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茶的作文

时间:2023-07-19 11:06:50 好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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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奶茶的作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奶茶的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奶茶的作文

关于奶茶的作文1

  在我们家附近坐落着一家奶茶店,店里的装修别具风格—在老人眼里显得有点古怪;在年轻人眼里倒可以用“古色古香”来形容;那么在小孩眼里应该就是阴深恐怖了吧。要说为什么,那就只能归咎于店里的摆设一致采用冷色系的色调所营造出来的灰暗气氛了吧。但是,也正是因为这一系列冷色系色调的使用,使得这里的一桌一椅、一砖一瓦都散发出静谧而温和的气息,身处于这宁静而凄美的气氛当中,不由得让人感慨,脑袋里突然冒出想要感谢这里的建造者在这喧闹的城市里赐予了自己一方宁静的念头。我想,这也许就是它深深吸引着我的原因吧~~

  记得奶茶店刚开张的时候我才3岁,傻乎乎地站在奶茶店的门前,透过明亮的落地玻璃往里瞧,店里的桌椅都是木制品,呆呆地站立在玻璃窗的另一边,隐约散发着未干的油漆的香气。也许是当时的我太小了,高大的桌椅连带着那股怪异的香气让我有种莫名的压抑感,我站在玻璃窗前,不敢向前走近奶茶店。那是个吹着微风的季节,风儿携带着奶茶的香醇的味儿飘过我鼻尖,我贪婪地吸取着这诱人的香气,目光逐渐被带离高大的桌椅,在奶茶店的奇特的摆设中飘荡,最终落在店员调制奶茶的服务台上,久久不肯离去……那时候的我年纪小小的,身无分文那是必然的事,妈妈对此的态度更是“严禁零食”,我也只能“看得到,吃不到”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得不到的东西总是最诱人的,想要一尝奶茶的味道成为我梦寐以求的心愿。哎,我这贪吃的小孩就这样陷进了对奶茶的狂恋之中,而奶茶就名正言顺地成为了我儿时的“梦中情人”了。

  可是第一次喝到香醇的奶茶并不是在奶茶店里。在那个连云朵都哈着热气的季节里,喝冻饮成为最受青睐的活动,自然而然地我又想起了奶茶店。可是姐姐说,那不是我该去的地方。也对,那是个为成熟的少男少女而备的休闲处所,当时的我显然是没有这资格的。也就是在那个匆忙的夏季,我第一次踏入了学校的门槛,开始了从此忙碌的学习生涯。第一次发现在学校门口的右边,也坐落着一家奶茶店,不一样的是,它的客人没有年龄限制,任何人它都无限欢迎,那时的我站在那里傻笑了半天,现在想起来还真觉得自己傻得够可以的了。从那开始,奶茶成为我最可口的“零食”,一年又一年的,我在奶茶的香醇气息里走过……

  如今,我可以安稳地坐在奶茶店的椅子上,享受顾客的待遇了。岁月的.改变让我也成为了一个少女(即使我还不算成熟)。春季的凉风吹过,我坐在那扇落地玻璃窗后面,饶有兴趣地往外看走过的行人愉快的笑容;夏季的细雨飘过,我坐在那扇落地玻璃窗后面,若有所思地往外看躲雨的过路人或忧或喜的表情;秋季的枯叶坠落,我坐在那扇落地玻璃窗后面,忧伤地看街上稀疏的过客留下的落寞身影;冬季的寒风掠过,我坐在那扇落地玻璃窗后面,失落地看过去喧闹的城市在凛冽寒风的威迫下越发宁静寂寞的影子……不知不觉中我似乎已习惯了落地玻璃窗后面的那个我,悠闲地坐着舒适的木椅上,以第三者的身份去“偷窥”玻璃窗外的过客的生活,然后回过头来反观自己的生活,在有所答案之前低头啜一口奶茶,而后继续思考……

  朋友A说我过于痴迷奶茶,那是个恶习。我没有答辩,也许是吧,我也说不清。3岁的时候,当我第一次见到它的时候,还来不及拒绝便爱上了它,如今它的味道早已深深地刻进我的脑细胞里,化作我身上的血液,也许失去它我不会血流不止,却会从此迷失。曾经沧海难为水,既然爱上了奶茶的味道,那么就让我一直爱下去吧,这也许并不是过错,毕竟与奶茶的这场邂逅持续了13年,这份爱坚持了13年……

关于奶茶的作文2

  搬了两次家,之前的宿舍真的是前不着店后不着村的冷清凄凉。这一次总算是住在闹区,离学校不远又不愁吃穿的,感觉还不错。有时候觉得烦或是想散散心,我常用走路的方式到附近的乡公所前闲逛或到超商补货。以前我很讨厌走路,很累很没意义。又因为身体不好也没办法跟同学打篮球或是拍网球。自从搬到这儿,我倒是以走路散步为乐。也正因为“走路”,我才会认识那一个在寒流来袭的夜晚还捧着一束花痴痴等待的男孩。2月14日,跟我八竿子打不着的节日。没有闻到任何一丝情人节气氛,晚上约了三五好友一块品酒聊天。推掉了几个莫名其妙的邀约,整天懒洋洋地窝在被子里睡觉,就为了晚上的狂欢而养精蓄锐,“铃―――”电话声响,我像个刺猬蜷着身子没探出头来,一只怕冷的手慢慢伸出来接电话:“……谁?”“你老妈我啦―――”听到我妈宏亮的声音忍不住正襟危坐好,即使她根本不在这儿。她最在意我的.作息不正常,听见我惺忪的睡音肯定又得念上几句了。“啊!妈喔―――我正要出门去买饭去啦!”赶快假装很清醒的声音。“都七点多了还没吃饭喔,胃会弄坏。”

  老妈一向担心我那不中用的身体,经常打电话来叮咛我吃饭睡觉。“呵呵―――所以我现在要去买饭吃啦,不跟你说了啦,拜罗!”我妈总拗不过我嬉皮笑脸的狠招。“呼―――”还好没事,不过被老妈一吓,我的瞌睡虫也都蒸发掉了。索性就出门寻找食物好了,空腹喝酒也不是顶好的事。坐在床头上用力摇摇头,睡太多的头昏好像很奢侈,走到浴室里刷牙洗脸,梳理我一头蓬松乱发再戴上隐形眼镜。浅褐的滑板裤配上粉色的高领薄衣,再套上铁灰的毛衣。我走的是休闲风格的路线。东弄西弄好一会,已经八点多,披上哥哥送的超暖鹅毛雪衣走出去,我活像颗雪球从住处滚出来吓人。

  应该没有十一度吧,好冷喔。是因为寒流来的关系吗?还是因为大家都去过情人节?店家几乎没有开,连卖鸭肉冬粉的勤劳夫妇都没来,好诡异。不过,庆幸世界上还有便利商店这种冷不死人心的糖果屋,晚餐就在7-11解决了。大亨堡卖完,关东煮寥寥几支孤单躺在炉里温着,我买了热奶茶和两串黑轮果腹。走出7-11,我没有直接回宿舍。虽然寒流提醒我今天根本不宜出门,还是本能似的走到宿舍边乡公所的长椅坐下来。我想乡公所一定不是浪漫的地方,不然昏暗鹅黄灯火下的一排长椅有四五个却没啥人气。只有我……嗯?不,还有一个男孩子捧场而已。糟糕,我出门时忘了关灯。从我坐的地方可以看到我房间的灯火还亮着。除了我的房间之外,整栋楼只剩房东一家人的灯还亮着,看起来真没行情。也罢,吐吐舌头低头抽出冒着热气的黑轮,很温暖。

  顺着房间灯火看过去,我发现隔着两个长椅坐着的那个男孩也跟我看着同一个方向。他是在等人吗?看他捧着一束白色的花(因为太暗而猜不出是什么花种,最多只能猜出颜色。)不知道等了多久,若是跟女朋友吃情人节晚餐,也已经快九点了。耸耸肩看表还没到时间,索性自以为是的当个好人陪他,至少喝完手中的这杯热奶茶。“陪”这个字眼真带了点同情的意味。两个陌生人同时待在半径不到五公尺的范围之内待着,多半是为寂寞吧。若说我在陪他,却也能说他也在陪我,自以为洒脱的我。鹅黄色路灯照不到长椅上的花跟礼物,而他约三十分钟起身一次,不像是焦急也没有等不到人的踱步,坐在长椅上偶尔双手张开或仰看没有星光的天空。多半的眼光是落在我住的那栋大厦,我想知道他在看什么。已经是十一点了,热奶茶变成冰冷的空罐。他要等的人还没来,而我也必须走了。收拾好垃圾,想看看四周有没有垃圾桶时,“啪―――”乡公所的灯全灭了,哇咧!怎么以前都没看过路灯会灭的!此时,惟一的光源从我房间透出来,我循着宿舍走过去。经过男孩身边也看不到他的任何表情,却见他身边有个垃圾桶在反光。于是,我走到垃圾桶边丢垃圾,顺便看了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