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卷诗书喜欲狂随笔散文
一个个温暖的名字,覆盖着一段段冰冷的故事;一篇篇优雅的文章,描绘着一幕幕过往的风景;一首首绝美的诗歌,埋藏着一个个诗人孤独的灵魂,一场场华丽的戏剧,演绎着生活中的悲欢离合。透过文字看世界,遥远的距离也变得咫尺天涯。文字传承了世界的文明史,文化传播着人间的真善美。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一定是热爱生活的人,追求高质量高品味的精神享受,从那流芳千古的书海里汲取的精神食粮,远远比身上的锦衣,盘中的美食得到的快乐更惬意,更充实。
从小,就对文学情有独钟,二年级,刚刚认识了不多的一些汉字,连一句囫囵句子都写不出,就喜欢上了看书。那时候家里穷,没钱给孩子买书,除了那本语文课本,我能看到的书,就是哥哥好不容易从别人手里借来的连环画了。出生在六七十年代的人,对连环画的印象应该记忆深刻吧,那时候我们叫它小人书,它可没今天孩子们看的彩色故事书好看,但内容,却比故事书丰富多了。一张彩色的封面,里面是一张张黑白画面的人物图像,下面配上简单的文字介绍,薄薄的,半本书大小,一页页看完,就是一个完整的故事或电影。至今还记得,我看过的第一本连环画的名字,是《铺满阳光的路》,写解放战争时期,一对小兄妹寻找革命队伍的故事。也许我的记忆力真的够好,童年里经历过的人和事,历经几十年岁月的风尘,依然觉得记忆犹新,回想起那时候躲在被窝里翻看着那些破破烂烂小人书的情景,还忍不住会哑然失笑。
四五年级的时候,同学们手中开始有了比连环画内容丰富多彩的故事书和杂志,也偶尔会看到有人拿《鲁迅文选》那样高级的文学名著看。这些书,基本都是从家里大人或者年长一些的哥哥姐姐手里软磨硬泡借来的,一本故事书,一个人带来,几天之内全班同学都能轮流借着看完,看书还书的时间就限制的很紧,为了尽快看完,经常有同学一边听课,一边把书藏在桌洞里偷偷地看,这些同学当中,自然少不了被大家誉为“书痴”的我。“书痴”的来历也有渊源,为了从一个家里爸爸颇有藏书的同学手里借到书,我几乎承包了他每天所有的家庭作业,后不幸被老师发现,罚站不说,手上还挨了三教鞭。想想那班主任老师平日对身为学习委员的我也青睐有加,却在逼问出我给同学写作业后痛下杀手,打得我手心都肿了好几天,再也不敢做那种交易了。
挨打归挨打,一点也没改变我爱看书的“恶习”,每次借到一本书,不管什么类型什么内容,我都会在最短的时间里迫不及待地看完,尽管都是囫囵吞枣,看完的书也记不住多少,但对书的那份痴爱,却似乎一直伴随了我半生时光。五年级临毕业的时候,借到一本《儿童文学》,在数学课上偷看,被数学老师发现,当场没收。当时的我们都还是一个个孩子,根本没有能力去赔偿同学的一本几元钱的书,我们的数学老师又是出了名的暴脾气,经常体罚学生,我根本就不敢去向他要书,没办法,只好跟那个同学商量,拿一本别的书去顶。我自己哪里有一本书啊,哥哥已经上初中,他的枕头下经常压着各种书,我趁哥哥不在的时候,偷了他的一本《故事会》,给了那个同学。哥哥找不到书找我要,我矢口抵赖,差点挨一顿打。后来老师让我和一位女生去给他收拾办公室,在他办公桌抽屉里发现没收的那本书,我就不客气地拿回来,还给了那位同学,可惜,哥哥的那本故事会,早被他弄丢了,再也没要回来。
上初中的时候是我看书最多的时候,自认为已经长大了的我们,再也不贪图看那些小人书了,我们可以从同学们手里借到琼瑶的言情小说,金庸的武侠小说,各种文学杂志,我看书向来没有选择性,是书我就爱看,见到同学们手里的课外书,想方设法也得借上看看。初中的课程多起来,作业也多,看书时间就觉得很紧张,每次课间活动,别的同学出去玩,我却赶紧把书拿出来看上两页,看的书多了,还练成了一目十行的功夫,其实说白了还是囫囵吞枣,哪里真正看懂过文章的意思。白天没时间,晚上看书也不方便,因为家里条件差,每月估计也很少的电费,在妈妈眼里也是大事,每天晚上写完作业,妈妈就要我们关灯,借的书明天必须还,看不完又不死心,就等妈妈睡着了,再偷偷开灯看,可妈妈瞌睡轻,往往是我刚看几分钟,门外的骂声就响起,吓得我赶紧关灯。后想出一个办法,把家里的手电筒塞到被窝里,蒙着头在被子里看,这样做的结果也好不了多少,妈妈晚上去浇地,发现新换的'手电筒电池居然没电了,准猜到是我干的好事,也逃不脱一顿臭骂。
初中时看过的书,最有印象的是一本鲁迅的《呐喊》,一本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鲁迅的著作,一直是我读书的最爱,为了买一本鲁迅文选,我积攒了半年的零花钱,还问出嫁的姐姐讨来几块孩子的奶粉钱,才去城里的新华书店买回一本,用牛皮纸精心地包好书皮,每天有空都要看两页。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是从哥哥手里讨来的,至今还摆在我的书架上,泛黄的纸页,密密麻麻的蝇头小字,前后部分都已缺失,女儿笑我从垃圾堆里捡来的,我却固执地把它保存着,我怕随手丢弃一本文学大师的书,是对作者和文字的不尊重。也就在那个时候,我心里有了一个梦想,长大了要当一名作家,用手中的笔,写出和作家们一样属于自己的文章。这个梦想,一直在我心里埋藏着,我开始尝试着写一些幼稚的小诗,把汪国真作为心中的偶像,他的一本小小的诗集,我背得滚瓜烂熟,那些写在日记本里羞于见人的诗歌,不知怎么就被同学们发现,一个个疯传,我也在同学们眼里赢得了个才女的称誉。我还用梦遥的笔名,写过两篇稚嫩的小说,分别寄到《少年文艺》和《儿童文学》杂志社,结果自然是毫无音讯,直到现在,我也没在报刊杂志上发表过一篇文学作品,真的是一个无比遥远的作家梦了。
上初中的时候,我还养成了一种习惯,吃饭的时候,面前必须要放一本书,边吃边看,妹妹也如法炮制,于是,我们经常吃饭的时候,俩姐妹一人一头坐在写字台边,每人面前摆一本书,眼睛在书上看,饭往嘴里扒,看到精彩处就只顾看书,饭也忘扒拉了。妈妈总是忙,看到我们半天吃不完一碗饭着急,就一通骂,说我们边吃饭边看书,看的书都下饭吃了,有用吗?可惜,妈妈骂了好些年,也没把吃饭看书的毛病去了,直到结婚后到了婆家,在公婆面前不好放肆,才慢慢收敛不看了。
初中毕业后出外打工,能够看书的时侯也就越来越少了,而且,不上学了还整天天抱着本书看,在旁人的眼里好像也是另类了。为了和姐妹们融合在一起,我也只能把大把的时间用来和她们一起去逛街,打扑克牌,看电视,曾经那个小书痴,彻底跟我绝缘了,连上学时写下的几本厚厚的日记,都被我一页页撕下来,流着眼泪火葬了。一个女孩的读书生涯,伴着雨季的早早来临匆匆结束,那些曾经畅游在书海里的日子,成了一段段不愿想起的伤心往事,尘封在心底,终于失去了了开花结果的沃土。都说回忆是一杯醇香的酒,搁置的时间越长,越有味道,而我,宁愿它们是一场梦,我能回到那个被文字包裹的梦境里,不再出来。
结婚后,我成了一名彻头彻尾的村姑,整天面朝黄土背朝天,忙地里的庄稼,忙照顾孩子,七八年的时间,除了辅导孩子做功课看看孩子的课本,都快与书绝缘了。我二伯哥平时做收废品的生意,经常会收到一些旧书,他也喜欢看书,没事的时候就挑出来一些废旧杂志看,我去他家串门子,看到也会拿几本回来,晚上临睡前翻上几页,就当是催眠了。有时候想想,一个人的爱好一旦形成,不管多久不去触碰,在心底里还是爱着的,也不会轻易就放弃,即使没以前那么痴爱了,还是看到书就忍不住翻几页,儿时就养成的看书习惯,断断续续持续了几十年,虽然没把我薰陶成文艺女青年,也给我苍白的内心世界一份丰厚的精神食粮。
前几年随老公进了城,闲暇时间多了,我又开始恋上了读书,每每出去转街,走到书店门口,就迈不动脚步了,进去转一圈出来,手里准会多出一本书,坐在公交车上,忍不住先翻开看上几页,一抬头,车里的人用异样的目光看着我,不由得也会脸红一下。其实,外国人更注重读书,地铁里,公车上,随处可以看到捧着书看的人,而在我们这里,抱着手机走路的人比比皆是,若捧着一本书边走边看,则会被人当作奇葩了。
几年时间过去,我卧室里的书架上,都摆满了一层层的书,老公常笑我,说不当吃不当喝,整天看废书有用吗?我没法跟他解释,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在不喜欢文字的人眼里,书就是没用的废纸,他们哪里会想到,那些优美的文章,精彩的故事,是文学作家们呕心沥血的思想结晶,看书不仅能开阔我们的视野,启迪我们的心灵,净化我们的思想,还能传播温暖和爱,教会我们生活和做人的道理,我们从书里学到的知识,也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喜欢过这样的日子,沐浴在午后的阳光下,坐在阳台上,泡一杯清茶,捧一本厚厚的书,一页页读着,沉浸在或精彩或忧伤的故事里,心底溢出的,却是暖暖的爱意。许是上了点年纪的缘故,对于所看的书也有了选择,不再漫无目的地乱翻,更愿意看一些优美的散文,短小精悍的小说,甚至恋上了古诗词,兴致来了,也会有模有样地吟上几句,充充雅兴。记得杜甫写过的一句诗,“漫卷诗书喜欲狂”,杜甫的本意,是听到官兵收复失地,高兴地热泪盈眶,赶紧收拾行李书卷归家,对于一个爱读书的人来说,书籍就是他必不可少的行囊,遇到多大的事,首先收拾携带的是自己钟爱的书卷,我虽没有文人的才华,诗人的境界,但对书的热爱一样多年不曾忘怀,愈老愈爱,看到书店里那么多文学名著,若不是怕囊中羞涩,也真恨不得漫卷回去,淹没在书海墨香里,流连忘返,而看到一本好书或读到一篇好文章的心情,还像当年看小人书一样欣喜和急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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