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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你还好吗散文

时间:2021-03-19 18:29:06 散文精选 我要投稿

大叔,你还好吗散文

  我抬头看天看了一天了,倒不是闲得够呛,而是我这靠窗的位置足够让我神游。外面粘满了雨点污渍的大大的窗,一抬眼就是大朵大朵的云飞过,有的孤零零漂移了,有的三五成群推推囔囔地过去了,有的像是喝醉了,没等走稳就晕乎乎成一大片,成了灰蒙蒙的背景色。没等几分钟,我再看时,蔚蓝一片天色,一朵云的痕迹都不见了。

大叔,你还好吗散文

  天间闹市,离合聚散,哪里不是一样。

  唯一能说的是,我在这个冬天的初,离开大长清的校园已经一个夏,一个秋。天寒地冻的期待里,哪里还有“红泥小火炉”,“能饮一杯无”的窃喜。但是想起这些:滋啦啦的小酒,热气腾腾的炖锅,大块大块的烤鸭,还有那个扯着一脸褶子嘿嘿笑的老家伙。

  他姓赵。

  认识他的时候正值我二十岁生日,每年我生日的时节都是冰天雪地,不早一天也不晚一天,这一天一定是那个时

  段最冷的。我正巧发高烧,和一个挚友分别在即,还丢了所有的课本,稀里糊涂地去教学楼顶层的图书馆借书。我一定是拥抱着二十年的寒冷和诡谲走了一路,到了教学楼的门口,看到那个套在军棉大衣里的大叔,我痴痴傻傻地站在他对面盯着他瞅,然后说:

  “今天我生日。”

  他愣神愣了半晌,有点生硬地从嘴里吐出俩字来:

  “祝贺。”

  我一定是笑了,笑得格外灿烂,一个顶着乱糟糟的头发、缩在大大的黑色羽绒服里、脸色煞白的姑娘,信誓旦旦地和人讲:“过了这个生日,我就二十岁喽。”

  当时的那个大叔会懂她的心境么,冰天雪地,天寒地冻里,她从抹着眼泪的宿舍楼来到一脸灿烂的教学区,那些留在十九岁的孤单、恐惧和无所依,都成了冬天里吸吸鼻子的爽气。悲伤的时候就使劲儿吸吸鼻子吧,会不会感到鼻子孔里的汗毛悄悄地伸个懒腰,瞪起了眼。一个冬天,正儿八经地到了盛时。

  直到后来的年月里,大叔才告诉我,那是他上班的第一天。

  很多碰巧,都会在我们的记忆里变成不可思议的神奇,有的人把这叫做缘分,我喜欢把它们当成必然,人生里的必然扣在人生的环上,就像肉长在骨头上。

  我们就这样认识了,渐渐熟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天天从他那里倒杯热水喝,时不时坐在板凳上和他唠会磕。

  他给我讲着他年轻时候的故事,他在寒冬腊月开着大车拉煤焦、运货物,腿都冻僵了直不起来,要用热水给烫开;他还讲他的爱情、婚姻,他和他媳妇上学时候是同桌,那时候天天打,等长大了碰巧俩人相亲,他说,当时他媳妇还挺不愿意,说上学时候就被他欺负,结了婚不是更被欺负。结果他却接了一句,因为没打够要接着打啊。就这样结了婚,婚后却连句嘴都没怎么拌过;还有他子女的一些事情,他也愿意和我絮叨。

  而我会和他讲我的鸡毛蒜皮,同学、老师、辅导员,或者哪天又发表了豆腐块乐颠颠拿给他看。

  他请我给他儿子做过几天家教,给我炖猪头肉、做刀削面,包韭菜肉馅的大饺子。

  我请他吃过香蕉味的棒棒糖、山楂京卷、橘子、桃子什么的水果零食。

  他偶尔让我给他从食堂捎个包子,经常约合我一起吃饭。

  ......

  当这些零零碎碎散布在一天天里,人和人的感情就在不知不觉间腾然膨胀,成了回首相望时的不知所措的惊喜。

  人是因为陌生才有礼,用礼节维护彼此不相熟识的友好,有礼是一种友好的期待。当随着距离的缩短、感情的加深,彼此看到对方的面目更加清晰,建立在真实基础上的善意才真的根植到了人的心里,而在这个时候无礼成了彼此关系亲近的表征。我对赵叔就是这样的。

  发脾气,没好气,对他讲他根本听不懂的话,冷脸、热脸的替换,挖苦和讥讽。这些负面的真实换来他一脸的笑,年龄和性别的差距,让他宽容了一个不懂事的女孩子,并把这些小小的痛痒当成了念想,且记了下来。而这些都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在这玩会不?”这是每次经过教学楼门口时,他看到我对我说的话。我肯定是时好时坏,或者一脸笑容,或者一幅臭脸,说:“不了。”倘若我要找他玩的时候,我铁定什么招呼也不打就站在他值班的桌子前乱七八糟地说一堆话。而那个时候他连和我打招呼的话也来不及说的。所以他每次这句问话总是多余的,可是他还是愿意一脸友善地问我。

  所以我记得的最美好的场景就是我骑着我的单车老远老远地冲着他值班的门口骑过来,他老远认出我来之后满脸的笑容。我到底是哪里来的骄气和底气,就这么吃定大叔一样,想怎样就怎样,就这么肯定别人喜欢我前言不搭后语的讲话,时好时坏的脾气。因为年轻吗?因为可以浑身带着脚不点地的朝气,像是天上的飞鸟扑棱棱着翅膀遗在风里的`飞扬的羽。

  学生的日子过得很苦,“人生三苦,打铁、读书、卖豆腐”,难道读书不苦么?每一个备考时节,还有在图书馆泡久了,找不到写东西的感觉,都让我觉得人生苦闷得很,这也是只有年轻人才有的权利,芝麻绿豆的坎儿都成了什么人生的重大命题,因为年轻啊,少不更事的时候,什么事不是大事呢。我就去大叔那里唠唠叨叨个没完没了,他只管听着,时不时插上一句无关紧要的话,算是回应。等我说够了,我就摆摆手很是潇洒得走了,哪里还管自己说了什么。要是骑着单车的话,更是横刀跨马的架势,来去一阵风的。大叔逢人提到我的时候总是说一句:“这孩子,心直口快呐,一张小嘴什么都会说,蹊跷古怪的,怪喜人的。”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该是天气渐冷了吧,丝丝哈哈又一个北国的冬,一转眼我就二十二岁了。大叔说要给我过生日,正是赶上考研的时候,我整天云山雾罩地在宿舍和教学楼之间游逛,哪里还知道自己生日几何。稀里糊涂地被过生日,过了三次,最后一次是门卫大叔给过的。

  记得那天他还请了一个陪客,是我们学院的一个同学,也是我的朋友,也是和门卫大叔相熟的。我因为备考烦闷得很,收到大叔的短信也没有回,到了饭点就不情不愿地过去了,看到他时,他正在门口巴望着,见了我就问,怎么也不回短信呢,一边嗔怪,一边忙着往火锅里添菜,我也懒得回答,叽叽咕咕地自言自语着,算是蒙混过关了。我们三个人守着一个咕嘟咕嘟冒泡的小电锅,煮了猪头肉,撕了一大盘烤鸭,还有牛肚,一瓶老白干,有酒有肉就有温度了。我不管不顾地只顾着自己闷头吃,吃得差不多了也不知道自己又说了些什么,酒自然也是要喝的。

  我自己说了什么我总是忘了,可是别人说的话我总是记得清楚,门卫大叔半是打趣地对我们说:“彭昊说的话我可都记得,说我的时候可是没一句好话啊。一句是你这人可没良心了,一句是长清人没个好人......”我平时说着玩的话,他倒是记得清楚。更不得了的话还在后面,那个一起的朋友说,赵叔可是什么都记的,连你的文章也能背呢。我让他背,他还真背:“什么是爱,爱不是喜欢,喜欢......”这当然不是我写的文字,幸亏我记性好,想起来这是我大二时候给班里办的一些手抄报,复印过一些暂时放在大叔这里过,他看了就以为是我写的。大叔却用长清话背得烂熟,临了还补充道,我活这么大岁数,第一次知道什么是爱呢。

  我能说什么呢,我觉得有趣而且有触动,写的文字多了,就会漠视文字的价值,有时候全当了游戏,要写得有滋味,有情趣,有生命,可是却不再珍视它对读者的意义,一个人太自我,往往就带着自私,总想着我就做我自己,哪怕特立独行,喜欢我的人自然就喜欢,不喜欢的随便。可是就是一些只言片语,自己觉得低级浅白的文字,却被大叔记在了心里。也许大叔真的受了触动,也许出于好奇,又也许是出于对我的友谊。

  而我能说什么呢,除了一笑了之。我更愿意把这些触动放在心里去,表面的风轻云淡不是很好么,甚至可以装作蛮不在乎打个哈欠,可是自己记下了,在日后它们发挥的效用,是自己也无从知道的。也许正因为这样大叔才会说我心狠,他对我说:“现在请你吃个饭都不容易啊,要是你以后厉害了,该是更难请了。”我连声应和着说,是啊,是啊。我就是这样的坏人,我不喜欢辩解,我甚至喜欢别人的误解,我好像蛮希望别人当我是个坏人,也许这样留的印象更深一点,也许这样分别的时候更轻松更洒脱一点。是不是呢?是不是呢?

  大四的寒假在影视公司实习了阵子,像一只大风筝一样围着山东省飞了半遭,日子过得颠沛流离,不是混迹在人群里,就是一个人离群索居。好不容易开学回学校一趟,风尘仆仆地拖着行李,一进门就坐在他的值班处不愿再起来。他带着研究性的神态问我去哪里了。我却告诉他,我以后可能都不再回来了,你要见不着我了。我是胡说八道吧,我吓唬他么,我说的实话吧,那时候我以为是实话。我嘻嘻哈哈地给他讲我经历的事情,还把我养的老鼠给他看。我哪知道他往心里去了呢。就在我离开他的值班处的时候,他眼圈都红了,一个劲儿地和我说:我以后可见不着你了,我见不着你了啊。

  大叔,你动这样的情作甚呢,对一个没心没肺的姑娘。日子还是要照常过的,长了就谁都忘了谁啊。很快就迎来了毕业季,每天的日子过得东倒西歪,我都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有去看大叔。貌似在宿舍蜗居的一段时日,我想起他来,给他挂个电话,他有时候接了,有时候关机。也特意去过教学楼,不凑巧他都不值班的。

  不管是实习时候,还是大四毕业前夕,我一个人保留着独来独往的习惯,不管多抽风都一个人忍着,在外面受了委屈,也权当是了不起的馈赠。也会偶尔想起门卫大叔和我说的话:“你这孩子总喜欢一个人,还喜欢闯荡,可是一个女孩子独闯怎么行呢?”我也喜欢嬉皮笑脸地骗骗他,今天告诉他我找了个男友,明天告诉他我要去南方结婚。他也真信的,总是和认识我的人打听,打听我是不是真的找着男朋友了,搞得我的同学有时候也问我是不是真的。大叔看得紧呢,有时候我和同班的男同学一起回去,他也忘不了问一句,逢年过节有人匿名送我礼物寄放在他那里,他也一定要估量人家好久的。我有时候在心里发笑,我自己都不挂心,大叔操哪门子的闲心呢。是看我一个人进进出出太扎眼么,是可怜,还是关爱?

  大夏天夜长,下了自习课我时常去大叔那里坐会,在教学楼门口的绿化区前喂蚊子,我拿着我的书稿给他读,也不管他听不听得懂,等我读一段落,他就给我讲故事,半百之后的人总是有讲不完的故事。我也乐意听的,听马蜂蛰死人的故事,听他喂羊的故事,听他安排他小儿子去学技工的事。等到毕业前夕,更是如此,每次他带了西瓜都给我短信或是电话,让我去吃西瓜,也不管我去不去,总是给我留一块。印象深刻的是,有一次没找到切瓜的刀,大叔说可以用绳子,还真找到一根长绳,先在西瓜表皮上画出痕迹,然后用绳子把瓜绑上,使劲儿勒绳子,还真把一个又大又甜的瓜勒得四分五裂。瓜甜且脆,好吃得很,吃完抹抹嘴就走人的,那份理所应当,是那么得有底气。那时候我就像一匹脱了缰绳的马,到处疯窜,上山下海地游荡,玩累了就吊儿郎当地去大叔那里坐会。那才是真的要分别了。

  分别前,还是要喝酒,不喝酒怎么能散伙呢。大叔单独请我喝了一顿,多事之秋,心里像长着荒草,一点就是燎原,收也收不住,不知道大叔是看我心情不好,还是好客,一瓶白酒他都让我喝了,他的那一小杯只沾了沾嘴,大半还都折给我了。一杯接一杯,喝到末了,他说他要去值班,让我自己慢慢喝。就只剩我把他买的那二十块钱的凤爪吃得只剩一个,一瓶酒喝了个底朝天。那是我这二十二年来唯一喝吐的一次,头晕得像扯起一张大扇面围着苍天炫舞了一遭又一遭,之后把吃进去的、喝进去的全都倒出来。我并没有给大叔添什么麻烦,自己收拾干净了就走了。到他值班的门口和他告别的时候,他还一脸的淡定。我说我喝大了啊,他说,我怕你没喝足。

  能说什么呢,什么都说不得。喝多少是足?大叔,到底是知道,还是不知道。

  越到最后就越是兵荒马乱,最后离别得都忘了离别,只剩下了离别形式的噪杂和无奈。像是最后的火焰烧不干净的灰,风一吹,竟然就这么不甘心地熄灭了。

  真正最后见大叔,我拜托了他一件事情,我留了一个礼物给一个老师,托他转交,还送了他一张照片。结果他拿着照片端详了阵子就随手放到一边了,一脸不高兴地说:“一点都不像,你脸根本没有这么大么。”后来礼物送到了,大叔还特意发了个短信给我,算是尽了受人之托的本分。

  我就这么走了,记得的,不记得的,发生的,没有发生的,想起来的,还有忘记的,一并都成了转身之后的莫须有,就算时到如今,写下这些记忆里的碎片,都不再是当时的光辉灿烂。

  越是年轻的时候,感情越纯粹,越是年轻的时候,越健忘,来得快,去得快,怨不得,怪不得。只是想起来时,或许还热血澎湃。

  工作了时常想学生时代,连看天上的云也会想着大长清校区的天色,远处的施工铁塔,一眼望不穿的群山,一个人游荡的时候的空旷,想着自己疲倦的时候可以堂而皇之地落脚的值班室,大叔永远表示欢迎的笑脸。陌生的都市,朝夕相处的同事,哪里还能有个人随时听你的唠唠叨叨,把你的好、你的坏照单全收呢?那个学生时代的放肆像是个昨晚的梦,终了还是醒了。

  又是一个冬天啊。平淡如水的日子,没有风雨,也没有游荡,只是每个寂静的空档里,总想问一句:

  大叔,你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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