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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七年级上册知识点

时间:2021-08-18 16:37:43 数学 我要投稿

数学七年级上册知识点(13篇)

数学七年级上册知识点1

  第四章:几何图形初步

数学七年级上册知识点(13篇)

  一几何图形

  几何学:数学中以空间形式为研究对象的分支叫做几何学。

  从实物中抽象出的各种图形统称为几何图形。几何图形可分为立体图形和平面图形;各个部分不都在同一平面内的几何图形叫做立体图形,各个部分都在同一平面内的几何图形叫做平面图形。

  1、几何图形的投影问题

  每一种几何体从不同的方向去看它,可以得到不同的简单平面几何图形。实际上投影所得到的简单平面几何图形是被投影几何体可遮挡视线的部分在平面内所留下的影子。2、立体图形的展开问题

  将立体图形的表面适当剪开,一、点、线、面、体

  1、点、线、面、体的概念点动成线,线动成面,面动成体由平面和曲成围成一个几何体2、点、线、面和体之间的关系(1)点动成线、线动成面、面动成体;

  (2)体是由面组成、面与面相交成线、线与线相交成点;

  二、线段、射线、直线1、线段、射线、直线的定义

  (1)线段:线段可以近似地看成是一条有两个端点的崩直了的线。线段可以量出长度。(2)射线:将线段向一个方向无限延伸就形成了射线,射线有一个端点。射线无法量出长度。(3)直线:将线段向两个方向无限延伸就形成了直线,直线没有端点。直线无法量出长度。概念剖析:①线段有两个端点,射线有一个端点,直线没有端点;

  ②“线段可以量出长度”,即线段有明确的长度,“射线和直线都无法量出其长度”,即射线和直线既没有明确的长度,

  也没有射线与射线、直线与直线、射线与直线之间的长短比较之说;

  ③线段只有长短之分,而没有大小之别,射线和直线既没有长短之分,也没有大小之别;例1、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5㎝长的直线比3㎝长的直线要长2㎝;B、线段向两个方向无限延伸就形成了直线;

  C、直线和射线都是不可度量的,所以它们都无法表示;D、直线AB、射线AB和线段AB表示的都是同一几何图形;

  2、线段、射线、直线的表示方法

  (1)线段的表示方法有两种:一是用两个端点来表示,二是用一个小写的英文字母来表示。(2)射线的表示方法只有一种:用端点和射线上的另一个点来表示,端点要写在前面。

  (3)直线的表示方法有两种:一是用直线上的两个点来表示,二是用一个小写的英文字母来表示。

  概念剖析:①将线段的两个端点位置颠倒,得到的新线段与原来的线段是同一线段,即线段AB与线段BA是同一线段;

  ②将表示射线的两个点位置颠倒,得到的新射线与原来的射线不是同一射线,即射线AB与射线BA不是同一射线,因为它们的端点和方向不同;

  ③将表示直线的两个点位置颠倒,得到的新直线与原来的直线是同一直线,即直线AB与直线BA是同一直线;④识别图中线段的条数要把握一点:只要有一个端点不相同,就是不同的线段;⑤识别图中射线的条数要把握两点:端点和方向缺一不可;

  有理数

  ★有理数的分类

  1.如果按定义分,有理数可以分为整数(正整数;负整数;0)和分数(正分数,负分数)。

  如果按正、负分,有理数可以分为正有理数(正整数;正分数)、0、负有理数(负整数;负分数)。

  2.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分数表示,π不是有理数。

  数轴

  ★1.数轴的定义: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直线叫做数轴。

  相反数

  1.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0的相反数是0)

  绝对值

  1.数轴上一点a到原点的距离表示a的绝对值。

  ★2.绝对值的性质:非负性。

  3.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0的绝对值是0。

  有理数的大小

  1.正数大于0,负数小于0,正数大于负数。

  2.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有理数的加法

  1.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2.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0。一个数同0相加,仍得这个数。

  3.在有理数的加法中,

  加法交换率: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

  加法结合律: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和不变。

  有理数的减法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这个数的相反数。

  ★有理数的乘法

  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任何数与0相乘后得0。

  倒数:乘积是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

  乘法交换律:乘法交换律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积不变。

  乘法结合律: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相乘,或先把后两个数相乘,积不变。

  乘法分配律:一个数同两个数的和相乘,等于把这个数分别同这两个数相乘,再把

  积相加。

  ★有理数的除法

  除以某个不为0数等于乘与这个数的倒数两数相除

  同号为正,异号为负,并把绝对值相除

  0除以任何一个不等于0的数,都等于0。

  有理数的混合运算

  1.运算顺序:先算乘方,再算乘除,最后算加减。如果是同级运算,则按从左到右的运算顺序计算。如果有括号,先算小括号,再算中括号,最后算大括号。

  有理数的乘方

  ★1.求n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运算,叫做乘方,乘方的结果叫做幂。在

  做a的n次方时的结果时,也可以读作a的n次幂。

  ★2.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

  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0的任何正整数次幂都是0

  科学计数法

  1.科学记数法将一个数字表示成a×10的n次幂的形式,其中a是整数数位只有一位的数,n是正整数,这种中,a叫底数,叫做指数。当看记数方法叫科学记数法。

  近似数

  1.一个数与准确数相近(比准确数略多或者略少些),这一个数称之为近似数。

  ★2.有效数字:在一个数中,从左边第一个不是0的数字起,到精确到位数止,所有的数字,都叫这个数字的有效数字。

  整式的加减

  单项式

  1.单项式的定义:数或字母的乘积叫做单项式,单独做一个数或字母也是单项式。

  2.系数:单项式中的数字因数

  3.次数:单项式中所有的字母的指数和

  ★多项式

  1.几个单项式的和叫做多项式。

  2.每个单项式叫做多项式的项。

  3.不含字母的项叫做常数项。

  4.多项式里次数项的次数,叫做这个多项式的次数。多项式里次数的那一项叫做多项式的次项。

  ★5.多项式中没有次数。

  整式

  1.单项式和多项式统称为整式。

  整式的加减

  1.所含字母相同,并且相同字母的指数也相同的项叫做同类项,几个常数项也是同类项。

  2.把多项式中的同类项合并成一项,叫做合并同类项。

  3.合并同类项后,所得项的系数是合并前各同类项的系数的和,且字母部分不变。

  合并同类项——去括号

  ★1.如果括号外的因数是正数,去括号后原括号内各项的符号与原来的符号相同;

  如果括号外的因数是负数,去括号后原括号内各项的符号与原来的符号相反。

  一元一次方程

  1.方程是含有未知数的等式。

  2.方程是等式,等式不一定是方程。

  3.只含有一个未知数(元),未知数的次数都是1,这样的方程叫做一元一次方程。

  列方程

  1.分析实际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利用其中的相等关系列出方程,是用数学解决实际问题的一种方法。

  2.列方程是解决问题的重要方法,利用方程可以解出未知数。

  解方程

  1.解方程就是求出式方程中等号两边相等的未知数的值,这个值就是方程的解。

  等式的性质

  ★1.等式的性质1等式两边同时加(减)同一个数(或式子),结果仍相等。

  ★2.等式的性质2等式两边乘同一个数,或除以同一个不为0的数,结果仍相等。

  合并同类项

  1.把多项式中同类项合成一项,叫做合并同类项。

  移项

  把方程两边都加上(或减去)同一个数或同一个整式,就相当于把方程中的某些项改变符号后,从方程的一

  边移到另一边,这样的变形叫做移项。

  ★去括号

  1.括号前面有"+"号,把括号和它前面的"+"号去掉,括号里各项的符号不改变

  2.括号前面是"-"号,把括号和它前面的"-"号去掉,括号里各项的符号都要改变成相反的符号。

数学七年级上册知识点2

  第一章 有理数

  1.1 正数与负数

  ①正数:大于0的数叫正数。(根据需要,有时在正数前面也加上“+”)

  ②负数:在以前学过的0以外的数前面加上负号“—”的数叫负数。与正数具有相反意义。

  ③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0是正数和负数的分界,是唯一的中性数。

  注意:搞清相反意义的量:南北;东西;上下;左右;上升下降;高低;增长减少等

  1.2 有理数

  1、有理数(1)整数: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整数;(2)分数;正分数和负分数统称分数;

  (3)有理数:整数和分数统称有理数。

  2、数轴(1)定义 :通常用一条直线上的点表示数,这条直线叫数轴;

  (2)数轴三要素: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

  (3)原点:在直线上任取一个点表示数0,这个点叫做原点;

  (4)数轴上的点和有理数的关系: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表示出来,但数轴上的点,不都是表示有理数。

  3、相反数: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例:2的相反数是-2;0的相反数是0)

  4、绝对值:(1)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数a的绝对值,记作|a|。从几何意义上讲,数的绝对值是两点间的距离。

  (2) 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0的绝对值是0。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1.3 有理数的加减法

  ①有理数加法法则:

  1、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2、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0。

  3、一个数同0相加,仍得这个数。

  加法的交换律和结合律

  ②有理数减法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这个数的相反数。

  1.4 有理数的乘除法

  ①有理数乘法法则: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

  任何数同0相乘,都得0;

  乘积是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

  乘法交换律/结合律/分配律

  ②有理数除法法则:除以一个不等于0的数,等于乘这个数的倒数;

  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

  0除以任何一个不等于0的数,都得0。

  1.5 有理数的乘方

  1、求n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运算,叫乘方,乘方的结果叫幂。在a的n次方中,a叫做底数,n叫做指数。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0的任何次幂都是0。

  2、有理数的混合运算法则:先乘方,再乘除,最后加减;同级运算,从左到右进行;如有括号,先做括号内的运算,按小括号、中括号、大括号依次进行。

  3、把一个大于10的数表示成a×10的n次方的形式,使用的就是科学计数法,注意a的范围为1≤a<10。

  4、从一个数的左边第一个非0数字起,到末位数字止,所有数字都是这个数的有效数字。四舍五入遵从精确到哪一位就从这一位的下一位开始,而不是从数字的末尾往前四舍五入。比如:3.5449精确到0.01就是3.54而不是3.55.

数学七年级上册知识点3

  射线:

  1、射线的定义:直线上一点和它们的一旁的部分叫做射线。

  2、射线的特征:“向一方无限延伸,它有一个端点。”

  线段:

  1、线段的定义:直线上两点和它之间的部分叫做线段,这两点叫做线段的端点。

  2、线段的性质(公理):所有连接两点的线中,线段最短。

数学七年级上册知识点4

  1.代数式:用运算符号“+-×÷……”连接数及表示数的字母的式子称为代数式(字母所取得数应保证它所在的式子有意义,其次字母所取得数还应使实际生活或生产有意义;单独一个数或一个字母也是代数式)

  2.列代数式的几个注意事项:

  (1)数与字母相乘,或字母与字母相乘通常使用“·”乘,或省略不写;

  (2)数与数相乘,仍应使用“×”乘,不用“·”乘,也不能省略乘号;

  (3)数与字母相乘时,一般在结果中把数写在字母前面,如a×5应写成5a;

  (4)带分数与字母相乘时,要把带分数改成假分数形式,如a×应写成a;

  (5)在代数式中出现除法运算时,一般用分数线将被除式和除式联系,如3÷a写成的形式;

  (6)a与b的差写作a-b,要注意字母顺序;若只说两数的差,当分别设两数为a、b时,则应分类,写做a-b和b-a.

数学七年级上册知识点5

  第一章 有理数

  一.正数和负数

  ⒈正数和负数的概念

  负数:比0小的数 正数:比0大的数 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注意:①字母a可以表示任意数,当a表示正数时,—a是负数;当a表示负数时,—a是正数;当a表示0时,—a仍是0。(如果出判断题为:带正号的数是正数,带负号的数是负数,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例如+a,—a就不能做出简单判断)

  ②正数有时也可以在前面加“+”,有时“+”省略不写。所以省略“+”的正数的符号是正号。

  2.具有相反意义的量

  若正数表示某种意义的量,则负数可以表示具有与该正数相反意义的量,比如:

  零上8℃表示为:+8℃;零下8℃表示为:—8℃

  支出与收入;增加与减少;盈利与亏损;北与南;东与西;涨与跌;增长与降低等等是相对相反量,它们计数: 比原先多了的数,增加增长了的数一般记为正数;相反,比原先少了的数,减少降低了的数一般记为负数。 3。0表示的意义

  ⑴0表示“没有”,如教室里有0个人,就是说教室里没有人;

  ⑵0是正数和负数的分界线,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二.有理数

  1.有理数的概念

  ⑴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为整数(0和正整数统称为自然数)

  ⑵正分数和负分数统称为分数

  ⑶正整数,0,负整数,正分数,负分数都可以写成分数的形式,这样的数称为有理数。

  理解:只有能化成分数的数才是有理数。①π是无限不循环小数,不能写成分数形式,不是有理数。②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都可化成分数,都是有理数。

  注意:引入负数以后,奇数和偶数的范围也扩大了,像—2,—4,—6,—8?也是偶数,—1,—3,—5?也是奇数。

  2.(1)凡能写成q(p,q为整数且p?0)形式的数,都是有理数。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整数;正分数、负p

  分数统称分数;整数和分数统称有理数。注意:0即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a不一定是负数,+a也不一定是正数;?不是有理数;

  (一)正负数

  1.正数:大于0的数。

  2.负数:小于0的数。

  3.0即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4.正数大于0,负数小于0,正数大于负数。

  (二)有理数

  1.有理数:由整数和分数组成的数。包括:正整数、0、负整数,正分数、负分数。可以写成两个整之比的形式。(无理数是不能写成两个整数之比的形式,它写成小数形式,小数点后的数字是无限不循环的。如:π)

  2.整数: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整数。

  3.分数:正分数、负分数。

  (三)数轴

  1.数轴:用直线上的点表示数,这条直线叫做数轴。(画一条直线,在直线上任取一点表示数0,这个零点叫做原点,规定直线上从原点向右或向上为正方向;选取适当的长度为单位长度,以便在数轴上取点。)

  2.数轴的三要素: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

  3.相反数: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0的相反数还是0。

  4.绝对值: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0的绝对值是0,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四)有理数的加减法

  1.先定符号,再算绝对值。

  2.加法运算法则:同号相加,到相同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异号相加,取绝对值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0。一个数同0相加减,仍得这个数。

  3.加法交换律:a+b=b+a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

  4.加法结合律:(a+b)+c=a+(b+c)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和不变。5.a?b=a+(?b)减去一个数,等于加这个数的相反数。

  (五)有理数乘法(先定积的符号,再定积的大小)

  1.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任何数同0相乘,都得0。

  2.乘积是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

  3.乘法交换律:ab=ba

  4.乘法结合律:(ab)c=a(bc)

  5.乘法分配律:a(b+c)=ab+ac

  (六)有理数除法

  1.先将除法化成乘法,然后定符号,最后求结果。

  2.除以一个不等于0的数,等于乘这个数的倒数。

  3.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0除以任何一个不等于0的数,都得0。

  (七)乘方

  1.求n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运算,叫做乘方。写作an。(乘方的结果叫幂,a叫底数,n叫指数)

  2.负数的奇数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0的任何正整数次幂都是0。

  3.同底数幂相乘,底不变,指数相加。

  4.同底数幂相除,底不变,指数相减。

  (八)有理数的加减乘除混合运算法则

  1.先乘方,再乘除,最后加减。

  2.同级运算,从左到右进行。

  3.如有括号,先做括号内的运算,按小括号、中括号、大括号依次进行。

  (九)科学记数法、近似数、有效数字。

  第二章整式(一)整式

  1.整式:单项式和多项式的统称叫整式。

  2.单项式:数与字母的乘积组成的式子叫单项式。单独的一个数或一个字母也是单项式。

  3.系数;一个单项式中,数字因数叫做这个单项式的系数。

  4.次数:一个单项式中,所有字母的指数和叫做这个单项式的次数。

  5.多项式:几个单项式的和叫做多项式。

  6.项:组成多项式的每个单项式叫做多项式的项。

  7.常数项:不含字母的项叫做常数项。

  8.多项式的次数:多项式中,次数的项的次数叫做这个多项式的次数。

  9.同类项:多项式中,所含字母相同,并且相同字母的指数也相同的项叫做同类项。

  10.合并同类项:把多项式中的同类项合并成一项,叫做合并同类项。

  (二)整式加减整式加减运算时,如果遇到括号先去括号,再合并同类项。

  1.去括号:一般地,几个整式相加减,如果有括号就先去括号,然后再合并同类项。如果括号外的因数是正数,去括号后原括号内各项的符号与原来的符号相同。如果括号外的因数是负数,去括号后原括号内各项的符号与原来的符号相反。

  2.合并同类项:把多项式中的同类项合并成一项,叫做合并同类项。合并同类项后,所得项的系数是合并前各同类项的系数的和,且字母部分不变

  数学七年级学习方法

  1.必须熟悉各种基本题型并掌握其解法。

  课本上的每一道练习题,都是针对一个知识点出的,是最基本的题目,必须熟练掌握;课外的习题,也有许多基本题型,其运用方法较多,针对性也强,应该能够迅速做出。许多综合题只是若干个基本题的有机结合,基本题掌握了,不愁解不了它们。

  2.在解题过程中有意识地注重题目所体现的出的思维方法,以形成正确的思维定势。

  数学是思维的世界,有着众多思维的技巧,所以每道题在命题、解题过程中,都会反映出一定的思维方法,如果我们有意识地注重这些思维方法,时间长了头脑中便形成了对每一类题型的“通用”解法,即正确的思维定势,这时在解这一类的题目时就易如反掌了;同时,掌握了更多的思维方法,为做综合题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3.多做综合题。

  综合题,由于用到的知识点较多,颇受命题人青睐。做综合题也是检验自己学习成效的有力工具,通过做综合题,可以知道自己的不足所在,弥补不足,使自己的数学水平不断提高。“多做练习”要长期坚持,每天都要做几道,时间长了才会有明显的效果和较大的收获。

  数学七年级学习技巧

  初中数学的快速记忆法之歌诀记忆

  就是把要记忆的数学知识编成歌谣、口诀或顺口溜,从而便于记忆。比如,量角的方法,就可编出这样几句歌诀:“量角器放角上,中心对准顶点,零线对着一边,另一边看度数。”再如,小数点位置移动引起数的大小变化,“小数点请你跟我走,走路先要找准‘左’和‘右’;横撇带口是个you,扩大向you走走走;横撇加个zuo,缩小向zuo走走走;十倍走一步百倍两步走,数位不够找‘0’拉拉钩。”采用这种方法来记忆,学生不仅喜欢记,而且记得牢。

数学七年级上册知识点6

  中考数学学习方法

  1.先看笔记后做作业。

  有的同学感到,老师讲过的,自己已经听得明明白白了。但是为什么你这么做有那么多困难呢?原因是学生对教师所说的理解没有达到教师要求的水平。

  因此,每天做作业之前,我们必须先看一下课本的相关内容和当天的课堂笔记。能否如此坚持,常常是好学生与差学生的最大区别。尤其是当练习不匹配时,老师通常没有刚刚讲过的练习类型,因此它们不能被比较和消化。如果你不重视这个实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会造成很大的损失。

  2.做题之后加强反思。

  学生一定要明确,现在正做着的题,一定不是考试的题目。但使用现在做主题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因此,我们应该反思我们所做的每一个问题,并总结我们自己的收获。

  要总结出:这是一道什么内容的题,用的是什么方法。做到知识成片,问题成串。日复一日,建立科学的网络系统的内容和方法。俗话说:有钱难买回头看。做完作业,回头细看,价值极大。这一回顾,是学习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中考数学学习技巧

  1、科学的预习方法

  预习中发现的难点,就是听课的重点;对预习中遇到的没有掌握好的有关的旧知识,可进行补缺,以减听课过程中的困难;有助于提高思维能力,预习后把自己理解了的东西与老师的讲解进行比较、分析即可提高自己思维水平;预习后将课本的例题及老师要讲授的习题提前完成,还可以培养自己的自学能力,与老师的方法进行比较,可以发现更多的方法与技巧。总之,这样会使你的听课更加有的放矢,你会知道哪些该重点听,哪些该重点记。

  2、科学的听课方式

  听课的过程不是一个被动参预的过程,要全身心地投入课堂学习,耳到、眼到、心到、口到、手到。还要想在老师前面,不断思考:面对这个问题我会怎么想?当老师讲解时,又要思考:老师为什么这样想?这里用了什么思想方法?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这个题有没有更好的方法?问题多了,思路自然就开阔了。

  3、科学的记录笔记

  记问题--将课堂上未听懂的问题及时记下来,便于课后请教同学或老师,把问题弄懂弄通。

  记疑点--对老师在课堂上讲的内容有疑问应及时记下,这类疑点,有可能是自己理解错造成的,也有可能是老师讲课疏忽大意造成的,记下来后,便于课后与老师商榷。

  记方法--勤记老师讲的解题技巧、思路及方法,这对于启迪思维,开阔视野,开发智力,培养能力,并对提高解题水平大有益处。

  记总结--注意记住老师的课后总结,这对于浓缩一堂课的内容,找出重点及各部分之间的联系,掌握基本概念、公式、定理,寻找存在问题、找到规律,融会贯通课堂内容都很有作用。

数学七年级上册知识点7

  第一章 丰富的图形世界

  1、几何图形

  从实物中抽象出来的各种图形,包括立体图形和平面图形。

  2、点、线、面、体

  (1)几何图形的组成

  点:线和线相交的地方是点,它是几何图形中最基本的图形。

  线:面和面相交的地方是线,分为直线和曲线。

  面:包围着体的是面,分为平面和曲面。

  体:几何体也简称体。

  (2)点动成线,线动成面,面动成体。

  3、生活中的立体图形

  生活中的立体图形

  柱:棱柱:三棱柱、四棱柱(长方体、正方体)、五棱柱、……

  正有理数 整数

  有理数 零 有理数

  负有理数 分数

  2、相反数: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零的相反数是零

  3、数轴: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和单位长度的直线叫做数轴(画数轴时,三要素缺一不可)。任何一个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一个点来表示。

  4、倒数:如果a与b互为倒数,则有ab=1,反之亦成立。倒数等于本身的数是1和-1。零没有倒数。

  5、绝对值:在数轴上,一个数所对应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该数的绝对值,(|a|≥0)。若|a|=a,则a≥0;若|a|=-a,则a≤0。

  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0的绝对值是0。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的绝对值相等。

  6、有理数比较大小:正数大于0,负数小于0,正数大于负数;数轴上的两个点所表示的数,右边的总比左边的大;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7、有理数的运算:

  (1)五种运算:加、减、乘、除、乘方

  多个数相乘,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当负因数有奇数个时,积的符号为负;当负因数有偶数个时,积的符号为正。只要有一个数为零,积就为零。

  有理数加法法则:

  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异号两数相加,绝对值值相等时和为0;绝对值不相等时,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一个数同0相加,仍得这个数。

  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和为0。

  有理数减法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

  有理数乘法法则:

  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

  任何数与0相乘,积仍为0。

  有理数除法法则:

  两个有理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

  0除以任何非0的数都得0。

  注意:0不能作除数。

  有理数的乘方:求n个相同因数a的积的运算叫做乘方。

  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

  (2)有理数的运算顺序

  先算乘方,再算乘除,最后算加减,如果有括号,先算括号里面的。

  (3)运算律

  加法交换律 加法结合律

  乘法交换律 乘法结合律

  乘法对加法的分配律

  8、科学记数法

  一般地,一个大于10的数可以表示成的形式,其中,n是正整数,这种记数方法叫做科学记数法。(n=整数位数-1)

  第三章 整式及其加减

  1、代数式

  用运算符号(加、减、乘、除、乘方、开方等)把数或表示数的字母连接而成的式子叫做代数式。单独的一个数或一个字母也是代数式。

  注意:①代数式中除了含有数、字母和运算符号外,还可以有括号;

  ②代数式中不含有“=、>、<、≠”等符号。等式和不等式都不是代数式,但等号和不等号两边的式子一般都是代数式;

  ③代数式中的字母所表示的数必须要使这个代数式有意义,是实际问题的要符合实际问题的意义。

  ※代数式的书写格式:

  ①代数式中出现乘号,通常省略不写,如vt;

  ②数字与字母相乘时,数字应写在字母前面,如4a;

  ③带分数与字母相乘时,应先把带分数化成假分数,如应写作;

  ④数字与数字相乘,一般仍用“×”号,即“×”号不省略;

  ⑤在代数式中出现除法运算时,一般写成分数的形式,如4÷(a-4)应写作;注意:分数线具有“÷”号和括号的双重作用。

  ⑥在表示和(或)差的代数式后有单位名称的,则必须把代数式括起来,再将单位名称写在式子的后面,如平方米。

  2、整式:单项式和多项式统称为整式。

  ①单项式:都是数字和字母乘积的形式的代数式叫做单项式。单项式中,所有字母的指数之和叫做这个单项式的次数;数字因数叫做这个单项式的系数。

  注意:1.单独的一个数或一个字母也是单项式;2.单独一个非零数的次数是0;3.当单项式的系数为1或-1时,这个“1”应省略不写,如-ab的系数是-1,a3b的系数是1。

  ②多项式:几个单项式的和叫做多项式。多项式中,每个单项式叫做多项式的项;次数最高的项的次数叫做多项式的次数。

  3、同类项:所含字母相同,并且相同字母的指数也相同的项叫做同类项。

  注意:①同类项有两个条件:a.所含字母相同;b.相同字母的指数也相同。

  ②同类项与系数无关,与字母的排列顺序无关;

  ③几个常数项也是同类项。

  4、合并同类项法则:把同类项的系数相加,字母和字母的指数不变。

  5、去括号法则

  ①根据去括号法则去括号:

  括号前面是“+”号,把括号和它前面的“+”号去掉,括号里各项都不改变符号;括号前面是“-”号,把括号和它前面的“-”号去掉,括号里各项都改变符号。

  ②根据分配律去括号:

  括号前面是“+”号看成+1,括号前面是“-”号看成-1,根据乘法的分配律用+1或-1去乘括号里的每一项以达到去括号的目的。

  6、添括号法则

  添“+”号和括号,添到括号里的各项符号都不改变;添“-”号和括号,添到括号里的各项符号都要改变。

  7、整式的运算:

  整式的加减法:(1)去括号;(2)合并同类项。

  第四章 基本平面图形

  2、直线的性质

  (1)直线公理:经过两个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两点确定一条直线。)

  (2)过一点的直线有无数条。

  (3)直线是是向两方面无限延伸的,无端点,不可度量,不能比较大小。

  3、线段的性质

  (1)线段公理:两点之间的所有连线中,线段最短。(两点之间线段最短。)

  (2)两点之间的距离:两点之间线段的长度,叫做这两点之间的距离。

  (3)线段的大小关系和它们的长度的大小关系是一致的。

  4、线段的中点:

  点M把线段AB分成相等的两条相等的线段AM与BM,点M叫做线段AB的中点。AM = BM =1/2AB (或AB=2AM=2BM)。

  5、角:

  有公共端点的两条射线组成的图形叫做角,两条射线的公共端点叫做这个角的顶点,这两条射线叫做这个角的边。或:角也可以看成是一条射线绕着它的端点旋转而成的。

  6、角的表示

  角的表示方法有以下四种:

  ①用数字表示单独的角,如∠1,∠2,∠3等。

  ②用小写的希腊字母表示单独的一个角,如∠α,∠β,∠γ,∠θ等。

  ③用一个大写英文字母表示一个独立(在一个顶点处只有一个角)的角,如∠B,∠C等。

  ④用三个大写英文字母表示任一个角,如∠BAD,∠BAE,∠CAE等。

  注意:用三个大写字母表示角时,一定要把顶点字母写在中间,边上的字母写在两侧。

  7、角的度量

  角的度量有如下规定:把一个平角180等分,每一份就是1度的角,单位是度,用“°”表示,1度记作“1°”,n度记作“n°”。

  把1°的角60等分,每一份叫做1分的角,1分记作“1’”。

  把1’的角60等分,每一份叫做1秒的角,1秒记作“1””。

  1°=60’,1’=60”

  8、角的平分线

  从一个角的顶点引出的一条射线,把这个角分成两个相等的角,这条射线叫做这个角的平分线。

  9、角的性质

  (1)角的大小与边的长短无关,只与构成角的两条射线的幅度大小有关。

  (2)角的大小可以度量,可以比较,角可以参与运算。

  10、平角和周角:一条射线绕着它的端点旋转,当终边和始边成一条直线时,所形成的角叫做平角。终边继续旋转,当它又和始边重合时,所形成的角叫做周角。

  11、多边形:由若干条不在同一条直线上的线段首尾顺次相连组成的封闭平面图形叫做多边形。连接不相邻两个顶点的线段叫做多边形的对角线。

  从一个n边形的同一个顶点出发,分别连接这个顶点与其余各顶点,可以画(n-3)条对角线,把这个n边形分割成(n-2)个三角形。

  12、圆:平面上,一条线段绕着一个端点旋转一周,另一个端点形成的图形叫做圆。固定的端点O称为圆心,线段OA的长称为半径的长(通常简称为半径)。

  圆上任意两点A、B间的部分叫做圆弧,简称弧,读作“圆弧AB”或“弧AB”;由一条弧AB和经过这条弧的端点的两条半径OA、OB所组成的图形叫做扇形。顶点在圆心的角叫做圆心角。

  第五章 一元一次方程

  1、方程

  含有未知数的等式叫做方程。

  2、方程的解

  能使方程左右两边相等的未知数的值叫做方程的解。

  3、等式的性质

  (1)等式的两边同时加上(或减去)同一个代数式,所得结果仍是等式。

  (2)等式的两边同时乘以同一个数((或除以同一个不为0的数),所得结果仍是等式。

  4、一元一次方程

  只含有一个未知数,并且未知数的最高次数是1的整式方程叫做一元一次方程。

  5、移项:把方程中的某一项,改变符号后,从方程的一边移到另一边,这种变形叫做移项.

  6、解一元一次方程的一般步骤:

  (1)去分母(2)去括号(3)移项(把方程中的某一项改变符号后,从方程的一边移到另一边,这种变形叫移项。)(4)合并同类项(5)将未知数的系数化为1

  第六章 数据的收集与整理

  1、普查与抽样调查

  为了特定目的对全部考察对象进行的全面调查,叫做普查。其中被考察对象的全体叫做总体,组成总体的每一个被考察对象称为个体。

  从总体中抽取部分个体进行调查,这种调查称为抽样调查,其中从总体抽取的一部分个体叫做总体的一个样本。

  2、扇形统计图

  扇形统计图:利用圆与扇形来表示总体与部分的关系,扇形的大小反映部分占总体的百分比的大小,这样的统计图叫做扇形统计图。(各个扇形所占的百分比之和为1)

  圆心角度数=360°×该项所占的百分比。(各个部分的圆心角度数之和为360°)

  3、频数直方图

  频数直方图是一种特殊的条形统计图,它将统计对象的数据进行了分组画在横轴上,纵轴表示各组数据的频数。

  4、各种统计图的特点

  条形统计图:能清楚地表示出每个项目的具体数目。

  折线统计图:能清楚地反映事物的变化情况。

  扇形统计图:能清楚地表示出各部分在总体中所占的百分比。

数学七年级上册知识点8

  1、用加、减、乘(乘方)、除等运算符号把数或表示数的字母连接而成的式子,叫做代数式。(注:单独一个数字或字母也是代数式)

  2、代数式的写法:数学与字母相乘时,“×”号省略,数字写在字母前;字母与字母相乘时,相同字母写成幂的形式;数字与数字相乘时,“×”号不能省略;式中出现除法时,一般写成分数形式。式中出现带分数时,一般写成假分数形式。

  3、分段问题书写代数式时要分段考虑,有单位时要考虑是否要();如:电费、水费、出租车、商店优惠-------。

  4、单项式:由数字和字母乘积组成的式子。单独一个数或一个字母也是单项式.因此,判断代数式是否是单项式,关键要看代数式中数与字母是否是乘积关系,若①分母中不含有字母,②式子中含有加、减运算关系,也不是单项式.

  单项式的系数:是指单项式中的数字因数;(不要漏负号和分母)

  单项数的次数:是指单项式中所有字母的指数的和.(注意指数1)

  5、多项式:几个单项式的和。判断代数式是否是多项式,关键要看代数式中的每一项是否是单项式.每个单项式称项,(其中不含字母的项叫常数项)多项式的次数是指多项式里次数最高项的次数(选代表);多项式的项是指在多项式中每一个单项式.特别注意多项式的项包括它前面的性质符号.它们都是用字母表示数或列式表示数量关系。注意单项式和多项式的每一项都包括它前面的符号。

  6、代数式分为整式和分式(分母里含有字母);整式分为单项式和多项式。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七年级上册数学代数式知识点整理:期末考试复习,大家还满意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数学七年级上册知识点9

  1、大于0的数叫做正数(positivenumber).

  2、在正数前面加上负号“-”的数叫做负数(negativenumber).

  3、整数和分数统称为有理数(rationalnumber).

  4、人们通常用一条直线上的点表示数,这条直线叫做数轴(numberaxis).

  5、在直线上任取一个点表示数0,这个点叫做原点(origin).

  6、一般的,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数a的绝对值(absolutevalue).

  7、由绝对值的定义可知: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0的绝对值是0.

  8、正数大于0,0大于负数,正数大于负数.

  9、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10、有理数加法法则

  (1)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2)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负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0.

  (3)一个数同0相加,仍得这个数.

  11、有理数的加法中,两个数相加,交换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

  12、有理数的加法中,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和不变.

  13、有理数减法法则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

  14、有理数乘法法则

  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向乘.

  任何数同0相乘,都得0.

  15、有理数中仍然有:乘积是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

  16、一般的,有理数乘法中,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积相等.

  17、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相乘,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乘,积相等.

  18、一般地,一个数同两个数的和相乘,等于把这个数分别同这两个数相乘,再把积相加.

  19、有理数除法法则

  除以一个不等于0的数,等于乘这个数的倒数.

  20、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0除以任何一个不等于0的数,都得0.

  21、求n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运算,叫做乘方,乘方的结果叫做幂(power).在an中,a叫做底数(basenumber),n叫做指数(exponeht)

  22、根据有理数的乘法法则可以得出

  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

  显然,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0的任何次幂都是0.

  23、做有理数混合运算时,应注意以下运算顺序:

  (1)先乘方,再乘除,最后加减;

  (2)同级运算,从左到右进行;

  (3)如有括号,先做括号内的运算,按小括号、中括号、大括号依次进行.

  24、把一个大于10数表示成a×10n的形式(其中a是整数数位只有一位的数,n是正整数),使用的是科学计数法.

  25、接近实际数字,但是与实际数字还是有差别,这个数是一个近似数(approximatenumber).

  26、从一个数的左边的第一个非0数字起,到末尾数字止,所有的数字都是这个数的有效数字

数学七年级上册知识点10

  第一章 有理数

  (一)正负数

  1.正数:大于0的数。

  2.负数:小于0的数。

  3.0即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4.正数大于0,负数小于0,正数大于负数。

  (二)有理数

  1.有理数:由整数和分数组成的数。包括:正整数、0、负整数,正分数、负分数。可以写成两个整数之比的形式。(无理数是不能写成两个整数之比的形式,它写成小数形式,小数点后的数字是无限不循环的。如:π)

  2.整数: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整数。

  3.分数:正分数、负分数。

  (三)数轴

  1.数轴:用直线上的点表示数,这条直线叫做数轴。(画一条直线,在直线上任取一点表示数0,这个零点叫做原点,规定直线上从原点向右或向上为正方向;选取适当的长度为单位长度,以便在数轴上取点。)

  2.数轴的三要素: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

  3.相反数: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0的相反数还是0。

  4.绝对值: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0的绝对值是0,两个负数比较大小,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四)有理数的加减法

  1.先定符号,再算绝对值。

  2.加法运算法则:同号相加,取相同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异号相加,取绝对值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0。一个数同0相加减,仍得这个数。

  3.加法交换律:a+b= b+ a 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

  4.加法结合律:(a+b)+ c = a +(b+ c )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和不变。

  5. ab = a +(b)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这个数的相反数。

  (五)有理数乘法(先定积的符号,再定积的大小)

  1.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任何数同0相乘,都得0。

  2.乘积是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

  3.乘法交换律:ab= ba

  4.乘法结合律:(ab)c = a (b c)

  5.乘法分配律:a(b +c)= a b+ ac

  (六)有理数除法

  1.先将除法化成乘法,然后定符号,最后求结果。

  2.除以一个不等于0的数,等于乘这个数的倒数。

  3.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0除以任何一个不等于0的数,都得0。

  (七)乘方

  1.求n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运算,叫做乘方。写作an。(乘方的结果叫幂,a叫底数,n叫指数)

  2.负数的奇数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0的任何正整数次幂都是0。

  (八)有理数的加减乘除混合运算法则

  1.先乘方,再乘除,最后加减。

  2.同级运算,从左到右进行。

  3.如有括号,先做括号内的运算,按小括号、中括号、大括号依次进行。

  (九)科学记数法、近似数、有效数字。

  第二章 整式

  (一)整式

  1.整式:单项式和多项式的统称叫整式。

  2.单项式:数与字母的乘积组成的式子叫单项式。单独的一个数或一个字母也是单项式。

  3.系数:一个单项式中,数字因数叫做这个单项式的系数。

  4.次数:一个单项式中,所有字母的指数和叫做这个单项式的次数。

  5.多项式:几个单项式的和叫做多项式。

  6.项:组成多项式的每个单项式叫做多项式的项。

  7.常数项:不含字母的项叫做常数项。

  8.多项式的次数:多项式中,次数最高的项的次数叫做这个多项式的次数。

  9.同类项:多项式中,所含字母相同,并且相同字母的指数也相同的项叫做同类项。

  10.合并同类项:把多项式中的同类项合并成一项,叫做合并同类项。

  (二)整式加减

  整式加减运算时,如果遇到括号先去括号,再合并同类项。

  1.去括号:一般地,几个整式相加减,如果有括号就先去括号,然后再合并同类项。

  如果括号外的因数是正数,去括号后原括号内各项的符号与原来的符号相同。如果括号外的因数是负数,去括号后原括号内各项的符号与原来的符号相反。

  2.合并同类项:把多项式中的同类项合并成一项,叫做合并同类项。

  合并同类项后,所得项的系数是合并前各同类项的系数的和,且字母部分不变

  第三章 一元一次方程

  分析实际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利用其中的相等关系列出方程,是用数学解决实际问题的一种方法。

  (一)方程:先设字母表示未知数,然后根据相等关系,写出含有未知数的等式叫方程。

  (二)一元一次方程:

  1.一元一次方程:方程里只含有一个未知数(元),未知数的次数都是1,这样的方程叫做一元一次方程。

  2.解:求出的方程中未知数的值叫做方程的解。

  (二)等式的性质

  1.等式两边加(或减)同一个数(或式子),结果仍相等。

  如果a= b,那么a± c= b± c

  2.等式两边乘同一个数,或除以同一个不为0的数,结果仍相等。

  如果a= b,那么a c= b c;

  如果a= b,(c0),那么a ∕c = b ∕ c。

  (三)解方程的步骤

  解一元一次方程的步骤:去分母、去括号、移项、合并同类项,未知数系数化为1。

  1.去分母:把系数化成整数。

  2.去括号

  3.移项:把等式一边的某项变号后移到另一边。

  4.合并同类项

  5.系数化为1

  第四章 图形认识初步

  一、图形认识初步

  1.几何图形:把从实物中抽象出来的各种图形的统称。

  2.平面图形:有些几何图形的各部分都在同一平面内,这样的图形是平面图形。

  3.立体图形:有些几何图形的各部分不都在同一平面内,这样的图形是立体图形。

  4.展开图:有些立体图形是由一些平面图形围成的,将它们的表面适当剪开,可以展开成平面图形,这样的平面图形称为相应立体图形的展开图。

  5.点,线,面,体

  ①图形是由点,线,面构成的。

  ②线与线相交得点,面与面相交得线。

  ③点动成线,线动成面,面动成体。

  二、直线、线段、射线

  1.线段:线段有两个端点。

  2.射线:将线段向一个方向无限延长就形成了射线。射线只有一个端点。

  3.直线:将线段的两端无限延长就形成了直线。直线没有端点。

  4.两点确定一条直线:经过两点有一条直线,并且只有一条直线。

  5.相交:两条直线有一个公共点时,称这两条直线相交。

  6.两条直线相交有一个公共点,这个公共点叫交点。

  7.中点:M点把线段AB分成相等的两条线段AM与MB,点M叫做线段AB的中点。

  8.线段的性质:两点的所有连线中,线段最短。(两点之间,线段最短)

  9.距离:连接两点间的线段的长度,叫做这两点的距离。

  三、角

  1.角:有公共端点的两条射线组成的图形叫做角。

  2.角的度量单位:度、分、秒。

  3.角的度量与表示:

  ①角由两条具有公共端点的射线组成,两条射线的公共端点是这个角的顶点。

  ②一度的1/60是一分,一分的1/60是一秒。角的度、分、秒是60进制。

  4.角的比较:

  ①角也可以看成是由一条射线绕着他的端点旋转而成的。

  ②平角和周角:一条射线绕着他的端点旋转,当终边和始边成一条直线时,所成的角叫做平角。始边继续旋转,当他又和始边重合时,所成的角叫做周角。平角等于180度。周角等于360度。直角等于90度。

  ③平分线:从一个角的顶点引出的一条射线,把这个角分成两个相等的角,这条射线叫做这个角的平分线。

  ④工具:量角器、三角尺、经纬仪。

  5.余角和补角

  ①余角:两个角的和等于90度,这两个角互为余角。即其中每一个是另一个角的余角。

  ②补角:两个角的和等于180度,这两个角互为补角。即其中一个是另一个角的补角。

  ③补角的性质:等角的补角相等

  ④余角的性质:等角的余角相等

数学七年级上册知识点11

  第一章数学与我们同行

  一、生活数学

  1、生活中的数学

  观察、积累生活中常见的数学符号,了解它们表达的意义

  如:身份证号码、邮政编码……

  2、生活中的图形

  观察、认识生活中的图形,感知它们与数学知识的联系

  如:城市建筑群、超市的商品……

  二、活动思考

  1、数学活动——动手操作、探索新知

  数学活动包括观察、试验、操作、猜想、归纳等。

  2、数学思考——规律探索

  数形结合、从特殊到一般的思想方法图形规律、数字规律

  三、思想方法

  转化思想、建模思想、归纳思想、从特殊到一般……

  四、常见题型

  探究数字、图形规律题

  实践操作题

  图案设计题

  简单的数字推理题

  第二章有理数

  一、正数和负数

  1、正数和负数的概念

  (1)负数:比0小的数。

  (2)正数:比0大的数。

  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3)注意:

  ①字母a可以表示任意数,当a表示正数时,-a是负数;当a表示负数时,-a是正数;当a表示0时,-a仍是0。(如果出判断题为:带正号的数是正数,带负号的数是负数,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例如+a,-a就不能做出简单判断)。

  ②正数有时也可以在前面加“+”,有时“+”省略不写。所以省略“+”的正数的`符号是正号。

  2、具有相反意义的量

  若正数表示某种意义的量,则负数可以表示具有与该正数相反意义的量,比如:零上8℃表示为:+8℃;零下8℃表示为:-8℃。

  3、0表示的意义

  (1)0表示“没有”,如教室里有0个人,就是说教室里没有人;

  (2)0是正数和负数的分界线,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二、有理数

  1、有理数的概念

  (1)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为整数(0和正整数统称为自然数)。

  (2)正分数和负分数统称为分数。

  (3)正整数,0,负整数,正分数,负分数都可以写成分数的形式,这样的数称为有理数。

  2、理解:只有能化成分数的数才是有理数。

  (1)π是无限不循环小数,不能写成分数形式,不是有理数。

  (2)②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都可化成分数,都是有理数。

  3、注意:

  引入负数以后,奇数和偶数的范围也扩大了,像-2,-4,-6,-8…也是偶数,-1,-3,-5…也是奇数。

  三、数轴

  1、数轴的概念

  (1)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直线叫做数轴。

  (2)注意:

  ①数轴是一条向两端无限延伸的直线;

  ②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是数轴的三要素,三者缺一不可;

  ③同一数轴上的单位长度要统一;

  ④数轴的三要素都是根据实际需要规定的。

  2、数轴上的点与有理数的关系

  (1)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来表示,正有理数可用原点右边的点表示,负有理数可用原点左边的点表示,0用原点表示。

  (2)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表示出来,但数轴上的点不都表示有理数,也就是说,有理数与数轴上的点不是一一对应关系。(如,数轴上的点π不是有理数)

  3.利用数轴表示两数大小

  (1)在数轴上数的大小比较,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

  (2)正数都大于0,负数都小于0,正数大于负数;

  (3)两个负数比较,距离原点远的数比距离原点近的数小。

  4.数轴上特殊的最大(小)数

  (1)最小的自然数是0,无最大的自然数;

  (2)最小的正整数是1,无最大的正整数;

  (3)最大的负整数是-1,无最小的负整数。

  5.a可以表示什么数

  (1)a>0表示a是正数;反之,a是正数,则a>0;

  (2)a<0表示a是负数;反之,a是负数,则a<0;

  (3)a=0表示a是0;反之,a是0,,则a=0。

  6.数轴上点的移动规律

  根据点的移动,向左移动几个单位长度则减去几,向右移动几个单位长度则加上几,从而得到所需的点的位置。

  四、相反数

  1、相反数

  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其中一个是另一个的相反数,0的相反数是0。

  注意:

  (1)相反数是成对出现的;

  (2)相反数只有符号不同,若一个为正,则另一个为负;

  (3)0的相反数是它本身;相反数为本身的数是0。

  2.相反数的性质与判定

  (1)任何数都有相反数,且只有一个;

  (2)0的相反数是0;

  (3)互为相反数的两数和为0,和为0的两数互为相反数,即a,b互为相反数,则a+b=0。

  3.相反数的几何意义

  在数轴上与原点距离相等的两点表示的两个数,是互为相反数;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在数轴上的对应点(0除外)在原点两旁,并且与原点的距离相等。0的相反数对应原点;原点表示0的相反数。

  说明:在数轴上,表示互为相反数的两个点关于原点对称。

  4.相反数的求法

  (1)求一个数的相反数,只要在它的前面添上负号“-”即可求得(如:5的相反数是-5);

  (2)求多个数的和或差的相反数是,要用括号括起来再添“-”,然后化简(如;5a+b的相反数是-(5a+b)。化简得-5a-b);

  (3)求前面带“-”的单个数,也应先用括号括起来再添“-”,然后化简(如:-5的相反数是-(-5),化简得5)

  5.相反数的表示方法

  (1)一般地,数a的相反数是-a,其中a是任意有理数,可以是正数、负数或0。

  ①当a>0时,-a<0(正数的相反数是负数)

  ②当a<0时,-a>0(负数的相反数是正数)

  ③当a=0时,-a=0,(0的相反数是0)

  6.多重符号的化简

  多重符号的化简规律:“+”号的个数不影响化简的结果,可以直接省略;“-”号的个数决定最后化简结果;即:“-”的个数是奇数时,结果为负,“-”的个数是偶数时,结果为正。

  五、绝对值

  1、绝对值的几何定义

  一般地,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a的绝对值,记作|a|。

  2、绝对值的代数定义

  (1)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

  (2)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

  (3)0的绝对值是0。

  3、可用字母表示为

  (1)如果a>0,那么|a|=a;

  (2)如果a<0,那么|a|=-a;

  (3)如果a=0,那么|a|=0。

  4、可归纳为

  (1)a≥0,<═>|a|=a(非负数的绝对值等于本身;绝对值等于本身的数是非负数。)

  (2)a≤0,<═>|a|=-a(非正数的绝对值等于其相反数;绝对值等于其相反数的数是非正数。)

  5、绝对值的性质

  任何一个有理数的绝对值都是非负数,也就是说绝对值具有非负性。所以,a取任何有理数,都有|a|≥0。即

  (1)0的绝对值是0;绝对值是0的数是0.即:a=0<═>|a|=0;

  (2)一个数的绝对值是非负数,绝对值最小的数是0.即:|a|≥0;

  (3)任何数的绝对值都不小于原数。即:|a|≥a;

  (4)绝对值是相同正数的数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即:若|x|=a(a>0),则x=±a;

  (5)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的绝对值相等。即:|-a|=|a|或若a+b=0,则|a|=|b|;

  (6)绝对值相等的两数相等或互为相反数。即:|a|=|b|,则a=b或a=-b;

  (7)若几个数的绝对值的和等于0,则这几个数就同时为0。即|a|+|b|=0,则a=0且b=0。(非负数的常用性质:若几个非负数的和为0,则有且只有这几个非负数同时为0)

  6、有理数大小的比较

  (1)利用数轴比较两个数的大小:数轴上的两个数相比较,左边的总比右边的小;

  (2)利用绝对值比较两个负数的大小:两个负数比较大小,绝对值大的反而小;异号两数比较大小,正数大于负数。

  7、绝对值的化简

  (1)当a≥0时,|a|=a;

  (2)当a≤0时,|a|=-a。

  8、已知一个数的绝对值,求这个数一个数a的绝对值就是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到原点的距离,一般地,绝对值为同一个正数的有理数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绝对值为0的数是0,没有绝对值为负数的数。

  六、有理数的加减法

  1.有理数的加法法则

  (1)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2)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3)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相加,和为零;

  (4)一个数与零相加,仍得这个数。

  2.有理数加法的运算律

  (1)加法交换律:a+b=b+a

  (2)加法结合律:(a+b)+c=a+(b+c)

  在运用运算律时,一定要根据需要灵活运用,以达到化简的目的,通常有下列规律:

  ①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先相加——“相反数结合法”;

  ②符号相同的两个数先相加——“同号结合法”;

  ③分母相同的数先相加——“同分母结合法”;

  ④几个数相加得到整数,先相加——“凑整法”;

  ⑤整数与整数、小数与小数相加——“同形结合法”。

  3.加法性质

  一个数加正数后的和比原数大;加负数后的和比原数小;加0后的和等于原数。即:

  (1)当b>0时,a+b>a

  (2)当b<0时,a+b

  (3)当b=0时,a+b=a

  4.有理数减法法则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用字母表示为:a-b=a+(-b)。

  5.有理数加减法统一成加法的意义

  (1)在有理数加减法混合运算中,根据有理数减法法则,可以将减法转化成加法后,再按照加法法则进行计算。

  (2)在和式里,通常把各个加数的括号和它前面的加号省略不写,写成省略加号的和的形式。如:(-8)+(-7)+(-6)+(+5)=-8-7-6+5.

  (3)和式的读法:

  ①按这个式子表示的意义读作“负8、负7、负6、正5的和”;

  ②按运算意义读作“负8减7减6加5”。

  七、有理数的乘除法

  1.有理数的乘法法则

  法则一: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专指“两数相乘”的情况,如果因数超过两个,就必须运用法则三)

  法则二:任何数同0相乘,都得0;

  法则三:几个不是0的数相乘,负因数的个数是偶数时,积是正数;负因数的个数是奇数时,积是负数;

  法则四:几个数相乘,如果其中有因数为0,则积等于0.

  2.倒数

  (1)乘积是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其中一个数叫做另一个数的倒数,用式子表示为a·图片(a≠0),就是说a和图片互为倒数,即a是图片的倒数,图片是a的倒数。

  (2)注意:

  ①0没有倒数;

  ②求假分数或真分数的倒数,只要把这个分数的分子、分母点颠倒位置即可;求带分数的倒数时,先把带分数化为假分数,再把分子、分母颠倒位置;

  ③正数的倒数是正数,负数的倒数是负数。(求一个数的倒数,不改变这个数的性质);

  ④倒数等于它本身的数是1或-1,不包括0。

  3.有理数的乘法运算律

  (1)乘法交换律:一般地,有理数乘法中,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积相等。即ab=ba

  (2)乘法结合律: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相乘,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乘,积相等。即(ab)c=a(bc).

  (3)乘法分配律:一般地,一个数同两个数的和相乘,等于把这个数分别同这两个数相乘,在把积相加。即a(b+c)=ab+ac

  4.有理数的除法法则

  (1)除以一个不等0的数,等于乘以这个数的倒数。

  (2)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0除以任何一个不等于0的数,都得0。

  5.有理数的乘除混合运算

  (1)乘除混合运算往往先将除法化成乘法,然后确定积的符号,最后求出结果。

  (2)有理数的加减乘除混合运算,如无括号指出先做什么运算,则按照‘先乘除,后加减’的顺序进行。

  八、有理数的乘方

  1.乘方的概念求n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运算,叫做乘方,乘方的结果叫做幂。在an中,a叫做底数,n叫做指数。

  2.乘方的性质

  (1)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的正数。

  (2)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0的任何正整数次幂都是0。

  九、有理数的混合运算

  做有理数的混合运算时,应注意以下运算顺序:

  1、先乘方,再乘除,最后加减;

  2、同级运算,从左到右进行;

  3、如有括号,先做括号内的运算,按小括号,中括号,大括号依次进行。

  十、科学记数法

  把一个大于10的数表示成a10n的形式(其中图片,n是正整数),这种记数法是科学记数法。

数学七年级上册知识点12

  1.单项式:在代数式中,若只含有乘法(包括乘方)运算。或虽含有除法运算,但除式中不含字母的一类代数式叫单项式.

  2.单项式的系数与次数:单项式中不为零的数字因数,叫单项式的数字系数,简称单项式的系数;系数不为零时,单项式中所有字母指数的和,叫单项式的次数.

  3.多项式:几个单项式的和叫多项式.

  4.多项式的项数与次数:多项式中所含单项式的个数就是多项式的项数,每个单项式叫多项式的项;多项式里,次数最高项的次数叫多项式的次数;

  注意:(若a、b、c、p、q是常数)ax2+bx+c和x2+px+q是常见的两个二次三项式.

  5.整式:凡不含有除法运算,或虽含有除法运算但除式中不含字母的代数式叫整式.整式分类为:单项式、整式 .

  6.同类项:所含字母相同,并且相同字母的指数也相同的单项式是同类项.

  7.合并同类项法则:系数相加,字母与字母的指数不变.

  8.去(添)括号法则:去(添)括号时,若括号前边是“+”号,括号里的各项都不变号;

  若括号前边是“-”号,括号里的各项都要变号.

  9.整式的加减:整式的加减,实际上是在去括号的基础上,把多项式的同类项合并.

  10.多项式的升幂和降幂排列:把一个多项式的各项按某个字母的指数从小到大(或从大到小)排列起来,叫做按这个字母的升幂排列(或 降幂排列).

  注意:多项式计算的最后结果一般应该进行升幂(或降幂)排列.

  11. 列代数式

  列代数式首先要确定数量与数量的运算关系,其次应抓住题中的一些关键词语,如和、差、积、商、平方、倒数以及几分之几、几成、倍等等.抓住这些关键词语,反复咀嚼,认真推敲,列好一般的代数式就不太难了.

  12.代数式的值

  根据问题的需要,用具体数值代替代数式中的字母,按照代数式中的运算关系计算,所得的结果是代数式的值.

  13. 列代数式要注意

  ① 字与字母、字母与字母相乘,要把乘号省略; ②数字与字母、字母与字母相除,要把它写成分数的形式; ③如果字母前面的数字是带分数,要把它写成假分数。

数学七年级上册知识点13

  一.正数和负数

  ⒈正数和负数的概念

  负数:比0小的数正数:比0大的数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注意:

  ①字母a可以表示任意数,当a表示正数时,-a是负数;当a表示负数时,-a是正数;当a表示0时,-a仍是0。(如果出判断题为:带正号的数是正数,带负号的数是负数,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例如+a,-a就不能做出简单判断)

  ②正数有时也可以在前面加“+”,有时“+”省略不写。所以省略“+”的正数的符号是正号。

  2.具有相反意义的量

  若正数表示某种意义的量,则负数可以表示具有与该正数相反意义的量,比如:零上8℃表示为:+8℃;零下8℃表示为:-8℃

  支出与收入;增加与减少;盈利与亏损;北与南;东与西;涨与跌;增长与降低等等是相对相反量,它们计数:比原先多了的数,增加增长了的数一般记为正数;相反,比原先少了的数,减少降低了的数一般记为负数。3.0表示的意义

  ⑴0表示“没有”,如教室里有0个人,就是说教室里没有人;

  ⑵0是正数和负数的分界线,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二.有理数

  1.有理数的概念

  ⑴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为整数(0和正整数统称为自然数)

  ⑵正分数和负分数统称为分数

  ⑶正整数,0,负整数,正分数,负分数都可以写成分数的形式,这样的数称为有理数。

  理解:只有能化成分数的数才是有理数。①π是无限不循环小数,不能写成分数形式,不是有理数。②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都可化成分数,都是有理数。

  注意:引入负数以后,奇数和偶数的范围也扩大了,像-2,-4,-6,-8?也是偶数,-1,-3,-5?也是奇数。

  凡能写成q(p,q为整数且p?0)形式的数,都是有理数.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整数;正分数、负p

  分数统称分数;整数和分数统称有理数.注意:0即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a不一定是负数,+a也不一定是正数;?不是有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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