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到好处散文
年少时,以为爱一个人,要不惜一切来交付。满心满眼都是他。感情太过执着分明,像精心打制的容器,除了他,装不下任何冗杂。
年岁渐长,才懂剧烈之下的隐疾。原来,越是浓烈的存在,越抵不过时间这一稀释剂。像持续加温的一壶水,沸腾,蒸发,化为蒸汽,直至无迹可寻。而你只是淋了一场七月的雨,暴烈,迅疾,但只是须臾。雨水挥发,甚至不曾留下雨渍。
庆山说,太具备感情的人,往往容易自伤及伤人。大抵就是如此。
以前看过一篇散文,印象深刻。作者曾在西藏当兵,并有过从医经历。最初学医时,被问及一个问题: 医用酒精的浓度是否越高越好? 当时,作者所在部队的酒精并非高浓度。她暗自思忖,雪域高原,物资短缺,且交通不便,获取已属不易,而若论功效,当然是越浓越好。对方的回答却出乎意料:其实,酒精也讲究适度,并非一味追求浓度。对医学来说,百分之七十的酒精浓度最适合。若太高,则会在皮肤表层形成一道屏障,反而不利于杀菌消毒。
水满则溢,正是这个道理。适可而止,是理应遵循的生存法则,而人性的弱点却趋向于极端,难以取一个中间状态。自知是一个方向感太强的人,做什么,不做什么,程式过于固定,几乎已成规则。它发挥激励效能,并与目标合成动力,给予人福祉,也容易让人忽略所失。目标太明确的人,生活就会走成秩序,且是一种人为的干预,而非浑然天成。
自小所受的教育,是要出人头地,敢为人先。学优则仕。这是这个民族的传统。十几年耳濡目染,已成骨子里根深蒂固的观念。价值所向,细微个体只能不遗余力,裹挟在洪流中,卯足了劲往前涌。某种意义而言,每个人都在走极端,困在一个怪圈,且拒绝搭救。人心的浮力增加,缺乏节制,这是物质社会的'弊病。
时日流转,开始喜欢一切素雅的东西。清淡自持。接纳年岁的馈赠。内心趋于另一片苍茫天色,不见斑斓云霞。隐没在人群中,不趋炎附势,随时保持退后的位置,只是专注做事。生活简单,像一抹素净花色。
恰到好处,原是一个哲学命题。爱情如此,生活亦然。
也许世间最好的爱情,是两个人彼此做个伴。我不会时时凝视着你,但望向你时,能捕捉到你眼神里的温柔缱绻。不纠缠,不羁绊,惜缘就好,不必攀缘。见或不见,知道你就在那里,一切不增不减。
而生活,理应回归它的本色。不疾不徐,如同柴可夫斯基笔下《如歌的行板》。日子欢喜深浓。像烹调一般,撒上些葱花,放进点姜末,加点老生抽调味,再来少许老抽提色,精心翻炒,小火烹制...
如此,便是清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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