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中考招生录取工作通知
导读:2016年海南中考招生录取工作通知已公布,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21日开始,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培训网!
琼教中招〔2016〕26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三沙市政府办公室,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有关高职高专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普通中学:
我省2016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21日开始,为了保证录取工作稳妥有序进行,圆满完成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批次和时间安排
今年中等学校、高职高专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分四个批次进行:
(一)提前批: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班、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免培生班、海南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和中英合作实验班、北京师范大学万宁附属中学实验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陵水分校皓泰圆梦创新实验班、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乐东黄流中学实验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
录取学校工作人员7月20日下午报到,7月21日—24日录取。
(二)第一批:海南中学、国兴中学、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海师附中、琼州学院附中、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附中、海南侨中、海口市一中、琼山中学、海口市实验中学、海口市四中、三亚市一中、文昌中学、文昌市华侨中学、琼海市嘉积中学、儋州市一中、八一中学、洋浦中学、澄迈中学、万宁中学。
录取学校工作人员7月24日下午报到,7月25日上午9:00开会及网上录取工作培训,7月25日下午—8月2日录取。
(三)第二批:市县(单位)重点普通高中学校(不含“省一级学校”)、省农垦中学、农垦加来高级中学、海口景山学校(公费生)、海南国科园实验学校(公费生)、海南昌茂花园学校(公费生)、海南智力中心实验学校(公费生)、海口中学(公费生)、海口海政学校(公费生)、海口山高实验学校(公费生)、华中师范大学海南附属中学(公费生)、海口大成高级实验中学(公费生)、海南鲁迅中学(公费生)、海南华侨中学三亚学校(公费生)、海南东坡学校(公费生)、儋州川绵中学(公费生)、文昌孔子中学(公费生)、琼海嘉中海桂学校(公费生)、东方阳光学校(公费生)以及参照市县(单位)重点普通高中学校进行录取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
录取学校工作人员8月2日下午报到,8月3日上午9:00开会及网上录取工作培训,8月3日下午—8月7日录取。
(四)第三批:有五年制招生的高等学校、开展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的中职学校、一般普通高中学校。
录取学校工作人员8月7日下午报到,8月8日上午9:00开会及网上录取工作培训,8月8日下午— 11日录取。
(五)8月13日上午全体录取工作人员撤离录取场。
(六)8月16日—19日,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并将录取名册报市县中招办审批。中等职业学校自主录取名册报送审批时间另行通知。
二、录取工作地点和报到、食宿地点
(一)录取工作地点: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楼(琼海市富海路128号)。
(二)录取工作人员报到、食宿地点:琼海市昌隆酒店(琼海市金海路111号,酒店总台电话:0898-62933666),请提前与省中招办联系订房(按协议价),食宿费用自理。各录取学校工作人员须依录取批次,按规定的'时间报到、进场。
三、相关要求
录取学校和市县(单位)中招办工作人员须自带打印机(含打印机驱动程序盘)及耗材进入录取场。为防止电脑病毒,电脑由录取场统一提供,录取学校、市县中招办租用,租用费每台200元,由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统一收取。
四、进入录取场人数规定
市县(单位)中招办2~3人(其中主管中招的局领导、中招办主任、电脑操作员各1人)。部分工作量大的市县(单位),经我办批准可适当增加工作人员。市县重点高中学校进场时间和相关要求由市县(单位)中招办通知,每校进场工作人员不超过4人。部分学校任务较重的,经我办批准可适当增加录取工作人员。录取期间每个市县(单位)和招生学校必须在昌隆酒店设一个工作间,以便于工作联系。
五、其他事项
(一)抓紧制定并上报以下材料:
1.各市县(单位)中招办和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附属中学关于在同分情况下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录取办法。
2.各市县(单位)中招办还要制定指标到校生的录取办法,向社会公告,并认真填写好《2016年市县自主招生录取系统出档条件信息上报表》(附件1)和《2016年普通高中学校指标到校生招生计划上报表》(附件2)。
以上材料必须于7月1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省中招办邮箱(地址:hn65313119@163.com),以便我厅及时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进行录取系统编程。逾期未报造成问题的,后果自负。
(二)学校录取新生后,从网上下载录取新生名册(一式三份)送录审组审批后盖章。被录取的新生由录取学校负责通知到考生本人,《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自行印制。
省中招办录取场办公室电话(兼传真):31690027。
附件:(点击查看)
1.2016年市县自主招生录取系统出档条件信息上报表
2.2016年普通高中学校指标到校生招生计划上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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