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村庄经典散文
一直都想写一篇有关村庄的文字,又似乎还没准备好,或者有点陌生不敢写了。是啊!村庄近了又远了,朦胧的不敢去触摸。可是,当键盘柔软地敲打出那几个字的时候,眼里还是经不住滚落热热的泪珠。是的,要写的哪里仅仅是村庄呢,是村庄的魂呢。村庄在心里已经凝聚成人,有了命定的象征。趁着大年上灯,我提前把要做的事情做好,执意要跟随回乡一趟。我刻意要走进村庄,是想找回一些久远对温润的记忆,使我可以温暖地,饱含深情地书写,我一直视作家园的村庄。像一幅静默的山水画那样,可以把村庄留存在最美的记忆里。
(一)
出嫁前,总是把自己与村庄拉开很大的距离,就像一个局外观景的人,我远远地看着村庄,甚至逃逸地远远避开。我怕村庄里的狗,怕牛,怕绕嘴的山歌听得脸红心跳,那些坦荡的山人让你无处躲藏。那时,我不属于村庄,我的家在矿上基地的红砖房子里,母亲在哪里开采一块菜园,我们也如村庄里的人一样,自己种菜吃。我的玩伴是南来北往,操着一口好听普通话的,当地人叫的工人子弟。父母也有村庄,他们的村庄在遥远的地方,对于我依然陌生。可是村庄注定与我有缘,而那种缘份竟是一生一世的,烙上生命的年轮。图片
现在,早春零星的冻雨正落着,干脆地砸在村庄的小路上,黛青色的瓦面铺上一层薄薄的冰凌。我的村庄在初春的静谧里,缭绕着一缕缕温暖的炊烟。站在高高的山梁上,看着已经属于我的村庄,还有那一片依然翠绿的竹林,就想着,有一天,我也会像我的祖辈们那样,永远地回归到村庄的安静里吗?
村庄沉默地看着我,似还在辨认我的归属,一如走在前面的这个男人,这个把我带进村庄,我尊敬地称呼他为先生的人。他穿着深蓝色的羽绒服,脸孔微黑,头顶的头发已经有点稀疏。我打量着他,偶尔他也会不经意地回头看看我。其实,我一直紧紧跟随着,只是他不曾想知道,我跟随的脚步是近了还是远了。
每次回到村庄,我都会像现在这样子,不远不近地打量着他,距离拉远的时候,从他肩头望过去,村庄已经静好地等在那里,由模糊到清晰,最后,在静默中一点点温润起来。这样的时候,我的眼睛也湿润了,心里涌动着那么多的感动,感动自己走在村庄的小路上,可以那么近距离地细数村庄的旧痕。旧迹斑驳的墙面,依然阻挡不了村庄野性的朝气,哪怕最不起眼的草儿,也会从墙缝里探出头来招摇。读着古老村庄的年轮,就像读着先生的过去,孩子的脉络,是那么亲切。是的,我正努力走向村庄,而最终我也是要完全属于村庄的。
(二)
走近村庄的那一年,是一个夏天的傍晚,我正在小圆桌旁怄气,我使劲地用指甲抠着已经有个小洞的桌面,然后母亲就把他带进家来,他坐在小板凳上看我半天后嘿嘿笑着说,我又来了。我歪头看他,想着怎么又来了呢?难怪母亲不准我出门。看着这个从山里走来的人,他穿着一件蓝色中山装,衣领的扣子规规矩矩地扣好,浅浅地露出一圈白色的.衬衣。他嘿嘿笑起来的时候,牙齿有点发黄,就像我看见的,住在煤山里的人,烧没有烟囱的火留下的印迹,想着他会与我有什么关系呢?
母亲把他带来的大西瓜切开,留下几瓣,就叫走家里所有的人。这时候我才知道,这个有着大山一样粗犷性格的男人,可能真的与我有关系了,母亲说他踏实,靠得住。图片
几个月后,天空飘起的小雪,把远处村庄的瓦屋,点缀的星星点点,村庄在朦胧中若隐若现,轮廓并不那么分明。他哈着白色的雾气,在几个同样年轻的同事陪同下,毕恭毕敬地与母亲,在屋里说着与我有关的话题,我竟全然不知,好像与我没有任何关联。我天真地坐在家门口的小登上,看着远处的村庄发呆,想着那里的一间瓦屋,真的有一间属于我吗?可是,我要以什么样子,才能从容地走进去呢?
春天来了,油菜花黄橙橙地铺满三月的村庄。我就是在春天油菜花被细雨打湿的季节走进村庄的。那一天,我第一次听到山梁上传来的,只属于村庄的歌谣,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山歌的调子,绵延不断,在山峦间回荡的声音……
郎一声来妹一声
好比花线配花针
哥是花针上前走
妹是花线随后跟
很多事情没遇到的时候,似乎隔山隔水般遥远,就像我现在面对的村庄,我也不曾想,有一天,我会那么自如地进出。曾不止一次问先生,“那天你怎么又来了?”先生突然就浪漫起来,指指天,笑而不答。
有些事,可能真的冥冥中自有天定吧,村庄注定是我生命里永远的牵念了,甚至比小时候长大的家,还要来的紧密。女人命定就是风中的一粒种子,被风吹到那里,就无可选择地扎根在哪里,根须越紧密,越牢固,越预示着枝繁叶茂。女人真的像一颗树呢,而村庄何尝不是一颗有着大大树冠的树呢。
一路走着,一路看着村庄的样子。村庄依然在静默里,安静地看我们走过一道道沟坎,老楸树笔挺地站在村庄的前后,新绿还没有冒出,我的村庄在树干间,显得那么凝重而又安然。是的,村庄是不屑喧器与吵闹的,若真的喧器起来,那就是老牛与狗的叫声一起宣扬了,那时候的村庄,瓦屋都透着蓝盈盈的亮光。现在,狗的叫声还很稀落,老牛似乎还在冬眠,村庄在高原雾气笼罩的湿气里,还在沉淀,或者在等一场吹过的风,倾盆而下的雨吧。
(三)
那块我曾经耕作过的土地已经荒芜,好些自己长成的小树有碗口粗了,茅草深深,吊坠着晶亮的冰凌。“我在这里种过一季玉米。”我蹦跳着指给同来的族人看,“等玉米成熟的时候,我们还未及回来,乡邻们已经帮我们收好,放在老屋的阁楼上了。”我的声音有点高亢,好像回到初为人妻的那些年。我知道,这样的帮衬,全是因为我叫先生的这个男人,这个村庄第一个考上学校,走出大山的人。
那是我走进村庄的第三年,因为公公去世,我的家,在婆婆的主持下分得几亩地,我兴奋地在乡人们的帮助下种上玉米,施肥的时候,他们和我们一起施,好像并没有怎么艰难,玉米就成熟了。村庄通常就是以这样的方式,把坎上坎下的人家串联起来。
“种的时候不难,难的是收成的时候,太阳毒辣,玉米叶咬人,还有刺手的毛毛虫,还要爬坡上坎人力背回家。”
“嫂。”小叔抢过话头,“当初分家做手脚没?成片的土地都分你家了。”
“它们远啊,来回一趟,翻沟越岭的,要一个多小时,不是想着你在家,留近处给你好管理吗。”
小叔大我一岁,常常调侃说,“你还没我大。”现在也已经住在城里。他的土地因为近,前几年还被留守在家的乡邻耕种,这几年,政府实行小城镇规划,乡人们外出的外出,搬迁的搬迁,村庄已经有点空落,大片土地要么荒芜,要么种上杉林。小叔在家那几年,已经把边角的地块种上楸树,现在已经有成林的样子。我家种过玉米的第二年、第三年也买来树苗种过,因为地远,又无人搭理,几年都没种活,倒是零星乱长的,不值钱的酸辣椒树,大有成林成片的趋势,只是不知道地界还在原来的地方没有。
年前,趁着天气晴好,先生就说要带孩子来看看,怕时间久了,生疏了,连自家土地在哪里都不知道。其实,大山里的土地并不值钱,送人耕种都没人要。先生惦记着的,是对长大的家的眷恋,和远古传承下来对根的守护。我不在这里长大,可我的惦记常常比先生更甚,种玉米的时候,是我主动去的,种树是我提议的,还想着如果可以,愿意回到村庄住上三五年,等树成林了,不用人看护了,再回去。这是怎样的情节呢?好像根深蒂固的很,从踏进村庄的那一刻起,潜意识里似乎就有守护的意识。想起那些画地为界的母狼,我是不是也在以一种方式,宣誓着自己作为村庄主人的姿势呢。是的,毫无疑问,我是那么想把自己的血,流成村庄的颜色。
(四)
老屋因为久没人居住,已经老朽,大有摇摇欲坠垮塌之势。先生说,卖了吧,早晚要垮,大梁都见虫洞了。我说,还是保留着吧,是根的象征呢,每年回来看看的时候,村庄里还有一座老屋,就还有家,我们就还属于这座村庄。先生依了我,没有拆掉老屋。
老屋后那颗看着我走进村庄的老楸树,已经可以改做两个棺木了,有人出几千块钱,我还是舍不得卖掉。老屋已经空落,唯有它粗壮地挺立在老屋的后面,像一尊家神,看守着我的村庄。老屋的后面是俯视着村庄的大山,山上安居着仙人的坟茔,每年,我都会随先生回家两次,一次大年上灯,一次清明扫墓。
“我家这边已经夸了。”小叔指着已经坍塌厢房的一侧说,“嫂,你结婚的时候,还是住在我的房子里。”
小叔结婚早,孩子也大我的孩子几岁。看着已经不成样子的老屋,真的不知道祖辈们是怎样在这里繁衍生息的。现在,我可以说,我是村庄的一份子,但是不可否认,我依然仅仅只是村庄的一个过客。
记得结婚那天,小叔五岁的儿子,在新房里不停地唱着祈福歌,我已经不记得歌词,只记得每唱完一首,乡人们就冲他喊,“快去找新伯娘要糖。”然后,一帮拖着鼻涕的孩子蜂拥进来,伸出布满灰泥的小手。这时候,一些长辈也趁着热闹,寻要新人的东西。我不会刺绣,更不会做鞋垫,作为村庄的新媳妇,母亲为我准备的,是商店里买来的花手帕。那一晚,我在竹条编制成墙的,透着光的新房里,第一次在我的村庄里过夜,我听见篝火旁,最小的姑姐说,“新春,以后你家孩子是最小的了。”
第二天,按照村庄的习俗,新媳妇要认亲,要系上围裙做事。为了表明新媳妇的懂事和贤惠,先生带着我,在乡人们围成的桌旁,递烟敬酒,告诉我称呼。我三奶奶,二大姑,大伯娘地一一跟着先生叫完一圈,似乎也走完作为女儿家的身份。那一刻,我俨然已经是村庄的女人。此后的很多年,我就像现在这样子,一次次跟随先生回到村庄,乐此不疲。而乡人们看见我们,老远就会在地里或家门口,声音悠长地喊,“新春爷……大娘……上家里坐……” 开始的时候还很别留,也悄悄窃喜着只会傻笑,不知道怎么回应。是呢,怎么就成人家大娘了呢。现在,不要说大娘,连奶奶辈已经听得顺溜了。
而跟随先生回到村庄,一直都是一件很荣耀的事情,不用我应酬什么,就跟着他东家吃午饭,西家吃夜饭了,那种感觉竟像小媳妇回乡省亲。很多年,我都在这种单纯的自豪里满足着,没有任何目的,不自豪着有车,不自豪着有钱有地位,仅仅自豪着,一个小小的教书匠,被自己的乡邻们喜爱着、尊敬着,并被教导说,“看人家新春爷,没得说的。”
这个时候,我又忍不住打量这个不算英俊,却高大结实的男人,这个做事有条不紊,常常以家长般严肃的目光,训诫我不要多嘴多舌的男人。而我,竟然不知不觉间,有了一点点村庄的样子,不温不火地缄默着,也享受着静默里,长不大的孩子般单纯的快乐。我知道,村庄的颜色正一点点融进血里。
(五)
现在,村庄似乎正在一点点消退,就像努力要站稳,最终却正在慢慢垮塌的老屋。不能想象,有一天,当村庄里不在有老屋的时候,我们回来祭奠什么?纸钱在祖辈们的坟茔上,融化草尖上的冰凌,一页页化为灰烬的祈愿,在村庄黛青色的瓦屋上盘旋、飘飞…… 然而,未来终究要取代过去,村庄也终究要在不断变新中求存。那时,村庄的颜色,也许不再是我咀嚼不厌,一直想融入进去的,瓦片黛青色的样子了。但是,传承永远在根深蒂固的土地里。
忆起婆母去世那时,把用手绢包好的几百块钱递给我时,我并不了解其中的含义,想把那一块有点污迹的方格手帕扔掉,大伯娘说,别仍,那是老人留给你家的衣禄,收好了。
衣禄就是吃饭穿衣,那一刻,方才感知,那一方薄薄的手帕,那么沉重。我的村庄,就是以这样简单直白的方式,一代代传承生命的烟火,这恐怕就是村庄永远不会消亡的衣钵吧。每一个走近村庄的媳妇,在踏进村庄的那一刻,这种传承就开始生生不息。
我是愿意以这样的方式守护我的村庄的,如祖母守护村庄里的寸土,如母亲守护基地家的红砖房子,直到把村庄守护成安静的样子。当春天的风,从山的垭口吹来的时候,我的村庄又会像以前那样,黄橙橙一片脆嫩的花海。那时村庄的山梁上,又会响起村庄经久不绝的山歌:
金竹林里打背篼
背篼好打口难收
跟哥没有真实话
跟去跟来妹害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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