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自主单招简章
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高校自主办学的进程,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7年开通面向江苏省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择优选拔具有特长或综合素能优秀,适合在高职相关专业学习的人才。按照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要求,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江苏省内已报名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且满足下列条件:
类 型 |
报考条件 |
|
普高生 |
文理类 |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须达到4C1合格 |
美术类 |
学业水平测试满7门且D级等地不超过三门 |
凡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科目等级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在自主单招报名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二、报名与志愿填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5日----1月20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3、报名形式: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或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每位考生只可报考1所学校。网上报名时,并在网上支付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联合测试科目费用共计45元。
4、网上报名流程:登入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确认提交→考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二)志愿填报
1、考生在报名同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同一考生不得同时填报文理类和美术类。
2、美术类考生可以选择报考我校美术类或文理类专业,文理类考生不能报考美术类专业。
(三)资格审查流程
学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报考考生信息对考生所填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学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报名考生数据。
三、考试安排
(一) 全省文化联合测试
考试形式:报考考生必须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的文化联合测试(符合我校文化免试条件的考生除外)。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A级每科95分、B级每科80分、C级每科65分、D级每科50分。
考试时间:3月20日(各市招办组织考试)
成绩公布:4月10日前由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
(二)考核办法
普通类考生(特长免试生除外)根据分数(文化联合测试+政策加分),按高分到低分录取;
艺术类考生(特长免试生除外)根据分数(文化联合测试+政策加分+省艺术类联考成绩),按高分到低分录取;
特长免试生根据分数(综合素质测试+政策性加分),按高分到低分录取
特长免文化测试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能考核。
综合素能考核形式为面试或技能测试,总分150分。考点设在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科类 |
综合素质测试内容 |
普通类(文理类兼招) |
面试,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
艺术类(美术) |
笔试,色彩+素描 |
艺术(声乐、器乐)、体育特长生 |
面试,主要考核基本素质及特长展示 |
考试须知:
1、考生须于4月14日(周五8:00-17:00)持本人身份证及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学院报到,领取准考证;
2、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综合素能考核;
3、考试时间:2017年4月15、16日
4、报到流程:
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确认身份→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综合素能考核
5、符合优录免试条件及加分政策的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A4纸)现场交验,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6、院校综合素能考核考试费:学校不收取考生综合素能考核考生费,考生往来交通、食宿自理。
四、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
(一)录取总分:
普通类考生(特长免试生除外)=文化联合测试+政策加分;
艺术类考生(特长免试生除外)=文化联合测试+政策加分+省艺术类联考成绩;
特长免试生=综合素能考核+政策加分。
(二)划线原则: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考生的'成绩综合考虑,按照不超过计划总数1:1.2划线。
(三)录取原则:对进线考生,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文化联合测试成绩、综合素能考核、政策加分顺序依次排序。
(四)录取要求:所有考生须参加高考体检且体检结果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同意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同时公布。
五、优录政策
免文化测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文化测试,同时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能考核,经考核合格优先录取且满足第一专业。
免测类型 |
免测条件 |
备注 |
综合优秀生 |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4B或1A及以上的考生 |
报名参加我校2017年单独招生→填写《2017年单独招生免文化测试申请表》(样表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证明材料复印件通过EMS方式于2017年3月10日之前寄至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收,无锡市钱藕路12号,邮编:214153,联系电话:0510-85503100,注明“单独招生免试材料”。 |
高中阶段获得校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荣誉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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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特长生 |
曾经获得专利。 |
|
中学阶段获得由教育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技能等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
六、艺术、体育特长生选拔
为丰富校园文化建设,我院在2017年自主单独招生中拟招收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特长考生可申请免文化测试,同时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能考核,经考核合格优先录取且满足第一专业。
(一)招生计划
类别 |
项目 |
人数 |
艺术特长生 |
声乐、舞蹈、西洋乐、民乐等 |
20 |
体育特长生 |
田径、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跆拳道、健美操、网球、武术等 |
40 |
(二) 报名条件
1、符合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单独招生报名条件。
2、体育特长生:具有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或中学阶段参加由县区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大赛个人单项第三名及以上的考生。
3、文艺特长生:声乐类、器乐类特长生须具备各类声乐、器乐考级达六级及以上的证书、舞蹈类特长生须具备考级证书六级及以上或在县区级及以上级别的个人单项艺术类比赛中获奖的考生。
4、符合我校艺术、体育特长生免试条件的考生需填写《2017年单独招生免文化测试申请表》(样表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并在面试现场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A4纸)交验。
5、证明材料复印件通过EMS方式于2017年3月10日之前寄至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收,无锡市惠山区钱藕路12号,邮编:214153,联系电话:0510-85503100、83276099,注明“单独招生免试材料”。
七、申请免文化测试考生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如达到免测条件未申请者,按实际文化联测等级换转。
八、加分政策
(一)国家加分政策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5分计入总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10分计入总分。
2、烈士子女,加10分计入总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计入总分。
4、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二)学校加分政策(除学测等级加分外,其他选择最高项加分)
考生 类型 |
加分政策项 |
级别 |
加分分值 |
备注 |
综 合 优 秀 生 |
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最高四门科目等级进行加分 |
A级 |
20分 |
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
B级 |
10分 |
|||
高中阶段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 |
校级 |
10分 |
学校颁发荣誉证书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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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技 特 长 生 |
中学阶段参加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举办的学科、科技、创新等大赛 |
县区级三等奖为基础计5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5分,最高限25分 |
5-25分 |
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学会组织,颁发证书 |
曾经获得职业技能证书 |
高级 |
20分 |
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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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
15分 |
|||
初级 |
10分 |
|||
文 体 特 长 生 |
曾经参加文化、体育、艺术大赛 |
县区级三等奖为基础计5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5分,最高限25分 |
5-25分 |
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学会组织,颁发证书 |
加分申请需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并填写《2017年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并将表格和证明材料通过EMS方式于2017年3月10日之前寄至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收,无锡市钱藕路12号,邮编:214153,联系电话:0510-85503100、83276099,请注明“2017年单独招生材料”。加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10天,无异议后执行。
备注:如免试、加分政策有调整,以省招委会批准的我校2017年招生政策为准。
九、日程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1月15-20日 |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我校招生网报名 |
3月10日前 |
考生提交免文化测试和加分材料 |
3月20日 |
考生参加省文化联测(地点:考生所在市县招办统一组织) |
4月10日前 |
公布文化联测成绩,考生登录我校招生网查看面试安排情况 |
4月14日 |
面试考生报到(地点: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
4月15、16日 |
考生面试(地点: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
4月30日前 |
我校招生网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
5月初 |
我校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十一、监督机制
(一)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三)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对我校单独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四)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单独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五)所有文化免试和加分材料需要经我校公示10天,无异议后上报省考试院备案。
十二、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三、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二)对单独招生的考生体检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将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新生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四、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无锡市惠山区钱藕路12号
邮政编码:214153
传真:0510- 85532799
咨询电话:0510-85503100、85522620、83276099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wxcu.edu.cn
十五、本方案由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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