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普勒希特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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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普勒希特的介绍

  卡尔·兰普雷希特德国历史学家,曾任德国莱比锡大学历史学教授。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兰普勒希特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兰普勒希特的介绍

  一、兰普勒希特简介

  卡尔·哥特哈德·兰普勒希特(Karl Gotthard Lamprecht,1856—1915)是19 世纪末20 世纪初德国著名历史学家。兰普勒希特的主要著作有两本:一本是1885 年至1886 年完成的3 卷本《中世纪德国经济生活》,该书史料丰富,研究的范围较为集中。在书中,他详细地记述了莫塞尔(Mosel)河流域与莱茵河流域中部地区的经济生活发展状况。这本书为他赢得了很高的声誉,尽管他已在书中稍微体现了他自己关于历史写作的某些想法,但是由于当时德国史学界被德国传统的政治史学统治,迫于生计,他不得不小心翼翼地去避免过多地偏离政治史的地带。另外一本就是他广受争议的12 卷本《德意志史》。这本书集中体现了兰普勒希特的文化史观,同时也将兰普勒希特置于一种奇怪的境地:一方面由于德国的统一,德国的经济和文化建设受到了较以前更为广泛的关注,许多业余的史学研究者和高级中学的历史老师更多的关注于政治以外的事物。兰氏这本书正好迎合了他们的这种需要,所以受到了他们的一致好评。另一方面,职业史学家们对他的猛烈抨击。认为他太过自大,而且对于细节与类型之间的矛盾出来的不好。他的这部书中有很多的错误,职业史学家们担心兰普勒希特著作中的某些史实错误会误导读者,批评他“没有打算把德意志的历史与欧洲事件的主流联系起来,而且闭眼不看民族伟人的重要性”。他的突出贡献是,他特别注重物质生活方式,尤其是经济因素的作用,这样就使人非常容易地将他归入唯物主义史学的阵营,而在几乎整个19 世纪,德国正统史学界都对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史学存在着偏见。兰普勒希特大论战,是指从19 世纪90 年代开始,在德国史学界兴起的以政治史还是以文化史作为研究中心的关于历史方法论的争论。兰普勒希特以其新作《德意志史》以及《文化史的方法论》等书向政治史学派展开进攻。他抓住了兰克史学的最大缺陷,即研究视野的狭隘,只着眼于政治人物及政治事件的影响,而忽视了社会的集体作用,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即历史应该具有更为广阔的研究视野,应当打破兰克史学和普鲁士学派只关注政治史的观念,他认为政治史的核心就是个人史,政治史实际上就是在礼赞个人,称颂权贵。

  二、兰普勒希特集体主义

  兰氏在其研究题材的选择上,他选择的是德国中国学科全面经济与文化史,研究的对象则是整个德意志民族。他认为,一个民族的历史就是这个民族的精神成长史,“是心理的逐步丰富史,是心理能量的完成史,是心理活动和意识的增殖史,是心理意识的区别史。”在兰氏看来,文化的变革是由群体的力量所决定的,并不是由某一杰出的人物决定,可以说这就是兰氏集体主义的精髓。

  (一)兰氏恪守集体主义

  兰普勒希特认为,人类文明之初,人们的心理大体相同,因此可以透过个人的心理去理解集体心理,但是随着社会的日益发展,不同个体的心理有了巨大的差异,这种差异统一于集体心理,个体始终是集体组成中的一部分,而不能以个体的心理去概括集体的心理。他认为,历史的发展更多是由于集体心理的变更引起的,也就是说,对于兰普勒希特来说,集体心理的变更推动着社会的进步。

  (二)民族是兰氏研究人类集体史的突破口

  在兰氏看来,民族是研究人类集体的一个再好不过的突破口了。中国信誉为上通过研究一个民族集体精神的种种表现,我们就可以看到人类在历史发展中的变化,因此,在他的《德意志史》里,他试图把德意志的历史写成德意志民族集体精神变化的历史。兰氏将整个德意志民族从远古至今的精神生活分为束缚的和自由的时代,再细分为五个文化时代:象征时代、类型时代、因袭时代、个人主义时代、主观主义时代。前三个时代归入束缚的时代,后两个则归入自由的时代。对于他所处的时代,兰氏将其描写为神经紧张和敏感时代。

  (三)注重研究社会集体心理现象

  兰普勒希特注重研究社会集体心理现象。兰氏的文化概念实质是基于人类在某一时代的集体精神生活的,是一种社会精神或者说是一种民族精神。文化现象必须与集体精神生活联系起来才有意义,哪里有集体精神生活,哪里就存在着一种与之相对应的文化形式;一个时代的文化,实质就是这一时代占支配地位的精神(或心理)状态及其外在表现,如政治状态、社会关系、文学艺术、哲学与科学、经济制度等等。

  三、对中国思想文化史的启示

  兰普勒希特的集体主义是其学术思想的重点,其以民族作为研究人类集体的突破口,为我们研究中国思想文化史提供了新的思路。每一种文化形式都不是突兀出现的,也绝不可能是某一个人的思想所能左右的。举个简单的例子,在中国,儒家思想可以说是在中国人心中占据绝对的地位。在儒学的产生过程中虽然孔子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但是也不能忘了孔子的七十二贤人弟子,正是他们与孔子一起创立了儒家学派。因此,研究思想文化史就绝不能脱离集体主义精神,去简单的研究某一个人的思想。

  (一)将中华民族作为集体进行研究

  中华民族是一个文化概念,它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在内的各个民族,中国团队专业在研究中国思想文化史的过程中,我们应当将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有机的、统一集体来研究,以探究出整个中华民族的共性。将整个中华民族作为一个集体,很早已经有了一定的萌芽。因此,我们在研究中国思想文化史的过程中,也应接受这种思想,将中华民族视为一个有机的、统一的集体,通过对集体中华民族的精神研究,从而进一步的用于研究中国的思想文化史,无疑给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观念。

  (二)将不同人群作为单独集体进行研究

  在研究中国思想文化史的过程中,中国客服全程一对一我们应当理解和研究广阔的中国人群的集体现象。在具体到某一人群,某一民族的时候,我们也应当将这一人群,这一民族看作一个统一的集体来进行研究。中华历史上下五千年,自古以来,我国人民就按地域,将全国分为九州,还有“北狄、南蛮、东夷、西戎”之说。这种分法有贬低的成分,自然应当摒弃,但是在客观上仍然对于我们分析中国人群的集体现象,有一定的意义。

  (三)着眼于集体的精神生活

  在研究中国思想文化史的过程中,如要研究某一时代的思想文化,应当着眼于这一时代的集体精神生活。兰氏的连续史观中,包含着这样一种思想,即文化的变革是群体力量决定的,而不仅仅是由某一英雄人物决定的,群体对文化的创造力是不应该忽略的。哪里有集体的精神生活,哪里就存在着一种相应的文化形式。集中到中国思想文化史上,如要研究先秦文人的思想文化,就不能不研究当时士大夫群体的精神生活;如要研究平民的文化,就不能不研究普通大众的集体精神生活;如要研究宋明理学,就不能不研究宋明时期儒生集体的精神生活,这些都是相对应的。

  四、结语

  总之,兰普勒希特作为19 世纪末20 世纪初富有声誉、且引起巨大争论的西方史学家,中国论文绝对原创提出了“关心事件是为何如此的”这样一种大别于传统政治史学的历史研究方法论,其注重集体主义,聚焦于集体心理变更与社会进步的关系,对于我们研究思想文化史都是具有重要影响的。虽然在兰氏的书中存在着某些错误,但他关于史学任务的看法却应得到我们的尊重。以民族作为研究集体主义的突破口,亦有其可取之处。正如温特劳布所说:“即使他在许多细节上有失误,并且不再有人把他的体系看作是一种分析人类全部历史的体系,但他的视野作为一种补充,仍是必需的。”

  主要观点

  兰普雷希特在莱比锡大学就学时深受在那里任教的德国古典经济学家威廉·罗舍尔(Wihlem Roscher,又译作威廉·罗雪尔,1817-1894年)的学术影响,因此他在提出“文化史”这个概念时强调,这不是一种仅包括艺术、音乐、文学在内的狭义文化史,而是一种广义的、用传统的政治史以及经济史和社会史无法进行解释的、过去所发生的、包括所有一切的文化史。他将这种文化史归结为五个发展阶段,即占领式经济的象征主义时期(Symbolismus,自史前至350年)、具有马尔克群体性质的自然经济的类型主义时期(Typismus,350-1050年)、领地式自然经济的契约主义时期(Konventionalimus,1050-1450年)、合作贸易和货币经济的个体主义(Individualismus,1450-1700年)、货币经济以及个体贸易和工业的自我主义时期(Subjektivisums,自1700年起)。兰普雷希特的文化史概念与同时代的英国著名历史哲学家汤因比和德国著名历史哲学家奥斯瓦德·斯彭格勒(Oswald Spengle,1880-1936年)提出的文化哲学的概念在某些方面有类似之处。

  1885年,兰普雷希特出版了多卷本的《中世纪德意志的经济生活》。他在这部著作中,把经济史看作包括社会、法律和制度在内的“物质文化”的历史,即把物质和精神合为一体的文化史。他认为,民族意识的发展与这种文化史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兰普雷希特强调,历史学家不仅应考察“集体的”事件,还应考察“个体的”事件;抑或可以这样说,不应仅仅从政治的和国家法律的视角考察历史,而应采用结构的研究方法从经济的、社会的和文化的多个视角进行考察。

  辩论

  兰普雷希特提出的史学方法在19世纪末期的德国史学界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一场有着历史学研究方法论的大辩论——“兰普雷希特辩论”。新兰克史学派的格奥尔格·冯·贝洛(Georg von Below)、马克斯·伦茨(Max Lenz)、费利克斯·拉赫法勒(Felix Rachfahl)等学者对兰普雷希特采用的研究方法进行激烈的抨击。他们认为,兰普雷希特虽然也注重于史料的整理和考据,但他在使用这些资料的方法上是武断的,对历史的解释反复无常。新兰克史学派只注重有关国家史和民族史的研究,坚持对政治传统的研究。他们认为,历史学家的任务就是要了解国家的起源,因为国家和民族的本性就蕴藏在其自身的历史中,必须考察其历史回溯至古代社会。他们批评那些注重研究文化史的历史学家走在岔路上。在这个时期的德国历史学界,兰普雷希特并不完全是一位“孤独者”,他的著作获得了弗兰茨·梅林(Franz Mehring,1846-1919年)的好评。英国学者古奇称赞兰普雷希特的著作是一部“稀有的智慧力和创造力的作品”。但对它的评价却很慎重,他认为,这部著作“对经济因素的坚持,它关于有规律的心理转变的理论,以及它对艺术和文化的强调,都有助于扩大历史的概念,但由于存在严重的错误,所以不能将它归入一流作品之列”,因为兰普雷希特虽然精通经济和艺术,但对政治史和宗教史方面有很多不足之处。

  这场有关史学研究方法的“兰普雷希特辩论”持续了长达25年,这场辩论有着较为深刻的社会根源。20世纪以前的德国历史学家们秉承兰克史学排斥兰普雷希特结构史学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英国和法国先后经历了工业革命和政治革命,无论是在政治制度方面还是在社会经济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站在了欧洲乃至世界的前列,仍然处于帝国政治制度形态的德国远远地落在了后面。德国人文学科各个领域的学者们都从各自的学术角度对此进行反思,历史学家们则十分重视从法学和政治学的角度对政治制度史进行研究,由此造就了一批在中世纪史研究方面卓有成效的学者,其学术成果至今影响颇深,同时也形成了德国历史学注重政治制度史和法律史研究的传统。19世纪30年代德国开始走上了工业化的道路,在此后几十年的时间里,德国的经济飞速发展,很快上升为世界第二工业强国。19世纪60年代之后进行的三次王朝战争,增强了德意志的民族情感,要求民族统一的呼声日益高涨,最终于1871年在俾斯麦在领导下实现了德国统一。德国的统一不仅为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政治条件,同时增强了德意志的民族情感。这种民族主义的情绪在历史学领域也非常明显地表现出来,新兰克史学坚持对政治史和制度史的研究在历史学界成为一种主流,获得学界较为广泛的支持。马克斯·韦伯等著名的学者都是兰克史学的支持者,新兰克史学始终处于上风,独霸德国历史学界,这就使得兰普雷希特提倡的文化史研究在德国历史学界没有获得广泛的认同,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结构史方法的采用。但是,在这场大辩论中产生了以新康德主义为代表的批判历史哲学,批判是历史科学化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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