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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年度法制工作要点范文
20xx年,全市法制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四届二次党的代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山海秀丽、富裕和谐”新台州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根据这一总体要求,20xx年全市法制工作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通过十八大精神的学习,把全市法制干部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八大所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进一步增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生日快乐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动力,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中的法制保障作用。
二是统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法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对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做好部署、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认真做好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标准的实施工作。全面完成《台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09—20xx)》的组织实施,总结评价二五规划的实施情况,研究部署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评体系,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继续组织法律顾问团对我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中的热点问题进行咨询论证,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完善法制工作例会制度,加强法制信息工作,推动法制工作交流。
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修订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确保20xx年6月30日前该项工作在我市落实到位。坚持并完善公众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机制,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及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专家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作用。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维护政府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透明度,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除涉密不宜公开外,均通过报纸、电台、政府门户网站及论坛等渠道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积极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异议申请,及时公布备案审查结果。推行网上报备案方式,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案工作效率。加强规范性文件工作经验交流与培训工作,开展优秀合法性审查意见书评选活动,编印“十佳合法性审查意见书”汇编,供各地各部门学习参考,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质量。
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深入开展“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指导与督促各地各部门全面清理权力事项,编制并公开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监督机制明示图,明确执法责任,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裁量权,推动行政权力裁量权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避免执法随意性。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推广优秀执法案卷,进一步提高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管理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业务知识更新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能力。修改完善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文明、公正执法。指导仙居、三门两地加快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进程,努力实现我市全面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积极探索乡镇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提升执法效能。总结土地非诉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经验,完善法院与行政机关分工负责的非诉执行工作制度,并通过联席会议等形式建立非诉执行长效工作机制。探索联合执法监督机制,促进执法监督信息资源共享,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指导各地各部门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效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现象的发生。推动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工作,增加行政处罚工作透明度。
五是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总结三门、温岭两地行政调解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经验,根据省政府有关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及时制定我市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履行法制机构牵头职责。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经验交流,推动各地各部门不断增强行政调解意识,提升行政调解能力。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探索设立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点,完善复议与信访衔接工作机制,健全乡镇复议受理点工作配套制度,拓宽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功能。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流程,探索建立行政复议专家委员会,参加行政复议陪议团工作,为复杂疑难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结果的公信力,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与指导,以加强行政复议能力为核心,推动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丰富联席会议方式和内容,注重联席会议成果运用与推广,发挥联席会议对行政执法疑难问题解疑释惑和规范指导作用。积极开展行政应诉工作,配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行政首长按规定出庭应诉,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及时落实和反馈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
六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推动制定出台政府合同管理制度,指导各地各部门加强政府合同管理工作机构建设,积极参与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认真出具法律意见书,努力防范法律风险。积极做好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行为的法律保障,在坚持法制统一的原则下,综合考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提供法律意见,充分发挥法治服务保障作用。积极开展调研工作,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社会管理创新建言献策,主动接轨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
七是继续推进仲裁事业向前发展。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理念,构筑新的服务平台,继续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完善和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仲裁程序,促进仲裁事业规范化发展。完善培训与考核制度,加强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全面提高仲裁队伍整体素质。力争今年受案数、受案标的额等各项业务指标稳步增长,全力服务和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八是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在全市法制系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法制干部服务意识。深入学习党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实施意见,制订出台全市法制系统贯彻落实意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廉洁机关。加强法制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创新思维意识,开阔视野,提高法制工作人员新形势下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乡镇尤其中心镇法制机构建设,督促指导中心镇配备专职法制干部,完善乡镇法制工作例会制度,加大乡镇法制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充分发挥乡镇法制机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20xx年我们的工作计划是: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增强服务基层意识,主动将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融入中谋划自身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导向,在积极创新中不断强化,充分发挥各项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力量。
1、继续深化人民调解工作
做好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医患纠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旅游纠纷调解工作,确保调解成功率96%以上。进一步抓好毗邻地区矛盾纠纷治调联动工作,解决跨界地区矛盾纠纷、治安管理真空问题。
2、继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创新载体,更新形式,提高法制宣传的质量和效果。作好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和考核工作。积极探索普法培训的新方法,建立考核机制,逐步形成科学的实施办法。
3、继续深化社区矫正工作
出台《遂昌县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核心,以防止矫正对象漏管、脱管为重点,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将市委办和市府办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办法》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扶力度,切实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效。
4、继续深化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
按照《浙江省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评分细则(试行)》的要求,认真审查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为各类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监督办理过程,接待法律咨询,提高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咨询窗口的工作能力和质量。
5、继续深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组织律师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提升社会责任,抓好服务民生工作。以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为契机,开展法律服务队伍行风建设,确保队伍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大监管力度和投诉查处力度,坚持投诉必查,查处结果必反馈,违法违纪必处理的原则。
6、继续深化公证业务拓展工作
坚持疑难公证事项集体讨论制,严格审核,提升公证办案质量。坚持对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培训,强化公证服务职能。继续为县重点工程、为“三农”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发挥预防优势,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作贡献。宣传公证业务,开拓一些公证新领域,扩大公证影响力。
7、继续深化司法大楼改建工作
目前,办公大楼的改造工程正紧凑、平稳有序地推进,大楼5月开始动工改建,整改面积约3000平方米,扩建重点为大楼的基础加固、内外墙粉刷翻新以及对老化的给排水系统、电路系统等相关配套设施的更新。临街的600余平方米办公用房已完成改建,配套的硬件设施也已齐备,并作为遂昌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率先于9月开始投入使用,其他改建工作也正紧锣密鼓地进行,以争取大楼的整体改建可在20xx年初完工并投入使用。
20xx年全县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交通运输工作的目标任务,以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主线,以深入推进“三基三化”建设为载体,以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着力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全面提高交通运输依法行政能力和治理水平,为龙游县交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积极推进民主科学决策。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法制部门要强化法律服务工作,落实行政决策规定程序,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提高合法性审查把关水平,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决策后评估和绩效考核等工作,推进权力规范化运行。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清理工作。健全和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意见》,不断完善备案审查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按规定报县法制办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后再行发布;做好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公布所有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时开展“立、改、废”工作。
(三)积极推进行业制度建设。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着力提高行业制度建设质量和效率;积极开展建章立制工作,积极探索改革不适应行业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规章制度,努力实现行业管理事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政管理能力
(一)加强审批项目下放后的衔接监督工作。深化行政审批权限下放的落实衔接,着力简政放权,确保重心下移、服务前移;开展交通运输审批项目下放后实施情况专项督察,督促已放权限实施到位、已放权限监督到位;加强取消下放项目的后续监管,确保行业管理不缺位、安全监管不放松、服务更到位;推进网上审批工作,加强审批工作业务指导。
(二)全面实施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严格按照浙江省政府公布行政权力目录实施行政许可;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对目前执行和承接下放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事项名称、实施主体、法律依据、申请材料、受理条件、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进行统一规范,实现行政审批服务的标准化管理,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服务年”活动。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统一部署,结合省厅、市局“严执法、优服务”专项活动,在全县开展20xx“行政执法服务年”活动,对交通运输执法工作中的“十个问题”和“五个严禁”进行一次彻底的梳理和专项整改,把群众反映最突出、意见最大的问题作为开展执法专项整改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用群众观点思考和引导执法,将服务融入执法,优化执法服务举措,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20xx年度全县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继续用好执法评议考核这一有效抓手,开展自评、互评等行政执法评议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抽考,开展案卷评查并选送优秀案卷参加“十佳”案卷评选;统一优化执法案号和执法文书,制定案卷管理规则,加强对典型案例和优秀案卷学习;组织开展执法专项检查,重点规范上路执法行为,消除乱执法和不执法行为;加强与司法机关和县法制办沟通,完善协调机制。
(三)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裁量基准。严格执行《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裁量基准,根据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清理交通行政执法依据,进一步细化和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促进新颁布法律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防止权力滥用,减少执法随意性。
(四)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调整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标准要求,重点充实新法规宣贯、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的内容,按要求签订责任书;适时调整执法责任制考核机制,督促责任制落实,严格考核奖惩;按照交通运输法制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标准,做好年度考核评价工作。
(五)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制订《龙游县开展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交通(路政、运政)与公安(交警、派出所、巡特警)相互配合、通力协作、依法对超限超载进行全方位、多层面的集中治理,根据“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机构不散、措施不松”的原则,采取日常治理和阶段性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治超成果不断巩固、深入。
(六)进一步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加强客运市场非法营运整治力度,突出重点,与各部门紧密联动,依法查处一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的非法经营者,依法查扣一批非法营运车辆,有效解决道路客运市场非法营运的突出问题,保护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客运市场的稳定。
四、推进“三基三化”建设,提高队伍整体形象
(一)加强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按照交通运输部行政执法“三基三化”和省厅、市局基层执法站所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基层执法场所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全县交通基层执法场所外观统一;按要求做好执法车辆、执法装备配置;整理完善基层站所内务管理制度。
(二)加强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切实抓好抓实执法人员培训教育,推进实施执法骨干集训、执法人员轮训、基层站所领导法律培训;以执法证件管理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研究创新联合执法模式,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多途径充实一线执法力量。
(三)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工作。整合执法信息资源,通过信息化提升执法现代化,优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系统,推行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结果网上公开;在公路段试点推行非现场执法模式,建设完成一处超限预检系统;做好网上执法证年审考试和数据填报工作。
(四)推进执法形象“四统一”工作。开展全县交通运输执法形象“四统一”工作专项督查,确保年内全面完成执法形象“四统一”工作。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行业和谐稳定
(一)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保障复议渠道畅通。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探索行政复议决定上网公开,改进审理方式,增强复议案件审理透明度,注重实地调查、公开听证、专家讨论,重视调解与和解,提高行政复议质量;严格执行重大复议案件报备和复议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二)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自觉运用行政调解手段,将矛盾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在源头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做好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衔接互动,发挥“大调解”机制的作用。
(三)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应诉制度,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按照规定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
(四)加强法制队伍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阶段性成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坚持服务群众、依靠群众,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专业知识的学习,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提高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的交通运输法制工作队伍。
六、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交通宣传氛围
(一)扎实推进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围绕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做好“六五”普法阶段性工作任务。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各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组织开展好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活动,重点做好新出台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通过不同载体,深化交通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交通法治文化在法治建设中的教育、熏陶、示范和引导作用,引导交通从业人员诚信守法,增进全社会对交通运输依法治理工作的认同感。
(二)加强法制学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充分运用干部教育网络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平台,强化法治理念教育,提高领导干部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采取法制讲座、案例分析、在线学习等方式,着力提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法制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三)加强交通法制新闻报道工作。各单位要结合行业文明创建工作,发掘和宣传文明执法典型,及时上报开展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的经验、做法及有关材料,在行政执法过程充分考虑社会环境和当事人实际情况,将严格执法与人性化操作结合起来,提高执法效果,打造执法文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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