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随笔散文
自由
大家都听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对自由的理解,我这肤浅之人只能看懂表面,而无法真正明白匈牙利诗人裴多菲那颗追求自由的觉悟了的心。而这部影片为我们解释了,何谓不自由,如此真实且惨痛。整个观影过程于我而言,如死寂般无声无息,却在这冷漠的宁静中使劲地震颤着我那颗脆弱的心。
我记得自己曾经这样对我的兄弟吹嘘,“我想要的是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短短的一句话,如此的几个词,我们都不会想到,这竟然是人类最终极的目标,源自马克思的共产主义最高理想。自由而全面,听着真美好!
说到自由,我有些趣事可以分享。
在我4岁刚上幼儿园的时候,特别费劲,每次妈妈骑着90年代那种凤凰牌自行车带我,出发时都要对峙半天。当时我一万个不情愿,却次次被老妈拽着我的手强行带走。为了自由,我终于爆发了。在家属院大门口前的马路与下坡之间我们发生了争执,我被强行抱上了自行车的后座,有句话说得好,“忍无可忍,无须再忍”,我一怒之下,将自己的小腿和脚伸进了自行车的后车轮里,妈妈前向推车准备出发,感觉猛得一卡,然后就是我的哭声。看来,追求自由是要受伤的。
小学时,我们的机关大院是孩子们的乐园,每次老爸带着我下楼,只要我遇到了小伙伴们,他都会被我撵走,我总说,“你快走,你在这儿我们都玩不好了”。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是孩子们的天性。只是记得有一次,好像6岁,我跟一个比我大一岁的哥哥,虽然只有1岁之差,但他从小就人高马大,至少比我高一个头,我们外出大冒险,走出了熟悉的机关大院。不料走失了。老爸着急坏了,到处找,正要报警时我们俩被爸爸的一个同事给领了回来。原来我们跑到了距离家有三个街道的红绿灯玩路边的栏杆,好在被他给认出来了,他问我们,“小B、小R,你们知道怎么回家吗?”,我们异口同声,“不知道”,然后他就一手领着一个,带我们回了家。看来,追求自由是有风险的。
2005年初三,在一个风很大似乎想下暴雨的冷秋之夜,老爸正在办公室看电视剧突然接到我班主任老关的电话,老关说,“你现在没事吧?来学校一趟吧,关于你儿子的事。”老爸也没多问,直接骑着自行车冒着大风就赶来了。待到他到了老关的办公室,老关才教室把我叫了出来,说,“小R,你爸来了,在办公室等你。"我心一颤,感觉莫名其妙。我迈着小碎步匆匆地走出教室径直来到了办公室,一进门就看到我老爸坐在办公桌旁,眼里和我一样茫然。随后老关坐了下,看着我指着他桌子对面的凳子说,“过来坐这儿”。我小心翼翼地锁上门,走进坐了下。他把脸扭向我爸,“是这样子,今天请你来,是来一起看一样东西。”边说边递了一张纸给我爸。我当时不知所以然,无所事事地坐着。我爸眉头紧锁,瞪着眼睛开始看,看完后,放在了桌上。见我爸稍显疑惑的表情,老关也不卖关子了,将事情的一五一十说了出来,我就在旁边听着,随时准备为自由而战。学校有个制度,由于学校地方有限外加上有一栋楼是小学的教学楼,每天上午两节课后的课间操时间,小学3、4年级和初中1、2年级在学校中间的大空地做第二套广播体操,也就是著名的“时代在召唤”。而初中3、4年级则是在后操场跑圈。我们在一天跑圈结束后,班主任将全班男同学叫到了某处开始批评教育,主要的命题是,某些同学不跑操而是擅自打篮球。他的语气之强烈和暴力,不用多想,恐吓教育向来是我们这代人接受的教育方式。除了最惯用的“叫家长恐吓法”外就是“违反校规记过开除法”,当然训斥的最后就是让那几个喜欢打篮球的男生写检查(我忘了是否包括我,但是我写了,我当时喜欢打篮球,但我那次的确跑圈了)。不管到底我写检查是自愿还是被迫,我写的检查成了被叫家长的起因,就是我爸手中的那张纸。我对于检查中的内容记忆不清,据说,我明确阐述了中国九年义务教育法的根本宗旨,强烈反对老关对我们的开除恐吓,因为那是违背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而且,我针对打篮球和操场跑圈问题作了明确质疑,“同样是以强身健体为由,凭什么我们只能按照学校规定的跑圈制度,而不能做自己喜欢的打篮球呢?您不是总教育我们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吗?我们既锻炼了身体,又发展了兴趣不是两全其美吗?”针对我的信中的诸多问题,老关当着我老爸的`面对我一一进行了解答,还对于我对法律的盲点进行了再教育和批评驳斥,我原本做好了反击的准备,却看着愁眉苦脸的老爸,自始至终硬是一句话没说出口,只是低头不语。事情的最后就是我爸领着满眼泪花却只字不提的我走出了校门,一出校门,我爸就笑了,我跟着也笑了。看来,追求自由是需要知识的。
总之,在追求所谓的自由的路上,我尝试过很多,尤其在大学发挥到了极点。不再举例。从目前的结果来看,自由是镜花水月。就像人是否生而平等这件事一样,人是否生而自由呢?也许答案不那么乐观。但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
回到影片,主人公所罗门?诺瑟普是个幸运的黑人,在那个不幸的奴隶制横行的年代,他生来就是自由身,接受了教育,有家庭有儿女有身份。但不幸的来临,改变了他的一生。他通过教育获得了知识和思想,但无法改变他的肤色,黑皮肤终究给了他黑暗的十二年的时光。虽然结局仍然是幸运的恢复了自由,但这暗无天日的十二年的伤痛一生都无法在他身心上抹除、在他记忆中遗忘。所以即使他重获了身体的自由,他也选择了一生为废除奴隶制而拼搏奋斗,因为他的心已不可能如同曾经安逸时那般自由,他拥有了比自身的自由更伟大的追求————为了全体黑人的自由。
人说到底只有两种关系,一种是自我关系,一种是社会关系。对于每个人自身而言,自由可以随着阅历与思想的进步而不断提高,自我控制和想象会构筑一个自己的精神世界,但在社会中就没那么简单。社会是人与人关系的总和,规则和法律、道德无处不在。当作为学生谈及自由时,总是天马行空,任想象驰骋,多是纸上谈兵、虚无缥缈。因为此类自由属于精神范畴,看不见摸不着。俗话说,温饱思淫欲,如果连生存都无法保证哪里来得生活可言,更不要提及自由了。所罗门的一句,“我不想生存,我想生活。”让我联想到如今仍在安逸中的自己,突然感到可笑。在这个连生存权和发展权都无法得到保障的国度,生活似乎真的代表着另一个阶级的世界。
生存与尊严息息相关。无法自主地选择生存,那就让高傲的灵魂低头吧,这就是现实。黑人们像商品一样在大庭广众之下赤身裸体任人挑选,尊严在奴隶主的眼光扫视下早已化作云烟,也许在他们自己的内心也已经消失不见。
所罗门在数次遭受皮肉之苦后学会了生存之道,低调行事,其实说白了就是闭嘴,服从。但他仍旧不是天生的奴隶,反抗,求生是他作为自由人的天性,虽然险些丢了性命,他也不曾放弃找寻重获自由的一切途径。影片中女性黑人帕茨,五官端正且比任何男人都勤劳,深得主人的心,但她同样承受着精神的煎熬,女主人的压迫和男主人的强迫都令她愈发渴望挣脱,但天性软弱的她连死都希望借人之手,这就注定了她悲惨的一生无法停休。
在遭遇过背叛和出卖之后,所罗门静静地等待,终于遇到了加拿大来的流浪徒贝斯。而已在美国旅行二十多年的贝斯的出现似乎在隐喻着另一个极端,那就是除了自由,一无所有。不过这也是多数人对自由的定义————没有物质的捆绑,没有行动的束缚,没有情感的负担,只剩下自由的灵魂在广袤无垠的大地上潇洒流浪。最终,贝斯为所罗门写了求救信,成功帮助他重获了自由。十二年的分离,当他回到家中之时,儿女已经长大成人,女儿嫁人并生了孩子。面对无情岁月的洗礼,他该如何重拾曾经的家庭温情呢。
对于人世的不幸,我们又该如何呢?家家虽有本难念的经,但我想,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千万不要放弃自我救赎之路。因为那条路的尽头,就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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