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念青春怀念同桌的你抒情散文
我和很多人同过桌。虽然我不能一一说出他们的名字,但每当我过的不顺心时,我就会想起他们曾对我说过的话。
“大头!书,读不下去就回家。”
“大头!哪天你发达了,可别忘了我。”
“大头!你这个傻瓜。”
阿条是处女座,我是水平座。如果不是因为同性,我想我们真是绝配。我经常调侃他说,给大爷笑一个,他每次都会冲我笑两个,笑靥如花,一点也不假。
阿条有谈过女朋友,是在念初中时。他对我说她女朋友简直是仙女下凡,他说这话时的语气特别神气,让我觉得那跟真的一样。于是,我就问他:“那她有演《山楂树之恋》的周冬雨漂亮吗?”。他诡笑了一阵后,然后把嘴巴凑到我耳旁:“周冬雨,就她?那叫好看?”我一时没忍得住,就一拳打在阿条的大腿上:“敢侮辱我的偶像!”我的话音一落,讲台上的班主任便大吼:“胡大头,你给我滚出去。”我慢吞吞地朝教室门口走,班主任盯着我,然后喋喋不休地批评我,批评整个班,再批评隔壁的兄弟班,一直批评到中国的教育制度。
下课后,阿条把我拉回位子,帮我捏腿。阿条特感激我,他说,班主任整堂课都在当愤青,他就趴在桌子上美滋滋地睡了一觉。
刚开始我和阿条不是同桌。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我们班没考过兄弟班,班主任便让偏科的同学在小纸条上写上想和哪个能帮助自己的同学坐一起。我的数学没考过及格,阿条是数学课代表,我就在纸条上写了的阿条名字。阿条的英文在班里倒数第二,我是英语课代表,阿条相中了我。就那样,我们成了同桌。
我问阿条怎样才能学好数学。他没有回答,而是对我自吹自擂了一番后,才说学好数学是女朋友传授给他的独门绝技,说出来得收费。于是,整个夏天我都得请阿条吃冰淇淋。
阿条问我怎样学好英语。我爱理不理,装作一副小老板的样子。结果,阿条每天都替我捶捶背,捏捏脖子。阿条的爹地是城里的保健按摩师,周末时,阿条就会照着爹地学。
每次阿条洋洋得意地说起,“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这句话时,我都有种想打他的冲动,他太不把我这个文艺小青年当回事。好歹郭敬明比很多个数理化高手混得好。
阿条细皮嫩肉,绛白的脸上挂着一个樱桃红的小嘴,头顶锅盖,说话有些温柔,特招女孩子喜欢。
我们同桌时他并没有教我学数学,我也没有教他学英语,我们总有说不完的话。
“前排的阿红笑起来真好看。”
“语文课代表才好看呢。”
“你看,她有酒窝!”
“你瞧,她有马尾辫呢!”
不过,阿条对我讲的最多是,他和女朋友的故事。他说着说着,眼睛就变得湿漉漉,怎么也擦不干。这时我就会嘲笑他,“条子,你也太没出息了吧?”阿条最怕我说他没出息,于是他就会俏皮地扣扣鼻子,擦擦嘴巴,骂着我说,“大头,怪不得没人喜欢你,你真是个没有感情的.小家伙!”我们说着骂着,飞机都不敢在我们头上飞来飞去。就好像我们的青春在哗啦啦的下着大雨,呼拉拉地刮着大风。
后来,不知道是谁向班主任打小报告,说我和阿条坐一起总说话,影响大家学习。没过多久,班主任便把我安在了教室的第一排靠墙的位子。周围全是女生,为的是不让我耍嘴皮子。
我和阿红成了同桌,可阿红是我讨厌的类型。她留着齐刘海,戴着大眼镜,黑色镜框遮住了她原本非常秀美的吊梢眉。
我从不跟阿红说话,她也从不多看我一眼。她除了吃饭、睡觉,差不多整天都在看书,做题。教室的后墙上贴着每个同学的理想大学,阿红的理想是考北大。
课间时,我经常与阿条厮混在一起。每当我们玩得找不到北时,阿条就会提起阿红,他问我阿红有没有男朋友。我实在气不过,就指着阿条的大鼻子说:“怎么会有人喜欢那块木头!”这时,阿条就会瞪大着眼睛看我,说:“大头,你***好吗?敢侮辱我的女神。”我没再顶嘴,在心里乐意道:“臭小子,你也有今天。”
我之前以为我这辈子都不会搭理阿红,直到有次她发高烧,我才明白青春没有永远的倔强,它会被一些人、一些事慢慢驯服。
有一次,班主任破天荒的组织全班同学在班里看电影。正当我乐呵呵地感受着男主角和女主角在樱桃树下漫步的场景时。突然,阿红拍了拍我的胳膊肘子:“大头,我肚子疼,你可以送我去医务室吗?”我看了看她,豆大的汗珠不断地从她惨白的脸上往下落。我赶忙叫来班主任,班主任也急坏了,让我赶紧背她去医务室。我便以一个人背不动为由,顺便叫上了阿条。
当我背着阿红跑到楼梯口,想停下来喘口气时,阿条却一把从我背上夺过阿红,慌里慌张地说:“大头,我比你力气大,你先一个人跑去医务室和医生打好招呼。”我不知道是谁给了阿条勇气,也许有时爱神会大发慈悲。
到了医务室,大夫说阿红患了急性胰腺炎,得输几天液。我们便轮流照顾阿红。那时候,我才知道阿条所说的前女友原来是阿红。他们中考后因为闹了一些别扭分了手,之后两个人在同一个班念高中,老死不相往来。但是,这世上的绝多数人很难做到将他(她)在青春时所遇到的那个人忘掉,这当中就包括阿条和阿红。怪不得阿条每天嘱咐我少和阿红搭讪,问我阿红有没有男朋友,说阿红比语文课代表漂亮的多。怪不得阿红的抽屉里一直放着一本叫《梦里花落知多少》的书,原来这本书是阿条送给她的十五岁生日礼物。
阿条和阿红都迷恋书里的这句话——“自己越在乎的人自己就越不能承受他对自己不好”。
阿红其实也是个性情中人。她喜欢张信哲,喜欢席慕蓉的《无怨的青春》,喜欢收集老唱片。她家里有一台老式的唱片机,她说她不开心时总能从里头听出些沧桑感。然后,她就会哗啦啦地落泪。哭完,她才会感到心里好受一些。
我说,那你真矫情。
她说,是你真不解风情。
我说,你才不解风情呢,人家阿条还是那么喜欢你,你就一点看不出来?
她说,我看得出来,可是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我说,你这人真没劲。
她不回答,一个劲地望着窗外。窗外只有一棵老掉牙的樟树,有几只麻雀在上面叽叽喳喳跳舞。
我接着问:“喜欢一个人会激发人的灵感,可能会让你的成绩更好。你为什么不尝试着再向前一步?”
突然,她竟然回我一句“不愿意浪费青春”。我盯着那棵老掉牙的樟树,我猜它在青春时也一定热恋过某棵树,要不然它凭什么活到现在。它一定还没完成青春时的心愿,它在等。
“你懂什么叫青春?青春就是把头一味地埋在试卷里?青春就是装作一副明明很喜欢却不敢承认的委屈模样?青春就是为了考北大?青春就是经不起一点挫折,容不下一点谎言?别闹了!青春是follow your heart,青春是size the day!”我终于对阿红发泄一通。可是,阿红还是沉默的厉害。
不知道什么原因,再后来,阿条成了阿红的同桌,班主任又把我掉回后面,我和胖墩坐一起。也许那都是冥冥中被安排好的。
胖墩喜欢打篮球,他常常和我谈科比,可我不爱听。我喜欢写抒情散文,每完成一篇,我就会念给胖墩听。胖墩听着听着总会倒在桌子上,然后呼噜噜地睡了起来。我便会揪着胖墩的耳朵:“你能不能理解我此刻的心情?”胖墩便会举着拳头:“你再烦我,莫怪我打烂你的大头。”说完,他又接着睡觉,做梦、磨牙、打呼噜。
终于有一天,班主任又把胖墩调走了。我坐在最后一排的角落里,每天孤零零地看着阿条和阿红的背影。他们不怎么说话,各自手头上的圆珠笔不停地转动。谁的橡皮擦掉在谁的椅子旁边,谁就会帮谁捡起来,然后微笑着递给他(她)。谁的衣服后面沾了一些灰尘,谁就会帮谁拍掉,然后泪盈盈地看着他(她)。
有时,我不得不承认阿条比我的运气好。如果不是那次晚自习我和阿红斗嘴,被班主任看见,阿条的英语成绩怎么可能赶超我。如果语文课代表成了我的同桌,我也准是个学霸。
但是,青春没有如果,一切都走得那么突然,像风一样,一转眼便流浪到另一个城市,换了另一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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