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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模拟试题含答案

时间:2024-10-20 21:38:08 注册税务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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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模拟试题(含答案)

  模拟试题一:

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模拟试题(含答案)

  【考题1·多选题】晨曦公司向伟东公司出售并交付其生产的残疾人轮椅20台,伟东公司未付款。因欠北海公司债务,晨曦公司以协议形式将其对伟东公司的债权转让给北海公司抵债,并通知了伟东公司。下列关于该债权转让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1年)

  A.晨曦公司债权转让通知到达伟东公司时,才对伟东公司发生债权转让效力

  B.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转让协议生效时,对伟东公司同时发生债权转让效力

  C.晨曦公司移转债权无须征得伟东公司的同意即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D.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的协议属于待生效合同

  E.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的协议有效,北海公司可不通过晨曦公司而直接向伟东公司主张债权

  【答案】ACE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80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本题中,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的协议自双方达成债权让与合意时成立并生效,不必经伟东公司同意,但只有在通知伟东公司后才对伟东公司发生效力(相应地,北海公司才有权直接向伟东公司主张债权);如果未通知伟东公司,该协议对伟东公司不生效,但在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之间该协议是有效的。

  【考题2·多选题】在债法理论中,债的移转形式包括( )。(2009年)

  A.债权让与

  B.债的清偿

  C.债的混同

  D.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

  E.债务承担

  【答案】ADE

  【解析】选项BC属于债的消灭。

  【考题3·单选题】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这在理论上被称为( )。(2007年)

  A.债权转让

  B.债务承担

  C.代位权

  D.债的概括承受

  【答案】D

  【解析】(1)债权债务的一并转移属于债的概括承受。(2)债权转让转移的只是权利,排除选项A;债务承担转移的只是义务,排除选项B;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排除选项C。

  【考题4·多选题】债权让与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2007年)

  A.存在有效债权

  B.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让与协议

  C.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让与协议

  D.被让与的债权具有可让与性

  E.存在待生效债权

  【答案】ACD

  【解析】债权让与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存在有效债权、被让与的债权具有可让与性、第三人和债权人达成一致意思表示。

  经典习题

  【习题1·单选题】甲公司吸收合并了乙公司,对于乙公司债权债务的承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概括承受乙公司的债权债务

  B.甲公司取得乙公司享有的债权,但不承担乙公司的债务

  C.甲公司承担乙公司的债务,但不享有乙公司的债权

  D.乙公司的债权债务与甲公司无关,由乙公司的股东自行承担

  【答案】A

  【解析】企业合并是债权债务概括承受的主要形式。

  【习题2·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提存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债权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进行提存

  B.自提存之日起,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

  C.提存物在提存期间所产生的孳息归提存受领人所有

  D.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提存费用由提存受领人承担

  【答案】A

  【解析】债权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又没有继承人或监护人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进行提存

  模拟试题二:

  【考题1·单选题】《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结合有关司法解释,下列对该条文的理解中,正确的是( )。(2011年)

  A.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债权人因此受损而依据本规定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不应支持

  B.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高价收购他人财产,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予以撤销

  C.善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债权人因此受损而依据本规定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债务人只有以低于市场交易价的50%的价格转让其财产,人民法院才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予以撤销

  【答案】B

  【解析】(1)选项AC: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8条的规定,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依法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2)选项B: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3)选项D: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70%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30%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考题2·多选题】甲公司欠乙公司40万元,一直无力偿还;丙公司欠甲公司3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怠于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行为,乙公司可以( )。(2010年)

  A.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公司偿还30万元

  B.以债务承担为由要求丙公司代甲公司偿还30万元

  C.要求甲公司承担乙公司因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D.以债权让与为由要求丙公司代甲公司偿还30万元

  E.以甲公司名义起诉丙公司,但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答案】AC

  【解析】(1)选项BD:债务承担至少需要甲公司和丙公司达成合意,债权让与需要甲公司和乙公司达成合意,题干中未表明此类案情,予以排除;(2)选项E: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以自己的名义行使;(3)选项C:根据《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债权人胜诉的,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考题3·单选题】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这项制度在债法理论中属于( )。(2009年)

  A.债的担保

  B.债的移转

  C.债的保全

  D.债的履行

  【答案】C

  【解析】题干引用的规定是代位权,代位权属于债的保全措施之一。

  经典习题

  【习题1·单选题】甲未能按期偿还欠付乙的10万元价款,乙多次催要无果,准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遂将自己价值15万元的全部财物以5万元卖给不知情的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乙有权请求法院撤销甲的行为

  B.乙无权请求法院撤销甲的行为

  C.乙有权请求丙承担侵权责任

  D.乙有权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B

  【解析】(1)选项AB: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本题中,受让人丙并不知情,乙无权请求法院撤销;(2)选项C:丙属于善意的受让人,不存在侵权行为;(3)选项D:乙丙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存在,乙无权要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习题2·单选题】甲对乙享有50 000元债权,已到清偿期限,但乙一直宣称无能力清偿欠款。甲调查发现,乙对丁享有3个月后到期的7 000元债权,戊因赌博欠乙8 000元;另外,乙在半年前发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对丙享有10 000元债权,因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对丙享有5 000元债权。乙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乙对其享有的债权都怠于行使。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甲可以代位行使的债权有( )。

  A.乙对丁的7 000元债权

  B.乙对戊的8 000元债权

  C.乙对丙的10 000元债权

  D.乙对丙的5 000元债权

  【答案】D

  【解析】(1)选项A:如果债务人的债务未到履行期或履行期间未届满的,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2)选项B: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合法债权,债权人才能行使代位权,赌债不属于合法债权;(3)选项C: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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