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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重要提示2017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的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请您做好对本单位员工的提示和提醒工作。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的重要提示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集中代理申报
自2017年3月1日起,扣缴单位可以通过“北京互联网地税局-税费申报-个人所得税申报-12万集中代理申报”功能,为本单位员工进行年所得12万代理申报。该系统具有自动汇总员工在本单位收入信息和生成申报表的功能,经确认提交后即可完成年所得12万代理申报,相关操作说明详见右上角的“帮助”或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二、PC端自行申报
自2017年1月1日起,自然人纳税人登陆北京地税官方的网站(www.tax861.gov.cn),先点击“我要办税”,然后点击“个人所得税12万自行申报”,下载安装“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及查询服务系统”,登陆后通过“个人所得税12万自行申报”磁贴进行申报。如果该纳税人已经进行了实名认证,还可以自动汇总本人在北京市的纳税信息并预填生成申报表,确认提交后即可完成年所得12万自行纳税申报。
三、移动端自行申报
暂定自2017年3月10日起,自然人纳税人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北京地税”办税服务下的“12万申报”、支付宝APP“城市服务”的“北京地税”下的“12万申报”功能,进行12万自行申报。如果该纳税人已经进行了实名认证,还可以自动汇总本人在北京市的纳税信息并预填生成申报表,确认提交后即可完成年所得12万自行纳税申报。
此外,自2017年3月1日起,我市自然人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及查询服务系统”下的“身份实名认证”,利用往期纳税信息和支付宝人脸识别完成实名认证;或者自2017年3月10日起(暂定)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北京地税”办税服务下的“注册认证”、支付宝APP“城市服务”的“北京地税”下的“注册认证”进行实名认证。同时,自然人纳税人也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区(分)局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实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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