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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备考题及答案

时间:2024-09-05 21:23:47 注册税务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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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备考题及答案

  备考题一:

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备考题及答案

  1、甲公司租用乙公司的房屋,租期5年,租金按季付。租期届满,甲公司继续缴纳一季度的租金,乙公司接受该租金。3个月后,乙公司因将该房屋出租给丙公司通知甲公司立即搬出,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乙公司双方没有续订合同,租赁关系消灭

  B.乙公司接受租金,视为租赁合同续订1年

  C.在同等条件下,甲公司享有优先承租权

  D.甲公司与乙公司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乙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因此,本题中AB选项均错误。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承租人享有的是优先购买权,而非优先承租权。因此,选项C错误。《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选项D正确。

  【该题针对“租赁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2、关于承揽合同的正确表述为( )。

  A.除当事人有约定外,承揽人不得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B.除当事人有约定外,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C.除当事人有约定外,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不得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D.除当事人有约定外,承揽人可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不得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承揽合同。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做人负责;未经定做人同意的,定做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做人负责。

  【该题针对“承揽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3、根据我国《合同法》,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 )有权主张违约责任。

  A.该第三人

  B.债权人

  C.该第三人或债务人

  D.该第三人和债权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相对性与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该题针对“合同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选项关于违约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后,无需赔偿损失

  B.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非违约方可以选择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履行债务

  C.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但违约方及时通知的除外

  D.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违约责任的承担。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所以选项A错误。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选项B错误。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这里没有除外条款,选项C错误。

  【该题针对“合同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5、债的下列担保方式中,属于信用担保方式的是( )。

  A.定金

  B.抵押

  C.保证

  D.留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保证是以保证人的信用为基础的担保方式,属于人的担保。债权人并不要求保证人提供财产作为担保,债权人之所以接受保证,是基于对保证人的代偿能力的信任。

  【该题针对“债的担保”知识点进行考核】

  6、张某向王某借款1万元,约定年息为15%,并由李某提供保证。现王某欲将该债权移转给宋某,在原保证合同对债权转移并无任何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该债权发生移转,李某即免除了保证责任

  B.如果该债权发生移转,李某应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C.该债权的移转必须得到李某的同意,李某才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D.该债权发生移转并由王某通知了李某后,李某即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该题针对“保证”知识点进行考核】

  7、甲向乙借款15万元,还款期限6个月,丙做保证人,约定丙承担保证责任直至甲向乙还清本息为止。丙的保证期间为( )。

  A.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B.借款发生之日起2年

  C.借款发生之日起6个月

  D.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期间的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该题针对“保证”知识点进行考核】

  8、甲向乙借款3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20万元的房屋设定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丙乙未办理抵押登记。甲将一张汇票质押给乙,签订了质押合同,但没有办理出质登记,则( )。

  A.抵押合同无效,质权有效

  B.抵押权和质权均有效

  C.抵押权无效,质权有效

  D.抵押合同和抵押权均有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质权。以不动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该题针对“抵押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9、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 )

  A.各自承担责任

  B.按比例承担责任

  C.承担连带责任

  D.按其过错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共同侵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在法理上被称为“共同危险行为”。

  【该题针对“共同侵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10、下列关于建设工程合同说法错误的是( )。

  A.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B.分包单位可以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C.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D.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建设工程合同。根据规定,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该题针对“建设工程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备考题二:

  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国家所有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国家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B.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C.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D.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国家所有权。选项C的错误在于,只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才属于国家所有。

  【该题针对“所有权概述”知识点进行考核】

  2、下列不属于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的是( )。

  A.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B.以协商一致的价格转让

  C.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D.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为:(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该题针对“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知识点进行考核】

  3、甲因病病逝,留有遗嘱,甲之子乙依照甲的遗嘱继承了甲的一套房产,乙取得房产的所有权是( )。

  A.原始取得,依法律行为而取得

  B.继受取得,依法律行为而取得

  C.原始取得,依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取得

  D.继受取得,依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取得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所有权的取得。因继承而取得所有权的属于继受取得,是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的所有权。继承属于事实行为,所以属于依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取得。

  【该题针对“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知识点进行考核】

  4、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因合并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一种新财产,这在民法理论上称为( )。

  A.合并

  B.继受所得

  C.添附

  D.提存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添附的概念。所谓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因合并在一起而形成不可分割的一种新财产。添附具体表现为混合、附合和加工三种情况。

  【该题针对“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知识点进行考核】

  5、下列关于公示、公信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物权的存在与变动公示的,即受法律保护

  B.物权的存在与变动因公信而产生公示的效力

  C.不动产物权变动时的登记,是公信原则的体现

  D.推定动产的占有人即为物权人,是公示原则的体现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物权的存在与变动因公示而取得法律上的公信力,即法律推定动产的占有人对其占有的动产享有物权,不动产的登记名义人享有登记于其名下的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变动时的登记,是公示原则的体现。注意区分公示原则与公信原则。公示原则的作用是“使人知”,它要求当事人以法定公开的方法让公众知晓何人取得何种物权,何人丧失何种物权,防止第三人因不知晓物权的状态而蒙受损失。公信原则的作用是“使人信”,它让受让人充分信赖法定的公示方法所表现的物权状态,不必顾及物权的真实状态与公示的状态不符,大胆地进行交易,信赖公示的交易是安全有效的。

  【该题针对“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知识点进行考核】

  6、《物权法》规定,遗失物自( )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A.遗失之日起1年内

  B.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

  C.遗失之日起6个月内

  D.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1年内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遗失物的归属。

  【该题针对“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知识点进行考核】

  7、下列选项中,属于准共有的是( )。

  A.共有物的共有人共同享有要求租赁人支付租金的请求权

  B.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权

  C.连带债权人共同享有的担保物权

  D.债务人及其保证人共同享有的债务人的抗辩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准共有。对所有权以外的其他物权的共有,构成准共有。即,共同享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权利状态,称之为准共有。选项B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而选项A是债权,选项D是基于债权产生的抗辩权。

  【该题针对“共有”知识点进行考核】

  8、甲、乙各以20%、80%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

  B.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没有优先购买权

  C.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

  D.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优先购买权及物权优先效力。按份共有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所以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但因物权具有优先效力,所以物权所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债权所产生的优先购买权。

  【该题针对“共有”知识点进行考核】

  9、下列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对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享有专有权

  B.业主大会属于法人团体,具有诉讼能力

  C.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由业主委员会决定

  D.业主有权请求公布、查阅物业服务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灯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或者设备间等机构部分属于共有部分。所以选项A错误。业主大会属于非法人团体,具有诉讼能力,所以选项B错误。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由业主共同决定,所以选项C错误。

  【该题针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10、依担保物权成立时,担保标的物的范围是否固定为标准划分,可以将担保物权分为( )。

  A.法定担保物权和意定担保物权

  B.优先性担保物权与占有性担保物权

  C.登记担保物权与非登记担保物权

  D.固定财产担保物权与非固定财产担保物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担保物权的分类。依担保物权成立时,担保标的物的范围是否固定为标准划分,可以将担保物权分为固定财产担保物权与非固定财产担保物权。固定财产担保物权,是指以范围固定的财产为标的物而成立的担保物权;非固定财产担保物权,是指以内容变动的财产为标的物而成立的担保物权。

  【该题针对“担保物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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