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最新公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15]90号关于税务师考试相关规定,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设置如下:
税务师资格考试设置《税法(一)》、 《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和《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两个半小时,成绩满分为140分。
成绩管理:
【考全科】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5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5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
截至2015年,在原制度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
【免试人员】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应试人员的答卷由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和考试委员会(简称考试委)办公室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由考试委审定后发布。应试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5科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40分。考试合格标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指导后予以确定。
(三)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报考全科须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5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符合考试报名条件者,可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免试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相应科目考试并合格,符合考试报名条件者,可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
截至2015年,原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在原制度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即:2013年、2014年成绩执行新办法。
(四)2015年单科成绩单可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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