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作文

时间:2023-07-05 00:13:45 好文 我要投稿

(精)我喜欢作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作文1

  我喜欢世界上许多新鲜的事物和优美的景色,我认为它们都是无可替代的。

  我喜欢雨,我喜欢轻柔的小雨、猛烈的暴雨、温柔细腻的春雨。小雨像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轻轻地拍打着大地,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暴雨像个急不可耐的小伙子,直冲下来,伴着雷声雨声形成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大舞台;春雨像个慈祥的母亲,轻轻地抚摸着大地的面颊,唤醒了大地万物。

  我喜欢雪,似月宫桂树上飘下的玉叶;又似洁白无暇的美玉;还如翩翩起舞的碟;在白雪皑皑的冬天那一片片的小雪花像一个个灵动的精灵,一片片纯净的雪花悄悄地位这个美好的世界增添了一份诗意、一份纯净、一份欢乐。踩在上面,发出“嘎喳、嘎喳”的响声。小孩堆雪人、打雪仗;妇女在灶火边取暖。雪为人们带来了无尽的欢乐。

  我喜欢水,我喜欢山间清澈的小溪,喜欢气势雄伟的黄河,喜欢雨后满地的小水洼。小溪水清的像面镜子,花落到上面,像给一块蓝布绣上了五色的花边。黄河波涛汹涌,像是一群战士在愤怒的咆哮。雨后的水洼充满孩子的欢声笑语。他们玩着,闹着,水洼看见这样的的景象肯定也很高兴。

  我喜欢叶,无论是春天生机勃勃的嫩枝绿叶,秋天热情似火的枫叶;冬天的琼脂绿叶,都独有一番风韵。

  我喜欢霞,天边如丝如织的霞,如锦布红绸一般挂在天穹之上,不断变换着颜色;又如一位仙女在轻歌曼舞,将天边的云也染成了柔媚的红色。霞是多姿的、不拘一格的。变魔术似的,太阳将红色的光收起,转而放出一道淡紫色的光,如一条紫丝带将天空围起,光芒欲溢,奇美无比。

  我喜欢小鸟,它们是大自然的歌者,只要你到山里,就会听见清脆的鸟叫声:“唧唧、唧唧”“布谷、布谷”。夜深了,鸟时叫时不叫,皎洁的月光照到屋子里,不禁让人想起王维的诗句“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

  我喜欢山,喜欢高耸入云的华山;喜欢五岳之首的泰山;喜欢闻名天下的武当山。我也喜欢家乡那些不知名的'山。清澈的小河,郁郁葱葱的树木、万紫千红的花儿、一望无际的草原;因为它们同样具有优美的景色。

  我喜欢平原,宽阔富饶的平原;绿草如茵的平原、花红柳绿的平原。这里的景色令人赏心悦目,即使在荒草野滩边,也有成群的牛羊、艳丽的花儿、辛勤的人民,这同样也能使人陶醉其中。

  我喜欢幻想,别看我呆呆地坐在那里,其实我的思绪已是天马行空,飞到九霄云外去了,我一会儿幻想我在《三国演义》里为曹操出谋划策;一会幻想我在《水浒传》里与梁山一百零八好汉共同聚义,为民除害,替天行道;一会幻想我在《福尔摩斯》中跟福尔摩斯一起寻找蛛丝马迹;一会幻想我在《隋唐演义》中帮助唐太祖李渊惩奸除恶、伸张正义。

  我喜欢骑自行车,当春风吹过山中,我骑车疾驰在街道上;当春风拂面,像妈妈的手轻轻地抚摸着我的脸颊;当人行道上的人像我投来羡慕的目光时;当我像一只无拘无束的小鸟在天空中自由自在的“飞翔”时,那种感觉真是前所未有的。

  我喜欢看书,喜欢一波三折的小说、幽默搞笑的漫画、形散神不散的散文、具有节奏感的诗歌。我还喜欢现在不常见的小人书:《三毛流浪记》、《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因为它们同样能教给我知识,带给我快乐。

  我喜欢旅游,威武的华山、险峻的泰山、怪石突兀的云台山我都走过,每个地方都具有浓厚的中国风,优美的景色,雄伟的气势。都值得我们去体验、去享受、去学习。

  在我们这个绚丽多彩的世界,有太多值得我们去喜欢的东西,我很开心能生活在这样一个世界里,让我们一起去感受世界的美!

我喜欢作文2

  在所有的体育项目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打乒乓球。虽然球技不够精湛,但对打乒乓球的痴迷程度,在我们班可以说是无人能比。

  每天下课铃声一响,第一个提着球拍冲出教室的人总是我;上课铃响了,最后一个气喘吁吁跑进教室的学生几乎每次都是我;课间十分钟,抢占球台机会最多的人是我;因为好打球而挨批评最多的人恐怕还是我。没办法,谁让咱喜欢打球呢?

  因为好打球,我也曾闯了不少祸。初学打乒乓球时,我曾经失手把球扇到朋友吴飞的脸上,因用力过大,他的脸肿了一个多星期才好,害得妈妈拉着我去给他们家赔礼道歉。此后,乒乓球打碎窗玻璃,飞入饭碗中等类似的祸事时常发生,我常常因此受到批评。最让妈妈生气的一次是我把她新给我买的羽绒服给弄丢了,价值200多元呢!那是去年冬天,我穿着妈妈新买的深蓝色羽绒服,兴致勃勃地和几个伙伴一块儿去校外的操场上打球。几个回合下来,我一直守着球台,他们轮番和我对战,纷纷败下阵去。我心中很是得意,越打越有劲儿,不知不觉,身上热呼呼的,内衣也粘在身上,极不舒服。我索性脱下羽绒服,把它挂到操场一角的篮球架上,就又投入了紧张的球赛中。说也奇怪,那天下午,我只下了一次庄,一直和朋友们玩到天黑才回家。等妈妈问起我的外套时,我不由地心中一惊:糟糕!它还在篮球架上呢!当我们打着手电灯,心急如焚地赶到那里时,却不见它的踪影,我们沿着操场巡视了好几圈,最终无功而返。当晚,妈妈罚我跪了快一个小时,我也很后悔,一连几天都没摸球拍。但不过一个星期,我的身影又在球台前飞扬,妈妈对我直摇头。

  因为好打球,我曾有过一次很尴尬的经历,说出来大家可别笑话我。那是一天下课,我争分夺秒和同学在乒乓球台前决战,结果没来得及上厕所,上课铃就响了。我暗叫:“糟糕!尿急!”但老师已经站到班门口了,我只好匆匆进教室,心想:忍忍吧,下节课间再去。结果上课还不到五分钟,我就憋得肚子难受,真想举手请假上厕所。但又怕老师批评我刚上课就要上厕所,下课干啥去了?于是我又忍住了,又过了一会儿,我只觉得小腹酸胀难忍,真想把尿撒到裤裆里算了。但我还是忍住了,可肚子不好受呀!我连课也听不进去了,只觉得老师平时甜美的声音,此时是那么聒噪人,我坐立不安,可看看钟点,上课才九分钟呀!我真后悔自己太贪打球了,不由地自己骂自己:“活该你难受!谁上你欠打球呢?”可这样也不行,还有三十分钟呢,怎么忍得过去呢?幸好老师这时发现了我的异常,关切地问:“一凡,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看,一头汗珠子!”“我,我、、、、、、肚子痛,要拉肚子。”我支支吾吾,只觉得脸上像发烧起火一样。“那快去吧!王刚,你扶上他!”老师着急地说。“别,别!我一个人就行。”我赶紧往教室外跑。一路上那个难受劲没法形容,平时两分钟的.路,我觉得像是走了五、六分钟一样。方便之后,浑身舒畅,我发誓:“今后下课,上厕所第一,打球第二。”之后,再没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虽然我这么爱打球,但在学习上,我从不含糊,上课绝对专心听讲,课后及时认真完成作业。成绩嘛!一直名列前茅。所以,对于打乒乓球,妈妈虽然意见很大,但并不杜绝。至于爸爸的态度,你听听下面的对话便知道了。

  “都怪你!孩子抓周时摆什么不好?偏摆那么鲜艳的一个乒乓球,让孩子抓住了。你还想培养出个乒乓球冠军不成?”妈妈又在数落爸爸。

  “嘿嘿!打乒乓球有什么不好?强身健体,要从娃娃抓起。男孩子,当然要文武双全才好!”爸爸不愧是当教师的,说的话句句在理。

  我听了,偷着乐。球,还是照打不误;书,当然也要认真读才行。

我喜欢作文3

  我最喜欢的电视栏目是CCTV3每晚7:00播出的《动物世界》。收看这个栏目,让我认识了吃人的蟒蛇、敏捷的小猴子、可爱的小老虎、威严的狮子,还有成群结队的野狗……让我知道了蚂蚁怎样搬运食物,怎么繁殖后代;大象如何教小象行走;猎豹怎样教小猎豹学会捕食……

  知道了豹子是一种威性很强的动物,它速度敏捷,追捕猎物几乎是百发百中,但它非要在规定的时间里捕到猎物不可,否则就会因体力不支而死亡。

  我还知道老虎的天敌是豺狗。豺狗是一种纪律性很强的动物,等捕到一只猎物时,吃饱的豺狗甚至更凶猛地去追捕,但它们追捕到猎物之后自己却不吃而是留给还饿着的豺狗。

  我印象最深的要数连续5天播放的系列片《猎豹的成长》。猎豹的成长故事中有艰辛、快乐,也有失落、痛苦。猎豹妈妈一旦捕到猎物,就会把它的一条腿咬断,然后拖到小猎豹面前,敦促小猎豹去追捕。如果小猎豹没追到,猎豹妈妈就会撕咬小猎豹让它继续追捕。没想到动物培养孩子这么有胆有识有远见,我不禁对猎豹妈妈的所作所为感到震惊,产生了深深的敬佩之意。

  一天,我看了一集《动物世界》,是介绍狮子的。狮子是群居动物,在一群狮子中总有一头或两头领头的大雄狮子,其余都是雌狮和小狮。捕捉猎物大多集体行动。让我费解的是大雄狮子竟然不参与捕食,而是坐享其成。抓回来的猎物总是先由它享用,然后才会轮到雌狮和小狮。

  最让我激动的是,雌狮们为捕食和雄狮们为保卫自己的领地而浴血奋战的情景。雌狮捕猎时先从不同角度靠近猎群,当与猎物的距离足够近的时候就会发起突然袭击,把老弱病残的猎物分离出来,然后在追捕它们。狮子的.捕猎秘诀不在于短时间内取得成功,而是凭它们足够的耐心和耐力消耗猎物的体力,最后把猎物咬死。狮群中领头的大雄狮子是狮群领地的守护神。如有外来雄狮来犯,大雄狮子先是大声吼叫以示警告。这招不行,就会展开肉体上的拼搏,这是很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战斗,因为一旦失利就得让位。

  《动物世界》这个栏目演绎着动物之间的精彩故事,我不仅学到了许多动物知识,欣赏到了大自然天然的美,更让我明白了动物世界和人类世界一样,充满机遇,充满竞争,也充满了爱。现在人类很珍爱动物,在《动物世界》中,我经常会看到人类拯救野生动物的感人故事。我相信人类和动物一定会永远友好下去,和谐共存。

  我喜欢的电视节目 我喜欢的电视节目,想必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不要着急,咱们现在就来谈谈自己喜欢的电视节目。我个人觉得我们小孩就应该看一些有益的节目。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对我们有益的,吸引人眼球的电视节目,也就是我最喜欢的节目——《永乐汇》。

  《永乐汇》是李咏主持的,非常搞笑。每一期《永乐汇》都会请一位著名的成功人士。如我们的大明星,大导演,以及奥运金牌获得者,他们和李咏边吃边聊。那些成功人士都会将自己一生的坎坷告诉大家最终以他那坚强的意志,伟大的目标,赢得了最终的成功,我不禁的感叹到:“有志者事竟成”。他们一生让我感动,有的身残志坚,就像一个永远不被打倒的不倒翁,而有的却有点喜剧色彩,下面就让我给大家讲讲郑渊洁的经历。

  “郑渊洁”,大家肯定很熟悉吧,他就是童话大王。在他小的时候,他的作文就在班里名列前茅,而郑渊洁总是有独特的观点,他的做法也总是和同学不一样。比如老师让写《早起的鸟儿有虫吃》而他却写《早起的虫儿被鸟吃》。这一切全都缘于他的妈妈,他的妈妈曾经给他讲了一个故事:在一条河上有两座桥,一座是大石桥,一座是独木桥,有一天河那边着火了,小动物都跑到大石桥上,小羊却走独木桥,最终大石桥塌了,小动物都掉进了水里。从此郑渊洁就有了独特的想法,总是跟别人不一样。郑渊洁由于独特走上了成功之道。咏乐汇还有许多好看的故事如果你想看,请在星期六七点四十打开电视,中央二台精彩好看伟人故事等着你!一定不要错过哟!

我喜欢作文4

  说来好笑,至今我虽已为人之父,已为人之师者也久;口常谈天下大事,笔多书慷慨之词,然儿时用手摸猫抱猫的那种温馨之感却时时涌上心头,随着我世事的艰难,生活的沧桑,这种感觉还愈加浓烈,其情结愈加挥之不去。

  猫,哺乳动物,高级动物之列。头扁圆,眼珠中瞳孔大小随时间变化、光线强弱而定;长胡须、耳短,毛茸茸的,软软的,薄薄的,我小时候常将它翻卷起;全身的毛软呵呵的;四只脚像四个绒球,走起路来悄然无声;动作灵活轻巧,从不碰翻东西,不像猪,一路走过,盆头桶脑翻的翻倒的倒,而猫则温文尔雅,颇有君子之风。

  它饿了,就像出了大事似地朝人连声喊叫,人走到哪里就跟到哪里,还在人腿上蹭来蹭去的,你只好赶快给它一碗饭,不可怠慢。它就眯着眼吃了起来,吃的`时候从不狼吞虎咽,不像猪吃食统统统统老远都听得到,而猫吃完了还把碗都舔得干干净净的,讲究卫生不浪费食物;人吃饭时它尽管想吃,也不像狗目不转睛地盯着你的嘴那样下作;猫喝水时用小舌头舔着喝,动作优雅之至,不像牛喝水时那样呼呼有声喉咙里还咕噜咕噜响个不停。猫吃饱后就“洗脸”,猫“洗脸”可有趣啦,它用一只前腿——其实是一根毛棒棒在它的脸上弯起就那么机械而笨拙地扒来扒去,有时还“洗”翻过了耳朵到达脑壳顶部去了,十分惬意、舒心的样子。

  猫对人文质彬彬,温良恭俭让,谦谦君子至极 ,可对老鼠则截然相反。它对老鼠平生疾恶如仇、不共戴天!尽管它在吃饭甚至吃肉时,只要一有“动静”,它马上就不吃了,双眼圆瞪,脸上一道道黑杠赫然醒目,就像印第安人脸上的面纹,耳朵直竖,胡须横伸,脚中四个绒球里伸出许多粗大的利钩,尾巴像蛇一样在地上扫来扫去,尾上的毛直竖。一看,还十分害怕,这不就是一只活生生的老虎儿吗?我往往被它这堂堂威仪所倾倒,家中有此“英雄豪杰”之士,人生之悲者由何而生!

  有一次,我见猫穷追猛赶一贼鼠,猫从我面前一飞而过,老鼠上楼它上楼,老鼠钻瓦了,猫立即拱翻十多片瓦到了屋上;于是我就跑到院子里去看,只见猫拱翻一槽瓦直到屋檐,老鼠从屋檐掉到地上,猫也飞跳下来,在地上摔得翻天一跟头后爬起来又追到门前桃子树上才将一老鼠“逮捕归案”。它衔着老鼠慢慢下树,把老鼠衔到我面前,原来那老鼠几乎与它差不多大小,黄色。我忙在猫的背心上摸了一下,算是对它的祝贺与奖励。它就将老鼠往上抛,一跑,又追回来 ,如是再三,直到死去,猫就几口吃了。吃完了又“洗脸”,洗完后就懒洋洋地睡在柴上或草上或正在晒的铺盖上,一天到黑。

  若是雨天、雪天,它一天就在火坑边烤火。它烤火可有技术啦,不像猪烤痛了不知道退,痛得哼;也不像“狗子烤火只热嘴巴”。而是先正对着火烤,之后分别烤两边,之后烤背心;都热了,就圈一个餠状,香香甜甜地睡。有一次,我还看见猫还睡在已先睡一步的猪的肚子上呢。我小时候往往在它睡得正香时连餠抱起放到冷处,它就故意大声喊叫,于是灶房里的母亲立刻就对我厉声喝道:“又在整猫儿!”我慌忙又将它饱至火边,它于是又得意地睡下了。

  猫很爱整洁。除经常洗脸外,还经常用舌头梳理全身的毛,更有趣的的是它大小便了。它大小便一律回避于人,在屋外的某一暗处进行。好像很怕羞似地,不像猪牛狗鸡等辈大小便于众目睽睽之下。便后,它用毛棒腿将粪便浇上很厚的灰蒙起,边浇还边慌慌张张地环顾四周。它蒙得毫无痕迹后,才飞跑离去。

  猫打架时,呲牙咧嘴,高举一只毛棒向敌方脑袋上笨拙地打,嘴里狠狠声吼着对方;轻易不下死口。小时候,有几次我听见我家的猫又在打架,我便半夜起来拿起竹棍把“敌猫”赶跑了,我家的那只猫便跟我一起回家睡觉。

  我家曾有过大大小小的猫,有黑的、麻的、黄的、花的,但没养过白猫。它们与猪与狗一起伴随过我迷迷糊糊的童年、奋发向上的少年甚至雄姿英发的青年,而现在——沉重的中年时却好想好想有一只我童年的猫跑来安慰我这疲惫的神经!

我喜欢作文5

  这边是一个世界,那边是另一个世界,连接两者之间的一部分是“新平”。

  到那边去是命中注定的事情,爱上“新平”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新平”就是一条路的名字。

  此刻,是冬日的傍晚来得早些吧,天色有些暗了,虽然是下午5时左右的时间。自己一个人骑着摩托车又到了那个熟悉的转弯拐角,或许是归家心切,速度过快,开过了一点。这时的我看到了天边,看到那金色的晚霞,忽然想到了什么,于是让车子回头,找好角度,用手机拍了好几张照片。照片中显示着,长长的路通向了远方,两旁枯草沉默,灰蒙蒙的天空背景下,镶嵌着一片金色的晚霞,也就是在这霞光的影衬下,“新平”显出一片淡淡的忧伤以及落寞。

  看到这些,我深深知道,这个也是我人生的舞台。我,就是我自己故事里的主角。

  这一年即将成为过去,回顾这一年的时间,我在心中感谢所有的帮助过我的人,感谢我的GS125,当然也感谢我所爱的“新平”,是她,让我感悟更多的东西。

  “新平”以前我也走过,不过那是在汽车里,那时对她的印象,只是知她是一条十多年前修的乡级水泥公路,蜿蜒向前,有的路段依山临水,她经过的地方有农村,也有大型的国有企业,她穿越过诗情般的田园和文明的.喧嚣!

  但直到我再次成为了一个摩托骑士,我终于接触到了她的内在的一面——那就是她的文艺气质和她的小清新!

  在4月的那一天,我在“新平”上骑行,我发现,在越过一二个村庄后,我感觉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地域,路还是向前延伸着,两旁周围却有了更多的植物,它们显得是那样的郁郁葱葱,再加上路上鲜有车辆通过,我恍惚觉得自己是行进在了一条某个公园的小路上,而不是在什么乡级公路上。而到了一个个的转弯处,“新平”莫名其秒总让我放慢速度甚至停下去思索,思索什么很快就会忘掉,唯有手机照片能留下瞬间。

  我也发现,“新平”也很会装扮自己,展现着自己野性而娇艳的一面——路边的草丛中时不时出现着红艳的野牡丹,也能让我一次次停下车来拍照。

  就这样喜欢上了“新平”,最后甚至是爱上了“新平”。

  一年多来,不断地从“新平”上来回,也惊奇地发觉,我与她竟然有着某种心灵相通的默契,在心情不太好的日子,她会给我展示出阳光穿透林木的景象,展示着勃勃生机,也会给我夕阳、落日的景象,与我共同的长嘘短叹;在心情还算好的日子里,她会以也会用路旁草木的摇曳的姿态来应和我内心所唱的歌曲;在我内心稍微平静的时候,她也在默默地聆听我内心的独白。

  “新平”性格是有些任性甚至是略带些神经质的,而且这种性格与我自己的性格几乎是一致,易受天气的影响。我也清楚地记得,在那一个早晨,“新平”披着淡淡的晨雾做成的白纱,看来故意对我有些遮掩,在当我越过那个有着一棵榕树的坡上时,一轮红日突然出现在前方的山上,这时我仿佛听到了“新平”俏皮地对着我在说:我美吗?我也只能在内心里回应着:美!你真的很美!你的确是美!而在某一天的中午里,“新平”对我发起了脾气,以冰凉的雨水把我淋成了一只“落汤鸡”,让我感冒了好几天。又在某一个有些寒冷的傍晚,“新平”居然向我显示了她“阴森”的一面:四周一片灰暗,而且是显得非常的荒凉,风在呼呼地吹,荒草乱舞,路上车辆行人皆无,这时连我都觉有些毛骨悚然,这感觉真是恐怖片的前奏啊!

  不!我真的很喜欢你,你的这些小性子,我也爱!

  “新平”也会故作深沉地“教训”我,让我知道什么是励志,在一次回来的路上,一个刚放学的小姑娘,她爷爷用电动车拉她回家,而她呢,身体反坐在后座上,把电动车的储物箱当桌子,趴在上面写作业!

  天色渐渐的暗了,我的思绪也回到了眼前,我还在驾车,以中等的速度行驶,“新平”熟悉的景物再次不断掠过我眼前,然后又快速处在我身后。

  “新平”,我要离开了,过几天我会再次和你见面。如果有一天,我真的要从这世界离去,但也愿意让我的灵魂,化作一缕月光,在你路边的芒草的穗上流淌。

我喜欢作文6

  这知道是李文第23次向韩雪表白,韩雪还是一点反应都没有,向以前一样拒绝了:“我不喜欢你,别缠着我了。”李文笑着说:“我不会放弃的,你会喜欢上我的。”“自恋。”韩雪走了,李文回到了教室,“李文,成功了吗?”“没。”“唉,她拒绝了你那么多次,你还不放弃?”“我不会放弃的。”下学后李文回家去了。

  “妈,我回来了。”李文对赵芳说,“小文,快洗手吃饭。”“嗯”“小文,你爸明天下午就回来了。”“这次回来在家住几天。”“你爸说这次比较长,1个月。”“这还长。”“你爸以前在家只住1个星期,这次算长了。”“我爸为什么要当考古学家呀。”“这我那知道呀。”“还不如不回来。”“怎么能这么说。”“他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他,他回来我们肯定吵架。”“别胡说,快吃饭。”“好好好。”第二天早上李文吃完饭就去了学校,在学校门口见到了韩雪,韩雪直接走了进去,李文和她说话她就当没听见,最后韩雪实在受不了了说了一句你烦不烦呀。就去了教室,李文见她生气了,就去买了一束花准备放学给她。放学后,韩雪走了出来,李文把花递到她面前说:“送给你。”韩雪白了他一眼就走了,李文见状摇了摇头就回家了。

  李文到家后,看见李明在沙发上坐着看关于考古的书,李文刚要回房间,他爸说:“你在学校怎么样?”“挺好的。”“听说你在学校里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叫什么韩雪。”“没错。”“你在学校的任务是好好学习,别想着谈恋爱。”“我已经成年了,我有自己的主见。”“自己的.主见?哼!你喜欢她,她喜欢你吗?别用你的热脸贴人家的冷屁股了。”“不用你管。”李文说完就回房间了。

  过了一晚,李文直接去了学校,半路上他看见韩雪和一个陌生男孩走在一起,他跑到韩雪面前问:“他是谁。”“你管不着。”“你。”“让开。”李文听见韩雪说的话,一拳打到了男孩脸上,然后踹了男孩几脚,拉着韩雪去了学校。“你放开。”韩雪被李文快拉到学校门口忍不住说,“他是谁?”“我男朋友。”“什么时候?”“昨天。”“你真的喜欢他吗?”“当然。”“你好样的。”李文很不开心地走向教室,这一天,李文没有听课,放了学,他去了酒吧,他喝了许多酒,李文忽然看到了韩雪,他向她走去,“小雪,我喜欢你,真的很喜欢你。”“李文,你喝了多少酒。“”不知道。”韩雪没有办法,她把李文送回家后,李明对韩雪说:“你没有答应我儿子吧。”“叔叔,我没有。”“那就好,谢谢你送我儿子回来,你回家了。”“叔叔再见。”“再见。”

  李明走的李文的床边,坐在床上,李文突然说:“小雪,我喜欢你。”李明摇了摇头走了。第二天,李文刚要去学,李明把他叫来对他说:“你去追韩雪吧,我不反对了。”“真的?”李文不相信李明会怎么做,“但你必须答应我,你要好好学习,并且她到20岁,你到22岁才能结婚。”“可她不喜欢我。”“昨天是她送你回来的。”“谢谢爸。”李文跑到学校门口等韩雪,韩雪来了后,李文走到韩雪前说:“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我保证你到20岁,我到22岁我们在结婚。”“我也喜欢你,可是我今天是来告诉你我要去北京了。”李文听后站在哪里,韩雪则哭着走了。

  三年过去了,李文被分配到北京工作,李文在想:三年了,你还好吗。李文到公司报道,“小李,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咱们公司努力争取的的人才……”“小雪。”“你们认识?”“嗯”“你你们聊,我去工作。”李文和韩雪去了一家咖啡馆,“这三年你过的好吗?”挺好的,就是少了你来烦我,不太习惯。“”那我以后天天烦你,你愿意吗?““愿意。”“那我们永远在一起。”“好,永远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