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2017年“专升本”考务工作细则
为确保2017年湖南工学院 “专升本”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5]4号精神)和《湖南工学院2017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湖工教[2016]7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在学校学籍领导小组领导下,设立“专升本”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刘俊学副校长兼任,副主任由曹执令副校长、刘龙昌纪委书记兼任;设立办公室,由何建雄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命题组、考务组、监察组、保卫组、后勤保障组、接待组、监控组、录取组、宣传组等九个工作小组。其职责是:
1、命题组:负责组织命题老师按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负责工作人员制作试卷,负责命题制卷过程的安全、保密,安排封闭期间的日常生活。
2、考务组:负责选调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工作认真、业务熟悉的教师担任监考教师。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参加今年“专升本”考试及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人员和教师不得参与“专升本”考试各项工作。每个考场配备二名监考教师,每层楼安排流动监考员一名。每一场考试监考员在领取考试试卷时由考务组随机安排考场。每场考试结束后,两名监考员同时将试卷和答卷送到考务办公室,经考务工作人员清点无误后密封。单科考试完成后,试卷应及时存放到保密室进行封存。监考人员需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考试要求规范操作,监考员不得将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及电子存储记忆摄录放设备带入考场,严禁中途离开考场,因未履行监考员职责,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产生不良后果的,将按《湖南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由监考教师将试卷收齐点清,试卷不得缺页。学生不得带走试卷、答题纸。清点完毕的试卷,确认试卷数量后统一由考务组装订、封存,送入保密室保管。安排巡考人员对整个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巡查。负责按随机原则选派校内教师批阅试卷。
3、监察组:负责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和对违纪舞弊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考试期间设置举报箱:本校考点办公室设在建工楼三楼,长沙考点办公室设在教学楼一楼,公布举报电话。准备保密协议,督促命题老师及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4、接待组:负责合作院校领导和带队老师的接待工作。做好命题、考试、阅卷期间用车安排。
5、后勤保障组:准备资金;负责考试当天中午食堂用餐;安排值班医生一名;保证电力供应并做好断电预案,负责考试施号、负责考场清洁卫生工作,安排校车接送命题工作人员和送接长沙考点监考老师。
6、保卫组:负责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解决突发安全事件,负责保证校园安静的考试环境,负责外来车辆停放的指挥。保证考试期间教学楼考点的'封闭、戒严,考试期间上午8:00—10:00、10:20—12:20,下午14:30—16:30,在教学楼门前司警戒线(提前准备警戒线),考生凭准考证入场,工作人员凭工作牌入内,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7、监控组:负责考场、阅卷场地的监控和录像,录像保存至考试结束后6个月,校学籍领导小组书面同意后方可调阅考试现场及阅卷现场录像。
8、录取组: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负责各专业录取比例、人数和具体名单。
二、命题制卷
(一)命题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
2、回避原则;
3、保密原则。
(二)命题依据
根据《湖南工学院2017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各专业选拔考试科目,按照《2017年湖南工学院“专升本”考试大纲》范围、参考教材蓝本进行命题。
考试大纲明确了命题要求、考试范围、考试方式、考试题型及分值、考试时间、成绩评定方式等等内容,命题老师应严格按照考试大纲的规定执行,不得任意拓宽或缩小命题范围。命题组长指定专业学科小组长,专业学科小组长负责对试卷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核,命题组长负责对考试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双向细目表等考试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核合格相关人员签字后方可使用。
(三)命题人员
1、人员资格
聘请有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命题工作。命题人员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了解本专业知识要点和技能要求,熟悉考试课程内容和2017年“专升本”考试大纲的规定。
2、产生方式
(1)成立命题专家组:本次考试共12个专业27门课程,每门课程由五名命题老师组成命题专家组,从命题专家组中随机抽出一人作为命题人员,到封闭场地进行命题。
(2)命题人员产生方式:采用32,5选1方式随机产生,3指本校命题老师3人,2是指合作院校命题老师2人,合作院校命题老师由专业考生多的合作院校产生(合作院校每门课程推荐不得少于2人)。课程命题老师从上述五人抽签产生,5月10日上午9点随机抽签。
(3)确定学科专业命题小组长。命题老师产生后,每个专业或学科由命题组组长指定其中一人为专业学科命题组小组长。
(四)命题方式
1、命题方式:每门课程各制作一份考试试卷。
2、试卷格式:试卷及答题纸格式由工作人员现场提供。
3、命题老师请自带工作电脑,并清空电脑内容。
4、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协议,考试前试卷及参考答案电子文档采用专用电脑和u盘保存,设置密码,贴上密封条,考务组和监察组两人以上在场方可开启密封条启用
(五)制卷与试卷交接
1、制卷
命题组设专人负责试卷印刷、试卷封装、试卷保管、试卷发放等工作。
制卷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定并采取必要保密措施,制卷全过程采用全封闭管理,监察组派人监督。所有试卷按科目、考场装密封;制卷完成后,废卷、印刷板纸等保密材料收集与试卷存保密室保存。
2、试卷交接保管
长沙考点:5月12日下午长沙试卷管理组接试卷,由水电职院安排人员值班,保密室钥匙交由专人保管;
衡阳考点:5月12日下午衡阳试卷管理组接试卷,由保卫处安排人员值班,保密室钥匙交由专人保管。
试卷袋密封存放在保密室试卷存放保密柜中,开启监控,每天派人巡查,监控记录应保存备查。保密室、保密柜钥匙分由不同人员保管,启用试卷时需考务组、监察组、保卫组不少于2人在场的前提下启用试卷,并作好记录。
三、考务实施
本次考生1286名,共计43个考场,每个考场考生人数为30人。考试地点:长沙考点考场设在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一至四楼,考务办公室设在教学楼113室;湖南工学院考点考场设在建工楼四、五、六层,考务办公室设建工楼301室。
考试时间:2017年5月13日上午8:00—10:00,10:20—12:20,下午14:30—16:30。
四、阅卷及统分
阅卷统分工作由考务组负责安排组织,监察组负责监督、监控组负责监控录像。
1、阅卷
选聘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身体健康的教师组成“专升本”阅卷教师库,阅卷前考务组随机抽签产生阅卷教师,原则上命题教师与阅卷教师为不同人员。阅卷教师按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认真阅卷,并做好卷面分数统计,各阅卷组要对每份答卷的评阅及分数统计进行核查至少一次。阅卷过程中,修改分数必须由阅卷老师签字确认。
阅卷工作在有监控的场地进行,阅卷期间全程录像。阅卷采用全封闭过程管理,安排保卫值班,阅卷教师及工作人员戴工作牌进入阅卷场地,无关人员严禁进入阅卷场地,确保阅卷工作顺利进行,“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对阅卷工作进行检查。
2、登分、统分
登分、统分工作由考务组工作人员录入,不同工作人员实行交叉核对,确保登分、统分工作无误,监察组全程监督。考生本人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提出查分申请,填写查分申请表,经批准后由教务处会同监察处、阅卷教师、学生共同查分,经查阅试卷确有漏改、漏统、错统情况的,由阅卷老师提出成绩更正报告,经审批后可以更正。学生对评判标准、宽严把握有异议的不予处理。分数登记汇总后,统分工作人员、考务组长、监察组长应在汇总成绩单上签名。汇总成绩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考务组、一份留存监察组。
五、试卷收发、传递、保管
(一)试卷收发与保密
1、命题组设专人负责试卷印刷、封装、保管、发放等各环节的的保密工作。
2、命题组根据考试人数打印装订试卷。
3、考前30分钟,主考到保密室领取试卷及考场情况记录表并签字确认。
4、主考按考试人数将试卷分发给个考场监考,监考老师于开考前5分钟拆封试卷发给考生。
5、考试结束后,由监考教师将试卷收齐并清点,学生不得带走试卷、答题纸,试卷不得缺页。清点完毕的试卷应立即交给主考,主考确认试卷数量后统一封装交由保密室保管,不得在监考人和其他人员手中留存。
(二)阅卷管理
1、考务组将试卷和标准答案交阅卷老师批阅。附带答题纸的试卷,答题纸和试卷均要保留。
2、阅卷教师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确保阅卷准确、清楚。阅卷时要注明每道题的得分,准确汇总,认真核对考生的答案分数。教师批阅试卷须用红笔,否则批阅无效。
(三)试卷的保管和存档
1、阅完的试卷由考务组按照《湖南工学院考试管理办法》(湖工教(2015)40号)负责保存,在保存期内试卷不得销毁和丢失。
2、试卷收发、结存、传递、保管等业务流程中须填报试卷传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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