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2017年插班生招生简章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继续开展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的通知》,同济大学2017年继续实施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对象
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才具有同济大学2017年插班生报名资格。
1、参加过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2016-2017年度上海市普通高校在校在籍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不含艺术类专业、外语类专业保送生、体育类专业学生),无违纪违法行为。
2、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投档成绩达到生源地高考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批次录取分数控制线(上海考生达到2016年秋季高考理科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
3、完成学籍所在高校第一学年学习(修读学籍所在高校规定的课程或学分),修读课程无不及格科目,且学籍所在高校同意报考。
4、身体状况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体检要求。
5、每位考生限报考我校一个专业,且未填报其他高校插班生。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7年招收插班生计划总数为20名,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如下:
学院(系) |
专业 |
学制 |
学费 |
计划数 |
备注 |
土木工程学院 |
地质工程 |
4年 |
5000元/年 |
6 |
|
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应用物理学 |
4年 |
5000元/年 |
6 |
色盲、色弱者不宜 |
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
应用化学 |
4年 |
5000元/年 |
4 |
色盲、色弱者不宜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生物技术 |
4年 |
5000元/年 |
4 |
色盲、色弱者不宜 |
注:1.本表所列计划数为最大招生数,我校可根据生源质量情况减少招生数。2.上海市高考理科选考“化学”科目的考生,不可填报“地质工程”;上海市高考理科选考“生命科学”科目的考生,不可填报“地质工程”和“应用物理学”专业。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为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以下简称“统一报名平台”,http://www.cbs.fudan.edu.cn)。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21日。
(1)进入统一报名平台,申请报名号(请务必牢记网上报名号和密码,以便打印准考证、查看成绩及预录取结果等信息);
(2)登录统一报名平台按要求完成基本信息填写,然后在申请报考大学的列表中选择“同济大学”;
(3)根据我校报名流程提示完成网上报名操作。限报一个专业。
2、邮寄报名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操作后,将报名材料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101A室,邮编200092,信封上注明“插班生报名”字样),截止时间为5月22日17时(以上海市邮政接收时间为准)。
邮寄报名材料须包括:
(1)报名申请表(统一报名平台打印,须加盖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公章);
(2)《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新生名册》(即考生录检表)复印件(须加盖所在高校招生部门、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3)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所在高校第一学期成绩单(须加盖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公章);
(5)学生证复印件(须包含报到注册信息);
(6)身份证复印件。
3、查看报名材料接收状态和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自5月18日起,可在材料寄出2日后登陆统一报名平台查看。
4、注意事项
所有考生均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不符合报名条件、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不实材料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选拔考核
1、初试
初试方式为笔试。笔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参照我校一年级本科生相关课程的学习要求进行考试。
初试日期为2017年5月28日(星期日)。初试地点在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017年5月26、27日,考生可登陆统一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初试准考证》。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初试,《初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初试成绩通知等相关信息通过统一报名平台发布。
2、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复试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素养、专业基础能力和综合素质。复试方式包括综合面试、现场测试(测试内容见下表)。
招生专业 |
现场测试内容 |
地质工程、应用物理学 |
物理实验 |
应用化学、生物技术 |
化学实验 |
复试时间为2017年6月(具体时间另定)。复试地点在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以《复试准考证》为准。
复试通知相关信息通过统一报名平台和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寄发书面通知。考生登陆统一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复试准考证》,凭《复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复试。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即考生体检表)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招生部门、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或其他能够证明身体状况符合我校招生专业体检要求的.正式文件。
五、预录取原则及程序
1、初试成绩公布后,各专业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50%确定复试入选分数线。初试成绩总分过线考生入选复试。考生总分相同时,高等数学成绩较高者优先入选。复试入选分数线在统一报名平台和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2、复试结束后,各专业考生复试成绩总分(综合面试成绩+现场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预录取。考生复试成绩总分相同时,依次以初试成绩总分、高等数学成绩的高低为预录取顺序。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
3、预录取名单在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示一周。公示结束后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备案,并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预录取通知书。
4、预录取考生当年9月凭预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我校汇总报到情况后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经审核同意后通知学生所在高校办理相关手续。
5、预录取考生来我校报到时,须提交原就读高校出具的第一学年正式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如有不及格课程,将取消考生的预录取资格。
6、预录取考生在正式取得同济大学学籍前,若违反《同济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及同济大学其他规章制度,将取消插班生资格。
7、插班生在办理完成规定手续后取得我校本科生学籍。
六、其他须知
1、插班生的学费、住宿费等参照我校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收费标准执行。
2、插班生不享受同济大学校内转专业政策。
3、插班生在原就读高校所修课程及学分,可由我校对应开课院系根据自行制订的办法,采用审核、考试、面试等办法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结果,有可能要求学生补修相关课程,如需补修课程较多,将安排学生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4、插班生在取得学籍后修满转入专业规定的所有学分,通过我校本科毕业资格审核,将取得我校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将获得我校学士学位证书。
七、监督机制
为确保插班生招生试点工作公平、公开和公正,插班生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将接受学校招生监督小组的严格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初试和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学校纪检部门监督电话:021-65980710,邮箱:jcc@tongji.edu.cn。
八、附则
1、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预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高校。
2、我校插班生招生工作报名及选拔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3、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插班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4、本简章由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101A室
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2643
传真:(021)65981513
邮箱:tjzsb@tongji.edu.cn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tongji.edu.cn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