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好时光随笔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先锋书店在广州路南京大学和儿童医院之间的那个窄小二楼上,我经常站在书架和书架之间翻书,选自己想看、必买的书。那时的书没有现在这么多,装帧也没有现在这么好,但是足够我这个读者阅读。那时我是靠稿费为生的自由作家,稿费足够日常生活,足够买书和自费旅行。现在家里书架上的不少书都是那个时期买的。对一个作家来说,天堂般的生活,不仅有自由写作的环境,还要有自由阅读的生活,不仅要自由发表自己的作品的社会环境,还要有充足的稿费维持体面的日常开销。
我写的书也在那里卖,总是很快就卖光。那时的自由写作虽不容易,但是我能用稿酬养活自己,养活自己的文学,买自己需要的书,在那时的先锋书店,我算得上最高级别的书店女神:买书、写书、卖书。
那时书店旁边就是一家唱片店,从书店楼上下来就到唱片店,随即从文学女神变成文艺女神,现在家里的大多数音乐光盘都是来自这家店。我的小说《凯斯酒吧》里提到的爵士音乐都是在这家唱片店买的原版CD。午后或傍晚在家门口的广州路上散步,春夏秋冬路上的景色不同,那时路上人没有现在多,汽车也没有现在多,店面不多,灯光也不是很亮。我的路线是相同的,先上楼到书店,然后下楼到唱片店,再然后回家听音乐、读书或写作。那时候觉得时光散淡、悠长,其实很短暂,不到十年。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后期至二十一世纪初,对于我这样的以自由写作为生的.作家来说虽不是天堂般的生活,也是一个箭头指向天堂的好时光,,有接近天堂的希望。凡事是比较而言的,那时写作梦想比较单一,有待努力的只有“出版自由”这四个字,梦想也就是“出版自由”。我对伍尔芙式的,又写作,又开出版社,又卖书的生活十二分向往。可哪里知道时代到后来,梦想变成虚幻和泡影,临了作家的本真写作,都无法完整地显现在纸质文本上,世纪初用稿酬养活自己和自己文学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写作阶段作家是主宰文本的上帝,过了写作阶段,谁都可以是作家的上帝,但是读者是最狠的上帝。不对读者眼的书,无论怎么包装,无论怎么鼓噪,读者也不会掏钱买书,书是书,读者是读者,你走高的路来,我走低的路,最多翻几页,终归不搭界。
文学是真实的,文学是直接的,文学是奢侈的。如果我的稿酬不能支持我的日常消费和文学活动,穷到一杯咖啡都喝不起,我就不能写作了,形而上的灵魂是加载在形而下的肉身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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