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级中药师考试考点之五行学说
五行即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的运动变化。五行概念源于“五方”说和“五材”说,进而为古代哲学所运用,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均是由这五种基本物质的运动变化而生成。且五种物质之间还存在着相互资助、相互制约的关系。并指出:“万物尽然,不可胜数”。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五行学说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五行学说的概念
(一)五行和五行学说的含义
1.五行
即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的运动变化。五行概念源于“五方”说和“五材”说,进而为古代哲学所运用,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均是由这五种基本物质的运动变化而生成。且五种物质之间还存在着相互资助、相互制约的关系。并指出:“万物尽然,不可胜数”。
2.五行学说
五行学说是研究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运动的内涵、特性、归类方法及调节机制,并用以解释自然界万事万物的发生、发展、变化及相互联系的一种古代哲学的方法论,是中医学的系统结构论思想。五行学说认为,自然界的万事万物可以在不同层面上分为木、火、土、金、水五个方面,从而构成不同级别的系统结构。五行之间的生克制化,维系着系统内部和系统之间的相对稳定。因此五行学说是研究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最一般的功能及结构关系的理论。
(二)五行的特性
五行的特性,是古人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在对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观察的基础上,通过归纳和抽象,逐渐形成的理性认识。“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即是对五行特性的概括。
木的特性:“木曰曲直”,指植物具有能曲能直的生长特性。引申为凡具有生长、升发、舒畅、条达等作用或特性的事物,其属性可用“木”进行归纳。
火的特性:“火曰炎上”,“炎”,有焚烧、灼热之意;“上”,即向上。引申为凡是具有温热、向上、升腾等作用或特性的事物,其属性可用“火”进行归纳。
土的特性:“土爰稼穑”,指土地可供人类从事种植和收获等农事活动。引申为凡具有生化、承载、受纳等作用或特性的事物,其属性可用“土”进行归纳。
金的特性:“金曰从革”,“从革”,用以说明金属是通过对矿石的冶炼、变革,去除杂质,进而纯净的变化过程。引申为凡是具有肃杀、收敛、清洁等作用或特性的事物,其属性可用“金”进行归纳。
水的特性:“水曰润下”,“润”,滋润,指水可使物体保持湿润而不干燥;“下”,即向下,下行。引申为凡是具有寒凉、滋润、向下运行等作用或特性的事物,其属性可用“水”进行归纳。
(三)事物五行属性的归类
事物的五行属性是以五行的特性为依据进行归类的。五行归类理论的应用,是将自然界万事万物纳入木、火、土、金、水五行框架之中,构建成五行系统。五行学说对事物进行属性归类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
1.直接取象比类法
取象,是指通过观察而获取客观事物的感性形象、外在表象,以及事物的功能状态等认识。比类,即是以五行的特性为依据,与所要认知的事物的特有征象进行比较,如果所要认知的事物征象与已知的五行中某一行的特性相同或类似,即可将该事物归属于五行系统中的某一类。
2.间接推演络绎法
所谓间接的推演络绎法,是根据已知事物的五行属性,推演络绎至其他相关的事物,以求知其五行属性的认知方法。在对人体的五行归类中,大多是根据这一方法求知的。例如已知肝具有疏泄、条达、主升发的特性,属性为木,肝所主的筋其性柔和,屈伸自如,符合“木曰曲直”的特性,亦属木。与肝相表里的胆,具有贮藏胆汁、排泄胆汁的功能,亦有疏畅条达特性。其属性亦为木。可见肝、胆、筋的五行属性是从直接取象比类所求知的'。但是肝在窍为目、在液为泪、在志为怒、其华在爪等,只能是根据肝的属性为木,而爪、目、泪、怒为肝所主,故亦属于木。显然这种归类是通过间接推演络绎的结果。而对自然界的事物归类中,则多数源于直接取象比类的归类方法,少数源于间接的推演归类。通过五行归类,即将自然界以及人体许多复杂的事物和现象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了木、火、土、金、水五大系统。
二、五行的生克关系
(一)五行相生与相克
1.五行相生
相生,是指此一事物对另一事物的促进、资助、协同作用。五行之间递相资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在五行相生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存在着“生我”和“我生”两方面关系,《难经》将此关系形象地比喻为“母子”关系。凡属“生我”的一方,被称为“母”;“我生”的一方,被称为“子”,即所谓“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例如水能生木,所以水是木之“母”,水也是木的“生我”;木是水之“子”,木也是水的“我生”。
2.五行相克
相克,是指此一事物对另一事物的抑制、约束、拮抗作用。五行之间递相制约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在五行相克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和“我克”的两方面关系。《内经》中把这种关系称之为“所不胜”和“所胜”的关系。凡属“克我”的一方,即为“我”的“所不胜”;凡属“我克”的一方,即为“我”的“所胜”,即所谓“克我”者为“所不胜”,“我克”者为“所胜”。例如水克火的关系,水是火的“克我”,水也就是火的“所不胜”;火是水的“我克”,火也就是水的“所胜”。
(二)五行制化
五行制化,是指五行之间既有资助、促进关系,又存在着制约、拮抗的对立统一关系,从而维持着事物间协调平衡的正常状态。制,是指五行的生与克之间的制约关系。化,即生化,指事物的正常状态。所以五行制化,又称为生克制化。
五行制化,是指五行的相生和相克两种关系协调并存、相互调控的过程,是维持五行系统动态平衡不可缺少的两种调控作用。没有相生,就没有事物的发生和成长;没有相克,事物就会产生过度的亢奋而失去协调。
五行相生的关系和相克的关系之间是不均衡的,有时是以生为主,克为次,此即为“生中有克”;有时是以克为主,生为次,则为“克中有生”。只有这种生与克相反相成的矛盾运动,才能维持事物的平衡状态,也才可能促进事物的发展变化。所以说:“盖造化之机,不可无生,亦不可无制。无生则发育无由,无制则亢而为害”。
(三)五行相乘与相侮
1.相乘
相乘是指相克太过,即超过正常限度的制约,其顺序和方向与相克一致。相乘产生的条件有三:其一,“所不胜”的力量太强;其二,“所胜”的力量太弱;其三,既有“所不胜”的太过,也有“所胜”的不足。以上三个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存在时,均可导致“相乘”关系的发生。例如木克土,木为土的“所不胜”,土为木的“所胜”。如果木太过,或者土不足,或者既有木太过,又有土不足,均可产生“木乘土”的相克太过(即相乘)。
2.相侮
相侮是指反向的相克,又叫“反克”,或者“反悔”,其顺序和方向与相克相反。相侮产生的条件亦有三:其一,“所不胜”一方不足;其二,“所胜”一方太过;其三,既有“所胜”一方的太过,又有“所不胜”一方的不足。只要这三个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存在,均可引起“相侮”关系的发生。例如金克木,金为木的“所不胜”,木为金的“所胜”。无论是“所不胜”金的不足,或者“所胜”木的太过,或者既有金的不足,又有木的太过,则均可引起木侮金的反向相克(即相侮)。
(四)五行母子相及
母子相及,也称为母子相犯,是五行之间正常的相生关系遭到破坏后所产生的异常变化,包括母及于子和子及于母两个方面:母及于子,是指母的一方异常并波及到子的一方,导致母子两行皆异常。其顺序和方向与正常调节中的相生关系一致,如木发生异常时影响并波及于火,即属于母病及子。子及于母,是指子的一方异常并波及到母的一方,导致母子两行皆异常。其顺序和方向则与相生关系相反,如水的一方异常时,波及并影响于金,即属于子病及母。
三、五行学说在中医学中的应用
五行学说在医学领域中的应用,主要是运用五行的特性来分析和归纳人的形体结构和功能特征,以及人体与外界环境各要素间的联系;运用五行的生克及制化关系,阐释人体五脏系统之间的局部与整体、局部与局部、整体与局部的相互联系;运用五行的母子相及、相乘相侮,解释疾病的发生、发展,以及自然界五运六气变化规律及其对人体五脏系统的影响。并对临床诊断或预测疾病的发展转归、指导治疗和养生康复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说明脏腑的生理及相互关系
1.解释人体的组织结构
中医学在五脏配五行的基础上,用比类的方法,根据脏腑组织的性能特点,将人体的组织结构分属于五行,以五脏(肝、心、脾、肺、肾)为中心,与六腑(实为五腑:胆、小肠、胃、大肠、膀胱)相配合,联系五脏支配的五体(筋、脉、肉、皮、骨)、所主的五官(目、舌、口、鼻、耳),以及外荣于体表的特定组织,即五华(爪、面、唇、毛、发)等,形成了以五脏为中心的脏腑结构系统,从而奠定了藏象学说的理论基础。
2.说明脏腑的生理功能
五行学说将人体内脏分属于五行系统,进而用五行的特性来解释五脏的部分主要功能。从而将五脏及其相关组织等,归类于五行系统之中,确立其脏腑的五行属性。如木性曲直,畅顺条达,有升发的特征,用以类比肝脏喜条达而恶抑郁,疏泄气机的特性和功能,故肝的五行属性为木;火性温热,以此类比心阳对人体的温煦作用,故心的五行属性为火;土性敦厚,生化万物,以此类比脾胃消化饮食,转输精微,营养全身的功能,故脾的五行属性为土;金性清肃、收敛、清洁,以此类比肺及大肠、皮毛对人体所具有的清除废料,保持人体洁净的功能,故肺及大肠、皮毛的五行属性为金;水性润下,有闭藏特性,用以类比肾主藏精、主水液的功能,故肾的五行属性为水。
3.说明脏腑之间的相互关系
中医学运用五行相生、相克,以及生克制化的理论,说明五脏间的相互协同、互相制约的关系,进一步阐释人体的整体联系。
用五行相生理论说明五脏之间的协同关系。如用木生火关系,解释肝脏贮藏血液,调节血流量、参与生血,辅助心完成推动血液循环运行的功能;用金生水关系说明肺主行水,协助肾完成水液代谢;用水生木关系解释肾精化生阴血以滋养肝的功能等等。
用五行相克理论说明五脏之间的制约关系。五脏之间不仅存在着相互协同的资生关系,还存在着彼此制约关系。如肾阴制约心阳,防止心阳偏亢,即体现了水克火的关系;肝气条达疏畅,可疏通脾胃之壅滞,即体现了木克土的关系;脾运化水液,防止肾所主的水液泛滥为患,即体现了土克水的关系等。
4.说明人体与自然环境的统一性
五行学说的归类方法,不但将人体的脏腑组织分属于五大系统之中,同时还将人体与自然界的相关事物或现象进行了五行的属性归类,如把人体的五脏、六腑、五体、五官等,分别与自然界的五方、五季、五味、五色等事物加以横向联系。这就把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联系,进行了较为合理的解释,反映了人体与外界环境的协调统一。例如春应东方,风气主令,故气候温和,万物滋生,生机勃勃,人体的肝气与之相应,故肝气旺于春,从而反映了人体内外环境统一的整体观念。
(二)解释五脏系统疾病的传变规律
1.母子相及的病理传变
母子相及的病理传变是指五脏间的相生关系遭到破坏所导致的病理过程。临床上存在“母病及子”和“子病及母”两种传变形式。
(1)母病及子 母病及子是指疾病从母脏波及到子脏的传变。例如脾胃(土)虚衰日久,病人在长期食欲不振、脘腹疼痛不适、便溏或泄泻的基础上,反复感冒,进而出现咳嗽、咯痰、气喘等肺(金)病证,即属于母(脾土)病及子(肺金)的传变过程。
(2)子病及母 子病及母是指疾病从子脏波及到母脏的传变,又称为“子盗母气”或“子病累母”。例如肝病日久,累及于肾,出现腰膝酸痛、头晕耳鸣、夜梦遗精,或月经不调等肾虚病证,这一病理传变过程即属于子(肝木)病及母(肾水)的传变过程。
2.相乘相侮的病理传变
相乘相侮的病理传变是指五脏间相克关系失常时所导致的病传现象。临床可归纳为“相乘”传和“相侮”传两种类型。
(1)相乘传变 相乘传变是指疾病从所不胜之脏波及到所胜之脏的传变。例如肝病患者,在有胁肋疼痛、口苦、黄疸等症的基础上,又出现了脘腹胀闷不适或疼痛、恶心呕吐、食欲减退的脾胃失健病证,此即为肝木乘脾土的“相乘”病理传变过程。
(2)相侮传变 相侮传变是指疾病从所胜之脏波及到所不胜之脏的传变,又称为“反悔”、“反克”致病。例如咳嗽、气喘、咯痰的肺病患者,日久常伴有心悸、怔忡、面舌色青紫之心病证候,此即为肺(金)反悔心(火)的病理传变过程。
(三)指导五脏系统疾病的诊断
人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内脏有病,其功能紊乱时,可以通过诸多途径反映于体表的相应组织器官,在色泽、声息、形态、脉象等诸多方面显现出异常的变化。医生即可通过望、闻、问、切四诊以搜集资料,运用五行学说的相关理论加以分析,作为诊断内脏病变的主要依据。
1.指导疾病的定位诊断
临床根据五行归类的理论,对病人临证中所表现的五色、五脉、口腔所感觉的五味等,进行五脏定位诊断。如面见青色、喜食酸味或口泛酸水、脉见弦象,就可诊为肝病;若口苦、心烦面赤、脉洪数,即为心火亢盛等等。
2.判断疾病的传变趋势
临证中常根据五行生克理论,从脉象与面色的五行属性,判断疾病的传变趋势。如脾虚病人,面见青色,又见弦脉,是为肝木乘脾土(土虚木乘);肺阴不足之证,面见赤色,脉见洪象,是心病传肺(火乘金)等。
3.推测疾病的预后转归
临床实践中可以运用五行生克、乘侮理论,从病人的病色病脉之间的生克关系,推测疾病的预后。如《灵枢》说:“见其色而不得其脉,反得其相胜之脉,则死矣;得其相生之脉,则病已矣”。如肝病面青,见弦脉,为色脉相符。如果不见弦脉,反见浮脉,则为“相胜之脉”,即为克色之脉(金克木),为逆,提示病重;若见沉脉,则属“相生之脉”,即为生色之脉(水生木),为顺,提示病轻等。
(四)指导五脏系统疾病的治疗
运用五行学说指导治疗,主要体现于控制疾病的传变、确定治疗原则、指导脏腑用药,以及指导针刺取穴等方面。
1.控制五脏疾病的传变
在疾病过程中,一脏有病常会在不同程度上波及其他四脏。因此在治疗时,除对所病之脏进行治疗外,还应考虑到其他相关的脏腑,应根据五行生克乘侮理论,采取相应的阻断病传的措施,以控制疾病的传变,防止因病情传变而加重病情。如肝脏有病时可通过相生途径影响到心、肾,也可通过乘侮途径波及于脾、肺。尤其肝气亢盛病证,最常发生的病传是木亢乘土,或者木旺侮金,故在肝病未发生乘脾、侮肺之前,在消除肝气偏盛的同时,还应兼补脾土,或扶助肺金。脾或肺气得以顾护,就阻断了来自于肝的乘袭或反侮之邪,故说:“见肝之病,则知肝当传之与脾,故先实其脾气”。
2.确定五脏疾病的治疗原则
所谓治疗原则,是指治疗疾病时的总体思路。运用五行学说的相关理论分析五脏病变的关系,以确定正确的治疗原则,有如下两方面:
(1)根据相生理论确定治疗原则主要针对五脏之间属于母子关系两脏失常的病证。就疾病性质而言,母子两脏关系失常,主要有虚证和实证两类,即“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所谓“补母”,即是针对母子两脏关系失调中虚证的治疗原则,此时当以补母脏之虚为主,如肝阴虚,可通过补肾阴(属水,为肝之母脏)以生肝木。所谓“泻子”,是针对母子两脏关系失常中实性病证的治疗原则,此时应以泻子脏之实为主,如肝热证,可以通过清心泻火治之。
(2)根据相克理论确定治疗原则主要针对五脏间属于相克关系失常的病证。而且相克关系失常中的“相乘”或者“相侮”病变,都有一方过盛,或者另一方虚弱。因此必须抑制过强的一方而扶助虚弱的一方,才能使其复归到正常的相克关系,此即为“抑强、扶弱”的治疗原则。例如肝气(木)亢盛乘脾土,治疗时就当用疏肝之法,以抑肝木之强;同时用健脾补脾之法,扶助脾土之弱,方可使肝脾复归到正常的相克关系。
3.制订五脏疾病的具体治法
在治疗原则确定之后,针对具体病证,还可根据五行理论制订出具体的治疗方法。
在“虚则补其母”的治则指导下,常用的治疗方法有:滋水涵木法,是滋肾阴以补养肝阴的治疗方法,适用于肝肾阴虚证,或肝阳上亢证;培土生金法,是健运脾土以补益肺金的方法,适用于肺脾气虚证;金水相生法,是滋肺养肾的方法,适用于肺肾阴虚证等。
在“抑强、扶弱”治则的指导下,常用的治疗方法有:抑木扶土法,适用于肝旺脾虚,或肝气犯胃证,即疏肝健脾法或疏肝和胃法;佐金平木法,适用于肝旺生热,热灼肺金的肝火犯肺证,即是清肝火以除肺热的方法;泻南补北法,适用于心火亢肾阴虚证,即是清心火兼滋肾阴的方法等。
4.指导针刺选穴
运用五行学说的理论指导针刺选穴,是根据“五腧穴”的五行属性和五行生克理论来进行。“五腧穴”是十二正经各经分布在肘膝关节以下的五个特定腧穴。其中五脏阴经的腧穴从四肢末端向近心端,依次的名称分别是井穴(属木)、荥穴(属火)、输穴(属土)、经穴(属金)、合穴(属水)。仍然遵循“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的原则取穴刺治。临证中又有同经子母补泻法和异经子母补泻法两种。
此外可根据五行学说的相克理论,运用“以情制情”的精神疗法,治疗某些因情志内伤所致的一些慢性疾病。其中所用的原理是五志的五行属性,以及五行的相克理论。
5.指导脏腑用药
五行学说运用五行归类的理论,将五脏、六腑和药物的五色、五味归属于五行。根据“同气相求”的理论原则,认为同一行(类)的具有某种色、味的药物,常常与同一类(行)的脏腑组织存在着某种“亲和”(即“归走”或“所入”)关系,并能调整该类脏腑组织的功能失调状态。具体言之,色青、味酸的药物属木,归走并作用于肝系统,如白芍、山茱萸味酸滋养肝血;色赤、味苦的药物属火,归走并作用于心系统,如朱砂色赤入心安神;色黄、味甘的药物属土,归走并作用于脾胃系统,如黄芪、白术味甘,入脾补气;色白、味辛的药物属金,归走并作用于肺系统,如石膏入肺以清肺泻热;色黑、味咸的药物,归走并作用于肾系统,如玄参、生地色黑、味咸,入肾以滋养肾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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