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至味作文

时间:2023-08-18 00:40:48 好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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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至味作文[优秀9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人间至味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人间至味作文[优秀9篇]

人间至味作文1

  一缕缕悠长的清香,沐浴着我的心灵,那典雅又清淡的芬芳,缠绕着我的思绪……

  那包旧茶,是表哥从外地寄过来的,他说这是上次还未喝完的茶叶,望着那包茶,我愣了,没想到表哥还珍藏着。我喝茶的讲究,是表哥教的,“一苦,二甜,三回味”。要细品,才知茶的精华所在。那年的赤夏,我们几家亲戚去了一座小山上乘凉,我们边喝茶边望着远处怒放的荷花,蝉鸣鸟叫,十分幽静,我感到十分惬意,与年少时的欢乐不同,今日欢愉是从心底涌出一股清泉,不躁,不急。我知道这叫清欢,这壶茶给我从内心的深处洒满欢喜,而不只是那些无所谓的“好玩”,表哥说这种地方在世上已经所剩无几了,凡是人能到达的地方都充满了喧闹,我这才发现,清欢的境界有多么高,它不同于李白的`自我放逐,或是尽情玩乐,也不同于杜甫的悲伤往事和无奈的感叹。

  我久久地凝视着那一丝丝飘逸的水珠环绕着那一朵朵朴素又圣洁的荷花,和一群在水中嬉戏的憨态可掬的鱼儿。

  也许是那壶茶给了我的启示,又或许是自然的宁静开启了我的心灵,我不禁厌烦现代人浑浊的欢乐。如果一个人能品味出野菜嫩芽儿的清香,那便胜过山珍海味;能在一杯茶中品出欢乐,那便胜过那喧闹的晚宴;能在路过的石子中看出钻石般的光泽,那便胜过对珠宝的探索与渴求……但是现代人的欢乐却是去KTV乱唱一通,在啤酒屋里吃着油腻的大餐,在胡乱搭成的山庄中豪饮一番……为什么如今的人,都以浊为欢?以清为苦呢?难道那潺潺流水,那满山的茶香,那两旁赤松直立的羊肠小道,那生机勃勃的草原,这也进入不了他们的欢乐世界吗?一天里,几乎没有纯然安静的一刻,因为人们往往会因为一些蝇头小利,而破坏和牺牲整个生机,可他们难道还不知道,地球上的有些资源将没有了吗?那包还未喝完的茶叶,让我看出了清欢,我们就不该拥有清欢吗?

  那包茶到现在还没有喝,一是舍不得,二是没有适宜的地方,三是我害怕又久久地沦陷于清欢的思绪之中。

人间至味作文2

  说到美食,世界上的美食何止万千,多得数都数不清。

  单说我吃过的美食也有不少,比如:陕西袁家村里两个人才能吃下一根的“蘸水面”,青岛前海沿那黑得发亮的“墨鱼饺子”,南京大牌档里香甜浓醇的“赤豆酒酿小元宵”……这些好吃的,现在回想起来我都还直流口水呢。

  虽然这些外面的食物都很好吃,但我心中的至味美食却并不是它们,而是我的外公给我做的美味佳肴。

  在我眼里,我的外公是一个特级大厨,他做的好多菜都比外面餐馆里的更好吃,这是为什么呢?这还要从我妈妈的小时候说起。

  在妈妈小时候,外公经常到全国各地去出差,可因为当时条件有限,不能每次都带上妈妈和外婆。外公想:虽然没办法带她们看外面的世界,但我可以让她们尝到外面的.味道啊。于是外公每去一个地方就会品尝许多当地美食,然后带一本当地的食谱回来,给妈妈和外婆做来吃,于是外公的手艺也就这样练起来了。

  现在每到周末,外公都会提前打电话来问我:“今天想吃什么呀?”让我来点菜。外公的拿手菜有很多,比如说:甜而不腻的松鼠鱼,让人吃一口就幸福感爆棚的红烧狮子头,还有美味与颜值并存的“大红灯笼”……在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麻辣小排骨。

  “外公牌麻辣小排骨”选用上好的仔排,先将排骨剁成拇指大小,然后腌制少许时间,倒一锅油,烧至温热,将排骨倒入锅中初炸,捞出来沥油,再回锅,炸至金黄再捞出备用。洗锅后加少许油,倒入事先备好的自制配料炒至香气扑鼻,最后放入已炸好的排骨,搅拌均匀,装盘。满满的一盆麻辣小排骨,色泽金黄、香气四溢,咬一口,嘴里酥酥麻麻,带着一点辣,好吃得停不下来。

  每一次吃着外公为我做的菜,我都非常地享受,除了菜肴本身的色香味俱全,其中更有温暖的亲情,这样饱含着爱的美食才是人间独一无二的至品。

  现在,我没事的时候也喜欢翻翻菜谱,我想,总有一天我也要给为我默默付出的家人们献上一桌饕餮大餐,让他们也能品尝到我爱他们的味道!

人间至味作文3

  “不论你走的多远,也要看看来时的路,不要忘记自己为什么出发。”在浮华中守住来时的路,虽有飞湍瀑流之势,但沧海中央高挂着云帆,总有一盏灯为你而亮。不要忘了来时的路。

  从前车马书信都很慢,平淡的心境,安逸的生活,将我们的心灵洗涤的一尘不染。慢慢的,时过境迁,世俗纷繁的巨浪袭来,一片纯粹之心,消失在人海中。初心便像那躲在云后的光,待云雾散尽,万丈光芒。品味世俗的一盏清茶,心灵被纯粹浸染,回清倒影。

  愿你眉眼如初,岁月如故。泛舟于江上,诵明月之诗,歌窈窕之章,深居浑浊险恶官场数载,你便是那清流,洁身自爱,独立于淤泥之中。功成名就的你仍不改“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信念,一心体念莘莘学子,谱出多少可泣篇章。初心便是那江上清风,抚慰了我们疲惫的肩膀,虽然逃不掉世俗的审判,但山间明月依然散发微光。

  愿你初心不改,满腔热爱。每个人都经历过繁华,也抹不掉曾经。美丽终将是过去,初心未改,山河依旧。若不是范仲淹的一身正气,忧国忧民,怎会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惆怅;若不是玄奘的执着坚韧,怎会有天竺经文的广为人知;若不是梵高的初心未改,潜心作画,怎会有其作品的闻名于世。坚守初心的他们,看到了长河落日的壮阔,体会了清荣峻茂的清新秀美,品味了细水长流的清欢,人生已无遗憾。

  生活在车水马龙的现代社会,世俗纷扰过眼云烟,名利浮华早已给我们的心蒙上了尘。少了年少轻狂,多了人情世故,少了少年承诺,多了成熟欺骗。有多少人渐渐淡忘了初心?又有多少人被名利所趋,浮华所掩?世俗的尘埃飘渺,年少的我们骄傲。时代的红尘滚滚,年少的我们不迷惘。我们是国家最美的风景,肩负了祖国最沉重的使命,愿我们初心未改,一生骄傲不遗憾。

  “凡心所向,素履所往,生如逆旅,一苇以航。”坚守初心,虽有风雨肆虐之苦,但雨后微光散漫人间。人间至味是清欢,愿你我历经千帆,初心未改,在逆旅中远航,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

人间至味作文4

  狄更斯曾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在这个物欲横流、混乱喧嚣的时代,人们内心充斥着贪婪、嫉妒、欲望……不少人兴发感叹:“活着真累!”人们受尽了现实社会带给自己的痛苦,早已疲惫不堪。与其像这样浑浑噩噩地度过此生,不如转过身来,去品尝清欢的滋味。

  清欢是什么?

  清欢是一种生活方式。它要求人们活得简单、朴素、自由,在清贫的生活中寻求欢乐。例如孔子之徒颜回,只一箪食,一瓢饮,深居防止室之中,人们不能忍受这种清贫穷苦的日子,而他却沉醉其中。又例如唐代诗人刘禹锡,居陋室之中却大呼:“何陋之有?”享受与鸿儒之乐,无丝竹乱耳、案牍劳形的自在生活。清贫的生活已不再是他们这一类人的负担,而成为了他们领悟人生真谛的磨刀石。

  清欢是一种雅趣。在清贫的日子里,人们常常会有所感触,则会用作诗、弹琴等方式来表达自已心中所想之事。例如苏轼苏东坡,经历乌台诗案后被贬至黄州的'他,日子是过得相当艰苦只能“雪沫乳花浮午盏,寥茸蒿笋试春盘。”别看这诗写得清新淡雅,其实说白了就是吃野菜,但苏轼却发出感慨:“人间有味是清欢。”他曾与朋友做小舟二游赤壁,把酒言欢,任凭这小舟随江漂流,如同一位出世的仙人。在漆黑的夜晚,享受着江上的缕缕清风,山间的幽幽月光,好不快活!清欢,是多么令人沉醉与流连啊!

  与苏轼不同,林清玄先生从清欢中悟出的,是心境。它是不讲求物质的条件,只讲究心灵的品味的一种心境,它不同于李白“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的自我放逐,不同于杜甫“吾厂独破受冻死矣足”的家国情怀,不同于李煜“问君能有几多愁?洽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延绵愁绪。它可以使人身处闹市而心无烦躁之气,身处红尘而心在远方,如架盛开的白莲,圣洁、清新、脱俗。借清玄先生一句话:“当一个人浊为欢的时候,就很难体会到生命清明的滋味,而在欢乐已尽,浊心再起的时候,人间就越来越无味了。”如此看来,人间至味是清欢。

人间至味作文5

  白糖苦瓜是心底深处的蜜饯。

  可在小时候的印象中,苦瓜是不讨喜的。卵形绿色小疙瘩密密麻麻地分布着,形如月牙却没有光滑的手感,形似香蕉却没有四溢的果香。看到这个小东西就仿佛闻到了中药的味道。有时瓜柄上还挂着小黄花,或许是苦瓜在孤芳自赏吧。

  以前一小口苦瓜就能感受到苦味在嘴中蔓延,再吃时就只能鼓足勇气,一口咬下去得干净利落,等尝出苦味后怕是吃不下去了。但外婆觉得苦瓜对身体有益,总是变着法儿地“骗”我吃下去,后来她便想出了一道菜——白糖苦瓜。这是一道很朴素的菜,把苦瓜切成片,再用白糖迅速“滋润”它,拌匀后苦瓜就披上了一层糖衣,入口是甜的,许久后才有一丝丝甘苦。

  民间有一句俗语:“白糖拌苦瓜——又苦又甜。”现在回想起来,其实那道白糖苦瓜并没有多美味吧,只是外婆将“爱”也揉入其中,让苦瓜不甜在味,更甜在心。

  白糖苦瓜始终会是我心中的人间至味。

  长大我品出了白糖苦瓜的真实味道,也让白糖苦瓜融入了我的人生。只是不知是苦瓜映衬了白糖,还是白糖辅佐了苦瓜,但那应该都是人生的必修课——苦中作乐吧。

  自古以来好似无人偏爱苦瓜,最多也只是听闻过释梵琮先生的“一香花落成空果,信手拈来是苦瓜。”本想瞻仰一下前人,却落得空欢喜,奈何对苦瓜情念已深,鄙人虽不才,却也想赋诗一首:

  “朝朝暮暮年有半,

  待至黄花盛而绽。

  此中不知味,

  尔后却也弯眉。”

  李白曾写过:“不知有吾身,此乐为最甚。”他在沉醉中麻痹痛苦,当代的年轻人用更苦耐磨辛苦,而我却最爱苦中作乐,不畏缩,不逃避,用生活中的小确幸来点缀苦涩的一生。

  学习又何尝不是苦的呢?起床时还未能寻到朝霞,入睡时月已挂夜空,往窗外望去是黑漆漆的街道于与寥寥无几的行人。遥不可及的排名和起起落落的.成绩是压在心头的重担,有时的喘不过气与迷茫让人不知所措,累吗?累。苦吗?苦。可当拿到耀眼的光辉时是满足的,恍然间的值得让人忘却了疲劳。乐吗?乐。甜吗?甜。

  白糖苦瓜是人生的最苦与最甜。

人间至味作文6

  人心浮躁,物欲横流,还有几人记得曾经的那份清欢?老子在两千多年前就曾说过:“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但许多现代人却不能体味个中真意,总是反其道而行之:衣服要穿五颜六色的,音乐要听劲爆流行的,食物偏吃怪味爽口的,又有多少所谓的“酒肉朋友”一起吃喝玩乐,花天酒地,穷奢极侈,毫无节制。

  “食罢一觉醒,起来两盅茶。”简单而悠闲,洒脱而自然,不是神仙胜似神仙。也曾想迎着清风,沐浴朝阳,约上三五好友,与野花小草一起感受大自然的恩惠,时而吟风弄月,时而长啸林间。

  只是,在这个满是浮躁的社会中,想要找到这样的'清欢真是太难了。浮躁似乎已成为一种社会风气,以至于人们都忘了那些简单的幸福。难怪海子“喂马劈柴,周游世界”的梦想常常不被人理解,而东坡那震古烁今的吟唱“人间至味是清欢”,如今不知还有谁能够听懂。

  试问,有几人能够静下心来,“读一段恬淡渊明传,抄几联清新杜甫篇”?只有让心平静下来,才会发现人间的至味正是清欢。水墨画以其独特的恬淡与雅致卓然立于世间,黑与白的简单组合中孕育着人生的终极哲理——平淡。颜渊箪食瓢饮,人不堪其忧,而他不改其乐;刘禹锡身居陋室,而身心泰然。“华枝春满,天心月圆;绚烂之极,归于平淡。”弘一大师如是说。

  梭罗曾在瓦尔登湖畔度过两年多的隐居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简简单单,但却满足。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总是平淡的。岁月的积淀让他们体会了“月到天心处,风来水面时”的清静意味。他们拂去心灵的浮尘,远离尘世的喧嚣,用真心去拥抱自然。可以这样说,他们才是真正体会到清欢的人。

  而那些“误入尘网”之人,却被这世间的烟火迷惑。想必有朝一日他们吃厌了山珍海味,才会体味到这“清欢”的妙处吧。烟花虽然绚烂,但美丽的光彩却只是一瞬。只有这清欢,如美玉,似琉璃,永远散发着迷人的温润光泽。就像那道川菜中的神品——水煮白菜,繁华落尽,始见真淳。

  说是清欢,实则包含了世间千万种滋味,滋长着,包容着,酝酿着,也就成了世间的至味了。

  好一个清欢!

人间至味作文7

  俗话说:一花一世界,一木一浮生,一草一天堂,一叶一如来,一砂一极乐,一方一净土,一笑一尘缘,一念一清静。清欢无处不在,只要你用心感受周围的世界,清欢就会出来。

  记得小时候,我经常和几个小伙伴一起玩。我爷爷家旁边有一座山,山上长有着许多野花。地里爷爷种了许多菜。我们常常进山东踩踩,西摘摘,拿牡丹花瓣数数,拿黄瓜打架,弄得满山遍野一片狼藉,爷爷看见后吹着胡子瞪着眼,把我们赶走,不要我们破坏他的心血。但小孩子本就有些叛逆,你越说不要那样我就越要对着干。我想这么大的山,不会就一个地方可以进去。于是招来小伙伴开始谋划。我说:“大家分散开,四处看看周围有没有地方可以进去?”不一会儿,我们就找到了一个口子。但此时爷爷正在菜园浇水,不好进去。我们又生一计,商量派一个人把爷爷引走。我们起先用石头剪刀布来决定,结果几个回合没有决出结果。不行,于是我们找来几根树枝抽签,谁抽到最短谁上。最终一个跟我一样大,有一双大眼睛的小伙伴中奖。他没有半点推辞,似乎下了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决心,也颇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他准备用他的牺牲来换我们的快乐。当爷爷再次上山时,山里的菜和花以经身首异处不成样子了。不过爷爷看了后并没有打我们,只是大责骂,教我们做人的道理,听的让人眼睛生疮,耳朵长草。高高低低数落了半天,直到我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爷爷才放我们走。看着太阳渐渐落下,天地渐渐变暗,我们顽劣了一天的心也渐渐平息下来。

  人间至味是清欢,儿时天不怕地不怕的种种淘气让我们热血沸腾,旋即长辈们唠唠叨叨苦口婆心的教导又让我们渐明事理。随着年龄的增长,清欢也越来越少,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感悟清欢。

人间至味作文8

  人这一生,安然地做着自己的事,禁得住尘世的喧嚣,安享一份清欢。

  双休日的饭后时刻,偶尔喜欢在小区散散步。走啊走,春光明媚中,花坛中白净的玉兰安静地绽开,木秋千吱吱呀呀地摇来摇去,携一缕怡人清风,伴一阵淡淡花香,览一览群书风光,似乎连眉宇间都染上了清水洗不掉的明媚。就这样漫步于沥青小路,听着花儿们细细碎碎的窃窃私语。

  禁得住城市生活的快节奏,独自赏遍这烂漫鲜花,是从心,是清欢。

  夏日炎炎,独自来到练习室练习舞蹈。听音乐,找节奏,起舞,处理音乐,反复练习。忘却夏日的炎热,沉浸在音乐的世界里,我将身体交给旋律,从基本功到自由式舞蹈,从一个动作到一首歌,纵汗水袭上额头,也不以为然。曾听老师说过进阶舞蹈枯燥乏味,正因此,许多人都中途放弃。我热爱每一次在音乐中翩然起舞的感觉,常常想要挑战高难度,腿部总和其他同学不同,左腿膝盖上有练舞时的伤疤,有时小腿也有几处淤青,那些都是和地面亲密接触的产物,像是生命与热爱产生的共鸣。

  禁得住烈日下的燥热,无止境地练习舞蹈,是享受,是清欢。

  夜色迷蒙,没有半点星光,路灯灰黄,人影稀疏,偶尔听见风吹蝉鸣。深夜灯光撕开黑暗的裂缝。一盏灯,一支笔,几本习题,伏案书写着一个人的欢愉。偶尔顿笔苦想,稿纸上布满函数图象复杂算式,绞尽脑汁,满脸红涨,终深呼一口气,成功的`喜悦在心头晕染开来。而后埋头疾笔,和时间赛跑,与深夜较劲。岁月推移,正如林肯所说:“我走得很慢,但我从不后退。”一道道难题渐渐攻破,纵喧嚣攻击内心的宁静,仍坚守内心,以退为进。

  禁得住外界的纷繁杂乱,无数次沉醉题海之中,是不负时光,是人间清欢。

  在人生鸿崖之末未见青山老,在心中长出一片清欢森林,禁得住一切阻止我向前奔跑的,将所有的喧嚣留给尘世,继续沉浸在那一抹清欢。

  愿未来可期,不负众望。

人间至味作文9

  那个老屋前,盈盈笑着的,华发拂面,手中捧着糯米饭的,就是我的外公。

  香香软软甜甜的,带着我的记忆,回故乡。我最初的记忆,便从那里开始,长长的筷子,扒开外面白花花的糯米饭,里面包裹着的是五色的干果。像那时的记忆,那么漂亮,闪着光。

  那时我最喜欢吃糯米,不掺糖,满是清香。大年夜的时候来一碗,定然是过年的`一大乐事。就算不过节,平时的日子里想吃了,缠着拖着外公的手,眼睛眨巴眨巴,不一会又是人手一碗。跑到床上,几个伙伴看着电视,或玩着游戏,荒废过不知道多少个下午,白的米,彩的果,多么甜美的记忆。

  找些干果,听起来容易,挑起来难,这当然是我后来才发现的。做糯米饭大有讲究,其中干果里最招人喜欢的定是枸杞。枸杞扁小的不行,一定要大,这样才漂亮,才甜。外公常做的,就是捞起一把干果,放在手中摩挲着,干裂出许多道口子的大手,沉淀着岁月的风沙,果子好或不好,都一目了然在那双手里了。一摊掌,颗颗大而饱满的枸杞已然出现,我又怎能不佩服外公的手法呢?

  红枣,枸杞,龙眼,山楂,全部都放入那白白的饭里了。捣碎,拌入饭里,再裹一层白糯米。蒸好后,一勺下去,由白到粉,粉红,桃红。一层裹着一层,热气氤氲,模糊了眼睛,也迷蒙了我正注视着的苍老背影。

  我还记得外公在厨房里忙碌的样子,手脚利索,似乎都不需要思考。更让我着迷的是那动作,那腔调。外公做糯米饭时,最喜欢哼些不知名的老歌,微眯着眼,还时不时的带上点儿节奏感。在蒸饭的间隙,边跺着脚,边用筷子敲着碗边,别提多美了!那时似乎还年轻着,所向披靡,有着用不尽的活力。

  可是如今不如以前了。外公站着,望着煮沸的水,发愣,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我过去喊外公,外公也只是转一个方向,絮絮的说,我要干什么呢?外公不痴,只是少了方向感,那年草屋下哼着歌的外公,似乎隐匿的在无尽的时光中,“噗”的一下消失了,人间至味也跟着消失了。

  热气萦绕,耳畔似又出现了一首首老歌,一个个熟悉的旋律,眼前又出现了那一双大手,以及大手摩挲出的五彩干果。何时再品那人间至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