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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随笔散文

时间:2022-09-28 15:25:23 散文随笔 我要投稿

乡土随笔散文(通用11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知道随笔吧?随笔,顾名思义就是随笔一记,篇幅一般比较短小。那么,什么样的随笔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乡土随笔散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乡土随笔散文(通用11篇)

  乡土随笔散文 篇1

  春节回家,大年初二和四弟去山上挖了半背篓兰草。

  弟弟经常在山上放羊,所以眼睛很尖,在满是荆棘和杂草的老鹰岩和撮箕口岩,一下子就认出了谁是兰草。

  我只挖了几棵,留下许多,弟弟的眼中分明装满了困惑。泥土占的分量倒是不少。弟弟问我为什么带这么多泥土,我只是笑了笑。

  兰草的根有吃饭的筷子那么粗,有的扎进贫瘠的泥土,有的索性扎根石缝中。兰草的根和风化的石头一样坚硬,兰草对大山的爱是热烈而深沉的,就像沉默不语的山和幽黑的沙土。

  我盼着年年回家都能见到悬崖上的兰花,它们或许此时就在山风中顾盼着我回家。每天拿起筷子吃饭,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起它们。我的魂仿佛丢在了儿时放牧的山坡,或许也像兰草胖乎乎的根,植入山崖背阴处的某个褶皱里了。

  开学在即,雪下得热烈,冻僵了大地。漫天飞舞的不是雪花,是我的愁苦。中午告诉妈妈不能等大雪停了才出哨口子。妈妈叮嘱我多带些腊肠去昭通。而我只带了兰草和半蛇皮口袋泥土,还有一些绿茵茵的青苔。妈妈回家,发现我什么都没带走,也许会责骂我几句罢。

  泥土沉甸甸的,背在背上,堆在心头。一个人凭着儿时的记忆,在白茫茫混混沌沌不辨方向的雪山上,独自寻找着出路。路是山上的路,山是路上的山,我闻得出山的气息,嗅得出路的味道。它们就像背上泥土的重、兰草的绿一样熟悉。

  雪山松软,深一步浅一步,每一步都陷入故乡的温暖,像妈妈的呼唤,又像灶膛里的火烧洋芋,烫乎乎的。松林里偶尔蹿出小白兔或者小松鼠,冲着雾凇中这个蜗行的人看了看,似乎在问我背上背的是干粮么?我想告诉它们,只是半蛇皮口袋乡土。

  我不是华侨,想来我也被华侨的游子故园情感染了。离家虽然不是很远,但是由于在市里教书的缘故,一年只能回家一两次,这种咫尺天涯的沁入骨髓的乡土之思,又有几人真正明了。我在梦里无数次回到儿时的山坡,那里长着火烧兰,那儿有小时候放牧躲雨的大石仓,还有清洌的风。

  梦里,老家只有朗照的白昼,永远是温暖的人间。

  热气腾腾的汗水和轻飘飘的雪花融在一起,渗透进乡土。到住处打开一看——太湿了,有人说:“有点儿脏”。我却感觉呼吸的都是香,满屋子都是泥土的芬芳。有人说火烧兰太普通了,一点儿都不名贵。我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家乡的什么都好。

  无所谓“淡泊明志,宁静致远”。我不是苏东坡那样达观的人,要不然我的梦怎么会被牢牢地拴在儿时放牧的山坡上。我是一匹野马,但是挣不脱绳缰,乡山就是那个拴马桩。

  窗台上摆两三盆乡土栽种的乡兰,自己与家乡被生活割裂的伤口,虽然无法痊愈,但是至少不夜夜杜鹃啼血。乡土对我来说就是灵丹妙药,兰草就是还魂草,我终于触摸着老家和儿时的山魂酣然入眠了。

  乡土随笔散文 篇2

  心灵的沿海地带,是受难船驾着疲惫身躯扑向的地方,或遇暴雨飓风,或遭暗礁伏击,即便沉船,那流向港湾的潮水依旧携着它曾不顾安危投入海湾怀抱的信念涌动着。

  常言世事如棋,却未曾知道故乡给了你这盘棋和志在赢棋的信心

  远离故土,那乡思便如丝般积淀,环绕于身边,直至束缚,直至窒息。那种欲罢不能的不羁正是乡土永不削弱的亲和气息。

  乡土可使人陶醉,行至故土的街巷野荒,即便阴沉渐雨,却饶有一番诗兴。街边的喧闹与夹杂着袭来的乡音总是令人倍感愉悦。偶尔哼着歌调的骤雨是一场丰富人们生活方式的欢奏。

  乡土亦可使人彷徨,游子对于异地的房屋不过是一个管理者,而故乡的土地,每缕风和每寸春光皆由他掌权,异地街市的嘈杂,那陌生的方言,穷冬烈风中那裹着蜷缩着的身躯,那匆匆走过的在路灯下被拉长身影却突然隐匿的背影。对自身应重返故乡或是异地漂泊的游子选择了踌躇,对故乡的思恋成为一种无法抹去的痛楚。直至他们事业有成,厌倦了城市喧嚣,有足够的信心去完成故乡对其不变的期待之时,才发现,并非自己略晚投入故乡怀抱,而是故乡自其离她而去便伸出双手呼唤着他回来的依赖。

  故乡对游子来说是一份寄托,对恒久挚恋于她的怀抱的乡人,是一种望月残犹歌故乡月明的爱恋,是一种让无数人魂牵梦萦的向往。

  乡土的呼唤是震慑游子心的呐喊,她令人们辨清方向,走上回家的道路。

  乡土随笔散文 篇3

  小区门口有个摊子,卖烧烤。常有一大群女人热热闹闹的从这里经过。这是一帮铁路家属,和卖烧烤女人的丈夫一样在铁路上工作。家属们有说有笑仿佛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女人如花这个词似乎专门是来赞美她们的。她们最大的乐趣就是穿着当下最时髦最流行的服装孔雀开屏一样在广场里跳舞。据说越跳越年轻,越跳越美丽。可也有的把家跳没了。

  小吃摊,一样不碍我的什么事,可最近女儿的馋虫被落到那了。架不住她的软磨硬泡,隔几日就得领着来一次。每次女儿吃的心满意足、心花怒放,仿佛羊儿放到了青草地。

  小区有十几栋楼的填充,不会少了做生意的。原来这里这样的摊点多次就被重复过,可不知为啥都没做长,最后独剩了这家。这种小摊子,熬下来也不容易。傍晚出摊,凌晨两三点了才收摊。生意不大但也络绎不绝。人多的时候常常挤成了一疙瘩,象一群“嗡嗡”叫的苍蝇。卖烧烤的有时是一个女人,忙的顾前顾不了后。而男人在的时候,女人便恢复了生意人的自信与老练,手脚灵便反应灵敏。那男人也只不过干点打下手的活,递个菜打个包什么的。这种生意需要耐心细致,无论一旁等待着还是做生意的本人都必须要有足够的耐心。一串串烧烤从生到熟的烤制过程,是重复繁琐的。只有客人一一捧上盘子,看着他们专心吃了起来,生意人才可以直直身子,松活松活筋骨了。

  女人粗眉大眼,皮肤粗黑,一口本地土话加上朴素的衣着一看就是来自乡下的。男人却皮肤白皙,眉眼清秀。说是在铁路上工作,可他身上却看不出一点铁路人的骄横和油滑,反倒是一副温文尔雅的样子。

  这几日过寒流,不时地有锐利的小风吹过。脸上像是被刀子在刮,身板似乎都冻缩了。傍晚的街道冷冷清清,可只有这烧烤摊和平时一样火热。炭火红艳艳的像是一朵绮丽的花,把女人的脸印的格外柔和美丽。面对等待的人群,她将一串串菜放在炭火上的铁板上,涂油撒盐一道道程序不乱,沉着冷静不慌不忙,眼角荡漾着一种幸福的微笑;而且嘴也不闲的和旁人搭讪说笑。有人就夸她家男人好,一下班就来陪着女人做生意。

  女人说:唉,说实话,吃苦惯了,这活也算不得啥。但是有他在,我就觉得踏实多了。

  一旁的男人脸上始终挂着温和的微笑,一旁静静的听着静静的看着。他一会站在女人左边一会又跑道了她的右边,哦,他是在替女人遮挡风寒呢,男人穿了件皮夹克可还是经不住一阵阵的发抖。

  烤制品种除了常见的外又添了新的'花样。—宽粉、茄子、菜花还有一些海鲜肉类等。这宽粉本是麻辣烫里的主角,不知在这里有什么特别之处。我忍不住也让女儿多烤了几串尝尝!果然外面嫩软内里劲道再配上各种佐料,真的很好吃!不由地赞叹这小两口还真有创新精神呢,将这小小的摊子做得风声水起有声有色。

  听到我的夸赞,女人一边忙活一边说:咳,什么创新,一次吃麻辣烫时,我就想这宽粉烤出来不知是啥味,还有这些蔬菜都是经过我们反复实验,自己觉得满意了才敢摆出来的。

  哦,好吃是好吃,可你们的烧烤把我家孩子吃得都嘴里上火脸上出痘痘了呢。我忍不住抱怨道。

  小两口有些不好意的笑了。男人认真地看了看我女儿说:呦,是啊,这怎么好,小姑娘这东西吃多了可不好,尤其是那疙瘩出多了很难看啊!你看我就很少吃。她,你这阿姨啊,皮肤粗糙就是吃这吃多了呢。

  哈哈,我们被男人这句调侃的话语逗的哄堂大笑起来。女儿却瞪着卖烧烤女人的脸楞了好一会,哇的大叫一声把手里的烧烤塞给我连连说:我再也不吃烧烤了。

  爱美的女儿从此再也不喊着吃烧烤了。而我有空却还是喜欢到烧烤摊逛逛看看卖烧烤夫妻俩他们那种温馨的场面。

  乡土随笔散文 篇4

  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似乎,乡土人情一词,在当代社会就显得格外生分了,不知是我们彼此的距离的疏远,还是乡村文明的消逝,导致了这令人叹息的局面。

  由于要去远方看望一个朋友,我早早的从温暖的被窝里爬了出来,而此次的看望之行,颇有一番乡土人情的韵味。

  我很早就到了目的地,由于到等待朋友的到了,我到那个地方闲逛了一下,倒是并没有给我太大的惊喜,深处在这个“不伦不类”的环境里面,有着城市里略带几分乡土气息的感觉,总会让人感觉到“恶心”之感。城市里的建筑,看似有那么一点美学设计原理,实则就是不伦不类,马路上来来往往的人群,却好像处在乡土与现代之间的节点上,没有形成完整的过渡,这样的环境,我也许,真的是对它有着过高的期望,暗自在想,中国,哪能见到真正的乡土文明啊,这也许,是我感觉在骨子里有一种文化的缺憾吧。

  坐上开往我同学家的大巴上,看见车窗外最原始的乡村之景,不禁给我这早已黯淡了的心灵增添了几分色彩,我在期待我即将要见到的的乡村,在车上,我的朋友就跟我提起“你一个城市孩子,肯定会不习惯我们这里的环境,希望你多担待”当然,我是一种调侃的话语,更是一种对城市特有的“歧视”我想,城市化的发展,也给我们当代社会留下了一道深深的鸿沟。

  我们也许,真的难以知道,这道鸿沟的背后,蕴藏了多少的社会变迁和文化底蕴,这是经济发展的最好体现,却是一个中国当代社会,深深的伤疤。

  随着大巴车的停下,我看到却是另一番大好山河,正所谓“柳暗花明又一村”这样景色,深深的把我迷住了,他的每一寸土地,每一缕阳光,都在诉说着一个古老的故事,承载着一个时代的乡村文明,我喜欢这样让人如痴如醉的一派风光,我甚至愿意,在这里呆上一个下午,喝上一杯清茶,静静地享受那冬日特有的暖阳。

  村落里,虽是农闲的时候,却看到是一番繁荣,红红火火,邻里和睦,哪怕我是一个陌生人去了,他们都会彼此的寒暄,问候,这着实让我好好的体会了“桃源”之情境,对于这样一个既令我熟悉而又陌生的环境,真可谓,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也许是喜悦之中而略带感伤之感吧

  夕阳西下,远见天边,袅袅炊烟的升起,这炊烟之中,还带着乡村所特有的“胡锅巴”的香气,弥漫在整个村落当中,孩子们的嬉闹,大人们的叫骂声,督促这这些顽皮的孩子,回到自己的家,这些叫骂声所散发出来的却是淳朴的气息,温情的情愫,这一幕幕的乡村生活之景,都使我久久不能忘怀。

  在踏上离开大巴车的那一刻,看到那袅袅炊烟,孩子的嬉闹,村民们的寒暄,朋友的热情款待,淳朴的乡民,不禁心中有些不舍,感叹道,这样的大好河山,不知又何时才能见到啊,这对于我们这些“城市人”来说,又算不算是一种奢侈呢。

  不愿多想,只想把这美好的祝愿,献给这里,愿在这个现代文明的社会,我们还能真正的回归本土,返璞归真,拷问自己,在这样一个时代我们真正的需要的幸福,我们是否应该去填满那道鸿沟,真正的去保持一个时代真正的乡土文化。

  也许,城市化的进步,乡土文明的保持与继承,这才是我真正该做的,这才是一个炎黄子孙该真正值得去骄傲的。

  乡土随笔散文 篇5

  二十多年前,正当壮年的老雷萌发了一个强烈的愿望——老家还有地势,回家起建两路房子。小田也正有此意,于是常常挂在嘴边。作为主要受益人的老哥正是十七、八,一心向往着远方与新奇,对这主意反感透顶,你们会去住啊!还是我会去住,别盖,要盖我拿锄头去刨了!至于我,就没放在心上,开什么玩笑,老了回去住,这不有病吗?两个愣头青弄得老雷小田不爽了好一阵子。好多年过去了,偶尔回乡访亲上坟,来匆匆,去匆匆,看着依照蜿蜒逼仄的村道,古旧如初的老宅,老俩位已经失去了往日起房还乡的念想,而这乡土,已渐行渐远……

  中国人最重乡土,几干年来,悠长的农耕文化使得中国人思家恋土,即便是天灾人祸逼得背井离乡,颠沛流离,也是一步三回头,魂牵梦萦的只是一件事——回家。从某种意义上说,王朝更迭并不影响老百姓的日子,无非是皇帝老儿变了,一样的缴皇粮纳国税。一样的起屋建房,繁衍生息,有祖宗规矩,有乡规民约,用血缘、亲缘紧紧联了一体,不管岁月变迁,时局动荡,在一方土地上演绎苦乐年华,源远流长。出了门,闯荡出功业,要衣锦还乡,光耀门楣;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乡;苦了、累了,老了,只求叶落归根,重归故土,乡土是中国人的根。

  60多年前,一场革命如暴风骤雨般扫荡了中国的乡村,旧的秩序被打破,庙宇推了,神位倒了,数干年延续的宗法架构解体了,中国农民以百般的热情投入到这场改变国家、改变命运的革命当中,如果说,我对某些媒体得不得就"最"的说法颇为反感,但对这一时期的中国农民却不能吝啬这个"最"字,他们是最能吃苦、最坚韧不拔、最无私奉献的一个群体,他们养活了这个国家,建设了这个国家,却所求甚少。他们吃穿甚忧,却心怀最纯真远大的理想。看到过这样一个故事,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安徽一个普通乡村,村边就是军储粮的仓库,全村人几乎全部饿死却无人去动一粒仓库的粮食。这样的淳朴的民众对一个国家而言,是多么珍贵的财富。

  这个国家,对农村,对农民,亏欠太多。为建立新中国,他们献出太多的生命,为建设国家,他们提供了低廉的人力、物力、财力,原因很简单,我们不能象西方发达国家那样,通过对外扩张、资源掠夺、不平等贸易去积累原始资本。只能让这个庞大的群体咬着牙、拼了命去默默支撑共和国的成长。代价何其大,树砍完了,山挖破了,水不清了,而他们依旧默默在这片已现疲态的故土上生息。

  人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北上,南下,漂洋过海,乡土正一天天变得空寂,他们想为自己,为子孙打造一个美好的未来,这是一个无可厚非的理想,打拼在无根的城市,遥望难回的家。还不如候鸟南飞北归,老家成了只是偶尔落脚的客栈。而我知道,不管城市多么光鲜亮丽,繁花似锦,举世无双,如果乡土最终成为无法或不愿回去的归途,中国人还有根吗?

  春雨惊春清谷天,夏满芒夏暑相连,秋处露秋寒暑降,冬雪雪冬小大寒。我们的祖辈念着节气歌度过的悠悠岁月,终将去哪里找寻……

  乡土随笔散文 篇6

  一种深深的缘分,使我对这座城市充满心灵的依赖。而这座城市又滋养了我的心灵。站在洛阳的大街上,我感到的不是喧嚣,而是一种归家之后的慰藉。我的心灵在与这座城市对话、交流,这是一座优雅的城市。

  洛阳的优雅表现在她的历史上。从周王朝的天子驾六,到魏唐时期的龙门石窟;从东汉皇帝刘秀的陵冢,到大唐西天取经的玄奘故里;从秦武王周室门前不自量力的举九州之鼎,到中国唯一女皇武则天的临风梳妆;从汉函谷关外鲜血染红落日的厮杀,到从洛阳出发西出阳关直达西域的丝绸之路;从诗圣杜甫“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为民哀叹,到张若虚“春江潮水连海平”的华丽篇章。历史的故事一个又一个在此上演,并最终成为典故而留下历史的优雅!

  老洛阳的古街小巷在当今的红尘激流中一声不响。她的沉默包含了一种跨越千年时光而沉淀的力量。是的,这些古街小巷是在用时间与每一位到访者对话。一种对历史的敬畏与震颤轰隆隆碾过我的灵魂,使我不得不停下来倾听这秦砖汉瓦的诉说。无数建都洛阳的帝王在时间的长河里灰飞烟灭,只有这些秦砖汉瓦代表的历史的力量长存人间。

  多水绕洛是洛阳城的优雅,而洛河为洛阳城的优雅注入了灵魂!

  太阳升起来了,洛阳的母亲河披上了金色的霞光,晶莹澄净。洛河母亲是一个养育万物包容万象的摇篮,从她母体里日夜不息喷涌而出的奶浆养育了两岸所有的生灵,包括我。不管是人类还是野花、野树、牛羊,所有的孩子在洛河母亲的滋养下都发育得体格健壮,使这片热土上所有的儿女都能豪情万丈地独立于苍茫天地间。

  母亲河两岸更是我们生活的洛阳城雍容与娇美的集中体现。沿河排列的建筑犹如一串串珍珠,粒粒相连。北岸的老城区和南岸的新城区新旧交替的建筑,正竭力展示着动人的风采,老城区显示出历史的优雅,新建筑透露着新鲜的妩媚!新老城区是洛河母亲的一双儿女,与日夜流淌的母亲河合唱着不朽的歌谣,展示着和谐的美丽!

  洛河是挂在我胸前的彩带,是我向外人炫耀家乡的一道风景!

  洛河母亲养育了我。我一直渴望能像母亲河那样,把宽容与慈爱融入我的心怀。我学不到母亲河的宽阔,我只能学会母亲河的宽容;我做不到母亲河的全部真实,我只能努力拒绝虚假。母亲河是伟大的,而我是渺小的;母亲河是永恒的,而我只是一个匆匆的过客。

  洛阳母亲是优雅的!

  乡土随笔散文 篇7

  谁都不肯放弃毕生的乡土。那里的村庄、草垛、树丛、小河,以及镀了釉的乡亲,让我们内心久违的情愫,再度散发黄土的清香。

  河西坡是我扑实无华的村庄。它位处马莲河以西,紧贴县城,是结在山腰上的一枚金葫芦。

  这个不善言辞的村庄,从没戴过一个面具,或不想掩饰哪一部分。无论是困顿的岁月,还是顺平的日子,乡亲们总是敞开胸襟,向所有的人伸出善良之手,不图回报,像足够我模仿一生的一株株豁达的庄稼。

  当我的双脚抚吻乡土,那飞行的菜香,奇异的果香,一路撒播。油菜花如金,轻轻覆盖岁月的肩头。

  与村庄同行,谁在熟稔地喊我的乳名?谁在谈论葵花沟里我年轻的恋情?让几绺云彩也无法掩饰我的羞涩。

  河西坡的农时被民俗赋予生命。在农家屋檐下相依相偎的锄头和镰刀,曾划着生命的双桨,在流淌我们血液的乡土上尽情地滑翔和舞蹈。

  以一种根的触须与土地交谈,有五谷芬芳拂过心田的幻想,有燕子亮翅绕着盎然低飞,还有羊群牛群绽放着无拘无束的诱惑。

  如果剥开河西坡的胞衣,我们一颗颗一粒粒都是金葫芦里的五谷杂粮。风雨来时叫我们抑起头颅;而结果时,又让我们低头谦逊地向土地膜拜。

  现在,河西坡半个村庄已被饿着肚子爬在坡上的推土机移为平地,平展的农田上楼房耸立。以耕为生的庄稼人手松开庄稼,被纳入城市低保,开始迁徙居民小区,过着是农非农的生活。

  在村庄的表面,在曾长满五谷的河西坡里,我该以怎样的姿势和表情,让平凡的生活寄居在劳动与感恩之间?

  一粒被人遗忘的种子,艰难地爬出楼房的缝隙。

  一尖绿芽,踮起脚来探头探脑,唯恐错过春燕衔来的那缕阳光。

  一只没有巢的布谷鸟忐忑不安地寻找能播种谷粒的土地,嘴里还衔着几片阳光和庄稼的温馨、七彩和芬芳……

  乡土随笔散文 篇8

  有人说,白茅为旱地恶性杂草。听到这句话,我很为白茅打抱不平。记得小时候,在路边、坡地、沟旁随处可见大片的白茅,它离庄稼这么近,我也不曾见它去祸害过庄稼。

  白茅是多年生草本植物。三四月开白花成穗状,叶长如矛,这大概就是它名字的由来吧。每到春天,白茅发芽的时候,沟沟坡坡犹如绿波上漂浮着点点白花,这是茅草处于花苞时期萌出的花穗,也叫谷荻。刚刚长出的谷荻又白又鲜嫩,吃起来甜丝丝的。提谷荻就成了我们儿时的乐趣。我们常常在长满白茅的坡地里奔跑嬉戏,有时在一起比赛看谁提得谷荻多。我们一边提一边唱“提谷荻提谷荻,你不出来,我扒你皮”。提着满满的一把,就坐在沟旁分着吃,吃完了再提。过些日子,谷荻长大了,变得毛茸茸的,就不能吃了。一束一束地扎起来,拿回家插进空瓶子里,也很好看。

  谷荻不能吃的时候,我们就挖白茅的根。白茅的根上有长短不一的节,用水洗洗,除去最外面的一层白色的皮,放进嘴里咀嚼,也是甘甜可口。常有大人挖茅根回家用水煎熬,说是清热解毒,能治感冒咳嗽。

  古人对白茅情有独钟。时珍曰:“白茅短小,三四月开白花成穗,结细实。其根甚长,白软如筋而有节,味甘,俗呼丝茅,可以苫盖,及供祭祀苞苴之用,本经所用茅根是也。其根干之,夜视有光,故腐则变为萤火”。

  在古代,白茅不仅可以治病,用来祭祀,编制蓑衣,搭建茅屋,还有象征纯洁与和谐的爱情意义。《诗经》《小雅·白华》的第一句写到“白华菅兮,白茅束兮”,以菅草与白茅相束,来表示夫妻之间相亲相爱。《召南·野有死麕》中的“白茅包之”“白茅纯束”,是男子用白茅包裹野鹿作为爱情的礼物,送给心中的恋人。

  随着时代的发展,如今,再也没有谁会用白茅包裹礼物送给所爱的人。取而代之的是鲜花、巧克力,名牌服饰。随着白茅的消失,我们也只能去《诗经》里感受那份自然,纯朴的感情了。

  乡土随笔散文 篇9

  它似乎生来就注定要孤独一生。没有人喜欢它,尽管它也是一年生草本植物。作为一种杂草,猪不愿理它,牛不愿理它,羊有时把鼻子凑近它,也只是闻了闻,就转身走开了。孩子们也不愿意接近它。它长相丑陋,叶子很大,有点像猪耳朵,却呈三角状,所以又不像猪耳朵。开的花也不好看,结的果也不能吃,果实还带着刺。和它一起生活在路边,沟旁,荒野的狗尾草、牛筋草、黄蒿、刺儿菜、小蓬草,也不爱搭理它。

  每到夏秋时节,从田地回到家里,裤脚上,鞋子上常常沾着几棵苍耳子,像一个个缩成一团的绿色的小刺猬。有时,不知去哪儿跑了一圈的狗的耳朵上也会带着几棵苍耳子回家。有时,羊的身上也有,牛的身上也有。苍耳子全身长着钩状的刺,要很小心地一个一个揪下来扔掉。苍耳子为什么要跟回家呢?没有谁去问它,问了它也不说。

  有一天,我把苍耳子轻轻拿在手里,它并不用满身的刺来扎我,我看它的时候,它也看着我。那时我只是个孩子,看不懂它,就把它扔得远远的,也不在乎它如何看我。割草的时候遇见它,我偶尔也用手去摸摸它的叶子,叶子便很听话地柔软着。

  直到有一天,有人到乡下来收购苍耳草,村子里的人才对它另眼相看,才知道苍耳草的茎、叶、种子和根都可以入药。不仅解毒止痛,还能治疗好多病。苍耳草全身都有毒,尤其是它的嫩叶和苍耳子毒性最大。若是食用过量,会引起中毒,严重的会导致肝细胞坏死,肾功能衰竭而死亡。然而,随处可见的苍耳草,和村子里的人、畜共同生活了一代又一代,并不曾听说它害过谁。

  每一个来到世上的生物,都有其存在的理由和价值。我是这么想的。苍耳草大概也是这样想的吧。

  乡土随笔散文 篇10

  老家的这一湾一沟,都是本家,明天要办清明宴,我们只好等明天吃了坝坝宴才回城了。

  坝坝宴流行四川各地乡村,逢年过节或是哪家结婚、生子、建房等等,都要办一顿丰盛的酒席。请亲朋好友来相聚,大吃一番,俗称坝坝宴。这些酒席,限于农村地形,一般都摆在自家或邻居院坝内,或者就近的竹林坡、堰塘边、土里、干田里。届时,亲朋好友,左右乡邻,携幼扶老,举家同贺,其乐融融。

  第二天一大早,大爷大婶、二爷二婶们就忙开了,有的切菜,有的切肉;有的砍鸡砍鸭,还有的忙着搭灶台,洗蒸笼。

  高高的蒸笼立起来了,红红的灶火旺起来了;各式凉菜摆起来了,各式炒菜码起来了;姑姑婶婶,爷爷奶奶,小哥小妹,侄儿侄女,兴高采烈唱起来了。

  在和父辈们、同辈们的交淡中,才知道许多记得起名字的,今天才相识。特别是下一辈二十出头的小伙姑娘些,要是不吃清明宴,怕是打一架都不认识,何况还是血脉相连的亲人。

  不大一会工夫,开席了,整整十多桌,凉菜有凉拌花生米、凉拌鸡块、猪舌头、猪耳朵、卤牛肉、卤鹅肉、烤鸭肉。热菜有蒸鸽子、清蒸甲鱼、红烧肉、回锅肉、扣肉、甜肉、蛋包圆、香茹肉片汤、肉丸子蔬菜汤……虽说这次清明会宴席中的菜品没有城市的那么精致、奢华,但也是精心准备了的,其热闹、喜庆的本质是一样的,“九大碗”还是齐全的,特别是长辈们和小字辈们特高兴,平时天涯海角,今朝一聚美美达,认识了这么多七姑八姨,今后见面了,也知道该咋个称呼了。

  我们家族的清明会,三年一届,头一届我没赶上,这一届赶上了,真好。这样实惠有意义的清明团聚会,比起现在农村宴会攀比之风要好很多很多了……

  乡土随笔散文 篇11

  “君为女萝草,妾作菟丝花”,这是李白诗中的一句。小时候我不懂它的意思,也没见过女萝草,倒是菟丝花,我是熟的不能再熟了。

  顾名思义,菟丝花是一种名叫菟丝子的植物开出的花。菟丝子是一种很特别的植物,它的细胞中没有叶绿素,也不长叶子。黄色的茎纤细而柔软,能在茎上开花结果。花开白色,簇生。蒴果扁球形,黄褐色。每到秋季,田里的大豆开花的时候,它就成片的寄生在那里,从大豆身上吸取营养。被它缠住的大豆,常常结不出果实。所以,它还有个不大好听的名字叫豆寄生。

  每到这个时节,母亲就会给我个大口袋,让我去豆地里解那菟丝子。这可是一件细活儿。菟丝子把大豆的茎叶缠得那么紧,要给五花大绑的大豆解开绳索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真是想不通,豆秧这么多,长得又粗壮高大,怎么就斗不过那么小那么少又那么细的菟丝子,还要人来帮它的忙。

  菟丝子黄亮亮的,摸在手里很柔软,像一根根黄丝线。我把长一些的菟丝子挽上结,松松地套在手腕上,像手镯一样。白色的小花和圆形的蒴果就像手镯上的小铃铛,我觉得那些有钱人家的女孩子戴的真手镯也比不上它漂亮。就这样,爱臭美的我把母亲的话,大豆的痛苦忘得一干二净。菟丝子大概知道我很喜欢它,不管戴多久,它也从不像缠住大豆那样把我的手腕勒得紧紧的。

  大人们对寄生在豆地里的菟丝子,跟豆秧对菟丝子的恨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常常是,把一片菟丝子清理干净之后,过不了几天,它又长出好多来,又像往常那样缠住豆秧。菟丝多的时候,也只好忍痛割爱,连同菟丝带着豆秧一起割回家喂羊。母亲说,解菟丝的时候,地上掉的也要拾干净,哪怕是掉一点点,它也能长出一大片来。我不信,就背着母亲试了试,故意扔一丁点儿在别处,没想到结果真是这样。不过,我可没敢告诉母亲。有时,扔些在路边的草丛里,没过几天,菟丝子就在那草丛里织出一片金黄色的大网来。那些草就像被网住的鱼。

  如今的豆地里,再也看不到菟丝子了。它好像从人间消失了一样。现在的女人,都学会了独立,也没有谁愿意像从前那样把自己比作菟丝花,有意要依附女萝草,去做那样的寄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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