或者历史真实故事,表达着伟大的精神或者让人入迷的小说般的诗选。因为其中就有很大的成就和文化价值,可以让人们从中获益,让人们从中成长,把先人留下的'道理编入书中,为后人吸取与教导,被称为"名著"。
不论书的品种也不论它的好看与否,也不说书的贵贱,每个人不同的性格,也有不同的喜好,正因如此,每一本书都有它存在的意义。
我喜欢读书中有趣的情节,读书可真让我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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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
上小学开始,学会识字后,我就非常爱看书,一有空就看,常常忘记时间忘了吃饭,忘了做事情!到书店看到喜欢的书就不得不买,一买回家总喜欢一口气把它看完。我对书就是这么痴迷!
一天,我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着新买的.书,看得正入迷。忽然,在厨房正忙着煮饭的妈妈走了过来,温柔地说道:“宝贝,帮忙下去便利店买瓶酱油吧,我现在走不开。”我心不在焉地回答了一声:“OK!我马上去!”可说完后我却马上又沉入我的书世界中去了。结果过了半小时,妈妈回头看我还一动不动地坐在沙发上,于是声音高了几分贝,大声说道:“许妍婕,还不快去便利店!”一听这话我才反应过来,连忙放下书,飞奔似地往门外冲。快到便利店时,我放慢了脚步,边走边拼命地回忆:妈妈让我买一瓶什么?一瓶酱油?一瓶醋?还是一瓶蚝油?糟糕!我又忘了要买什么!我像一只没完成任务的小鸟,只能垂头丧气地往回走回家。妈妈一见我空手回来,就知道我又看书看得太入迷,只好无奈地说:“看书是好事,我不怪你,再下去一次,记住!是买酱油!”妈妈在我还没走出门时千叮嘱万叮嘱说是买酱油!我再次飞奔去了便利店成功地买回了酱油,像只快乐的小鸟“飞”回家了!
我看书时很痴迷,经常因为看书闹出了不少笑话,可家人每次都是一笑而过!因为读书是好事,家人和我都希望我能学到书中的知识而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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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犹如春天里的朵朵鲜花;书,犹如夏天里的一缕清风;书,犹如秋天里的果实累累;书,犹如冬天里的一股暖风。
痴迷在书中的我总会被我的'妈妈耍的团团转。
一股暖风拂过我的脸颊,使我感觉舒服极了。此时的我正捧着一本书在那幽静的院子里看书,看了一会儿,仿佛身临其境一般,完全融入到书中的情节当中了,这时我觉得什么都不重要了,只要有书,我就已经心满意足。我现在眼里只有书,过了一会儿,隐隐约约听到妈妈在说话:“宝贝,妈妈这里有好吃的你要不要吃呀?”我随口答应了一下也没放在心上,继续看书了。
过了一会儿,只听见妈妈的脚步声,慢慢地离我越来越近,不知什么时候,一个不明之物来到了我的嘴里,只闻见那刺鼻的味道在我鼻子前面徘徊。
不对,又被妈妈给耍了,我立即把口中的东西吐了出来,整个眉都皱了起来,竟然是我的克星大葱,这个可恶的妈妈又被她给耍了,来到厨房谁知,她竟在那儿笑话我……
在生活中,这种趣事,我可不少呢。记得上一次,我放学的时候,边走路边看书,前面有一个石头,我没在意,最后摔了一个大跟头。还有上次,因为看书太投入在班上位子坐错了,害得大家捧腹大笑。
我爱读书,是读书让我成长,在成长的过程中是书使我学到了很多人生哲理,所以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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