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17年插班生招生简章
一、校名、校址
学校全称:华东政法大学
松江校区:上海市松江大学园区龙源路555号(邮编201620)
二、层次
本科
三、办学类型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五、 报名条件(招收对象)
招收对象为2016至2017年度本市普通本科院校在校在籍一年级优秀学生(艺术体育类、网络生、定向生、内高班、少数民族预科生除外),且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插班生招生的相关规定,需经学籍所在院校同意,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所学校,一年级所修课程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不得报考。
六、招生专业以及计划
招生计划为25名,具体安排如下:
学院 |
专业(方向) |
招生计划 |
法律学院 |
法学(民商法律) |
2人 |
经济法学院 |
法学(经济法) |
3人 |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8人 |
社会发展学院 |
社会学 |
9人 |
社会发展学院 |
社会工作 |
3人 |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有关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具体内容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八、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大学语文(满分100分)、大学英语(满分100分)、法律基础(满分50分)。笔试总成绩=大学语文卷面成绩+大学英语卷面成绩+法律基础卷面成绩。
(二)面试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后,学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50%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考生名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创新思维等内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录取
(一) 录取规则
在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基础上,学校按照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总分,即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在专业录取过程中,学校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专业录取。对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的同分考生,则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依次进行比较;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再按照大学语文、大学英语成绩依次进行比较。
在专业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根据专业录取情况以及考生所填写的“是否愿意调剂”情况,做相应的调剂,不再与考生联络。
(二)录取程序
1.公示:拟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网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2.录取:拟录取考生务必于9月初将本人大一学年就读所有课程的成绩单的复印件(需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盖章)提交我校招生办,经招生办审核通过的考生,将发放华东政法大学录取通知书。凡成绩单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插班生正式录取名单由我校报上海市教委审批,按“插班生”途径升入我校相关专业就读。
十、学费标准
专业 |
学费收费标准 |
住宿费 |
法学(民商法律) |
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
1200元/人/学年 |
法学(经济法) |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
|
社会学 |
||
社会工作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综合奖和各类单项奖等学年奖学金以及40余个社会奖助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三、其他须知
(一)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5月21日
报名方法:登录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www.cbs.fudan.edu.cn,进行网上注册,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报名后打印报名表,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印章。
2.现场确认
时间:2017年5月23日(周二)9:00-15:00
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万航渡路1575号) 交谊楼 一楼 第三会议室
(请考生事先准备好以下材料):
(1)报名表(考生本人签名,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印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习成绩证明原件(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
(3)考生2016年高考录取的录检表,加盖所在学校招生办印章或档案馆印章;
(4)报考费:报名费14元、考试费每门26元,共计92元;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待面试当天另外收取26元考试费。(沪价费〔2002〕8号、沪财预〔2002〕8号)
3.打印准考证
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彩色打印准考证。考试当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二者缺一不可。
(二)笔试参考书目
1.大学语文(参考书目:《古代汉语读本》,陈重业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版;《实用写作》,侯迎华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2月版);
2.法律基础(参考书目:《法学通论》,洪冬英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3月版);
(三)笔试时间、地点
科目 |
时间 |
地点 |
大学语文、法律基础 |
5月28日9:00-12:00 |
具体安排以准考证 为准 |
大学英语 |
5月28日14:00-16:00 |
十四、监督
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参与招生工作全过程,整个招生过程做到标准明确、办法公开、程序规范。监督电话021-57090299。
十五、招生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明志楼A210),邮政编码:201620
咨询电话:021-57090220
本科招生网:http://zsb.ec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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