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文能武赞蟋蟀散文
女孩子们大抵是不喜欢昆虫的,因为,它们大多数看上去都十分恶心、丑陋。比如蟑螂,恐怕不只是女孩子,任何人看见了它们那猥琐的样子,都会大喝一声,然后用鞋底来招呼它们吧。还有螳螂,甩着自己的两柄长刀,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那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仿佛自己就是天下第一的刀客了,却不知道,比它厉害的角色还多的是呢。当然,也有赏心悦目的,比如蝴蝶,可是,若是你知道了这位昆虫界的花花公子,它小时候是一条让人见了就毛骨悚然,作呕欲吐的毛毛虫的话,你还会那么喜欢它吗?
当然,昆虫界也并不是如此不堪,也还是有些能人义士的,比如,蟋蟀就是其中的一员。
虽然说“以貌取人,失之子羽”,这句老古话说得一点都不错,可是,别忘了,另外还有一句老古话,也说得没错,那就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所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人们首先看重的,还是“颜”,“容颜”的“颜”。不仅如此,人类还将自身的审美判断加诸到其他事物上,对其他东西的“美”,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品头论足一番。很多昆虫,就是因为长得不符合人类的审美观而遭到了人类的唾弃,而蟋蟀则不同,它还是很招人喜欢的。
从整体来说,虽然蟋蟀不像蝴蝶那样多姿多彩,也不像萤火虫那样整天提着小灯笼飞来飞去,可是,它的形象天生具有一种大将之风,可以说是健壮英武,因此还是吸引了不少人的注目的。
你看它那勇猛刚毅的豹头,还有上面那一双鼓鼓的虎眼,是不是和传说中《水浒传》里头的英雄好汉“豹子头”林冲有得一拼呢?还有它腹部那两根细长的尾须,看上去是不是比轻盈的小燕子更加灵便呢?它那两片薄薄的翅膀,颜色光润,虽然平常不太使用,但是,一旦当它要奏响音乐的时候,就用得着了。还有两条肥壮的腿,一看这就是善于跳跃的名将啊,看它轻轻一跃,就能跳得比自己的身高还要高,和它一比,人类那借助撑杆创造出来的世界纪录,是不是就要逊色多了啊。最厉害的,还是它那两颗獠牙,时而露出,时而隐藏,比起那憨傻的野猪的确是更加灵活多变啊。
看蟋蟀的长相,印证了一句话,那就是“武装到牙齿”。的确,看它的那副尊容,那就是顶级武者的装扮。那两只大大的獠牙,如同锋利的弯刀一样,它不像螳螂一样张扬,整天将武器拿在手里,它一般都韬光养晦,将锋芒隐藏起来,直到需要使用的时候,才露出自己的利器,给对方致命的一击。
虽然它只是一只虫,可是,它却是一只不平凡的虫,在它的身上,兼有飞禽走兽的诸多优点,甚至还和人类有那么些许的相似,这样的一只虫子,试问天下间谁是敌手?
看,就是这一只小小的蟋蟀,它从长相上看来,就是那么英武不凡,富有侠者气质,难怪,人们会对它情有独钟呢。
既然蟋蟀长得就像是一个侠客,所以,毫无疑问,它的的确确就是一名勇敢的武士。一直都听人说“老虎屁股摸不得”,这小小的蟋蟀,虽然在体格上,和老虎相差了十万八千里,可是,在习性上,却与那“兽中之王”如此相像,它也同样,经不得任何轻轻的撩拨。
人类是一种很讨厌的动物,他们总是喜欢将蟋蟀放在一个小小的罐子中,然后用一根细细的草茎,轻轻触碰蟋蟀的长须。可是,蟋蟀有着多么强烈的自尊心啊,它绝对不能容忍这种带有侮辱性的挑衅,会立刻勃然大怒,寻找这隐藏的强敌。只可惜,人类太狡猾了,他们总是悄悄地躲在一边,然后在罐子里又放入另一只蟋蟀。蟋蟀终究是武夫,没有什么头脑,它看见了自己的同类,就误以为是对方的长须在触碰自己,于是,一场为了尊严和领地的斗争便一触即发。
蟋蟀的斗志是惊人的,他们好像生来就是为了捍卫自己的领地而战斗的,它们就像是古时候的斯巴达人一样,天生就是战士。蟋蟀,尤其是雄性蟋蟀,它们是一种非常喜欢独居的小动物,它的地盘,它做主。所以,一旦有了侵犯者,它们必定勃然而怒,与对方展开殊死搏斗。这位小勇士,它们身长以厘米来计算,却不惜以生命为代价,来捍卫自己的领土。
因此,我们可以知道,在蟋蟀的词典里,是没有委曲求全这样的字眼的,所以,这一场战争一旦爆发,便会一发而不可收拾,不管是攻击者,还是防卫者,都会拼尽全力,不胜利,毋宁死。
只是便宜了人类,他们躲在一旁嘻嘻哈哈地看着热闹。唉,他们只是利用了自己那魁梧的个子,占了优势,所以,丝毫都不把这小个子的蟋蟀战士放在眼里。要是那蟋蟀和人类长得一样高大,看人类还敢不敢去招惹人家。说不定,一看见蟋蟀靠近,就会立刻吓得逃之夭夭了吧。
在人类社会的时候,每次战斗之时,在战前都会擂起战鼓,显示军威,而在收兵之时,则会鸣金。谁能想到,这小小的蟋蟀也和人类有同样的习惯,当它们开始战斗之前,就会振动翅膀,发出鸣响,而大获全胜的时候,也同样会摩擦自己的翅膀,奏响胜利的锣鼓。
蟋蟀的叫声,是战斗的呐喊。试想一下,当秋风萧瑟的时候,其他生物都感受到了秋的肃杀,乖乖地闭上了嘴,不敢发出一点声音,变得噤若寒蝉。只有蟋蟀,哪怕是在生命的'最后一个时刻,它们依然会用自己的呐喊,宣泄它们对于生命的不舍。蟋蟀,是用呐喊来迎接寒冬和死亡的。
当然,蟋蟀可不是那种只会格斗而没有情趣的莽夫,它们的鸣响不仅发生在咬斗的时候,在它们求偶之时,也一样会发出鸣响。瞧瞧,这是多么浪漫啊,试想一下,在草丛里,有一只蟋蟀对着自己心爱的虫儿,摩擦翅膀,发出鸣响,这和星夜之下,一位手持吉他,在花坛边对着心仪的女孩子自弹自唱的人,是多么相像啊。
一般的动物,都没有人类那么智慧,懂得发明乐器,所以,它们如果要发出鸣响的话,都是依靠自己的嗓子。就算是狼嚎虎啸,声音再巨大,那也不过是声嘶力竭的吼叫罢了,而鸟类呢,它们声音再婉转起伏,也不过是仰仗自己的巧舌罢了。
而蟋蟀就不一样了,它不是从自己的口腔发出声音的,而是用翅膀,它的鸣叫来自于它摩擦自己的双翅,这是多么奇妙啊。我想,如果要把蟋蟀比作是一个自己携带乐器的草丛精灵,应该不会有什么人会提出异议吧。
对于我们人类来说,在表示赞同或鼓励的时候,我们常常让手掌相碰,发出“啪啪”的拍击之声,也不知道是不是人类,刻意地模仿了蟋蟀。这种方式,难道不是和蟋蟀振动双翅的样子有异曲同工之妙吗?只可惜,人类发出来的声音,那只是一些简单的节拍而已,远远没有蟋蟀那么好听。
可能就是因为它们并非用喉嗓来发出声音的缘故吧,所以,它们想怎么唱歌,就怎么唱歌,想发多高的音,就发多高的音。蟋蟀的声音响亮、高亢,时而有一种金属的质感,给人一种“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的感觉;时而又好比是裂帛的声音,如同是“四弦一声如裂帛”。总之,变化多样,丰富多彩。
蟋蟀的歌唱方式也各不相同,有的低缓从容,有的高亢急促,更有些缓急相杂,就好像是风格迥异的歌唱家一样。我常常在电视里经常看见一些唱花腔高音的人,他们拼命地用回环起伏的声调,展示自己的肺活量和自己的高音,结果,拼尽全力,弄得自己皱眉怒目,面目狰狞,大大地削弱了美感。然而,就是这样憋足了劲,喊出来的声音,在蟋蟀那从容不迫的天籁面前,却显得不堪一击。
如果是夜间听蟋蟀叫,便会别有一番风味,在一个幽静的庭院中,秋月高悬,将清洒向人间,夜空澄明,高大的梧桐沐浴在月光之中,在梧桐树旁,有一丛野草,或许,在这一丛小小的草丛中,就躲藏着这样一位旷世的音乐家。
人们给蟋蟀的叫声赋予了很多的想象,比如说,蟋蟀有一个名字叫做“促织”,那就是因为,人们认为蟋蟀是在半夜里鸣叫,呼唤织布的女工,用自己的声音陪伴她,敦促她纺织到天明,据说,乡间有俚语说是:“促织鸣,懒妇惊”,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不过,我倒是觉得,不必给这蟋蟀的叫声赋予这么多的含义,我宁愿相信,在深夜的草丛里,那蟋蟀的鸣叫,是它在为自己的爱人,弹奏一曲婉转动听的小夜曲。它那平缓抒情的旋律中,不乏丰富而细腻的音符转折,闻之令人动容。就连杜甫也曾做诗赞之曰:“促织甚微细,哀音何动人。草根吟不稳,床下夜相亲。”据说,唐玄宗的时候,宫中的妃妾们常常把小蟋蟀放在金丝笼子里,她们不养金丝雀,却养起了蟋蟀,到了晚上,就放在枕边听其鸣叫。“寥落古行宫,宫花寂寞红”,当温润的月光穿透窗棂,在白纱帐上绣满寂寞的时候,那秀美而孤独的脸孔一侧,蟋蟀的叫声彻夜不停,安抚着她们无人知晓的内心伤痛。
不过,在我看来将这蟋蟀的鸣叫作为慰藉怨妇之用,还真是有些奇怪。要知道,蟋蟀的声音,在深夜里听来,是如此响亮。因为,虽然蟋蟀是在弹奏小夜曲,可是,它弹奏的对象,是另一只蟋蟀,一只勇猛的雌蟋蟀,蟋蟀是勇敢的斗士,所以,它的女朋友,自然也应该是女中豪杰。因此,这蟋蟀的小夜曲,多多少少还是有那么一些刚猛雄健的味道的。你听,那声音如此响亮,根本就不是什么窃窃私语,将它放在自己的枕边,无异于让失眠的人儿,越听越精神,越听越睡不着。
可能正是因为蟋蟀具有这诸多的好处吧,所以很多人喜欢养蟋蟀,他们有的是养来听蟋蟀的鸣叫,但是更多的人,爱上了蟋蟀的好斗。真是遗憾,这样一个虫界的斗士,却因为自己好斗的习性,被迫沦为了人类所豢养的奴隶。从此,它们的英勇善战,就成为了人们取乐的工具。
看着蟋蟀在那圆圆的蟋蟀盆子里战斗的场景,我就不由自主地联想起了古罗马的竞技场,不知道是不是巧合,这蟋蟀盆的造型,竟然和竞技场的造型完全一样。如果这样的话,那么,我们能不能将那些蟋蟀视为古代的角斗士呢?它们和角斗士一样,虽然勇敢,虽然英武,却还是逃脱不了被人赏玩的命运。不知道什么时候,在蟋蟀中,也能产生一位伟大的斯巴达克斯啊?
据说,中国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有“斗蟋蟀”这样的一种民间游戏了,上至宫廷官员,下至平民百姓,人人都喜欢都斗蟋蟀。
根据徐珂的《清稗类钞》记载,这种游戏早在唐朝天宝年间就已经有了,而且,这玩乐的方式,也和现在差不了多少。“长安富人镂象牙为笼而蓄之,以万金之资,付之一喙”,这是饲养蟋蟀的过程,等到蟋蟀长大、训练好了之后,就可以用来斗了。这斗蟋蟀也有一定的规则,并不是拿来就斗的,一般来说,双方都十分谨慎,甚至还要下战帖。双方的蟋蟀必须大小相互匹配,经双方主人同意之后,才能开斗。而斗蟋蟀,一般都和联系在一起,“其赌在高架之上,仅为首者二人得见胜负,其为耦者仰望而已,未得一寓目。而输至於千百,不稍悔,至可笑也”。
可是,“斗蟋蟀”这种博戏却遭到了很多人的不屑。当然,他们所不屑的原因,倒并不是因为可怜那些战死的蟋蟀,而是因为,鄙夷那些沉迷于斗蟋蟀的人。这些沉迷于斗蟋蟀的人,往往为了玩乐博弈而输掉了钱财,毁掉了家室,更有甚者,甚至连江山都输了个精光,怎不让人扼腕而叹呢?
在《宋史》中,专门列了一个《奸臣传》,在里头就描写了很多宋朝大名鼎鼎的奸臣,其中有一个,就是贾似道,据说,他就是一个喜欢斗蟋蟀的人,“尝与群妾踞地斗蟋蟀”。这样的人,把持朝纲,治理国家,又如何能够搞得好呢?无独有偶,明朝的时候,有一位叫马士英的,也是如此,一个叫王应奎的清朝人,在《柳南续笔》中,曾经将其戏称为“蟋蟀相公”,说:“马士英在弘光朝,为人极似贾秋壑(即贾似道),其声色货利无一不同,羽书仓皇,犹以斗蟋蟀为戏,一时目为‘蟋蟀相公’。”如此看来,这马士英必定也不是什么斗南人杰。
历朝历代,这样因蟋蟀而玩物丧志的事情,不在少数,甚至有因此而亡国的,这真是“半闲堂上斗蟋蟀,忍令君王泪染红”啊。可能正是因为如此吧,所以,有很多讽刺斗蟋蟀玩物丧志的文学作品,这其中最著名的,恐怕就是蒲松龄《聊斋志异》中的《促织》了吧。
《聊斋志异》中的故事,大多来自民间故事和野史轶闻,蒲松龄每每将花妖狐魅和幽冥世界的事物与现实世界联系起来,起到针砭时事,反映爱憎的效果。而《促织》,就是其中的佼佼者。这个故事,说的是有一个名叫“成”的人,平常木讷而又生性善良,皇帝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让老百姓敬献蟋蟀,成偶然间得到了一只蟋蟀,却被自己的儿子弄死了。这只蟋蟀关系到全家人的性命,于是成便怒斥了自己的儿子,结果,儿子愤而投井,一缕魂魄不散,化身成了蟋蟀,为父亲解了燃眉之急。
朝廷将敬献蟋蟀之类的事情,摊派在老百姓的头上,这已经是咄咄怪事了,而为了一只小小的蟋蟀,竟然险些将人逼死,这又是有违天道的。苛政之下,将人便成了“虫”,这是对封建统治何等有力的控诉啊。而“成”,作为一名童生,他不能通过自己的才华,崭露头角,得到皇上的重用,反而要通过自己儿子化身成的一只小小蟋蟀而功成名就,这又是极大的讽刺。都说“一人飞升,仙及鸡犬”,而这个故事,说的却是“蟋蟀飞升,仙及人类”,真是可笑,可叹。
其实,小小的蟋蟀,它知道些什么啊,它想唱就唱,想斗就斗,却没有想到,自己沦为了人类的玩物。所以说,就算有人因为蟋蟀而荡尽家产,有人因为蟋蟀而毁伤性命,甚至是有人因为蟋蟀而亡国失天下,这都不能怪那小小的蟋蟀,要怪,就只能怪那些沉溺其中而不可自拔的人类。
不管怎么说,作为一只昆虫,蟋蟀是个全才,它既具备音乐的才能,又是格斗的健将,看来,还真是一个允文允武、刚柔并济的“虫”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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