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的随笔
名家的随笔1
四月二十四日
长长的路上,我正走向一脉绵延着的山岗。不知道何处可以停留,可以向他说出这十年二十年间种种无端的忧愁。林间洁净清新,山峦守口如瓶,没有人肯告诉我那即将要来临的盛放与凋零。
四月二十五日
长长的路上,我正走向一脉绵延着的山岗。在最起初,仿佛仍是一场极为平常的相遇,若不是心中有着贮藏已久的盼望,也许就会错过了在风里云里已经互相传告着的,那隐隐流动的讯息。
四月的风拂过,山峦沉稳,微笑地面对着我。在他怀里,随风翻飞的是深深浅浅的草叶,一色的枝柯。
我逐渐向山峦走近,只希望能够知道他此刻的心情。有模糊的低语穿过林间,在四月的末梢,生命正酝酿着一种芳醇的变化,一种未能完全预知的骚动。
五月八日
在低低的呼唤声传过之后,整个世界就覆盖在雪白的花荫下了。
丽日当空,群山绵延,簇簇的白色花朵象一条流动的江河。仿佛世间所有的生命都应约前来,在这刹那里,在透明如醇蜜的阳光下,同时欢呼,同时飞旋,同时幻化成无数游离浮动的光点。
这样的一个开满了白花的下午,总觉得似曾相识,总觉得是一场可以放进任何一种时空里的聚合。可以放进诗经,可以放进楚辞,可以放进古典主义也同时可以放进后期印象派的笔端——在人类任何一段美丽的记载里,都应该有过这样的一个下午,这样的一季初夏。
总有这样的初夏,总有当空丽日,树丛高处是怒放的白花。总有穿着红衣的女子姗姗走过青绿的田间,微风带起她的衣裙和发梢,田野间种着新茶,开着蓼花,长着细细的酢浆草。
雪白的花荫与曲折的小径在诗里画里反复出现,所有的光影与所有的悲欢在前人枕边也分明梦见,今日为我盛开的花朵不知道是哪一个秋天里落下的种子?一生中所坚持的爱,难道早在千年前就已是书里写完了的故事?
五月的山峦终于动容,将我无限温柔地拥入怀中,我所渴盼的时刻终于来临,却发现,在他怀里,在幽深的林间,桐花一面盛开如锦,一面不停纷纷飘落。
五月十一日
难道生命在片刻欢聚之后真的只能剩下离散与凋零?
在转身的那一刹那,桐花正不断不断地落下。我心中紧紧系着的结扣慢慢松开,山峦就在我身旁,依着海潮依着月光,我俯首轻声向他道谢,感谢他给过我的每一个丽日与静夜。由此前去,只记得雪白的花荫下,有一条不容你走到尽头的小路,有这世间一切迟来的,却又偏要急急落幕的幸福。
五月十五日
桐花落尽,林中却仍留有花落时轻柔的声音。走回到长长的路上,不知道要向谁印证这一种乍喜乍悲的忧伤。
周遭无限沉寂的冷漠,每一棵树木都退回到原来的角落。我回首依依向他注视,高峰已过,再走下去,就该是那苍苍茫茫,无牵也无挂的平路了吧?山峦静默无语,不肯再回答我,在逐渐加深的暮色里,仿佛已忘记了花开时这山间曾有过怎样幼稚堪怜的激情。
我只好归来静待时光逝去,希望能象他一样也把这一切都逐渐忘记。可是,为什么,在漆黑的长夜里,仍听见无人的林间有桐花纷纷飘落的声音?为什么?繁花落尽,我心中仍留有花落的声音。
繁花落尽,我心中仍留有花落的声音,一朵、一朵,在无人的山间轻轻飘落……
名家的随笔2
城市是一粒粒精致的银扣,缀在旷野的黑绿色大氅上,不分昼夜地熠熠闪光。我听说的'旷野,泛指崇山峻岭,河流海洋,湖泊森林,戈壁荒漠……一切人烟罕至保存原始风貌的地方。
旷野和城市,从根本上讲,是对立的。
人们多以为和城市相对应的那个词,是乡村。比如常说“城乡差别”“城里人乡下人”,其实乡村不过是城市发育的低级阶段。再简陋的乡村,也是城市的一脉兄长。
惟有旷野与城市永无声息地对峙着。城市侵袭了旷野昔日的领地,驱散了旷野原有的驻民,破坏了旷野古老的风景,越来越多地以井然有序的繁华,取代我行我素的自然风光。
城市是人类所有伟大发明的需求地,展览厅,比赛场,评判台。如果有一双慧眼从宇宙观看夜晚的地球,他一定被城市不灭的光芒所震撼。旷野是舒缓的,城市是激烈的。旷野是宁静的,城市喧嚣不已。旷野对万物具有强大的包容性,城市几乎是人的一统天下……
人们为了从一个城市,越来越快地到达另一个城市,发明了各工各样的交通工具。人们用最先进的通讯手段联结一座座城市,使整个地球成为无所不包的网络。可以说,人们离开广义上的城市已无法生存。
我读过一则登山报道,一位成功地攀上了珠穆朗玛峰的勇敢者,在返回营地的途中,遭遇暴风雪,被困,且无法营救。人们只能通过卫星,接通了他与家人的无线电话。冰暴中,他与遥距万里的城市内的妻子,讨论即将出生的孩子的姓名,飓风为诀别的谈话伴奏。几小时后,电话再次接通主峰,回答城市呼唤的是旷野永恒的沉默。
我以为这凄壮的一幕,具有几分城市和旷野的象征,城市是人们用智慧和心血,勇气和时间,一代又一代堆积起来的庞然大物,在城市里,到处文明的痕迹,迟到于后来的人们,几乎以为自己被甲执兵,无坚不摧。但在城市以外的广袤大地,旷野无声地统治着苍穹,傲视人寰。人们把城市像巨钉一样,楔入旷野,并以此为据点,顽强地繁衍着后代,创造出溢光流彩的文明。旷野在最初,漠然置之,甚至是温文尔雅的接受着。但旷野一旦反扑,人就一筹莫展了。尼雅古城,庞贝古城……一系列历史上辉煌的城郭名字,湮灭在大地的皱褶里。
人们建造了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城市,以满足种种需要,旷野日益退缩着。但人们不应忽略旷野,漠视旷野,而要寻觅出与其相亲相守的最佳间隙。善待旷野就是善待人类自身。要知道,人类永远不可能以城市战胜旷野,旷野是大自然的肌肤。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名家的随笔3
一位年轻人说要带我去看飞机。
“飞机有什么好看呢?”我说。
他说:“去了就知道。”
我坐上他的机车后座,在台北的大街小巷穿行,好不容易来到“看飞机的地点”。
虽然是黄昏了,草地上却有许多青年聚集在一起,远方火红的落日在都市的滚滚红尘衬托下,显得极为艳丽。
一架庞大的飞机从东南的方向,逆着太阳呼啸而来,等待着的年轻人全站直身子,两臂伸直,高呼狂叫起来。
啸声震大的飞机低头俯冲,一阵狂风袭卷,使须发衣袖都飞荡起来,耳朵里嗡嗡作响,在尚未回过神的时候,飞机已经在松山机场降落。
我站在飞机航道上,回想着几秒钟前那惊心动魄的经验,身体里的细胞仿佛还随着飞机的喷射在震颤着,另一架波音737又从远方呼啸而来了……
载我来的青年,打开一罐啤酒,咕噜咕噜的灌进肚子里,说:“很过瘾吧!”
这个心脏纯净、充满热力的青年,和我年轻时代一样,已经连着三次联考落榜,正在等待兵役的通知。每天黄昏时分把摩托车飘到最高速,到这飞机最近的航道,看飞机凌空降落。
他说:“这城市里有许多心情郁卒的人,天天来这里看飞机,就好像患了某种毒痛一样。”他正在说的时候,夕阳的最后一丝光芒沉人红尘,一架有四个强灯的飞机降落,在灰暗的天空射出四道强光。
青年把自己挺成树一样,怪声一口,回过头来再次对我说:“真的很过瘾吧!”
“是呀!”我抬头看着飞机远去的尾灯,觉得如此迫近的飞行,确是震撼人心的。
“我每次心情不好,来看了飞机就会好过一点。站在飞机航道的我们是多么渺小,小得像一株草,那么人生又有什么好计较的呢?考试的好坏又有什么好计较呢?”
一直到天色完全沉黑了,虽然飞机依然从远方来,我们还是依依不舍的离开狂风飞扬的跑道。
我坐在机车后座,随青年奔驰在霓虹闪耀的城市,想着这段话:“我们是多么渺小,小得像一株草,人生有什么好计较的呢?”
名家的随笔4
雨声渐渐的住了,窗帘后隐隐的透进清光来。推开窗户一看,呀!凉云散了,树叶上的残滴,映着月儿,好似萤光千点,闪闪烁烁的动着。——真没想到苦雨孤灯之后,会有这么一幅清美的图画!
凭窗站了一会儿,微微的觉得凉意侵入。转过身来,忽然眼花缭乱,屋子里的别的东西,都隐在光云里;一片幽辉,只浸着墙上画中的安琪儿。——这白衣的安琪儿,抱着花儿,扬着翅儿,向着我微微的笑。
“这笑容仿佛在哪儿看见过似的,什么时候,我曾……”我不知不觉的便坐在窗口下想,——默默的想。
严闭的心幕,慢慢的拉开了,涌出五年前的一个印象。——一条很长的古道。驴脚下的泥,兀自滑滑的。田沟里的水,潺潺的流着。近村的绿树,都笼在湿烟里。弓儿似的新月,挂在树梢。一边走着,似乎道旁有一个孩子,抱着一堆灿白的东西。驴儿过去了,无意中回头一看。——他抱着花儿,赤着脚儿,向着我微微的笑。
“这笑容又仿佛是哪儿看见过似的!”我仍是想——默默的想。
又现出一重心幕来,也慢慢的拉开了,涌出十年前的一个印象。——茅檐下的雨水,一滴一滴落到衣上来。土阶边的水泡儿,泛来泛去的乱转。门前的麦垄和葡萄架子,都濯得新黄嫩绿的非常鲜丽。——一会儿好容易雨晴了,连忙走下坡儿去。迎头看见月儿从海面上来了,猛然记得有件东西忘下了,站住了,回过头来。这茅屋里的老妇人——她倚着门儿,抱着花儿,向着我微微的笑。这同样微妙的神情,好似游丝一般,飘飘漾漾的合了扰来,绾在一起。
这时心下光明澄静,如登仙界,如归故乡。眼前浮现的三个笑容,一时融化在爱的调和里看不分了。
七百字的一篇短文,不施藻饰,不加雕琢,只是随意点染,勾画了三个画面:一位画中的小天使,一位路旁的村姑,一位茅屋里的老妇人,各自捧着一束花。
没有一点声音,只有三幅画面。三束白花衬托着笑靥,真诚、纯净、自然。然而,万籁无声中,又分明隐约地听到一支宛转轻盈的抒情乐曲。小提琴声不绝如缕,低回倾诉,使人悠悠然于心旌神摇中不知不觉地随它步入一片宁谧澄静的天地,而且深深地陶醉了。待你定睛寻觅时,琴声戛然而止。曲终人不见,只有三张笑靥,三束白花,一片空灵。空灵中似乎飘浮着若远若近的笑声,那么轻柔,那么甜美,注溢着纯真的爱。
于是,你沉入无限遐思,眼前见一片澄静。“如登仙界,如归故乡。”恍惚间,你找到真、善、美——人们追求的最高境界。
名家的随笔5
郑京和欲从海费兹学艺,好不容易获得大师约见,赴约,迟到五分钟,管家开门时说:“海先生今日不见你。”
第二次,郑京和早到五分钟,管家应门,又说:“海先生今天也不见你。”第三次,郑京和准时到,进入书房,取出小提琴,才弹了三个音符,海费兹说:“你还是学中提琴吧。”
为人孤傲若此。
他不喜欢收徒弟,也同徒儿相处得不好,他的儿子会弹梵哑铃,但绝非人才。
录映带中,看他教学生,只见一脸冰冷的不耐烦,甚至说:“弹成这样,顾客会不高兴。”毫不容情。
有两种人最难相处,一种是天才,因得天独厚,得来全不费工夫,统共不原谅他人的迟钝。
另一种是鸿运当头者,气焰凌人,直至他也一头栽在泥沼里,才知道民间疾苦。
比起海费兹,艾萨史顿技艺平平,但作风亲切,平易近人,表现热情,也使人尊敬欣赏。
真正的天才冷酷还不打紧,有些人在一个很短的时间内比人略胜半筹,就要把晚娘脸抬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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