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送杂文随笔
唐朝作为国考的科举考试,应试者事先得把自己比较得意的文章,送给有影响力的人看,得到他们的首肯并举荐,才有希望成功。比如项斯,把文章送给杨敬之看后,杨敬之逢人就称赞他,于是第二年就高中了,因此,还留下了一个“为人说项”的成语,这也是因为像杨敬之那样的人不多的原因。与此相反,郑光业就喜欢从考生精心装订的文卷中,专门寻找瑕疵取乐。
一旦考中,那些作为敲门砖的文卷,还可以继续给他人使用。《芝田录》中有个故事:有考生把文卷送给衢州一位卢州长看,卢州长一读,发现竟然是自己的旧文!于是委婉提醒他说:这些东西“非秀才之文。”对方会错了意,坚持说没有请枪手代写。一经卢州长挑明,自然十分尴尬。但卢州长慷慨地将著作权转让给了他。没想到秀才声称:还要把文卷送到汴州的岳父梁尚书那里去。卢州长不免又大跌眼镜,笑道:梁尚书是我的表亲,如果是你的'岳父,那么你我也该是至亲了,想来又是虚假的吧。不过没关系,就当把我亲戚搭送给你了!
这样的事似乎还不少,《唐诗纪事》中就有非常类似的故事:李播在薪州时,有个李秀才送来的文卷,就是李播自己当年用过的。李秀才倒也坦然承认,说是二十年前在京师书肆里买来的。他比前面一位秀才更主动,干脆直接厚着脸皮讨要了知识产权。李播也并不计较,反正自己没用了。临别,李秀才说,还要把文卷送到江陵卢尚书那里去。他不知道这位卢尚书又是李播的表亲,去了岂不还要被戳穿!李秀才听了李播的话一楞,但他马上又镇定下来,从容道:如果那样,不如把表亲也一起送给我了吧!说完竟然再拜而出,扬长而去了。名利场上真是无奇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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