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天的优美散文
早晨起床的时间是五点,固定的,没有理由改变。做好早餐,待女儿上学后,我依然简装出门,呼吸新鲜空气,听听鸟儿的鸣叫,看看太阳的笑容,让内心的郁闷随运动后的汗水排泄而蒸发,让各种堆积在神经上的纷乱重新罗列,删繁就简,给心腾出舒展的空隙。
一天之计在于晨。无论有多大的压力和烦忧,在早晨一定要对着镜子微笑着说:“没关系,我就是我!于是,一种新的力量就会从血液流经心脏,感受生命存在的幸福并不仅仅是吃饱喝足穿暖,还有不经意间写在脸上的自信和无畏。”
跑步回来,打开轻松欢快的音乐,我挨个房间打扫卫生。拖拖擦擦,给花浇浇水捋捋叶,希望花能似我一样愁并快乐!
午饭因为只有女儿和我,很简单。和面做拉条子,炒土豆和葫芦瓜两个菜,待女儿放学吃过,洗碗刷锅,然后午休。睡觉前习惯性的要看书,几行或者几页都可以,只要大脑不思前想后,我的睡眠还是很及时的。
待女儿上学后,我依然躺着,看书——《撒哈拉的故事》。喜欢三毛,并不是因为她是三毛,而是因为她的自由随性,更因为沙漠。喜欢沙漠的野性、原始、寂寞、净静、粗狂和柔软。于是,我行走在三毛的沙漠里,听三毛诉说她的寂寞,她的绝望,她的失落,她的爱,还有她的艺术之心:靠着捡来的破烂把一个破旧不堪的租屋打扮的像皇室一般。
我在沙漠里看到撒哈拉威的小女孩十岁就嫁人的荒诞,看到妇女洗澡以及清洗内脏的怪诞,看到女人孩子生病不看医生的荒唐,看到三毛给人瞎医瞎治的神奇,看到荷西为了三毛过得稍稍舒心,而日子不再困难,加班加点……我看到并懂得,是爱!
爱是成全,是付出,是包容,是理解,是忍让;爱是拼了命也要尽力满足对方一点小小的虚荣和爱好;爱就是有一个舒适的家,家里有共同的兴趣,有等待有惜别有舍弃有尊重有疼爱,还要有一束不美但足够温馨的花或者植物。
当我正沉浸在撒哈拉沙漠的时候,儿子推门进来纠缠,让我陪他去修自行车。我不想在这个时候离开三毛的沙漠,再说那个自行车丢弃在外面快两年了,能否修好还有疑问,所以拒绝去。儿子无奈,拿着我给的两元钱,顺便端了半盆水、拎了一块抹布出门,不到一刻钟进了门。
“妈妈,我把自行车擦干净了,我去修了。”
“好啊,路上小心”我应到,继续穿越沙漠。大概半个时辰,儿子又回来。
“妈妈,自行车修好了!”
“花多少钱?“我吃惊!
“六元,”儿子答。
“你哪来那么多钱?”我还是吃惊。
“上次买废旧书的钱。”儿子解释着并拉开了门。
“妈妈我走了,骑车去了!”
我窃喜!看来,适当的懒惰,并不一定是坏事。
踏着三毛的.足迹和心路,送走了大半个时日,阳光已经偏斜。我合上书,觉得应该吃点什么?便翻身下床,拿出冰柜里的酸奶舀了一碗,加了少许糖,搅匀后等待散发冷气。随手打开几首老曲,听着听着,突然心血来潮想练练毛笔字。于是,顾不得喝酸奶,直奔楼下。
买了毛笔和墨回家,发现没地方写,这个倒不难。我顺手捞过女儿不用的废本子,颤抖着手一笔一划似刚学写字的孩子,认真的写下纳兰容若的“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风一更,雨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
字,写的不美,但也不难看。只是我不知道长相思究竟有多长?是“天涯地角有穷时,只有相思无尽处”,还是“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不管哪一种,这首行军关外的思亲思乡词,被纳兰描写的如出水芙蓉纯真清丽,含蓄深沉感情丰富,于我,当然喜欢的不得了。
二十分钟后,搁笔,想起还有衣服泡在盆子里,心情不错的望了一眼闲置的洗衣机,匆匆用手洗起。
夏天的衣服面料薄,质地柔软,我喜欢用手洗,并把这样的劳动称之为节约型劳动。节约了水,节约了电,还节约了衣服的磨损度,不亦乐乎!
晚饭一个人吃。儿子没回来,女儿下午基本在学校吃。吃过了碗也不洗,坐下来边写诗边等儿子回家。九点多时,儿子回来。
“妈妈吃什么?”
“随便吃了!”我答,不再理他。
“我在小姑家,吃过了,”儿子悻悻地说。
我没接话,隔了一会儿听到水响,知道是儿子在洗碗。
“今天心情不错,为什么?”我走过去问到。
“我想看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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