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美经典散文[优秀]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的会接触到散文吧?散文的特点是通过对现实生活中某些片段或事件的描述,表达作者的观点、感情。你有了解过散文的写作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美经典散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优美经典散文1
窗外小雨,天已大亮,昨晚泪湿的枕巾还透着冰凉,红肿的眼睛告诉我,你还不够坚强……
我不愿知道现在是几点,我也不愿看到十几个老师打来的电话,催促我带着烦躁的心情,去面对各种乏味的教科书。
在我的梦里,初春的早晨是那样的清凉,能吞噬我所有的愁绪,我满怀期待的推开窗,以为会有一阵清风吹去我脸上的沧桑……可是,扑面而来的却是一股浓厚的尘土的味道,还有满眼望不穿的烟雾,躁乱的车辆鸣笛声…
关上窗,长叹一口气,竟觉得难以呼吸,仿佛一双手拧着我的心,且周围没有了空气。
我匆忙地戴上耳机,背上包,却突然浮起一阵前所未有的迷茫,我该去哪儿?
街道还是那样的拥挤,我忘了我听的是怎样的歌,也不知道周围是怎样的喧闹,只是慢慢熟悉了雨的温度。所有人似乎都在向我问好,然而他们只得到我冷漠的回应,而我甚至能听到他们心中不满的声音…
一辆又一辆车驶过,总是能看到一群人奋力地挤入一个狭小的门里,这时你往往能听到司机怒斥的声音,还有一张张狰狞的面孔,然后是可怜的大巴带着种种埋怨声驶向远方…这一幕幕,总能让我的嘴角淡淡地一笑。
不知过了多少辆超载大巴,我终于能独自享受那并不大的车门,但是一进车厢,却弥漫着一股浓重的烟味,尽管许多人抱怨,却依然不断熏来这令人厌恶的味道。我打开窗,本想摆脱这样的空气,却不料一阵突来的狂风吹乱了我的头发,还布了我一脸沙尘,索性关上窗,烦躁地看着远方快速飞过的风景,一切都让我觉得厌烦。
不知何时,我竟睡着了,直至到终点站,被司机赶下了车。也许是我足够熟悉这座城市,每一块土地都仿佛有我的脚印,我也不知是第几次这样毫无目的游荡了。
不知走了多久,脚下竟沾满了被雨水冲刷过的泥泞,前方是参差不齐的碎石板搭成的小路,路旁还长着茂密的'野草,复行几十米,出现一座座破旧的房屋,也许这是一个荒废的村庄,远处还有被山石压倒的居处…虽满是压抑且陌生的事物,但一切让我是如此的熟悉。
就像一场梦,我走在只有我一个人的城市,周围的建筑,皆是缺口,漫天烟尘,尽是荒凉…而我,只是静静地听着鞋底磨着沙粒的声音,伴着细雨,看着早已看惯的风景,走着早已走腻的路,托着早已淡化的印记。
似乎又走了很久,而我最终却习惯性地来到学校……门前的两排桂花树发着清香,我能感觉到所有人怪异的目光,也许是因为我狼狈的模样,但我却十分享受这样独特的幸福。
忽然一只手将我拽着,之后是一顿劈头盖脸的训斥…具体是什么,我也不知道,我这时似乎失去了听力,只有一些朦胧的记忆,除了那令人崩溃的消息以外,只剩下那仿佛属于我一般的废旧村落。
这是一个沉重的早晨,虽曾有无数的人问我怎么了,而我只是淡淡地说,我只是走过了我的城市。
我看到了我的城市,她满是疮痕!
优美经典散文2
有一次,她告诉他一个故事。
说是有一对情侣一起去登喜马拉雅山,恰好遇到雪崩,他被滚落的雪卷走,到一个不知名的地方,而她则站在那滚去的'雪堆旁边,呆在当地。
她回家以后,常常在梦里出现他在雪中呼喊的影像,她决心去找埋在雪中的他。每一年,她都去喜马拉雅山出事的地点找他,一年一年过去了,找了二十年,终于在山脚下找到他。
那个时候,她已经两鬓飞霜。皱纹满布,而他还是雪崩时二十年前的青春容颜。她深深地感觉到时光的力量。
说完故事,他们都深深的动容了。
她问他:“感情是可以永恒的吧!”
他说:“这样就是永恒吗?”
后来谈起了永恒,那时他们正在热恋,都真真地体会到感情可以永恒。
他们到最后也分开了,分开的地点不在喜马拉雅山,而在台北,但永恒已经像喜马拉雅山的雪片,纷纷落了一地,一下就溶化了。
除非有雪崩,但雪崩也不能保证永恒。
优美经典散文3
这是我第一次写一篇文章,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那就说点俗了一辈子,但又有俗人一辈子而愿意讨论的话题——爱。
那么什么是爱?对于我一个刚刚有过一两次恋爱经历的人来说,可能明白得不太透彻。我问了好些人,他们的年龄参差不齐。对于十几岁的小孩子们来说吧,爱就是感觉,是激情。关于这个观点我有一定的发言权。我十五岁谈过一次恋爱,那次恋爱可能对我来说,有些刻骨铭心吧。
那年我十五岁,就莫名地对班级里的一位女同学好,就喜欢和她说话,喜欢看着她,喜欢去想她。现在回想起来,还是觉得有点甜蜜。古人曾经说过,爱江山更爱美人。看来这美人自古以来就是招人爱惜。还是接着说我的故事吧,那个时候真的不懂什么是爱。就是有一种感觉催促着我们想她,靠近她,甚至没有别的想法。那个年纪对我们来说应该属于鲜花盛开的季节,我们都充满了激情,都愿意把自己最美的一面展现给自己喜欢的那个女孩。还记得我那个时候,每逢上体育课,她从我们篮球场经过,我都会格外地卖命,就怕得不到她的注意。在她面前又很喜欢做些搞怪的表情,为的就是搏她一笑,想想那时真的有些滑稽。
那么对于二十到三十年龄阶段的年轻人又是怎么看待爱呢?我的一位好朋友和我交谈过几次,我从他那里得来了一些自己的.见解。我觉得在他们看来,爱比当初多了些责任。十五六岁年纪的爱情是敢爱敢恨,二十几岁似乎成熟了些许,他们身上有了那么一点点责任。对于我来说,虽然我处于这个阶段,我看待爱来说似乎有些迷茫,因为在这年龄段让我看来有些恐惧。说到恐惧,不妨听我说说。这个阶段的我们,对生活还存在着很多未知的领域,甚至从来没有听说过。我们的心智也不够成熟,情绪极易改变。而这个阶段的爱是多事的,可能要柴米油盐,可能还要换洗尿布,甚至要夜不能宿。这些情况我们都会遇到,短时间我们可能看来有些新鲜感,但时间长了,我们会产生疲惫感,对经常接触的事物产生倦意。这个时候,人的情绪极易不稳定,从而给我们的爱带来麻烦。但这个年龄又有那么一丝理智,他会为自己情绪失控感到遗憾。所以我觉得这个年龄段的爱多了些责任。
然而三十到四十,四十到五十呢?我觉得这个阶段的人们对爱就有些淡化了,可能当初的爱,已经被亲情容纳了吧。那么这个阶段的爱又怎么评价呢?我的一个名词就是平淡吧。平淡说着容易,但做起来就有些难度了。因为这个年龄段的人,已经把对方的优缺点都记在心里。他们会彼此迁就着对方,哪怕自己受一些委屈。因为在他们看来,家庭已经超越了他们之间的爱。他们可能不会再单独出去吃吃饭,看看电影。也许真的不会再有了,但是他们享受着家庭给他们带来的快乐。他们更希望去奋斗为自己的子女,而不是卿卿我我。说起这个词我有些忍俊不禁,为什么呢?男女之间谁不喜欢,但这就是年龄段的问题了,因为他们明白什么更重要。这也许就是平淡的原因了吧。
最后说到老年人了,对于他们的爱,我想想多说一些。先说我的定义吧,应该就是彼次珍惜。说说我的外公和外婆吧,外婆常和我说年轻的时候经常和外公斗气,闹别扭,经常说外公哪哪不好了。但是自从前年,外公在一次车祸中离开了我们。外公葬礼的那天,我第一次见到外婆那样伤心。我记得外婆说过的每一句话,最感动我的一句话是吵了一辈子,你就这么走了,还真舍不得你。我听了这句话,我内心一阵阵刺痛。这也许就是我说的彼次珍惜吧。可能在年轻的时候,两个人难免会吵架斗嘴,但是当一个人真正离开了,那种伤心的感觉起码我是能感同身受的。在我的记忆里,我的每一个亲人都健在。他们嘴里不会有我爱你那样的字眼,但是他们会说的是多穿点,走路慢着点。我觉得这比我爱你还要感动,毕竟在一起走过了几十载。在你的生命里,那个人陪你走了多半路程,何尝不去珍惜呢?
最后回到那个永恒的话题,什么是爱?我的答案:爱是感觉、激情、责任、平淡还有珍惜。也许每个人有自己不同的见解。但是在我的世界里,我看到的就是这些。爱很伟大,同时爱又很简单。我们不妨让我们有限的人生增加爱的光彩。
优美经典散文4
故事总会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或许是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或许是平平淡淡,沁人心脾;故事都会有一个结尾,或好或坏,或喜或悲。身边的朋友都强调结果最重要,我从来没有反驳过,沉默从来不是默认,只是不愿打扰他人的看法。对我来说,结果的重要无非是成就了一个故事的结尾,可若没有过程,又谈何故事。曾经看过的武侠小说中,主人公往往身陷囹圄,是非黑白全部颠倒,你大可以迁就自己的情绪,弃开这段曲折离奇,翻到想要看的结果。终于,宿敌之间尽释前嫌,各种恩怨烟消云散,主人公最后功成名就。你如梦初醒般地发现那段缺失的重要性,想要重新拾回那一段,却发现那段好奇早已被已知的结局所填充。很多时候,明明过程中的各种情绪真实可辨,却因太过在意结局放弃了那些不该丢去的真实。到最后,故事走了结尾,过程走了回忆…
二十一,仍旧很懒,交朋友也是这样,不喜欢的'人尽量不去触碰,不是害怕与你有一段不堪回首,而是懒得和你尽释前嫌。说我交际仍旧处于成长阶段也无可非议,毕竟对着讨厌的人强颜欢笑,虚伪地让人窒息。也曾经和朋友认真的讨论过,他只是告诉我,说我太过钻牛角尖,笑了笑没有回答,只是心想,人生苦短,偶尔在选择的时候迁就自己,只是因为害怕,害怕唯有几件不想将就的事,却还是选择了一笔带过。所以对许多事情较真,尤其在感情这件事上,较真过不少,更不缺认真,不曾将就。
许久之后,朋友跟我再谈起感情。因为异地恋,向我诉说:我们之间为什么找不到话题。我认真想过,大概是因为你立足山巅,登高望远;她面朝大海,细数浪花。路过的、看到的风景不同,话题自然也就不同,就算往后没有交集,也不用去归咎谁的对与错,毕竟愿意为了爱情改变人生轨道的人不多。那些互相错失美好的人,虽然遥远,却仍旧是朋友。关于那些为了爱情奋不顾身的人,抛开结果不谈,至少,有人做到。
这个世界,不免让人觉得纷纷扰扰,用心看得到,可爱的人很多,可以爱的人却不多;用心体会得到,值得你守候的人却没有几个,把你放在心上的人也着实不多。大概只是因为我们过了贪心的年纪,不再计较那么多。三毛说:人情冷暖正如花开花谢,不如将这种现象,想成一场必然的季节。
翻开20xx年的日记,标题如此写到:希望二十几岁时的自己看到,并见证一些事情有没有做到,诸如此类。内容此时看全然没有记忆。夕阳下,落日的余辉洒满教室,兀自看见一只冲撞玻璃的飞蛾,我会是这只蛾么?那么无力地冲撞着看似一片美好的未来。
字迹潦草,可见当时思绪混乱,当时的所思所想早已经随时间褪色泛白。如今时间一晃,真的已经二十几岁,回头看看,有些事情已经做到,有些还在努力。三年又三年的变化总是让人觉得略微清晰,翻出三年前的照片,他与现在好像没有什么不同。只不过,三年前他是个孩子;而如今,他只是像个孩子。关于他的那些脆弱坚强,终究会落幕于某一个故事中,成为我记忆、笔记里的第三人称。而我,终将带着他的故事,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渐行渐远。
优美经典散文5
某天和哥哥聊天,电话突然断线,于是我接着聊天的话题回了一条短信:
“一般剩下的都是优秀的”
“你以为是酒,越老越香?”
“你快点去赚个大钱,让我买个房子变得有钱,一切问题都解决”
而今再看,只觉可笑,摇摇头便也就作罢。
朋友说,她挺感恩现在的生活,有一个可爱的儿子,有一份乐在其中的工作,平平淡淡便也安静自在,繁华落没,战士荒野,都是走过。
而我终究还是少了份淡看遣绻的情怀。不过,这都不重要,偶然间,拾得这样一个漂流瓶,“谁能预料对的.人、对的事不会在下一秒出现,所以我没有时间去感伤,去怀念,我得抓紧一分一秒让自己变得更好”。
再一看,也只可笑笑,罢了。
什么是价值?我只知道泡面的价值取决于吃泡面人的心情或是其饥饿的程度。生活苦辣酸甜皆有,总该一样一样尝尽,经历得多了便也无所谓泡面还是佳肴。我如泡面,由是如此,爱或不爱,弃或不弃,我依旧亦何惧。一边摇旗呐喊着这个世界有多黑暗,一边削尖了脑袋往污泥里钻,临了了,带着一脸的狼狈还不忘优雅地拨弄额角的流海,叫嚷着“出淤泥而不染”。太多无法预知的变数,什么叫“带着感恩地心面对以后的人和事”,扯淡而已。
某天在冲凉的时候,突然有了一种感慨,觉得再优秀的人也要学会适时的标榜自己,只要把握好度,便既达到目的又不显做作。而我在这个想法冒出来的那一瞬又一次被虚伪击中。擦枪了走火了,还想掩耳盗铃。举着英勇的牌子高呼假如生活欺骗了我,我必将生活屈打成招,却不知一步步沦陷的自己正是生活铸就的附属品,最可悲的是连自我蒙蔽都做不到唯一。
也一直想找一个词来形容生活,形容不善良却又同情心泛滥的自己,前天晚上的一碗泡面突然让我惊喜地发现生活如它,我如它,如此而已。
优美经典散文6
月色在我的心中,像一股汩汩流动的清泉,那么清冽,又那么透彻;不仅可以见到它的底细,还能解我饥渴的念盼,抚慰和安宁,我这远离故乡的思乡之情,以及郁闷的心绪。
如今,蜗居在钢筋水泥缔造的森林,就像一只笼中小鸟,虽然烦躁不安,却又无可奈。
嘈杂的时候,急促的时候,心乱的时候,很想找一处清静的地方独处。可是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都被各种声响搅扰。多想看看夜空呀,可是高楼又挡住了视线。就连那月儿的光,也让城市的灯光污染,是那么的昏浊和迷漓。
没人知道,在这个城市的夜晚,我的心是多么向往那曾经所有我的月儿,它那柔和的色彩,清静、洁净,像那梦中美妙的梦意,在静静的夜晚中四处流淌着。
这样的月色,只有在我的故乡,那村庄的原野才可以看到的。
快二十年了吧?我流落他乡,不曾回到生我养我的地方,不曾见到那泥壁人家屋顶那轮月儿了。见不到那月色,像村头的那股清泉,在村庄的每个角落,肆意的毫无拘束的汩汩流动着。
笫二天就要离开家乡,外出谋生。好像是特意选好的时辰,那最后一个晚上,月儿非常皎洁,田野和房舍上像被一层柔软的丝绸裹着,村庄的竹林和那一大片秧田也是那么的神秘,好像在它们中间,藏着什么事儿。
在我的眼里,那轮月儿,所散发的光,清清净净,干净得没一粒尘埃,干净得像水洗一样清澈,从那遥远的天际流淌过来,浇灌着田野和村舍。这时候的村庄,就斑驳陆离,显得那么的恬淡和安然。这眼前的画面,就是再粗鲁的山野汉子见了,也会立即温顺和安定下来,静静的让那月色冲净内心的浮躁。好像农夫一天的劳累,随着那月色,在这样的夜晚,缓缓地释怀了。泥壁人家以及整个村庄;竹林那被风吹动的窄窄的叶片,以及稻田里那青涩的`秧苗,和那屋后的山丘上,也是这么的宁静和安谧,没有半点声响。所有这些,都成了我后来在都市回忆的片段,成了安抚我烦燥心灵的良药。这月色,好像是故乡的魂,总是让我梦魂牵萦。这月色,又像是祖先的血液,总是在我这乡下人的血管里不停地流淌着。
那泥壁人家的屋顶上,那做夜饭的蓬蓬青烟,在这月色里弥散开去,像一位劳作收工后的老农夫,趿着一双鞋底,哼唧着田园小调,四处悠闲地遛达;在月色下,那缕迷蒙青烟竞然是如此的温馨!
我们乡下的月色,只有我们乡下人才能享受得到。这种意境,是在城里的人无法体验得到的。我该怎么说呢,记得有首小诗是这么写的:
月色来了
附在猫的足上
在夜的原野
一一散步
于是,我在异乡的城市,总在想月色,总想看月色。
优美经典散文7
日子走进腊月,喝了腊八粥,这年味就浓烈了起来。
集市地摊上陆续地出现了花花绿绿的衣服、鞋帽,新鲜的蔬菜和水果,以及花生、核桃、红枣等等,当然少不了老皇历,灶神,门神,冥钱,黄裱,檀香,灯笼,挂画,四条屏,中堂等等,更离不了春联。
如今的集市上卖的春联都是一些印刷品,春联的两边印着好看的花纹,春联的尺寸有长的,有短的,有宽的,有窄的,词牌贴切新颖,寓意独特,蕴涵着浓郁的时代气息。
自从村里几位能写书法的叔伯们相继去世后,后辈里没有个会写书法的人,大多数的人家就选择了这种既经济又实惠的印刷品,很少有人再用毛笔书写出来的春联了。
据我老家的习俗,春联纸的颜色很讲究,若用红纸书写的春联,说明家族里没有亡故的亲人;倘若家族有逝去的亲人,红色是很忌讳的,只能用黄色、绿色或者紫色纸书写,而且门楣上不能粘贴门神,贴了门神,先人的亡魂会被拒之门外,回不了家。这种追悼和缅怀,是对逝去的先人们真诚的敬重和绵绵的牵念。
小的时候,过了腊月初八,父亲就从集市上买来各种颜色的纸,除了剪窗花用的之外,其余的就是书写春联的'大红纸了,父亲叫我将村西头的三叔请到家来,在炕沿边的小火炉里煎上一罐浓酽的茶,再在盛茶水的杯里倒上一勺白糖,等茶水煎的溢出茶罐的时候,用毛巾衬着罐子把儿,倒进茶杯里。三叔一边喝着茶,一边在一本厚厚的书里挑拣一些喜庆祥和,幸福平安的春联词牌,他一边挑着,嘴里念叨着。在挑好的春联后面,用毛笔划个记号。等第二罐茶煎好了的时候,三叔说,小子,我不能再喝了,得让毛笔尝尝茶味了。
我不太明白三叔说的话,看着三叔将滚烫的茶水倒进一个墨缸里,在将僵硬的毛笔头伸进茶水里,不停的涮洗,洗毕,在墨缸里倒上少许墨汁。父亲将早已裁好的红纸双手撑展开,三叔蘸好墨汁,提笔开始书写了。其间,我又为三叔煎好了茶,端到三叔面前,三叔笑着说,这杯轮到我喝了,毛笔喝多了茶水,就写不出好字了。三叔呷了一口茶,将写好的春联让父亲按着顺序晾在屋子的地上,并在春联的背面勾了标记,做了注明,贴的时候避免混淆了。
正房和厢房,厨房和粮仓,牛圈和马厩,猪舍和鸡棚的词牌都很有讲究,如果家里没有识字的,往往会将春联贴错,闹出好多笑话。同宗我称七伯一家人,没有一个识文断字的,七婶是上世纪四十年代逃荒来到姚梨村的,和七叔在一眼破窑里结了婚,生了几个堂兄堂姐都没有上过一天学。除夕当晚,堂兄将粮仓的春联贴在了正房的门墙上,将猪舍的春联贴在他自己的住屋门上:猪增财富新春喜,燕舞祥和旧岁欢。村里有几个和堂兄年龄相仿的人俏皮的称他:朱欢喜,这个名字一直延用到至今,在那些缺粮断米的岁月里,他的名字和人一样,脸上始终布满了微笑,天天像有喜事降临到他的头上,从来没有忧愁。
父亲将三叔写好的春联叠地整整齐齐的搁到相框的后面,等到除夕那天才拿出来贴,我不太明白父亲为何总是选定每年的腊月初八写春联。后来,听三叔说,腊八节又称腊八祭、王侯腊或佛成道日,古代欢庆丰收、感谢祖先和神灵,包括门神、户神、宅神、灶神、井神的祭祀仪式,除祭祖敬神的活动外,还要逐疫。腊月初八写的春联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沾些财气,灵气,神气来驱逐恶煞病魔。
打那天起,我天天掐着指头算着,极力的渴望“年”能快些到来。当春联贴上墙的时候,我就能穿上新衣服了,能坐在炕席上啃骨头了,兜里能揣上父亲从箱子底里翻出来的花生、核桃,以及糖果了。
直到我上学读书了,才明白能读春联和会书写春联的人,就是识文断字的人,就是文化人,不要小瞧那两绺红纸上的字,它包涵着民族的多种文化元素。
所以,文化对一个人,一个家庭,以至一个民族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主导性和影响力。我也理解了三叔用茶水掺着墨汁写字的原因,不单只是让写出来的字不容易褪色,其实他是怀着对文化的另一种尊崇和膜拜。
优美经典散文8
我喜爱女子这个词,不似女孩般不谙世事,也不似女人般世故臃散,女子,往往矜持自洁,形成自我的价值体系,凡事保持分寸,万分情只受一半,十分心肠半冷半热,给人以疏离之感,不可轻易触碰。女子多半不会亲易爱恋,很多时候,女子是绝美的青花瓷瓶,不肯轻易屈从于爱情,好比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优美经典散文9
是大山上漂浮的精灵,是漫山遍野的雾气包裹的精灵。它是一个从森林里走出的绿茵的梦,是一个清晨的邂逅,是在鸟声里苏醒的仙子。我不知道,我怎么会走到这片茶园的。就像是一个人发现了她的新大陆。而我原本是想上山,看看我家以前的一块菜地。
我记得我是沿着熟悉的小路行走的,只是以前的好多地已经盖了房子,这使得我的记忆出现了偏差,于是,我在那条被雨水洗刷得露出红泥的路上,小心翼翼地走着。最先让我惊讶的是路上被风雨吹落下来的一只鸟巢,如一个我平时吃饭的碗大小,十分精细,可以看出搭建这只巢的鸟儿花费了不少的心思,可是它最终还是被自然淘汰了,因为它不够坚固。而那块菜园又是怎么消失的呢?大抵是它没有那些房子坚固吧。
在我放弃了寻找的时候(人往往都是这样,当你放弃一种东西的时候,另一种东西就会出现),我站在小山坡上,任凭春风一次次吹拂我的衣袂,这时候我突然看见了一片绿色,它们仿佛是不经意地跳到了我的眼帘。
这些绿盘踞在山坡的阴面,如一块突兀撞击视觉的画布,底色是深绿,在深绿的上面渲染着点点浅黄的嫩绿。
这绿仿佛是春天的惊喜。
也更是故乡对一个归来的'游子的馈赠。
它静静地呈现在那里,面对这幅写意的画布,渐渐地,我的心仿佛是被一只毛茸茸的手抚过,变得轻柔和平静。
我慢慢地接近那些绿色。我知道我此时的心情,我似乎是想拥抱,不,确切地说,我似乎是想融入那一片绿,我希望我能进入,并成为其中的一部分,或者,那些绿会渗透到我的肌肤、骨骼甚至是我的思想。如果,真的让我变成一朵绿色的云也行,那我就一直在故乡的天空上飘荡。如果,这绿能淹没我的思维,我希望我就是绿色的,我的思维是绿色的,洇染在一片绿色之中,让你感觉到,而不能看到。
我就这样融化,或许这也是一件幸福的事:在春天到来的时候,我也变成了春天或春天的一部分。
春天的风,仍在徐缓地吹着,夹带着雨后泥土的气息,还有,那气息里还有什么呢?那是一股清香,一股童年的气息,它似乎是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
我闭上眼,眼前恍惚出现了二十年前的往事。阳光下,明媚的茶园如一条绿色的蕾丝带,采茶的姑娘双手翻飞,在绿色的波浪上前行,欢快的笑语,还有带着方言的采茶歌,在茶园的上空飘荡。旁边就是茶场,几排土砖房前,有人负责过秤,有人负责将收摘的嫩叶收装在竹筐里。晚上,炒茶坊灯火通明,人们一边翻炒茶叶,一边说着笑话,沉浸在幸福的喜悦中。
如今,这嫩绿的叶子已露出小脸,不久该是新茶采摘的时候了。
春天总是一个值得期待和希冀的季节,或许是它供人们欣赏和采摘的东西太多了,就像眼前的茶园,在它默默的酝酿过后,迎来的将是打破沉寂的喧嚣,或许每一次成长都意味着疼痛,茶园不能幸免,那些生活中给过我们幸福和宁静的东西都不能幸免。
那么,在喧嚣还没来临之前,我已经欣赏到了茶园的美,虽然只是路过和偶遇,但已经足够了,那些幸福的时光,那些飘散的回忆,在刹那间聚拢又分散,就如同是天上的白云,我们都在成长、痛苦,并在每一次痛苦中获得新的力量。
这是茶园给我的启示么?春天的风轻柔地吹着,我已走在离开的路上……
优美经典散文10
时间过的飞快,十几年的工夫家乡已从一个破落的小城变成了一座繁华的小都市。记忆在时光隧道里几经辗转早已模糊不堪,我对于家乡真如同来往的过客,匆匆而来,急急而去,留下的单薄的身影在夕阳下显得如此干枯而凌乱。
在零碎的记忆中那些往事仿佛都是发生在酒场中,我们每个人都好似喝过酒一样,眼神动作与语言总显得不按常理,有些记忆真如同酒醉之后断片般很难从新拾起,语气很柔和亲切,却又包含一丝些许咄咄逼人。
对面坐着的是我小学的同学,已有十几年的交情,关系甚是要好。一个叫凡仍在上学,一个叫涛女儿都会打酱油了。多年没聚大家依然很是亲切,涛哥胃不好不敢多喝,显然只有我与凡畅谈阔饮。酒至半酣,自然要提起往事,伴着酒精的催化变得伤感起来,勾起了我们幼时的回忆,边聊边笑,笑中含泪。
我与凡曾在一个大院住,那是单位的家属楼,我们家在他们家前一栋,08年我搬走后就很少去过那里。直到今年我去找他的时候才发现大院是有多么的陈旧,那几栋楼貌似是九十年代就盖起的,墙壁是石子粒堆砌镶嵌上的,很多地方都已脱落,斑驳不堪。我原来的家在三楼,后来接手的那家显然没做过多大的改动,我从楼下望了望依旧是老样子,从楼底往北大约十米的地方是一排储藏室,这种储藏室几乎很少见了,新盖的楼房都将储藏室变成了地下室,开发商为了节省地皮,多盖几栋高楼,自认为是与都市接轨,殊不知人们的生活空间变得更加狭小,心胸亦是如此。
我们愈聊愈开,从童年一直聊到少年时代。那是一个成长的时期,我们都有着双重的性格,家里的管教是很严厉的,因此在家我们永远是一个乖孩子,唯命是从;而只要出了家门,那便是一个相反的我,一群人便在院子里集合,谋划各种损人的计策,到处游逛,干尽了坏事,什么砸人玻璃了,烧人古屋了,敲诈隔壁院的小孩了,堵人家锁眼了,偷附近工地的钢筋之类的,无法无天,世界唯我独尊。
那时候我和凡一块上下学,上学之前他在楼下喊我名字,我应一声便收拾下楼,有时候我没吃完饭他就在楼下乖乖的等着,肯定不会提前自己先走,即使看来要迟到。放了学他就已经在教室门口等我了,我们一起走回家,这样一走就是十几年。记得那时我们在路上时常闹些小矛盾,那时候我比他高,他打不过我,就忍一路,一到院子里就开始大叫大骂,常做的就是到我家楼下大喊我的种种不良行为,那时候母亲是一个正宗的家庭主妇,这个时间她肯定已经在家等我吃饭了,我怕母亲听到他的告状,我便一把把他拉到没人地方打他,我越打他他就越喊,然后我再打他,往复循环,最后大家都累了,就骂骂咧咧的回家了。
再后来到了高中,学校离大院就远了,学校在城东,而大院几乎就在城西。我开始人生中第一次住宿舍,离开了父母。开始还挺新鲜,感觉到空前未有的自由,我终于可以毫无顾忌的放纵自己,吸烟,喝酒,打架,通宵,拉帮结伙…直到犯错误被学校停课,家里就不让我继续放肆了,给我找了辆车,我不得已每天跟着他们回家。记得那时候每天最开心的时刻便是下了车便看到凡在大院路口等着我,然后就彼此谈一谈今天发生的事情,问问在他所在的高中以前的同学的近况。
再后来就搬走了,逐渐地融入到一个新的环境,慢慢的结交了新的朋友,领略了更多的故事,编织了更广泛的人脉,学会了更新奇的娱乐游戏,逐步的尝试了更多新鲜的事物,接受了来自四面八方的思想,那些东西不断的融合并加以改造,从而彻头彻尾的改变了自己,使我脱胎换骨,渐渐的发现自我的价值。那是一个迷失自我,进而创造自我的一个重塑的过程,在这个过程里我逐步的'认识了很多从未理解的词语:迷茫,无奈,虚伪,义气,成熟…还有成长。
酒酣,我们早已语无伦次,站立不稳。当我从少年时代拉回再重新审视这个城市的时候,发现她真的变了,变得我都不敢认了,一栋栋高楼拔地而起,一切都变得井然有序,原来一经提起就会脸红的红灯区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更多的足浴城与按摩店,仿佛更加正式了。如今面对这些东西已不觉什么,我甚至还曾在家里的阳台上透过楼下足浴城的窗户看见两个干部猥琐小姐的那番淫笑的表情,这都不再让我感到稀奇与羞怯了,代之的是理解与适应。
当真实与梦幻模糊重叠时,我想心中该有多么矛盾,既想追求真实,又愿享受梦幻,思想跟着视觉来回切换,搞得心里发堵发慌,胃里不断的翻滚干呕,直至把眼泪给憋了出来。但转念一想,我的灵魂仍是自由的,无拘无束,虽然搞不清它在向往的具体是什么,但它是随心所欲的,那每时每刻浮现在脑海里的一幅画面,值得我去用生命去寻找,放弃一切在所不惜。
酒精无疑是一个异常奇妙的东西,据说它其中含有一种叫做多巴胺的元素,它可以潜入大脑中枢神经,使人产生幸福感。在酒醉还未倒下之时你这人便是幸福的,你的感官传输到大脑的信息被它刻意的加工了,图像与声音变得甚是唯美,温馨。我不禁要感谢它的存在,它可以找回迷失的你我,绚烂的曾经。
究竟是家乡变了,还是变得是我自己,亦或是我们都变了,是谁变化的最大呢…我搞不清楚,我也不想知道。也许自己内心深处已有了答案。或许,钟其一生,一直陪伴你的,是你的灵魂,和残缺的记忆。
天之涯,地之角
知交半零落
一壶浊酒尽余欢
今宵别梦寒 …
优美经典散文11
秋天用阳光铺成的颜色,用金色熏染的色彩。让风插上丰满的双翼,做金色的情人;带她饱览万水千山的景致。
悄悄地隐藏一枚翠绿留给春天,让它丰润着万物;
静静地梳理一枚落叶的心事,依然的留给夏天。让那份阿娜多姿的俏丽;丰满着夏日。
默默地深藏一份枯黄,留给冬季,让洁白添一份神圣。让白色的.天使孕育着精灵,把童话的梦境留给冬季。
那些属于秋天的五彩斑斓敞开了心事,把自然壮丽的山河来装扮。让翠绿在一夜之间穿上嫁衣,在金色铺成的地毯上;归入地母的心房。
也许;是一场生死的离别......
也许;是一场静怡的回归.....
可曾经的过去,总是一个最美的梦;有多少追求梦幻的灵魂,都埋在秋天那绚丽的季节.....
一生是一个故事;选择秋天的归程,也是一道永不破灭的风景。
时刻挂在季节的窗棂,留一束最美的回忆,记录一段不悔的往事。
优美经典散文12
【冬日的阳光】
虽是冬日,阳光却有些热烈。透过窗檐的阴影,可以清楚地看到光线穿透空气形成的光晕。光晕里,跳跃着许多细微的颗粒。阳光照亮它们,照透它们,它们炫舞的身姿,它们隐藏在表皮下面的肌理与骨骼,清楚地显现在阳光里。阳光,有种无法言说的魅力,它能让简单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生命”,比如这些细微的颗粒,激动起来,兴奋起来,舞动出它们自己的精彩。
走进阳光里,立即感觉到阳光的温度与力量。光线一丝丝一缕缕挤挤挨挨密密匝匝地穿透衣服,贴着皮肤。象是被蚂蚁轻轻地咬着,又象是被山刺悄悄地扎着,微疼、微痒、微热的感觉慢慢弥漫开来。有种说不出的舒服与快慰从身体的每个细胞里溢出,汇聚在一起,如暖流般传遍全身。这暖流轻轻地拍拍在寒风里瑟缩着的身体,腰身不自觉地一直,胸脯不自觉地一挺,整个人一下子便精神了许多。这暖流悄悄地与低垂着的头嘀咕两句,脖颈不由得一昂,后脑不由得一低,热切的心劲便收复了刚刚失去的领地。阳光,将燃烧一切的力量注入人体,将初冬里蛰伏的生机点燃。生命,在初冬温暖的阳光里寻觅到最值得信赖的同盟。热血沸腾的青春冲动,气壮山河的惊世豪迈,与一丝丝一缕缕阳光一起,闪过一道道惊世的明艳,昭示着阳光下生命的美丽。
一位学步的孩童,趔趄跌撞着在滨河路上奔跑,看得旁人心惊不已。一对正值青春的恋人,手拉着手亲密地行走在行道树下,被爱情滋润得绯红的脸庞,洋溢着幸福与甜蜜。一群已进中年的男女,正边走边高谈阔论着朝韩炮战黄海军演。还有一位老人,缓步蹒跚在人群里,满头白发既是岁月无情的印迹,又是人生阅历丰富的记载。阳光,无偏无倚地照耀着每个人,对每个人都一样热情温和。阳光,从孩童的身上,悄无声息地照过那对恋人、那群中年、那位老者,只一下子便将人生的历程演绎得淋漓尽致。
阳光一缕,照透心境。茫茫宇宙,地球一村,此刻沐浴着我的阳光,可否正沐浴着远方同样情绪的人?人生百年,天地一瞬,今天照耀着我们的阳光,可曾照耀过秦汉隋唐的先民?与阳光的永恒比起来,人生便真如庄子所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只一眨睛,便完成了一个个体生命的历程。
阳光一缕,照亮心镜。神秀偈曰:身似菩提树,心似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慧能吟云: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从佛法的.角度看,慧能自然高出神秀许多,达到了真正“无”的境界。但于我等来说,能做到神秀那样,时时擦拭内心的灰尘,让阳光天天照临内心的黑暗深处,何尝不是一种功德与圆满?
天渐宽远,地渐辽阔。生命,既是一种永恒如阳光的存在,又是忽然如光线的过客。明白了这一点,走在冬日的阳光里,温暖温和着的便不仅仅是生理的身体,更有一种触及灵魂的从内心深处涌出的热切与激动。珍惜这难得的阳光,珍惜这难得的生命,让生命与阳光一起律动起属于自己的精彩,或许,便是生命的意义!
优美经典散文13
从小就不愿意照镜子,因为自知不是美女。眼睛近视了以后,对照镜子就更多了一份朦胧。
无意的一天,站在有镜子的盥洗池前面洗手,就那么一抬头中无意的一瞥,本来近视得无可救药的视力竟赫然发现鬓角伏着一根触目的白发。就像大雪天看见别人摔跤一样,一直以为倒霉是别人的事,白发亦然。然而,这赫然的一根,却击败了自己的侥幸,原来这世界上,最最无情的时间,也最最公平。
然后有那么一天,一个早年就相熟的朋友来访,两个人坐在一起,话题跳跃无所不及,说到开心大笑之际,我附向她的头,啊!这个年小我几岁的朋友,鬓角竟然也滋生着可恶的白发。
这是衰老的第一个信号吧。虽然,在别人眼里我们或许正年轻。脚步强健,腰脊挺拔,但是我知道,我再也回不去了,那年轻人的岁月。
曾几何时,我的.内心不再轻易的悲喜,终日里,只是被困倦的情绪包裹着,遇到挫折,就停滞下来,觉得一切与我都是无意义的,似乎成了父亲鞭下的那只老迈的黄牛,只有抽紧了鞭子,才肯慢吞吞的前行,仿佛,那所有前面的羁绊与我都是致命的负累,甚至就想早一点倒下来吧,这样就可以逃脱,自己厌烦的社会现实的鞭挞,又似乎只要自己逃避,就真的能够逃到自己向往的桃花源里,男耕女织,鸡犬相闻,做一个采菊东篱下的超然物外的圣人。记得那次,因为一些事的不如意,跑回很久未回的母亲那里,倒在母亲温热的火炕上,我压抑住满心的酸楚,开玩笑似的和母亲说,在外面太难了,我还是回来吧,什么也不干了,您养活我吧。母亲一边掀动锅里为我烙的面饼,一边微笑着说,妈妈已经需要你养活了,妈妈老了。就这样一句话叫我一下心惊起来,我猛然发觉,那个能给我一方天地替我遮风挡雨的母亲已经需要我的庇护了,我已无退路。
然而这少年人的斗志,与我竟是陌生的了。我离开家,依然回到这有着各种颜色的染缸里,自知,再也逃不过去了,于是,看淡了染着各种颜色的灵魂,学会假装洒脱,即使在那恶鬼一样的漆黑颜色的灵魂面前,已经惊骇掉了魂魄,却还是淡淡的,像一朵惨白色的花朵,用自己的了无颜色漠视灵魂凄厉的黑色,也漠视了自己内心的惨白和惊惧,那一层悲哀浮上来,又被自己压下去。
我终是成了一个有着中规中矩的微笑的中年人,尽管,我也肯花掉工资的一部分,去美容院买来一份假饰起来的青春,但是那一根又一根突兀的白发,还是热热闹闹的成长起来。
我拒绝拔掉这些白发,因为我的内心的白发已如荒草般纵生。
优美经典散文14
雾已散去,太阳出来了。或许应该说太阳出来了,雾才散去。
走在被晨雾笼罩着的河边,空气湿湿的。朦胧的树、桥、屋……仿佛置身水墨山水画中!
冬天的早晨总是有点冷的,时不时把手抱在胸前,将身子裹得紧紧的。只有瞧手机时才放放自己。
终于,水墨画开始从某个地方有点颜色,并且逐渐扩展开去。太阳悄悄地、慢慢的、揭开这层朦胧的.面纱……
原本就在山中的城市,冬天的太阳就是那么珍贵。即使有点冷冷的阳光,也止不住将那些守在火炉旁的闲人们拉将出来。顿时,染了色的画开始浮动起来……
找一处向阳的处所,坐下来。眯起眼感受下冷冷的温暖,虽然晒不透羽绒服的厚度,却也能保持内外温差不大。然后静静地想一些同样温暖的故事,也很惬意的!
虽然有些地方已经没了冬天,但是我还是喜欢有点冷的感觉。因为有了寒冷的体验,才能真正知道温暖的保贵!
回吧!带着几片阳光的温度,想着如晨雾般情人的眼泪,回了!就象这冬天的阳光,你知道她有多爱你!
优美经典散文15
1
我是不懂花的人,现代社会里若不懂花,似乎就没有生活情趣,于是向花工们讨上几盆,布置在阳台客厅,让我沮丧的是连懒人养的兰花也养不好。
一位痴于“沾”花“惹”草的艺术界朋友指着他院内一簇粗壮的花根对我说,要么给你移植一株杜鹃养养。杜鹃不就是映山红嘛,我摇摇头,映山红喜欢凡人,但又不愿让凡人去拨弄它,养它们的应该是春天的山野。
映山红是我最熟悉的花,多美的名字,当它把山映红时,我们就知道可以踏青了。
回忆童年,少不了映山红的绚丽。那时,我们家蜗居在山里,一场春雨过后,映山红就不知从哪里钻出来了?真是雨的前脚到,它后脚就来,占领了一个又一个山头,把我们的眼睛映红,我们的脸映得喜气洋洋。
俗话说:红配绿,看不足。青山配红花颇符合老百姓的审美,难怪踏青总要采一大堆的映山红,特别当年恋爱中的青年,自行车头插满映山红,而后座上的女友也抱着满满的映山红,有的还在家里用玻璃杯瓶养上几天,这样就算将春天携进了家门。
2
江南丘陵的春天如果看不到映山红就看不到春天的美丽,漫山遍野的红呀,是赣人心中的红,处处留下的根呀,是赣人脚下的根。
映山红美就美在虽然出身贫贱而低微,却有着爆发的灿烂,它们簇拥在一起,不骄不傲,不离不弃,这是乡土的色泽,凝聚的鲜艳。
对映山红的亲昵是赣人的天性,冬天里寒风从门窗缝里吹进,蜷缩在被窝里,不停地提醒自己,映山红的花期就快到了。在异乡工作的时候,春天一来,就会挂记映山红薄薄的'瓣,细细的蕊,大大方方的红,告诉身边的同事,赣江两岸的山里,映山红无处不在。电影《闪闪红星》中映山红瞬间开放的场景仿佛就在眼前,歌曲《映山红》深情而悠扬的旋律仿佛就在耳边。
是的,我们与映山红有割不断的情,扯不尽的缘,在中国的山河,映山红那抹不去的红是永不淡去的象征。
近些年,我不再有闲心去轻松地踏青,但清明时节进山祭祖是必须的,有一个问题始终不解,岭上的映山红没有当年那么多,那么浓烈。
这平民的花少了,家乡的花稀疏了。找不到准确的答案,甚至一度为此困扰,但唱起《映山红》时,一种信心又在鼓励我,那火热的山花还会开遍山野。
3
映山红是英雄的花呀,涂染在花瓣上是打江山的英雄的血。珍惜映山红,也是在珍惜它所见证的那一段悲壮的历史,就是在这山里,出没过铮铮铁骨的汉子,响彻过惊天动地的枪炮。世上有些东西,遗忘就意味着背叛,放弃就意味着负罪。
有友人在井冈山地区开发了一片景区,她建议我去看看,那里的映山红开得特别的好,有的摇曳在悬崖上,有的舒展在清凉的水边,有的从石头缝隙里伸出来,她的话挠得我心窝直痒痒,可惜我去的是秋天。不过,目睹了井冈山实景的大型演出,当舞台的灯光让虚幻的映山红震天撼地盛开时,我们的眼睛刹那间被映红了。
映山红并不是江西特有的花,只是我们的民歌把它唱得更红艳了,只是它让我们有更深沉的怀念,看到了映山红就有红色的歌谣萦绕胸中。
赣人在唱红歌,大江南北的人们也都在唱红歌,象绽放的映山红铺向四面八方,不可忘却呵,更不可丢失。
我们的江山是一群贫贱而低微的人打下来的,为的和他们一样贫贱而低微人的生活。
我是不懂花的人,不懂阳台客厅还有温房里那些高贵的花,不懂就不去靠近它。映山红是中国最普通的山花,它野得浓烈,野得不愿和高贵的花们为伍,野得不习惯俗手拨弄它。
只要有大地在,有春天在,它就会浩浩荡荡地开放,开得象血一样艳,象红歌一样壮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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