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孕育生命的权利却无践踏生命的自由杂文
虎毒食子今天又添一新闻。
据今日《华商报》报道,在湖南邵阳武冈一宾馆,一位刚离婚的母亲,把亲生的四岁儿子从宾馆四楼推下,所幸儿子命大,目前已脱离生命的危险。
我不知这位母亲是出于何目的做出此伤天害理之事。难道是因为和丈夫离婚,产生报复情绪,拿儿子撒气?还是怕日后日子艰难,很难再过上好日子?抑或是带着孩子很难再改嫁?
你与丈夫的婚姻感情与孩子无关。
你与丈夫恩爱之时,产生爱的结晶,那是你们的权利。从此之后这个孩子与你们两口子之间的感情再无瓜葛。
你们之间可以再次恩爱,再次产生爱的结晶,你们之间可以互相谩骂,你们之间也可以每天打闹,你们之间甚至可以走向离婚。但请一定要记住,孩子是无辜的,任何情绪不要撒在孩子身上。
离婚之后,大一点的孩子有选择监护人的权利,非监护人一方也有探视的权利。离异的夫妻也都要对自己的孩子好,你们的爱恨情仇与这个孩子无关,孩子长大后也应当感恩于自己的亲生父母。
孩子生下来便是一个生命,是受国家保护的个体,任何人也不容许践踏其生命,包括Ta的亲生父母。
你离婚想不开,闹情绪,可以选择自杀,却不能践踏孩子的生命。
你有把Ta带到这个世界的权力,却没有把Ta从这个世界带走的自由。
许多离了婚的妈妈,单独带着孩子,一把屎一把尿,既当爹又当妈,一点一点把孩子抚养成人,却舍不得再嫁,怕的就是后爹的到来,改变了孩子的命运,与其苦了自己,忍不得苦了孩子。
这样的母亲是伟大的。
昨天含着眼泪读完了咪蒙老师在2月28日发的一篇文章《国际罕见病日:他们活着的每一秒,都在拼尽全力》。
里面讲了一个得脊髓型肌萎缩症的孩子,他在上个月九号去世了,只有六个月大,可他妈妈对他的感情是这样的:走不出伤悲,忘不掉儿子,非常想从墓地把儿子挖出来再抱抱,她宁愿一直痛苦,一直想他,才会安心。
她和孩子只相处了六个月,况且她的'孩子是有生理缺陷,她都没有说有想把孩子弄死,再要个健康宝宝的想法,反而孩子去世后深陷伤悲无法自拔。
推自己亲生儿子的那一位母亲,你是如何下得去手的,你的儿子和你相处了4年,你和他难道一点感情都没有吗?
虎毒不食子,这位母亲连都不如!
现在好多国家都取消了死刑法,我国死刑法也必须要到国家司法机构审核再审核才能执行。这说明什么?说明上至国家层面,下到平民老百姓,都对生命产生了敬畏。
生命,是一个多么圣洁的字眼。它使我们得的生活变得更加绚烂多彩,它使我们的未来变的更有价值,它使我们的人生幸福而美好。
任何人以任何方式都不可以践踏属于我们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