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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康职业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时间:2018-01-05 09:21:14 自主招生 我要投稿

江苏建康职业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简章

  江苏建康职业学院坐落在六朝古都南京,是一所省属公办医药卫生类高职院,省级示范性高职院建设单位,隶属于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学院迄今已有八十多年的办学历史,其主源可追溯到1933年创办的国立中央助产学校。

江苏建康职业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简章

  为深化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多元选拔录取机制,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质生源,促进学院素质教育水平的提高,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一、指导思想

  1、依法实施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通过“文化测试+综合素质考试”的招生录取模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评,学院自主择优录取,选拔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和具备特殊才能的高中毕业生。

  2、提前招生工作原则:选拔录取工作坚持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依法规范提前招生工作环节和操作程序,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工作原则。

  3、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有同等待遇。

  二、招生对象及要求

  1、已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文理类专业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

  2、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报考院校要求的考生,须于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达到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3、考生须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我院所有专业均为医药卫生类专业,考生还需符合医药卫生类专业的体检有关要求。

  三、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5日至1月20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3、报名考试费用:文化测试费共计45元(语文、数学、英语每科考试费为15元),网报时通过网银支付。综合素质考试费为60元,来校报到参加综合素质考试时缴纳。

  4、网报注意事项:

  (1)登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 或我院招生信息网(www.jssmu.edu.cn/zsw)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端口进入报名程序,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网上成功支付文化测试费即报名成功。成功支付后即确认报考志愿,考生将不能再修改志愿。

  (2)申请免文化测试的考生也必须在省考试院的报名端口内进行报名,无需支付文化测试费,只确认志愿即可。

  (3)考生只能填报1所学校志愿,同时需填报专业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及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四、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实行“文化测试+综合素质考试”的招生录取模式,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

  1、考核内容:

  (1)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的文化测试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联合测试,考核形式为笔试,考核内容依据高中课程标准制定。

  (2)综合素质考试由学院自行组织测试,考核形式为面试,考核内容为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心理素质、反应能力、职业倾向、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2、考核分值: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成绩按如下规则算入总分:A级90分,B级80分,C级65分,D级50分。综合素质考试总分为150分。

  3、考核时间和地点:

  (1)文化测试时间安排在3月20日,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具体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安排进行。

  (2)综合素质考试安排在4月15日-16日,考核地点在江苏建康职业学院浦口校区。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依据文化测试成绩发布结果,同时查看综合素质考试的实施安排,根据要求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按时来校报到,并缴纳综合素质考试费用,参加相关考核。

  4、文化测试免考政策: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成绩达到4B或1A及以上且技术科目合格的优秀考生可申请免考文化测试,文化测试成绩按225分计,若考生参加文化测试,按计分规则与实际成绩取高者计。

  五、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实施录取,依据“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考试成绩+加分。

  1、录取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划定。考生考核总成绩按专业由高到低排序,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测试成绩、英语考试成绩依次排序。

  2、文化测试免考且审核通过的考生,仍需参加综合素质考试,文化测试成绩按有关计分规则执行。所有考生都需参加综合素质考试且达到合格线上,合格线下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3、加分

项目

等级

分值

备注

文化优秀生

学业水平测试A

10

最多可算4个(以省考试院提供数据为准,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省级以上

20

高中阶段获得证书

市级

10

艺术、体育特长生

等级考试十级

20

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证书

等级考试九级

10

等级考试八级

5

国家二级运动员

20

证书

其它类

烈士子女

10

以省考试院提供数据为准,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少数民族考生

3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10

  每位考生的加分上限为40分,且每类证书只取最高项加分,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我省2017年招生政策为准。

  4、申请加分的考生需在2月20日-2月24日将申请单(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江苏建康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箱,邮箱:jsjkzyxyzb@163.com(邮件名“姓名+2017年提前招生加分申请”),由学院审核后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材料审核结果。来校参加综合素质考试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现场审核,考生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5、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115日前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提前招生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

115-20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网上支付文化测试考试费。

220-24

加分材料扫描件邮件至学院招生办。

228日前

文化测试免考考生及加分考生名单公示。

3 20

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文化测试。

4 8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综合素质考试安排。

412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发布文化测试成绩和取得综合素质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4 15-16

综合素质考试。

4 20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综合素质考试成绩及合格线。

430日前

确定并上报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5月初

依据省考试院审核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奖助政策及收费标准

  1、奖助政策

  关爱每个学子,全程贴心服务,学院的奖助学体系完善健全,被省教育厅评为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优秀”单位。学院设有院奖学金,每学年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200元、三等奖800元、单项奖400元;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分别为每人每年8000元和每人每年5000元。学院的各类奖学金、学生获奖面达45%。新生入学报到时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新生绿色通道;贫困生可在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贫困生可在入校后根据家庭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每人每年4000元、二等每人每年3000元、三等每人每年2000元;学院设立了“学院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一次性困难补助,特困生及突发事件一次性补助;学院还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推荐或安排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实习生争取实习单位生活补助,学院的各类资助、学生受助面达60%。

  2、收费标准

  (1)依据省物价局的规定,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为5300-6200元不等。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除学费外,另每人每年收取4200元培训费。

  (2)住宿费每人每学年1000-1400元不等。其它收费如教材书籍按实计算,具体以寄发的《新生入学指南》明细为准。

  八、监督机制

  1、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学院成立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分工明确,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2、坚持行政监督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25-68170912,邮箱:jkxyjw@163.com。

  3、学院根据提前招生工作安排,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如对相关工作有任何异议,可进行查询或申诉,申诉处理电话:025-68172881,邮箱:zydxg2007@163.com。

  九、违规处理

  1、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提前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并将考生的违规情况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对在提前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

  十、相关事宜

  1、已被我院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录取。

  2、对提前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