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的作用以及办理步骤
1.《报到证》是什么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在国家对大学毕业生就业包分配时期称作派遣《报到证》),《报到证》是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以下统称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和参加工作初始时间的凭证,是学校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口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用人单位为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的依据。它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拥有《报到证》。
2.《报到证》的作用
《报到证》的作用有:(1)报到凭证。凭《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或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报到。(2)档案和户口接收的依据。毕业生的档案和户口从学院迁出后,需要办理《报到证》后才能够到用人单位、人事代理部门或生源地办理存档及落户。(3)身份证明。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生,所以档案里的《报到证》白联(“就业通知书”)是学历证明材料,是档案必备材料。(4)工龄连续计算的依据。在择业期内办理了改派的,工龄的连续计算从改派《报到证》签发日期算起。(5)职称评定。人事管理部门对办理了人事档案的'人员进行职称评定,没有办理过《报到证》并且未到指定人事主管部门报到,就不存在人事关系,也就不能进行职称评定。(6)享受国家和地方的优惠政策。比如:职业推荐、失业补助、再就业培训等等。(7)转正定级。我国目前实行毕业生见习制度,见习期一般为一年,见习期满即可转正定级。
3.学院集中办理《报到证》
学院集中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步骤:
第一步:(1)毕业生将已签章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书》、《录用通知书》或《接收函》等有效材料交给毕业年级辅导员老师,由辅导员老师根据所提供就业证明材料做出判断,将“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列为就业《报到证》抬头接收单位;(2)对于毕业时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灵活方式就业的毕业生,《报到证》开至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有的是省级部
门,有的是市级部门,以各省(市、区)当年实际政策为准。(3)正在落实就业单位或拟考研升学的毕业生,可申请“暂缓派遣”并填写“暂缓办理回生源地就业《报到证》申请表”,经各系(院)及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同意后,可延缓两年就业(与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一致)。 第二步: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审查各系(院)的派遣方案,审查无误后,将各系《就业协议书》等送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第三步:省就业中心对我院该年度的就业派遣计划进行审核,并签发就业《报到证》。 第四步:发放《报到证》。地点:东校区数学楼212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科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5月下旬至7月上旬,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集中审核办理两批《报到证》,集中办理阶段由各系(院)就业专干(一般为毕业年级辅导员)统一领取,要求:(1)各系将《报到证》下联(又称“就业通知书”,白色联)存到毕业生的档案袋;(2)将《报到证》上联(即“就业报到证”,蓝色联)发放给毕业生,发放前提是毕业生已经取得毕业资格(获得《毕业证》),未能获得毕业证者没有派遣资格,不能办理《报到证》。
4.为什么办理回生源地就业《报到证》?
为确保毕业时未就业毕业生能充分享受国家制定的就业优惠政策,便于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进行自主择业,接受免费就业辅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和临时救助等相关服务。根据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最新政策,未申请暂缓办理回生源地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应统一派遣回生源地自主择业,毕业生户口、档案随转,接收单位为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因留校复习考研等不想办理回生源地就业《报到证》,应填写暂缓办理回生源地就业《报到证》申请表。已办理回生源地就业《报到证》,在毕业两年内——即择业期内,省就业指导中心对其提出的需要调整派遣申请免收改派费(具体政策由省就业指导中心解释)。
毕业生应当在毕业时领取《报到证》,并按规定报到期限到指定就业主管部门报到——通常为省级就业中心、市级教育局、市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或省级公务员局(见《报到证》抬头的称呼),在择业期内将在《报到证》上标注的接收单位管辖范围之外就业的毕业生,建议毕业后不急于到生源地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如果改派后工龄不重新计算当为例外,请咨询当地人事部门。注意:到生源地《报到证》上标注的报到日期通常为两个月,毕业生最好在此时间内报到。各地人才中心往往根据《报到证》的办理日期开始计算工龄和转正时间。
5.暂缓办理《报到证》的注意事项
⑴毕业时正在落实工作单位,可以申请暂缓办理就业《报到证》。须签订由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制作的《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 ⑵申请暂缓办理《报到证》的毕业生在毕业之后需要调整派遣到用人单位的,携带毕业证、就业材料和学校开具的证明等直接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即可。
⑶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毕业满两年还未办理《报到证》的,由省教育厅按照各地政策统一派遣回生源地自主择业,并发放回生源地《报到证》。
6.个人办理就业《报到证》
个人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步骤:
第一种情况,派遣到单位:(1)首先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2)携带协议书或合同到辅导员处开具介绍信;(3)到学校就业中心盖章;(4)至省就业中心(“介绍信”上有地址和电话)办理《报到证》(到达后排队即可办理、领取)。省就业中心: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新建西路37号,长城·非常生活商住楼三楼,电话:0731-82816663。 第二种情况,派遣回生源地:(1)在学校就业网“办事指南”下载《毕业生申请回生源地自主择业申请表》,仔细填写毕业生信息及自由择业单位详细信息(学校集中办理时无须填写);(2)辅导员开具介绍信;(3)学校就业中心盖章审核;(4)持《申请表》、《介绍信》、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至省就业中心审核签发《报到证》。
7.《报到证》改派
第一种情况:非派遣回生源地就业《报到证》改派的前提条件:原签约单位出具解除协议证明。毕业生凭毕业证、原《报到证》(含上、下两联)、新签约材料到学校就业中心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调整改派申请表》,经审核、登记后至省就业中心换发《报到证》,需要支付 “改派费”(省就业中心收取)。
第二种情况:毕业时派遣到生源地,现在生源地之外正式就业。毕业生携带毕业证、原报到证(含上、下两联)、新签约材料及 “改派申请表”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登记后到省就业中心换发《报到证》,两年的择业期内免缴改派手续费。
8.《报到证》遗失补办
《报到证》在开具日期之后1年内的遗失,方法有两种:
第一种:在地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社(如《衡阳日报》)刊登《遗失声明》(要取得当期报纸一份)。到学校开具介绍信后省就业中心补办。
第二种: 在学校开具介绍信后直接到省就业中心挂失并补办。
开具日期1年后遗失的,办理步骤如上,不同的是,省就业中心补开的是《遗失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