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岛市商业幼儿园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我园将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下,按照招生工作相关要求,本着“区域统筹、相对就近、公开公正、统一与自主相结合”的原则,做好招生宣传和服务工作,确保我园2017年幼儿园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二、园况介绍
青岛市商业幼儿园始建于1952年,现位于宏大路1号,占地面积为1518.3 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37.8平方米。多年来,幼儿园在“学、研、调、做”的过程中,提出了“以情育人、以境育人、以理育人”的办学理念,推行“关爱中体现人文,和谐中促进发展”的管理思想,初步探索“在阅读中启蒙关爱的意识,在生活中体验关爱的情感、在情境中激发关爱的行为”的课程实践研究,赢得了社会赞同和家长认可。幼儿园先后被评为省“三八红旗集体”、省“托幼工作先进集体”、 省“卫生保健工作先进集体”、省“实验课题先进单位”、 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 市“文明单位标兵”、市“巾帼建功”文明示范岗等称号。全园教师善于学习、勤于提炼、乐于反思,以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品质为目标,努力为孩子创造温馨、美好、充满向往的心之家园。
三、招生对象
2017年,我园招收小班幼儿50名。招生对象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父母一方持低保证的.具有珠海路街道办事处、金门路街道办事处区域内常住户籍幼儿报我园优先录取。
(一)第一次招生
2017年我园优先招收具有珠海路街道办事处、金门路街道办事处区域内常住户籍(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完税凭证、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适龄幼儿。
(二)第二次招生
我园将面向第一次招生未录取的市南区户籍幼儿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招生。
四、收费标准
1.保教费:750元/月
2.伙食费:14元/天(二餐二点)
五、报名时间、地点与流程
(一)报名时间
第一次招生:2017年6月19日—6月24日
第二次招生:2017年6月27日—7月1日
平时如有空余学位,幼儿园随时补招。
(二)报名地点
青岛市商业幼儿园(市南区宏大路1号)
(三)报名流程
1.网上填表
6月19日—6月23日,家长登陆市南区教育体育政务网(http://www.sn.qdedu.net),或者直接登陆“市南区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wybm.org/SN201703S),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2017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并下载打印。到幼儿园现场报名时,家长需将纸质的《2017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提交幼儿园。
每名幼儿只能选报一所幼儿园,重复输入同一名幼儿身份证号码将无法再次选择其它幼儿园报名。填报《2017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后,家长可以继续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已经填报的内容,如果填报信息有误可修改一次。
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幼儿家长,可在报名当天到幼儿园现场请工作人员协助填报申请表。
2.现场报名
6月24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幼儿家长(限1名家长,不需带领幼儿)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幼儿园现场报名。
具有珠海路街道办事处、金门路街道办事处区域内常住户籍幼儿报名提供材料:
(1)家长本人身份证;
(2)《2017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
(3)幼儿户口簿全页;
(4)房产证或购房完税凭证、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5)父母一方持低保证的市南户籍幼儿报名时,家长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低保证。
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家长无需过早排队。
3.确定录取幼儿
我园对报名材料审查后,确定有效报名幼儿名单和优先招收的幼儿名单。报名人数低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确定录取名单。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我园将于6月24日下午4:30现场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幼儿名单。录取幼儿名单将于6月24日下午5:00--5:30在幼儿园大门口或宣传栏张贴公布。
父母一方持有低保证并具有珠海路街道办事处、金门路街道办事处区域内常住户籍幼儿报我园优先录取,不参与现场随机派位。
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幼儿名单时,我园将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南区教体局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家长代表、派出所民警组成的监督团共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4.组织第二次招生
如第一次招生未完成招录计划,我园将于6月26日发布第二次招生信息,并于6月27日上午8:30进行第二次招生。
届时市南户籍幼儿所带材料同第一次招生要求一致。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报名提供材料:
(1)家长本人身份证;
(2)《2017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
(3)幼儿及其父母原籍户口簿全页;
(4)幼儿出生医学证明;
(5)父母至少一方持有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核发的青岛市市南区居住证(另一方为非市内三区户籍的);
(6)市南区自有住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完税凭证,租住市南区房屋提供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市南区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7)父母至少一方在市南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与市南区用人单位签订的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及社保卡、社保缴费明细(市南单位缴纳)。
5.办理录取手续
请家长于2017年7月17日—7月21日工作日期间,携带《儿童健康手册》,带领幼儿到市南区妇幼保健所(延安三路105号民生大厦二楼)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
请家长于2017年7月26日带领幼儿,并携带《儿童健康手册》、儿童健康档案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幼儿园办理录取手续。
逾期不办理录取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6.组织幼儿入园
请录取的幼儿家长于2017年7月25日下午2点,到幼儿园参加家长会,了解编班信息以及办理录取手续和幼儿入园的有关事宜。
幼儿园报名咨询电话:85770085 姜老师
市南区教育体育局监督电话:88729232
市南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监督电话:88729261
青岛市商业幼儿园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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